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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经营合同2篇 “共同创业,明智合作——合作经营合同的重要性和细节解读”

合作经营合同2篇 “共同创业,明智合作——合作经营合同的重要性和细节解读”

合作经营合同是指双方在商业合作中达成的协议,规定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商业利益分配等方面的内容。该合同是商业合作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有助于建立双方良好的合作关系并确保商业利益互惠互利。

合作经营合同2篇 “共同创业,明智合作——合作经营合同的重要性和细节解读”

第1篇

陈强、章国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同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江苏省江阴市,共同举办合作经营企业,特订立本合同。

甲方:姓名________,性别____,年龄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

乙方:姓名________,性别____,年龄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合营公司的一切活动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三条甲、乙方合作经营的目的是:本着加强经济合作的愿望,采用先进适用的技术和科学的经营管理方法,并在质量、价格等方面增强市场竞争力,提高业务量,提高经济效益,使合作各方获得满意的经济利益。

第四条合营公司生产经营范围是:汽车维修、汽车保养、做漆、年审、保险等汽车有关业务……

本公司现是属于三类企业,随着生产经营的发展,生产规模可扩大,经营范围可增加,具体的经营项目根据合营公司的发展和市场情况随时进行调整和变更登记。

第六条合营公司的投资总额为甲方均为人民币出资。甲方现有固定资产评估价值人民币。

第七条合营公司注册资本为,全部由甲方缴付。甲方同意本协议签订生效后,个工作日内将注册资本金汇入合营公司的账户。

八条双方商定不计算双方的投入比例,按照双方商定的比例占有合营公司股份和进行利润分配。

第九条利润分配:按国家有关规定,按月提取职工福利基金、奖励基金和企业发展基金,并缴纳企业所得税的税后利润后,盈余部份由甲、乙双方按照股权比例进行分配。乙方在完成甲方所给的目标时应得到每月工资1500元底薪。

甲方责任:1.____________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是:①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②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③出售合伙的产品(货物),购进常用货物;④支付合伙债务;

乙方责任:;①参予合伙事业的管理;②听取合伙负责人开展业务情况的报告;检查合伙帐册及经营情况;④共同决定合伙重大事项。⑤积极发展业务,以发展业务为中心,配合公司日常经营。乙方一年须提供业务至少10万元产值。

第十一条合营公司的会计年度从20xx年七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一切记账凭证、单据、报表、帐薄,用中文书写。次年从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合营公司侩计应做好每月甲乙双方各自的业务记录,以备查询,核对。合营公司侩计应在每个月月初将上个月的公司盈利状况提供给甲乙双方过目。

第十二条对本合同及期附件的修改必须经甲、乙双方签署书面协议,才能生效。

第十三条由于一方不履行合同、章程规定的义务,或严重违反合同、章程规定,造成合营公司无法经营或无法达到合同规定的经营目标,视作违约方单方终止合同,他方有权向违约一方索赔。如甲、乙双方同意继续经营,违约方应赔偿合营公司的经济损失。

合同解除后,除甲方现有的固定资产,在加合营后甲方在乙方的同意下自己出资购买的工具或设备外,如是在合营后用公款购买的固定资产应把固定资产合出价格按比例分给乙方。

第十四条任何一方违约,应按国际惯例赔偿守约方总投资1%的违约金。守约一方有权终止合司,并要求违约方承担因违约而造成的法律责任和赔偿守约方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十五条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理。

第十六条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的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第十七条按照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原则订立如下的附属协议文件,包括:工程协议、销售协议、利润分配协议等,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份。与本协议一并执行,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八条本协议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九条本合同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由甲、乙双方的法定代表在中国签字。

此合同的年限为年,在合同到期后,任何一方都有权提出延续此合同。

合作经营合同2篇 “共同创业,明智合作——合作经营合同的重要性和细节解读” 第2张

第2篇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在平等、诚实、信任、互利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现有法律,就有关品牌合作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天悦瑜伽国际发展有限公司服务体系是甲方授权建设和管理的全国性服务网络,该服务体系的经营管理制度、规范及甲方的服务项目、商标均由甲方制定和所有,受法律保护,未经甲方授权认可,其他单位、个人均不得使用。

二、本协议所指品牌合作的涵义为:在乙方认同并接受甲方经营管理制度、规范的基础上,甲方授权乙方在河南省焦作市以天悦瑜伽(标准)店独家经营。

三、甲、乙双方各自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相互之间无产权及归属关系。乙方接受甲方授权。

甲乙双方本着诚信、勤勉、双赢的合作信念,以不断完善的服务模式,为消费者提供优质服务,提高瑜伽服务体系的市场认同度,共同促进中国瑜伽事业的繁荣和健康发展。

一、乙方签约后,应一次性交纳加盟权益金人民币大写 元,获取天悦瑜伽品牌授权保护及 名免费培训名额。

二、乙方签约后, 年 月 日以前应交纳管理费人民币叁仟元整,用于乙方每年的瑜伽技术提升及终端管理,逾期未交则本协议自动失效,甲方收回授权。

二、甲方的商号、商标及其一切经营管理制度和规范,甲方拥有专有权。

1、当甲方的商号、商标及其经营管理制度和规范等专有权受到侵害时,有要求乙方协助的权利。

2、甲方对乙方经营场所的装饰、陈列等次营运系统的规划有建议和指导权。

1、甲方指定的项目、产品、商标及整套经营管理规范提供给乙方使用。

2、乙方开业时甲方应邀安排 名导师驻店,时间为天,食宿、车票差旅费由乙方负责。

3、甲方长期提供新项目、新产品、新技术,并及时、准备、快速地交付乙方。

5、乙方滞销的产品,在进货后三个月内产品完好无损,不影响再次销售的条件下,甲方负责免费调换,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7、后续培训:经甲方验证核实乙方在经营三个月内发生教练员流失,甲方为乙方另培训一名,培训期45天,培训期内提供住宿,其它费用由乙方承担。

8、甲方在收到乙方支付的购货全部款项后,7天内按照乙方定货单发货。

1、获得甲方指定的项目、商标及经营管理制度和规范的使用权。

4、甲方在全国范围内推广新技、新产品或其他项目时,乙方享有优先权。

1、遵守甲方的经营管理制度的规范,接受甲方的监督和指导。

2、乙方应积极采纳支持导师的合理化建议,并进行具体实施。由于乙方原因,甲方人员未顺利继续开展工作,甲方有权撤回相关工作人员。

3、在经营中不得任意损害消费者利益,不得扰乱市场。

6、乙方所属店铺开业后一个月内,提供所属店面照片一套给甲方存档备案。

甲乙双方是合作关系,双方在本协议期间始终是完全独立的民事主体,双方之间不存在任何共同投资、雇佣、承包关系,乙方及其雇员并非甲方的雇员、合伙人、子公司或分支机构。

乙方自得招聘员工并与其建立劳动法律关系,其员工不隶属于甲方。

乙方追加建店,必须向甲方提出申请,在经过甲方书面同意后,在原授权区域内甲方不收取任何费用,超出授权区域外,须按甲方设定相应合作级别交纳相应费用,不论何种方式,都须与甲方另签品牌合作协议,并领取甲方颁发的授权书。

1、产品购货价应为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报价价格或在甲方接受订单之日有效的价目表上所列之价格。甲方可对价格进行调整。变动价格时,甲方应提前通知乙方。

2、非甲方与乙方另行书面约定,甲方提供的全部价格均不含增值税。

3、乙方申请补货应提前七天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订单之后的二十四小时内,乙方无另行通知,订单自动生效。

4、乙方在向甲方发出订单的同时,二十四小时内向甲方支付全部货款。

5、如甲方未收到乙方交付的全额货款,则不产生向乙方供货或提供任何补偿或赔偿的责任。

6、甲方在收到货款后负责产品的合理配送并办理托运,运费由乙方承担。如果乙方要求以其它方式交付产品,则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额外费用。

7、乙方收到货物后如发现货物与订单不符,可在收到该货物三天内以书面方式通知甲方,否则将视乙方完全接受该货物。

8、乙方收到货物时,应及时检查货物到达的完好情况,如出现破损或损坏,可向交货人提出原价赔偿,并向甲方通报情况。

9、乙方应作为一名独立的协议当事人从甲方购买产品,运用自己的资金,进行产品销售。

10、乙方应依照甲方的服务承诺负责其已售出产品的维护、换货或退货。

11、如属于甲方责任,乙方应提供证据,经甲方确认后,由甲方承担维修或换货的责任。

2、协议期满前3个月,经双方同意,可以续签或重新签订合同。

乙方发生以下各项中的任何一项情况,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应支付十万元以上的违约金,以支付甲方直接或间接经营或商誉之全部损失,甲方还将视情况追究乙方相应法律责任:

(2)将瑜伽商标、标识使用于本协议以外的任何交易或在店铺以外任何地址使用。

(3)诋毁其它合作商,发表有损天悦瑜伽声誉的议论实施损害天悦瑜伽整体形象的行为。

(4)未经甲方许可,注册本合同规定的天悦瑜伽的商标、标识的全部或一部分。

(5)模仿盗用天悦瑜伽标识或动作规范用于其它品牌或项目,或引导第二者模仿盗用。

双方协商一致可以提前终止合同(但违反本合同者除外)。

1、立即停止以天悦瑜伽品牌合作店身份同任何第三方的联系或交易;

2、立即终止使用或展示天悦瑜伽的标识,并从建筑物和其它设备、用品上自行撤除或消除该标识,否则,甲方可亲自或授权他人进行撤除或消除作业,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因战争、社会骚乱、自然灾害、行政机关的措施及其它超越合理控制限度的合同任何一方无法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则不必向对方承担任何责任。

因履行本协议发生纠纷诉诸法院时,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受理。

本协议之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

1、乙方未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本协议规定的.任何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方,或以转包合同的形式处分协议的全部或一部分。

2、对本协议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均应由本协议双方以书面形式达成。

本协议从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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