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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预防突发事故的应急预案

2021年预防突发事故的应急预案

在平时生活中,为了避免突发事故,需要预先制定应急预案。那么应急预案应该怎么写?下面是本站为大家整理的2021年预防突发事故的应急预案,供大家参考。

  

2021年预防突发事故的应急预案

2021年预防突发事故的应急预案
  
  一、基本原则
  
  (一)预防为主,常抓不懈。各村各有关部门要坚持对可能发生的道路交通安全事故进行分析、预测,认真排查事故黑点,加大整改力度,并有针对性地制定应急预案,采取预防措施,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统一领导,协调联动。各村各有关部门要在镇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协调联动,密切配合,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三)反应迅速,措施果断。紧急状况发生后,各村各有关部门应及时做出反应,果断采取措施,迅速实施抢险,全力控制事态。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镇行政辖区内道路交通可能发生的紧急状况的应急救援工作。
  
  (一)特殊天气。大雾天气,车辆不能正常运行或车辆不能通行。
  
  (二)严重堵车。由一般性交通事故、人为因素、道路因素造成的交通堵塞,且连续堵塞时间超过12小时。
  
  (三)交通事故。发生在本镇境内死亡1人或重伤2人以上,其性质严重,影响较大的道路交通安全事故。
  
  (四)其他状况。运输危险化学品泄露、爆炸和火灾事故等。
  
  根据实际需要,全镇预案分为两级,镇政府制定的预案为一级预案,各村各有关部门制定的预案为二级预案。
  
  三、状况报告
  
  (一)发生紧急状况时,现场司机或群众可拨打中敖派出所电话[1**********]或向镇政府([1**********])报告。发生人员伤亡的,可拨打急救电话(120或者43721120)向区人民医院求救。遇现场起火或交通事故伤员被卡在车内需要切割车体的,要迅速向公安消防部门上报。
  
  (二)在发现或得知发生紧急状况后,紧急状况发生地村委会务必立即向镇政府报告。紧急状况下,可直接向镇长和驻村联系领导报告。
  
  (三)镇政府文书室接到报告后,立即向镇长和分管领导报告,并按照镇长或分管领导的指示,在最短时间内(规定时间内)将有关状况向区政府报告,相关部门对口上报。
  
  四、组织领导
  
  (一)镇政府成立道路交通安全应急救援指挥部,总指挥由镇长担任,副总指挥由镇政府
  
  分管领导(分管交通、安全生产等工作)、人武部部长等有关领导担任,指挥部成员由沿线各村及镇政府交安办、综治办、安监办、派出所、医院、民兵应急分队等部门组成。指挥部主要职责是指导、督促、检查全镇交通道路安全状况;督导有关部门加大对事故黑点的整治排查力度,有效预防交通事故的发生;研究确定重特大交通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的方针和政策;决定启动或终止应急预案;统一领导、指挥紧急状况下的应急救援工作,解决应急处理中的重大问题;及时向上级报告事故应急处理状况;适时发布公告,指定报道负责人。
  
  (二)指挥部内设综合协调组、事故抢险组、应急救援组、医疗救护组、事故调查组、善后处理组。
  
  1、综合协调组:负责传达指挥部指令,综合协调各组救援工作,调动救援队伍,全面负责抢险现场的组织、协调,调度汇总、上报救援进展状况,并做好信息反馈工作。组长由分管副职领导担任,成员由相关单位主要领导组成。
  
  2、事故抢险组:在紧急状况下(比如出现严重交通堵塞、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大雾天车辆通行受阻等),负责交通管制、维护治安、路障清理、车辆疏导、保障通行、事故抢险等工作。事故抢险组由派出所、交安办、卫生院组成,组长由中敖派出所所长担任,成员由各单位内部调配安排。派出所主要负责交通管制、车辆疏导、维护治安等工作;镇交安办主要负责路障清理、保障通行、事故抢险等工作。如有人员伤亡状况,首先要协助医疗救护组抢救伤员。
  
  3、应急救援组:发生紧急状况后,在事故抢险组不能独立完成抢险任务时,按照指挥部的要求及时赶赴现场协助事故抢险组实施抢险救援。组长由武装部长担任,副组长由人武部副部长(具体负责救援工作)及沿线各村主任担任,成员由镇民兵应急分队、沿线村治保主任和基干民兵组成。应急救援实行属地负责制,沿线各村要独立成组。
  
  4、医疗救护组:主要职责是在接到抢救信息后,迅速组织医护人员和车辆以及医疗设备,在最短时间内赶到事故现场,并迅速展开抢救,力争将人员伤亡降到最低程度。组长由分管卫生领导担任,成员由镇卫生院相关医护人员组成。
  
  5、事故调查组:发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后,公安部门应及时查明事故发生的原因,做出事故职责认定,依法追究交通肇事者法律职责,由镇综治办、司法所协助,分管政法领导任组长。
  
  6、善后处理组:由镇民政办、司法所、派出所抽调人员组成,由分管民政领导任组长。主要职责:协调处理死者安抚、伤员救治等方面的事宜,掌握思想动态,稳定思想情绪。
  
  五、预案启动
  
  (一)紧急状况发生后,根据实际状况,按照二级预案、一级预案依次启动,必要时同时启动。
  
  (二)紧急状况发生后,沿线各村各有关部门要快速反应,在一级预案未启动前,首先启动本级预案组织实施应急救援。
  
  (三)启动一级预案由镇政府镇长决定,启动二级预案由沿线各村各有关部门主要领导决定。一级预案启动后,按照预案要求,迅速组成镇应急救援指挥部,由指挥部综合协调组通知有关成员单位和各工作组立即赶赴现场,并通知二级预案的主要负责人。镇指挥部到达现场后,根据现场实际状况接替二级预案指挥或指导二级预案指挥。
  
  六、应急措施
  
  (一)镇指挥部到达现场后,综合协调组、事故抢险组、应急救援组、医疗救护组和事故调查组按照指挥部指令立即就位并按照预案开展工作,应急救援工作有序展开。
  
  (二)派出所、综治办要加强现场安全保卫、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导,预防和制止各种破坏活动,维护社会治安。
  
  (三)镇卫生院立即组织急救,及时带给急救药品、器械,全力抢救伤员,其他相关部门配合抢救工作。
  
  (四)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务必从全局出发,服从指挥部的统一指挥,各司其职,分工协作,共同做好事故的抢救和处理工作。
  
  (五)如运输危险化学品车辆发生事故的,要立即报告交警大队事故科派员赶赴现场处置,同时,上报治安、消防、救护、环保和抢险等部门。现场民警要加强重点和要害部门周边安全防范,并为其它参加救援的车辆预留救助通道。
  
  七、其他事项
  
  (一)镇政府针对交通道路发生的紧急状况,有本预案以外的随机处置权力。
  
  (二)加大路面控制力度。公安交管部门要严格查处无证驾驶、疲劳驾驶、酒后驾车、超速、超载、夜间不按规定使用灯光、夜间违法停车、强超强会、客车超员、农用车违法载客等各种违法行为。严禁报废车、带病车上路行驶,确保车辆安全行驶。交通部门要做好公路的养护及管理等工作,确保交通道路安全。
  
  (三)加强交通安全宣传。公安、交通部门要将宣传交通法律法规等常识纳入日常工作,认真做好预防交通事故、确保道路畅通的宣传工作。沿线各村要用心配合,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地开展宣传活动,动员广大人民群众个性是司机朋友用心配合并主动参与到预防交通事故中来,从源头上减少或杜绝交通事故的发生。
  
  (四)大力整治事故黑点。镇派出所、安监办要认真、详细排查镇境交通道路事故黑点,并制定和落实事故黑点整治计划和措施。镇交安办等相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认真落实整改措施,完善事故黑点的交通安全设施,有效防止重特大交通事故发生。
  
  (五)沿线各村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本应急预案,结合实际状况,制定本村、本单位应急救援预案,并上报镇指挥部备案。
  
2021年预防突发事故的应急预案
  

  为迅速处置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在我县行政区域内发生的以下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一)一次造成死亡3人以上的道路交通事故;
  
  (二)一次造成重伤11人以上或死亡1人重伤8人以上或死亡2人重伤5人以上的道路交通事故;
  
  (三)一次造成财产损失6万元以上的道路交通事故。
  
  二、组织领导
  
  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应急处置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成立由县长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领导组,负责统一组织、监督和检查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研究解决应急处置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于县政府办,由县政府办负责人任主任,有关部门负责人任副主任。主要任务是督促有关部门、单位落实领导组的各项决策、命令;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做好上情下达和下情上传工作。
  
  为加强对事故现场处置工作的领导,成立现场处置领导小组,由一名副县长任组长,事故发生地政府领导、事故车辆主管部门及公安、卫生、民政、交通、保险等部门负责人任副组长。现场处置领导小组下设四个专业组:
  
  (一)抢险组:由事故发生地政府负责,事故发生地政府负责人任组长。主要任务是组织当地公安派出所、武装、民政、卫生等部门人员赶赴现场,及时了解、控制现场状况,搞好现场警戒,维护现场秩序,及时抢救、转移受伤人员,随时与县领导组办公室持续联系,确保信息畅通。
  
  (二)救护组:由县卫生局负责,县卫生局局长任组长,各医疗、医药单位负责人任副组长。主要任务是组织医疗救护队伍、车辆赶赴现场,设立现场临时抢救中心,及时抢救、转移受伤人员,调动医疗人员、器械、药品参加伤员抢救工作。
  
  (三)事故调查组:由县公安局负责,县公安局局长任组长。主要任务是组织交警、消防等部门及当地公安派出所搞好现场警戒,维护现场秩序,疏导现场周围交通,勘查现场,调查取证,并会同有关部门清理事故现场,扑灭火灾,排除险情,恢复道路交通秩序,用心参加救护和理赔等工作。现场勘查可根据需要商请县人民检察院和县监察局派员参加。
  
  (四)善后处理组:由事故发生地政府负责,事故发生地政府负责人任组长,保险公司、事故车辆单位或主管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负责人任副组长。主要任务是转移、安置因道路交通事故受损失的群众,接待和安置前来参加事故处理的遇难者家属,做好后勤保障工作和遇难人员的善后工作。
  
  三、处置原则和要求
  
  (一)事故发生地政府和公安派出所接到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报警后,在迅速组织力量赶赴现场的同时,要在1小时内核实清楚状况并向县公安局报告,县公安局迅速报告县委、县政府。
  
  (二)各有关部门接到报告或接到县委、县政府的通知后,要迅速组织力量赶赴现场参加现场处置工作。
  
  (三)首先到达事故现场的部门,要在尽量保护现场的状况下,全力抢救伤员和财物,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及违法犯罪分子趁火打劫。
  
  (四)县事故调查组要用心配合上级有关部门,认真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五)事故赔偿由相关保险公司及事故职责人(单位)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六)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各项处理工作结束后,各有关部门要写出书面总结报县领导组办公室。
  
  2021年预防突发事故的应急预案
  
  为了确保在xx顶旅游有限公司辖区内发生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时,能迅速抢救伤者,有序实施各项应急救援工作,将道路交通事故伤亡和财产损失降到最低限度,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职责追究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安全法实施条例》和《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的相关规定,结合景区实际,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人为本,坚决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对旅游车辆、过境车辆和运送货物及危险品车辆的管理和整治力度,建立和完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体系,高效有序地开展各项救援工作,把损失降至最低点。
  
  二、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标准
  
  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3人以上,或者重伤11人以上,或者死亡1人、同时重伤8人以上,或者死亡2人、同时重伤5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40万元以上的事故。
  
  三、组织领导及职责分工
  
  为切实加强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组织和领导,成立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神农顶旅游有
  
  限公司总经理黄德平担任,副组长由神农顶旅游有限公司副经理乔汇能、神农顶景区派出所所长黎勇、神农顶景区派出所指导员易鹏飞担任。办公室工作人员及各景点管理站负责人为成员。
  
  事故现场指挥部:总指挥由神农顶旅游有限公司总经理黄德平担任,事故现场相关工作人员为成员。工作职责:迅速果断地组织实施应急救援的各项工作;行使统一指挥权和调度权;维护现场抢救秩序;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损失,做好事故现场撤离恢复交通工作;筹划事故善后处理各项工作;用心向领导小组报告应急救援工作的状况。
  
  抢救组: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后,事故发生地的派出所、事故发生单位,事故发生地的“120”急救中心联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工作职责:负责抢救伤员和公私财产。
  
  救治组:由事故所在景点管理站负责联系木鱼中医院。工作职责:全力做好伤员的救治工作。
  
  维护秩序组:负责维护事故发生地段的交通秩序和治安秩序,杜绝物资被哄抢现象的发生,根据事故发生状况和现场抢救勘察的需要,封闭道路或实施部分交通管制,实行夜间照明管制,严防二次事故的发生。
  
  群众工作及善后处理组:做好各项统计工作,深入细致地做好受害者家属的接待工作,制定善后处理方案,稳定群众情绪,本着“医疗终结一个、处理一个,医疗终结一批、处理一批”的原则,防止事态扩大或造成群体性上访。
  
  四、应急救援程序
  
  (一)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任何单位或个人都有义务向“110”、“122”、“120”、“119”报警。
  
  (二)“110”、“122”、“120”、“119”实行联动配臵,立即向道路交通事故领导小组报告,及时向现场指挥部发出指令,派员赶赴现场,同时将事故发生状况上报交警支队。
  
  (三)指挥部成员赶赴现场后,立即组织相应工作组,按照职责分工服从领导,听从指挥,密切配合,协同作战,确保抢险工作有条不紊地开展。
  
  (四)接到报案后,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协助划定封闭现场范围,清理现场围观群众,实施秩序管制,确保进入现场救助、勘察秩序顺畅,严防哄抢物资或二次事故发生。
  
  (五)救治组120单位接到报案后,立即做好伤员抢救的各项准备工作,伤员一旦运到,立即进入抢救状态,尽最大可能挽救伤者生命。
  
  (六)群众工作及善后处理组接到报案后,立即赶赴现场,做好各项统计和群众的思想工作,安抚群众情绪,接待受害人家属,做好善后处理的各项准备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认真落实预案。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要按照本预案的要求,结合本辖区的道路安全工作特点,制定切实可行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方案,并报集团公司备案。
  
  (二)定期组织演练。神农顶旅游有限公司对应急救援工作要高度重视,确实增强职责意识,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对玩忽职守、工作不务实、紧要时刻拉不出来、贻误救援工作的,要按照“一职双责”的要求,进行职责追究,视情予以党纪政纪处罚。
  
 2021年预防突发事故的应急预案
  
  一、主题资料与适用范用
  
  本预案适用于公司及所属企业内因公驾乘汽车车辆时,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具体办法,明确了各部门的职责。
  
  二、总则
  
  为切实做好道路交通事故、个性是重大及以上交通事故的应急处理,规范事故的职责认定,善后处理、损失赔偿,最大限度地减少公司人员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建立和完善交通安全应急救援体系,保证在接警后能够迅速赶赴现场,配合公安和车管部门了解状况全力救护,减少损失和影响,做好事故善后工作,特制定本预案。
  
  三、组织机构
  
  1、为妥善处理重、特大交通事故,公司成立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任组长,主(协)管机动车辆安全的'副总经理、工会主席任副组长,组员由综合管理部、生产经营部、人力资源部、安全技术部、各单位(车间)车队长(或车管部门负责人)组成。
  
  2、交通事故救援处理领导小组下设应急处理办公室、事故救援组、事故调查组、善后处理组。应急处理办公室设在公司综合管理部,由综合管理部部长负责,成员由公司生产经营部、人力资源部、综合管理部、安全技术部、公司所属各单位车管部门负责人、安全专兼职、劳人社保专职、技术设备专职、工会干事、以及各单位(车间)汽车班长组成。事故救援组由公司生产经营部、人力资源部、综合管理部、安全技术部、公司所属各单位安全部门、综合部门负责人及汽车班长组成。事故调查组由主(协)管机动车辆安全的副总经理、工会主席牵头,公司安全技术部组织各单位安全车管、技术设备、工会、人劳、事故发生地有关负责人员协助调查。善后处理组,由公司综合管理部、各单位安全车管、技术设备、工会、人劳、事故发生地有关负责人员组成并开展工作。
  
  四、主要职责
  
  1、应急处理领导小组职责:
  
  2、事故发生后,决定是否启动本预案及其它相关专项应急预案;
  
  3、协调与地方交通管理部门应急处置工作;
  
  4、需其它部门协助配合时,负责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
  
  5、有关紧急事项决策;
  
  6、善后工作的统一协调处理。
  
  7、应急处理办公室职责:负责公司管内重大及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的信息收集、上传下达和协调指挥工作,参与事故处理,通报有重大影响的道路交通事故。
  
  8、事故调查组职责: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负责调查、分析和处理公司管内因公驾乘汽车所发生的职责交通伤亡事故。做好公司内重大及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的调查和分析,及时准确地查清事故原因、性质和职责,按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现场的勘查意见,提出初步定性定责意见。
  
  8、善后处理组职责:发生事故时应及时通知保险机构赶赴现场,开展伤亡人员及财产的保险赔付工作。
  
  五、应急响应程序
  
  1、事故救援
  
  2、发生重大及以上道路交通事故后,事故当事人或乘车人要在30分钟内向公司调度和各单位安全、车管部门报告。车辆驾驶人员及乘车人员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做好防护工作,拦停过往车辆运送伤员,并迅速拨打120(医疗急救中心电话)及122(交通事故投诉台),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应当予以协助。
  
  3、公司调度、各单位安全、车管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迅速分别向有关领导汇报,
  
  对到达本预案适用条件时,应立即启动本应急预案。公司应急处理领导小组要按照各自分工和兰州铁路局汽车道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的组织指挥安排、制定并实施道路交通事故的应急处理方案、处理措施。协助事故救援的人员和事故单位,在现场救援时应服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统一指挥,按照有关法规展开救援工作。
  
  4、根据就近先救援的原则,安排就近的地区先进行救援,同时,公司及事故单位内有关人员应在30分钟内出发,赶赴现场实施救援。在接到事故报告30分钟内,公司及事故单位安全管理部门应及时向路局安监室、中心人力资源部报告,公司安全技术部及事故单位办公室负责向中心安全部门、路局总值班室、物资处车管办等有关部门报告事故概况,同时报告车辆投保公司(xxx)
  
  5、公司救援小组在中心、局救援小组未到达现场前,应用心配合当地交管部门用心抢救伤员,做好各项救援准备工作,勘察现场(有条件的做好摄影摄像工作)保存可疑证物,做好记录,对交管部门的事故现场勘察记录确认无误后,方可签认。
  
  5、公司救援小组应向中心、局救援小组主动汇报状况,不得隐瞒事故情节或有碍事故救援调查的言行发生。并在路局、中心救援小组的指导下,根据事故性质,迅速制定救援处理措施,做到分工具体,职责明确,统一领导,专人指挥,工作有序,力争将交通事故的人员伤亡损失和带来的社会影响降到最低,同时要加强事故现场安全监控,以防不测事故再度发生。
  
  六、事故调查:
  
  1、事故调查由公司主(协)管机动车辆交通安全的副总经理、工会主席牵头,安全技术部负责组织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以及事故单位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成员,赶赴现场进行调查协调,并统一安排协调各部门,迅速组织开展事故救援应急处置工作。
  
  2、在现场调查、内部取证时,应由公司主管交通安全副总经理牵头、综合管理部组织应急处理领导小组成员,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事故当事人进行询问、笔录,配合协助事故调查组对事故现场拍照、录像,搜集事故现场物证痕迹,对制动人拖印,机动撞击程度、进行测量、测算,绘制事故现场示意图,记录事故当事人、目击和相关人员的口述、笔录及伤亡人员、车辆损失的准确状况,写出事故概况及事故原因分析。在确认事实后,请事故职责人签认。
  
  3、处理原则应遵循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交通事故认定书》和比照本预案有关资料办理。事故的当事人和本单位有关人员应用心配合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进行处理,对事故现场调查记录确认无误后,当事人和单位方能签认。
  
  4、事故概况的书面报告要在24小时内上报路局相关部门。事故报告资料:事故发生单位,事故发生的具体时间(年月时分);发生的地点(省、市、县地名,国道或其它道路名称、公里、米);天气、路面状况;车辆驾驶员、乘载人基本概况、伤亡状况;驾驶公车的基本概况(车型车号、核定车载人数)和车辆损失状况;道路交通事故基本概况及原因的初步决定。
  
  七、后期处理
  
  公司及事故单位安全、车管、技术设备、工会、人劳及有关部门负责人负责组织重大及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并及时通知保险公司赶赴现场,开展伤亡人员及财产的保险赔付工作。
  
  八、其它:
  
  1、在重大及以上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的事故应急救援、定责、处理工作中,各有关部门、事故发生地的负责人务必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不得擅自脱岗或玩忽职守。对发生重大及以上道路交通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拖延报告,要追究有关职责人的职责。对于在事故应急救援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要给予表彰奖励。
  
  2、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章交通事故处理的有关规定,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的,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协商处理。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产生争议的,当事人能够请求公安机关管理部门调解。发生事故后,务必在48小时内将书面报告报上级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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