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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双随机一公开自查报告6篇

2024年双随机一公开自查报告6篇

自查报告是职场人在工作期间经常使用的一种文体,正因为社会的发展,大家慢慢了解到自查报告的重要性,本站小编今天就为您带来了2024年双随机一公开自查报告6篇,相信一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2024年双随机一公开自查报告6篇

2024年双随机一公开自查报告篇1

为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优化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环境,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xxxx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发〔xxxx〕30号)文件精神,全面推行“两随机、一公开”(通过摇号、电子抽签等方式随机抽取监管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和将随机抽查工作全流程公开)工作机制,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紧密围绕全县中心工作,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机制,抓紧建立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制定随机抽查工作细则,今年县级以上政府部门都要拿出“一单、两库、一细则”。随机抽查事项,要达到本部门市场监管执法事项的70%以上、其他行政执法事项的50%以上,力争xxxx 年实现全覆盖,充分体现监管的公平性、规范性和简约性。积极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信息技术,建立健全市场主体诚信档案、行业黑名单制度和市场退出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提高监管效能,激发市场活力,促进大众企业创新,积极营造公平、有序、诚信的经济社会发展环境,促进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规范监管。严格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确保“两随机”抽查依法有序进行。

(二)公正高效。坚持公正、公平、文明执法,提升监管效能,减轻市场主体负担,优化市场环境。

(三)公开透明。公开“两随机、一公开”各项规定和工作制度,实行阳光执法,接受社会监督。

(四)协同推进。探索跨部门、跨行业联合随机抽查,建立健全纵向联通、横向协调的监管体系。

三、主要任务

(一)建立“两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全县各行政执法部门都要推行“两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并结合实际,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要推广运用电子化手段,对“两随机”抽查做到全面公开、全程留痕,实现责任可追溯。

时间进度:xxxx年10月底前建立制度,xxxx年年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果。

(二)建立市场主体名录库。全县各行政执法部门要以工商质监局企业数据库为基础,立足职能建立本部门监管的市场主体名录库,名录库要涵盖全部被监管企业,名录信息包括市场主体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电话等内容。

时间进度:xxxx年8月底前建立名录库,并实时更新、动态调整。

(三)建立行政执法人员名录库。全县各行政执法部门要以县政府法制办行政执法人员数据库为基础,建立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名录库包括执法人员姓名、单位、职务、证件号码。名录库要涵盖所有执法检查人员。

时间进度:xxxx年7月底前建立名录库,并实时更新、动态调整。

(四)建立“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全县各行政执法部门要以权力清单为基础,制定“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并制定执法检查表格,做到“一张表格管检查”,明确权力事项、权力事项编号、责任主体(股室队)、责任人、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内容、抽查方式、抽查比例和抽查频率等,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时间进度:xxxx年8月底前建立清单,并实时更新、动态调整。

(五)合理确定抽查比例、频次和方式。全县各行政执法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合理确定年度抽查比例、频次和方式,既要保证必要的覆盖面和监管力度,又要防止过度检查。对投诉举报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况的市场主体,要加大随机抽查力度。

时间进度:xxxx年11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果。

(六)探索开展联合抽查。对同一市场主体的多个检查事项,原则上应由多个行政执法部门一次性联合完成,避免多个部门重复检查,提高执法效能。

时间进度:xxxx年年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果。

(七)全面公开监管信息。县政府将完善政务网络平台建设,建立统一的市场监管信息平台,加快信息互联互通。各执法部门要按照上级业务部门要求,实时全流程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时间进度:各部门按照上级业务部门要求完成,全县xxxx年年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果。

(八)实行动态管理。对市场主体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及“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实行动态管理,及时录入、更新相关信息,确保监管对象齐全、监管人员合格、监管事项合法。

时间进度:xxxx年年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果。

(九)注重结果运用。全县各行政执法部门要建立健全市场主体诚信档案、失信联合惩戒和黑名单制度,及时公开随机抽查结果,将随机抽查结果纳入市场主体的社会信用记录。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行为,要依法依规加大惩处力度,形成有效震慑,增强市场主体守法的自觉性。对抽查中发现的不属于本部门监管职责范围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及时通报有权监管部门,涉嫌犯罪的,要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时间进度:xxxx年年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两随机、一公开”监督工作领导小组,县政府常务副县长为组长,县政府法制办、县编委办、县发改委、县行政服务中心、县工商质监局、县民政局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全县各行政执法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组织,切实加强对本部门“两随机、一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将监管落到实处。

(二)严格落实责任。全县各行政执法部门要根据本实施方案要求,全面推行“两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机制,并完成相关制度建设。要建立“两随机、一公开”工作责任制度,明确任务分工,细化目标责任,县政府将“两随机、一公开”工作纳入全县依法行政工作考核和行政执法考核体系。

(三)加强宣传培训。全县各行政执法部门要加大推进“两随机、一公开”工作宣传力度,通过新闻媒体对“两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进行宣传。要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不断提高行政执法能力。

它山之石可以攻玉,以上就是差异网为大家整理的9篇《双随机一公开自查报告》,希望可以对您的写作有一定的参考作用。

2024年双随机一公开自查报告篇2

在省环境监察局的领导支持下,根据贵州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t;贵州省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随机抽查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黔环通[2015]245号)要求,“双随机”抽查工作开展以来,我支队高度重视该项工作,认真组织了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领域推广随机抽查制度的推进工作,明确专人负责资料的收集、汇总和归档,对抽查的企业检查到位、有问题的企业处罚到位、对存在的问题整改到位。现将我市2016年第二季度“双随机”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继续完善污染源监管信息库建设

我市根据《六盘水市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随机抽查制度落实方案》(下称《方案》),建立污染源动态信息库,采取简易方式抽取日常监管企业,确保六盘水市各县区顺利开展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随机抽查工作。我市以环境统计数据建立污染源日常监管动态信息库并逐步完善,将其作为随机抽查基础,安排专人负责信息录入和信息更新工作。截止目前,随机抽查数据库包含:我市重点排污单位和一般排污单位,重点排污单位56家,包含国控、省控和市控重点污染源;一般排污单位495家,包含除重点排污单位以外的所有污染源,分为工业企业、新建项目、医疗卫生、第三产业和其他,共4种类别;随机抽查行业涉及钢铁、电力、水泥、焦化、煤炭开采、涉重金属、医疗、污水处理厂、制药、养殖、非煤矿山开采、铅锌冶炼、化工、三产等所有行业。随机摇号简易方式拟选择采用电子表格相关函数实现。在环境执法过程中,执法人员对新建项目已验收、抽查企业已关停或取缔等变动情况,现场抽查工作结束后,均及时将抽查结果填报污染源日常监管动态信息库,保证了信息库更新及时。

二、创新工作方法,严查违法行为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工作,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国家及省相关文件要求,结合以往日常监管经验,六盘水市环境监察支队采取“三强化,一落实”措施,“以老带新”、“以全带专”、“专专结合”的方式,切实抓好我市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随机抽查工作。一是强化互补性,做到全覆盖、无死角。为使随机抽查工作达到行业全覆盖、企业全知晓,确保抽查对象不错、不漏,我市对重点排污单位和一般排污单位的检查频次均严于省级要求,保证每半年对重点排污单位进行一遍巡查,每年对工业企业和新建项目进行一遍巡查(省级要求每年对重点排污单位巡查一遍)。同时,我市制定了《t;六盘水市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随机抽查制度落实方案>与网格化监管结合开展环境监察工作方案》,与随机抽查制度互补,有效管控环境风险,进一步解决环境监管中存在的盲区死角,实现环境监管工作规范化、精细化、常态化。二是强化突然性,做到全天候、无假期。为增加随机抽查对企业的震慑力度,杜绝企业的侥幸心理,我市多次采用节假日检查、夜查、暗查、午查等方式开展随机抽查。分别对六盘水市境内水域及公路沿线企业进行执法检查,其中对水城县鑫新炭素有限责任公司、水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老鹰山煤矿、水城县勺米弘财煤矿等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三是强化细致性,做到全方位、无盲区。随机抽查到的企业数量占比较小,我市要求对其检查时要更细致、更严格,做到环评资质,环保设施运行、标识标牌、运行台账、在线监控设施、固废及危废处置、现场问询等全方位的检查。四是落实后督查,做到全整改、无后患。对发现的环境安全隐患、环境违法行为等情况,及时开展后督查,督促企业整改到位,做到抽查一家,帮助一家,落实一家。十次理论不如一次实践,在随机抽查的人员中我们采取“以老带新”、“以全带专”、“专专结合”方式,随机抽取现场执法人员,既保证了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随机抽查工作的顺利开展,又培养了环保执法人员“由新入老”,“由专到全”的能力转变。

同时,强化多部门联合执法和司法联动机制,严厉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在环境执法过程中,发现环境违法行为,依法对违法单位或个人实施罚款等行政处罚的同时,对其相关责任人,若构成移送公安机关条件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若构成犯罪的追究相应的刑事责任。通过加大打击力度,提高违法成本,有效遏止和震慑了环境违法行为。六盘水市二季度计划检查重点企业20家、一般排污单位141家,抽查对象包括重点污染源、工业企业、新建项目、医疗卫生、三产等,涉及电力、煤炭开采、水泥、焦化、医疗、污水处理厂、制药、三产、非煤矿山开采等行业,占全市污染源行业的90%以上;涵盖面广、全,对辖区内的行业起到了很好的监管作用。目前,我市已圆满完成计划内所有抽查企业任务,并对抽查过程中存在问题的企业进行多次检查,全市实际抽查重点企业28家次,一般排污企业167家次,共计出动监察人员565人次,下达执法文书38份,责令企业限期整改;对贵州水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老鹰山煤矿、贵州中纸投资有限公司盘县火铺镇雄兴煤矿、六枝特区妇产医院、六枝特区协和医院、贵州省六枝特区宏奇制药有限公司、六枝(工矿)集团苦竹林煤炭分公司、六盘水博爱医院有限公司、六盘水市钟山开发区仁人医院有限公司等8起环境违法行为立案查处,共处罚金75万元;对贵州中纸投资有限公司盘县火铺镇雄兴煤矿涉嫌私设暗管、贵州省六枝特区宏奇制药有限公司涉嫌私设暗管等2起案件移送公安机关,行政拘留2人;对贵州黔桂天能焦化有限公司污染物长期超标案件挂牌督办。

三、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以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我市县区成立的环境监察中队全部解散,所有中队人员全部回归原有乡镇,人力不足是我市目前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二是随机抽查基础信息库中企业的规模、行业的选择需要一定时间的检验。随机抽查工作中遇到企业规模小且企业偏远的情况,对人力、物力造成一定的浪费,部分企业(多为三产行业)不够稳定,流动性大,造成“污染源监管信息库”的更新存在一定的滞后性。三是公车改革后市环境监察支队无专门监察执法车辆,很大程度的影响执法人员的工作效率。四是各级环保部门简易摇号方式花样繁多,无法很好的起到监管作用。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市将认真开展好随机抽查工作,以随机抽查工作为基础,结合环保风暴行动、环保监管网格化工作等严厉查处打击企业环境违法行为。一是及时更新污染源动态库,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全覆盖,为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随机抽查工作打好基础,加强污染源日常监管动态信息库的管理,2016年第三季度六盘水市共计划检查重点企业24家、一般排污单位133家,抽查对象包括重点污染源、工业企业、新建项目、医疗卫生、三产等;二是不断强化自身业务知识的学习。在省环监局的领导下,不断加大对执法人员的学习、培训力度,确保严格执法、公正执法;三是进一步加大执法监管力度,对随机抽查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发现一起,公开查处一起,依法从严从重查处。

1.2016工商局双随机一公开自查报告

2.2016年双随机一公开自查报告

3.2016年民政局双随机一公开自查报告

4.2016年上半年双随机一公开自查报告

5.2016年林业局双随机一公开自查报告

6.2016工商局双随机一公开自查报告

7.工商局双随机一公开自查报告

8.民政局双随机一公开自查报告

9.药监局双随机一公开自查报告

2024年双随机一公开自查报告篇3

今年以来,梅列区工商局持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服务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在全力推动“宽进”的同时,深入落实以随机抽查为主要手段的“严管”措施。在李总理7月22日提出推广“双随机”抽查机制后,梅列区局根据省局、三明市局的决策部署,立即试点开展“双随机”抽查工作,按照“随机抽取被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检查人员”的要求,积极探索检查人员随机承担检查任务的工作机制,经过近段时间实践,抽查工作成效和执法干部履职意识都有了一定提升。主要做法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双随机”抽查联动格局

在被选定为三明市工商系统探索“双随机”抽查工作机制的试点单位后,梅列区工商局局党组高度重视,把该工作作为全局当前的主要工作来抓,力争取得实效。一是强化意识。及时召开党组扩大会议,组织学习领会李总理在7月22日国务院常务会议上的讲话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 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5〕58号)精神实质,传达省、市局关于试点工作的精神,切实转变监管理念,充分认识“双随机”抽查对于解决“任性”检查、执法扰民、执法不公、执法不严等问题的意义和作用。二是强化部署。成立了以“一把手”为核心的抽查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部署、分管领导抓督促、业务股室抓指导、工商所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加强与市局企监科沟通,结合中央文件精神和基层实际,发动全局干部积极建言献策,多次召开会议研讨检查人员随机抽取工作的具体实施步骤和方法,在现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框架下进行大胆创新,于7月31日制定出台了《梅列区工商局试行企业公示信息抽查检查人员随机抽取工作实施方案》。三是强化督促。将“双随机”抽查工作列入年终绩效考评,作为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局领导班子亲自带队,到各工商所对年报抽查工作进行现场督导,并实行周督查通报制度,督促工商所及抽查人员序时推进年报抽查工作进度。

二、坚持先行先试,制定“双随机”抽查配套措施

该局摸索制定了一系列配套措施,理顺工作机制,以保障“双随机”抽查工作顺利开展。一是建立抽查人员名录库。将区局4个工商所除执法办案组外的具备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全部纳入企业公示信息不定向抽取人员名录库,目前共纳入14名。同时,建立定向抽查后备检查人员数据库,区局机关除后勤股室、直属单位外,所有具备行政执法资格的执法人员全部纳入后备检查人员名录库,为后续开展的专项、定向抽查任务做好准备。二是开发“检查人员随机抽取系统”。区局开发了简易的“检查人员随机抽取系统”软件,利用该软件可随机确定被抽查企业的检查人员,并以随机抽取先后顺序确定a岗和b岗,由a岗检查人员(第一录入人)负责抽查任务的组织和录入。随机抽取检查人员后,生成《随机抽查人员工作派遣单》,一式三份,一份由市场股留存,一份由检查人员持有,一份送达被抽查企业辖区工商所。三是解决检查人员一体化平台管辖及录入权限问题。在开展“双随机”抽查试点工作期间,所有随机抽取的检查人员的一体化平台账号统一归结于市场股名下,打破管辖区域和部门权限约束,较好解决了在系统升级前检查人员的录入问题。四是推行联动抽查机制。为解决专项抽查任务专业性较强(如出资信息抽查、经营行为抽查等)与基层抽查人员专业素质参差不齐之间的矛盾,推行“股所联动”、“队所联动”制度,注册、商广、市场、检查大队等业务股、队,全面配合工商所开展抽查工作,做到一线指导、一同检查、一起研究,及时解决工商所在抽查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五是量身定制抽查手册。针对前期抽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借鉴有关做法,编发了《梅列区工商局企业公示信息抽查手册》,明确抽查工作流程、内容、任务等,要求各检查人员在开展抽查前必须学习掌握,以提升抽查工作质量。

三、严格执行流程,确保“双随机”抽查成效显现

该局以此次20xx、20xx年度企业年报公示信息抽查为契机,深入开展“双随机”抽查试点工作。接收到省局抽取的企业年报公示信息抽查任务名单后,该局在有关人员的现场见证下,通过“检查人员随机抽取系统”随机抽取检查人员名单,生成《随机抽查人员工作派遣单》,并经反复核对。各组检查人员严格按照《福建省工商系统市场主体抽查实施办法(试行)》要求,做好抽查实施前的准备,对照抽查内容进行现场检查,并依照有关规定对抽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处理。此次“双随机”抽查的实践,取得了一定成效:一是提高了事中事后监管透明度。该局在“双随机”抽查工作中,立足被检查对象与检查人员是双向互盲的原则,接收分派抽查任务,规范检查流程,保证了市场主体和被监督对象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促进阳光监督和执法,降低了基层履职风险,得到了被检查对象的认同和肯定。二是提高了抽查工作效率。在“双随机”抽查模式下,抽查过程全程留痕,实现责任可追溯,抽查人员的抽查任务随机产生,参与抽查的人员对当次抽查任务负责,做到“包干到户”,其他人员不得干预抽查过程和抽查结果,这促使抽查人员工作责任心加强,能保质保量序时完成抽查工作。如在2013、2014年度的年报抽查工作中,抽查人员均在9月1日前完成年报抽查工作,比省局要求时限提前了一个月,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三是提高了抽查工作质量。“双随机”抽查机制一定程度上克服了抽查的随意性和人情检查,促进了抽查质量提升。目前,该局89户内资企业年报公示信息抽查任务已全部完成,共发出限期变更经营场所的《责令改正通知书》13份,发出《责令限期履行公示义务通知书》5份,立案查处1起企业违法行为,已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企业8户,成效较此前有了较大提升。四是提高了干部学习主动性。抽查工作的内容要求随机抽查的人员对抽查法律法规、工商法规有综合性的掌握。抽查人员为解决抽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出于对工作的责任心、使命感,促使抽查人员通过自身主动学习法律法规、掌握操作手册、请教业务股室等多种方式,来提高抽查工作水平,一定程度上提高了检查人员学习的主动性。五是提高了经营者信用意识。在此次年报“双随机”抽查工作中,该局遵循“抽查与宣传相促进”的工作思路,加强抽查结果的运用,注重对被抽查企业及其周边市场主体的宣传,引导市场主体履行年报、公示即时信息、规范经营等法定义务,珍惜信用记录,有效提高了抽查工作的影响力和威慑力,各部门联合惩戒的制约作用也不断显现,前来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明显增加。

四、注重总结反馈,助力“双随机”抽查顺利推广

该局遵循“先行先试,积极实施,大胆摸索,稳步推进,及时总结”的原则,及时总结反馈“双随机”抽查工作中出现的问题、遇到的困难,以推动“双随机”抽查工作顺利开展。一是检查人员权限受限问题。由于监管的属地原则,工商所人员一体化平台账号无法查看异地工商所辖区市场主体的登记信息和年报信息,也无法对异地工商所辖区市场主体的抽查任务进行操作,这不便于“双随机”抽查工作的开展,异地工商所检查人员在抽查过程和结果录入等方面存在难题。虽然梅列局将所有检查人员账号归入市场股下,一定程度上克服了该难题,但这也不便检查人员其它日常工作的开展。因此,建议省局根据实际需求优化一体化平台有关权限配置。二是检查人员随机抽取软件问题。由于经费、时间、水平等方面的限制,梅列区局未聘请专业人员开发专业的人员随机抽取软件。目前该局制作的“检查人员随机抽取系统”相对简易,使用上还存在许多问题。因此,建议省局开发一套软件,便于全省统一操作。三是检查人员缺乏抽查经验问题。企业公示信息抽查工作是事中事后监管的新课题,缺乏充足经验,因此在检查过程中,查什么、怎么查、检查标准是什么、非正常情形认定时如何保证证据链的完整合法、非专业人员怎样检查账务账目等专业性强的项目,等等,这些问题始终困扰着检查人员。因此,建议省局制定统一的公示信息抽查工作规范,形成涵盖抽查工作步骤、程序、后续处理等方面的指南,促进抽查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四是联合开展抽查问题。根据被检查对象反映,企业经常要应对多个部门检查,负担较重。特别是,目前大多县级实行了“三合一”,基层一个部门要同时面对上级多个部门,如果随机抽查制度不能考虑到协调的问题,基层部门就会陷入这个部门抽查刚结束,另一个部门相同或相近内容的抽查又开始的情况,加重基层和企业的负担。因此,建议省局加强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统筹安排随机抽查和专项检查。

为进一步创新政府管理方式,规范市场执法行为,强化市场主体自律和社会监督,着力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提高监管效能,激发市场活力,自xx年开始,省工商局率先在全系统探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取得良好效果。

一是制定办法。xx年5月制定了《青海省工商系统市场主体公示信息抽查暂行办法》,按照随机、公正、规范原则,及时建立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通过一定比例、随机摇号的方式,确定随机抽查名单和检查人员名单,确保抽查工作公平、公开、公正。

二是明确方式。抽查分为定向抽查和不定向抽查两种。对实施抽查的企业采取实地核查、书面检查、网络监测等方式进行。对市场主体的通信地址、联系电话、网站以及从事网络经营的网店信息、存续状态等信息作为一般检查信息;对企业实缴出资、投资设立企业、购买股权、股权变更信息、资产状况信息、对外担保信息、行政许可信息、知识产权出质信息、行政处罚信息、通过住所或经营场所能否与企业取得联系等作为重点检查信息。

三是运用结果。抽查工作完成后,及时归纳整理抽查结果,统一向社会公示。对检查结果符合纳入经营异常名录情形的市场主体,按照《青海省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实施办法》纳入经营异常名录;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按照有关程序移交案件线索。同时,加强各部门沟通和协作,建立和完善信息共享机制,将抽查结果及时推送给相关部门、行业协会,为当地经济发展、监管风险提供参考,为探索市场监管新模式积累经验。

xx年,省工商部门按照3%比例确定抽查了1192户企业。通过抽查明确正常企业1007户、占84.48%;列入异常名录企业162户、占13.6%(其中:虚假年报企业63户、占总数5.29%。未公示即时信息企业29户、占总数2.43%,住所失联企业70户、占总数5.87%);不予配合情形企业3户、占0.25%;注销企业20户、占1.68%。对于抽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形成了有效震慑,增强了市场主体守法的自觉性。

总体看,双随机抽查工作推进以来,呈现出四个特点:一是社会人员参与监督摇号,体现了工作程序上的规范性。二是被查企业随机摇号产生,体现了抽查名单确定上的公正性。三是抽取流程阳光简明,体现了工作上的公开性。四是检查人员从全部执法人员中随机抽取,打破了以往检查上各自为阵的局限性。消除了执法任性,进一步增强了执法人员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2024年双随机一公开自查报告篇4

为深入推进贵安新区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工作改革创新,进一步规范食品安全监督检查行为,从6月份开始,新区将启动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双随机”“两库一单”工作,推广运用随机检查作为新区市场监管局实施年度执法计划和开展食品安全大检查、大整治等监管执法工作的主要方式。

一是建立行政执法人员名录库。以市场监管局稽查支队、食消处、各基层分局执法人员作为随机抽查的主体,开展随机抽查工作,建立“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目前,已有30名执法人员列入名录库。

二是建立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以新区直管区内28家获证食品生产企业、大学城9所高校19个食堂、各乡镇95所中小学幼儿园食堂为主体,建立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并自20xx年下半年起,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每半年更新一次。

三是编制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相关地方标准的规定,在认真梳理监管部门职责基础上,逐项明确执法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内容、抽查方式和抽查频次等,编制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同时,将结合年度工作重点和监管执法发现的突出问题,及时更新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四是建立完善“双随机”抽查机制。采取“定向抽查”和“不定向抽查”的方式,从“两库”中随 机确定待查对象和执法人员,实行“双随机”抽查,做到“双随机”抽查至少应由2名持有执法证件人员组成,年度食品安全监管执法工作计划中采用“双随机”抽查的比例一般不低于30%并逐年提高。

五是推进随机抽查与食品生产经营诚信体系衔接。加强抽查结果运用,建立“一抽查一通报”制度,及时将随机抽查结果进行公示并纳入企业信用档案,推进食品生产经营诚信体系建设。

去年以来,漳州市工商局认真贯彻落实《福建省工商局关于印发t;福建省工商系统市场主体抽查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及《福建省工商局转发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在全省工商系统率先组织开展全市工商系统市场主体“双随机”抽查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其主要做法是:

一、重基础,先行先试推动双随机抽查

1、试点先行创经验。为确保“双随机”抽查工作取得实效,去年年初,该局首先在龙文区市场监管局进行试点,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制订翔实工作计划,并将“双随机”对象确定为个体工商户年报信息和日常经营行为二项,采取“随机抽取被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检查人员”的方式,依法对市场主体公示信息情况和经营行为进行检查,随机抽取执法人员和市场主体时,还邀请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进行现场监督以确保公平公正。在探索抓试点同时,该局及时总结提升试点经验,为全系统推广做好铺垫。

2、建立机制保推行。在试点的基础上,该局结合全市实际情况,及时制定出台《漳州市工商局关于印发推行双随机抽查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建立了双随机抽查制度,将市场主体年报信息和市场主体经营行为均纳入抽查范畴,并明确组织领导、抽查方式、抽查内容和主要流程,工作举措和目标要求;制定的方案具有较强的实践操作性和针对性,对全面推进全系统的双随机抽查工作具有明显的指导意义。实施方案下发以后,全市各单位按照方案要求进行组织部署、照章实施,目前双随机抽查工作已在全系统全面铺开。

3、强化培训促落实。为确保双随机抽查工作顺利开展,该局还专门举办双随机业务培训,以ppt的形式讲授指导基层执法人员,明确双随机抽查工作究竟要“做什么”、“怎么做”,并从软件使用、抽查操作等技术层面加强双随机抽查业务的学习培训,共培训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业务骨干45人。同时,还组织人员深入基层加强指导和督查,全面推进双随机抽查深入开展。

二、重规范,有序有力推进双随机抽查

1、努力做到“一套软件,自动匹配”。为保证双随机抽查的公平公正,组织人员开发了“漳州市市场主体双随机抽查信息软件”,供全系统基层单位操作使用,有效实现市场主体和执法人员的随机配对组合,强化了双随机工作配套。该随机抽查系统能够实现从选定的两个名单库即市场主体名单库和执行检查任务的执法人员名单库,随机抽取确定被检查的市场主体和执法人员进行一一配比,最终生成抽查任务的具体执行名单。

2、努力做到“统一口径,规范操作”。各单位开展抽查时,对列入抽查对象的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按照不少于5%的比例,随机抽取市场主体名单,开展年报信息和经营行为检查。名单抽取统一在福建工商一体化平台——市场监管——综合监管——监督管理——定向抽查模块中操作。企业则由省工商局随机抽完后再与各单位的执法检查人员随机抽选后配对,双随机名单抽取配对形成后,再将抽中名单派发至对应执法检查人员手中。截止目前,全市已完成2617户次市场主体抽查。

3、努力做到“一户一表,一表共用”。精心设计一份市场主体抽查监管实地核查记录表,对被抽中的市场主体实施现场检查时使用,实现一户一表。“一户一表”是独立生成的个性化表格,登载市场主体基本情况、监督检查项目及子项、监督检查人员、检查结果填写与签字确认等项目。基层工商、食药监和质监等多项职能监管必须共同使用“一户一表”,采取现场检查的方式,对市场主体实施检查。检查中,执法人员严格依照“一户一表”中载明的检查项目进行检查,将检查结果填写在表上,并签字确认。

4、努力做到“信息回录、结果公示”。“双随机”检查结束后,由实施该任务的执法检查人员登陆“一体化平台”填报检查结果。并及时向社会公示检查结果,不同的检查结果将对企业信用分类产生不同的影响,形成了从随机抽查到信息公示、信用分类及信用应用的完整工作链条。

三、求实效,尽心尽力做好双随机抽查

开展双随机工作中,为确保工作实效,该局还注重做到三个结合:

1、与分类监管相结合。在开展双随机抽查的过程中,将企业公示信息和经营行为情况抽查监管信息,依托全省系统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实现同一企业的信用信息统一归集于该企业名下,并运用信用分类管理办法,依据企业不同信用信息归集情形,自动分为信用良好企业、守信企业、失信企业、严重失信企业。并针对企业不同信用类别,实施差别化分类监管。对信用良好和守信企业,主动减少双随机抽查次数和抽查频率;对失信和严重失信企业,增加双随机抽查比例和抽查频率,依法实施严管重罚。

2、与处置热点难点问题相结合。在开展双随机抽查的过程中,结合辖区实际,调整双随机抽取的比例分布,加大对群众举报投诉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以及“失信”、“严重失信”类别市场主体的抽取比例和频率;加大对高危行业和安全生产监管等特殊领域的日常抽查监管力度。调整现场检查项目内容,修订监督检查项目目录,将市场主体履行主体责任情况作为双随机抽查的重要内容,引导企业自觉履行法定义务。

3、与开展信用联合惩戒相结合。强化抽查监管信息运用,注重监管部门之间的企业信用信息外联互通共享,以国家发改委、工商总局牵头的《失信企业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为基础,依托信用漳州平台,建立全市范围的跨部门联合惩戒制度,对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违法企业名单的企业,联合有关监管部门依法对其在经营、投融资、取得政府供应土地、进出口、出入境、注册新公司、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获得荣誉、安全许可、生产许可、从业任职资格、资质审核等方面予以限制或者禁入,形成“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局面,增强双随机抽查监管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20xx年4月1日,20xx年度上半年酒泉市工商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模式全面开启。

酒泉市工商局采取随机摇号的方式,结合全市今年企业公示信息工作现状,通过甘肃省工商局信息化系统按照存续市场主体3%的比例对企业公示信息进行定向抽查。目前,全市抽查工作正在有条不紊的进行,已初步建立市场主体目录库,共计摇号确定检查对象1484户,其中企业328户,个体工商户1091户,农民专业合作社65户,并同步完成了抽取名单向辖区工商所的分发工作,由辖区工商所组织开展监督检查。

据悉, 20xx年度,该局已组织对市场主体公示信息进行了3次抽查,分别是“首次企业公示即时信息抽查”、“企业公示出资信息定向抽查” 、“20xx和20xx年度市场主体年报抽查”。共抽查了市场主体576户,其中抽查企业256户,个体工商户274户,专业合作社43户,其中正常户数分别为212户、241户、42户,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18户,未按规定公示应当公示的即时信息的17户,通过登记的住所(经管场所)无法联系的24户,不予配合的2户,已注销18户。今年上半年,按照50%的抽查比例,对全市105户从事保险业务的企业进行抽查,并向社会公示。

对于企业的抽查结果,该局采取如下措施:一是及时公开。抽查结束后,按规定将抽查结果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统一公示,并记载于企业名下。二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检查中发现企业公示年报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或者通过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的,依法将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予以公示。三是处理移送违法行为。检查中发现企业其他违法线索的,依法处理或按规定及时移交相关执法部门。

在“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推行中,该局采取五项举措,一是强化培训,将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建设纳入规范化管理,制定培训方案,加强执法人员培训,从执法人员选派条件、调整情况、工作职责、检查要求等四方面做了具体规定,确保进入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的人员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为有效开展检查提供保障。二是明确工作流程。对检查前后各环节做了周密布置;三是明确对检查结果的处理要求。对检查后可能出现的不同情形提出了不同的处理方法;四是明确档案录入及数据应用。按照“一企一档、一批一卷”的要求,实行“谁检查谁录入”,做好检查档案的录入和管理。对检查数据提供政府决策,检查中违法行为在甘肃省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及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管;五是明确执法检查人员工作要求。在检查中执法人员依法进行,坚持廉洁自律,做到“四个不得”即不得干预企业正常生产经营;不得收受企业馈赠有价证券和礼品;不得接受企业宴请;不得参与娱乐消费。

下一步,酒泉市工商局将结合实际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不断细化工作程序,加大抽查力度,克服基层监管执法人员业务能力参差不齐、抽查工作开展困难,切实做好市场主体名录库建立,建立健全“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规范执法检查流程,健全“双随机”抽查与社会信用体系衔接机制,确保抽查工作依法、有序、高效推进。

2024年双随机一公开自查报告篇5

一、指导思想

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落实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要求,坚持依法监管,创新监管方式,规范执法行为,切实消除安全隐患,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工作目标

20xx年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双随机、两公开”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到20xx年底,“双随机、两公开”工作制度在全市安监系统得到普遍运用。“双随机、两公开”成为安监部门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治理、暗访暗查等监管监察执法活动的主要方式。通过推行“双随机、两公开”工作制度,执法缺位或重复执法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安全生产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效能得到大幅提高。

三、主要任务

(一)明确“双随机、两公开”执法检查内容

执法检查的基本内容为生产经营单位是否具备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重点检查下列对象和事项:

1.依法通过有关安全生产行政审批的情况;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设置配备情况;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作业规程的情况;安全费用提取、使用情况及安全投入情况;生产安全事故报告情况;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2.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和制定应急预案的情况;安全警示标志设置和对安全设备的维护、保养、定期检测的情况;

3.制定、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以及有关应急预案备案的情况;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单位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兼职救援队伍、签订应急救援协议情况;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物资的配备、维护、保养的情况以及配备或者聘用注册安全工程师情况;

4.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以及按规定办理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的情况;

5.对从业人员、被派遣劳动者和实习学生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劳动防护用品的提供和佩戴使用情况;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的情况;

6.生产经营单位纳入“两化”系统运行和实施隐患排查治理“两化”体系以及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情况;

7.高风险工艺、高风险设备、高风险场所、高风险岗位、高风险物品的分级监管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

8.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时的安全管理状况;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协调管理等情况;

9.其他按照规定应当检查的情况。

(二)建立执法检查人员和抽查对象名录库。

根据省安监局《关于各地区尽快在“双随机”模块中录入相关信息的通知》的要求,将各级安监部门取得有效执法证件的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和各级安全生产专家库内技术专家的相关信息录入“两化”系统内的“双随机”模块

(三)建立“双随机、两公开”运行机制

1.随机抽取检查对象的范围。

(1)上一年度和当年发生过生产安全死亡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

(2)“两化”体系数据反映出来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力的生产经营单位;

(3)结合工作部署,进行专项整治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

(4)其他需要进行检查的生产经营单位。

2.随机抽取的监管执法人员和专家范围。

随机抽取的监管执法人员为各级安监部门取得有效执法证件的在编在岗工作人员。技术专家原则上从本级安全生产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3.公开检查对象。

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后,监管执法机构要及时在安监局门户网站和“两化”体系信息系统中予以公开。

4.公开执法检查结果。

执法检查结束后,监管执法机构要及时在安监局门户网站和“两化”体系信息系统中公开执法检查情况和查处结果。

(四)规范“双随机、两公开”制度实施程序

1.随机抽取执法检查对象和事项。在执法检查前,各安监部门根据年度执法工作任务或相关执法要求,按照分级管理原则,在“两化”体系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中抽取一定数量的生产经营单位作为检查对象。检查对象确定后,监管执法人员从本方案规定的执法检查内容随机抽取一定数量的检查事项,进行执法检查。

2.随机抽取监管执法人员。各监管执法机构依据被检查单位的行业特点和监管职责分工以及检查任务需要,从监管执法人员信息数据库中随机抽取一定数量的执法人员。执法人员确定后,“双随机”信息管理系统通过“两化”监管端移动客户端告知执法人员相关检查信息。执法人员也可从“两化”管理系统登录页面上下载监管端移动客户端app直接获取相关信息,并通过app进行执法检查,实现执法检查全过程记录。

3.随机抽取技术专家。各安监部门按照抽查对象的生产经营技术特点,从相关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家并告知被检查对象和检查时间。凡与被随机抽查对象存在利害关系、隶属同一主管部门或为被抽查对象曾经提供过评价、检测检验、设计、标准化评审服务等工作的专家,必须回避。被抽查的生产经营情况特殊复杂的,可直接聘请行业内知名专家。

4.及时公开检查对象。随机抽取的检查对象确定后,安监部门应当提前15日在安监局门户网站和“两化”体系信息系统中予以公告,并告知拟检查对象。公告内容主要包括:抽取的检查对象名称、检查内容、检查时间和相关要求等。运用“双随机”方式选定被检查对象后,需要采取暗查暗访方式检查的,暂不公开被检查对象名单,相关人员应当注意保密。

5.依法实施检查。实施检查前,监管执法人员应当了解检查对象的基本情况,编制现场检查方案。准备检查所需的照相、录音、检验、检测工具仪器等,佩戴必要的防护用品,并将检查结果同步全程记录。同时,要按照一企一档、一案一卷原则,建立随机抽查监管执法档案。

6.公开检查结果。执法检查结束后,安监部门要于7日内在本局门户网站和“两化”体系信息系统中公开执法检查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从严查处,并及时公布查处结果。要坚持“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对重大隐患隐瞒不报以及逾期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公开曝光,并纳入“黑名单”管理。对失信生产经营单位按照《湖北省生产经营单位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办法(试行)》的规定,实施联合惩戒。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行“双随机、两公开”工作制度是是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迫切需要,是推进生产经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切实消除安全隐患的有效措施,是避免重复执法或执法缺位提升执法覆盖面的有效手段。各地要高度重视,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强宣传培训。各地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多种渠道,广泛开展宣传报道,为随机抽查工作顺利开展营造良好氛围。要加强执法人员业务培训,总结交流执法经验,努力提升执法能力,完善随机抽查执法模式和方法。

(三)严格工作纪律。各地安监部门要严格遵守法定程序和权限,依法实施监督检查,不得妨碍生产经营单位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索取、收受被检查对象及相关利益人的财物或其他利益。对抽查工作中失职渎职和违纪的,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四)接受社会监督。各地要通过网站等平台向社会公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并及时更新相关信息,定期公布抽查情况和抽查结果,扩大随机抽查的影响面,自觉接受生产经营单位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20xx年4月1日,20xx年度上半年酒泉市工商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模式全面开启。

酒泉市工商局采取随机摇号的方式,结合全市今年企业公示信息工作现状,通过甘肃省工商局信息化系统按照存续市场主体3%的比例对企业公示信息进行定向抽查。目前,全市抽查工作正在有条不紊的进行,已初步建立市场主体目录库,共计摇号确定检查对象1484户,其中企业328户,个体工商户1091户,农民专业合作社65户,并同步完成了抽取名单向辖区工商所的分发工作,由辖区工商所组织开展监督检查。

据悉, 20xx年度,该局已组织对市场主体公示信息进行了3次抽查,分别是“首次企业公示即时信息抽查”、“企业公示出资信息定向抽查” 、“20xx和20xx年度市场主体年报抽查”。共抽查了市场主体576 户,其中抽查企业256户,个体工商户274户,专业合作社43户,其中正常户数分别为212户、241户、42户,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18户,未按规定公示应当公示的即时信息的17户,通过登记的住所(经管场所)无法联系的24户,不予配合的2户,已注销18户。今年上半年,按照50%的抽查比例,对全市105户从事保险业务的企业进行抽查,并向社会公示。

对于企业的抽查结果,该局采取如下措施:一是及时公开。抽查结束后,按规定将抽查结果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统一公示,并记载于企业名下。二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检查中发现企业公示年报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或者通过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的,依法将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予以公示。三是处理移送违法行为。检查中发现企业其他违法线索的,依法处理或按规定及时移交相关执法部门。

在“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推行中,该局采取五项举措,一是强化培训,将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建设纳入规范化管理,制定培训方案,加强执法人员培训,从执法人员选派条件、调整情况、工作职责、检查要求等四方面做了具体规定,确保进入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的人员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为有效开展检查提供保障。二是明确工作流程。对检查前后各环节做了周密布置;三是明确对检查结果的处理要求。对检查后可能出现的不同情形提出了不同的处理方法;四是明确档案录入及数据应用。按照“一企一档、一批一卷”的要求,实行“谁检查谁录入”,做好检查档案的录入和管理。对检查数据提供政府决策,检查中违法行为在甘肃省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及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管;五是明确执法检查人员工作要求。在检查中执法人员依法进行,坚持廉洁自律,做到“四个不得”即不得干预企业正常生产经营;不得收受企业馈赠有价证券和礼品;不得接受企业宴请;不得参与娱乐消费。

下一步,酒泉市工商局将结合实际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不断细化工作程序,加大抽查力度,克服基层监管执法人员业务能力参差不齐、抽查工作开展困难,切实做好市场主体名录库建立,建立健全“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规范执法检查流程,健全“双随机”抽查与社会信用体系衔接机制,确保抽查工作依法、有序、高效推进。

去年以来,漳州市工商局认真贯彻落实《福建省工商局关于印发t;福建省工商系统市场主体抽查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及《福建省工商局转发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在全省工商系统率先组织开展全市工商系统市场主体“双随机”抽查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其主要做法是:

一、重基础,先行先试推动双随机抽查

1、试点先行创经验。为确保“双随机”抽查工作取得实效,去年年初,该局首先在龙文区市场监管局进行试点,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制订翔实工作计划,并将“双随机”对象确定为个体工商户年报信息和日常经营行为二项,采取“随机抽取被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检查人员”的方式,依法对市场主体公示信息情况和经营行为进行检查,随机抽取执法人员和市场主体时,还邀请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进行现场监督以确保公平公正。在探索抓试点同时,该局及时总结提升试点经验,为全系统推广做好铺垫。

2、建立机制保推行。在试点的基础上,该局结合全市实际情况,及时制定出台《漳州市工商局关于印发推行双随机抽查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建立了双随机抽查制度,将市场主体年报信息和市场主体经营行为均纳入抽查范畴,并明确组织领导、抽查方式、抽查内容和主要流程,工作举措和目标要求;制定的方案具有较强的实践操作性和针对性,对全面推进全系统的双随机抽查工作具有明显的指导意义。实施方案下发以后,全市各单位按照方案要求进行组织部署、照章实施,目前双随机抽查工作已在全系统全面铺开。

3、强化培训促落实。为确保双随机抽查工作顺利开展,该局还专门举办双随机业务培训,以ppt的形式讲授指导基层执法人员,明确双随机抽查工作究竟要“做什么”、“怎么做”,并从软件使用、抽查操作等技术层面加强双随机抽查业务的学习培训,共培训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业务骨干45人。同时,还组织人员深入基层加强指导和督查,全面推进双随机抽查深入开展。

二、重规范,有序有力推进双随机抽查

1、努力做到“一套软件,自动匹配”。为保证双随机抽查的公平公正,组织人员开发了“漳州市市场主体双随机抽查信息软件”,供全系统基层单位操作使用,有效实现市场主体和执法人员的随机配对组合,强化了双随机工作配套。该随机抽查系统能够实现从选定的两个名单库即市场主体名单库和执行检查任务的执法人员名单库,随机抽取确定被检查的市场主体和执法人员进行一一配比,最终生成抽查任务的具体执行名单。

2、努力做到“统一口径,规范操作”。各单位开展抽查时,对列入抽查对象的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按照不少于5%的比例,随机抽取市场主体名单,开展年报信息和经营行为检查。名单抽取统一在福建工商一体化平台——市场监管——综合监管——监督管理——定向抽查模块中操作。企业则由省工商局随机抽完后再与各单位的执法检查人员随机抽选后配对,双随机名单抽取配对形成后,再将抽中名单派发至对应执法检查人员手中。截止目前,全市已完成2617户次市场主体抽查。

3、努力做到“一户一表,一表共用”。精心设计一份市场主体抽查监管实地核查记录表,对被抽中的市场主体实施现场检查时使用,实现一户一表。“一户一表”是独立生成的个性化表格,登载市场主体基本情况、监督检查项目及子项、监督检查人员、检查结果填写与签字确认等项目。基层工商、食药监和质监等多项职能监管必须共同使用“一户一表”,采取现场检查的方式,对市场主体实施检查。检查中,执法人员严格依照“一户一表”中载明的检查项目进行检查,将检查结果填写在表上,并签字确认。

4、努力做到“信息回录、结果公示”。“双随机”检查结束后,由实施该任务的执法检查人员登陆“一体化平台”填报检查结果。并及时向社会公示检查结果,不同的检查结果将对企业信用分类产生不同的影响,形成了从随机抽查到信息公示、信用分类及信用应用的完整工作链条。

三、求实效,尽心尽力做好双随机抽查

开展双随机工作中,为确保工作实效,该局还注重做到三个结合:

1、与分类监管相结合。在开展双随机抽查的过程中,将企业公示信息和经营行为情况抽查监管信息,依托全省系统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实现同一企业的信用信息统一归集于该企业名下,并运用信用分类管理办法,依据企业不同信用信息归集情形,自动分为信用良好企业、守信企业、失信企业、严重失信企业。并针对企业不同信用类别,实施差别化分类监管。对信用良好和守信企业,主动减少双随机抽查次数和抽查频率;对失信和严重失信企业,增加双随机抽查比例和抽查频率,依法实施严管重罚。

2、与处置热点难点问题相结合。在开展双随机抽查的过程中,结合辖区实际,调整双随机抽取的比例分布,加大对群众举报投诉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以及“失信”、“严重失信”类别市场主体的抽取比例和频率;加大对高危行业和安全生产监管等特殊领域的日常抽查监管力度。调整现场检查项目内容,修订监督检查项目目录,将市场主体履行主体责任情况作为双随机抽查的重要内容,引导企业自觉履行法定义务。

3、与开展信用联合惩戒相结合。强化抽查监管信息运用,注重监管部门之间的企业信用信息外联互通共享,以国家发改委、工商总局牵头的《失信企业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为基础,依托信用漳州平台,建立全市范围的跨部门联合惩戒制度,对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违法企业名单的企业,联合有关监管部门依法对其在经营、投融资、取得政府供应土地、进出口、出入境、注册新公司、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获得荣誉、安全许可、生产许可、从业任职资格、资质审核等方面予以限制或者禁入,形成“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局面,增强双随机抽查监管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根据《市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政府职能转变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双随机、一公开”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嘉政改办发﹝2018﹞20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做好“双随机、一公开”重点工作,我局结合工作实际,现将2018年度工作总结报告如下:

一、完善“四库”建设

(一)编制抽查事项清单。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相关地方标准的规定,在认真梳理我局监管职责基础上,逐项明确执法主体、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内容、抽查方式等,编制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并录入抽查事项库中。

(二)建立检查主体名录库。我局以防震减灾监管职责负责行政许可的新建、扩建、改建的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审查确认、地震安全性评价单位登记备案与核准、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保护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工程项目审核的企业和单位等为主体,建立检查主体名录库。

(三)建立行政执法人员名录库。目前,我局持有防震减灾管理执法证的工作人员2名,但其中1名已于2018年9月退休。作为执法检查人员主体,结合年度执法计划开展抽查工作,建立了 “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

(四)建立完善“双随机”抽查机制。采取“部门内抽查”和“跨部门抽查”的方式,从“两库”中随机确定待查对象和执法人员,实行“双随机”抽查,做到“双随机”抽查至少应由2名持有防震减灾管理执法证件人员组成。

二、持续推进“双随机、一公开”重点工作

一是及时制定并上报《“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和《市地震局2018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二是结合单位实际与“放管服”领导小组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沟通,上报市地震局关于无法实施“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的说明(根据《甘肃省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实施“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至少要由2名具有执法证的执法人员组成,我局目前不符合抽查人员条件,故我局无法实施“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做好以下两点工作:一是严格依法管理,加强对防震减灾管理者的业务培训,督促选配优秀人才充实工作岗位,提高办事效率。二是加强组织管理服务队伍的建设,确保有人管事、有人负责,重点加强执法队伍建设,确保服务到位、执法有力、监管有效。

20xx年以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工作要求,在全市范围内持续深入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切实加强行政权力监管,各项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一是健全“一单两库”,夯实监管基础。建立健全“一单两库”动态调整机制,33个市级部门及各县(区)全面完成检查对象名录库、执法人员名录库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梳理制定工作,累计发布随机抽查事项清单6张,健全执法人员名录库773个,收录执法人员信息5812条,完善检查对象信息库28个,收录检查对象信息269230条,为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奠定良好基础。

二是完善规则计划,规范监管程序。各级行权部门根据本行业监管实际情况制定“双随机一公开”实施细则,明确监管对象抽查比例和频次,保证抽查事项全覆盖,抽查结果定期公示,工作流程规范有序。一季度,全市共开展双随机抽查20xx轮次,抽选执法人员5143人次,处理违法违规行为930起。

三是落实跟踪指导,确保监管效果。组织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运行情况专项检查,发现实施细则制定不规范、检查结果公示不及时、人员抽取方式不规范等5类问题39个,指导督促相关部门限时完成整改,充分保障社会公众监督权,不断提升行政机关履职透明度,切实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为进一步创新政府管理方式,规范市场执法行为,强化市场主体自律和社会监督,着力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提高监管效能,激发市场活力,自xx年开始,省工商局率先在全系统探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取得良好效果。

一是制定办法。xx年5月制定了《青海省工商系统市场主体公示信息抽查暂行办法》,按照随机、公正、规范原则,及时建立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通过一定比例、随机摇号的方式,确定随机抽查名单和检查人员名单,确保抽查工作公平、公开、公正。

二是明确方式。抽查分为定向抽查和不定向抽查两种。对实施抽查的企业采取实地核查、书面检查、网络监测等方式进行。对市场主体的通信地址、联系电话、网站以及从事网络经营的网店信息、存续状态等信息作为一般检查信息;对企业实缴出资、投资设立企业、购买股权、股权变更信息、资产状况信息、对外担保信息、行政许可信息、知识产权出质信息、行政处罚信息、通过住所或经营场所能否与企业取得联系等作为重点检查信息。

三是运用结果。抽查工作完成后,及时归纳整理抽查结果,统一向社会公示。对检查结果符合纳入经营异常名录情形的市场主体,按照《青海省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实施办法》纳入经营异常名录;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按照有关程序移交案件线索。同时,加强各部门沟通和协作,建立和完善信息共享机制,将抽查结果及时推送给相关部门、行业协会,为当地经济发展、监管风险提供参考,为探索市场监管新模式积累经验。

xx年,省工商部门按照3%比例确定抽查了1192户企业。通过抽查明确正常企业1007户、占84.48%;列入异常名录企业162户、占13.6%(其中:虚假年报企业63户、占总数5.29%。未公示即时信息企业29户、占总数2.43%,住所失联企业70户、占总数5.87%);不予配合情形企业3户、占0.25%;注销企业20户、占1.68%。对于抽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形成了有效震慑,增强了市场主体守法的自觉性。

总体看,双随机抽查工作推进以来,呈现出四个特点:一是社会人员参与监督摇号,体现了工作程序上的规范性。二是被查企业随机摇号产生,体现了抽查名单确定上的公正性。三是抽取流程阳光简明,体现了工作上的公开性。四是检查人员从全部执法人员中随机抽取,打破了以往检查上各自为阵的局限性。消除了执法任性,进一步增强了执法人员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2024年双随机一公开自查报告篇6

为进一步规范我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行为,按照《雅安市名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名府办函〔20xx〕113号)要求,我局认真开展了“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建立行政执法人员名录库

我局以持有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证的工作人员作为随机抽查的主体,结合年度执法计划开展随机抽查工作,建立了 “执法人员名录库”。

二、建立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

我局以安全生产监管直属负责行政审批的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烟花爆竹批发公司、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点、以及我区存在危化品重大危险源的单位等为主体,建立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

三、编制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相关地方标准的规定,在认真梳理我局监管职责基础上,逐项明确执法主体、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内容、抽查方式等,编制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同时,将结合年度工作重点和监管执法发现的突出问题,及时更新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四、建立完善“双随机”抽查机制

采取“定向抽查”和“不定向抽查”的方式,从“两库”中随机确定待查对象和执法人员,实行“双随机”抽查,做到“双随机”抽查至少应由2名持有安全生产执法证件人员组成,年度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计划中采用“双随机”抽查的比例一般不低于70%并逐年提高。

20xx年以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工作要求,在全市范围内持续深入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切实加强行政权力监管,各项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一是健全“一单两库”,夯实监管基础。建立健全“一单两库”动态调整机制,33个市级部门及各县(区)全面完成检查对象名录库、执法人员名录库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梳理制定工作,累计发布随机抽查事项清单6张,健全执法人员名录库773个,收录执法人员信息5812条,完善检查对象信息库28个,收录检查对象信息269230条,为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奠定良好基础。

二是完善规则计划,规范监管程序。各级行权部门根据本行业监管实际情况制定“双随机一公开”实施细则,明确监管对象抽查比例和频次,保证抽查事项全覆盖,抽查结果定期公示,工作流程规范有序。一季度,全市共开展双随机抽查20xx轮次,抽选执法人员5143人次,处理违法违规行为930起。

三是落实跟踪指导,确保监管效果。组织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运行情况专项检查,发现实施细则制定不规范、检查结果公示不及时、人员抽取方式不规范等5类问题39个,指导督促相关部门限时完成整改,充分保障社会公众监督权,不断提升行政机关履职透明度,切实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近日,省质监局印发《关于实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方式的通知》,决定自6月1日起,全省质监系统对13项行政监督检查推行“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向社会公布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监督抽查方式,规范监管行为,提升监管效能。

省质监局规定,这13项行政监督检查除有初步证据或线索证明涉嫌违法、由质监部门依法立案查处的以外,原则上均须通过摇号、机选等方式,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按照全面覆盖、分级负责、动态管理的原则,省、市、县质监部门根据监督检查工作需要及监督检查职责,建立检查对象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上级质监部门开展随机抽查时,可以根据工作需要从下级质监部门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调执法检查人员。执法检查人员与检查对象有利害关系的,应依法回避。

抽查工作结束后,检查单位将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各级质监部门将严重违法违规市场主体的行政处罚信息,按照规定途径和程序推送至“信用黑龙江”网络平台,纳入企业社会信用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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