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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实验规则

物理实验规则

1.参加实验的同学,要预先做好课前准备,按顺序进入实验室,按指定座位做好。
2.小组长要负责检查仪器是否安全,如有缺少或破损,应报告老师请求补发或调换,不得到其它桌上去拿取。
3.必须弄清每次实验内容和操作步骤,严格遵照老师指导动手做实验。
4.实验操作要认真,聚精会神,周密思考,要安静,不得随便走动和大声喧哗。
5.使用电器要严格按操作顺序,在教师许可下方可接通电源,使用完毕立即将电源切断。
6.实验时要认真记录数据,一丝不苟。不弄虚作假,伪造数据,实验后要认真书写实验报告。
7.实验完毕,由小组长检查仪器有否损坏,如有损坏须向老师报告,根据具体情况,追求赔偿责任。
8.实验后应将仪器整理好,保持桌面整洁,请老师验收后才能离开。值日生负责把实验室打扫干净。
9.实验室内的一切物品,未经老师许可,不得带出实验室。

物理实验规则


18、物理仪器的使用规则
1.教学仪器是国家的宝贵财产,应该合理使用,妥善保管,使仪器经常处于完善的备用状态,并尽量避免不必要的损失。使用仪器应遵守如下规则:
2.教师取放仪器必须通过管理员。演示用教学仪器及材料最迟应于前一日填妥《实验通知单》交管理员。学生分组实验最迟于三日前填妥《书面通知单》交管理员,管理员若不能准时供应,应及时向任课教师说清楚。
3.实验前教师应对学生讲清仪器性能和操作方法,以及实验中可能发生的问题与注意事项,避免发生事故;严格遵守操作规章。不经教师允许,不得换组移位,不许动用仪器新到仪器及精密贵重仪器要通过业务学习共同研究后再行使用。教师和学生做完实验后,必须将仪器完好的归还管理员,如有损坏,应详细的将损坏的原因和损坏程度告诉管理员。管理员要及时上报学校领导,根据情况酌情处理。
4.实验员要加强业务学习,掌握一般仪器设备的维修和保养知识,并经常向教师介绍,仪器室的器材和设备情况。
5.物理组教师因非教学活动及校外借用贵重仪器(50元以上)须经校长批准,并通过教研组长,在不影响教学的原则下,方可借出,并须定期归还。一般仪器的借用,须经管理员同意,一切借用均须办理借用手续。
6.认真做好仪器、工具和材料等的采购、验收、登记(编号、造册)、借纳、报损、报废、维修、设计和改造等项工作。凡能自修的,应积极组织修复。不允许轻易报废、报损、浪费国家财产。对损坏的仪器,要查明原因,及时送交负责人审批。
7.使用仪器应严肃认真,小心谨慎。一般物理仪器操作程序是:先制动,后取放;先高档,后低档;先低压,后高压;先粗调,后细调。


19、物理仪器的管理原则
仪器的合理保管能保障仪器存放安全,取用方便,充分利用室内空间,有利于仪器的保养的使用。
物理仪器的管理工作中,应该注意以下几项原则:
1.笨重的仪器应放在柜内下层,轻的放在上层,不能入柜的大型仪器放在外面。同时,要有一定的防护设备,以免压坏隔板造成损失。
2.仪器放在柜内,相互间要保持一定间距,切不可互相叠压、钩搭。否则,稍有震动,就可能引起破损,塑料器材是高分子聚合物,橡胶是硫化物,这些物质要防止老化,切忌油碱沾染,放置时,不要架搁,而要平放。金属量具,如钢尺、内外卡尺等要特别注意防止变形。
3.容易破碎、滚动或容易擦伤的仪器,如温度计、比重器、透镜、光栅、光谱管和牛顿管等都必须先在搁板上面垫好柔软的布絮或绵纸,最好另外设计箱盒妥善收藏。
4.光学仪器不能放在太阳光直接晒到的地方,如透镜、三棱镜、偏振片、照相机、望远镜和显微镜等的镜头,若沾上了尘埃或油污,霉点,应当用麂 皮、擦镜纸或柔软的丝绸,沾少量的三甲苯或酒精,轻轻地擦拭(不能用汽油)。切记用手帕、粗布或纸张楷擦,以免损坏仪器。要有防尘设备。
5.任何仪器材料都应避免阳光直射,光敏电阻、光电管、荧光管、显象管等器材必须加罩遮光,保持适宜的温度。
6.仪器储藏室内的空气应保持清洁与干燥。老鼠、蟑螂及白蚁等必须彻底消除;药品不得漏气变质;贵重仪器柜均须防潮(在柜内放入氧化钙、无水氯化钙或木炭、生石灰、硅胶)。
7.注意仪器性能的保护。各种磁铁要注意防止振动和退磁。收藏时要注意磁路闭合。条形磁铁要两两相对,异性相衔;蹄形磁铁成对,异性相吸,中间用软铁隔着。小磁针静止在地磁方向上,要避免外磁场的影响,以防磁性减弱。电池附近不宜放置金属杆或金属丝等,防止电池的短路或漏电。
8.金属仪器表面的防锈物质或合金薄膜、氧化铝保护层,都要加以保护,不应擦去。凡是金属仪器不用时最好涂上一层中性凡士林或石蜡,并且用油纸包裹起来。作比热实验的金属颗粒,收藏时一定要擦干。盛水的铁槽或小桶,在收藏前也要晒干涂油。电子仪器及其他怕潮湿的

仪器,如示波器、讯号发生器等尽可能放在仪器柜上层,坚实定期通电,以提高仪器的耐潮性能。如果发现已经受潮,应该先用红外灯照射或用电吹风烘烤,要在内部完全干燥之后方能接入电路正式使用;胶带、弹簧发条及传动皮带使用之后一定要解除张力,以免失去弹性。如手摇发电机、感应起电机等仪器的传动皮带,在使用之后一定要注意取下。
9.容易蒸发的药品材料,如乙醚、酒精等应注意封口。长期储存的大瓶药品要用蜡密封;作实验用的少量药品,则应装在带有磨砂玻璃盖的细颈瓶里(装碱的试剂瓶的玻璃盖要涂上一层薄石蜡);酒精灯不用时,一定要立即把罩子盖紧;对于破损、报废的仪器不要随便扔掉(如折断的温度计,可代用做毛细管)。
10.注意清洁、经常检修。仪器柜应该关闭严密。仪器要定期清扫检查,发现毛病,凡还能自修的应组织教师和管理员修理。对于取舍两难的仪器应积极复修,不许轻易报损、报废;擦拭仪器时,清除铁锈可用煤油;塑料、电木或上漆的东西不能使用酒精、汽油或其他挥发性的东西进行擦拭。
11.对于多附件仪器,要防止附件丢失。天平的砝码、仪器上脱落的螺丝帽、组合教具的各种附件等用后要及时收回原件,切勿将附件作为他用。


20、物理实验室学生实验守则
1.参加实验的同学,要预先做好课前准备,顺序进入实验室,按指定座位坐好。
2.小组长要负责检查仪器是否安全,如有缺少或破损,应报告老师请求补发或调换,不得到其它桌上去拿取。
3.必须弄清每次实验内容和操作步骤,严格遵照老师指导动手做实验。
4.实验操作要认真,聚精会神,周密思考,要安静,不得随便走动和大声喧哗。
5.使用电器要严格按操作顺序,在教师许可下方可接通电源,使用完毕立即将电源切断。
6.实验时要认真记录数据,一丝不苟。不弄虚作假,伪造数据,实验后要认真书写实验报告。
7.实验完毕,由小组长检查仪器有否损坏,如有损坏须向老师报告,根据具体情况,追求赔偿责任。
8.实验后应将仪器整理好,保持桌面整洁,请老师验收后才能离开。值日生负责打扫干净实验室。
9.实验室内的一切物品,未经老师许可,不得带出实验室


21、化学实验规则
实验室条例
1.化学实验室为进行化学实验用,不得在实验室进行其他活动。
2.实验室的仪器、药品、用具均应有固定位置,不得任意挪动或移动到室外。
3.实验室的上下水道、电源、消防器材等必须经常保持完好,以便随时启用。
4.任何人在化学实验室进行实验时均不许抽烟、喝水和吃东西。
5.进行化学实验时要爱护仪器、节省药品、保持清洁。
6.实验完毕离开实验室前必须关闭电源、水源。
7.如若发生中毒、失火、爆炸等意外事故不要惊慌,应按照安全规则及时处理并向领导和有关部门报告。事后要检查原因并记入事故登记簿。


22、试剂使用规则
1.绝不允许将试剂任意混合,不准用手直接取用试剂,固体试剂要用洁净角匙(或镊子)取用。液体试剂取用后,要随即塞好瓶塞。
2.必须按实验规定用量取用试剂:如没有指出用量,则尽可能用最少量。(节省药品和实验时间)
3.取出的试剂未用完时,不能退回原试剂瓶,应倾倒在教师指定的容器内。
4.用滴定管或移液管取用试剂时,不能用未经洗净的同一滴管或移液管取用试剂。
5.角匙必须经常保持干燥,用完后要仔细擦干净(最好用过滤纸)。


23、化学实验室学生实验守则
1.学生在进入实验室后必须遵守实验室条例和老师提出的各项要求。
2.进行实验时仍要遵守课堂规则和各项要求,不得大声说话、不得任意走动、保持安静和良好的秩序。尤其不得碰撞旁人,或拿仪器、药品玩耍,以免发生意外。
3.实验前要书写实验预习报告,熟悉实验目的和内容。
4.学生实验必须按实验手册顺序进行,不得进行本项实验内容以外的其他实验。要更改实验内容或步骤,必须事前提出报告,经教师允许后,方可按新的实验方案进行。
5.实验前要先检查仪器、药品是否齐全,若有缺损,申请补齐后再进行实验。实验时如有损坏要及时报告,听候处理。
6.实验时要严格操作步骤,仔细观察实验现象,如实进行记录,若有实验现象观察不清或疑问的可申请重做一次。
7.自己实验的现象与其他同学不一致,以个人实验为准,不得任意更改实验记录,必须养成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
8.学生实验时,爱护仪器,节省药品。要保持实验桌和实验室的整洁清洁,废纸、火柴梗不得随地乱丢,放入废物箱内,废液要倒入废液缸内,严禁倒入水槽中。
9.要注意安全,严格遵守安全守则,如发生意外事故(着火、伤害等)不要慌张,立即报告老师,冷静地予以

处理。
10.实验完毕将得到的数据、观察的现象,进行分析整理写成实验报告,并完成实验有关的思考题和作业。
11.实验室内的一切物品,未经老师同意,不得带出实验室。

24、危险药品及剧毒药品领用方法
一、规定下列药品为危险药品:
1.活动金属:钠、钾、钙;
2.过氧化物:3.发烟酸类:发烟硫酸;发烟硝酸;
4.酸类:浓硝酸;冰醋酸;
5.氯酸盐:氯酸钾;氯酸钠;
6.硝酸盐:硝酸铅;硝酸铵;
7.氧化物类:三氧化铬 ;三氧化硫;
8.有机物类:乙醚、丙酮、三氯甲烷、苯、甲苯、二甲苯、汽油;
9.其他物类:黄磷、电石、硫化钠、硫化锑。
二、规定下列药品为剧毒药品:
1.氰的化合物:2.汞盐:3.砷的化合物:4.铅盐:5.锑盐:SbCL3;
6.铋盐:7.氟化物:8.黄磷:
9.有机物:硝基苯,苯胺,甲醇,蚁酸,石炭酸。
三、为防止事故,加强安全起见,对上述危险药品及剧毒药品制订领用办法。凡物理、化学及生物各科在教学上应用上述各种药品时,必须由任课教师按本办法负责领用。
四、任课教师领用上述各种药品时,必须填写“危险及剧毒药品领取单”,交理化生物学科教研组长批准后,才能向管理员按所需数量领取。
五、领用之危险及剧毒药品在应用后,如有剩余仍由任课老师负责缴还实验室,并在原领用单上注明缴还药品的数量。
六、危险及剧毒药品于试验后的废液或残渣,由领用教师在盛器外壁或管口附签说明,交还管理员统一处理。
七、学生课外活动及校外活动中如需用上述各类药品时,必须由该班理化或生物任课教师负责代领,其领用办法与上同。
八、管理员必须按领用单上组长签注的意见及时把上开各种特种药品给领用教师,但不得擅自发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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