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学院2021年博士研究生拟录取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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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学院2021年博士研究生拟录取方案
根据《北京科技大学2021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办法》,结合《北京科技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2021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办法》及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1.人员组成
组长:彭庆红
组员:张颖、刘丽敏、宋伟、杨兴业、陆俊、李晓光、张红霞、潘建红
2.工作职责
(1)合理配备招生录取工作人员,做好人员培训;
(2)录取前组织专人逐一复核拟录取考生报考材料及报考资格;
(3)受理考生申诉,协调招生录取工作中出现的争议;
(4)负责解释招生录取工作结果。
二、招生计划
2021年我院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招生计划数为15个(其中普通非定向计划10个、普通定向计划1个,思政专项计划4个)。
三、总成绩计算办法及基本分数要求
1.总成绩=专业水平考核成绩+外语水平考核成绩+综合素质考核成绩
2.基本分数要求:
总成绩≥225分;外语水平考核成绩≥60分;专业水平考核成绩≥60分;综合素质考核成绩≥60分。
四、录取原则
1.根据学校下达给我院的招生计划数,参考考生的申请材料审查评价结果、入学考核成绩,特别是考生科研能力和已获学术成果的评价,以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体检结果等做出综合判断。考生资格审查、综合考核成绩、思想品德考核任一项不合格者均不予录取。
2.入学考核成绩达到我院基本分数要求的考生,按照招生计划属性,具体录取原则如下:
(1)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根据导师招生计划数以及学科建设需要,按导师分报考类别依据综合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2)报考思政专项计划的考生,根据学校下达的思政专项招生计划数,本专业内按照综合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3)不破格录取,不跨一级学科、跨培养单位调剂;
(4)拟录取考生中如有放弃录取资格的,则按照录取原则补录。
3.入学考核成绩达到我院基本分数要求的考生,按照招生计划属性,调剂原则如下:
(1)普通计划:导师名下合格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可选择调剂录取其他导师名下多余合格生源。调剂需征得考生、报考导师及拟调剂导师三方同意且遵循原报考导师名下综合考核成绩排名。
(2)思政专项计划:以思政专项计划录取原则拟录取的考生,学院根据学科建设需要,可在征得考生、报考导师及拟调剂导师三方同意下进行调剂。
五、监督与复议
1.学院招生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招生工作的监督与复议。
2.学院招生领导小组有职责向学校招生领导小组汇报学院招生监督与复议情况。
3.学院招生监督与复议举报电话:
010-62333698;010-62334635;010-62334199
咨询与监督举报电子邮箱:
六、录取办法的审批与执行
此方案由马克思主义学院招生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执行。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1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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