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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活动策划方案2篇

2018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活动策划方案2篇

根据湖南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终身教育和学习型社会建设的意见》(湘发〔2010〕9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举办2018年湖南省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18〕23号)精神,为大力推动我市学习型社会建设,决定组织开展2018年长沙市“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工作方案如下:

2018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活动策划方案2篇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完善终身教育体系,建设学习型社会”精神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举办“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为契机,大力宣传“全民学习、终身学习”思想,广泛开展各类教育培训和学习活动,整合全民终身学习资源,完善全民终身学习机制,提升市民素质和生活品味,推进建设全面小康之市、两型引领之市、秀美幸福之市建设,共圆长沙人民的“小康梦”、“两型梦”、“幸福梦”。

二、活动时间

2018年10月20日-26日

三、活动主题

建设智慧长沙创造出彩人生

四、活动组织

主办:中共长沙市委长沙市人民政府

承办:长沙市教育局长沙市文明办长沙市民政局

协办:长沙社区大学长沙老年大学

五、活动内容与形式

(一)启动仪式

时间:10月20日9:30

地点:待定

主办:中共长沙市委长沙市人民政府

承办:长沙市教育局长沙市文明办

中共天心区委天心区人民政府

协办:长沙社区大学

(二)赛事活动

1、参与全国“终身学习活动品牌”推荐评选(市社区大学承办)

2、参与全国社区教育优秀微课程评选(市社区大学承办)

3、参与全国“锦绣家园——中国和谐社区、学习社会生活摄影大赛”(市社区大学承办)

4、市民网上学习竞赛(市社区大学承办)

(三)特色活动

1、“名师送教进社区”活动(市社区大学承办)

2、社区学校特色课程建设培训会(市社区大学承办)

3、长沙社区教育学习资源库深化建设(市社区大学承办)

4、长沙市“终身学习成就梦想”征文活动(市社区大学承办)

(四)评选活动

1、评选长沙市第二届“百姓学习之星”(市教育局承办)

2、评选“长沙市社区教育优秀教师“和“长沙市社区教育先进工作者”(市教育局承办)

3、评选“长沙市示范性社区学校”(市教育局承办)

(五)区县(市)及市直部门活动

根据教育部有关领导对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要有会议形式、成果展示、汇报演出、广场活动等大型活动,也要有班级教学、小组讲座、人人学习等扎扎实实的学习活动”的精神,各区县(市)及市直部门要根据活动周主题,按照“面向人人、服务人人”的原则,精心制定本地、本单位活动周有关活动计划及实施方案,面向不同群体积极开展特色鲜明、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学习教育活动。在活动组织中要注重实效,培育活动载体,展示终身学习成果,营造人人、时时、处处学习的社会氛围。

六、活动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本次活动周由长沙市社区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各区县(市)和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实施。

2、加强工作联动。各部门、各区县(市)要按照活动周工作方案,积极开展“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各项活动。要调动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组织动员驻地高校、企事业单位、社团组织积极开展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影剧院、体育场馆等在“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期间向市民开放。

3、加大宣传力度。活动周期间,要认真做好舆论宣传工作,充分借助各类媒体,大力宣传构建终身教育体系、促进学习型社会建设的重大意义和先进典型,在全社会营造崇尚学习、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舆论氛围。各新闻单位要积极配合,及时跟踪和组织报道好学习周活动情况,进一步推介全民终身学习的经验成果和先进典型。

4、讲究活动实效。市直各职能部门、各区、县(市)要充分酝酿,互相配合,精心准备,力争办出特色,办出实效。活动周期间,市“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领导小组安排专门人员,到各区县(市)和市直相关职能部门现场督查,及时掌握各区县(市)工作开展情况。请市直各职能部门、各区县(市)在11月7日前将本部门或区县(市)2018年“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活动开展情况总结(含表格、照片和文字总结)报送市“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领导小组办公室。

各区、县(市)委宣传部、教育局(社发局)、人力社保局、文广新局、总工会、团委、妇联,市社区大学:

为全面落实国家、省、市“十三五”教育规划纲要关于“加快学习型社会建设”的战略任务,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举办2018年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的通知》精神,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等8部门决定于11月联合启动我市2018年“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系列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题

“推进全民终身学习加快建设学习型城市”

二、活动时间

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各区、县(市)系列学习活动,原则上安排在全市启动仪式前后一个月内。各区、县(市)启动仪式日期自行安排。

三、启动仪式

2018年杭州市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启动仪式在富阳区举办,由市级8家单位会同富阳区人民政府主办,杭州市成人教育协会、富阳区政府办公室、富阳区教育局承办。具体工作由富阳区社区学院负责落实。富阳区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启动仪式一并进行。

(一)时间和地点

时间:11月10日上午10︰00开始;

地点:富阳区社区学院(富阳区富春街道文教路2号)。

(二)主要内容

表彰杭州市“百姓学习之星”“终身学习品牌项目”“杭州市社区示范性学习型社团”;
表彰富阳区“学习型家庭”“一乡镇一品牌”项目;
展示终身学习成果;
领导讲话。

(三)参加对象

各主办单位分管领导,承办单位负责人,市社区大学负责人;
各区、县(市)教育局(社发局)分管局长和科长,各区、县(市)社区学院院长;
杭州市成教协会各专委会正副会长;
受表彰人员,市民代表等。

四、活动内容

(一)推动社区广泛开展全民学习活动

面向广大城乡社区居民,特别是老年人和进城务工人员等重点群体,开展讲座、培训、观摩、座谈等多种形式的学习宣传活动。组织图书馆、博物馆、艺术馆、纪念馆、文化宫、体育馆等公共场馆开展“学习开放日”“主题活动日”“专题讲座”等活动,为市民提供学习服务。组织农村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农家书屋、农机推广站等机构,面向农村社区开展宣讲、咨询和培训服务。

(二)推动各类学校和教育培训机构资源向社区开放

积极动员组织辖区内有条件的高等院校、职业院校、科研院所、开放大学、老年大学、科普学校和其他教育培训机构积极参与活动周,发挥场地、设备设施、教学资源和师资优势,就近面向社区开展多种形式的学习活动,开放适于社区居民学习的数字化资源及服务。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含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精心组织好2018年社区教育开放日活动。

(三)推动全民阅读

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区、社会组织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统文化、科学技术等为主要内容,结合各地实际,通过开展好书推荐、好书诵读、数字化阅读、书友会、书香家庭等学习宣传活动,推动全民阅读。

(四)开展“百姓学习之星”和“终身学习品牌项目”遴选与展示活动

杭州市成人教育协会负责组织市“百姓学习之星”和“终身学习品牌项目”遴选认定活动。通过遴选认定活动,发掘全民终身学习的励志故事和典型人物,全面总结和多形式展示当地开展社区教育、老年教育、成人继续教育的成果。市“百姓学习之星”和“终身学习品牌项目”,由区、县(市)教育局(社发局)按市成人教育协会要求组织推荐。

五、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策划。各区、县(市)要高度重视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工作,加强协调、沟通,做好动员工作;
要紧贴人民群众需求和当地实际制订本地区活动周实施方案。各区、县(市)系列学习活动具体方案请于10月23日前报市教育局,由市教育局汇总后公布。

(二)积极宣传,营造氛围。各地要积极联系当地新闻媒体做好宣传工作。宣传展示当地包括老年教育、社区教育在内的继续教育事业的优秀工作案例和发展成果;
宣传展示终身学习典型人物的事迹,引导更多的群众参与终身学习;
宣传展示举办活动周的典型做法和生动事例,引导推动全市各地为城乡社区居民提供继续教育和终身学习服务。

(三)总结经验,及时反馈。活动周结束后,各区、县(市)教育局(社发局)要及时总结,并形成书面材料,于11月15日前报市教育局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材料内容应包括学习活动开展总体情况、典型案例、宣传报道等情况。

(四)严守规定,厉行节约。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遵守省、市有关规定,组织活动坚持简朴节约,注重活动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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