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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以上4篇 文章,我想建议以下的标题:《血汗钱与生命价值:《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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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三观卖血记》是老舍先生的代表作之一,是一部描绘中国底层生活的现实主义小说。小说通过许三观这个卖血者的命运让人们深刻地认识到了当时社会的种种问题和人们的苦难。读后令人深思,引人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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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余华曾说:“我觉得我所有的创作,都是在努力更加接近真实。我的这个真实,不是生活里的那种真实。我觉得生活实际上是不真实的,生活是一种真假参半、鱼目混珠的事物。”是的,真实,《许三观卖血记》正是诠释了一种真实。当这本书以它血红色的封皮出现在我的眼前时,我想着血红色一定暗含着什么,当我慢慢读懂这本书的时候,我了解到了:这血红的封皮凝聚着余华日日夜夜的心血,流淌着许三观承担责任的血液,展露着在贫穷时代人们内心的无助与期盼。

许三观,社会最最普通的小人物,他善良、有责任心、疼爱孩子,尽管一乐不是他的孩子,但他依然对一乐付予无私的爱,甚至可以牺牲自己的生命。文章的开头便于卖血有关,许三观第一次与根龙、阿方卖血,不懂他们做事的道理,提出许多疑问,作为小人物的许三观在年轻的时候对这个社会概况一无所知,他的内心单纯而可爱。可是随着他不断经历各种大大小小的苦难:自然灾害、文化__、接受一乐不是自己孩子的事实、为了二乐卖血与队长喝酒差点丢掉性命、一乐得病等等,这些苦难这些生活的压迫使许三观一次又一次的卖血,他开始顺应这个时代,在卖血之前喝水,给李血头送礼物,向这个不平等的时代低头,在那个革命时代的中国,人们开始变了,他们由原来的朴实变得可以为利益不惜一切代价,他们为了自己的生存不得不向利益的主宰低头。在当今这个和平的时代,这样的事例也会发生,人们的贪婪,人们的自私使他们想要更多的物质,为了满足自己的欲望,可以不折手段。人生本就是多苦难,可是人与人面对苦难的方法不同,是选择直视困难还是逃避无从所知,有些人宁愿放弃自己的原则,放弃坚持已久的从幼年生根的那颗初心,开始顺应时代的变迁,成为行尸走肉,没有理想,没有精神的追求,只为物质的满族。

人生多苦难,人性易改变,在这个复杂的社会,我们要坚持梦想,不忘初心。在《许三观卖血记》中,当许三观一遍又一遍地提醒他不是亲生儿子时,当一家人都去胜利饭店吃面条自己只能吃一个没有手掌大的地瓜时,当一乐怎么也不肯给何小勇喊魂且只认自己为爹时,爱在一步步升华。这本书因卖血而写,又因卖不成血而结束。故事中有我们常忽略的亲情,有令人羡慕的爱情,有万分感慨的社会状况,有着那些无从感知的人的本性。

这也正如余华所说的那样:“这本书表达作者对长度的迷恋,一条道路,一条河流,一条雨后的彩虹,一个绵延不绝的回忆,一首有始无终的民歌,一个人的一生。这一切犹如盘起来的一捆绳子,被叙述慢慢拉开出去,拉到了路的尽头。”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以上4篇 文章,我想建议以下的标题:《血汗钱与生命价值:《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第2张

第2篇

两年前我走进书店,随意一瞥,被那排整整齐齐排在书架上纯黑书皮的书所吸引,什么样的书会用纯黑色做封面呢?我很好奇,便径直走去拿下一本,那是《许三观卖血记》。

书的开头直接写许三观年老痴呆的爷爷对许三观说,身子骨结实的人都卖血,他便好奇走入医院,这是他人生首次卖血。

许三观一生共卖出了十二次血,由好奇到最后的无奈,由卖血治病到卖血救命,由血到泪,事情都是被现实给逼出来的。“一盘炒猪肝,二两黄酒,黄酒给我温一温。”仿佛成为一种庄重的仪式。

纵使在那个温饱都保证不了的年代,纵使许三观为生计为生存艰难奋斗,他都保持高度幸福。正如余华所写:“在时代和个人的种.种不幸中,我却看到了生活的种.种幸福。酸甜苦辣是食物的味道,喜怒哀乐是生活的味道。”那个时代,人们感情纯粹,人心淳朴善良。没有吃不了的苦,只有享不到的福。

大饥荒时,许三观一家五口连着57天喝那稀得不能再稀的玉米粥,家人已面黄肌瘦,他便用“嘴”做菜:“猪肝先是切成片,很小的片,然后放到一只碗里,放上一些盐,放上生粉,生粉让猪肝鲜嫩,再放上半盅黄酒,黄酒让猪肝有酒香,再放上切好的葱丝,等锅里的油一冒烟,把猪肝放进锅里,炒一下,炒两下,炒三下……”许三观一本正经的“做菜”把三个孩子馋的流口水,让凄苦的日子有了温情。

贫穷饥荒,一场革命。一盘炒猪肝,二两温黄酒。许三观用自己的血液和生活的信念,生存、生活。为了平等,为了尊严,为了爱。故事的发展就像慢慢展开的卷轴,不张扬,只是细微地表达诉说着。让人体会到普通百姓的生活苦乐,又在苦乐中带着绵长的温情,仿佛经历了他的生活,会觉得心酸却无奈。

许三观哭了,那是希望撕裂的声音。血头嫌他年老不再接受他的血,他担心家中再出变故,无法靠卖血摆平,他觉得自己没能再为家中创造价值,于是他嚎啕,无知、无奈……

我小心翼翼地读到了末尾,长舒一口气。幸好,结局不是那么悲惨,但一种怅然若失感油然而生,有些苦涩悲凉,若细细回味,又透着许多温暖。不管是许三观为许玉兰在饭底下藏红烧肉,还是二乐背着一乐雪地狂奔,还是许三观挥手嘱咐两个萍水相逢之人,卖血要隔三月以上,都让人感到艰难时代人性的温度。

我想到一句话:“如果你觉得日子安稳,一定是有人为你负重前行。”许三观便是那个负重前行的人。每个人的人生或明媚或昏暗,或平庸或跌宕。生活不止眼前的苟且,它有温情有感动有释怀,你转角不经意一瞥,便成为你生命里沉甸甸的回忆。

我读完了书,仿佛喝了一杯温水,没有大苦大悲大起大落,却也不甜不淡,波澜不惊。

第3篇

步入高中生活的第一周,我便读了余华的作品——《许三观卖血记》。余华用一种朴实无华的文字向我们叙述了许三观迫于生活无奈而去卖血的生涯,不仅写出了他苦难的一生,也反映了当时社会背景的腐败混乱,人与人之间的冷暖。读完了它,使我的心里像打翻了五味瓶一样,酸甜苦辣。在这里我就不说书中悲剧的一些片段了,我说的是其中感人的篇目。

也许许三观第一次卖血是出于好奇,但他却用卖血得来的钱,“儿戏”般地娶回了“油条西施”许玉兰,这使我不禁想:这样的感情能维持多长时间呢?但接下来的故事令我大吃一惊。许三观在得知许玉兰被何小勇强奸后,他并没有像如今这些家暴的男人一样暴打许玉兰,拿刀追杀何小勇,反倒为不是自己亲生儿子的一乐,背叛了自己的许玉兰做了很多事。文化__到来时,许玉兰不幸被批斗成“妓女”,还剃了阴阳头,被拉着到处游街。连她的儿子们都嫌弃她,可只有许三观来给她送饭,费尽心机地藏了美味红烧肉。三观这样说:“你已经在水里了,这世上只有我一个人还想着救你,我要是也被拉到水里,就没人救你了。”是啊,只有三观了,这才是他的爱情,虽然没有古人的相敬如宾,也没有现代人的浪漫情调,只有“拌嘴,埋怨,吵架”,但他们经过了多年的历练,在潜移默化中已经形成了一种默契。这才是夫妻。

俗话说:“兄弟同心,其利断金”用这句话来描述故事中三人的感情是最好不过的了。一乐在下乡过程中不幸得了肝炎,是二乐在大雪纷飞的夜晚,一步一个脚印背着一乐回了家,而自己却得了重感冒。读着这段文字,我仿佛已经看到,在风雪交加的夜晚,一个只穿秋衣的小伙子气喘吁吁地背着盖满衣服的人一步一步走在铺满大雪的路上。即使一乐是二乐同母异父的哥哥,但二乐依然用行动诠释了什么是“兄弟”。读到这里,我想起了我的姐姐。小时候,我到处乱跑,姐姐顶着大太阳到处去找我,当她因找不到我哭着回家时,发现我已经回家了,一气之下,拿着衣架,狠狠地抽在了我的后背,我哭了,她也哭了。

整个故事是围绕许三观11次卖血来写的,令我印象最深的是许三观为筹集一乐的药费,更加频繁地卖血。为了一乐,她在寒冷的冬天,吃盐粒儿,喝河水,频繁卖血挣钱,以至于他变得骨瘦如柴,身体僵硬,面如土色······但他依然想着一乐,尽管一乐不是他亲生的儿子。从他在一乐离家出走,在路上找回来的时候,就已经把他当做了自己的亲生儿子;在一乐哭着不喊何小勇的魂时,就已经把他当做了亲生儿子,这才是伟大的父爱,不是亲父子,胜似亲父子。唉,也许会有人说:“许三观傻,傻得被人戴了绿帽子还去帮私生子筹钱。”我只想说他不傻,他也曾经为把卖血钱花在一乐身上不甘心过,对一乐失望过,但他最疼的还是一乐,就像那句话:“你们中间有谁敢说一乐不是我亲生儿子,我就和谁动刀子。”

当我读到第251页时,我哭了,因为这一段文字几乎概括了许三观苦难的一生,悲哀,可怜,也概括了许三观伟大的爱。反映了社会基层人性的伟大。

第4篇

有了《活着》的夯实基础,读《许三观卖血记》时心总在嗓子眼儿,“别死啊,求你挺住!”

开始,这一部从书名开始悲剧的书并没有被我报以太大希望,“死吧,死吧,死吧……余华的老调调又要来了……”。然而,在最后的书页里,只有大骂的娘,没良心的孩子还有那被斥责的爹。从青涩到成熟,从怯懦到无畏,一波三折而后归于平淡,许三观是一位父亲,一个众生相。

其实小说的剧情早已深入人心,仅“许三观卖血记”六个字足矣。而最惹人眼的,正是他卖血时的心。初识医院正值情窦初开,为自己卖血娶妻,而这也是许三观唯一为自己卸的血。之后,补贴家用,救儿扶妻,熟练的让人心疼……恍惚间,挺拔的男人驼起了背,成了卖不出血的老头儿,身边也只有曾经的“油条西施”伴着自己,再吃吃猪肝,再品品温热的黄酒……

我想,这部小说的主题必是各执己见,一人一个样,而最刺我眼的,还是关于许三观这一个男人的成长。不难发现,每个男人都有“幼稚”的一面,就像许三观在最后死皮赖脸地想再卖一次血,但没有人再愿意收。现实永远制约着这个所谓的“一家之主”,上有老下有小,大的要养老,小的要学校……在中国这“重男轻女”的思想下,这一切全都顺理成章地落在了男人的肩上。从小开始被给予厚望,以穷养为基本点,辅以大量吃苦套餐助力成长。终于,他不得不成熟,不得不严肃,变得难以触碰,难以交心……直到彻底从彩虹般灿烂的宝藏男孩化作撞沉泰坦尼克的冰山,也就是那个人见人厌的老父亲。

记得老师总提,“社会会教会你的”,它就像是催熟剂,好似多么青涩的芳华在里头都会糜烂成一滩烂泥,惨不忍睹。在现代如此,追溯过往,在那个朝九晚五的农耕时代,一个男人就是全家的命根。想来若是连饭都锄不出来,其他的更是免谈。“重男轻女”一定是活化石级别的文化糟粕,这并不代表男性会得到好处,相反的,这仅仅是两败俱伤罢了。其实,傲慢与偏见带到现实就永远多害少利,事实也永远不会停留在表面。重男轻女真的使不得啊!

当然,这不是一锤子买卖,还是有很多人付出不懈努力成功“返老还童”,他们抛下了油腻,选择了阳光,放弃了老气横秋,收获了青春潇洒……所以请各位好好留心或是回忆自己的青春,千万不要忘记自己“幼稚”的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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