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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计划和工作计划5篇

监管计划和工作计划5篇

提前制定一份完整的工作计划能够有利于我们查漏补缺,在工作计划制定完善之后,一定要依据它的步骤展开我们后续的工作,本站小编今天就为您带来了监管计划和工作计划5篇,相信一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监管计划和工作计划5篇

监管计划和工作计划篇1

一、工作目标

通过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深入开展,建立健全企业职业健康管理制度,全面落实生产经营单位责任主体及“一报两检”工作,最大限度保护劳动者的职业健康权益,形成“用人单位负责,政府依法监管、行业依法自律、职工群众监督”的职业病防治工作长效机制。

具体指标: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率达80%以上;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率达60%以上;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劳动者的职业健康体检率达50%以上;对用人单位负责人、劳动者职业卫生培训率达80%以上。

二、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职业健康监督管理工作事关广大劳动者的生命健康权益,事关经济发展、社会和谐稳定。为此,各乡镇安监办、各有关部门和企业要充分认识做好职业健康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工作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要从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维护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高度,切实加强职业健康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全面落实职业健康管理工作责任,把职业健康管理工作贯穿整个安全生产工作抓好抓实,职业健康监管工作完成情况纳入年度安全生产重点内容对各乡镇、有关部门年度目标考核。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和企业要结合“安全生产月”、《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大力开展职业健康宣传教育,普及职业危害防治知识,增强生产经营单位职业危害防治观念,提高劳动者的职业健康自我保护能力。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教育和舆论监督作用,及时宣传报道职业病防治工作先进典型,对经查证属实的职业危害典型案例予以曝光。广泛发动群众,积极支持和参与职业健康监管工作,切实把职业健康工作置于人民群众和社会舆论的监督之下。

(三)强化监管,严格责任追究。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职业健康监管职责,采取有效措施,加大职业健康监管执法力度,指导和督促企业加强职业健康管理工作,特别是落实好职业病危害防治措施。要针对本辖区职业病危害特点,加大对职业危害突出的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和重点人群的监督检查,针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下达整改意见书,限期进行整改,对到期未整改和整改未到位的企业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处罚。要严格责任追究制,落实职业健康监管工作行政问责制,对不履行职业健康监管职责而导致职业病危害事故的发生,将依法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工作任务

(一)建立机构,明确职责。所有存在职业危害的生产经营单位都必须以文件的形式,确定本单位职业健康管理机构、管理部门和具体负责人,根据实际情况设置或者指定本单位职业健康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职业健康管理人员,细化管理责任。

(二)健全管理制度。所有存在职业危害的生产经营单位必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建立健全符合本行业、本单位的13项职业健康监督管理制度。在建立和完善职业健康监督管理制度过程中,要把企业内部各级职业病防治责任进行分解,落实到具体车间、班组,并要签订相应的职业病防治责任书。

(三)加大摸底申报工作力度。各乡镇安监办、各有关部门要在基础上,加大职业危害较重(机械加工、汽修、加油站、建筑以及使用高毒物品)的中小企业的申报力度。要严格申报程序,确保申报质量。对存在职业危害的生产经营单位要按照县安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一报两检”工作的紧急通知》(安监〔〕55号)文件要求,认真摸排本辖区内可能产生职业危害的作业场所底数,登记建档,并依据《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管理办法》的规定,督促企业及时、如实进行职业危害申报,不得漏报、瞒报、谎报。已申报的生产经营单位如无生产工艺和接触职业危害人数的变化,将不再申报,但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工艺改变和接触职业危害人数、职工体检、检测数据等信息发生变化的,应及时更新相应申报资料。对拒不申报的企业和申报虚假信息的企业,要严格按照《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四)推进“两检”工作的全面落实。职业健康体检和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检测是职业健康监管的经常性工作,各乡镇安监办要严格按照市、县安监局关于加强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一报两检”工作的文件要求,采取强有力的措施,抓好抓实此项工作。

所有存在职业危害的生产经营单位要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等法律法规规范的规定组织对接触职业危害的职工到有职业健康检查资质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职业健康体检,及时掌握本企业职工的身体健康状况,对检查出职业禁忌证、疑似职业病患者的职工要按规定及时调离原岗位,并进一步确诊,结果报县安监局备案。

所有存在职业危害的作业场所必须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委托具有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资质的机构每年至少做1次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检测,并将检测结果公示和告知,检测报告报县安监局备案。凡检测职业危害因素浓度超标的作业场所,必须限期整改。

职业健康体检和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检测具体时间安排见附表,各乡镇、有关部门和企业要按照本附表规定提前做好工作安排。

(五)加强职业健康宣传培训。一是抓好国家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新修改的《职业病防治法》已于12月31日正式颁布并实施。为此,各乡镇安监办、各有关部门和企业要将《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列为重要工作,采取各种行之有效的措施进行宣传,做到人人皆知。二是继续做好对生产经营单位法人或负责人、职业健康监督管理人员的培训教育。县安监局将继续组织对生产经营单位法人或负责人、职业健康监督管理人员分批次进行培训,各乡镇安监办要加强组织协调。三是各生产经营单位要把职工的职业健康培训作为重要的基础工作,通过培训提高职工的自我防护意识。要制定培训计划,确定培训内容,做好相应的培训记录,建好培训档案。

(六)强化职业健康“三同时”的监管。,我们要把职业健康“三同时”作为职业健康监管的重要工作,力争从源头上控制或减少职业危害。

按照规定,凡新建、改建、扩建的工程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可能产生职业危害的,建设单位都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预评价,并且要在初步设计阶段编制职业危害防治专篇,在工程竣工验收阶段,要进行职业危害控制效果评价。职业危害预评价报告、职业危害防治专篇、职业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县安监局审查并验收。

(七)加大执法监督力度。,各乡镇安监办要积极配合县安监局做好职业健康监管工作,加大执法监督力度,分阶段、分行业结合专项治理工作,把冶金、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建材、化工、木质家具制造、印刷、制鞋等职业危害严重的行业作为监督检查的重点,尤其对生产经营单位责任主体落实、制度建设、作业场所警示标识(标志)、告知牌、个人防护用品、“一报两检”、健康监护档案情况进行重点督查,对企业存在的职业危害隐患或问题要提出整改意见,限期整改;对拒不执行规定和整改的生产经营单位坚决予以处罚。

监管计划和工作计划篇2

一、规范完善国资国企运行机制

突出企业市场属性,积极推进国有企业自主经营和市场化运作。加快落实相关举措,逐步规范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科学设置指标体系,细化考核内容,建立健全国有企业经营业绩分类考核工作。围绕就地城镇化发展思路,以农村土地综合整治、优化国有资源配置为重点,积极探索城镇化模式下多渠道融资方式。积极推进产城融合发展,加快中欧产业园区建设。研究和推进ppp融资模式,优化企业债务结构,努力打造“借得进、用得好、管得住”的经营主体。

二、提高整合效益优化国资布局

在科学界定企业基本职能、明确企业发展方向的基础上,通过归并职能相近企业、整合优化资源闲置企业、调整部分出资人和清退国有参股企业股权等途径,适度缩小国有资产参与面,减少国有资产管理层级,有效集聚国有资源,提升国有资产效益。积极探索并建立国有企业资金适度集中管理机制,在确保企业正常运转的前提下,整合归集闲余资金,调剂缓解融资困难,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进一步推进经营性国有资产监管模式,充分发挥国资部门专业化优势,探索实现国有资产监管的全覆盖,为进一步优化配置资源、提高国有资本运行效率、加快资源资产整合创造条件。

三、加快推进检测中心股改步伐

充分利用现有国内资本市场的融资功能,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加快推进我县国家标准件检测中心相关资产的整合、调整进程。按照县里的工作计划,依法履行监管职责。认真做好职工股和其他社会法人股的增资扩股审核、上报工作,协调国有控股股份公司年度财务管理及资产管理的指导和监督工作,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四、提升国资监管信息化水平

以国资监管重点为基础,以信息化建设为支撑,进一步扩大国有企业nc管理系统的应用范围。结合现有系统承载量,确定系统扩容工作方案,推进县级国有公司全面深化应用。加快信息化建设步伐,积极开发引进包括资金集中管理、全面预算管理和融资债务管理等管理模块,进一步实现“以制度管人、以科技管事、以信息管资”的管理目标,努力提升整体工作水平。

五、加强国企人才队伍建设

研究县级国有企业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管理规律,进一步规范企业人力资源配置。培养勇于创新、敢于担当、勤于思考、严于律己的企业管理团队。积极推进走出去、引进来的方式大力培养懂经济懂业务的国企管理经营人才。加强对人才工作的指导和管理,注重人力资源的培养梯次,使单一型向专业型、复合型和创新型转变。不断培植创新理念,发挥国企工作人员的能动性和创造性,为我县国有企业有序发展、国有经济持续壮大提供智力支撑和人才保障。

监管计划和工作计划篇3

各办(中心)、大队,各工作片: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文件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强化我镇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在“三加三”安全监管模式的基础上,安全生产监管网络进一步向村(居)延伸,把安全生产责任监管机制向纵深推进,加大生产安全事故源头监管,防范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的根本好转。

一、工作任务

镇网格化管理体系在20xx年4月30日前完成并上报市安监局。

1、划分网格区域,责任到人,确定网格管理人员、村(居)安全员所联系的具体企业名单。(3月30日前完成)

2、统计各网格管理监管区域内的企业数量并上报市安监局。(4月10日前完成)

3、发文公布镇、片(区)、村(企业)三级网格管理员及其监管企业名单。(4月10日前完成)

4、绘制古山镇行政区域网格管理员监管示意图。(4月30日前完成)

二、工作要求

1、辖区内每个生产经营单位都落实具体网格管理员、村(居)安全员,做到安全监管全覆盖。

2、强化网格管理员监管责任,明确职责,完善督查通报、绩效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

3、严格落实“三分六定”要求,确保网格化监管实效。

“三分”,一是分级建格。将镇辖区划分为三级网格:镇为一级网格,片区为二级网格,区块(村)为三级网格。一级网格以镇为单位,成立安全生产网格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镇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二级网格以镇辖区划分成若干安全监管片区,由镇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负责,牵头组织、指导、协调本片区落实安全监管工作;三级网格以行政村、自然村或企业组团划分成若干网格区块,由镇干部担任区块网格监管员,负责日常监督管理,村(居)安全员予以协助、配合。二是分片包块。明确网格责任区、责任人及其职责。三是分类监管。根据不同行业、不同区域和企业单位的特点,进一步完善企业安全生产评估分类标准,按照“巩固a类、提高b类、重点整治c类、压缩淘汰d类”的原则,明确检查防范重点,加强监管指导,逐步提高企业的安全生产水平。建立镇辖区企业安全生产动态管理数据库。

“六定”,一是领导定点。镇主要领导联系一到两家重点企业。二是全员定责。严格实行“一岗双责”,将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各生产经营单位和生产过程的全部岗位、环节,层层签订责任书。三是监管定位。镇联村联企干部作为网格员,对区块内每个企业和场所实施有效监管,村(居)安全员按职责予以协助、配合。四是排查定时。对各企业单位及其重点部位的安全生产状况及事故隐患,定时检查,限时整改。五是培训定期。对网格负责人和网格员,定期进行专业培训,提高履职能力。六是奖惩定规。制定实施督查、考核、奖励、问责等管理办法,奖优罚劣。

监管计划和工作计划篇4

一、工作目标

(一)突出重点,扶优扶强,大力实施名牌战略。围绕我区特色产业和优势产品,重点培育发展一批名牌产品。

(二)全年对工业产品生产企业日常巡查次数不得少于1次,获证企业的巡查工作按照获证企业分类分级监管工作要求开展。

(三)对辖区内企业建立质量档案并及时更新。

(四)加大对无证生产企业的查处力度。

(五)在日常巡查中及时索要企业当年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含有自检能力的出厂检验报告),留底存档并归入质量档案内;

(六)开展建材、油品、保温材料3类重点工业产品的抽检,对建材、油品、保温产品3类产品生产企业的抽检覆盖率达到90%。

二、工作内容

(一)组织开展工业产品生产企业的巡查、回访工作:

在20xx年的基础上,通过巡查、回访等方式,继续加强对工业产品生产企业的日常监督检查。同时开展工业生产企业标准调查工作,通知辖区企业做好信息填报,收集建材、油品、保温产品生产单位信息。在检查中针对质量问题较多的企业,应当加大巡查频次、及时进行回访、落实整改情况,确保巡查、监督、整改工作及时有效;在做好巡查、回访工作的同时认真填写巡查记录,包括检查内容、检查结果、问题处理意见等情况。

(二)更新完善企业质量档案:

对已建立的企业质量档案进行及时的更新完善,为后续工作的开展留好资料、打好基础。通过开展日常巡查工作,随时掌握辖区内企业数量、企业规模、产品品种、基本生产条件等有关情况,并对企业的日常监管、监督检验、质量违法行为查处情况等结果进行记录,做到心中有数、纸上有文,保持企业档案的时效性。

(三)全面收集辖区工业企业产品各项信息,开展建材、油品、保温材料3类重点工业产品的抽检:

根据我局制定的20xx年重点工作计划,对建材、油品、保温材料3类重点工业产品进行抽检,对抽检结果进行公示,对抽检产品不合格的企业进行查处和帮扶。

(四)加强对获证企业的证后监督:

对已经获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加强日常监督检查,重点检查以下几项内容:

1、获证企业是否按要求在产品包装上标注生产许可证编号和标志;

2、获证企业生产条件、检验手段、生产技术或工艺是否发生变化,若发生变化是否按照规定办理重新审查手续;

3、获证企业的原辅材料进货验收制度是否有效运行;

4、获证企业原辅材料的采购进货、入库验收、保管和使用情况;

5、获证企业产品出厂检验的实施情况,包括出厂检验记录和报告;

6、企业产品包装是否符合标识标注规定,是否存在误导、欺骗消费者等情况。

在加强对辖区内获证企业监督检查的同时,还将加大对无证生产企业的查处力度,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根据具体情况有针对性地采取帮扶、限期改正、抽样检验、停产整顿、行政处罚等不同措施。

三、工作要求

(一)局业务室要高度重视巡查、回访工作,要制定具体的巡查计划,明确责任人、工作进度,逐一落实到位,确保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

(二)规范相关档案的管理工作。巡查人员要认真填写巡查记录,并及时更新企业质量档案,实现动态管理,同时对监管原始档案整理造册、统一归档。巡查记录表中必须有企业代表的签字或加盖企业的公章;

(三)要全面掌握辖区内工业产品生产企业的情况,对于新增加的企业及原有企业的变动更新要及时纳入质量档案和日常巡查管理记录;

(四)在日常巡查工作中发现企业有违规或违法行为的,要当场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或工业企业巡查问题反馈表,责令企业及时改正存在的问题,并在规定的`时间内上报整改材料,要对整改情况进行核实。

四、信息收集上报

(一)企业在20xx年8月30日前报送企业的质量档案、产品执行标准登记表、计量器具台帐(纸质版和电子版一同上报)。

(二)企业在20xx年8月30日前报送本年度产品质量检验报告明细单及重点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含有自检能力的出厂检验报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以上文件电子版均可加入白区质监局政企沟通qq群后下载。加群之后请将群名片设置为"企业简称+职位+姓名"并请及时关注群内各种通知。

监管计划和工作计划篇5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食品安全监管的决策部署,依法、科学、规范做好食品安全抽检工作,推动我县食品安全县创建工作,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20xx年版)》及20xx年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抽全年计划品种和项目》,结合本地食品安全抽检工作实际以及近一年来征求群众意见反馈情况,制定我局20xx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

一、工作目标

以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对安全健康食品的需要为目标,以落实“四个最严”为根本遵循,以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为抓手,以发现食品安全问题为导向,以监督抽检与信息公布、核查处置联动为保障,有效防控苗头性、系统性、区域性食品安全风险,倒逼生产、经营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提高本县食品安全管理水平,促进食品产业有序健康发展。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问题导向。聚焦群众关切,突出农兽药残留、重金属、生物x素等重点指标,紧盯风险程度高、往年抽检合格率较低以及消费量大的重点品种,及时、适度修改抽样计划。瞄准食品批发企业、较大超市、小作坊以及批发市场、校园周边、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加大抽检力度,提高问题发现率。

(二)坚持广泛覆盖。点面结合、统筹兼顾,努力实现监督抽检覆盖城市、农村、城乡结合部等不同区域,与农村地区食品专项抽检工作同步开展,孙武、何坊街道安排不低于10%,其他各镇安排不低于30%的抽样数量用于城市建成区和镇政府驻地之外区域的抽检;覆盖在产获证食品生产企业;覆盖我县有销售、消费的食品大类和品种;覆盖生产加工、流通、餐饮、网络销售等不同业态;原则上应覆盖所有以批发为主要销售形式的食品加工小作坊。

(三)坚持检管结合。配合日常监管、专项整治,聚焦舆情热点,及时组织开展专项监督抽检,实现计划性抽检与专项抽检有机结合,互为补充;结合日常监管发现的问题,适时调整抽检任务;加强监督抽检与日常监管信息的互联共享,开展会商,联管联动。

(四)坚持“五个到位”,全面强化核查处置。要严格按照不合格产品控制到位、原因排查到位、行政处罚到位、整改落实到位和信息公示到位的要求,依法开展核查处置工作;要强化对上游渠道和源头的追溯调查,加强信息通报和协作配合,案源信息、案件依法及时移交、移送,确保风险得到有效控制。

(五)坚持多方联动。业务股室、镇办所等各单位紧密

协作、合理分工、各有侧重。

三、工作任务

根据我县消费特点,20xx年食品安全抽检计划涵盖食品、食用农产品及食品相关产品计26个大类、94个食品细类,共计划抽检2350批次,根据不同季节,突出重点品种。第一季度拟定抽检方案,开展招标;第二、三季度主要抽样检验;第三、四季度主要对检验结果核查处置。具体安排如下:

(一)创城办负责拟定抽检方案,协调招标、抽样及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工作;监督和统计检验结果,公开抽检信息、不合格处置信息;组织相关单位做好宣传报道等工作;收集抽检工作的记录材料,做好存档。

(二)财务股负责联系财政部门申请预算、组织招标。

(三)各镇办所负责陪同检验机构抽取样品,监督抽样过程,做好抽检笔录,依法及时做好送达检验报告、案件查办等工作。

(四)法规股及食品生产监督股、食品和化妆品流通监督股、餐饮服务监督股负责对镇办所抽检及案件查办工作的指导。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沟通协调。各股室队所要加强联系,互相沟通,互相学习,确保年度任务有序推进,按时完成。

(二)规范抽检工作。由财政部门监督,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承检机构;严格按照承检机构有关工作规定开展对承检机构的检查与考核;要监督抽样人员和承检机构在抽检工作中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规定,积极支持承检机构开展工作;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限和规范要求报送抽检数据。

(三)依法核查处置。收到不合格食品检验报告后,应当及时送达食品生产经营者,启动核查处置工作。不合格食品可能对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严重危害的,核查处置工作应当在24小时内启动。核查处置过程中发现涉嫌犯罪或涉及其他部门职责的,应当及时移送移交。

(四)及时公布信息。按照相关规定,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统一公布抽检信息。其他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发布不适当言论。

(五)严肃工作纪律。各股室队所、承检机构及相关人员不得随意更改抽检信息,不得瞒报、谎报、漏报检验数据,不得擅自发布有关抽检的信息,不得在开展抽样工作前事先通知被抽检单位和接受被抽检单位的馈赠,不得利用抽检结果开展有偿活动、牟取不正当利益。对发现的违法违规抽检行为一律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及人员责任。

(六)及时根据食品安全事故、热点舆情事件应对处置、案件查办等实际需要,组织应急、执法抽检等工作。可根据情况对年度抽检计划进行调整。

标签: 计划 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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