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新县2021年金融工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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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新县2021年金融工作要点
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也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开启之年。全县金融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中央、省委、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紧紧围绕适应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着力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质效,切实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持续推进普惠金融改革工作,为建设永新县高质量跨越式可持续发展贡献更大金融力量。
主要目标:发挥银行主力军作用,加大信贷投放,全年新增贷款28亿元。扎实推进普惠金融改革试验区建设,优化普惠金融服务,确保中小微企业贷款增速不低于30%。积极发挥融资担保增信作用,力争融资担保直保余额突破1.6亿元。大力推进企业上市“映山红行动”,力争1家企业在“新三板”上市、6家企业在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挂牌、2家企业启动股改。加大债券融资力度,直接融资实现零突破。加强金融风险防范,严厉打击非法金融活动,守住不发生区域性风险底线。重点做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着力精准对接,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效率
1.扩大信贷投放。加强信贷投放调度,引导各银行机构全力向上争取更多信贷政策、资源倾斜、产品创新,加大信贷投放,力争全年新增贷款28亿元,贷款增速高于全省、全市平均水平,存贷比突破55%,力争达58%。落实银行机构考核激励办法,强化银行服务实体经济工作考核。(责任单位:县人民银行、县银保监组、县政府金融办、县财政局、驻县各银行机构)
2.提升服务精准度。突出信贷支持重点,加大对全县重点区域、重点产业、重点项目的信贷支持。优化信贷投放结构,围绕“1+2+N”产业布局加大支持力度,积极对接“5020”重大产业项目,扩大对制造业贷款投放,力争制造业贷款增长30%以上。继续强化对中小微和民营企业的金融支持。用足用好普惠小微企业延期还本支持工具和信用贷款支持计划等创新货币政策工具,继续用好再贷款再贴现政策,持续加大首贷、续贷、信用贷款、中长期贷款投放力度。鼓励银行机构通过循环贷、无还本续贷等方式,进一步降低小微企业综合融资成本。加强政银保企对接,完善“主管部门筛选项目、金融管理单位推介、银行自主审贷”政银企对接机制。进一步完善政府续贷周转金机制,提高资金运行效率,扩大续贷周转支持受益面。(责任单位:县人民银行、县银保监组、县政府金融办、县财政局、县工信局、县工业开发区管委会、驻县各银行机构)
3.充分发挥保险保障功能。引导保险机构回归本源,专注主业,有效发挥保险风险保障职能。落实政策性农业保险财政补贴政策,推进农业保险“扩面、提标、增品”,支持保险机构加快乡镇服务网点建设。支持全县开展小农户特色农业价格保险试点,鼓励围绕五大富民产业开展特色农业保险,推广“保险+期货”项目,提升农业抗风险能力。支持发展第三支柱养老保险,增强养老保障,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养老需求。持续深化意外险和健康险改革,扩大健康保险覆盖范围。探索运用保险机制支持重大工业企业弹性用工服务。鼓励开发城市定制型商业医疗保险、科技保险、环境污染责任险、气候保险等险种。鼓励保险机构通过积极向上级公司争取引入保险资金投资。(责任单位:县政府金融办、县银保监组、县人民银行、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驻县各银行保险机构)
4.落实政银企对接机制。每季度组织召开金融工作会议,定期举办开展政银企对接活动,切实把更多金融资源引导配置到我县经济发展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强化对主导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金融支持,深入实施金融助推产业强县,推动金融业更好服务于我县产业转型发展。(责任单位:县政府金融办、县银保监组、县人民银行、县财政局、县工信局、县工业开发区管委会、驻县各银行保险机构)
二、着力直接融资,纵深推进企业上市“映山红行动”
5.全面落实企业上市三年行动计划。按照“培育一批、改制一批、辅导一批、申报一批、上市挂牌一批”的工作思路,坚持境内与境外并举、场内和场外并重,大力度、多渠道推动企业登陆多层次资本市场。(责任单位:县上市办、县工业开发区管委会、县人民银行、县银保监组、县政府金融办、县财政局)
6.全力做好后备企业股改申报工作。要加强内拟上市企业的培育,形成企业上市“筛选一批、储备一批、培育一批、上市一批 ”的后备企业梯队和推进格局,对已进入股改的鑫力华数码全力对接,力争今年年底完成股改;对与福兴皮革、欧腾皮革、瑞达新材料等拟上市后备企业,尽快启动上市工作。(责任单位:县上市办、县工信局、县工业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金融办)
7.努力扩大直接融资规模。鼓励上市挂牌企业通过定向增发、配股等方式进行股权融资。鼓励县投融资平台公司进一步整合资源,做大资产规模、提升信用等级,支持发行企业债、公司债、中期票据等债务融资工具,力争实现直接融资零突破。(责任单位:县工信局、县财政局、县发改委、县人民银行、县政府金融办、县城乡控股集团、县两益园区公司)
三、着力改革创新,持续完善金融服务体系
8.大力推进普惠金融改革试验区建设。贯彻落实普惠金融三年行动计划,制定2021年普惠金融工作要点。积极对接国家发改委“信易贷”平台、江西省一站式金融综合服务平台及江西省小微客户融资服务平台,推进建立市场化运作的普惠金融服务网。引导各金融机构落实普惠金融专营机制,加快县域布局,增设乡镇网点。稳步开展普惠金融服务中心创建,落实动产和权利担保统一登记要求,为市场主体动产融资提供高效便捷的登记服务。(责任单位:县政府金融办、县发改委、县人民银行、县银保监组、驻县各银行保险机构)
9.强化乡村振兴金融支持。持续深化农村金融改革,运用支农支小再贷款、再贴现等政策工具,加大对地方法人金融机构的支持力度,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建立服务乡村振兴的内设机构。加大对农村基础设施、人居环境整治、五大富民产业等方面的信贷支持,引导各银行机构大力开展农户小额信用贷款、保单质押贷款、农机具和大棚设施抵押贷款业务,鼓励开发专属金融产品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村新产业新业态,增加首贷、信用贷。鼓励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大力发展涉农担保业务,提高农业信贷担保规模。做好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金融服务的有效衔接,对有金融需求的农村低收入户持续开展评级授信和信贷投放工作,进一步巩固金融精准扶贫成果。(责任单位:县人民银行、县银保监组、县政府金融办、县农业农村局、驻县各银行保险机构)
10.积极发展科技金融。推动落实科技金融发展的有关措施,引入投资基金支持我县企业发展,加快建立科技型企业“白名单”制度,推动“科贷通”贷款提标、扩面,探索“政+银”“政+银+担”等多种合作模式,扩大业务覆盖面。支持探索知识产权抵押贷款,提高首次贷款比例。加大科技型企业融资担保增信服务力度。支持金融机构设立科技金融专营机构,实施专业化经营、特色化服务。(责任单位:县人民银行、县银保监组、县科技局、县工信局、县政府金融办、驻县各银行机构)
11.加快绿色金融发展。落实国家碳达峰、碳中和战略部署,引导金融资源向绿色发展领域倾斜。积极学习借鉴赣江新区绿色金融改革和抚州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经验,引导银行机构加大对绿色发展的资金供给和支持力度。加大对节能环保、绿色建筑、现代农业、全域旅游等领域的金融服务,支持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学习“两山银行”模式,推动乡村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创新生态资产产权和生态产品收益权等抵(质)押信贷产品,大力发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林权抵押贷款、生态公益林预期收益权质押贷款、畜禽养殖信贷等绿色信贷。鼓励创新特许经营权、碳排放权、排污权、用能权等质押融资。积极推进绿色债劵发行,加大对绿色企业、绿色园区、绿色基础设施金融支持。(责任单位:县人民银行、县银保监组、县政府金融办、县发改委、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局、县生态环境局、驻县各银行机构)
12.推动地方金融组织规范发展。鼓励和吸引资本实力强、经营管理水平高、品牌形象好、产业背景资源优的企业(集团)发起设立地方金融组织。加强融资担保机构担保能力建设,建立资本金持续补充和代偿补偿机制,支持行业整合重组,构建现代企业制度,持续做大业务规模,力争年末融资担保余额突破1.6亿元;主动对接国家融资担保基金,积极推进“财园信贷通”纳入融资担保体系,利用再担保分险机制,进一步提升服务小微企业和“三农”能力;支持永新县鑫达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做大做强,进一步巩固提升主体信用评级。推动小额贷款公司规范经营和转型发展,积极开展不良资产处置,引导机构创新基于消费场景的贷款业务。引导融资租赁、商业保理提质规范,回归服务实体经济本源。(责任单位:县人民银行、县银保监组、县政府金融办、县财政局、县鑫达担保公司、驻县各银行机构)
四、着力紧盯重点,积极防范化解金融风险
13.进一步加强地方金融组织监管。加强对融资担保机构的业务监管,深入推进民间融资机构专项整治,全面落实对“7+4”类机构监管职责。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和“互联网+监管”改革。积极运用监管科技手段,整合非法集资监测预警平台、小额贷款公司业务监管平台和民间融资服务机构监管平台等信息数据,强化业务监管。全面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加大“双随机一公开”现场检查力度和频次,落实日常监管和年审制度,促进地方金融组织恪守经营底线。完善涉金融、投资类企业注册登记事前备案机制。(责任单位:县政府金融办、县公安局、县市监局、县人民银行、县银保监组等)
14.坚决整治金融乱象。持续巩固金融放贷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严厉打击非法金融活动,切实维护区域经济金融稳定。常态化开展地方金融组织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持续开展各类交易场所清理整顿。有序压降民间融资机构存量风险,杜绝新增风险,全面推动机构良性退出。建立常态化校园贷宣传教育和风险排查工作机制,及时发现处置非法校园贷线索。对开展信用合作业务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排查,清除风险隐患。(责任单位:县政府金融办、县公安局、县市监局、县教体局、县民政局、县农业农村局等)
15.持续做好防范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深入学习贯彻落实《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和我省即将出台的实施细则。持续开展春节期间、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普及金融知识宣传月等集中宣传活动,营造强大宣传攻势。加强县防范非法集资公益宣讲队伍建设,完善宣讲工作机制,持续推进常态化公益宣讲工作。严格执行《江西省非法集资资金异动监测预警工作指引》,充分发挥金融机构防范非法集资“站岗放哨”作用;集中开展排查风险专项行动,加强行业主管部门、监管部门的日常监管,发挥市场监管、网信部门的准入、广告管理作用;积极发挥综治网格化管理和基层群众自治组织作用,持续运用涉非法集资风险公开提醒提示机制,落实举报奖励制度,打好防范非法集资的“人民战争”。建立完善县处非领导小组工作机制,落实督查、督办措施,推动行业主管部门、公检法司联动协作,加强风险隐患排查、线索核查和案件处置的会商研判,加快非法集资案件的处置速度,扩大陈案风险化解攻坚成果,维护地方金融稳定。(责任单位:县政府金融办、县委宣传部、县委政法委、县市监局、县公安局、县教体局、县民政局、县法院、县检察院、各乡镇人民政府)
附件:2021年各银行机构新增贷款指导任务数
附件
2021年银行机构新增贷款指导任务数
单位:万元
单 位 | 2020任务数 | 2021任务数 | 备注 |
全 县 | 240000 | 280000 | |
农发行 | 20000 | 30000 | |
工商银行 | 23000 | 30000 | |
农业银行 | 38000 | 39000 | |
中国银行 | 15000 | 20000 | |
建设银行 | 23000 | 30000 | |
邮储银行 | 25000 | 26000 | |
农商银行 | 65000 | 66000 | |
庐陵村镇银行 | 9000 | 9000 | |
九江银行 | 11000 | 15000 | |
江西银行 | 11000 | 15000 |
注:以上目标任务综合考虑了政策性银行、现有存贷比、法人金融机构等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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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县纪委办,县人武部政工科,
县委各部门,县法院,县检察院,各群众团体,各驻县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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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4月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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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对:刘林云 打印:陈慧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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