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稽核的月工作计划6篇

稽核的月工作计划6篇

工作计划制定好我们可以更好地分配工作任务和资源,确保工作的平衡和公平性,有一个明确的工作计划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掌握工作的优先级和紧急程度,以下是本站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稽核的月工作计划6篇,供大家参考。

稽核的月工作计划6篇

稽核的月工作计划篇1

稽核作为集团内部控制的一种管理方式,起着监控、纠错、防范的重要作用,它不仅是风险的防范屏障,更是一项严谨、细致、权威的监管工作,是对监督的再监督。回顾集团过去一年的累累硕果,展望充满希望的20xx年,稽核部全体坚定不移地相信在集团领导大力支持、兄弟单位积极配合下,稽核部将为提示集团营运效果效率、确保单位内部控制措施得当、政令畅通、优化配置资源等方面作出更大贡献。

一、健全完善稽核办法,继续做好常规稽核工作。

常规稽核是我们的第一道防线,很多问题都是常规稽核发现和纠正的,其作用不言而喻。常规稽核要体现一个常字,不间断做好这一项工作,要严谨细致,提高质量。常规稽核在时间上不能有空格,在检查的内容上不能有空白,在检查的质量上要逐步提高。保证稽核目标的实现,搞好日常业务稽核,力争做到稽核工作的规范化、经常化、透明化。

(一)对人的稽核

对管理者稽核,我们主要从其规划能力、执行能力和效果效率三个方面进行核查。通过客观、真实、多角度地论证,使管理者保持惯势压力为集团发展作出更大贡献。同时为所管理项目提供具有专业水准的对策建议,使稽核检查做到有力度、深度,达到帮助其提高管理水平的目的。

(二)对事的稽核

对事的稽核,而不是仅仅停留在表面现象和小问题上,通过检查挖掘经营管理中隐藏的违规行为和潜在风险隐患,预见问题爆发的可能性,将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但是在对事的稽核过程中,由于时间、人员、机构分散等因素制约,不可能、也很难做到面面俱到。所以今后的工作设想是突出重点,抓典型,通过揭示典型错误,查找原因,整改纠正,杜绝类似问题的发生。比如,通过一个案例、事件教育和警醒一片,起到以点带面的作用。

二、提高专案稽核质量,加大督察纠偏力度。

对于专案稽核,要做到条款化、计划化,切记走过场。从检查项目、内容、方法、要求、载体、人员安排、处理意见等等方面尽可能详细化,条款化,格式化,按照计划去查找问题,这样才能够全面、细致,使每次检查都有所收获、有所进步。而不是让稽核跟着感觉走,变成过场、形式。稽核提出的建议要全面、具体、具有可操作性,真正起到为决策者提供依据的作用。

稽核的月工作计划篇2

20xx年,是我xx联社实行统一法人的第一年,是农村信用社继续深化改革的关键年,也是进一步强化农村信用社管理,促进各项业务发展上台阶的重要一年,在新的一年里,为了做好xx联社的稽核工作,充分发挥稽核工作在信用社业务经营中的监督作用,根据《xxx农村信用社稽核工作暂行规定》《xxx农村信用社稽核工作报告规定》,结合本辖区工作实际,今年稽核科将改变以往稽核工作方式、方法,由稽核人员包片改为分组派驻制,日常以序时稽核为主,围绕联社中心工作,适时集中开展专项稽核,做到稽核工作年度有计划,月月有任务(工作计划将以表格形式发至各组),以确保稽核工作的数量和质量,促进我郊区联社各项业务的迅速、健康发展。现将20xx年稽核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工作安排。

(一)、常规稽核:月度常规稽核计划表由各小组组长填制,稽核内容为《安徽省农村信用社稽核工作暂行规定》中第三十一条的实时稽核内容和定期稽核内容,在没有专项稽核任务的情况下,常规稽核时间必需保证全年180天,常规稽核情况每月初由各小组组长在稽核工作例会上书面汇报,在现场稽核时同时应登记稽核检查登记簿。

(二)、专项稽核:

(1)开展对农村信用社20xx年度会计决算工作真实性专项稽核(20xx年1月15日前结束);

(2)、对辖内各网点(包括分社、储蓄所)开展重要凭证,印章保管、使用情况专项稽核(1——2月);

(3)由各组稽核员牵头,抽调组织力量,开展信贷管理大检查,稽核面为50%,重点是信贷支农情况以及贷款发放的真实性、合规性稽核,要求外部核对面为近两年新增贷款户数的10%——20%,(2——5月);

(4)开展业务收入、财务收支真实性,合规性专项稽核(6月末——7月初);

(5)、选择部分社,对其资本状况、内控制度、风险状况及业务经营的合规性、真实性等方面进行了重点全面检查。具体是:xxx、xxx、xx、xxx、xxx、xx、xx、xxx八个信用社(7月)。

(6)计算机操作专项稽核(8月)

(7)、对20xx年度已进行全面稽核的xx、xx、xx、xx、xx、xx、xx、xxx8个信

用社进行后续稽核(10月)

(8)围绕联社中心工作和上级联社指示,完成临时性稽核任务

二、规范稽核工作程序

规范稽核工作程序和稽核工作行为,加强现场稽核管理,提高稽核质量,控制稽核风险,落实稽核工作责任制是对今年稽核工作人员提出的新要求,各稽核小组和稽核成员必须严格按照《xx省农村信用社稽核工作操作规程》实施现场稽核。注意重点:一是在稽核前要做好稽核准备,明确人员职责,制定稽核方案,稽核前下发“稽核通知书”;二是在稽核实施时要做好进退场会议记要,以稽核底稿全面反映工作过程,注意稽核方法和工作技巧,力求全面、真实、准确的反映稽核工作情况,三是要在“稽核事实和评价的基础上”做好总结和反馈,及时、全面地完成稽核报告和稽核项目总结。实行稽核责任追究制,各稽核员要对自已审查签字的稽核内容全面负责。

三、加大稽核处罚力度

今年的稽核工作要以科学、合理地发放支农贷款、提高资产质量、规范信贷操作行为以及狠抓财务收入等为重点,重点要加大有章不循,有令不止,违反信贷、财务制度,违规发放的垒大户、跨区域、化整为零、越权贷款、乱开支、下甩费用、随意调整帐表数字、随意在过渡性科目垫支不合理费用,息转本、无正当理由擅自降低贷款利率,不执行“一分四双”制度,不坚持钱、帐分管,不按时查岗查库等违规违章和弄虚作假行为的处罚力度。凡在今后的稽核检查中发现违反上述项目中的一项或联社信贷、财务部门制订的规章制度、办法、细则的,稽核科将依据相关处罚规定下发“稽核意见书”和“稽核处罚决定”联严肃处理,决不姑息迁就。

以上计划妥否,请予审定。

稽核的月工作计划篇3

一、目的

财务稽核是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目的在于防止财务人员在日常工作上的差错和舞弊行为,并对出现的疏忽、错误等及时加以纠正或者制止,规范会计行为、提高会计工作质量。

二、稽核工作依据

1.《会计核算制度》

2.《财务管理制度》

3.公司对外签订的各项合同

三、工作内容

1.根据公司签订的各项合同,预算指标,审核各项财务收支。

2.根据每日实际经济业务发生逐笔进行会计凭证复核。

3.检查财产物资。

4.检查票据管理。

6.检查印章管理。

7.检查会计档案保管。

8.稽核拾五完毕,出具稽核报告。

四、工作安排

1.安排稽核人员认真阅读学习《会计核算制度》和《财务会计制

度》,以及相关对外签订的合同要件。

2.调用合同原件,并对合同记载的条款审核凭证编制情况。

3.根据费用预算数据,严密跟踪费用预算执行情况。

五、具体工作要求

(一)现金管理

1、财务备用金由出纳员专门负责管理,符合不相容职务相分离的规定

2、财务备用金是否存于专门的保险柜中,钥匙是否由出纳保存

3、出纳是否每周及月末盘点财务备用金并与现金日记账及nc账核对一致,财务负责人或会计是否定期监盘或抽盘,现金盘点表是否妥善存档、定期装订

4、稽核当日对财务备用金进行盘点,检查是否账实相符、账账相符

5、如无特殊情况,财务备用金不得超过规定的最高限额5000元

6、是否有挪用财务部备用金、白条顶库等情况发生

7、检查现金日记账,出纳是否每日逐笔顺序登记

8、对收取的现金是否开具足额收据并交给交款人,是否存在一人同时负责收款和开具收据的情况

9、财务备用金与营业备用金分开保管,不得混放、混用

10、财务人员不得替其他员工领取工资及报销款,并存放于财务部

11、大额现金存取严禁1人经办,陪同人应有书面签字记录

12、营业款送存是否已经采用上门收款方式,上门收款频率是否合适

稽核的月工作计划篇4

第一章养老保险中心物理和环境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养老保险管理中心内部管理与监督,增强自我约束能力,规范社会保险管理服务工作,确保社会保险基金完整安全,根据《xxx劳动法》、《xxx会计法》、《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社会保险稽核办法》、《社会保险审计暂行规定》、《某某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内部控制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行政规定,制订信息安全责任制。本责任制为防范社会保险经办风险,保证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的贯彻执行,业务活动的规范有序、基金的安全完整等目标的实现而对内部职能部门和其工作人员完成社会保险管理服务工作及业务行为进行规范、监控和评价。

1、本责任制的目标:在中心内建立一个依法办事、运作规范、管理科学、监控有效、考评严格的内部控制体系。对本中心内各职能科(部)、各项业务、各个环节进行全过程的监督控制,准确地贯彻落实社会保险政策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保证社会保险基金完整安全,全面完成各项社会保险目标任务。

2、中心坚持依法行政和依法经办。建立科学民主、公开透明的决策程序,高效严谨的业务规程,健全有效的监督体系,切实维护参保单位和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

3、建立完善的组织决策控制制度和科学的人事管理制度。中心实行主任负责制,主任领导全面工作,副主任按照分工协助主任负责分管的工作,日常工作按职责处理,在职权范围内各司其职,各负其职,定期向主任报告,重大事项及时请示、汇报;各科(部)科长(部主任)对各科(部)实行科长(部主任)负责制度,并向主任、分管主任负责。中心对内部机构、岗位设置与职责、决策程序、法人授权、授权范围、权力监督、人员调配与使用、干部培训、定期轮岗、离任审计、考核与奖惩等作出有关规定。

4、中心对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是承担第一责任,主任是第一责任人。对各项社保基金的管理的审批,主任对副主任实行授权审批,副主任对授权审批权限内的基金承担全部责任。

5、印鉴的管理。中心必须经中心领导同意方可使用,各业务科(部)的业务用章,一律不得以中心的名义对外使用。

6、严格划分中心内部的各个不相容岗位,确保不相容岗位人员相互分离。不相容岗位包括:授权与批准、批准与执行、执行与监督、审核与记录、记录与检查。

7、建立有效的内控考评制度,加强经办能力建设。对业务风险控制情况的评价、违反内控规定的处罚等内容作出规定,同时提高政策执行能力、管理服务能力和风险管理能力以及工作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

8、强化风险意识,实行政务公开。树立风险管理理念,落实风险管理责任,制定风险应急预案,建立社会保险披露信息制度,接受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的监督。

第二章信息安全责任制及信息安全情况报告制度

社保登记管理包括参保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和登记证件管理。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中心为依法申报参加社会保险的单位办理参加社会保险登记手续。并如实填写《社会保险登记表》;申报参加社会保险的单位按规定出具的证件、资料的完缺及真伪由稽核科业务经办人员验证并签署姓名,待无误后再填写《社会保险登记表》,并在经办人一栏署名,送科长(副科长)审核后办理。

办理社保变更登记的单位按规定出具的证件和资料的完缺及真伪由稽核科业务经办人员验证,待无误后填写《社会保险变更登记表》,并在经办人一栏署名,送交科长(副科长)审核后办理。

办理社保注销登记的单位按规定出具的证件和资料,中心财务科出具的应缴纳的保险费、滞纳金和罚款缴讫发票以及完缺或真伪由稽核科业务经办人员验证,待无误后署名送科长(副科长)审核。

稽核科对已核发的社会保险登记证件,实行定期验证和换证制度,按规定为参保单位办理验证或换证手续。办理社会保险登记验证的单位按规定出具的证件和资料由稽核科业务经办人员审核,待无误后署名送科长(副科长)签署意见后存档。

根据工作安排,稽核科对需要进行稽核的对象提出意见,报主任(分管副主任)审批同意后进行。稽核时应有两名以上稽核人员共同进行,向被稽核对象说明身份并出示执行公务的证明;对稽核情况应做好笔录,笔录应当由稽核人员和被稽核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签名或盖章,被稽核单位法定代表人拒不签名或盖章的。每一单位稽核结束后,应将稽核结果报告主任(分管副主任),需要进行整改的,稽核业务经办人员要在《社会保险稽核整改意见书》上署名,送科长(副科长)审核报主任(分管副主任)审批后送达整改单位。

对发现骗取养老保险待遇的,稽核科和养老待遇支付科具体业务经办人员都应在调查取证的材料上署名,科长(副科长)签署意见后,报主任(分管副主任)批准后执行。

稽核科根据工作计划和有关规定,将内部审计内容报告主任(分管副主任)批准后实施,实施过程中要有2名以上人员共同参加并做好内审笔录,笔录由稽核人员和检查部门负责人签字。内部审计检查中出现的问题要写出内部审计报告,提出明确的处理意见和整改措施,送主任(分管副主任)审批后实施。

业务经办人员根据上月发放基数和当月增减变动情况,编制当月养老金发放计划并签署名送科长审核、主任(分管副主任)审批后转养老待遇支付科。业务经办人员对死亡退休人员的待遇进行初审,签署意见后送科长审核、主任(分管副主任)审批后予以支付。

第三章养老保险管理中心数据安全管理制度

办理机关事业单位养老、医疗、工伤和生育保险费征缴业务的经办人员,只能办理本险种业务,生活待遇办理其他险种业务。业务经办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审核参保单位申报的资料(含苞欲放增、减变动资料),签署审核意见送科长稞后,分别编制养老、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征缴计划。完成征缴计划送科长审核报主任(分管副主任)审批后执行。

每月末10个工作日内,各险种业务经办人员必须和财务科对口业务经办会计对帐,确认当期基金应收计划(含补收)执行情况和上帐情况,结转欠费记录并向欠费单位催收欠费。上述计划及执行情况均接受稽核的稽核和内部审计,并同时向主任(分管副主任)汇报。

养老、医疗保险业务经办人员对转移资料是否齐全、印章和个人基础信息完整进行初审并签注意见后,经科长审核,由经办谷为转入人员建立接续帐户。

业务经办人对转移申请提交的资料初核后,送科长复核后办理帐户转出手续。办理基金转出的须主任委员(分管副主任)审批,同时封存个人帐户。

养老、医疗保险业务经办人员对死亡参保人的资料的真实合法性和完整性进行初审、复审后,经主任委员(分管副主任委员)审批,同时注销个人帐户。

业务经办谷对缴费人员终止缴费前退费填报的申请表和有关材料进行初审,送科长审核报主任(分管副主任)审批,同时注销个人帐户。

第四章养老保险待遇审核支付及安全操作管理制度

养老保险待遇审核支付实行初审、复审和审批制度。

一、正常退休人员审批:参保人员符合正常退休条件时,业务经办人对参保职工提供的退休档案进行初审,送科长(副科长)复审报分管副主任审批。

二、离退休(职)人员待遇计算:养老保险待遇支付科业务经办人员按规定录入相关数据计算基本养老待遇,并打印、核对送科长(副科长)复核(同时需经过计算机系统复核通过),分管副主任审批。

三、离退休(职)人员待遇调整:由计算机程序管理员按国家调整养老待遇的规定编制程序由计算机系统统一调整,养老待遇业务经办人员核对、科长(副科长)复核后送分管副主任审批。

因各种原因需要对离退休(职)人员的基本养老金进行增减变动时,经业务经办人员初审,送科长(副科长)复核报分管副主任审批。

养老保险支付科业务经办人员对死亡人员资料审核并计算待遇,送科长(副科长)复核报分管副主任审批。养老待遇支付科业务经办人员对当月发放的支付计划(含代发)进行编制并复核,经科长(副科长)审核报主任、副主任审批。

第五章计算机系统安全管理制度及运行安全管理制度

保证社会保险信息系统的正常远行,保证信息数据的完整、及时准确和安全,是社会保险信息化建设必须满足的首要条件,是社保经办机构内部监管控制的重要环节,系统内计算机管理工作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一、软硬件准入原则:

稽核的月工作计划篇5

为规范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稽核工作,规范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服务工作,确保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基金安全,维护参保人员合法权利,特制订本稽核工作计划。

第一条稽核依据

根据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20xx年2月19日颁布的《社会保险稽核办法》(劳动社会保障部16号令)和《湖南省实施细则》(xxxx社发[20xx]232号)开展社会养老保险稽核工作。第二条稽核范围

社保经办机构和乡镇社保经办站。

第三条稽核内容

1、社会养老保险卡或存折是否及时发放,项目填写是否准确、完整、真实。

2、养老保险费收入信息与收入户实际到帐金额是否一致。

3、是否及时将参保人员的缴费信息录入新农保信息系统,并为足额缴费的参保人员建立新农保个人帐户。

4、对选择一次性补缴养老保险费的参保人员,其补缴的金额是否正确。

5、参保人员个人缴费部分全额到帐后,地方财政补贴部分和村干部缴费补贴是否计入个人帐户,并从计入个人帐户的次月起计算。

6、个人帐户储存额是否参考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额机构人民币一年同期存款利率按年度计算。

7、对中断缴费的,是否按照规定封存其个人帐户,封存期间的个人帐户是否按月计息。

8、待遇发放、保险关系转移和一次性领取个人帐户资金余额等手续是否完备,并及时检查待遇发放、保险关系转移、一次性领取个人帐户资金余额的条件或资格是否符合规定,计算标准是否准确等。

9、新农保基金是否纳入同级社会保险基金财政专户,是否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10、新农保基金是否有挤占、挪用或提前支取等情况。 11、金融机构是否足额、及时扣缴养老保险费,基金收支是否及时入帐,会计记录是否准确。

12、养老金核算是否准确无误,使用是否符合规定。养老金支付是否及时足额,业务经费的使用是否符合规定。

第四条稽核要求

1、提前3日将稽核内容、要求、方法和需要准备的资料等通知被稽核对象,特殊情况下的可不事先通知;

2、开展稽核工作时应有2名以上工作人员共同进行,出示执行公务的证件,并向被稽核对象说明身份;

3、对稽核情况应做笔录,笔录应当由稽核人员和被稽核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签名或盖章,被稽核单位法定代表人拒不签名或盖章的,应注明拒签原因;

4、对于经稽核未发现违反法规行为的被稽核对象社保机构应当在稽核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其结果;

5、发现被稽核对象在缴纳社会保险费或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等方面存在违规行为,要据实写出稽核意见书,并在稽核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送达被稽核对象,被稽核对象应在限定时间内予以改正。

第五条稽核责任

1、社保经办机构和有关人员若不如实提供相关资料的,稽核人员将提请相关部门责令其限期整改,并按规定对经办机构和直接责任人进行处罚。

2、社会保险稽核工作人员在稽核工作中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稽核的月工作计划篇6

各股室:

为进一步规范社会保险经办管理工作,确保社会保险业务经办安全运行,严格经办风险,保障基金安全,根据《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稽核办法》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现对二0一八年我局社会保险稽核工作作出如下工作安排,请认真照此执行。

一、内部日常稽核

(一)稽核重点

按照《内控制度》要求,重点对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参保登记及缴费基数申报,养老保险在职退费及死亡退费,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参保人员有关重要信息数据变更,退休费社会化发放及未成功发放基金返回支出户与退休费补发,工伤生育保险待遇支付,财务基金管理等方面业务经办情况进行稽核监督管理,切实提高风险排查工作的质量和实效,达到防范和最大限度降低基金运行风险的工作目的。

(二)稽核方式和目标

以日常稽核和定期抽查相结合,按照内控制度要求,做好内部稽核工作,并于每季度末对本季度经办的重点业务经办情况进行抽查,抽查面不低于经办业务量的20%。通过日常稽核,促进业务经办达到制度化、规范化,切实做到各项业务经办依法合规。

二、实地稽核

(一)稽核时间和内容

于20xx年10月至11月,对我县参保企业人员参保情况和缴费基数申报情况及社会保险费缴纳情况进行实地稽核。实地稽核的内容为:

1、员工参保情况,查是否存在少报、漏报参保人数。

2、申报缴费基数情况,查是否存在少报、漏报工资基数情况。

3、社保费缴纳情况,查是否存在欠缴、少缴社保费情况。

4、社保待遇支付情况,查是否按照规定享受各项社会待遇。

(二)稽核方式

成立局实地稽核工作小组,工作小组由分管股局长牵头,成员由稽核股、统筹股、财务股相关工作人员组成,工作小组具体负责全县参保企业实地稽核工作,实地稽核企业为xx农商银行、九天真空、xx电信等,实地稽核面力争达到25%以上。

xx县职工社会保险事业管理??

20xx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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