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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和机关党组织履职能力研究

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和机关党组织履职能力研究

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和机关党组织履职能力研究


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和机关党组织履职能力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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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高各级领导干部能力研究

领导干部的履职能力,关系到我市各项战略目标的落实。今年来,市委组织部坚持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服务党政中心工作,创新干部教育培训思路,举办 “提高领导干部履职能力系列专题研修班”,在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北京大学等著名高校共举办6期专题培训班,培训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近240人。在组织培训中,精心研究研修课题、精心选择合作院校、精心选调参训对象、精心设置培训课程、精心组织实地考察、精心开展教学管理,培训工作的统筹性、针对性、实效性明显增强,有力地提高换届后我市各级领导干部的履职能力。

加强“统筹性” 提高办班起点

开展“提高领导干部履职能力系列专题研修班”,是我市全面深入开展大规模培训干部工作的新途径新办法,也是我市贯彻落实省、市党代会精神,提高换届后我市各级领导干部履职能力的迫切需要。

研修班的立项、资金筹措、课题选定、实施等各个过程都得到市委市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有关领导多次专门作出批示,要求把开展专题系列培训班作为加快科学发展、建设幸福汕头的一项重要举措抓实抓好。

此次系列专题研修班的学员主要是市直机关“一把手”及其他领导成员,在学员选调时坚持“干什么学什么”的原则,既考虑选调领导干部的年龄、学历、职务情况,又考虑选调领导干部的代表性、覆盖面以及今后培养使用情况,严格要求选调对象必须是单位中分管工作与所学专题密切相关、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较强的组织能力、处于重要岗位关键岗位和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领导干部。

提升“针对性” 增强培训实效

注重做好“学”与“干”结合文章是此次培训的重要原则。因此市委组织部推行以专题式为方向的培训模式改革,在培训设计与实施上围绕领导干部所处部门和岗位职能中的某个具体领域开展专题培训,推动培训的专业化、细分化,坚持以需求为导向,准确把握每个专业领域培训的组织需求、岗位需求和干部需求,实现重点领域重点突破。

研修班紧紧围绕汕头发展大局,把我市推进科学发展中最重要、最急需解决的问题和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课题作为提高干部履职能力培训主题,切实提高系列专题研修班的针对性。如:围绕我市大力实施城乡一体化发展战略、探索统筹城乡发展新路子等战略部署举办“树立经营城市理念加快城市发展研修班”以及“全面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专题研修班”;抓住我市被授予“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的契机,举办“推进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创建工作专题研修班”等等。

凸显“开放性” 丰富学习载体

为增强培训的实效性和开放性,此次系列专题研修班选择在发展理念和经验上走在前、有参观实践意义的城市作为培训地,首开我市境外培训先例,选择全球城市发展规划理念先进、经验丰富、水平较高的新加坡作为城市经营发展研修班的培训地点,另外还选择“全国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成都市作为推进城乡一体化研修班培训地,选择在有“中国电子商务之都”之称的浙江杭州市作为电子商务研修班的培训地。在增强干部教育培训的开放性的同时为参训学员提供学习借鉴的范本,有效提升培训质量。

研修班采取课堂讲授、现场教学、案例教学、分组讨论、撰写调研课题等多种方式进行培训,强化培训效果。如在北京大学举办的行政程序研修班期间举办了《汕头市行政程序规定》高层论坛,专门邀请了高校学者和国家、省市有关部门的重要领导参与讨论,为汕头行政程序改革把脉出招、建言献策,让参训领导干部在与业内众多专家学者的观点交流和思维碰撞中开阔眼界,增长认识。

非学无以广才,非学无以明识。这次系列专题培训取得了良好的成效,为推进各项战略重点工作,更好落实新一届市委市政府的发展战略和发展思路提供了坚强的组织和人才保证。

提高机关党组织履职能力研究

机关党组织是建立在各级党和国家机关中的党的基层组织,是各级党和国家机关联系服务干部群众的重要桥梁和纽带。机关党组织的核心任务是服务中心、建设队伍,其作用发挥如何,直接关系到党的群众威信和社会形象,关系到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关系到党的执政根基。在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新形势下,如何加强机关党组织建设,不断提高机关党组织的履职能力,充分发挥机关党组织的战斗堡垒、协调服务作用,是各级机关党组织面临的一个现实又紧迫的重要课题。为此,我们成立课题组,深入到灵山县、浦北县以及钦州市人社局、农业局等26个机关单位进行深入调研,召开不同层次座谈会3个,发放调查问卷280份,调阅了2015年钦州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党组织规范化建设专项调研数据和钦州市87个市直机关党组织2015年度履职报告等资料,掌握了大量素材,为课题研究报告提供了数据支撑和资料准备。

一、新形势下机关党组织履职的新要求

机关党组织的职能定位并非一成不变,而是随着党的政治任务和历史环境的变化不断调整。党十八大以来,中央提出了 “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及创新驱动发展等重大战略,机关党组织面临的形势、任务都发生了深刻变化,对机关党组织履行职责、发挥作用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一)新形势下更加突出机关党组织“推动改革服务发展”这个核心任务。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全面深化改革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党全国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服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是新形势下机关党建工作的重要着力点,也是检验机关党组织履行职责、发挥作用的重要实践标准。这就要求各级机关党组织必须把党建工作与服务改革发展稳定紧密结合,主动研究改革发展新任务、新思路,积极参与推动地方经济发展、脱贫攻坚、生态文明建设等中心工作,积极协助行政负责人开拓创新,攻坚克难,推动本部门、本系统改革发展不断取得新突破。

(二)新形势下更加突出机关党组织“从严管理党员队伍”这个工作重点。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必须落实到党员队伍的管理中去。”新形势下做好机关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工作,是机关党组织的一项重要任务。各级机关党组织要突出政治引领功能,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契机,组织党员深入学习党章党规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增强党的意识、立足岗位奉献。要求不断创新和丰富党员活动载体,组织开展“双报到双服务”、扶贫攻坚等特色主题活动,落实推广党员挂牌亮身份等制度,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必须严把党员质量关,建立党员评价体系,定期对党员资格进行审查,实现党员能进能出,保持队伍纯洁性。

(三)新形势下更加突出机关党组织“驰而不息抓作风”这个关键职责。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机关党建工作必须以建设为民、务实、清廉机关为目标,以加强党员干部党性锻炼、改进机关作风为重点。这就要求各级机关党组织必须把抓好机关作风建设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加强党员干部纪律作风教育,用好批评与自我批评这个有力武器,切实提高机关党组织和党员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发挥领导干部的主体作用和表率作用,引导各级领导干部切实承担起作风建设宣传发动、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等职责,做良好风气的模范实践者和积极营造者。更加突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管理监督,要充分运用谈话提醒、组织约谈等措施,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抓细节,防止机关不正之风形成。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抓机关作风建设,建立健全机关作风建设相关制度,推进机关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

(四)新形势下更加突出机关党组织“加强自身规范化建设”这个基础工程。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机关党建工作必须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走在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前头”。对于机关党组织来说,落实这一目标就要大力推进自身规范化建设,真正在基层党组织建设中起到示范引领作用。各级机关党组织要健全工作机构,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按要求配足配强机关党务工作人员。把建设政治强、业务精、作风好的机关党务干部队伍作为重要任务来抓,加强思想理论武装,严格落实组织生活制度,积极实施党务干部培训工程,帮助党务干部特别是机关党组织书记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要提升阵地建设,明确建设标准,加大经费投入,完善经费管理和使用机制,为机关党组织履行职责创造良好环境。

二、钦州市提高机关党组织履职能力的探索与实践

近年来,钦州市紧紧抓住机关党组织书记这个关键,牢牢把握责任落实这一核心,紧紧拧住规范化建设这一抓手,全面推进服务型机关党组织建设,有效提升了机关党组织履职能力。

(一)压实责任:实行严格的责任机制,强化机关党组织履职的动力。一是构建机关党建责任体系。市委注重抓好顶层设计,坚持“抓书记、书记抓”,层层签订机关党建工作责任书,形成以部门党组(党委)为龙头,以机关党委为重点,以支部为基础,以党组织书记为第一责任人,项目化、系统化推进、层层抓落实的党建责任体系。二是建立“书记约谈”机制。市委每年对履职不力的机关党组织书记进行约谈,并对约谈后整改不力的进行通报,有效传导压力,推动履职尽责。2016年以来,共对16个机关党组织书记进行了约谈。三是建立随机督查制度。市委组织部、市直属机关工委每月不预设路线、对象,对市、县(区)机关党组织进行随机督促检查,检查全程拍摄纪实,发现问题现场指出并及时向党委(党组)反馈,对问题较突出的单位,建立重点整改台账,限期整改。2016年以来共开展随机督查11批次,检查86个市、县(区)机关党组织。四是建立健全考评机制。认真落实党建述职评议制度,每年采取“上考下评”、接受质询的方式,增强述职评议的实效性。把机关党建工作纳入绩效考评范畴,每年年终由市委组织部、直属机关工委实行量化考核,考核结果作为领导干部年度考核、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改变过去党建工作指标“虚、泛”的弊端,解决机关党建工作“干多干少”“干好干坏”一个样的问题。2016年以来,钦州市共对30个党建工作不规范、履职不力的机关党组织进行了通报,并取消了该党组织和主要负责人的评先评优资格。

(二)建强队伍:加强教育培训,提高机关党务干部队伍的能力。一是强化政治理论学习。开展机关党务干部“八个一”学习活动,即写好一本专题学习笔记、研读一套学习资料、撰写一篇调研理论文章、学一次党章、讲一次党课、重温一次入党誓词、参加一次革命传统教育活动、观看一批经典电影,坚持以学促干、以干增学的原则,着力解决机关党务干部理论学习不带头、工作不在状态等突出问题,提升履职的自觉性。二是抓好业务培训。市委组织部联合市直属机关工委每年举办两期以上的机关党务骨干培训班,采取机关党建示范单位业务骨干讲课、实地观摩学习、集中研讨交流等方式,改变传统的领导、专家讲授式的教学模式,增强培训的吸引力和实效性。2015年全市开展党组织书记负责人及党务工作骨干培训4000多人次,提升了机关党务干部队伍能力。三是坚持常态化指导。结合常态化随机督查,对机关党务干部进行现场指导,特别是针对督查发现的问题,有针对性地指导党务干部改进工作,有效解决学与做脱节的问题,取得较好的效果。2015年,市委组织部收集各级层面关于机关党建的22份政策文件,编印了《钦州市机关党务工作手册》,发放给各机关党组织负责人及党务工作者,方便机关党务工作者学习,促进履职能力提升。

(三)丰富载体:坚持围绕中心工作抓党建,切实解决“两张皮”的问题。2012年以来,在机关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中深入开展“五大主题”活动,转变了机关作风,提高了执行力,实现了党建与业务“双促进”。一是深入开展“好干部善执行”活动。针对一些机关党员干部庸懒散的问题,开展要盯紧不要松懈、要主动不要等靠、要实干不要虚浮、要克难不要推诿、要创新不要平庸、要结果不要借口的“六要六不要”学习教育,并实行平衡计分卡绩效管理,建立健全奖优罚劣的执行机制,每年评选“十佳善执行好干部”,对执行力强、实绩突出的干部提拔重用,对绩效考评全市排名后三位的单位及负责人进行问责,引导机关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立足岗位创先争优,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二是深入开展“尾雁赶队”活动。每季度根据招商引资、重点项目建设、财政收入等重点工作进度排名情况,对全市排名最后一名的单位列为“尾雁”,进行全市通报批评,并要求限期整改,如果在规定时限内未能实现“赶队”的,对党政主要领导进行诫勉谈话或组织处理。三是深入开展“联镇包村”活动。机关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结对联系镇、村,特别是市四家班子厅级领导干部每人牵头联系1个镇、1个村,两年轮换1次,做到包发展、包稳定、包党建,推动机关党员深入基层服务群众。四是实行“阳光与效能重点岗位”建设制度,把相关部门100个具有行政审批权的科级岗位列为“阳光和效能重点建设岗位”,在审批窗口开设党员先锋岗、党员示范岗、流动红旗等创先争优活动,增强党员服务意识,提升服务水平,优化政务环境。五是开展“双报到、双服务”活动。将全市145个市级机关企事业单位、828个党支部、13585名在职党员编入全市25个城市社区当中,并确保每个社区都有相应的公检法、党群线、政府线、财贸线等不同单位党组织和在职党员报到,实施群众列出清单、社区分类梳理清单、在职党员领办清单、党组织接收清单的“四单”工作法,推动机关党员走出单位走进社区服务群众。2015年以来,为群众办好事实事19302件、开展服务活动4101场次。

(四)规范建设:加强机关党建阵地建设,实现“四有”保障。市委研究出台《全市机关党建规范化建设的意见》,以机关党建规范化建设为载体,推进机关党组织实现党员有组织、党建有队伍、工作有资金、服务有场所“四有”目标。一是调整优化机关党组织设置,确保及时跟进、实现全覆盖。2015年以来,对53个期满的机关党组织及时进行换届选举,对11个机关党组织班子不健全的及时增补委员或书记,新成立5个基层党组织。二是选好配强党务干部,确保机关党建工作有人管、管得好。按照《条例》规定的1-2%配备要求,配齐全市机关单位党务干部,并结合机关单位实际,严格配备机关党组织专职书记或副书记。三是加大资金保障力度,确保党务活动经费有保障。把机关党组织活动经费列入部门单位行政经费年度预算,全市机关单位每年每个党员活动经费不少于200元。四是加强阵地建设,推进党员活动室规范化建设。推进党员活动室规范化试点建设,严格制定配备标准,要求活动室内有党旗、标志牌、办公设备、学习读物、档案资料柜,墙上有党组织工作机构成员名单及工作职责、党组织书记职责、党员教育管理等有关制度,为机关党组织开展活动创造良好条件。

三、影响机关党组织履职作用发挥的制约因素

调研发现,一些机关党组织存在党建工作无人抓、不会抓、抓不到位等突出问题,严重影响了机关党组织作用的发挥。据调查问卷“影响机关党组织履职作用发挥的制约因素”的专项统计结果显示,认为机关党组织责任落实不到位、履职压力传导不够的占18.9%;党员队伍管理松软、履职动力不足的占19.3%;自身建设薄弱、履职“缺乏底气”的占29.2%;党建与业务“两张皮”、履职实效不明显的占32.6%。

(一)机关党建工作责任落实难,履职压力传导不够。据课题组对26个机关单位实地调研发现,机关党组(党委)书记每年指导制定机关党建工作计划的只有4个,每年听取机关党组织工作汇报的只有6个,大部分机关党组(党委)书记没有主动监督检查党建工作的开展。据调查问卷“机关党建工作责任落实现状”的专项统计结果显示,认为机关党政领导干部没有履行“一岗双责”职责的占41.2%,认为机关党建考核指标不明确的占30.7%,认为机关党建考核没有发挥“指挥棒”的作用的占43.9%,认为机关党建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占36.8%。调研数据表明,当前一些机关党组(党委)书记仍然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的问题,平时对机关党建工作督促指导、考核问责不到位,压力层层递减,工作难以落实。

这些问题产生的主要原因有:一是多数机关党组织书记由行政领导兼任,认为抓经济是实绩、抓党建是虚功,党建的责任意识不强,业务工作多了,党建“主责主业”就放在了次要的位置。二是党建工作目标量化难、制度操作难,考核的科学、合理、准确要求不高,考与不考一个样,考核的激励调动作用没有发挥出来。三是对考核评议的结果运用不足。党建责任制年年部署、年年检查考核,但很少有党组织和领导干部因为党建责任制落实不力受到处理,造成“好与一般差不多,一般与差没两样”,党建责任制成了“纸老虎”“稻草人”。

(二)机关党员队伍管理松软,履职动力不强。在2015年3月钦州市开展的市、县(区)机关党建工作专项抽查中发现,所抽查的376个单位,“三会一课”不正常的81个、存在领导干部不参加“双重组织生活”的占28.3%;一些机关党员作风纪律松散,有的甚至还存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情况。据调查问卷“党内组织生活评价”的专项统计结果显示,被调查者表示有过缺席党内生活经历的占43.5%,认为内容没有针对性、缺乏实效占32.4%,认为不够严肃、党味不浓占24.1%。另据调查问卷“关于机关党员队伍管理现状”的专项统计结果显示,认为政治学习不正常、效果不明显的占43.2%;认为党员谈心谈话制度不健全、落实不到位的占32.5%;认为党员没有定期向组织汇报个人情况的占41.7%;认为没有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占23.1%;认为党组织对党员缺乏监督的占21.4%。这些数据都表明,目前一些机关党组织对党员管理不够严格,从严监督落实不到位,党员没有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有:一是平时抓机关党员队伍理论武装工作不扎实,理想信念教育空洞,脱离党员思想、工作、生活实际,效果不明显,机关党员的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减退,缺乏进取精神。二是“三会一课”落实不到位,机关党员缺乏严格的党内生活锻炼,自律意识、党员意识消退。三是日常监督松软。机关党组织的日常功能是协调、服务,平时主要是配合单位纪检组开展监督工作,权威性不够,有时存在不想管、不敢管、管不了的现象,监督和管理的实际效果不明显。

(三)机关党建工作基础薄弱,履职底气不足。2015年3月,钦州市对376个市、县(区)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党组织规范化建设开展了一次专项调研。调研结果显示,有18.2%的单位不按规定设立党组织,26.8%的单位党建工作机构不健全,76.4%的单位党员活动室设施简陋或一室多用,71.3%的单位党建材料缺漏或档案混乱,100%的单位党建经费没有单列为财政预算,93.6%的单位不配备机关专职副书记的,36.3%的单位党务干部业务不熟、能力不强。以上数据表明,一些地方机关党建工作无论在阵地建设、队伍建设,还是制度建设上还比较薄弱或滞后,不利于机关党组织履职能力的提升。这些问题的产生,很大程度上在于地方党委对机关党建工作的重视不够,抓党建是最大政绩的理念还不牢固,有的认为机关党建工作是务虚的,没必要投入那么多的人力、物力、财力,导致党务干部队伍的编制被挤压,党建经费没有得到稳定的保障,党务干部队伍缺乏交流、培训、考核、激励相关制度保障,党务工作“谁干也是干、谁也都能干、干好干坏一个样”,党务干部履职积极性越来越低。

(四)机关党建工作与中心工作“两张皮”,履职实效不明显。据调查问卷“党建工作内容存在问题”的专项统计结果显示,33.8%的被调查者认为机关党组织没有结合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抓党建,42.9%认为机关党组织的工作计划性、针对性不强,34.5%认为机关党组织就党建抓党建,47.6%认为机关党组织以业务工作代替党建工作。以上数据表明,机关党建工作与中心工作“两张皮”、抓党建不知道“抓什么”“怎么抓”这一老大难问题仍然是影响机关党组织履职实效的重要因素。

产生这一问题的主要原因有:一是抓党建的问题导向不强,没有能够把中心工作薄弱环节折射出来的党员干部思想观念、工作作风和执行能力问题,转化为党建的主攻方向和任务内容;二是党建工作方法单一,脱离实际、脱离群众。机关党组织下基层开展调查研究少,直接联系群众的方法不多,收集群众诉求渠道少,对基层群众需求了解不深不透,机关党员干部到基层开展服务不知道做什么、怎么做。

四、新形势下提高机关党组织履职能力的对策建议

全面从严治党,重在落实责任。新形势下必须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从严治党的新理论新思想新战略,按照“服务中心、建设队伍”的核心要求,严格落实机关党建责任,不断提升机关党组织规范化建设水平,切实增强机关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努力实现机关党建“走在前、做表率”的目标。

(一)严格落实党建责任,建立健全职责明确、奖罚分明的履职机制。按照从严治党要求,建立健全各级机关党组织书记、党务工作者抓党建的责任机制,确保机关党建工作落实到位,使机关党组织真正发挥作用。

1.完善责任机制。建立机关党组(党委)抓党建的责任清单,细化到人、量化到岗,以责任传导压力,推动形成部门党组(党委)书记负总责、分管领导分工负责、机关党委推进落实、行政负责人兼任支部书记履行“一岗双责”的党建工作格局。完善机关党组织书记“双向述职评议”制度,机关党组织书记每半年要向上级党组织和机关全体党员报告1次履行党建工作职责的情况,接受党员群众的评议监督,进一步增强履职的主动性和自觉性。研究制定机关党务干部管理办法,探索建立“不胜任、不称职、不合格”机关党务干部调整处置机制。

2.严格考核评议。实行严格的机关党建工作绩效考评制度,完善党员民主评议制度,探索建立第三方参与考评机制,建立年度目标责任共性指标、平常考核基础台账和综合台账,通过定性与定量考核、目标管理与过程控制相结合的方式,严格考核测评,将抓党建工作由“软任务”变为“硬指标”,确保党建工作责任落到实处。强化考评结果的运用,将考评结果与党员干部的年度考评、评先评优、提拔任用等挂钩,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使用党建实绩突出的干部,机关党建考评不达标的单位年度绩效考评不得评为优秀等次,相关责任人员要减扣当年的绩效奖金,切实解决机关党建工作“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的现象。

3.从严督查问责。将机关党建工作纳入各级党委年度督查工作计划,探索建立常态化随机督查机制,建立督查通报和重点管理台账制度,每次督查后及时通报有关情况,并将问题严重的单位列入重点管理整改对象,要求限期整改,传导工作压力,切实解决思想上不重视的问题。建立机关党建工作书记约谈制度,对履行职责不到位、造成工作上不良影响的机关党组织负责人,由上级党委(党组)书记进行集中约谈或个别约谈,约谈后仍不重视的,视情节轻重给予组织处理。

(二)坚持从严管理监督,推动机关党员干部转变作风、激发履职活力。机关党员干部的作风表现和执行力,直接关系到机关党组织的履职能力。必须着眼抓好思想政治教育,严格落实组织管理,强化日常监督,增强机关党员干部的宗旨意识和服务意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1.加强理想信念教育。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契机,组织机关党员深入学习党章党规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最新成果武装党员干部头脑,用以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落实党内政治学习制度,建立学习预告制、学习发言制、学习研讨制等,推动机关党员政治学习常态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加强党性宗旨教育,弘扬求真务实、密切联系群众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推动党员干部深入基层服务群众。

2.持续抓好机关作风建设。建立健全改进作风的长效机制,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加强纪律建设,集中整治机关干部庸懒散拖等问题,推动干部作风转变,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严格实行机关党建工作考评制度,建立工作末位追责制度,对工作不在状态,年度考评排位靠后,或者在日常检查中发现重要问题整改不及时、不到位的单位或负责人,从严追究责任,倒逼工作落实。

3.加强日常管理监督。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建立“三会一课”考勤、请销假等制度,坚持一季度一抽查、一季度一通报,年终专项考核,切实增强党员的组织观念。抓好民主评议党务干部,根据履行工作职责、开展业务工作、联系服务党员、思想作风表现、廉洁自律等方面的内容,设置可定性和可量化的评议指标,按照关联度、知情度的要求,每半年组织开展1次民主评议,如果民主评议有60%以上党员认为不合格,且有40%以上群众代表不满意,评议分不足60分的,确定为不合格党务干部。对民主评议确定为不合格的党务干部,严格按党章和有关规定进行组织调整或处理。

4.落实党内关爱激励机制。每年对党建工作成绩突出、作出表率的机关党组织给予通报表扬,并在单位绩效考评中给予相应的加分。对表现优秀的机关党务工作者,组织上应重点培养,有计划地组织他们到上级党校学习培训或到市内外学习考察,并适时提拔使用,使他们看到希望,最大限度地激发工作潜力和工作热情。对特困党员建立帮扶办法,帮助贫困党员摆脱困境,使其真正感受到党组织的温暖,调动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加强规范化建设,努力创造保障有力、运行有序的机关党组织履职环境。机关党组织自身建设的好与坏,对履职能力的高低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提高机关党组织的履职能力,必须进一步加强阵地建设、经费投入和人员配备,不断夯实履职的基础。

1.加强机关党组织阵地规范化建设。条件允许的机关党组织,要设置面积不少于40平方米的标准规范、功能齐全的党员活动室。党员活动室一般应按照“十有”标准建设,即是有标志牌,有党旗、党徽,有制度,有桌椅,有档案柜,有电教设备,有报刊杂志,有台帐,有宣传栏,有专人负责。充分发挥党员活动室的作用,定期组织党员开展政治理论学习,以及开展“党员活动日”“党章学习日”等主题活动,开展经常性的谈心谈话活动,及时了解掌握党员的思想状况,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帮助党员解决实际问题,增强党员对党组织的向心力和归属感。

2.配足配强机关党建工作力量。针对一些单位党员较多的实际情况,尽可能配备1—2名专职党务干部;对一些党员人数较少、编制有限、人手相对不足的机关单位,必须明确1—2名干部兼职抓党建,确保党务工作有抓、有人干、能干好。落实党务干部待遇,对按机关部门同级干部条件选配的专职支部书记或专职副书记,应给予享受部门正科级干部或部门中层干部待遇;对机关兼职党务工作者,应给予一定的党务工作岗位补助,提高他们工作的积极性。要重视和支持党务干部的工作,维护党务干部的威信,从舆论、时间、经费、提拔任用等方面予以倾斜,在全机关形成尊重党务工作者,支持党务工作者的良好氛围,进一步增强履职的信心和动力。

3.加大机关党建工作经费投入。充足的经费是确保机关党的工作正常开展的基本条件。必须建立健全机关党建工作专项经费制度,将机关党建工作专项经费单独纳入财政预算,确保机关党组织有经费开展活动。同时,建立健全机关党建工作经费使用管理制度,明确机关党建工作经费只能用于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开展活动,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确保专款专用。

(四)丰富工作载体和形式,推动机关党建与业务融合、增强履职实效。充分利用新技术、新媒体、新平台,开展形式多样的机关党员主题活动,充分发挥机关党员在各行业各领域的先锋模范作用,团结带领干部群众服务和推动中心工作,确保机关党建工作不偏不虚。

1.探索建立“互联网+党建”模式。搭建党建“网格化”督查平台,建立电子台帐,利用类似“快递追踪查询”的办法,对各级党组织党建责任落实情况随时进行追踪、检查、督促。搭建微博、微信“两微”党建工作平台,构建互联互通、广泛覆盖、注重服务的网络党建新体系,让党建信息“随时可看,随时可读,随时可享”,打破地域、时空界限和党组织间的壁垒,扩大党员干部对党政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督促各级党组织切实落实好党建责任。

2.创建党建项目管理平台。结合脱贫攻坚、生态乡村建设等中心工作需要,建立各级党组织书记、班子成员自主设计和领办党建工作项目制度,确保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有抓手、得实效。党建项目内容重点包括党的建设各方面,项目实施要做到“五个明确”,即明确项目进度、责任人、时限要求、质量标准和预期目标。项目设立后向社会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实现项目化、模块化、公开化运作。

3.建立党员志愿者网格化服务机制。开展党员志愿者服务网络化管理,创建党员先锋岗、党员责任区,由农村(社区)党组织根据党员志愿者服务意向和群众实际需要设岗定责,通过居民点单、支部下单、党员接单的“三单制”办法,为机关党员服务基层搭建平台,拓宽机关党员服务群众的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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