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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活动总结范文四篇

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活动总结范文四篇

当我们回顾自己过往的工作,认真反思,并做一个工作总结,积累更多的工作经验,不断改进工作方法,在今后更好地开展工作。下面是本站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活动总结范文四篇,供大家参考。

  

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活动总结范文四篇

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活动总结范文
  
  按照市、区委统战部关于扫黑除恶专项会议要求,我街道深入贯彻落实民族宗教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精神及重要指示,在我辖区民族宗教领域中积极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认真安排部署,不失时机地积极行动,采取宣传、摸排、打击同步进行的方式,扎实开展一场扫黑除恶的正义行动。
  
  一、强化领导,压实责任。办事处和社区分别成立了民族宗教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领导小组,层层签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责任书,党委书记任组长为第一责任人,各社区的书记为成员,根据本单位的具体情况建立相关的工作方案、工作台账等档案资料,确保扫黑除恶日常工作有人抓、有人管。自开展此项工作以来共召开民族宗教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3次,参会人数30余人,多次传达区扫黑除恶工作会议精神,并对街道、社区民族宗教领域扫黑除恶工作做了详细的安排和部署,各社区层层传导,每周一进行情况总结上报,不断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向深入。
  
  二、广泛摸排,盯紧线索。开展自下而上、条块结合的全面排查,要全部摸清底数,建档立卡,对本辖区民族宗教领域内是否存在涉黑涉恶问题进行全面排查。每周一社区要将民族宗教领域内的线索摸排情况总结上报,通过多种形式畅通举报渠道,设立民族宗教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举报电话,发动群众举报涉黑涉恶犯罪等突出问题。聚焦民族宗教领域中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重点行业和领域,把打击锋芒对准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各类黑恶势力。加强对民族宗教领域黑恶势力易发多发地带排查整治,推动落实重点领域监管责任,坚持打早打小,形成压倒态势,持续发力,最大限度挤压黑恶组织滋生空间。
  
  三、大力宣传,全民参与。在街道、商业门市等醒目位置张贴宣传标语、电子标语和举报电话,到目前共计张贴宣传标语214条,电子标语87余条,发放宣传册7000份,发放扫黑除恶主题小扇子1500个,干部下基层走访20次,力争做到专项斗争家喻户晓。
  
  四、加强教育,立足防范。加强对少数民族重点人群管控,不断完善刑满释放人员动态管控机制,对少数民族有黑恶势力犯罪前科的高危人员进行动态化、常态化管控;对社区少数民族矫正对象中有黑恶势力犯罪前科的高危人员进行动态化、常态化管控;做好对少数民族外来务工、无业、失业人员和失学、辍学青少年的服务管理工作,把预防犯罪工作纳入日常管理服务,防止其拉帮结派或者被黑恶势力教唆、利用,防范可防性案件的发生。
  
  五、注重实效,建立长效机制。在民族宗教领域扫黑除恶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必须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把集中打击与经常性打击结合起来,把治标与治本结合起来,逐步把扫黑除恶工作经常化、规范化,避免集中打击过后又出现反弹的局面。
  
  
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活动总结范文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指示精神和有关要求,民政局党组思想高度重视,全体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其中,现将前期相关工作开展情况小结如下:
  
  一、健全组织,加强领导
  
  为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相关工作在民政局得到坚决贯彻落实和落地生根,我局成立了以局长彭金强为组长,副局长刘铁林为第一副组长,副局长林海武、贺仁斌,社会救助局局长谢钧为副组长,各股室及下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民政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并制定下发了《民政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实施方案》。
  
  二、大造声势,营造氛围
  
  1、我局多次召开党组会,全体干部职工会传达上级有关指示精神和工作要求,并结合民政工作特点分析本单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形势,并制定出有针对性地工作措施,确保了每个干部职工都高度重视,积极参与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中来。
  
  2、为进一步营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强大氛围,我局在办公楼醒目位置悬挂了“扫黑除恶,净化环境,共建平安”的横幅,并利用电子显示屏不间断播出有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最新动态和宣传口号。
  
  三、尽责履职,狠抓落实
  
  1、 建立健全涉黑涉恶线索管理台账,指定专人负责,严守保密纪律,严格按照《xx省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管理工作暂行规定》处置问题线索,确保线索件件有登记确保不出现泄露、私存、扣压、隐藏或遗失线索等现象。
  
  2、受理发现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问题线索,严格按照《xx省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管理工作暂行规定》,及时移送本级有管辖权的部门处理,确保线索“快速移送、快速反馈”确保不发生拖延、推诿、敷衍等行为。
  
  下一步,对摸排中发现的涉及相关部门、行业、领域监管问题和漏洞,及时通报本地相关部门,协调推动加强日常监管,堵塞管理漏洞,铲除扫黑除恶势力在行业、领域的滋生土壤。查找缺漏,加强措施,突出重点,全力推进“扫黑除恶“工作。
  
  
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活动总结范文

  继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之后,木城镇党委、政府迅速召开会议,认真部署,快速行动、严密摸排、形成声势,扎实开展一场扫黑除恶的正义行动。
  
  一、高度重视,认真安排。按照县委政府要求,2月1日组织村干部、第一书记、全体机关干部参加了“夹江县扫黑除恶专项运动部署视频会议”,庚即召开了党委会进行了专题研究部署,2月5日组织机关干部、村(社区)四职干部、第一书记召开“木城镇扫黑除恶部署会”,对全镇的扫黑除恶工作进行在部署、在落实,各村于2月9日前召开了党员、代表、社干部会议将会议精神及本村社区工作做了详尽的贯彻落实。
  
  二、强化领导,压实责任。镇成立了以党委书记为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相关干部为成员的“扫黑除恶”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扫黑除恶”日常工作及部门协调;各村成立以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的工作小组,确保扫黑除恶日常工作有人抓,有人管。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利用宣传标语、横幅、村喇叭、微信群等深入广泛宣传,全力做好“扫黑除恶”宣传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治安氛围。向全镇每户群众发放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通告》和《夹江人民发现这十种黑恶势力请马上举报》的宣传资料共8000余份,在全镇主要道路和各行政村显著位置悬挂横幅15幅,设置LED宣传屏一个,对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工作的意义、打击重点进行宣传。设置了举报箱,公开举报电话,畅通了信息渠道。
  
  四、加强摸底排查,重点人员,突出管理。对辖区内的重点人群进行突击检查,坚决做到“黑恶必除,除恶务尽”,确保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为木城镇提供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由班子成员牵头,组织派出所人员驻村干部、相关负责干部对所驻村、分管领域、重点群体开展“问题”和“苗头”的双重梳理和摸排,做到心中有数、目标清晰,切实为社会大局稳定“保驾护航”。
  
  五、目前存在问题
  
  一是宣传形式和内容比较单一,宣传力度还不够大;二是摸排力度还有待于加强;三是与各部门联动机制不够健全。
  
  六、下一步工作计划
  
  1、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让扫黑除恶深入人心,在全镇范围内形成人人知晓、人人喊打的氛围,设立举报信箱,加大群众监督和举报力度。
  
  2、继续加大摸排力度,对摸排出的涉黑涉恶线索进一步深挖,坚持对涉黑涉恶行为“零容忍”态度,营造一个风清气正的环境。
  
  3、加强信息报送,严格执行“周报告”。对平时的摸排行动加强信息的报送,一经发现有涉黑涉恶的行为,第一时间向上级汇报,及时向县扫黑除恶办报送工作开展情况;实行摸排线索“周报告”制度,各村、社区每周四上午12点前对辖区内摸排的情况进行上报,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各村年终目标考核,对不报、瞒报、谎报的村进行责任追究。
  
  4、加强干部队伍管理。加大力度、坚决打击对农村把持和操纵基层政权、侵吞农村集体财产、横行乡里以及在农村组织从事涉“黄、赌、毒、抢”的严重败坏社会风气、危害社会治安的黑恶势力。
  
  5、加大与各部门相互协作,加强联动机制,实现资源共享,打好扫黑除恶这场攻坚战。
  
  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活动总结范文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指示精神和有关要求,民政局党组思想高度重视,全体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其中,现将前期相关工作开展情况小结如下:
  
  一、健全组织,加强领导
  
  为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相关工作在民政局得到坚决贯彻落实和落地生根,我局成立了以局长彭金强为组长,副局长刘铁林为第一副组长,副局长林海武、贺仁斌,社会救助局局长谢钧为副组长,各股室及下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民政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并制定下发了《民政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实施方案》。
  
  二、大造声势,营造氛围
  
  1、我局多次召开党组会,全体干部职工会传达上级有关指示精神和工作要求,并结合民政工作特点分析本单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形势,并制定出有针对性地工作措施,确保了每个干部职工都高度重视,积极参与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中来。
  
  2、为进一步营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强大氛围,我局在办公楼醒目位置悬挂了“扫黑除恶,净化环境,共建平安”的横幅,并利用电子显示屏不间断播出有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最新动态和宣传口号。
  
  三、尽责履职,狠抓落实
  
  1、建立健全涉黑涉恶线索管理台账,指定专人负责,严守保密纪律,严格按照《江西省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管理工作暂行规定》处置问题线索,确保线索件件有登记确保不出现泄露、私存、扣压、隐藏或遗失线索等现象。
  
  2、受理发现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问题线索,严格按照《江西省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管理工作暂行规定》,及时移送本级有管辖权的部门处理,范文内容地图确保线索“快速移送、快速反馈”确保不发生拖延、推诿、敷衍等行为。
  
  下一步,对摸排中发现的涉及相关部门、行业、领域监管问题和漏洞,及时通报本地相关部门,协调推动加强日常监管,堵塞管理漏洞,铲除扫黑除恶势力在行业、领域的滋生土壤。查找缺漏,加强措施,突出重点,全力推进“扫黑除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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