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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小学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为了预防和控制突发性食品中毒等公共卫生事件,指导和规范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减轻或者消除突发事件的危害,保障我乡全体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和校园稳定,根据中心小学发《烟阁乡小学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制定本方案。

小学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一、工作目标

1、普及食品中毒与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治知识,提高师生的自我保护意识。

2、完善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监测报告网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3、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措施,确保公共卫生事件态势不在发生的校园内蔓延。

二、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常抓不懈;2、依法管理,统一领导;

3、条块结合,以快为主;4、快速反应,运转高效。

三、组织管理

(一)成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及分工

组长:周振泉校长(全面负责)13707963372

副组长:尹曦翔(具体负责水湄小学)13155848853

组员:吴小文、张义智、张国章、龙新华

李慧萍史建华及各班主任

下设宣传组:组长:李慧萍

联络协调组:组长:吴小文

后勤组:组长:张义智

主要职责

1、在中心小学突发公共卫生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指导和落实本乡各校突发事件防治的各项工作。

2、监测、汇总和收集各校突发事件的信息和防治工作,分析、研究防治工作形势,提出学校突发事件的对策。

3、根据不同季节和情况宣传各种传染病和食物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保健知识,减少传染病的爆发。

4、成立学校应急领导小组,制定防治措施,指导落实并督查各校防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措施落实情况。

5、总结、推广各校处置突发事件的经验和做法。

(二)各学校职责

各校要成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落实本校的突发事件防治工作,主要职责如下:

1、根据烟阁乡小学制定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制订水湄小学的公共卫生应急预案。

2、建立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治责任制,落实突发事件防治措施。

3、广泛深入开展公共卫生的宣传教育活动,普及突发事件防治知识,提高师生员工的科学防御能力。

4、建立学生缺课登记制度和传染病流行期间的晨检制度,及时掌握学生的身体状况,发现早期表现的学生,应及时督促其到医院就诊,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本文来自]隔离,早治疗。

5、开展校园环境整治和爱国卫生运动,加强后勤基础建设,努力改善卫生条件,保证学校教室、食堂、宿舍、厕所及其他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

6、确保学生喝上安全饮用水,吃上卫生饭菜,住上安心宿舍。

7、各校要及时与中心小学汇报学校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情况,并积极配合卫生部门、政府部门等做好对病人和密切接触者的隔离、消毒及食物留存等工作。

四、突发事件预防

(一)各校要高度重视,制定切实可行的突发卫生事件的预防措施及应急救助方案。

(二)增加学校卫生建设投入,改善学校卫生基础设施和条件。

(三)采取有效措施,强化学校卫生规范化管理。

1、学校集体食堂,副食品店,自备水等必须向县卫生监督所申领卫生许可证,食品从业人员必须持有效健康证、培训上岗证,并注意个人卫生,对患有“五病”的从业人员必须100%调离。

2、购销和使用的食品应当定员采购,并按规定验收,禁止向学生出售变质的食品和“三无”产品,食品加工过程和储藏必须生熟分开,餐饮具必须采用高温或药物严格消毒,并有保洁措施。

3、食品及其原料贮存和食品制作间必须具备完美的安全措施,并落实专人、专锁、专人保管责任制,防止投毒事件发生。

4、严禁学校将食堂甩手承包,对实行承包和租赁经营和社会化服务的学校集体食堂、副食品摊点,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加以管理,明确责任。

5、加强学校生活饮用水管理,防止因水污染造成疾病传播。

6、加强厕所卫生管理,做好粪便的无害化处理,防止污染环境和水源。

7、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重点搞好食堂卫生,教室、宿舍和校园环境卫生,为学生提供一个安全卫生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8、各校要积极履行职责,做好计划免疫原宣传工作,配合卫生部门完成计划免疫任务。

9、各校要对危险化学品等有害物质的存储、使用、处理等环节的管理,防止因管理失误引起的中毒或伤害事件。

(四)加强健康教育,提高师生的防疫抗病能力

1、按照上级要求,落实好健康教育课,普及公共卫生知识,引导学生树立良好的卫生意识,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

2、结合季节性突发性传染病的预防,通过黑板报、宣传栏、广播等途径,大力宣传普及防止突发事件的相关知识,提高师生员工的公共卫生意识和防治突发事件的能力。

3、进行食品卫生知识和预防食物中毒的专题教育,增强学生识别腐败变质食品、“三无”产品、劣质食品的能力,教育学生不买街头无照、无证商贩出售的各类食品。

4、督促和组织师生加强体育锻炼,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不断增强体质。

五、突发事件监测和报告

学校突发卫生事件的内容包括:重大传染病疫情、中毒事件(包括食物中毒和化学药品中毒)、污染事故、免疫接种事故及严重异常反应,以及其它重大疑难及不明原因的健康危害事件。

(一)突发事件监测

1、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系统,各校建立考勤制度,指定专人对师生员工的缺勤者进行逐一登记,查明缺勤原因,对因健康原因的缺勤者由校医或教导处进行汇总,并进行追踪观察,分析其发展趋势,必要时采取进一步措施。

2、重视信息的收集。各校有与中心小学建立联系,中心小学要与教体局、烟阁乡人民政府及卫生部门建立联系,做好信息的畅通,以便做好预防工作。  

(二)突发事件的报告

1、中心小学突发事件报告制度,一旦有突发事件,要立即上报中心小学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和副组长,紧急情况要及时拨打120医救中心。中心小学要及时与上级部门取得联系,乡政府书记办公室7820XX0,乡长办公室7820XX9,乡接待办7820XX8,乡卫生院7820870,乡派出所7820XX2,教体局安监办电话号码7730828。各校确保监测和预警系统的正常运行,及时发现潜在隐患以及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突发期间,各校要有行政领导24小时值班,并保持通讯畅通。

2、严格执行学校重大事件报告程序,在传染病爆发流行期间,对疫情实行日报告制度和零报告制度,即各校每天向中心小学汇报,中心小学汇总后向上级部门汇报。如出现集体食物中毒、甲类传染病例、乙类传染病爆发,医院感染爆发及其他突发卫生事件时,学校要及时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报告,并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在半小时之内向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县卫生监督所以及县安监办报告,中心小学还要向县教体局主要领导汇报和管片领导汇报,同时向乡政府主要领导汇报。

3、学校或个人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突发事件。

4、建立突事件举报制度。任何单位或个人都有权向学校报告突发事件隐患,有权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举报有关学校不履行突发事件应急规定职责的情况。

六、突发事件的应急反应

《全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规定,将突发事件按等级分为一般突发事件、重大突发事件和特大突发事件。根据突发事件的不同级次,结合学校的特点,在必要时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作出应急反应,以下分级是以《全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中的标准来界定。

(一)传染病

1、一般突发事件

(1)启动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各校实行24小时值班,加强疫情的通报。

(2)学校内尚无疫情发生,可保持正常的学习、工作和生活秩序,但对集体活动要进行控制。

(3)传染病流行时要加强对发热病人的追踪管理;呼吸道传染病流行期间,教室、图书室、食堂等公共场所必须加强通风换气,并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肠道传染病流行期间,对厕所、小便处、食堂及饮用水加强消毒,并加强除“四害”工作。

(4)严格执行出入校园人员管理制度,做好来客登记,并检查来客携带物是否有爆炸、有毒或具有其它危害性,一旦发现有危险物品要求来客禁止进入校园。

2、重大突发事件

在保持一般突发事件防控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采取以下措施:

(1)开展针对性的健康教育,印发宣传资料,在校园张贴宣传标语、宣传画,提高师生员工的自我保护意识和防护能力,外出和进入公共场所要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2)对师生每日定期测量体温,发现疫情及时上报。

(3)对重大传染病的密切接触者,学校要配合卫生部门做好隔离、医学观察和消毒工作。

(4)加大进出校园人员的管理力度,控制校外人员进入校园。

(5)学校根据情况,及时向师生员工通报疫情防控工作情况。

3、特大突发事件

在以上两级防治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采取以下措施。

(1)实行校园封闭式管理,住校学生不得离开学校,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入校园。

(2)全面掌握和控制人员的流动情况,教职工外出必须向上

级部门请假,外出学生和进出疫区人员返校后,必须进行医学观察,

对缺勤者要逐一登记,及时查明原因,发现异常者劝其及时就医或在家作医学观察,暂停上学或上班。

(3)避免人群的聚集和流动,学校不得组织师生参加各类大型集体活动。

(4)对教室、实验室、食堂、图书室、厕所等场地使用期间,每日进行消毒,通风换气。

(5)学校每日公布校园疫情防控情况。

4、校内若有疫情

学校如出现疫情,要在卫生部门的指导下启动应急响应,适时开展以下工作:

(1)要根据出现传染病的种类和传染病人的活动范围,相应调整教学方式,出现一例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鼠疫或肺炭疽的疑似病例,右对该班级调整教学方式,暂时避免集中上课;出现一例上述临床诊断病例或两例及以上疑似病例,学校在报告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可对该班和相关班级实行停课;如出现两例及以上上述临床诊断病例及校内连续发生病例,可视情况再扩大停课范围,若需全校停课,学校必须报县教体局批准。

(2)如学校停课放假,学校领导和教师必须坚守岗位,加强与学生和家长的联系。

(3)尊重和满足师生的知情权。学校要主动、及时、准确公布疫情及防治的信息。对教职工和学生进行正确的引导,消除不必要的恐惧心理和紧张情绪,维护校园稳定。

(二)食物中毒

及时掌握学生的健康状况,一旦发生校内食物中毒或可疑食物中毒时,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应做好下列工作:

1、立即停止食品加工出售活动,并在第一时间报告中心小学,中心小学同时上报县卫生监督所、疾病控制中心、县教体局及乡人民政府。

2、立即拨打120,将发病师生送往医院,并协助医疗机构救治病人。

3、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以待卫生部门的确认、处理。

4、积极配合卫生、公安部门进行调查,并如实提供相关材料。

5、落实卫生部门采取的其他措施,维持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6、配合卫生部门分析引起食物中毒的原因,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整改意见,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三)预防接种严重反应或事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等突发事件

1、迅速报告县卫生监督所、疾控中心、教体局以及乡人民政府,并请求派遣专业人员进入校园调查,查明原因。

2、及时将受害师生送往医院救治。

3、尽快采取各项措施,消除危害,制止事态的发展。

4、总结经验教训,查缺补漏,杜绝隐患,对造成事故和损害的责任人追究责任。

七、保障措施

(一)组织机构保障。

各小学要成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具体负责本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日常预防和控制工作。各校设立一间卫生室或医疗室,一旦发现可疑病例,病人要进入卫生室与班级学生隔离。  

(二)人力资源保障

学校按《学校卫生工作条例》配备卫生技术人员,卫生技术人员应具备高度的工作责任感,定期接受卫生部门组织的突发公共应急处理知识、技能的培训和演练,熟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与控制知识,具有处理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能力。

(三)财力和物资保障

安排必要的经费,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治工作提供一定的资金保障和物资储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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