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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勤管理制度8篇 考勤创新:高效管理与人性化结合

考勤管理制度8篇 考勤创新:高效管理与人性化结合

考勤管理制度是企业内部管理的重要一环,它通过规范员工出勤时间、请假、加班等管理,增强了组织控制力和工作效率,有效提升了企业绩效。本文将介绍考勤管理制度的基本内容和实施方法,帮助企业建立健全的管理体系,促进工作秩序和员工纪律性的提升。

考勤管理制度8篇 考勤创新:高效管理与人性化结合

第1篇

为确保正常工作秩序,增加员工组织纪律观念,提高工作效率,树立公司良好形象,根据《公司制度》再次严明考勤管理。

一、考勤是管理工作的基础,也是计发工资及福利待遇的主要依据,全体人员都必须重视。考勤管理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月末会做出考勤统计报告。

二、员工上班必须打指纹卡签到,一日两次,上午8:30前,下午14:00前,在正常时间外签到,视为迟到,迟到一个月累计超过30分钟,扣除半天工资处理。因公外出办事无法签到者,应填写《因公外出通知单》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后交人力资源部,否则以旷工处理。

三、任何类别的请假都需要填写《请假单》,经部门经理批准后呈副总经理或总经理审批,再交人力资源部登记。如有紧急情况不能事先请假者,应在两小时以内电话通知部门经理或相关负责人,并于上班当日补办手续。无请假单或未及时补办手续的按旷工处理。

四、因公外出办事的`人员,应向前台登记并告知去向及预计返回时间。因公出差的人员,应填写《出差登记表》,获得批准后方可出差。如私自外出者一律按旷工处理。

五、如当天需要在公司食堂用膳者,应告知前台,由前台统计后将人数报给食堂,为免浪费,报餐后又不能在公司进餐者,必须至少提前1小时通知前台,如临时取消用餐者公司将给予10元/人/餐作为经济处罚。

六、人力资源及行政部会依据指纹考勤记录,请假单,因公外出通知单,出差审批表等统计考勤,如无考勤记录又无任何凭证者,一律按旷工处理。

七、以上考勤制度,请各位员工重视,并自觉遵守,执行。

八、前台工作人员必须对以上做如实登记,对每月迟到、早退或报餐未就餐者进行统计汇总,并于每月张贴公告栏通告全公司。

考勤管理制度8篇 考勤创新:高效管理与人性化结合 第2张

第2篇

上班时要坚守岗位,不得迟到、早退,工作时间不得无故串岗、离岗。

上班时间夏季: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冬季: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二、考勤签到时间以上级规定的作息时间签到,签到表由局纪检组封存。

三、干部职工因公务外出原则上应签到后再外出办事,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签到,应经科室负责人及分管领导批准后报办公室备案;局班子成员外出办事须通知办公室。

工作人员因病、因事需要请假的,必须填写请假条,说明事由、时间。

请假1天以内者,由分管领导审批;请假2-3天,经科室负责人、分管局长同意后,由局长审批;3天以上,一周以内,由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会同局长研究审批,病假需附医院证明;一周以上交由班子会审批(病假需附医院证明),假期结束,请假人必须向准假人销假,否则超假按旷工处理。

各科室根据工作情况,有计划地安排好工作人员的'年休。

因工作无法年休的工作人员的事假、病假可以用年休假来抵冲。

六、工作人员考勤情况由局办公室于次月前三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布,接受监督。

如有异议,自公布之日起二日内将情况反馈办公室,逾期视为认可。

七、工作人员的考勤情况与文明奖、卫生奖挂钩,缺勤(公休假、探亲假、婚假、产假、丧假除外)扣发卫生奖。

八、当年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不超30天(含30天)的,从第21天起,依据宛龙人社政【20xx】5号规定,每天扣发本人日工资的40%,超过30天的停发工资;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三十天的,按《公务员法》规定处理。

九、因违犯工作纪律,被上级督查部门查处的,按照省市区组织、纪检部门有关规定处理。

第3篇

为了严肃公司劳动纪律,维护正常工作秩序,进一步优化公司的管理体系,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具体打卡时间为:周一至周六,在上班时间8:30和14:30前,下班时间11:30和17:30后打卡;3、上班时间因个人原因外出,应办理请假手续,否则以旷工进行处理。

第二条公出:指因公司相关业务及事务外出。如客户拜访、会议、培训、出差等。公出视为出勤状态。如因公出原因无法准时到达公司,须告知部门负责人,使用钉钉软件异地打卡并备注外出事项.

1、员工公出应至部门经理处据实填写纸质版的《员工外出登记表》,方可外出。

2、各部门经理/主管应于每周一将《员工外出登记表》交至综合事务部,以备考勤之用。若每周内综合事务部未收到相关材料,上述情况视为迟到/早退,旷工等按相关规定处理。若虚造外出理由,一经发现,按旷工进行处理。

第三条漏考勤:指员工上下班未按公司制度进行指纹考勤。也未告知综合事务部。

1、员工上班或者下班无打卡记录的,但依据人员证明能证明有在司情况的,应及时告知综合事务部。若不能证明有在司情况,则计为旷工。

a、在上班时间后半个小时内打卡,视为迟到。迟到次数每达到三次按旷工半天处理。

b、在上班时间超过一个小时打卡者,按旷工半天处理。

c、注意事项:员工迟到,入司的时候也必须打卡,否则找不到记录,按旷工处理。

1、指员工未办理任何请假、续假手续、未出勤或迟到、早退、无故离岗达到一小时以上。

2、本制度规定其他视为旷工的情况(例如,迟到一个小时以上、漏打卡未证明在司情况)。

3、旷工处理:按旷工天数处罚薪资。月累积旷工超过六天,视为自动离职,予以辞退。

1、综合事务部每月1日统计考勤情况。各部门在每周一上午11:00前将完整的《员工外出登记表》交给综合事务部以便统计,如外出信息有遗漏或错误请在每周一下班前,进行补充,未按时补充,按截止时间前的信息进行统计。

2、每月2日,人事专员汇总上月整月的考勤结果,发给各部门进行核对,并在2日时间内反馈问题,以便及时调整。如未反馈则按统计的结果进行处理。

1、迟到与旷工的处罚金,纳入公司公益经费中。(公司公益经费主要用在奖励满勤的员工,由综合事务部统计并通告)

第一条事假:指因私事本人不能到公司上班而申请的假期。

1、2天以下事假应在休假前申请,经部门经理批准同意后,交综合事务部报备。

2、 3天(含)以上事假至少提前两天申请,经部门经理以及总经理批准后,交综合事务部报备。

5、连续的事假时间试用期员工不得超过5天,正式员工不得超过15天。

第二条病假:因本人生病需治疗或休养而申请的假期。

1、若无法提前请假,须在当天上班10分钟前通知部门经理及人事,并于病愈上班后一个工作日内补齐《请假单》及相关资料至综合事务部。

2、一天(含)以内的病假,可不提供病假证明;连续请5天(不含)以上的病假,需要提供医院开具的病假证明或正规发票;病假时间以证明或发票上是日期为准。否则按事假计。

1、因本人结婚且达到法定年龄而享受的假期。一般婚假3天(日历日),最迟应在休假后上岗的第一个工作日内出示结婚证,否则按事假计。

2、结婚证在员工入职后登记领取的,方可申请婚假;婚假应在登记之日起一年内使用,逾期无效。

因员工配偶、父母、子女、岳父母、公婆、祖父母、外祖父母及有赡养关系亲属身亡而享受的假期。丧假假期为1-3天。由部门负责人批准,根据员工实际情况酌情给予1-3天的丧假。职工在外地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需要职工本人去外地料理丧事的,都可以根据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1、产假&陪产假a、符合国家计划的规定女员工可享有产假158天(日历日);申请产假需提供医院的相关证明,且不得分开使用。

b、女员工怀孕第1—8个月,可享受1天产检假;怀孕第8个月以上,可享受2天产检假;天数可以是当月累积的1天或者2天;申请产检假需提供医院的相关证明,未提供者按事假进行处理。

d、男员工给予10天陪产假,陪产假不得分段享受;最迟应在休假后一个工作日内出示子女出生证明,否则按事假计。

2、产假薪资a、按生育保险相关规定,产假期间工资发放改为生育津贴,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基本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公司补足;生育津贴标准为上年度本企业职工月人均缴费工资。

b、生育的津贴月数:顺产补三个月津贴,难产可再补半个月津贴。

c、女员工因晚育与领取独生子女证延长的产假,生育保险未支付生育津贴的'部分,按女职工产假前基本工资由公司支付。

3、产假续假a、女员工休完产假后,因个人原因要延长假期的,按事假进行处理,续假时间超过一个月的,按停薪留职进行处理。

b、停薪留职期间,公司不终止社保关系,但公司与个人缴交部分,由员工个人承担。

c、产假与停薪留职期间应缴交的社保费用,应在产假前一次性缴足。

4、女员工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不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5、女员工产假复职后,需要补差工资的,应提供“生育保险待遇支付核对单”复印件,人事部按相关规定进行补差处理。

第六条带薪年休假1、凡在公司连续服务满一年的员工均可享受带薪年假。

2、员工连续在公司服务满一年不满十年的,年休假5天;满十年不满二十年的,年休假10天;已经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3、员工享受的年休假可以根据需要一次休完,或者分次休。

4、年休假不可跨自然年(截止到每年的12月31日)安排。

年假使用周期:从折算后第一年的自然年(新历年)第一天(1月1日)开始起算,至自然年(新历年)年末最后一天(12月31日)定义为一年年休假的使用周期;第七条如公司发现假期证明不合格的将视为事假并扣除该员工当天相应工资;如情节严重者公司有权予以辞退。

第八条假期较长的须交接手头工作,确保工作连续性;假满回公司后需到综合事务部报到并销假。

第九条请假打卡:请假离岗前应打下班卡,请假到岗后应打上班卡。

打卡时间应与请假条的时间一致,如出现考勤空白,按制度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条如需续假者续假时间最长不得超过一个星期;对无限期续假者按自动离职进行处理。

第十一条出差出差:因公司公务需要派遣到外地办理事务或公司指派到外地学习,以上两种情况计为出差。

第十二条请假办理程序及审批权限请假按旷工处理的规定:无法提前请假的,在事后到岗一天内未补办请假手续的,按旷工处理。

第十四条员工考勤管理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各部门应积极落实执行

第4篇

1、员工正常下下观按规定的时间至指定的签到处签到,考勤人员负责注意签到时间。

3、本人重病等原因临时请假无法及时签到的,需在回岗后由部门主管签署证明。

1、迟到或早退一次者,限30分钟以内1分钟扣1分,超过30分钟作旷工一天处理。请假未获上级批准而擅自缺勤者作旷工处理。旷工一天扣30分,连续旷工三天作自动离职处理。

1、员工申请月休、婚假、生日假、慰唁假、春节假及其他不带薪事假事先必须向直接主管申请,请假需提前一星期申请经批准方可,未经批准按旷工处理,特殊紧急情况除外。

2、员工请(休)申请和汇报对象均为直接上级主管。

3、原则上,员工每月申请排休外不再申请临时休假,有特别重大事件或本人得病,可以特批调整安排,但事后需递交相关证明资料。

1、迟到、早退、旷工;按照《绩效考核制度操作细则》进行处罚。

2、迟到、早退达6次/月者及累计旷工达3天者视为自动离职,无工薪报酬。

第5篇

为加强公司的规范化管理,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促进公司发展壮,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管理纲。

1、员工必须清楚地了解公司的经营范围和管理结构,并能向客户及外界正确地介绍公司情况。

2、在接待公司内外人员的垂询、要求等任何场合,应注视对方,微笑应答。

3、在任何场合应用语规范,语气温和,音量适中,严禁声喧哗。

4、遇有客人进入工作场地应礼貌劝阻,上班时间办公室内应保证有人接待。

5、员工在接听电话、洽谈业务、发送电子邮件及招待来宾时,必须时刻注重公司形象,按照具体规定使用公司统一的名片、公司标识及落款。

6、员工在工作时间内须保持良好的精神面貌,注重个人仪态仪表,工作时间的着装及修饰须方得体。

3、上班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4、迟到:9:10未到者一律按迟到处罚。当日在12点之前到公司者,扣除半天工资。在12点之后到公司者,扣除当天工资。罚金每月工资结算时扣除。

5、请假:事假需提前一天向主管经理提出申请,并填写【请假申请单】,经批准后方可休息。(每月1天带薪休息)。员工遇突发疾病须当天向部门经理请病假,事后补交相关证明。(每月1天带薪休息)。其他请假(如婚假等)享有国家法定节假日正常休息的权利。

6、请假内的薪酬,依下列规定支给:请假未超过规定天数或经批准延长请假时间者,其请假期间内薪酬照发。逾期过后,无故不到公司,又未告知考勤人员和所属团队经理者,扣除当月当日工资,扣除工资=逾期天数×当日工资。

7、旷工:早上10:00之前无故不到公司,又未告知考勤人员和所属团队经理者,按旷工处理,每次罚金100元。当月累计旷工超过三次者,无基本工资。罚金每月工资结算时扣除。

8、 参考员工如因事需在工作时间内外出,要向部门经理请示后方可离开公司。

9、公司不提倡员工加班,鼓励员工在日常工作时间内做好本职工作。如公司要求员工加班,计发加班工资或安排调休。加班费标准:为20元/小时。调休:累计加班时间10小时可调休一天。

1、薪酬计算:基本工资+话费补贴+工龄工资+车辆使用补贴+绩效工资经理基本工资:

2、绩效工资计算:参考公司管理制度,以每月实际绩效为准。

3、公司以任人唯贤、唯能、唯绩为原则,个人的成长和进步对于公司是很重要的,因为公司的未来取决于每一位员工的成功。公司鼓励员工努力工作,为工作勤奋、业绩突出者提供晋升机会。

1、员工须每天清洁个人工作区内的卫生,确保地面、桌面及设备的整洁。

2、员工须自觉保持公共区域的卫生,每个部门负责一个月的值日工作(详见值日表)。

3、员工在公司内接待来客人,事后需立即清理会客区。

4、正确使用公司内的水、电、空调等设施,个人工作区内设施自己负责关闭,最后离开办公室的员工应关闭空调、电灯等应该关闭的设施。

1、员工在工作时间必须全身心地投入,保持高效率地工作。

2、不得无故缺席部门的工作例会及公司的重要会议。

3、员工在任何时间均不可利用公司的场所、设备及其他资源从事私人活动。一经发现,给予警告,情节严重者,公司将予以辞退。

4、员工须保管好个人的文件资料及办公用品,未经同意不可挪用他人的资料和办公用品。

5、员工要保管好个人电脑,按公司规定进行文档存储、杀毒及日常维护,如发生故障应及时报告综合管理部,由公司安排修理。

2、员工须严守公司商业机密,妥善保存重要的商业客户资料、数据等信息。

3、管理人员须做好公司重要文件的备份及存档工作,并妥善记录网络密码及口令。并向总经理提交完整的网络口令清单。

4、任何时间,员工均不可擅自邀请亲朋好友在公司聚会。

5、员工及管理人员均不可向外泄露公司发展计划、策略、客户资料及其他重要的.方案,如一发现,除接受罚款、辞退等内部处理外,情节严重的,公司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1、员工必须服从公司的整体管理,包括职务的分配及工作内容的安排。

2、员工须尊重上司,按照上司的指导进行工作并主动向上司汇报工作情况。

3、员工有关业务方面的问题须及时向部门经理映,听取意见。

5、员工不服从上级指挥,目无领导,顶撞上级,而影响公司指导系统的正常运作,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处理。

6、管理人员应团结互助,努力协调好各部门的关系,鼓励并带领好员工队伍,时刻掌握员工的工作情况,确保公司整体策划顺利进行。

7、公司是一个家庭,员工应团结互助,为公司发展做出努力。

1、办公用品的日常管理由综合部专门人员负责定期购买,并分配到各部门(清单详见后附表格),超出配额之外的`物品填写领用登记表。

2、每月10日之前,部门经理将本部门所需要的办公用品填写在公司购物申请单上,由综合部专门负责人提交总经理,审批同意后,由专门负责人将办公用品购回,根据实际需要有计划地发放。

3、若急需某类办公用品,也应先填写购物申请单后,交由专门负责人,经综合部审批同意后,方可购置。

1、使用者应保持电脑设备及其所在环境的清洁。下班时,务必关机切断电源。

2、使用者的业务数据,应严格按照要求妥善存储在网络上相应的位置上。

3、未经许可,使用者不可增删硬盘上的应用软件和系统软件。

5、公司及各部门的业务数据,每周备份一次。重要数据由使用者本人向综合部申请做备份。

6、未经许可,任何私人的光盘、软盘不得在公司的计算机设备上使用。

7、使用者必须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用户名和密码,严防被窃取而导致泄密。

3、有下列事迹的员工,在调查核实的基础上,经经理办公会研究,给予相应的奖励:

a、积极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其建议被公司所采纳者。

b、维护公司利益和荣誉,保护公共资产,防止事故发生与挽回经济损失有功者。

4、下列事由的员工,在调查核实的基础上,经经理办公会研究,给予相应的惩罚:

a、违国家法律、法规或公司规章制度造成经济损失和不良影响的。

5、公司将设立年终全勤奖(未有迟到、早退现象及病事假),奖金为1000元,于年终考评后一次性发放(以每个月的考勤统计为依据)。

6、在公司服务满三年(不含三年)的员工,将给予一周的带薪休假(休假期需提前和公司协商,以不耽误工作为前提,得到许可后方可休假)及2000元的一次性旅游补贴。

7、在公司服务满五年(不含五年)的员工将给予300元/月的住房补贴,发放办法从第六年度合同期开始,本年度合同期满时一次性发放。无论何种情况,未履行满从第六年度开始签定的本年度合同期的员工将不享受此项福利补贴。

1、因外出购物或出差需向公司借用备用金时,应首先填写公司【借款申请单】,交主管经理核准、审批签字同意后方可借款。借款后必须在一周内报销销帐(出差人员在回公司上班一周内)。借款未冲平者,不允许再次借款。

2、员工报销已发生费用,首先填写公司【支出凭证】或【支出报销单】。主管经理签字后,到借款处填入【借款申请单】中的报销日期,方算完成报销手续。

1、员工出差前应填写【出差申请表】,主管经理签字后方可办理借款手续。出差期限由主管经理视情况需要,事前予以核定。

2、出差途中除因病、遇意外灾害或工作实际需要经请示主管经理批准延时外,不得因私事或借故延长出差时间,否则除不予报销旅差费外,并依情节轻重论处。

住宿费:总经理、副总经理实报实销。其他员工住宿标准为:元/天/

伙食费:总经理、副总经理实报实销。其他员工伙食费标准为:元/

4、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按标准报销,超标自付,欠标不补。

5、出差途中,如出现接待费用,先请示领导,领导同意后方可执行。费用额度由领导批示定额,定额外。

6、出差回来后一周内填报【出差费用结算单】,办理报销手续。

7、员工出差旅费,应据实提供发票,核发之,但如发现有虚报不实之事,除将所领追回外,并视情节之轻重,酌予惩处。

2)、员工入职后三个月为试用期,试用期满之后办理五险。

a、公司文化(概况、成立历史、公司理念、团队品格、道德修养、行为规范等)。

e、指引工作地点区域设施(洗手间、就餐处、乘车处等)。

1、总则:为使公司名片统一规范化,强化对外公关形象的塑造,特制定本办法。

2、名片格式:公司名片格式统一化,由公司综合部依据企业形象设计。

a、根据工作需要,需要印制名片的员工需首先向主管经理提出申请。

c、综合部负责对外印制名片的印刷业务,印制完毕后发给当事人

a、名片使用须恰到好处,不可像撒传单般滥用,掌握使用范围。

b、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擅自印刷或使用未经公司批准的名片。

c、员工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后,严禁再使用公司原有的名牌从事任何活动,如若发现,公司将追究其责任,并予以支付人民币壹拾万元的经济损失费,同时对于造成甲方任何重损失者,甲方保留以估算的损失额向有关机构提起诉讼的权利。

以上管理制度为暂定审核版,未尽事宜,请各位领导给予意见和建议。

第6篇

1、机关干部职工统一按市政府规定的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不准迟到、早退、旷工、缺岗。

2、实行考勤签到制度,每天上、下午两次签到,时间按规定作息时间。签到时间为10分钟。

3、严格请销假制度。班子成员请假由局长审批;科长请假由主管领导同意,局长审批(包括副科长);一般同志请假两天以上由主管领导同意,局长审批,一天以内由科长、主管领导审批。机关人员请假期满后按时返回工作岗位上班,并及时销假。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上、下班或中途外出办事的.,必须提前向主管领导请假并向办公室打招呼,事后办理请销假手续。

4、集体活动应按规定时间提前到达集合地点,无故不参加的以缺勤对待。

5、未请销假或请假未经批准而随意缺勤者,按实际天数视为旷工。一个月内累计迟到三次,按旷工一天计算。

2、丧假。工作人员的直系亲属病故时可给丧假3—5天。

3、全年事假参照《公务员法》的有关规定,按工作年限执行。

1、上班期间应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不得从事在电脑上打游戏,乱串科室,大声喧哗等影响正常工作的不良行为,否则以脱岗论处。

2、除按国家规定假期外,工作人员请事假超过规定的休假天数每天扣发年终奖10元。

3、旷工一天扣发30元。年度累计旷工超过10天的,取消本人评先资格及所在科室先进集体荣誉。

4、若发现一次代签,对代签人和被签人双方各罚款10元。

5、办公室设专人负责考勤工作,每周结束后汇总公布。

第7篇

请假制度整改为强化全院教职工的纪律观念,规范考勤管理,全面落实岗位责任制,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院实际,现对《xx学院教职工请假制度》修订如下:

1.教职工要认真遵守工作纪律,坚守工作岗位,按时上下班,因病、事、婚、丧、产、育、探亲、进修、培训、实践锻炼、借调等需请假的,应事先填写《xx职业学院教职工请假条》,严格履行请假手续。

2.考勤工作以部门为单位,建立部门考勤制度,由部门指定责任心强、敢于坚持原则的同志任考勤员。此项管理工作纳入部门年度考核。

3.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本部门考勤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考勤员应实事求是地填报本部门考勤表,并在每月3日以前将上月考勤表经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后报组织人事处(如遇节假日、双休日,报表时间顺延)。

4.严禁弄虚作假、隐报瞒报。考勤不实的,部门主要负责人和考勤员年度考核不能评为优秀等次。

5.学院对教职工的出勤情况组织不定期、不定形式的检查。

1.确有特殊原因必须占用工作时间处理私人事务的,需事先履行事假手续。

2.事假每月一般不得超过5天,全年事假累计一般不得超过30天。

1.请事假3天(含3天)以下,需经部门负责人审批后,报组织人事处备案。

2.请事假3天以上5天(含5天)以下,需经部门负责人、分管院领导审批后,报组织人事处备案。

3.请事假5天以上,需经部门负责人、分管院领导、分管人事院领导审批后,报组织人事处备案。

4.请事假超过30天,需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部门负责人、分管院领导签署意见后报组织人事处,由组织人事处提交院长审批。

1.档案工资:当月事假超过3天(含3天)者,按天数扣发本人工资[日扣发工资=月基本工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 21.75天(月计薪天数),试用期、见习期工作人员以本人实际执行的试用期、见习期工资为基数];当月事假累计超过5天(不含5天)者,同时扣发当月考勤奖和目标管理奖;当月事假累计超过30天(含30天)者,不再发放当月全部档案工资。

2.院内岗位津贴:每学期末按事假累计天数核减(日岗位津贴=学期岗位津贴总额/计发天数)。

3.当年事假累计超过30天者,年度考核不能评为优秀等次;超过6个月者,不参加当年度考核,不调整薪级工资,不享受部门年终考核奖励浮动。

教职工请病假需在《xx职业学院教职工请假条》后附病休证明。

1.院内病休证明:由学院卫生科医生出具诊断证明书(包括:①主要病情及诊断结论;②建议休息天数,下同)。

2.院外病休证明:需先由学院卫生科批准,到指定医院就诊(急诊除外),由指定医院出具诊断证明书。

3.病假2个月以内的为短期病休,2个月以上的为长期病休。

1.请病假3天(含3天)以下,需经部门负责人审批后,报组织人事处备案。

2.请病假3天以上5天(含5天)以下,需经部门负责人、分管院领导审批后,报组织人事处备案。

3.请病假5天以上,需经部门负责人、分管院领导、分管人事院领导审批后,报组织人事处备案。

4.请病假超过2个月,需个人提出书面申请(附病休证明),经部门负责人、分管院领导签署意见后报组织人事处,由组织人事处提交院长审批。

5.连续病休达2个月后要求恢复工作者,需持医院出具的病愈证明,经部门负责人、分管院领导批准,方可恢复工作。从恢复工作之日起4个月内又请病假,除另患其他疾病需要休养外,其上班前后的病假时间合并计算。

7.病假或因工致残导致休假,连续累计2个月以上或1年内累计病假在6个月以上,且不能恢复工作的,经市劳动能力委员会鉴定,确认为完全丧失工作能力,并符合国发[1978]104号文件,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参加工作年限(缴费年限)满10年的人员,应办理退休手续。确实因病不能恢复工作,经市劳动能力委员会鉴定,没有完全丧失工作能力者,由个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学院研究同意后,可继续休病假。从鉴定之日起,满1年再进行鉴定,仍不能恢复工作的应办理离岗手续。

经市劳动能力委员会鉴定,可以进行正常工作,但本人拒不上班的,从第7个月起停发其工资和一切福利待遇;满1年仍不上班工作的,按自动离职处理。

8.教职工因工致伤、残期间的待遇,按照《关于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工作人员工伤有关问题的通知》(淄劳社发[20xx]41号)及《关于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参加工伤保险工作的通知》(淄劳社发[20xx]49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1.档案工资:当月病假累计超过5天(不含5天)者,除扣发当月考勤奖和目标管理奖外,按照以下标准执行:

(2)病假超过2个月的,从第3个月起,工作年限不满10年的,扣发本人基本工资的10%;工作年限满10年的,工资照发;

(3)病假超过6个月的,从第7个月起,工作年限不满10年的,扣发本人基本工资的30%;工作年限满10年的,扣发本人基本工资的20%。

2.院内岗位津贴:每学期末按病假累计天数核减(日岗位津贴=学期岗位津贴总额/计发天数)。

3.当年病假累计超过60天者,年度考核不能评为优秀等次;超过6个月者,不参加当年度考核,不调整薪级工资,不享受部门年终考核奖励浮动。

教职工按法定婚龄结婚,给予3天婚假,遇法定节假日、寒暑假、公休日假期不顺延;男女双方均符合晚婚年龄(男25周岁,女23周岁以上初婚)的,增加婚假14天。

请婚假教职工填写《xx职业学院教职工请假条》,经计划生育办公室负责人、部门负责人审批后,报组织人事处备案。

婚假期间档案工资照发,院内岗位津贴按休假天数核减,路途费等其它费用自理。

教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去世的,可给予丧假3天;在外地的直系亲属去世,可另给路程假。

请丧假教职工填写《xx职业学院教职工请假条》,经部门负责人审批后,报组织人事处备案。

丧假期间档案工资照发,院内岗位津贴按休假天数核减,路途费等其它费用自理。

对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女教职工(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而生育者,除给予必要的处分外,休假按事假处理),其产假按下列规定执行:

1.女教职工正常生育者,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产后休假75天);难产者,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对晚育(女23周岁以上)者,增加产假60天,并给予男方护理假7天。若产假正值寒暑假期间,其寒假、暑假休假时间不可顺延。

2.孕期不满4个月流产者,可以根据医疗单位的意见,给予15至30天的产假;孕期在4个月

请产假教职工填写《xx职业学院教职工请假条》,经学院卫生科负责人、计划生育办公室负责人、部门负责人审批后,报组织人事处备案。

产假期间档案工资照发,院内岗位津贴按休假天数核减。

产假期满,因身体原因不能工作的,经医疗单位证明,视情况可以延续1-3个月假期。其超过产假期间的休假,按照病假处理。

请节育假教职工填写《xx职业学院教职工请假条》,附医疗单位证明,经学院卫生科、计划生育办公室负责人、部门负责人审批后,报组织人事处备案。

节育假3天(含3天)以下,档案工资照发,院内岗位津贴按休假天数核减。超过3天的假期,按照病假处理。

对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的女教职工,可享受哺乳假(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不享受哺乳假)。坐班制女教职工哺乳未满一周岁婴儿,在工作时间内每天哺乳两次,每次半个小时,两次哺乳时间可合并使用。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半个小时。婴儿满1周岁后,请哺乳假者应正常上班。

请哺乳假教职工,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部门负责人批准,由部门负责核定其具体时间。

1.工作满1年的正式职工;见习期、试用期人员不享受探亲假待遇。

3.与父母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其中,与父亲或母亲一方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不享受探亲假。

1.按照《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中的有关规定,教职工应在寒、暑假期间探亲(包括出国、出境探亲),探亲假期不得提前或分期使用。探亲假期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节假日在内。

2.教职工探望配偶的,每年给予探亲假1次,假期为30天。

3.未婚教职工探望父母,原则上每年给假1次,假期为20天;或者职工自愿两年探亲1次的,假期为45天。

4.已婚教职工探望父母的(不包括探望岳父母和公婆),每四年给假1次,假期为20天。双职工都具备每四年一次探望父母条件的,一方自愿放弃探望父母,要求改为双方同行去探望岳父母或公公、婆婆的,可分别按各自探望父母的规定处理。

5.女教职工到配偶工作地点生育,在生育休假期间,超过产假期限后,与配偶团聚30天以上的,不再享受当年探亲待遇。

6.教职工的父亲或母亲和其配偶同居一地的,教职工在探望配偶时,即可同时探望其父亲或母亲,不再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

7.带薪脱产进修教职工,符合探亲条件的,可享受探亲待遇。

8.教职工探望父母或配偶,均以他们的定居地(户口所在地)为准。

9.已婚教职工配偶死亡或离婚后又未再婚的,符合探望父母条件的,在丧偶或离婚满一年后,可按未婚教职工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

请探亲假教职工填写《xx职业学院教职工请假条》,经部门负责人、分管院领导、分管人事院领导审批后,报组织人事处备案。

探亲路费按《xx职业学院关于工作人员差旅费开支规定》(淄职院政办字[20xx]11号)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1.不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而未出勤者,一律按旷工处理。

2.请假事由被证实为伪造的,其已享假期按照旷工处理。

3.休假期满,未续假或续假尚未批准前而不到岗工作者,自批准的假期期满至未到岗时间按旷工处理。

4.教职工在休假期间从事第二职业或从事个体经营的,自请假之日至查实之日按旷工处理。

5.不服从组织调动、拒不到新岗位工作、待聘人员及借调、进修等外出人员在规定期限内无正当理由不报到的,自拒绝之日起按旷工处理;无故拖延报到日期者(含内部调动),未按期报到的时间至到岗时间按旷工处理。

6.在申请办理调动、进修及出国手续期间,未经批准借故不上班的,未到岗时间按旷工处理。

1.旷工者,不发放当月档案工资,不发放本学期院内岗位津贴,不享受年内一切福利待遇,并视情节轻重和造成的不良后果给予处理。

2.连续旷工时间超过15天(含15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30天的,按人调发[19xx]18号文件规定予以辞退。

第8篇

3.考勤卡填写内容:在规定打卡时间里,因公外出或请假、休假、调休等情况下,在通知主管并办理相应手续后在卡上注明,填写者由当事人本人填写。

①将当月员工请假单及相关证明材料收集,并与员工考勤卡查实。

②查实后,汇总填写《月度考勤报表》上交主管负责人。

③在以身作则的前提下,严格按照有关公司制度进行监督审核。

1.公司实行每周六天工作制(会计部除外)。每天工作时间8-9小时,早上9:00上班,下午17:00-18:00下班,中午12:00-13:00为中餐及午休时间。

2.公司实行每周单休制(会计部除外),休息日安排在每周六周日两班员工分休制。

2.节假日具体安排办法按照两班员工分休制根据情况公司另行通知。

2.一个工作日内,员工未以任何形式办理相关请假手续,脱岗在一小时以内(含)的,视作事假,不超过一小时(含)者,按事假半天处理;超过一小时者不足两小时按事假一天处理。

3.一个工作日内,员工未以任何形式办理相关请假手续,脱岗在两小时以上者视为旷工;不超过四小时(含)者,按旷工半天处理;超过四小时者,按旷工一天处理。

②当月事假两天以上的(含),加扣发奖金=(当月奖金/26)×(事假天数-1)

6.如果发现员工有旷工行为的,经批评教育无效者,连续旷工一周或一年累计旷工两周的`,公司有权作除名处理。

1.员工患病、非因工负伤、必须停止工作医疗的,在出具医院证明情况下,员工可请病假壹天,这壹天为带薪病假

①病假在两天以一个月以内的,扣发额=(岗位工资+奖金)/26×(病假天数-1)

公司早上上班时间为9:00,超过一秒钟都以迟到处理,为了加以区分及合理性,发生以下几种迟到情况以不同办法加以处罚:

考虑到特殊情况,一个月内迟到累计时间超过15分钟,则按下列办法处理:

6.考勤员月终将迟到记录连同《月度考勤报表》一起上交主管。

1.员工请假,均须按上述规范,事先办理请假审批手续,即填写《请假单》并附相应证明材料。

2.如遇突发事件,须当天通过电话或委托他人请假,回来后补办请假手续。

本制度于20xx年10月17日做第一次修改,日后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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