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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鼓县中小学2021年垃圾分类和减量教育工作实施方案

铜鼓县中小学2021年垃圾分类和减量教育工作实施方案

铜鼓县中小学2021年垃圾分类和减量

铜鼓县中小学2021年垃圾分类和减量教育工作实施方案

教育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推进铜鼓县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提升城市文明指数,巩固卫生城市,打造健康学校,根据《宜春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印发宜春市中小学2021年垃圾分类和减量教育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宜教体艺字〔2021〕3号)精神,结合我县中小学、幼儿园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为引领,以实现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为目标,通过建章立制、宣传教育、示范引领,以教育促动学生,以学生带动家庭,以学校牵动社会,推进我县垃圾分类和减量教育工作,形成全民参与的垃圾分类制度,不断提升我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水平。

二、工作目标

积极探索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教育与德育教育有机融合新模式,将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教育渗透到学科教学中,让学生在潜移默化中培养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良好习惯。持续开展“小手拉大手、垃圾分类齐动手”打卡等形式多样实践活动,实现“教育一个孩子,影响一个家庭,带动一个社区,促进整个铜鼓”。推动各中小学校按照垃圾分类和减量的有关规定,落实好分类垃圾桶的设置点,做到“数量合理、种类齐全、图文清晰、摆放正确、专桶专用、清洁卫生无破损”,方便师生分类投放,确保各类垃圾投放到位。到2021年底,实现中小学生生活垃圾分类知晓率100%,人均垃圾产量实现“零增长”,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90%以上,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35%以上。

三、工作任务

以实现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为目标,完善教育管理机制,积极探索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教育与德育教育有机融合新模式,不断提升全县中小学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水平。

(一)制定工作方案。各校要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方案及宣传方案,明确工作职责、时间节点、相关责任及奖惩机制,并报县教体局教育行政股备案,联系人:吴欢,联系电话:0795-8710529。

(二)完善教育机制。明确专业师资队伍,实施垃圾分类和减量教育教学,积极组织开展校本培训,尤其要做到班主任垃圾分类和减量教育培训全覆盖,提升教师专业水平和意识。将垃圾分类和减量知识纳入校本课程,利用每周的第一节课,落实每一位学生在家实施垃圾分类和减量的情况并做好统计和激励。并将垃圾分类和减量纳入学科渗透教育,培养教师和学生的环境保护意识。

(三)开展宣传教育。利用国旗下讲话、主题班会等形式开展 “垃圾分类和减量”知识宣传。充分利用校园广播、宣传展板、宣传标语、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微信公众号、学校网站、家长微信群等宣传媒介,普及垃圾分类和减量知识,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切实提高垃圾分类和减量知晓率,全面培养师生的垃圾分类和减量意识。

(四)组建学生队伍。动员学生加入志愿者队伍,在校内外开展宣传教育、监督管理和环保实践活动,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发动师生开展垃圾分类宣传教育。建立校园环保小卫士制度,对校园内的垃圾分类和减量进行日常管理监督,并建立通报、奖惩机制。

(五)开展主题活动。组织开展以“垃圾分类我先行”为主题活动,强化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走出校园开展垃圾分类宣传和实践活动,形成“家、校和社会”互动,形成家校共育合力。

四、组织机构

铜鼓县中小学垃圾分类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欧阳森任组长,副局长李勇、钟晓菊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室设教育行政股,负责日常工作。各中小学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具体实施学校垃圾分类和减量宣传、教育工作。

五、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充分认识垃圾分类工作的重要性,认真学习领会《铜鼓县2021年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实施方案》要求,高度重视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细化任务职责,落实资金保障。把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作为打造幸福铜鼓的实际行动,进一步提升我县生态文明建设水平,加快建设美丽铜鼓。

2.浓厚宣传氛围。利用电子屏幕、短信微信、宣传栏等平台,采取专题讲座、现场讲解、知识竞赛、分发图册等方法,广泛宣传垃圾分类和减量的相关政策、知识,做到人人知晓、个个自觉。教职员工和中小学生要以身作则,影响并帮带身边的人及社会群众投入到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中去。

3.坚持多方联动。各校树立大环保意识,明确责任领导和联络人,加强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的统一领导。主动与社区、街道联动,结合师生志愿服务活动等方式,走出学校,积极参与社会实践活动。将垃圾分类教育工作与全市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有效对接,推动各项工作落实。

4.加强自查督查。各校要加强对本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的自查自纠,积极主动地发现和改进问题,每月5日前向县教体局教育行政股报送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宣传素材,领导小组将组织督查组采取现场查看、听取汇报、查阅记录、随机问询等方式,对学校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进行督促检查,适时通报有关情况,抓好整改落实。

 

附件:《铜鼓县教育系统2021年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考评标准》


铜鼓县教育系统2021年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考评标准            (试行)

 

序号

考核项目

考核标准

考核方式

得分

1

制度建设
(22分)

各学校(含幼儿园)成立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领导小组,有明确的分管领导、责任部门和责任人,落实主体责任,完善管理体系(4分)。制定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年度实施方案,并将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4分)有安排、落实垃圾分类专项经费(4分)。

现场实地抽查,听取汇报、查阅台帐

 

建立例会制度,学校至少每学期召开1次工作会议,研究部署落实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有制度和相关文件、会议记录、签到表、会议照片等(4分)。

查阅台账

 

县教育行政部门建立检查考评制度,每学期对中心小学以上学校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评,依据考评结果奖优罚劣,并及时通报考评奖罚结果(6分)。

以材料审核为主

 

2

 

 

 

 

 

 

硬件设施 (15分)

学校在公共场所和主干道边按照《宜春市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实施方案》因地制宜配置分类垃圾桶。(如:学校食堂公共区域分为厨余垃圾、可回收物、其他垃圾三类;学校操场等活动区一般分为可回收物、其他垃圾两类;理化生实验室专门配置实验垃圾回收容器,并对照《中小学实验室规程》科学合理处置实验垃圾。)(5分)。各班各室设置垃圾袋(纸盒),按分类要求进行投放处理(5分)。每发现一处问题,扣2分,至扣完为止。

实地查看

 

分类垃圾桶配置能够满足投放需求,分类标示符合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19095-2019)生活垃圾分类标志》要求,垃圾分类亭、垃圾桶周边环境干净整洁,摆放规范,垃圾清理及时(5分)。分类标示存在设置不规范、印刷模糊、颜色不正确的,扣5分;地面未硬化处理,分类垃圾桶摆放杂乱、桶身外观不净、残缺、破损、不密闭的,每发现一处扣1分,至扣完为止。

实地查看

 

3

宣传教育
(33分)

学校内的分类垃圾投放点、宣传窗、楼道等位置有明显宣传标语、海报等宣传内容,配有电子显示屏的应安排一定时间播放生活垃圾分类公益宣传标语、垃圾分类指南,营造浓厚垃圾分类宣传氛围。(5分)

实地查看

 

各学校确定不少于1名垃圾分类和减量宣传员,负责培训宣传工作(2分)。学校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信息宣传在班级家长群、学校网站、公众号、县市区教体网等媒体,每月发布不少于1条(寒假、暑假除外)。各学校每月5日前向县教体局报送垃圾分类工作宣传素材不少于1条(6分)。信息报送不及时,每少一条扣1分,扣完为止。

查阅台账

 

垃圾分类师生知晓率:100%知晓得满分,低于95%不得分。每少1%,扣0.5分,扣完为止(5分)。(知晓率=知晓人数/抽查人数×100%)。

现场实地抽查,按平均值计算所得成绩

 

分类投放准确率:达到85%以上,为优秀;达到70——84%,为良好;达到60%——69%,为合格;60%以下不合格。(优秀得满分,不合格不得分,其它酌情按比例给分。(15分)

学生访谈现场查看

 

4

课程建设   (10分)

科学高效使用宜春地方垃圾分类教材。(4分)将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教育纳入课程安排计划,有专兼职教师。每两周开设1节垃圾分类教育专门课程,做好垃圾分类课程融合(6分)。

查阅台账

 

5

教师培训
(10分)

组织开展教师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培训及《宜春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专题学习,做到学校领导,班主任培训全覆盖(要有相关文件、会议记录、签到表、会议照片)(6分)。组织教师开展垃圾分类和减量教育教学交流评比活动。(4分)

查阅台账

 

6

实践活动 (10分)

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主题活动,提升师生参与垃圾分类的积极性(6分)。发挥“小手拉大手”作用,强化家长垃圾分类和减量意识(4分)。

查阅台账

 

7

加分项

(10分)

1.有创新性举措的;

2.将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纳入党建工作,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示范引领作用;         

3.开发校本课程,科学规范、体系完善、效果良好;

4.对于受到县级以上部门表彰奖励,或以文件形式推广其经验做法,或受到县级以上主要负责人批示肯定的。

以文件资料佐证。

 

减分项
(10分)

市民投诉或被媒体监督曝光或出现网络负面舆论,造成较大影响的,情况属实,1次扣1分,扣完为止;造成重大舆论后果,严重影响垃圾分类工作的,情况属实,1次扣5分,扣完为止;
2.受到市以上领导或市级以上单位批评的,视情扣1-5分;                                   3.发现上报材料弄虚作假的,一次扣10分。

以文件资料佐证。

 

8

考核办法总分值为100分,考核办法“加减分”项,以考核总分值为基础加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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