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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自查报告7篇

民政自查报告7篇

随着社会的进步,小伙伴们逐步了解到自查报告的重要性,在日常的工作中,自查报告的使用率越来越高,下面是本站小编为您分享的民政自查报告7篇,感谢您的参阅。

民政自查报告7篇

民政自查报告篇1

民政局脱贫攻坚专题调研报告

党的十八大以来,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任务,中央对扶贫工作作出重大战略调整,提出建立脱贫攻坚的工作机制。

为适应扶贫工作的新要求,进一步摸清贫困人口底数,了解致贫原因,找准扶贫的有效路径,增强决策的针对性和科学性。

根据县委县政府安排,近期x县民政局通过深入村组户,通过召开座谈会、查阅扶贫档案、现场交流、入户走访、实地调查等多种方式,开展了为期x天的脱贫攻坚工作专题调研。

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现状分析

x村位于x镇政府西南,总人口x人,总耕地面积x亩。本村主要种植作物花生,玉米。塑料大棚为特色,带动x村农户致富,同时安排x村贫困户到其大棚打工,为贫困户脱贫奠定了基础。

本村建档立卡贫困户x户、x人。x年脱贫x户、x人,x年脱贫x户、x人,x年脱贫x户、x人,x年拟脱贫x户、x人。

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因病致贫x人,占x%,其中大病、慢性病、特殊慢性病x人。健康脱贫是x村扶贫的重点。我们通过广播、走村串户,宣传“x”:“x”政策,使因病、因残,的贫困户不走弯路,都能享受优惠政策。

在“两不愁,三保障”基本要求下,x村特色养殖x户,投入资金万余元。建光伏电站x个、x个正在建设之中,x个已并网发电x度。拟授益贫困户x多户,资金x万元。建蛋鸭养殖场一个,共建鸭棚x个,养殖蛋鸭万只,收益x万元。x年x村集体经济收入万元,其中养殖场x万元,光伏x万元、欣瑞特x元,x年预计收入x万元,光伏x万元,项目收入全部用于贫困户。

x村贫困户子女就学资助x人,其中义务教育x人高中阶段x人,学前教育x人、有雨露计划受益x人,小额贷款评级授信x户,已贷x户,其中户贷户用x户、户贷企用x户。

为促进贫困户就业我们安排公益性岗位x个,其中保洁员x人、清运员x人、光伏看护员x人、秸秆禁烧员x人。

x村坚决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做到精准识别,精准施策,确保完成x年脱贫攻坚任务。

一解决贫困户有病能医治问题

加大农村医疗保健体系建设的推广力度,实施中医入户、健康普查、能力建设等五项工程,多渠道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解决行政村和特困自然村通卫生自来水问题和旱改厕问题

到x年,建成以特色畜牧业(养鸭)为特色的养殖示范棚x个,建成以特色种植业(葡萄、黄桃等)为特色的种植示范村。最终保障贫困行政村,村村有特点,村村有产业,户户有饭吃。

解决行政村和自然村通网络

让村民搭乘互联网+的班车,让数据跑腿让百姓便捷

二、保障措施和建议

小康不小康,关键看老乡。脱贫攻坚工作事关全局,意义重大。要抓好这项工作,必须从长远考虑、从现实出发,上下联动、统筹推进,强化措施、健全机制,确保脱贫攻坚工作取得实效。

(一)转变思想观念,坚定脱贫信心。我国扶贫开发始于x年代,通过近x年的不懈努力,取得了辉煌成就,但是由于扶贫制度设计存在一定缺陷,不少扶贫项目属于粗放式“漫灌”,针对性不强,更多的是在“扶农”而不是“扶贫”。于是顶层设计,明确提出建立

脱贫攻坚机制,切实解决扶贫工作存在的“漫灌”问题,改“漫灌”为“滴灌”。

(二)规范识别机制,解决“要扶谁”的问题。一是在已全面完成扶贫建档立卡任务的基础上,驻村工作队和镇村干部要通过走村入户的举措,再次核实做细有关工作,特别是全面掌握贫困户人口、耕地、致贫原因等基本情况,以便下步提出脱贫攻坚具体措施。二是建立完善扶贫信息网络,对扶贫对象实施规范化和动态化管理,扶贫对象稳定脱贫后从台账中退出,返贫的重新纳入台账管理。三是建立返贫防御机制,有些贫困户在脱贫后又会因灾等返贫,因此有必要建立防御自然灾害的扶助机制,重大疾病救助机制,子女就学援助机制,通过日常的防御和应急的防御手段及运用文化科学知识,控制脱贫农户返贫,以巩固和发展扶贫成果。

(三)实施分类政策,解决“怎么扶”的问题。一方面是对贫困户分类化解,由于贫困原因和程度不同,贫困户扶持需求也不尽相同,有的丧失了劳动能力,需要依靠社会保障维持基本生活;有的因病因灾致贫,但尚有劳动能力,可提供打工就业机会或扶持农业生产。总的来说,不能“眉毛胡子一把抓”,要紧扣贫困成因、贫困程度梳理分类,然后因人而异分类施策。另一方面是对时间分步实施,从x年到x年共计x年时间,建议把贫困村的帮扶分为三轮实施完毕,两年为一轮,第一轮x—x年,帮扶x%的贫困村和贫困户,使之率先脱贫;第二轮

x—x年,帮扶x%的贫困村和贫困户,稳定先前脱贫群众;第三轮x—x年,帮扶剩余x%的贫困户以及因灾因病等原因又返贫的群众。

一是通过改善基础设施大面脱贫一批。改善基础设施条件是推进脱贫攻坚工作的必然要求。要加大向上汇报力度,积极协调争取项目落地,整合项目资金,帮助贫困村和特贫自然村实施一批农田水利、交通运输、电力通讯、公共服务等事关当前和长远发展的基础设施项目,切实改善贫困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增强贫困村自我发展能力。建议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除了以村或以自然村为单位实施外,还可以通过划分资源禀赋相近,地理位置相邻和致贫因素相似的小片区,采取跨村跨区域实施的办法,这样既可以整合资源,也可以解决非行政贫困村或特困自然村资金项目少的问题。

二是通过扶持生产和就业发展一批。对有劳动能力、可以通过生产和务工实现脱贫的贫困人口,通过加大产业培育扶持和就业帮助力度,因地制宜发展一些贫困人口参与度高的区域特色产业,扩大转移就业培训和就业对接服务。比如,发展种养业、乡村旅游、农村电子商务,推进“互联网+”与特色农业的深度融合等。针对调研中竹产业发展信心不足的问题,建议加大招商引资力度,解决竹的销路问题;通过技术创新增加竹的附加值;尽快改善交通降低运输成本。

三是通过低保政策兜底一批。对丧失劳动能力、无法通过产业扶持和就业帮助实现脱贫的贫困人口,特别是低保特困户、智障残疾生活不能自理、因大病大灾生活困难无法翻身的人,要通过社会保障实施政策性兜底扶贫。

四是通过医疗救助扶持一批。对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要通过调整民政救助政策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完善大病保险政策,增加大病报销比例和救助力度,发挥医疗救助保障对防贫、脱贫的重要任用。建议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建立个人信用档案,实现信用信息共享,解决“先有钱才治病”和“治了病才报账”的矛盾,对信用等级高,评估其经济偿还率高的大病家庭,试点推行“先看病再给钱”模式,逐步缓解看病难问题。

一方面,保障贫困户子女受教育权利,杜绝少年新文盲的产生,认真实施“两免一补”政策,实施好“特困学生关爱基金”项目,资助辍学的贫困生复学,帮助贫困家庭子女完成学业。另一方面,加大对劳动力的科技培训,结合劳务输出、移民培训等项目的实施,整合县内培训资源,建立扶贫培训基地,采取群众“点菜”、政府“下厨”方式,开展农村实用技术培训,使大多数贫困人口掌握x至x项实用技术和操作技能。

七是通过思想教育扶志一批。对于那些不思进取、好吃懒做,自身动力不足的贫困户,一方面从思想教育、考核导向等方面入手,让挂钩干部做到真正用心扶贫、潜心扶贫;另一方面做好对群众的正面宣传、教育、培训和组织工作,实施“扶志工程”,引导贫困户树立“崇尚致富、脱贫光荣”的理念,让贫困户真心想脱贫、真心想致富,充分激发自身“原动力”。

(五)建立融资机制,解决扶贫资金的问题。一是建议全县对涉农资金进行科学规划和统筹使用,由县政府协调,设立专户,乡镇组织实施,县直部门提供技术指导,整合资金集中连片打造。二是要加大财政投入,将财政专项资金和必要的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逐步增加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投入。三是要把扶贫开发政策与财政金融政策要机结合起来,引导信贷、保险等金融资源到贫困地区去,适度提高贷款额度,增加贴息比例,延长贴息周期,积极探索有效缓解贫困农户资金困难的新途径。建议县级研究制定出台金融扶贫的相关政策措施,进一步增加金融资金对扶贫开发的投放。四是强化扶贫资金“阳光化”管理,建立完善透明的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制度和常态化、多元化的监督检查机制,严肃查处违纪违规问题。

(六)强化宣传动员,发挥群众主观能动性。一要做好群众宣传动员工作,利用好“x”扶贫日,注重通过会议动员、入户引导、参观学习等形式宣传政策、发动群众,使脱贫致富、建设美好家园成为群众的自觉行动,增强自我求变、自我发展的志气和信心。二要准确把握群众需求意愿,切实了解贫困群众的意愿与期待,从群众最迫切的需求着手,在基础设施、转移就业、教育培训、社会保障、种养业方面优选排列其帮扶需求。三要体现群众主体地位。尊重群众意愿,顺应群众期盼,回应群众关切,将知情权、决定权、管理权交给群众,对产业发展、公益事业建设等扶贫项目,均由村民通过“一事一议”议定建设内容并自行组织实施。四要出台脱贫“摘帽”激励机制,制定相关优惠政策,对提前脱贫“摘帽”的,原定扶持政策不变、投入力度不减,并给予适当奖励。

(七)加强基层组织,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农村的脱贫致富,“领头雁”很重要。一是要积极探索“党建带扶贫,扶贫促党建”的新模式,把扶贫开发同基层组织建设有机结合起来,抓好以村党组织为核心的村组织配套建设,选好配强村级领导班子,鼓励和选派政治坚定、民主作风好、工作能力强、熟悉农村工作、愿意为群众服务的优秀年轻干部、高校毕业生到贫困地村工作。二是要强化镇党委书记、农村党支部和致富带头人培养建设,真正把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带领群众脱贫致富的坚强战斗堡垒。三是要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和新农村指导员的作用,进一步激发和调动广大贫困群众的内生动力和积极性。

(八)细化管理考核,确保脱贫攻坚实效。着力健全完善管理机制,做到“四到位”。一是挂钩帮扶到位。认真落实干部直接联系服务群众制度,每一户贫困户明确一名责任人,建议由挂钩单位对挂钩村派驻扶贫工作组,主抓脱贫攻坚工作。同时,积极争取东部发达城市对口支援我县,鼓励企业、社会组织及爱心人士参与扶贫,引导农村致富带头人以“传帮带”的方式帮助贫困户脱贫致富。二是措施管理到位。帮扶单位要根据扶贫专项规划以及工作方案,细化帮扶措施。同时,建立帮扶工作进展和措施落实情况反馈机制。县级层面也要建立督促检查机制。三是成效管理到位。建立监测评估体系,对各类扶贫资源到村到户、贫困村经济社会发展、扶贫对象教育培训就业增收情况、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等情况进行监测评估,准确反映扶贫成效。四是责任管理到位。建立脱贫攻坚考核管理办法,对各级帮扶单位和结对帮扶责任干部定期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脱贫攻坚责任落实情况、计划推进情况、扶贫效果、结对帮扶干部管理情况和群众满意度。

(九)关爱留守儿童空巢老人,确保社会和谐稳定。在贫困人口中有一部分家庭面临留守儿童和空巢老人,甚至两者都有的现象。不解决好这一现象,不仅对脱贫目标的实现有影响,也会给社会和谐稳定带来影响。一是要对这一部分特殊群体建立信息档案,摸清底数,掌握基本情况。二是将关爱留守儿童空巢老人工作纳入社会管理创新之中,由政法委综治办牵头、教育局、民政局、妇联、共青团、关工委等部门加强协作,从教育教学、扶贫助困、公共卫生、心理辅导、法制宣传、预防犯罪、权益保护等多个领域,扎实开展工作。三是要发展志愿服务,充分利用好社区志愿服务队伍,倡导和组织有爱心的志愿者,到这部分家里了解情况,帮助他们解决实际问题。四是鼓励和引导社会爱心人士开展以经济帮扶为主导的关爱行动。

总之,构建脱贫攻坚,就是要通过建立既具体、细化,又全面、系统的工作制度,引导广大干部把群众当成与自己戚戚相关的亲人,把群众的困难疾苦当成自己的痛,对贫困群众用真心、动真情、出真招,做到真帮真扶;为群众的“致富梦”和“小康梦”携手努力、合力帮助贫困群众加快脱贫致富、同步小康步伐,早日过上美好生活。

民政自查报告篇2

近年来,按照市政府统一安排,市民政局继续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上级部门的具体指导和帮助下,民政信息工作不断增强透明度,加强民主监督,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联系,进一步巩固政府信息公开成果,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创新政府信息公开形式,突出政府信息公开重点,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有力促进了依法行政、优质行政、廉洁行政的目标,促进了我局各项工作的开展,为我市转型跨越发展和建设“三新一城”做出了积极的贡献。现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我局专门召开会议,调整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组成员,下设办公室(在局办公室),抽调专人专门负责局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配备必要的设备,在人力、物力上给予大力支持。使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日常业务工作整体推进,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

二、健全制度,规范管理

下发了《xx市民政局关于加强民政宣传信息工作的通 知》(朔民函[20xx]5号),制定了《朔州民政信息考核暂行办法》和《民政信息报送要点》,进一步完善了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确保各类信息公开按规定程序,及时公开;建立健全了以局各科室及下属事业单位提供信息为基础,由信息员汇总收集各类信息,建立按规定程序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机制。对涉及民政业务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收集、整理。严格遵循政府信息公开基本原则,公开不涉密,涉密不公开,做到依法公开,真是公正,注重实效。

三、及时维护,内容全面

一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指南。按照“结合实际,参照好的做法,对政府信息“科学分类”的要求,我局结合局内各科室及下属事业单位的职能特点和业务情况,对政府信息重新分类,明确政府信息的公开属性,尤其重视“信息公开”中的“机构职能”、“政策法规”、“规划计划”、“业务工作”、“行政许可”等项目的编辑、整理,以更好地为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二是内容发布及时准确。我局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为方便群众办事和监督,改进工作作风,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将伤残人员抚恤补助标准、“三属”和红军失散人员补助标准、在老复员军人和带病回乡退伍军人补助标准、农村义务兵家属优待金标准、婚姻登记事项等在门户网站长期为民政对象公开;在市民政局信息网上公开内设机构和下属单位职责、民政工作职能、办事程序,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保障金计算办法和申请程序、全市依法登记的社会团体、民政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民政局工作人员办事纪律、监督电话以及《婚姻法》、《婚姻登记条例》等;公开工作人员的姓名、职务、职责,接受群众监督。及时发布日常工作动态和工作文件。

四、我市开展城乡低保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

(一)建立联动机制,完善救助保障。按照《xx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xx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实施方案的通知》(朔政办发[20xx]42号)要求,我局将我市各县区城乡低保保障标准公布在市局网站,根据上级政策适时调整城乡低保标准,及时更新城乡低保保障标准,并印发了《社会救助政策宣传一本通》、向全市所有县区,乡镇(街道)发放,同时向前来办事群众发放,使其了解社会救助内容及申请、审核、审批程序,提高群众知晓度,得以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

(二)规范低保,托起社会救助底线。为促进全市“阳光低保”、“公平低保”、“和谐低保”目标的实现,根据《xx市民政局关于印发的通知》(朔民发〔20xx〕7号)文件要求,一是严格操作,规范程序。社区(村委)、街道(乡镇)、县(区)民政局审核审批时,各自召开专门会议,集体研究决定,避免个人违规操作,避免优亲厚友行为;坚持审核审批过程中在申请人所在村(居)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两榜公示、获得救助后在县(区)民政局固定的政务公开栏以及政务大厅设置的电子屏等长期公示,并要求救助政策上墙、工作职责上墙、监督投诉电话上墙,使城乡居民都能了解掌握城乡低保相关政策和申请、审批程序,保证群众在低保评议中的知情权、参与权。对群众反映或举报的问题要认真对待,及时调查处理,一经查实,一定要依照政策法规秉公处理;如情况不属实,要向反映或举报人做好解释回复工作。对“人情保”、“关系保”要坚决清退。

(三)规范城乡低保资金管理,增强城乡低保工作的透明度。城乡低保金原则上实行社会化发放,通过银行、信用社等代理金融机构,直接支付到低保家庭的账户。县区民政部门将长期对城乡低保对象的发放的人均补助水平及定期发放资金总额及时公布在固定的政务公开栏以及政务大厅设置的电子屏,让保障对象做到心中有数,确保低保制度公平公正实施。

民政自查报告篇3

20xx年,在总结前几年民主评议行风活动经验的基础上,晋江市民政局根据省民政厅和泉州市民政局的部署和要求,以正在开展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为动力,大力弘扬以人为本、为民解困民政工作宗旨,围绕政务公开、制度建设、工作作风和廉洁自律四项主要内容,扎实有序地开展以婚姻登记服务、殡仪服务、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和下属福利事业单位四大项目为主的行风建设活动。结合部门和行业实际,精心组织,周密部署,通过第一阶段宣传发动,第二阶段查找问题,狠抓工作落实,不断促进本局机关的政风建设和系统各基层窗口单位的行风建设,为民政事业的改革发展创造和谐的外部环境,现将行评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行风评议活动情况及主要做法

(一)调整工作机构,加强组织领导。重新调整行评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担任组长,副局长、纪检组长副组长,有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建立“一把手”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业务科室各负其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

(二)制定实施方案,落实工作措施。根据泉州市民政局印发《20xx年全市民政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本局、本系统工作实际和群众要求,起草制定《晋江市民政系统20xx年民主评议行风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了民主评议行风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要求、评议对象和内容、评议步骤和方法,并印发下属各单位,各镇、街道社会事务办,机关各科室。按照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的原则,抓机关必须带基层,分阶段有步骤地组织实施民政部门民主评议行风工作,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民政系统行风建设工作体系和长效机制,切实防止和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在市育婴院荣获省民政厅“创文明行业、建满意窗口”先进单位的基础上,再接再厉,细化量化评议内容标准,以点带面,以先进带动落后,重点抓好婚姻登记、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殡仪服务和下属事业单位等窗口行风建设工作。

(三)广泛宣传发动,统一思想认识。一是召开民主评议行风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传达上级会议精神,强化思想认识,认真做好行评各项前期准备工作。二是召开各镇、街道分管领导,民政助理员,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各殡仪服务站,机关各科室负责人以及行评代表参加的晋江市民政系统20xx年民主评议行风工作动员大会。会上,分管领导宣读行评实施方案,要求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以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政治高度来认识开展行评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通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行风教育活动,大力加强民政干部队伍的组织建设和思想建设,大力改进工作作风。三是有计划、分阶段,对整个民主评议行风工作进行全面部署,让参评单位和参评人员明确民主评议行风的具体内容。

(四)选聘行评代表,接受评议监督。为进一步做好民政系统民主评议行风工作,更好地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在选聘评议代表时,我们注重代表的广泛性和代表性,分别从市人大、市政协、市纪委、离退休干部中选聘6名民主评议行风代表。充分发挥行评代表的作用,多次召开座谈会,征求意见和听取群众反映的问题,对行风评议代表提出的建议意见,进行认真梳理。

二、深入对照检查,勇于自查自纠

民政工作涉及面广,点多事杂,且面对的都是基层群众、弱势群体,行风好坏关系到群众的切身利益,更关系到党委和政府和形象。因此我们以行评为平台,化压力为动力,抓住行风建设这一“牛鼻子”,坚持“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和标本兼治、纠建并举方针,有针对性地对重点环节进行对照检查,在“评”字上找差距,在“纠”字上下功夫,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一)婚姻登记工作。婚姻登记重点解决依法行政、严格登记、服务公开问题。严禁搭车收费,兑现服务承诺,严格执行行政收费标准。实行全市免费婚检,财政买单。广泛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倡导婚事新办、喜事简办,在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窗口,着力建设民政部门新型婚姻登记“行风建设示范点”。自婚姻登记进驻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以来,就成为中心工作最繁忙的服务窗口之一,工作人员克服人手少、业务量大的困难,始终遵守中心的规章制度,坚守工作岗位,端正服务态度,用语文明,热情为群众服务,做到手续完整,程序规范,档案齐全,多次被评为红旗窗口。上半年共办理国内居民结婚登记4377对,离婚登记231对,补领结婚证115对。

(二)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是民政工作的重中之重,重在把好事做好,确保低保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今年来,会同市监察局下发《关于加强低保工作政务公开制度的通知》,严格推行政务公开制度,要求各镇、街道要把低保工作列为村、居务公开主要内容,做到上报对象和审批入保人员名单“两榜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并要求拍照备查,确保低保工作顺利开展。现全市低保对象由原来的4692户、11909人增至7260户、20488人,提前完成低保对象增标扩面任务。

(三)殡葬管理工作。市慈善总会自20xx年创建以来,五大系列救助工程有条不紊地进行。为保证慈善资金的保值、增值,市委、市政府决定,由慈善总会收购晋江市殡仪馆。制定《晋江市殡仪馆改制方案》,8月31日,殡仪馆公开拍卖经营权,10月1日起移交给承包者经营,改制后,市殡仪馆尽量做到思想不乱、工作不断、人员不散,努力保持较好的行业风气。我市殡葬服务窗口除市殡仪馆外,还设有13个殡仪服务站,一定程度方便了人民群众,为丧属提供较及时优质的服务。通过启动市场运作机制,有了竞争,各殡仪站索收红包现象有所遏制。下大力气理顺市殡仪馆和各镇、街道殡仪服务站之间利益关系,出台《殡仪服务站管理暂行办法》,力求从法制层面规范约束殡仪行业的服务和收费行为。同时注意通过群众监督与投诉,查摆、纠正存在问题,充分体现了行评的威力,保护群众利益,维护单位形象,端正行业风气。

三、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

(一)存在问题

通过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我们对存在问题进行汇总归类,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殡仪服务方面:市慈善总会自去年10月1日实行承包经营以来,因承包费用偏高,承包者存在有多收费现象,殡仪服务方面不够规范,服务态度及服务质量等有待进一步加强。

2、尽快建设公墓区,要加大宣传力度,在全市开展制止骨灰“二重葬”专项治理活动,努力建设新型殡仪文化。

3、低保工作要进一步规范化,民政助理员要多深入基层,进村入户,加强公开工作,完善进出机制,实施分类指导。

4、婚姻登记窗口人员不足,工作量大,一定程度上影响办事效率。

5、下属福利事业单位建设有待加强,服务人员素质有待提高。

(二)整改措施

针对存在的不足,局领导高度重视,从民政工作实际出发,认真研究,逐步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确保完成整改任务,达到行评目的。

1、认真规范殡仪服务机构的服务行为,要求市殡管所做好镇、街道殡仪服务站与市殡仪馆的业务协调工作,出台《殡仪服务站管理暂行办法》,加强监督与检查,进一步规范殡仪馆的收费及服务行为。

整改负责领导:龚子猛

整改责任人:吴辉跃

整改时限:半年。

2、加快公墓区建设步伐,由慈善总会牵头,殡管所配合,加大殡葬改革宣传力度,进一步在全市开展骨灰“二重葬”的专项治理活动,推进殡仪服务规范化、努力建设新型殡仪文化。

整改负责领导:龚子猛

整改责任人:吴辉跃

整改时限:半年至两年。

3、低保工作要实施分类指导,完善进出机制,实行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启动医疗救助,出台低保对象综合救助实施办法。不断完善灾害紧急救助和农村特困对象救助体系,在市区设立6个捐助中心。规范救灾经费管理和救灾物发放,努力提高救灾工作水平。

整改负责领导:龚子猛

整改责任人:肖爱珠

责任时限:半年

4、坚持依法行政,强化婚姻登记工作,落实免费婚检后办理登记制度,补充人员编制,加强窗口建设,提高服务质量。

整改负责领导:许天宝

整改责任人:吴晋莲

整改时限:3个月

5、加快市福利中心建设步伐,整合社会福利资源,为老年人、孤儿和弃婴、精神病患者提供医疗、康复、托管、养护、辅导、教育等专业服务,同时加大对现有民政下属福利事业单位的服务人员素质的培训力度,着力提高服务质量。

整改负责领导:施琼琼

整改责任人:黄春木、吴耀辉、李长远、汪小玲

整改时限:3个月至三年

四、下半年的行评工作思路

下半年,我局将继续以行风评议为抓手,进一步增强群众观念,强化公仆意识,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立足职能定位,充分发挥民政部门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中的职能作用,为构建和谐社会尽心出力。

一要把整改工作始终作为民主评议行风建设的主线来抓。把握关键环节,完善“纠、评、建”机制,针对已查找的问题进行梳理归类,认真研究,采取措施,扎实整改,做到立说立行、边查边改,尤其对殡仪服务行业等服务群众窗口,要加大整改工作力度,加快整顿工作步伐、真正让群众满意。

二要以群众关注的难点、热点问题为重点,把勤政廉政、服务态度、办事效率、工作作风和服务水平作为主要内容来抓,全面加强民政局机关政风和下属窗口单位行风建设,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规范公开程序、内容、范围和时效,提高为民服务本领。

三要继续组织行评监督员对各镇、街道社会事务办,下属单位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查,扎实推进行评工作。

四要通过行风建设,努力促使每一个民政工作者能较熟练地掌握民政法律、法规、政策,实现从“一切服务围绕管理”到“一切管理围绕服务”的转变,实现从“群众要我服务”到“我要服务群众”的转变。继续开展“学习周国知,满意在民政”的活动,真正落实“以人为本,为民解困”的民政宗旨。

五要大力加强民政干部队伍的党风廉政建设。加大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力度,以近年来发生在民政系统内部的系列案件为鉴,警钟长鸣,切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建设一支踏实努力、勤政廉政的民政工作队伍。要转变作风,服务群众,坚持管理和服务并重,多深入基层,深入到困难群众中去,尽早尽快建立“一对一”、“一对多户”党员挂钩联系特困户制度,认真开展调查研究,不断提高民政工作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

民政自查报告篇4

根据《州民政局关于开展养老机构消防安全大检查的紧急通知》文件精神,我县立即对全县各工委、乡镇(场)下发了《县民政局关于开展养老机构消防安全大检查的紧急通知》,并立即组成工作组到全县各乡镇(场)督查消防安全检查工作成效,现将工作开展情况自查如下。

一、执行落实情况

县民政局会同县消防大队组成工作组对县城敬老院、x镇敬老院开展了消防安全大检查,同时另一工作组奔赴各乡镇(场)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活动的督查工作,对全县养老机构的消防设施、水电气设施是否完好,安全出口、安全及疏散标识,消防安全规章制度和消防应急处置预案,尤其对老人居室、厨房食堂、活动室、线路及配电箱等重点部位开展了检查,全面排查消除各类隐患。防止因漏电、乱拉乱接、泄漏、触电等引发火灾和爆炸事故。坚决防止发生火灾、爆炸、堵塞、人员伤亡等事件。

二、存在的问题

检查中,大部分养老机构存在线路老化、部分安全疏散标识未设立,对此我局及工委、乡镇(场)提出了整改通知。

三、下一步措施

一是县民政局工作组在各乡镇(场)专题召开会议,会议通报了平顶山市鲁西县年康复中心发生火灾特大事故情况,要求各工委、乡镇(场)党委政府和养老机构人员要深刻吸取此次事故的教训,高度警惕消防安全、消除隐患,严格按照整改通知要求对需整改进行整改,加强24小时值班制度,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是在县城敬老院、x镇敬老院开展火灾事故应急演练,在全县范围宣传消防安全知识。

民政自查报告篇5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民政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

近年来,我国政府在城市低保方面的财政投入越来越大,低保标准和低保对象的救助水平都有了较大幅度的提高,这对于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维护社会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从最近的检查以及国家审计署对部分地区低保工作审计反馈的情况看,还存在低保对象认定不够准确问题,个别地方还相当突出。为进一步规范城市低保管理工作,落实好“全国社会救助规范管理工作会议”精神,现就进一步做好城市低保对象认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完善低保对象认定制度

低保对象认定是城市低保工作的核心环节。只有准确认定低保对象,才能确保这项民生实事真正落到实处,才能确保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真正得到保障,也才能确保“应保尽保”的制度目标顺利实现。针对近期一些地方暴露出的低保对象认定不准问题,各地要严肃查处,并举一反三,认真经验教训,切实加强制度建设,从根本上杜绝低保对象认定工作中的各种漏洞。

各地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新要求,根据我国经济社会形势的新变化,及时修订完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实施办法或实施细则,制定并实施城市低保操作规程,从资格条件、申请审批、收入核定、分类施保、动态管理、退出机制等各方面作出规定,努力做到制度完善、规定明确、有章可依、便于操作。

二、进一步规范低保对象认定条件

(一)规范户籍认定条件。根据《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城市低保待遇的必须是持有非农业户口的城市居民。在取消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划分的地区,原则上可将户籍所在地为城镇行政区域且居住超过一定期限、不拥有承包土地、不参加农村集体经济收益分配等作为申请城市低保的户籍条件。对于户口不在一起的城市家庭,应首先将户口迁移到一起,然后再申请低保。因特殊原因无法将户口迁移到一起的,应由户主在其户籍所在地提出低保申请,其他家庭成员分别提供收入证明。原则上,户籍不在本地的家庭成员应申请享受其户籍所在地的低保待遇;特殊情况也可随户主一起申请享受居住地的低保待遇。申请享受居住地低保待遇的,应由其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政府或村(居)民委员会出具未享受低保待遇的证明。家庭生活确有困难,且已丧失劳动能力的成年重度残疾人,应在单独立户后申请低保。

(二)规范家庭财产的类别和条件。家庭财产是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所拥有的有价证券、存款、房产、车辆等资产。各地应将家庭财产作为认定城市低保对象的重要依据。对于拥有大额存款、有价证券、多套房产、机动车、经营性资产等财产的家庭,各地应根据财产类型规定不同的条件,并依据这些条件来认定低保对象。

(三)规范家庭收入的类别和计算方法。家庭收入是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在规定期限内的全部可支配收入,包括扣除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及个人按规定缴纳的社会保障性支出后的工资性收入、经营性净收入、财产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等。家庭人均月收入是否低于当地低保标准,是能否享受低保待遇的基本条件。

(四)规范家庭收入的减免类型和金额。根据《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规定,优抚对象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的抚恤金、补助金不计入家庭收入。其他可以减免的类型如独生子女费、孤残儿童基本生活费等,应由当地人民政府作出明确规定。各地在认定城市低保对象时,要按照户籍条件、家庭财产条件、家庭收入条件,认真操作,严格把关。对破产改制企业下岗职工、城镇集体企业未参保退休人员以及失地农民等家庭申请低保的,应及时受理申请,符合条件的及时纳入城市低保救助范围;不符合低保救助条件,但生活确有困难的,应通过临时救助等方式保障其基本生活。

三、进一步改进低保对象认定方法

(一)由街道、乡镇低保经办机构直接受理低保申请。受街道或乡镇低保经办机构委托受理低保申请的社区居民委员会,要将申请人提交的所有材料以及家庭经济状况调查结果全部上交到街道或者乡镇低保经办机构,不得自行作出不予受理或不符合低保条件的.决定。

(二)入户调查应存录原始资料。入户调查和邻里走访应由两人以上同行,并详细、真实记录低保申请人家庭生活情况,以备街道和区(县)级民政部门审核、审批时查验。

(三)民主评议应规范、简便,讲求实效。民主评议的参加人员应为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街道及社区低保工作人员、居民代表以及驻社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总人数不得少于7人,并定期轮换。评议时,应充分了解低保申请家庭的情况,必要时,可向低保申请人或者其代理人询问。民主评议应采取无记名的方式使与会人员充分表达意见,并当场公布评议结果。评议结果无论同意与否,都应上报街道、乡镇低保经办机构。

(四)张榜公示应限定范围和时间。一般情况下,公示的范围应限于低保申请人所居住的社区居委会,不提倡在互联网站上公示;公示的内容应仅限于拟批准享受低保的户主姓名、家庭人口数及享受金额,应注意保护其家庭特别是儿童的隐私;对于老年人家庭、残疾人家庭等家庭收入无变化或变化不大的,不宜实行常年公示。

(五)县级民政部门应建立随机抽查制度。要对低保家庭实行分类管理,对于家庭收入无变化或者变化不大的家庭,可每年复核一次;对于家庭收入处于经常变动状态的,至少每半年复核一次。县级民政部门要加强随机抽查力度,每年抽查数量应分别不少于新申请低保家庭总数和已有低保家庭总数的20%。

(六)加快推进居民家庭收入核对机制建设。要按照《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办法》(民发〔20xx〕156号)的有关要求,认真分析居民家庭收入核对涉及的部门和机构,精心研究各类居民家庭收入信息共享的办法和措施,根据居民家庭收入的不同类型,尽快与税务、房地产、社会保险、公积金、车辆、工商、金融等部门协商收入核对的具体程序和办法,建立分层次、多类别、高效率、运转灵活的居民家庭收入核对运行机制。

四、做好低保对象认定排查工作

从现在起到今年年底,各地要组织开展一次针对城市低保对象认定工作的排查。一是查制度规定。确保与低保对象认定有关的各项制度健全、翔实,符合国家有关法规政策和当地实际情况。二是查制度落实。通过排查,准确掌握低保对象的基本信息,进一步摸清他们的实际生活状况,对符合低保条件的要实现“应保尽保”,对不符合低保条件的要“应退尽退”。三是查问题纠正。对有关部门反映的低保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以及群众举报、信访等个案,要认真核查,及时纠正。排查的具体形式由当地民政部门决定,并将有关情况及时报民政部。

民政自查报告篇6

关于低保规范化管理及资金发放的自查报告根据区民政局《关于印发〈20xx年度城乡低保工作自查自纠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我街道针对一年来的低保工作情况,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查找不足,现将情况汇报如下:一、资金管理我街道开设专门的民政专用账户,作为民政专用资金的使用通道,实行台账管理,做到街道民政财务的账目清晰、专款专用、有凭有据。二、资金发放为确保街道辖区低保户低保金按时发放工作,我街道严格按区民政局规定的时间节点报送每个季度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审批表,由区财政按区财政审批的金额拨付到低保户的财政一卡通中。对于未办理一卡通的`低保户,区财政将低保金转入到街道民政专用账户上,由街道按原渠道发放给低保户。在低保金的发放工作中,我街道做到按时、按量发放,从不拖欠及挪用。此外,对低保金的发放实行财政一卡通发放制度,从不发放现金,以银行汇款单做支出凭证,发放明细清单及银行盖章,同时造表登记,做到账目明细,实行账本管理制度。三、审批工作我街道根据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的条例,严格按照有关程序对个人申请低保户进行审批。即先由个人向所在社区居委会提出书面申请,社区居委会入户调查,然后开民主会议讨论,讨论通过后张榜公示,如无异议,填写有关材料报送街道的民政部门进行审核,并由街道的计生部门确认是否违反计划生育,最后由街道分管领导审核通过报区低保中心进行审批。

民政自查报告篇7

一、强化领导责任,全力抓好党风廉政建设

为切实抓好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不断巩固党风廉政建设先进单位的成果,局党总支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重要的议事日程。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建立了“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共同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上下联动配合抓的党风廉政建设领导体制。二是县党风廉政建设会议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对县民政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了认真分析和研究,制订下发了《富源县民政局xx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目标任务分解落实方案》,确定了xx年的工作重点,明确了领导班子岗位职责,将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任务细化分解到局机关各科室和下属各事业单位,列入目标管理,同各科室负责人签订了目标责任书,进一步深化“一把手”负总责,“一岗双责”、“一票否决”和责任追究制度,做到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同党建工作、民政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评比。三是自觉接受监督。积极主动的与社会事业纪工委加强联系,凡重要会议邀请社会事业纪工委参加,重大事项及时报告,每月按时报送相关表格和材料,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监督,制作设立意见箱,接受办事群众监督。xx年来,民政系统干部没有出现违纪违规现象。四是主要领导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坚持“三重一大”问题集体讨论决定,确保民主决策和科学决策。

二、加强干部作风建设,创优民政部门形象

(一)狠抓机关作风建设。县民政局始终把为民服务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进一步强化干部职工的服务意识、效率意识和窗口形象意识,大力提倡人文关怀和人性化服务。扎实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倡导文明新风,提高服务水平,树立民政形象,根据《国家民政部在民政系统窗口单位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总结暨第二批行风建设示范单位命名活动的通知》(民函〔xx〕105号)要求,组织推荐上报“群众满意窗口”1个单位、“优质服务品牌”1个、“优秀服务标兵”1人。推进机关工作人员服务用语的规范化,切实改进了服务态度,接待群众来访坚持“五个一”,即“一张笑脸、一声问候、一个请字、一把椅子、一杯热水”的要求,真正体现了“真心为人、真诚待人、真情感人、真切助人”的服务宗旨。坚持从身边小事做起,说好每一句话、办好每一件事、待好每一个人,没有发生因工作人员态度不好和办事推诿拖沓而引起的投诉和反映。同时优化了窗口运行机制,推行了社会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岗位责任制、责任追究制、作风评议制等机制,形成了配套联动、整体推进的机关作风建设格局,树立了勤政为民、务实高效、清正廉洁、公正严明的部门形象。

(二)扎实开展民情大恳谈活动。以此为契机,切实加强民政系统政风行风建设,自xx年3月开展民情恳谈工作以来,局班子成员分别带队深入中安镇、大河镇、富村镇、老厂镇、十八连山镇共5个镇22个村寨开展民情恳谈,参与恳谈的群众480多人次,听取各类意见、建议50多条,解决各种实际问题80件,化解矛盾纠纷23起,从临时困难救助中安排资金21万元、救灾大米10000公斤,解决了因灾因病导致生产生活困难群众70户320人。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共收回整理建议意见23条,从征求意见的情况来看,社会各界对民政工作的满意率达98%以上,同时,对征求到的.意见一一进行了整改落实,切实解决了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改善了民生,得到了人民群众的高度评价。

(二)完善机关规章制度。经班子集体讨论,修订完善了民政系统干部职工行为规范、机关管理制度、理论学习制度、局长办公会议事规则、“三重一大”决策制度5项制度;进一步健全了县民政局公务接待制度、会议制度、公务车辆管理制度、考勤制度、安全保卫制度,对局机关各科室每个岗位都建立了目标责任制,将目标任务分解到人、工作责任明确到人,真正形成了用制度规范从政行为,用制度管人管事的有效机制。

六、突出重点,扎实推进反腐倡廉

(一)广泛查找腐败风险点,制定防控措施。以“自己找、大家提、领导点、逐级把关”等形式,以城乡低保、社会救助、优抚安置、社团登记、救灾救济物资采购、救助对象认定为重点,认真开展了查找岗位职责风险点,对岗位职责风险点划分为a、b、c三个风险类别,经认真查找共有共有20风险环节、风险点24个,制订风险防控措施17项。逐一明确了权利行使的依据、运行程序、承办岗位及责任人、办理时限、相对人权利、投诉人举报等,从机制和制度上进一步规范了权利运行和行政行为,细化了各个岗位的工作职责,从而形成了科学、严谨、实用的制度管理体系。

(二)认真办理群众来信来访。民政部门是政府的重要职能部门,主要担负民生工作,工作重点在基层,工作的中心在基层,工作对象是弱势群体,如何为各级党和政府分忧,为百姓解愁是民政部门的职责所在。而且国家每年给弱势群体拨付了大量的社会救助资金,这些都是弱势群体的养命钱、救命钱,如何管好用好这些资金,在弱势群体身上发挥更大的效益,民政部门责无旁贷。为此,凡来民政部门信访、人访,都认真接待,做好解释答复工作。xx年上半年共受理城乡低保案件5起,都认真查处落实到位,办结案率达100%。实行信访工作首问负责制和领导干部挂牌、群众点名接访制度,认真办理群众信访,办结率达100%。

(三)推行党务政务公开,切实维护服务对象的合法权益。当好办事群众的“向导”。局机关把局领导、科室负责人姓名、办公电话、工作职责以及科室工作服务细则、岗位职责、服务对象、服务内容、服务程序、服务要求一一公布上墙,向社会公开,向群众公开,并设立监督电话,接受各界监督。逐渐形成自警自励,严于律己的作风,逐步形成一套民政工作科学的运行管理机制。在局机关大门两侧,制作安装了36平方米不锈钢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办事公开栏,版面设计上力求庄重简洁,文字图片确保清楚美观,极大便利了来访群众的实际需要。党务公开内容包括党组织基本情况、党总支年度工作目标、年度工作目标季度完成情况、创先争优活动情况;政务公开内容包括县民政局基本情况、年度工作计划、工作计划季度完成情况、行政自由裁量权标准、最新民政惠民政策;办事公开包括班子科室职责、服务指南、民政管理服务公开一览表;对不能直接到民政局咨询,需要电话了解、上网查询的群众,县民政局开通了“96128”政务服务专线和政务信息在线解答系统,尽可能地为需求群众服务。党务政务的公开使农民群众普遍关心的民政惠民政策得到公开、公平、公正地贯彻执行。

(四)建立群众评议机制、听取群众意见机制、后台办理机制、事项办理反馈评价机制。建立定期评议制度,每年对各科室站所开展一次群众满意度测评,对工作作风,落实政策情况,履行职能职责情况,服务群众好坏等情况开展一次广泛测评打分,对社会评价在倒数前三名的进行通报,并要求提出整改措施,接受社会监督,连续两次被评议为倒数前三名的,实行一票否决,对主任责任人进行调整。建立民情恳谈制度,局分管领导带领分管科室,定期开展民情恳谈活动,深入服务对象家中,了解情况,搜集诉求,对能当场解决的当场解决,不能及时解决的,提交班子研究限时解决,按政策不能解决的,给群众一个满意的答复。对办理完毕的合理诉求,定期进行跟踪了解,征求群众意见,及时完善工作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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