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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住房保障工作总结7篇

2023住房保障工作总结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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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住房保障工作总结7篇

2023住房保障工作总结篇1

为了落实党和国家的住房保障政策,解决我市市城区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加快保障性住房的建设步伐。我市认真组织,抓好落实工作,以勤奋务实的态度全面完成了本年度任务目标,现将本年度住房保障工作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xx年住房保障工作情况:

(一)明确任务

20xx年湛江市下达我市住房保障任务为:

1、建设廉租住房55套;

2、租赁补贴36户;

3、建设公共租赁住房434套;

4、棚户区改造304户;总数任务为829套。

(二)领导重视

市委市政府非常重视保障性住房工作,将该项工作纳入本市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列入我市今年十大民生大事之一。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经常过问住房保障工作,市政府还专门召开会议,部署住房保障工作,研究解决实际问题,分管领导积极负责,经常听取住房保障工作汇报,多次组织有关部门进行现场办公,及时解决具体问题,确保住房保障工作顺利推进。

(三)抓好落实

1、落实责任。为确保住房保障工作落到实处,我市把该项工作责任层层分解齐抓落实,已制订了《文明市市区低收入住房困

难家庭住房保障实施办法》、《20xx年文明市保障性住房建设年度计划》,明确房管、住建、发改、国土、财政、民政等相关部门的职责,房管部门负责住房保障工作统筹和监管工作,各相关部门在保障性住房建设上各负其责,积极支持,共同合力推进住房保障工作。

2、落实土地。我市在土地资源有限、存量少的基础上,为确保保障性住房土地供应,结合本市实际,抓好土地落实:

(1)通过招拍挂广场二路、环市路城南车站傍、安票南环路、星平育才小区等地块,以捆绑形式解决棚户区用地1005099.97;

(2)各建设单位利用本单位自有土地,划出部分作为公租房建设用地,共解决项目用地5699.28;

(3)市政府划拨清风北路26地块,解决保障性住房用地6094.94。

3、落实资金。本市20xx年保障性住房所需资金5744万元,我市在资金较为困难的情况下,想方设法从多方解决资金问题,具体渠道如下:

(1)中央专项资金支持360万元;

(2)省专项资金支持250万元;

(3)湛江市财政资金支持397.2万元;

(4)本级年度财政预算廉租房资金100万元;

(5)本级年度财政拨付公租房资金448万元;

(6)各公租房建设单位共自筹1434.4万元;

(7)在栅户区招拍挂捆绑中解决2176.5万元;

(8)尚缺口资金577.9万元。

(四)强力推进

为确保完成保障房建设任务,我们抢时间,争速度,克服种种困难,强力推进保障房的建设。我市今年实施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11个,共建设793套,45428.93万平方米,计划投资5744万元,目前,在建445套,竣工348套,完成投资3667.4万元,其中:

1、棚户区项目2个,共建设304套,15479.23平方米,计划投资2176.5万元。目前,在建258套,竣工46套,完成投资1372万元;

2、公租房项目8个,共建设434套,27199.7平方米,计划投资3122万元。目前,在建132套,竣工302套,完成投资2195.4万元;

3、廉租房项目1个,共建设55套,2750平方米,计划投资445.5万元,目前,已完成基础工程,完成投资100万元;

4、租赁补贴36户,已按月直接从银行发放到户。

(五)加强管理

1、加强廉租房的动态管理。从廉租户的确定到入住,都严格按照申请、初审、复核、摇号、公示、审批等程序办理,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同时,对全市1260户廉租住房保障对象建立档案,为加强对住房保障工作的管理创造了条件。

2、加强工程项目的管理。20xx年11个住房保障项目,我市要求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切实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层层落实工程质量安全责任,加大对质量巡查、安全条件审核、竣工前检查、竣工验收等环节的监管力度,确保保障质量合格。

二、存在困难和问题。

我市保障性住房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进展,但是也存在着不少问题:

1、除本级财政按规定渠道归集资金外,缺口资金融资存在一定困难;

2、现有存量建设用地很少,影响保障房储备项目用地落实;

3、住房保障建设协调督促机制还不完善。各个建设单位在立项、报建、拨款等环节的资料不按规定时间报送,至使各项目资料难以按时收集;由于人员少,项目建设进度情况收集难以到位。

三、20xx年度计划情况

在20xx年的基础上,将再接再励,围绕全年工作目标,积极推进保障性住房工程,着重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继续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将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足10平方米的城镇低收入家庭纳入廉租住房保障范围,将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足15平方米的低收入家庭纳入公租房保障范围,做到应保尽保。

(二)加强对建设资金的筹集,切实确保建设资金到位。

(三)进一步做好廉租住房的宣传发动工作,创新工作方式不断完善相关制度,使我市的住房保障工作跃上新的台阶。

2023住房保障工作总结篇2

一、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一)开工率。2017年省政府下达我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共12720套。截至目前,我市共开工保障性住房13305套,占目标任务104.6%,其中公租房开工套数4055套,城市棚户区开工套数9250套。

(二)基本建成套数。2017年我市保障性住房工程类项目基本建成目标任务11412套,截至目前,已基本建成13329套,完成目标任务116.8%。其中公共租赁住房基本建成5355套,城市棚户区改造基本建成7974套。

(三)分配入住数。2017年我市分配入住目标任务数4295套,截至目前,我市共分配9998套,完成目标任务232.78%。其中公租房分配5600套,棚户区改造分配4398套。

(四)廉租住房租赁补贴户数。2017年我市新增廉租住房租赁补贴目标任务是20户,到目前我市共新增发放廉租住房租赁补贴20户,占目标任务100%。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制定工作规划。根据省厅要求,我市在《**市棚户区改造规划(20**-2017)》的基础上,结合实际重新拟定了《**市城市棚户区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计划(20**-2017)》,计划主城区3年内改造棚户区3217户,改造面积50.46万平方米。原则上要求不再新建安置房,采取货币化安置方式(购房券)进行安置。

二是强化督查调度。市委召开了专题会议专门研究部署住房保障工作,市政府也通过常务会议、市长办公会议等形式多次研究、调度住房保障工作。并调整了主城区棚户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市长担任组长,贵池区政府及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

三是完善政策措施。为加快棚户区改造工作进度,推进落实货币化安置。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主城区棚户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池政办秘[20**]87号)和《**市主城区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实施方案的通知》(池政办[2017]44号),并结合工作实际,对《**市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

四是加强后期管理。提请市政府修订了《**市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办法》(池政[2017]1号),扩大了住房保障覆盖面。对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并轨进行细化,实行保障性住房统一房源筹措、统一资金使用、统一准入条件、统一分配程序、统一后期管理。对保障性住房建成后出租管理、退出管理、物业管理等作了明确规定,落实后期管养职责和资金来源。

五是积极争取资金。2017年我市共落实保障性安居工程各类专项补助、信贷、公积金增值收益7.41亿元。其中,公积金增值收益安排1000万元,争取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中央预算内补助资金2.04亿元,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补助资金2.5亿元,开发银行授信额度14.5亿元(贵池区10.1亿,站前区2.6亿,石台县0.6亿,东至县1.2亿),已使用2.77亿(站前区1.1亿,贵池区1.5亿,石台县1700万)。

2023住房保障工作总结篇3

20xx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住建局的业务指导下,我们认真执行省、市住房保障制度,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工作进展顺利。现将我局20xx年的住房保障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落实情况:

(一)保障房建设及分配情况。我县廉租住房(和雅小区)项目,位于xxx章华台路西段北侧,占地11亩,总投资800万元,总建筑面积约1万平方米。共有6栋楼,198套住房,套型面积约49.8平方米。目前廉租房已进入销售阶段。今年4月份以来,我们利用广播电视等多种形式,在县城区广泛宣传发动,真正达到家喻户晓。通过宣传发动,三个办事处申报了560多户,经居委会、办事处、住建局层层把关审核,多方位公开公示,共认定有320户符合廉租住房入住保障条件。并且于20xx年11月21日在县人民影剧院进行了公开摇号分房仪式,共有186户保障对象分的保障房。对于摇号的整个过程邀请了县领导,监察局人员现场监督,保障对象代表上台全程参与,同时司法局公证处人员现场公证,确保公开、公正、公平,真正达到让社会满意,让保障对象满意,把实事做好,好事做实,将此项工作作为政府亲民爱民、提升形象、维护公平、清正廉洁、消除腐败的政治性工作来抓。

(二)保障房项目申报情况。我县申报的20xx年廉租房项目,占地16046.67平方米,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总投资6000万元,套型面积均为50平方米,共1000套。项目相继做了可研报告和初步设计,办理了立项文件、环境影响评估报告、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以及施工许可证。有效保证项目能及时开工。另外为了贯彻落实中央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重大决策,我县决定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为此我县正在积极申报20xx年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

(三)廉租房补贴发放情况。我县的廉租住房补贴工作从20xx年开始,并且逐年提高标准,扩大范围,增加覆盖面。20xx年底保障户数2118户,保障人数6410人,共发放资金约230.7万元。

二、主要工作做法

(一)加强业务学习,提高从业人员的整体水平。每年,我们都通过参加业务知识学习和平时开展业务工作检查等方式,及时传达贯彻住房保障有关文件精神,提高从事住房保障工作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

(二)规范审核程序。对申请人的家庭收入和住房状况,我们都严格按照规定,本着严肃负责的态度,按审核程序予以认真审核,对符合保障条件的申请人,则及时实施相应保障。

(三)严格执行公示制度。我县在住房分配及住房补贴

的申请及审批过程中,严格按照上级政策,对申报上来的城镇低收入保障家庭向社会公示,并对外公布了举报、投诉电话,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同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走访调查,确保了住房保障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进行,将政府的住房保障政策切实落实到城镇低收入家庭。同时我局逐步建立健全了办事公开、限时办理、统计报表、档案管理、责任追究等各项工作制度,并将办事内容、办事时限都进行了公开,方便了群众办事,提高了工作效率。

(四)建立了规范的财政资金管理制度。对于保障性住房财政资金,我们严格要求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保障对象“一户一折”,未出现资金挪用现象。

(五)保障对象动态管理制度。加强廉租住房规范化管理,实行严格的动态管理,狠抓资料和档案等基础性工作,及时报送统计报表,建好“一户一档”,并根据变更情况进行调整。及时公开和更新住房保障工作信息,实现廉租住房动态管理。加强住房保障电子信息化建设,实现了数据的及时录入、维护、更新及上报,满足了管理、查询、统计分析的需要。

三、存在问题

一、对保障对象的家庭收入状况难以核实。

二、保障机构不健全。廉租住房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动态性、连续性很强的工作,包括廉租住房保障计划的制定及实施,对低收入家庭的申请、受理、审核、入户调查、公示、复核、登记、

年度审核及退出等工作,这些工作需要政府管理部门制定统一政策,由具体实施机构承担。但目前的部门、人员设置难以适应住房保障工作要求。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做好廉租房(和雅小区)入住及管理工作,确保入住对象满意。

(二)做好保障住房的申报、审批、建设、管理、分配以及租赁补贴的发放工作,加强对城市最低收入家庭实行动态管理,并结合我县实际,将逐步扩大保障范围;

(三)不断完善保障住房建设、管理等相关制度,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廉租住房管理的新思路,积极鼓励廉租住房入住家庭通过自身努力改善经济状况来解决住房问题,让更多的家庭享受廉租住房。

2023住房保障工作总结篇4

20xx年,县房产局在市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围绕年初制定目标任务,深入贯彻落实各项政策措施,稳步推进住房保障工作,不断完善住房保障工作机制,加大工作力度,锐意进取,圆满完成年度各项任务目标,解决了一大批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的住房困难问题,同时,积极推进城市棚户区和“城中村”改造,逐步改善了城镇居民的居住环境。现将18年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棚户区改造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1、新开工目标任务按时完成:20xx年上级下达我县新建棚户区目标任务5100户。我县共分解为7个项目,共完成新开工任务5302套,完成任务目标104%。7个项目分别是:张玉皇安置区725套,目前已基本建成,正在进行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富康佳苑(赵集)安置区494套,旧县安置区(二期)412套,富民家园三期760套,八里安置区(旧县)996套,友谊安置区二期(开发区)1088套,城中片区安置区(永兴昂里湾)827套,6个项目正在主体施工,项目建设正在稳步推进。

2、续建项目建设进展顺利

20xx年市政府下达我县保障性安居工程基本建成任务1436套,已完成1436套,占目标任务的100%。

3、保障性住房分配入住有序进行

20xx年底前政府投资建设的公租房项目共15158套,截至目前,已完成公租房分配入住12852套,分配入住比例84.7%,20xx年度申请审核工作全面完成,房源已于12月底全面完成预分配工作。

4、租赁补贴发放按时完成

20xx年上级下达300户廉租房租赁补贴发放任务,我局实际发放305户,占年度任务的102%。

5、积极回复信访事项

妥善处理群众来信来访针对区城镇居民、外来务工人员、新就业无住房职工申请租赁补贴、实物配租来信来访,工作人员热情接待、抽调专人、对信访人逐一核实、调查,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按规定程序申报;对不符合申报人条件的,当面解释租赁补贴、实物配租的相关政策,让信访群众知道政策,了解政策、读懂政策,按规定要求健全信访档案并回复。

二、房屋征收工作完成情况

1、房屋征收工作稳步推进

20xx年我局积极配合县政府开展房屋征收工作,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涉及户数约857户,面积约10万平方米;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征收涉及被征收户数2931户,面积约47万平方米。

2、征收补偿安置工作有序推进

我县对被征收的住户实行货币化补偿和产权调换两种方式,对于安置房无法满足部分被征收人改善性住房需求的问题,我县实行购房券货币化补偿。20xx年我局购房超市共接收购房券户数763户,接收购房券金额5.6亿元,销售商品房套数约813套,销售总面积约9.77万平方米。

三、具体推进工作措施

1、强化组织领导

我县高度重视住房保障工作,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以分管县长任组长,房产局局长任副组长,发改、财政、规划、国土、重点局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及时研究和解决住房保障工作推进中的具体困难和问题,切实加强了对我县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的统筹协调。

2、强化目标责任

接到上级下达的工作目标任务后,住房保障办公室逐一对任务分解,落实具体责任,细化工作方案,实行科长负责制,落实专人负责,紧盯项目实施单位,对出现的问题早发现、早汇报,对项目工期倒排、进度倒算,合理安排各项程序,交叉进行、同步推进,做到了程序不减、周期缩短,确保了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进度。同时抓好租赁补贴的申报受理、入户调查、部门会审、三级审核两级公示和年度审核等关键环节,以精心细致的前期准备工作确保了租赁补贴按时发放。

3、强化制度、建设管理工作,我县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明确分工,制定部门相关责任,要求限时办结,确保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有章可循、规范推进。

2023住房保障工作总结篇5

根据《关于切实做好20xx年城市住房用地管理和调控重点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xx]2号)文件精神,今年城市住房用地供应的重点任务和基本要求是:“稳供应、保民生”,以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所需用地为重点,及时编制公布城市住房用地供应计划并认真实施,确保20xx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任务落地,确保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和中小套型商品房用地不低于住房建设用地总量的70%,确保城市住房用地供应计划总量不低于前2年年均实际供应总量。现将我市保障性住房项目土地供应情况汇报如下:

一、保障性住房项目土地供应情况

根据省住建厅提供的《晋中市20xx年保障性住房年度新建项目基本情况及进展统计表》,我市20xx年保障性住房年度新建项目共计81个,面积共计1872.29亩。截止目前,我市已供应保障性住房项目共计21个,面积共计545.07亩,其中:廉租住房项目土地共计17.51亩;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土地共计9亩;经济适用房项目土地共计402.09亩;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土地共计116.47亩。在未供应的保障性住房项目中,有17个项目已办理预审,面积共计1051.45亩。

我们严格按照省厅和市政府的要求,依照保障性住房供地计划逐宗督促相关用地单位积极办理用地手续,并主动协调有关部门尽快出具办理保障性住房供地手续时所需的材料,在材料完备的前提下,我们为用地单位加快办理供地手续,为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及时开工建设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在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中存在的困难

一是保障性住房供地计划编制及落实存在一定难度,供地计划数大量节余。

从今年全市住宅用地供应情况来看,各县(市、区)编制的保障性住房供地计划用地规模偏大,盘活存量难以解决。主要原因是在制定计划和统计时口径不统一,未考虑实际用地中利用存量土地等因素。用地计划是按照房管等部门确定的保障性住房项目意向以及改造计划来测算的,许多利用原址、多余安置房源和政府回购的保障性住房建设无需供地,造成计划用地大于实际用地面积。各县(市、区)需要依据当地实际情况科学调整今年的保障性住房供地计划,切实把计划落实到地块,并进一步加快供应进度,争取在年底前完成任务。

二是跟踪监管难到位。

当前,保障性住房建设仍然存在着一些不规范的行为,违规操作、边报边用、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等现象时有发生。

一是由于土地市场动态监测和批后监管体系正在逐步完善中,尚未真正实现批、供、用、补、查全程监管;二是部分廉租房项目,是由政府实施的中央新增投资项目,为保证施工进度,存在未批先用、边建边报的现象。

三、今后在进一步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中土地供应方面需要做到以下两点。

一是实行务实的`年度保障性住房供地计划政策。按照保障性住房建设规模测算、确定供地计划,要根据实际新增建设用地需求情况测算,并核实存量土地项目是否为利用原址、多余安置房源和政府回购,不需要供地的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合理的制定年度用地计划,使供地计划与实际情况相符。

二是进一步加强批后监管,规范保障性住房用地秩序。要严格执行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制度,进一步加强对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供应信息公示和公布工作。加强对保障性住房用地的批后监管和执法监察,要依法查处违规操作、未批先用、擅自改变用途等违规行为,规范用地管理秩序。保障性住房建设中棚户区改造涉及拆迁补偿安置等问题,需要把棚户区改造与危旧房整治和历史文化街区、文物古迹保护结合起来,严防大拆大建。

保障性住房建设是20xx年城市住房用地管理和调控的工作重点,为确保今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任务落实,供地政策贯彻执行到位,今后我们要重点加强对保障性安居工程住房用地开发利用的监督管理,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克服各种困难,确保完成今年保障性住房供应计划的任务。

2023住房保障工作总结篇6

20××年孟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房保障股年度工作总结

一、基本情况

20××年以来上级累计下达孟连县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1534套,实际建设1601套。其中,廉租住房797套;公共租赁住房804套。

截至目前,孟连县保障性住房累计竣工验收1453套,未竣工验收148套,未分配入住92套,现已分配入住1361套(含政企共建及乡镇政府投资部分)。截止目前,孟连县累计发放租赁补贴3226.1916万元。其中,20××年第一季度发放20户(27人),共计0.7371元;第二季度发放21户(29人),共计0.7917万元。第三季度发放19(23人)户,0.6279万元。

二、20××年至20××年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情况

20××年上级下达孟连县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60套,2895平方米。由孟连县建设局承建,建设地点:孟连县原粮油加工厂,现已竣工并分配入住。

20xx年廉租住房建设任务共160套,8000平方米(实际建设168套,8000平方米,面积不增,增套数,(冲抵20xx年建设任务1套50平方米))。分别由县建设局新建10套;县教育局新建50套;勐马镇人民政府承建24套;景信乡人民政府改建25套新、新建8套(因审计发现建筑面积不符合标准已调整到20xx年实施,现正在办理前期建设手续);富岩乡人民政府改建25套;公信乡人民政府改建26套。除审计整改外,均已竣工并已分配入住。

20××年廉租住房建设任务200套10000㎡,实际建设261套13050平方米,分别由县建设局承建43套(实际建设44套,冲抵20xx年建设任务1套50平方米)、娜允镇中心完小承建20套、孟连县国营农场承建137套;收购回购廉租住房60套。现已竣工,并分配入住。

20××年实际廉租住房建设任务为210套,10500平方米,现已全部竣工并已分配入住。分别由县住建局承建50套,已竣工分配入住;玉龙红砖厂建设30套,1500平方米,该项目点房源用于预留过渡拆迁安置13套,按正常程序分配17套;澜沧金鑫公司承建40套,20xx平方米,现已竣工并分配入住;孟连县昌裕糖业有限公司承建100套5000平方米,建设地点:孟连县昌裕糖业有限公司住宅区内,现已竣工,并分配入住;孟连县水乡公司承建20套1000平方米,建设地点:水乡公司内,共1幢3层。现已竣工验收,并分配入住。

公共租赁住房共350套,由县住建局承建32套,1920平方米,建设地点:县人民政府大院内12套,20套调整到富岩镇建设,现已竣工验收,并分配入住;县水务局承建30套,1800平方米,建设地点:孟连县中勒水库,现已竣工验收,并已分配入住;玉龙砖厂承建50套,3000平方米,建设地点:玉龙砖厂内,现已竣工验收,并已分配入住;椿辉公司承建80套,4800平方米,建设地点:勐阿经济开发区,现已竣工验收,并分配入住;

20××年由云南方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承建公租房158套,20××年2套,9480平方米,建设地点:110kv变电站南侧,已竣工验收。20xx年12月份上报分配入住,20xx年审计发现该公司存在违规销售情况。现审计整改情况:政府已回购35套,并于20xx年2月27日已分配。其余125套于20xx年重新实施建设,分九个点建设(勐马镇卫生院分院公租房;勐马镇卫生院公租房;富岩镇卫生院公租房;公信乡卫生院公租房;景信乡卫生院公租房;芒信镇水管站公租房;芒信镇中心完小院公租房;勐马镇芒郎小学公租房;勐马镇政府公租房),

勐马镇政府公租房建设点正做一层砌砖(因电缆线影响导致进度缓慢);富岩镇卫生院公租房、公信乡镇卫生院公租房、芒信镇水管站公租房、芒信镇中心完小公租房均已竣工验收,并已分配入住;其余4个建设点已主体完工,待验收。

20××年下达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142套,公共租赁住房22套,1320平方米,公共租赁住房由行健茶厂承建20套,1200平方米,建设地点:行健茶厂内,已入住(正在完善验收材料);由云南方维公司承建2套,120平方米,现已竣工验收,并分配入住;廉租住房由住建局承建120套,6000平方米(20套调整到20xx年景信乡实施,现已竣工验收并分配入住);剩余100套于20xx年分配入住。

20xx年上级下达孟连县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232套,均为公共租赁住房。其中210套为提前建设冲抵任务,建设地点在孟连县110kv变电站南侧(惠民小区);20套为新建,由公信乡人民政府承建,现已竣工,并分配入住。

20xx年孟连县无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

20xx年上级下达孟连县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116套,实际建设136套。其中,傣王府公司承建30套,1800平方米,建设地点在傣王府公司院内,自强商贸有限公司承建30套,1800平方米,均已验收,目前正在组织分配入住工作;景信乡人民政府建设任务12套,实际建设32套(含20××年调整任务),已竣工验收并分配入住;景信乡派出所承建20套,1200平方米,已竣工验收并分配入住。

20xx年孟连县无公共租赁住房建设任务;棚户区建设任务为143套,建设项目:孟连县娜允古镇搬迁安置,全部为货币化安置,总投资5073万元,完成投资3888万元,已签订协议143户;20xx年孟连县棚户区建设任务200套,建设项目:孟连县娜允古镇搬迁安置,全部为货币化安置,总投资9070万元,完成投资4430.7万元,已签订协议127户。

20xx年由思茅区调整到孟连县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64套,由孟连县公安局承建48套。其中:允昂山建设点32套,共2幢,

已竣工验收,完成投资643万元;勐阿派出所16套,已竣工并已分配入住,完成投资325万元;孟连县森林公安局承建16套,建设地点:允昂山,现已主体完工,正在室内外装修,完成投资294万元。

20xx年项目为调整项目,项目名称:20××-20××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公租房建设项目(方维地产公司审计整改调整项目),现整改情况:政府已回购35套,并于20xx年2月27日已分配。其余125套于20xx年建设实施,分九个点建设,4个点已竣工验收;1个点正做一层砌砖,其余4个点正在做室内外装修。

20xx年-20××年,我县无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

三、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保障性住房存在的问题

1、保障性住房建设实施到后期分配管理,我县一直暂无房屋中介(如城投公司),暂由孟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房保障股代为管理;公共租赁住房小区建设点不集中,且无物业公司进行管理,导致各保障性住房小区“脏、乱、差”现象比较突出,我局已向孟连县人民政府请示交由孟连诚瑞城乡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代为管理,但暂未批复。

2、住房保障股工作人员不足(共2人),从项目监管一直到后期分配入住、后续管理、维护修缮、租金收缴,还有历史遗留问题及审计任务等工作量大且繁杂,工作人员不足,导致工作效率低。

3、部分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县级配套资金不到位,导致工程进度缓慢,目前欠施工单位工程款累计3000余万元。部分公共租赁住房配套基础设施老化,在申请保障性住房租金用于维护修缮过程中,程序繁杂,批复周期过长,无法及时维修,给住户造成不便,同时导致工作效率低下。

5、欠自来水厂水费142355.5元。主要原因是主管损坏导致漏水;另外是粮油加工厂70户及惠民小区1、2幢44户无水户表,导致至今无法收取水费。已请示政府,但未回复。

2、棚户区改造存在的.问题:

(1)项目建设工作力量不足。办公室人员不足、素质参差不齐、专业技术力量欠缺等问题开始不断显现,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项目推进。

(2)部分拆迁群众现有困难仍未得到及时解决。因项目前期工作时间跨度大,部分群众心理产生疲乏,对项目发展前景信心不足,担心搬迁后生存发展困难和现实可预见损失,产生了希望增加补偿取得生存保障的想法或持观望的态度,部分家庭经济较为困难的群众因拆迁补偿价格较低,无力在安置区建房,因此,至今仍有部分群众未签订拆迁补偿协议。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改进措施及建议

1、建立健全机构、强化分配管理,简化修缮资金批复程序

按照要求健全完善我县的住房保障机构,配齐配强工作人员,不断提高后期的管理水平和服务水平。加强保障性住房的后续管理工作,认真排摸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保障对象的基本情况,对廉租住房和公租房用房住户及租赁补贴领取户要努力做到一年1次入户调查,逐步形成保障房住户的动态管理机制,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实行规范的小区物业管理。在申请维修修缮资金时尽量减少程序,减短周期,以便及时解决住房所反映问题。对于公共租赁住房,一是要根据《公共租赁住房配租方案》制定相应的入住条例;二是要建立每户家庭的信誉档案机制;三是引进优质物业公司,实行规范化管理。

2、强化职能,加强调研

科学编制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规划,棚户区改造与推进城市化相结合。优化盘活土地资源,促进土地合理利用,改善居民的居住环境,有效实施城棚户区改造,最大程度地进行集中建设。加大地方财政投入,动员全社会力量,确保“十三五”城镇低收入住户彻底告别住危房的历史,真正住上安全房、满意房,过上好日子,构建和谐社会。

3、加大质量安全监督力度

实施全过程、全方位监管,对违规的行为及时进行纠正和查处,把质量和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我县将认真贯彻落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坚持领导力量不减,工作决心不改,目标任务不变,按照县委、县市政府的工作部署,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建设任务,并以此为契机,进一步抓好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努力实现百姓住有所居、社会和谐稳定。

4、对公租房住户入户调查结果进行清理整顿

20xx年7月起,我局已对县城区五个公租房小区进行动态管理入户调查,每年重新复核公租房住户家庭收入、住房登记情况、车辆拥有情况,为规范后续管理工作,我局将逾期缴纳租金、转租转借、闲置、买车、买房等30余户住户进行清退,并已重新分配。

2023住房保障工作总结篇7

一、上半年各项任务完成情况

(一)棚户区改造工作进展情况

1、新开工项目。20xx年我区新开工项目共2个,计划改造974套。分别是,周边棚改项目一期800套和东侧棚改项目174套。截止20xx年3月底已实际新开工1284套,完成率131.83%,

2、基本建成项目。今年我区基本建成项目共3个,基本建成棚改安置房1360套,分别是镇及周边棚改项目栖凤苑安置小区496套,区周边城中村棚改项目、安置小区合计460套,经济开发区城中村棚改项目北安置小区404套。截止20xx年3月底实际基本建成棚改安置房1360套,完成率100%。提前完成全年新开工、基本建成目标任务。

(二)补贴发放工作进展情况

我区今年住房补贴发放目标任务为150户,根据目标任务时间节点,我中心于今年4月份制定《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方案》,并经区政府批准实施。截止目前,各街道正在受理、审核、录入公共租赁补贴申请家庭信息,预计受理400户。下一步,街道将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资料送至区民政局审核。

二、下半年工作计划

1、督促区棚改项目一期、东侧棚改项目根据征迁地块制定征迁公告、决定,补偿安置方案。

2、与镇镇政府联系,启动棚改项目二期征迁工作。

3、督促安置小区建设单位要积极与规划、环保、质检、消防部门对接,对项目进行竣工验收和备案,及时办理单体验收竣工报告。

4、完成补贴发放目标任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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