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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环保局工作计划6篇

2024年环保局工作计划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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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环保局工作计划6篇

2024年环保局工作计划篇1

今年,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xx市环保局的指导下,较好地完成了上级领导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一、全市环境质量状况

全市环境质量保持良好,空气质量优于国家一级标准,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为100%;地表水水质达到ⅲ类水标准;市区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100%。全年没有发生环境污染突发事件。

1、鉴江:鉴江四个监测断面的水质均达到控制目标的要求,其中铜鼓电站和水厂断面为ii类水质,水口和镇隆断面为iii类水质。

2、黄华江:从6月份起对黄华江段开展水质监测,共布设4个监测断面,自上而下分别是:岳龙、白枚、木辂、荷塘电站,其中荷塘电站断面为粤桂跨界断面。监测结果显示,跨界断面为ii类水质,是粤桂两省唯一达到ii类水质要求的交界河流。

3、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符合iii类水质要求。

4、市区空气质量的指标优于国家一级标准。其中,二氧化硫和二氧化氮符合一级标准要求,pm10符合二级标准要求。

二、主要开展的各项环保工作

(一)规范项目管理,严把环评审批关。一是抓好项目审批关。我局在认真贯彻落实《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同时,强化新建项目环境管理,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和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严把审批关,杜绝违反国家产业政策、浪费资源、严重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的项目;二是加强辖区内建设项目的日常监管。定期开展项目清查,对未按规定履行环评报批手续的、未批先建的项目,督促限期补办环评手续,对已经生产的但未履行“三同时”验收的企业,督促完善验收手续。三是积极推进产业转移工业园整园环评审批。指导、协助园区办、环评公司做好整园环评工作,我市产业转移园区整园环评10月通过省环保厅审批。

今年,我局审批项目14个,备案项目23个,全部按要求进行审批前公示,建设项目“环评”执行率达100%。

(二)加大排污费征收力度,强化环境监管。严格执行排污申报和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的相关规定,依法开展排污收费工作。同时,通过加强领导,采取对策,深入企业积极宣传环保法律法规,不仅增强了排污企业对环境保护的法律意识,同时也促进了企业污染治理的积极性。截至11月份,上缴排污费187.8万元,入库率100%。

(三)着力解决热点难点,深入开展环保专项行动。年初以来,借住史上最严环保法实施契机,我局加大执法力度,深入开展了一系列严厉打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人民群众环境权益的环保专项行动。以开展专项行动作为环保执法的一个有力抓手,把环保执法渗透至方方面面。一是组织了清理整治全市土纸厂专项行动,共取缔了小土纸42家,并将东镇十腰私拆环保封条非法生产土纸的老板梁天承案移交公安部门处理,公安部门对梁天承给予行政拘留五天处罚,开了我市涉污违法行为人被司法处罚先例;二是强化饮用水源保护,按照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分的技术规范和相关要求,加大现场监管力度,保障人民群众饮用水安全,今年,从严处罚了1宗利用雨天偷排污水影响市区饮用水源的污染案件,责令停产整改,并处以18万元罚款,开出我市环保罚款最高罚单。三是加大对 “新五小”和“十五小”的关停力度。联合公安机关取缔5间死灰复燃的小炼金企业,对“新五小”和“十五小”企业做到发现一间,取缔一间。四是在高、中考禁噪期间,我局下发文件进行事前告知,并对辖区所有建筑工地、噪声敏感集中区域进行联合执法检查,确保禁噪工作落到实处,为高、中考保驾护航。

今年,我局开展的各项环保专项行动共监督检查企业481家,责令停止建设项目2家,关停取缔企业42家,处罚企业44家,处罚金额87.5万元,移送公安案件2宗。

(四)及时查处环境污染投诉,保障群众切身利益。我局一直高度重视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对处理信访案件建立一套完善的规章制度。同时,我局本着“热情主动,有诉必应,及时处理,迅速反馈”的原则,妥善处理群众来电来访,及时通过电话或网络媒体向群众反馈,切实维护了群众的环境权益,得到了群众的好评。今年,共受理环境污染投诉案件185件,案件处理率100%,结案率100%。

(五)继续抓紧大气污染防治考核工作。一是开展黄标车淘汰。召开全市黄标车淘汰工作会议,制定了我市黄标车提前淘汰奖励补贴方案,同时对此项工作任务进行了分解,将工作目标任务分解到各相关单位,明确各相关单位职责。截止20xx年11月,我市共淘汰黄标车1035辆,完成率94.26%,20xx年底前注册营运的黄标车已淘汰493辆,完成率52.67%,还需淘汰443辆(其中,政府部门、国有企业黄标车169辆)。二是划定了我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将城市中心区、商业区、居民居住区、机关文教集中区等区域以及其他需要来严格控制大气污染的区域划定成为禁燃区,区内禁止燃烧原煤、蜂窝煤、木炭、重油等高污染燃料。三是加强工业锅炉整治。联合教育局发文《关于进一步做好学校生活锅炉整改工作的通知》,全面开展学校生活锅炉整治,已淘汰学校锅炉8个,改为用电用气等清洁能源的设备,减少二氧化硫和烟尘的排放。

(六)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稳步推进。列入我市整治任务的46家养殖场,完成治理完成治理的有40家,启动治理的4家,退养2家。全面完成了列入整治任务的11家小土纸厂的整治。

(七)加强环境法制宣传,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为扩大环保影响,强化群众、企业的环境意识,采取灵活的宣传方法,利用培训会议、电视新闻、宣传资料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对群众、企业进行新修订环保政策、法规的宣传。印发新《环保法》、新《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传手册1万多份,并出动宣传车到各乡镇宣传环保法。

(八)全面强化队伍能力建设,提高业务能力。一是完善内部管理、执法规范多项制度措施,查摆自身问题,全面改进机关作风,提升服务效能,提高了环保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和干事、创业、为民的能力。二是加强学习,全面提升环保执法能力。为进一步提高全局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我局坚持组织学习新《环境保护法》、新《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等相关环保法律法规,以适应新时期环保工作的要求,打造一支素质精良、业务精通的环保队伍。三是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三严三实”,提高党员干部用好手中权力,为民谋事的能力,并将“三严三实”作为加强作风建设的一项经常性、长期性工作抓好抓实。

(十)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提高工作透明度。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平台,成立市环保局门户网站,20xx年,在门户网站及政府重点领域信息平台主动公开环境信息104条。其中,行政处罚30宗,责令改正4宗、建设项目环评审批37项、饮用水水源水质月报10期、空气质量月报10期、江河水质10期、环境监测季报3期。此外,我局还按要求每周更新一条政务信息,共11条。让广大市民及时了解环保工作动态,发挥群众监督力量。

三:下一年工作计划

20xx年,我局将继续围绕环保中心工作,以求真、务实、高效的工作作风,积极谋划,重点推进,力争使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

1、继续严把环评审批关。进一步强化对污染源头的控制,严把建设项目环境准入关,严格执行并落实“环境影响评价法”和“三同时”制度,抓好项目环保审批管理,严肃查处“未批先建、未验先投”违法建设项目。

2、继续加大污染防治力度。巩固和推进重点企业污染减排工作成果,继续加大黄标车淘汰、燃煤锅炉整治力度,加强挥发性有机物企业减排工作,强化污染防治工作,完成减排任务。

3、继续强化环境执法监察。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依法调查处理环境纠纷和环境污染事故。继续开展好“整治违法排污企业,维护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

4、不断加强环保自身能力建设。一是抓环保队伍自身业务知识学习,提升每位工作人员的工作能力和依法行政水平;二是抓廉政建设,定期组织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及“三严三实”等关于党风廉政方面的规定,切实做到干干净净做人、老老实实做事,打造一支素质精良、作风过硬、业务精通的环保队伍。

2024年环保局工作计划篇2

20xx年,我县环境保护工作将紧紧围绕县委、政府工作总体部署,紧扣自治区环境保护会议精神,以改善县城环境质量为核心,深入实施“蓝天碧水.绿色城乡”专项行动,全力打好大气、水、土壤污染战役,认真整改落实中央环保督查问题,提高企业、社会环保自律能力和意识,增强全县人民群众生态环保获得感。

(一)落实环境保护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

全面落实区、市、县党委、政府关于环境保护工作的各项安排部署和目标任务,抓重点、攻难点、补弱点,认真推进和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环境保护责任”、“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文件精神,进一步建立完善的环境保护长效机制,深化督查和考核工作,确保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实到位。同时,按照上级部门要求,从严从实落实好机构改革任务,以新常态引领环保的新实践,推动全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进入良性发展轨道。

(二)开展污染源普查,完善环境基础资料。

按照区市统一安排部署,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完善污染源档案和污染源信息数据库,为环境管理提供基础依据。开展城市集中饮用水水源地调查评估工作,为水源地保护提供科学依据。开展土壤环境质量现状调查,根据国务院《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协同相关部门落实土壤污染防治责任,加强土壤环境日常监管执法,开展国家重点功能区生态环境质量考评考核。

(三)强化环境执法检查,推进企业环境信息公开。

继续保持环境执法检查高压态势,对环境违法行为“零容忍”,严格执行新法赋予环境违法按日计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移送拘留等强制手段,加大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查处和打击力度。建立并推行“两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切实提高环境执法检查的灵活性。主动与公安、司法、检察等部门联动,对涉嫌违法企业依法依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以强有力的惩处手段推进环境质量稳步改善。严格执行行政审批“负面清单”,强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建立健全企业环境诚信档案和环境失信企业黑名单,进一步提高企业主动履行环境保护工作的责任意识和诚信意识,强力推进企业污染防治、污染治理。

(四)加强环境监测监察能力建设,提高环境保护专业化水平。

加强重点源监督性监测和自主性监测,督促重点企业制定自主性监测方案并备案,定期对自行监测公开结果。配合区、市监测站做好全县国控重点源、地表水、集中饮用水、水预警监测井、土壤监测、噪声敏感点监测并及时公开,按时公开县域空气质量状况。加强环境执法监察队伍建设,以“大练兵”为抓手,通过典型案例分析,案卷点评、实地调查、勘查等培训,切实提高执法人员专业化水平。

(五)以项目建设为抓手,强化企业污染治理和污染防治工作。

认真落实“大气十条”、“水十条”、“土十条”各项工作任务,以改善环境质量为目标,进一步强化火电、水泥、钢铁、铁合金等重点行业工业企业除尘、脱硫、脱销改造,重点实施中宁锦宁炭素烟气余热利用及烟气脱硫项目、中宁发电公司机组超低排放改造项目、水暖公司20吨以上城市燃煤供热锅炉脱硫设施建设,天元锰业2*350mw自备热电厂项目,兴鑫冶金、源林生物、宁华工贸和华石砼业配套除尘设施建设、原料堆场粉尘治理等,进一步减少工业大气排放。继续加大南北河子水环境综合整治,启动建设中宁第三污水处理厂、石空新材料循环经济示范区西区污水处理厂等水污染治理项目,提高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收集能力。加快中宁第二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和中宁第一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竣工验收,提升环境污染治理能力和水平。

(六)突出抓好环评审批服务。

进一步优化环评审批服务,严格环境准入,实施排污许可,推动县域经济科学发展。强化规划环评的约束作用,落实“工业园区环境保护规划”、“重金属污染防治计划”等专项规划。扎实做好重大项目和重点工程环评服务跟踪,先期介入,主动服务,完善机制,切实做好支撑保障。重点促进20xx年3月份集中开工项目的环评服务,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健康快速发展。

(七)认真做好“中宁县国家区域生态建设与考核”推进工作。

按照自治区批复我县“国家区域生态考核方案”,指定20xx年详细具体的实施计划和项目方案,认真组织生态功能区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与考核工作,积极争取中央转移支付资金,不断提升中宁县区域生态功能和生态环境质量。

(八)拓展环境保护宣教思路和途径,着力提高群众环保意识。

有效利用电视媒体、互联网、微信等新媒体,普及环保知识,加强环保政务公开工作,扩大环保宣教覆盖面。探索和创新环保志愿者社会组织,搭建政府与群众对话平台,拓展群众诉求渠道。深化与传统媒体合作,加大对环境保护政策、法律法规、环保科普知识和生活常识的宣传,曝光环境违法行为和案件,宣传环保公益先进典型等;深入开展环保宣教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机关、进农村,营造人人关心环境质量、人人参与环境保护的良好氛围。

2024年环保局工作计划篇3

一、按照科技进步目标责任制的要求,积极做好各项指标、任务的落实及本部门的各项业务工作。

1、利用环境日、地球日等有利时机开展各项宣传活动,并参加地区环保局组织的“六五”各项活动。在党校讲环保课1次,在各中小学校讲环保课2次以上,同时开展其他活动。2、完成依乡560户,尤镇380户,新和镇100户沼气督促落实工作。

3、

加强对自然保护区,湿地保护区的保护工作。有一个地区级自然保护区得到批准。

4、撰写生态调研报告1篇。

5、完成有机产品基地的申报工作(①粮油金贸公司10000亩水稻认证。②畜牧局10000只有机山羊肉认证。③排乡20xx亩葡萄认证)。

6、加大污染防治工作,以政府的名义依法下达详细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并把总量控制指标分解到企业。

7、县政府下达辖区内年度污染源限期治理计划,环保局负责督查年度辖区内被列入污染源限期治理计划的所有治理项目的实施,治理完成后对项目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可运行。使县城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达标率达到80以上。

8、按照地区环保局阿地环字[20xx]13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强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切实从源头控制污染。要求本年度辖区内所有建设项目都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包括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登记表),并做好预审或审批工作。建设项目环评执行率达100。

9、本年度辖区内经环保部门审批同意的建设项目,按规定全部执行“三同时”,“三同时”执行率100。

10、督促企业制定突发环境事故应急预案,建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机制,重点是危险化学品的预案和其它重点污染源预案。

11、开展一个循环经济试点企业和20企业强制性生产审核试点工作。

12、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2024年环保局工作计划篇4

一、加大攻坚力度,确保治污减排取得新进展。

1、重点抓好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监管、畜禽养殖污染治理、热电、供热等重点行业脱硫、脱氮工程建设等减排工程。

2、督导市热电厂配套建设240吨锅炉脱硫工程。

3、全面开展机动车尾气减排,制定机动车减排工作方案,严格执行老旧机动车淘汰制度,加速淘汰黄标柴油车。

4、加强对已建成投运减排项目的监管,确保减排项目稳定达标运行,对重点减排项目提升自动化监管水平,安装在线监控系统,提高项目运行效率。

二、坚持依法行政,确保环境监管开创新局面。

1、强化重点工业污染源监管,对省控重点污染源每月监察不少于1次,同时开展夜间、非工作日抽查等错时突击检查,对区域内重点污染源形成全天候监管,努力做到稳定达标率100%。对市控以上重点监管企业安装在线自动监控设施,联网实行24小时不间断监控。

2、严格落实市政府关于饮用水源地、鱼粉、修造船及镇域污水处理厂等监管办法,督促相关部门和镇街完善管网配套建设,强化运行管理,确保城镇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转。

3、加快推进鱼粉行业整合进度,对列入整合的6家企业督促加快建设进度,要求配备先进环保治理设施。鼓励整合企业兼并、收购、重组周边小鱼粉企业,增上大型环保生产线,逐步解决鱼粉行业污染问题。对原有鱼粉企业采取一企一档管理,加大日常监管和夜查力度,确保鱼粉企业废气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并发挥最大效益。

4、严格落实《市鱼腥臭气异味专项整治方案》,开展专项联合执法检查,建立长效常态监管机制,确保我市大气环境质量不断改善。

5、严格落实《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和《市扬尘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定期开展扬尘污染专项治理行动,采取早查、午查、夜查以及休息日突击检查等方式,每月进行专项治理不少于10天。

6、进一步强化辖区内小海带、小海蜇、小牡蛎等小食品加工行业污染治理,对“三无”、污染严重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小型加工项目坚决予以取缔。

7、加大理石行业综合整治力度,对剩余的40家企业进行规范整治。重点加大对老军屯、宋家庄及齐山河北岸等石材加工厂集中区域及信访案件突出区域的环境监管。

8、继续完善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建设,增上相应仪器设备,再增上一套pm2.5(可入肺颗粒物)监测设施,对全市开展pm2.5监测。

三、统筹城乡发展,确保农村环保取得新成效。

1、抓好农村污水、垃圾、河道、面源等综合整治工作。

2、加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示范县建设,加大上级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资金争取力度。

3、解决重点流域环境问题,对、等污染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的流域,配合城建部门制订有效整改方案,督导相关街道采取铺设管网,清污分流,建设污水处理厂等措施进行解决,防止出现污染饮用水源及近岸海域等问题。

4、督导相关镇街进一步加大镇级饮用水源保护区保护力度,建立水质定期监测制度,防止污染现象发生,切实保障农村用水安全。

5、认真落实环保部在我市农村地区推广膜技术污水处理的指示,在城镇污水处理厂辐射不到的农村地区或社区,小面积推广使用膜技术污水处理,为农村污水处理起示范作用。

6、积极开展农村面源污染防治,配合畜牧部门开展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在对规模化畜禽养殖场规范化整治的基础上,对其他小规模的畜禽养殖场,督导其自觉建设废水收集池,定期清粪,最大限度减少污水外排。

7、抓好国家级生态镇(村)、省级生态镇(村)、文明生态村创建工作,提高农村环境管理水平。

四、严格环境准入,确保环境管理迈上新台阶。

1、严格执行国家环保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把好环境准入关,对新项目的引进、论证和审批,做到产业性质与环保目标不一致的、选址布局与生态分区规划不相符的、未达到污染限期治理要求的一律不批,坚决杜绝高耗能、高污染项目。严格落实“三同时”制度,依法查处未批新建和违反“三同时”制度的环境违法行为,确保“三同时”执行率达到100%。

2、切实提高环保服务水平,对于满足环保准入条件的、涉及民生工程、基础设施、生态环境建设等项目,特别是全市重点工程项目,畅通环评审批“绿色通道”,积极跑省进京,坚持一线现场办公,优化办事程序,缩短审批时限,推动项目尽快审批、开工。

3、认真落实《市企业上市工作规划》,进一步加大对拟上市企业的环保服务力度,对近一两年内拟上市企业,提前进场、超前服务,督促企业强化环保治理和防治措施,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指导企业完成整改,确保达到上市环保核查标准,同时积极帮助协调上级环保部门,争取顺利通过上市环保核查。

4、高质量地完成好20xx年度的城考任务,力争城考继续保持全省领先。

五、夯实工作基础,确保环境安全实现新突破。

1、对全市范围所有企业,特别是存在危险废物、危险化学品、有毒有害物质以及辐射源的企业进行环境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对存有重大环境风险,没有能力进行有效控制的企业和建设项目,坚决依法予以取缔。

2、全面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对列入市以上监管的危废企业,按照省规范化管理体系要求,落实危废管理的各项制度,全部通过市局组织的规范化管理考核验收。

3、对危废企业实行分类管理制度,对一类达标企业每季度至少监察一次,二类基本达标企业每月至少监察一次,三类不达标企业每周监察一次,确保限期达标。

4、加强危险废应急管理,指导省控危废企业重新修订应急预案,通过市局组织的专家评审,报省厅备案。各危废企业按预案要求组织开展一次应急演练。

5、进一步强化辐射安全监管,对全市所有辐射单位进行安全评估,坚持每季度对放射源使用单位开展一次辐射安全大检查。

6、认真做好环境突发事件应急演练工作,完善预案和物资装备,加强应急专业队伍建设,全面提高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理能力,切实保障全市环境安全。

一是加大攻坚力度,确保我市治污减排任务完成。

认真落实结构、工程、管理三大减排措施,强力推进污染减排。重点抓好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监管、畜禽养殖污染治理、热电、供热等重点行业脱硫、脱氮工程建设等减排工程。督导市热电厂投资970万元,配套建设240吨锅炉脱硫工程。全面开展机动车尾气减排,联合相关部门共同制定机动车减排工作方案,严格执行老旧机动车淘汰制度,除正常淘汰达到使用年限的机动车外,加速淘汰黄标柴油车。同时,加强对已建成投运减排项目的监管,确保减排项目稳定达标运行,对重点减排项目在做好人工监管的基础上,提升自动化监管水平,安装在线监控系统,提高项目运行效率。

二是坚持依法行政,确保环境监管开创新局面。

深入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身体健康”环保专项行动,不断强化重点工业污染源监管,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加密监察监测频次,全面加大夜查力度,进一步提高自动在线监控设施运行率,确保市控以上重点企业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严格落实市政府关于饮用水源地、鱼粉、修造船及镇域污水处理厂等监管办法,对成山、人和、滕家、俚岛、港西等镇级污水处理厂实行党组成员分包制,完善管网配套建设,强化运行管理,确保城镇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转。对鱼粉和修造船企业采取一企一档管理,不断加大日常监管和夜查力度,确保鱼粉和修造船企业各类环境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外排污染物稳定达标。进一步强化海岸线200米范围内小海带、小海蜇、小牡蛎等小食品加工等行业污染治理,加大理石行业整治力度,在完善30多家理石加工企业沉淀循环池建设的基础上,再进一步规范50家企业沉淀循环池,实现加工废水循环利用。继续完善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建设,增上相应仪器设备,在全省率先开展pm 2.5(可入肺颗粒物)监测试点,不断改善城镇空气质量。同时,坚持环保为民理念,对群众反映的焦点、热点问题,重点跟踪检查,积极化解环境矛盾和污染纠纷隐患,确保信访案件的查处率达到100%。

三是统筹城乡发展,确保农村环保取得新成效。

按照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要求,全力抓好农村污水、垃圾、河道、面源等综合整治工作。配合相关部门督导夏庄镇投资50万元,新建日处理能力200吨污水处理设施,督导荫子镇投资30万元,新建日处理能力100吨污水处理设施,督导俚岛镇投资300万元,在老镇区新建日处理能力300吨污水处理厂。督导北车集团、倪氏海泰、三和影视3个生活污水不能纳入城市污水处理厂的较大小区,使用先进的膜技术建设集中污水处理设施,确保外排废水达到回用标准。加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示范县建设,加大上级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资金争取力度。继续做好8处镇级饮用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建立水质定期监测制度,切实保障农村用水安全。积极开展农村面源污染和畜禽养殖污染综合防治,在完成42家畜禽养殖企业污染治理的基础上,全面完成剩余81家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治理任务,以点带面推动农村环境质量改善。着力抓好国家级生态镇(村)、省级生态镇(村)、文明生态村创建工作,提高农村环境管理水平。

四是严格环境准入,确保环境管理迈上新台阶。

严格执行国家环保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把好环境准入关,对新项目的引进、论证和审批,做到产业性质与环保目标不一致的、选址布局与生态分区规划不相符的、未达到污染限期治理要求的一律不批,坚决杜绝高耗能、高污染项目。严格落实“三同时”制度,依法查处未批新建和违反“三同时”制度的环境违法行为,确保“三同时”执行率达到100%。围绕“服务发展、保护环境”的工作思路,切实提高环保服务水平,对于满足环保准入条件的、涉及民生工程、基础设施、生态环境建设等项目,特别是全市重点工程项目,畅通环评审批“绿色通道”,积极跑省进京,坚持一线现场办公,优化办事程序,缩短审批时限,推动项目尽快审批、开工。进一步加大对俚岛海科、华鹏玻璃、泰祥食品等拟上市企业的环保服务力度,帮助协调上级环保部门,争取顺利通过上级环保部门上市环保核查。同时,高质量地完成好20xx年度的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任务,力争城考成绩继续保持全省领先。

五是夯实工作基础,确保环境安全实现新突破。

开展企业和项目环境风险隐患整治工作,对全市范围所有企业,特别是存在危险废物、危险化学品、有毒有害物质的企业进行环境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对存有重大环境风险,没有能力进行有效控制的企业和建设项目,坚决依法予以取缔。加强对涉重金属、危化品、危险废物等重点行业监管,确保工业固体废物实现零排放,危险废物得到安全有效处置。进一步强化辐射安全监管,对全市所有辐射单位进行安全评估,坚持每季度对放射源使用单位开展一次辐射安全大检查,完成射线装置安全许可证申领工作。认真做好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及操作手册的修订及演练工作,全面提高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理能力,切实保障全市环境安全。

2024年环保局工作计划篇5

为加快推进清洁土壤行动,确保完成年度任务,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围绕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土壤环境保护的部署精神,以全面实施清洁土壤行动为落脚点,以土壤污染源头防治为主线,以理顺和完善机制为保障,以污染场地治理修复试点为抓手,进一步提升土壤污染综合防治的能力和水平,为如期完成清洁土壤行动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总体目标

20xx年主要预期目标是:完成4处疑似污染场地排查,配合上级部门基本建成省级土壤环境状况数据库;主要农产品产地和重点区域土壤环境状况监测覆盖面进一步扩大;土壤污染防治的政策机制、协调机制和重点工程跟踪机制基本健全;污染场地治理修复工作全面启动。

三、主要任务

(一)深入实施土壤污染源头防治。继续抓好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深化重点防控区和重点企业治理,完成重金属排放年度削减任务。实施危险废物“双达标”提速行动,完成32家重点企业达标创建,稳步提升工业危险废物无害化处理率,确保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率保持100%。试点推进污泥转运刷卡行动,推动污泥处理设施建设。全面开展废塑料加工行业整治行动,基本解决行业性和区域性废塑料加工污染问题。完成全市生产化学品企业调查,为识别和预防化学品对土壤污染风险打好基础。

(二)加快完善重点区域土壤环境监测监控。针对主要农产品产地,以及重金属重点防控区、再生有色金属利用企业聚集区、重点废弃物焚烧企业和固废填埋设施周边,试点开展土壤环境状况长期定点监测。同时,协调有关部门试点协助上级部门建立省级土壤环境状况数据库。

(三)积极推进污染场地修复试点工程。健全疑似污染场地信息数据库,掌握疑似污染场地数量和分布,建立分级、动态的清单式管理机制。年内启动至少1处污染场地治理修复试点项目建设。

(四)进一步完善土壤污染防治推进机制。加快建立土壤污染防治部门联席会议制度,总结第一阶段工作成效,分析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部署今后一个时期的重点工作。同时,围绕贯彻国家和省里场地污染防治的文件精神,会同国土、建设和工业主管部门,研究制定本地实施细则和职能部门的分工方案,全面推行污染场地评估和修复制度。要结合污染场地排查结果,加强污染场地治理修复项目储备,建立重点工程跟踪制度,及时掌握重点项目进展,协调解决项目推进中的突出问题,确保如期完成建设。

(五)加强清洁土壤行动的督查考核。结合生态文明建设督查工作,加大清洁土壤行动进展的指导检查,加强重点工作的定期盘点回顾。上级环保部门将对各地的清洁土壤行动进行抽查、督查,将对进度滞后的地区,进行通报,实行挂牌督办。将清洁土壤行动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

为深入推进水污染防治工作,全面改善区域内水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饮用水安全和满足桐乡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根据《xx市清洁水源行动实施方案》(桐生态办发〔20xx〕8号),特制定本计划。

一、工作目标

(一)环境质量

水环境功能区水质恶化趋势得到有效遏制,地表水水质交接断面考核合格以上,市控以上监测断面劣v类水体比例明显下降,饮用水源水质稳中有升。

(二)污染减排

化学需氧量、氨氮与重金属污染减排完成xx市下达指标。

(三)污染治理

重点工业污染源废水排放稳定达标。完善生猪存栏50头以上畜禽养殖户污染治理长效管理机制,全面启动50头以下养殖户污染整治工作。测土配方施肥完成xx市下达指标。

(四)环保基础设施

加强生活污染源管理,污水管网覆盖到市域所有集中居住小区。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88.5%以上。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行政村覆盖率达到60%以上,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实现行政村全覆盖。污水处理厂污泥无害化处置率达到88%以上。

(五)生态修复

清水河道建设及农村河道综合整治、绿化造林、公益林优质林分建设完成年度任务。

(六)监管能力

实施运河水厂(果园桥水厂)水源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与乌镇断面、乌镇北断面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项目。启动环境监测、执法监察(环境应急)机构国家标准化建设工作。

二、工作任务

(一)深化工业污染防治

1. 优化产业布局和结构。全面开展饮用水源保护区内污染企业关停与搬迁工作。加快落后产能淘汰,进一步健全落后产能退出机制,促进产业结构调整。以制革、印染、化工、造纸等行业为重点,加快淘汰不符合产业政策和节能减排要求的落后产品、技术、工艺、设备。落实重点污染行业环境准入指导意见。

2. 实施重点行业整治。按照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十二五时期重污染高耗能行业深化整治促进提升的指导意见》和浙江省环保厅、经信委《关于印发浙江省印染造纸制革化工等行业整治提升方案的通知》要求,制定并实施印染、造纸、化工、制革等行业整治提升方案,全面完成印染、造纸、化工、制革等行业整治提升工作。全面实施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规划,完成我市重金属重点防控区域、重点防控行业及重点防控企业的年度综合整治任务。

3. 加强重点企业整治。全面实行排污许可证制度,严禁企业无证或超标、超总量排污。加快氨氮、总磷排放重点企业的整治,有效削减污染物排放总量。加快实施钢铁、水泥、多晶硅等产能过剩行业企业的清洁生产审核,继续对超标、超总量排污或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企业实行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完成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业、皮革及其制品加工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等重金属重点防控行业重点企业的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

(二)推进污水污泥处理处置

1. 完善基础设施。继续推进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加快完善污水收集管网。80%建制镇基本建成污水处理设施,全市新增污水收集管网140公里。加快推进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与脱氮除磷设施配套工作。加强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鼓励城镇污水再生利用和污水处理厂污泥综合利用。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88.5%以上。

2. 加强进水监管。严禁酸洗、电镀等特殊行业特征污染物通过污水处理厂稀释排放。对超标排放污水的入网单位实施限期治理,实行限产、限排或停产措施,并在限期治理验收前停止审批、核准该单位新增水污染物排放的建设项目。

3. 强化运行管理。严格按照国家要求,完善污水处理厂中控系统。加强污水处理设施在线监测装置日常维护,确保在线监测装置正常使用。强化处理厂台账规范化管理,健全内部运营机制和突发事故应急预案。完善污水处理厂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操作人员培训、考核、持证上岗等制度,提高污水处理厂管理运行水平。

(三)加强农业农村污染治理

1. 发展生态农业。加快建立与现代高效农业相适应的生态农业生产模式,积极发展以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为特征的高效生态农业和高效生态林业,大力发展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实施农药减量控害增效工程和农田化肥减量增效工程,提高农药利用率,减少化肥农药使用总量。创建xx市级生态村9个,xx市级生态村20个。

2. 深化畜禽养殖污染整治。严格实行区域和总量双重控制,严格落实禁养区和限养区规定。开展畜禽养殖污染专项检查,建立和完善年存栏生猪50头以上畜禽养殖场排泄物无害化处理与资源化利用长效管理机制,启动50头以下养殖户污染整治,因地制宜推广先进适用的生态养殖模式。

3. 开展水产养殖污染防治。加强河塘水产养殖监管。严禁在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内从事网箱养殖。加强渔业养殖污染治理。

4. 加强化肥农药污染防治。大力推进节约型农业技术和清洁化生产方式,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农药减量控害技术,引导农民使用生物农药或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切实降低农药对土壤和水环境的影响。

5. 推进农村生活污染治理。抓好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和人口聚居区域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村庄整治率达到80%,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行政村覆盖面60%以上。加强对村庄河道、池塘、沟渠和道路两旁垃圾的清理,健全完善村庄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全面实现农村生活垃圾日产日清。

(四)加强河道内源污染治理

1. 实施河道综合整治。继续推进“清水河道”建设,成片连村集中推进农村河道综合整治工作,有效清除河道内源污染,对全市县级河道和各镇(街道)及以下级河道进行清淤疏浚,并进行生态护岸建设,完成年度治理任务。

2. 加强船舶污染防治。全面取缔营运挂浆机运输船舶,所有进入我市内河运输的机动船舶要按有关标准配备防污染设备并正常工作。内河货运码头、旅游码头、油码头等船舶集中停泊区域,要按有关规范配置船舶含油污水、垃圾的接收存储设施;建立健全含油污水、垃圾接收、转运和处理机制,做到含油污水、垃圾日收日清。

(五)加强生态保护与修复

1. 防治水土流失。大力开展生态公益林建设,增强林木固土护坡、涵养水源、调节径流的功能。开展清洁型小流域建设和坡耕地、经济林地水土流失治理,强化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管。

2. 加强湿地保护。按照严格控制、保护生态、分类管理、占补平衡的原则,规范建设项目占用水域行为,严禁随意填埋河沟池塘或改变其用途。严格西片饮用水源湿地保护,启动白荡漾湿地工程建设。

3. 实施水生态修复。有针对性地制订实施水环境保护和水生态系统修复规划。积极采取生物调控措施,修复河网水域生态系统,提高水体自身净化调节功能。

(六)构建水源安全保障体系

1. 加强水源建设与保护。抓好城乡供水一体化工作。全面清理保护区内的违法设施和污染源,杜绝保护区内违法网箱养殖、渔业养殖等活动。

2. 创建合格规范饮用水源。加强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建设和管理,巩固合格规范化饮用水源地创建成果。

3. 加强监测预警体系建设。继续推进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建设,完善污染源自动监控网络。加强已建运河水厂(果园桥水厂)水源水质自动监测站的运维检查,确保饮用水源地自动站运行正常。积极推进乌镇北断面、乌镇断面2个地表水交接断面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工作,加快形成全天候实时监测的水环境质量监控体系。进一步加强水质指标特别是三致物、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监测能力建设。

4. 完善污染事故防范预警应急体系。加强环境隐患排查和环境风险防范,健全突发水污染事件和藻类防控应急预案,落实环境突发事故各项应急措施。饮用水源集雨区内所有生产、使用有毒有害化学品的企业必须制订应急预案,建设事故池,配备应急物资。危险化学品运输必须经公安部门审核备案,需通过饮用水源附近路段的,还要有专用车辆护送。饮用水源附近的公路、主要道路要设置隔离设施,防止危险化学品运输事故车辆翻入、事故残液流入饮用水源地。

2024年环保局工作计划篇6

今年,我局认真按照上级环保部门和区政府的要求,拟定如下计划以确保全区环保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根据国家环保部、省、市环保局..年环保工作会议精神及市长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的工作内容,认真安排落实xx区各项环境保护工作,坚决完成..年各项污染减排任务。

二、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的统一监督管理,发挥环保部门的参谋助手作用,为区委、区政府综合决策提供服务。深化环保目标责任制内容,加强区长环保目标责任制的指导、检查和考核。加大力度完成年度减排考核目标,对辖区重点污染企业的减排项目运行情况实行全方位24小时监控,确保减排项目运行正常。继续做好污染物总量监察系数核算工作,通过严格执法,推进结构减排、工程减排、管理减排。

三、继续开展环保专项整治行动,遏制污染反弹。针对辖区流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开展环保整治工作。继续加大长效管理,增加对我区沿河26家重点污染源单位的现场检查频次,加强对辖区..的环境监察执法,确保辖区河流环境安全;要切实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问题,努力遏制污染反弹的趋势,带动整个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工作,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四、切实履行为经济建设服务的职能,从产业政策、功能区划、环保法律法规等方面加大宣传力度,主动协调省、市环保部门及上门为企业解决项目环保审批过程中遇到的困难问题,积极推进企业污染防治工作,推动企业升级换代,努力做到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健康发展。

五、严格实施排污许可证制度,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法》。认真实行环境准入制度,坚决控制新污染,防止生态破坏。

六、加强环境宣传教育工作,积极引导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认真完成好今年区“十件实事”中创建5个 “绿色社区”的工作;继续开展餐饮油烟治理专项活动,完成..万元..户油烟治理任务。

七、按照《..区关于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指导、检查、督促和考核两乡农村环境保护工作。大力开展对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宣传,充分发动广大干部、群众自觉、主动参与农村环境保护,共建和谐美丽新农村。

八、认真处理环境信访案件、维护群众环境权益。对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群众反映的热点和难点问题,按“六个必须”的要求,按时限查处,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复。

九、按时完成排污费征收和排污申报工作。继续深入宣传实施《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组织开展排污申报及审核工作,提高排污申报的全面性和申报数据的准确性。进一步健全完善排污费核算、审核、公示等工作程序,杜绝人情、协商收费。全面、足额征收排污费,确保按时完成全年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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