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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乡村动员培训大会讲话致辞范文

最新乡村动员培训大会讲话致辞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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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乡村动员培训大会讲话致辞范文
 
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大会,主要任务是就全乡(镇)建立村(居)民监督委员会的工作进行动员和培训。今年xx月初,市委、市政府下发了《关于在全市建立村民监督委员会的意见》(玉办发?20_?18号文件),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召开了县委会专题作了研究部署,并下发了《关于在全县建立村(居)民监督委员会的意见》(元办发?20_?22号文件)。现在,我按照督查指导组的安排,给大家作动员培训:
 
一、充分认识建立村民监督委员会的重要意义
 
近年来,农村基层干部违反民主决策程序,擅自处臵集体资产引发矛盾纠纷,私分、挤占和挪用救灾救济款物,工作方法简单粗暴影响干群关系等问题时有发生;因村务管理不规范引发的村民上访事件也不断增多。现行的村级组织体系中监督组织发育不全,不同程度地存在村民自治重选举、轻监督的现象,村务监督流于形式,很难对村务管理和村干部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的监督。如果民主监督缺位乏力,不但影响村民自治的健康发展,还导致“村官”腐败案件频频发生。只有创新村级民主监督形式,加强村级民主监督工作,切实解决好村民自治谁来实施监督、怎样监督的问题,才能更好地促进民主决策和民主管理,从源头上有效预防和遏制腐败现象的发生,推动农村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而建立村民监督委员会制度,是化解农村矛盾纠纷、维护农村稳定的现实要求;是落实强农惠农政策措施、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客观需要;是健全完善惩防体系、深化农村党风廉政建设,迫切需要解决的重大课题;是确保群众当家作主、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实践创新。20_年10月28日国家修订的《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32条明确要求:“村应当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或者其他形式的村务监督机构”。这充分说明,建立村民监督委员会已是大势所趋,势在必行。
 
二、建立村民监督委员会工作的目标任务
 
一是通过建立村民监督委员会,有效整合各种监督形式,健全完善以村党组织为领导核心,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为决策机构,村民委员会为管理执行机构,村务监督委员会为监督机构的村民自治机制。二是初步形成对村干部权力行使的监督制约机制,实现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构建向村级组织延伸,促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制度的落实。三是进一步完善农村基层民主监督制度,促进落实村级事务流程化管理,切实维护农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等合法权益,巩固提升农村基层民主管理水平,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三、村民监督委员会的职责、权力和义务
 
(一)村民监督委员会的职责
 
一是对村党组织、村委会班子及其成员和村民小组组成人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情况,履职情况、遵纪守法情况、廉洁自律情况实施监督。二是对村党组织建设情况、党务工作情况、干部队伍建设和管理情况、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实施监督。三是对村“两委”班子贯彻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情况实施监督。四是对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的管理、使用、变更情况实施监督。五是对村内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公共事务、工程建设等情况实施监督。六是对各相关部门聘请从事其他村务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实施监督。
 
(二)村民监督委员会的权利
 
一是村民监督委员会主任列席村党总支(支部)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等,参加村级相关重大决策等活动;其他委员视工作情况列席村“两委”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或参加村级相关重大决策等活动。村民监督委员会对村“两委”班子及其成员、村民小组组成人员的履职情况、廉洁自律情况有监督权。二是对村内党务、事务及事关群众利益的事项有知情权、参与权、质询权。三是对村内财务和资金、资产、资源管理、使用、变更情况有监督、审查权。四是对村级重大事项决策有建议权。五是对村务活动中的违规违纪、违法事项或不合理、违背半数以上村民意愿的事项有建议否决权。六是对违规、违纪、违法犯罪或不称职的村组干部,有向村党组织、本村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上级党组织反映并提出调整和罢免的提议权。
 
(三)村民监督委员会的义务
 
一是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党纪政纪相关规定。二是协助村“两委”自觉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宣传村“两委”的正确决定和工作布臵,支持其正常工作。三是健全村民监督委员会工作制度,定期召开会议研究监督工作,及时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每年定期向村党组织、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乡镇纪委汇报工作,年底接受村民代表的评议。四是开展调查研究,主动听取群众意见,做好群众工作,并积极向村“两委”和上级组织反映社情民意。五是遵纪守法,严格自律,自觉与违法犯罪行为和各种消极腐败行为作斗争。六是协同有关部门对被误解的村、组干部澄清事实真相。
 
四、村民监督委员会的组成、产生以及委员的罢免和补选
 
(一)村民监督委员会的组成
 
村民监督委员会由3名村民组成,设主任1名,委员2名。任期与村民委员会同期。任期届满应进行换届选举,主任、委员可连选连任。对不能胜任工作的委员,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同意,村级党组织批准,可以进行届中调整。
 
(二)村民监督委员会产生的方法和程序
 
第一步,精心准备,广泛动员。一是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机构,制定选举工作方案。二是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和工作安排。三是采取各种行之有效的办法,广泛宣传建立村民监督委员会的目的、意义、原则和程序,以及村民监督委员会主任和委员任职的基本条件。
 
第二步,提名推荐村民监督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村民监督委员会设委员3名,候选人初步人选由村党总支委员会按照不少于应选名额30%的差额比例提名,提名推荐时,由党总支委员和下属党支部书记参加。
 
第三步,确定村民监督委员会委员正式候选人。由乡(镇)党委对村民监督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后,由村党总支委员会确定村民监督委员会委员正式候选人,并提前3天向全村进行公示。村民监督委员会委员正式候选人中至少要有1名中共正式党员。
 
第四步,选举村民监督委员会委员。召开村民代表会议,无记名投票差额选举产生村民监督委员会委员。选举过程中,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一是要实行差额选举,差额比例不低于应选名额的30%;二是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要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三分之二,方能进行选举;三是候选人获得实到会有选举权人数半数以上赞成票始得当选,得票过半数的候选人超过应选名额时,按得票多少依次取足。
 
第五步,选举村民监督委员会主任。召开村民监督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选举村民监督委员会主任。主任候选人由村党总支委员会提名,必须是中共正式党员。主任实行无记名投票等额选举产生。
 
第六步,批准备案。选举结束后,将村民监督委员会委员和主任的选举结果报村党总支委员会批准后报乡(镇)纪委进行备案,并向全村进行公示。
 
(三)村民监督委员会的罢免
 
村民监督委员会成员因违法、违纪被查处或工作严重失职的,由村党总支提出,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实施罢免。
 
(四)村民监督委员会的补选
 
村民监督委员会成员因故出缺的,可以根据需要进行补选,补选工作由村党总支主持。
 
五、村民监督委员会组成人员的条件
 
(一)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
 
(二)思想政治素质好,政策意识、法律意识、纪律意识强,坚持原则,公道正派,群众信任,熟悉村务,热心公益,有一定议事能力。
 
(三)在职村“两委”班子成员、村民小组组成人员及其配偶、子女不得参加村民监督委员会。
 
(四)为便于对村内党务的监督,村民监督委员会主任必须由村民中的中共正式党员担任。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宜推选为村民监督委员会成员:
 
1、被处以管制以上刑罚,解除劳动教养或刑满释放不满三年的;
 
2、正被纪检、司法机关立案查处的;受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处分不满三年的;
 
3、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未经处理、处理未完结或处理完结未满七年的。
 
六、村民监督委员会的工作机制和要求
 
(一)村民监督委员会受村党组织和乡镇纪委双重领导,既是群众性自治组织的重要组成部分,又是乡镇纪委在村一级工作的延伸,其工作既要对村党组织和村民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同时也对乡镇纪委负责并报告工作。
 
(二)村民监督委员会要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领导。既要根据村民意愿,对村干部的权力行使进行监督,又要维护村党组织的威信;既要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又要协助村党组织做好群众工作,支持他们正确履行职责。要防止只讲民主而淡化党的领导、只讲民主监督而忽视和谐的倾向。
 
(三)村民监督委员会要坚持以法律法规和党纪政纪为准绳,做到依纪依法监督。一般不直接参与村务的决策、执行和管理,也不得直接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凡涉及村组干部违纪违法的情况,要按规定报告,再由有查处权的机关依纪依法进行查处。
 
(四)村民监督委员会要坚持以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为目标,通过完善村级民主监督组织,使村民充分行使民主权利,表达合理利益诉求,在共建共享中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促进农村和谐稳定。
 
(五)村民监督委员会要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监督人员自身素质,不断提高监督能力和监督质量,不断探索和改进监督的方式方法,积极发挥村民监督委员会在村民与村“两委”之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六)村民监督委员会及其成员每年接受一次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的民主评议。连续两年评议不称职票数达到应到会人数一半以上的,经乡镇纪委、村党组织调查核实后确实为不称职的,必须辞职。拒不辞职的,应当依法启动罢免程序。
 
七、村民监督委员会的保障机制
 
(一)村级组织要积极为村民监督委员会开展工作创造条件,确保有办公地点和有议事场所,有集体经济收入的村要保障其必需的工作经费,没有集体经济收入的村由乡镇负责协调解决。
 
(二)镇党委、政府和纪委要加强对村民监督委员会的业务培训和工作指导,健全完善内部管理、工作报告、实施监督等制度,确保村民监督委员会正确、规范、高效履职。同时,要明确村民监督委员会获得知情权、参与权、质询权等方面的保障渠道和具体措施等。
 
(三)县财政每年预算一定经费,用于补助村民监督委员会成员及工作经费。村民监督委员会主任的报酬与村委会副主任报酬相同,其他委员的报酬按我县村级“五大组织”人员的标准确定。县财政每年补助每个村民监督委员会一定的工作经费。补助经费由乡镇纪委审核,报乡镇长审批。
 
八、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建立村民监督委员会工作圆满完成 这项工作从现在开始到5月31日以前完成。只有20多天时间,时间紧、任务重,这要求我们必须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增强宣传声势,夯实工作责任,狠抓工作落实,确保建立村民监督委员会工作按期完成。
 
一要高度重视。镇党委要把建立村民监督委员会工作列入当前重要议事日程,作为党的建设特别是反腐倡廉制度创新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要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会后,镇包村的领导和干部要亲自到村现场指导、现场推动。各村党组织要在选举工作中充分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回去后,要及时召开两委扩大会议,传达会议精神,制定实施方案,认真抓好落实。
 
二要加大宣传。各村要采取多种宣传形式,大力宣传建立村民监督委员会的重要意义,迅速掀起建立村民监督委员会舆论宣传工作热潮,不断扩大社会影响,引导和调动广大村民参与监督的积极性。
 
三要围绕中心工作,坚持“两不误”。这次建立村民监督委员会工作,正值春耕农忙季节,各方面的任务十分繁重。要正确处理好选举工作与各项中心工作的关系,确保“两不误、两促进”,通过建立村民监督委员会促进今年农村各项目标任务的落实。
 
我的动员培训至此结束,说得不对的地方请大家见谅,具体工作中有什么疑问或好的建议,请与我们县纪委干部室的肖锋同志联系,电话xxxxxxx,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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