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羊调查报告优质6篇

羊调查报告优质6篇

每个人在写调查报告的时候都是要保证实事求是的,为了确保调查情况的真实呈现,调查报告的写作是不能忽视的,本站小编今天就为您带来了羊调查报告优质6篇,相信一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羊调查报告优质6篇

羊调查报告篇1

调查人:

xxx

调查时间:

星期六下午

调查地点:

市场等

调查目的:

找出错别字,分析结论。正确使用祖国语言文字。

我国的语言文字有很多种,但是,经常有些商家不断地将祖国的语言文字错用、滥用、误用;而在平常的日常生活中的误读字和语病更是屡见不鲜。为了加强对正确使用语言文字的重要性的认识,提高正确使用祖国语言文字的自觉性。我展开了深入的调查。

问题的调查

为了更好地深入调查,我于星期六下午展开了调查。大约调查了一个小时。一些店面广告牌上出现了很多这样的现象:把依依不舍写成了衣衣不舍,依恋写成了衣恋,时尚写成了时裳一问才知道,原来都是店主故意写错,自作聪明地把偏旁去掉或用错。还完全为了追赶时尚潮流,吸引更多的顾客来购物,所以才不管什么字体规不规范呀,用错字没有。还有一些小学生作业上的错别字更是见怪不惊

研究与分析

经过我的仔细分析与研究,大概主要有以下几点:

1、一些商家为了追赶潮流,吸引顾客,故意使用错别字。

2、书本报纸上的错误大概都是由于印刷错误,印刷员太疏忽。

3、由于小学生的粗心,而造成写错别字。

4、一些小学生不会写个别字,而错写偏旁,多一笔,少一画。

希望一些店主不要在故意使用错别字,滥用语言文字。一定要规范使用祖国语言文字。可以专门成立一个小组,纠正那些错别字用者。

作为后代,我们有责任传承汉字文化。将我们的汉字学好,写好。我提议,从我们自己做起,身边和人做起,正确使用祖国语言文字,让我们的祖国更美好!

羊调查报告篇2

调查时间:...........

调查地点:超市

调查人:

调查目的:了解街头错别字情况

调查方式:观察 汉字书法是一门独特的艺术,也是中华民族智慧的结晶。可是,还是有许多人,总是写错今天,我要去调查街头错别字。 今天是6月1日,我来到了超市,在蔬菜区,我们看到蘑菇的标牌上错写成了磨菇,水果区的火龙果写成了火尤果,副食区的瓜子写成了瓜了。我们马上把这些信息告诉了超市管理员,管理员看了我们的记录本后,点了点头,找了一支笔,和我一起把这些错字都改了过来。 通过调查,在两个小时内,我们共发现了四处错别字。分析其原因,我们认为大概有以下几点: 一、对容易混淆的汉字掌握不太牢固,如把蘑菇写成磨菇; 二、运用汉字时不够认真,如把瓜子写成了瓜了; 三、工作人员责任心不强,如果他们平时注意检查,就能发现这些不该发生的错误。 经过分析,我认为错别字现象的存在,有以下危害:一、会误导小学生和未入学的小朋友,使他们把错别字牢牢记在心里,以后改正会非常困难 二、如果外地人来南头古城探亲或参观学习,会影响到我们的南头古城形象; 三、做为中国人,在使用自己民族文字时,在公共场合出现错别字形象,还会玷污我们的骄傲----汉字。 结论: 以上都是不认真写的结果,所以我们要学好汉字,不写出错别字。 所以我们建议大家: 一、有些人的错别字是从初学时一直带到现在,所以建议正在学习汉字的同学们,一定要认真、细心地学习;平时写字一定要细心,这些可以有效地减少错别字的发生; 二、运用汉字时如果有不清楚或拿不准的字,应该及时查阅字典或请教他人; 三、我们每个人都有维护汉字尊严的义务,在我们发现有错别字时,要及时提醒他们予以纠正。

羊调查报告篇3

首先,我想向所有为我的实习提供帮助和指导的四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员和我的指导老师致谢,感谢你们为我的顺利实习所作的帮助和努力,法律实践报告-社会调查报告。

我的实习是由南开大学法律系和四平市中院共同安排的。通过实习,我在我的第二专业法学领域获得了实际的工作经验,巩固并检验了自己两年本科学习的知识水平。实习期间,我了解并参与了大量民事诉讼的庭审过程,在一些案件的审理中还担任了书记员的工作,并且对部分参与案件提出了自己的想法。在此期间,我进一步学习了民法及民事诉讼法,对程序问题有了更深的理解,将理论与实践有机结合起来。我的工作得到了实习单位充分的肯定和较好的评价。

实习期间我主要对关于郭继魁与四平市中兴经贸有限公司、四平市中兴建筑公司、四平市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及尹杰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参加了案件审理的全过程,并被特许参加合议庭评议。案件具体情况如下:

一、案件的由来和审理经过

郭继魁与中兴经贸有限公司、中兴建筑公司、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及尹杰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由四平市铁西区人民法院200*年4月29日作出四西民二初字第349号民事判决。宣判后,郭继魁不服,提出上诉,四平市中院于200*年7月4日立案,并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上诉人郭继魁、委托代理人盖如涛,被上诉人四平市中兴经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经贸公司)委托代理人胡振儒,被上诉人四平市中兴建筑公司(以下简称建筑公司)委托代理人苏军,被上诉人四平市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开发公司)委托代理人付佳宾,被上诉人尹杰、委托代理人窦树法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二、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情况

上诉人(原审原告):郭继魁

委托代理人:盖如涛。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中兴经贸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连贵

委托代理人:胡振儒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中兴建筑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连贵

委托代理人:苏 军,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孝贵

委托代理人:付佳宾,

被上诉人(原审第三人)尹 杰,

委托代理人:窦树法

三、原判要点和上诉的主要内容

原告郭继魁诉称:199*年6月7日原告与被告四平市中兴建筑公司签订商品房出售协议书,将中兴二期工程⑥-⑦ ,出售给原告,原告按合同约定交房款30万元,后又于199*年9月26日、9月30日分两笔交增面积款13万元。但被告四平市中兴经贸有限公司至今未履行合同,交付房屋。此房于200*年5月被被告四平市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卖给第三人尹杰,是重复买卖,这种行为是无效的。现原告诉至法院,要求被告四平市中兴经贸有限公司履行合同交付房屋,并承担诉讼费。

被告四平市中兴经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经贸公司)辩称:原告所述无异议。被告四平市中兴建筑公司与原告所签的合同是受经贸公司的委托,是合法有效的,原告是初始买受人,交付了全部房款,应予以保护。第三人与四平市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所签购房合同是重复买卖行为,开发公司发现重复出售后,已通知第三人解除合同,且第三人的房款未全部支付现金,是用一辆车折抵了20万元房款,是无效合同,经贸公司可以按照规定赔偿第三人损失。

被告四平市中兴建筑公司(以下简称建筑公司)辩称:被告建筑公司与原告签订的购房合同合法有效,原告已按合同约定交纳了全部房款,第三人与四平市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了购房合同属于重复买卖,是无效合同,不应支持。

被告四平市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开发公司)在法定期限内未做答辩。

第三人尹杰诉称:第三人于200*年4月6日与被告开发公司签订商品房销售合同是合法有效的,且被告经贸公司已确认了第三人的买卖关系;他们之间是恶意串通,损害了第三人的利益。

原审法院认为:与原告签合同的被告建筑公司不具有销售房屋主体资格,与第三人签合同的被告开发公司具有销售房屋的主体资格,虽然原告购房时间早于第三人买房时间,但原告与第三人的各自买受行为不是建立在同等条件之上,故不存在初始买受权问题,原告与被告建筑公司签订的《购房协议书》无效。但被告建筑公司明知不具有预售商品房条件就与原告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且受益人被告经贸公司在同意此房卖给原告之前,就已给第三人换了房款收据,因此二被告的行为对原告是一种欺诈行为。被告经贸公司以持有《商品房出售许可证》为由,愿将争议房屋卖给原告,但《许可证》是在200*年7月取得的,不能对抗以前的买卖行为。被告开发公司发现该商网重复出售后,于200*年9月6日向第三人发出通知,因无权出售此房,要求解除合同。但被告经贸公司于20xx年5月17日给第三人更换了交付房款的收据,换收据的行为就是被告中兴经贸公司同意将此房出售给第三人的意思表示,解除合同是单方行为,是无效的。因此,第三人与被告开发公司所签购房合同是合法有效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九条之规定,判决:被告四平市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与第三人尹杰签订的合同合法有效,其买卖关系成立;被告四平市中兴建筑公司与原告郭继魁签订的合同无效,被告四平市中兴建筑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立即返还原告郭继魁购房款43万元,并给予房款43万元一倍的赔偿损失,两项合计86万元。被告四平市中兴经贸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上诉人郭继魁请求撤销原审法院判决,依法重新判决郭继魁与建筑公司买卖商品房合同合法有效,保护上诉人的初始买受权。其理由概括为:建筑公司是该房屋的施工单位,出卖此房是该楼房投资人经贸公司委托同意的,卖房款由经贸公司用于支付工程款。此后经贸公司于200*年7月取得《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后,又对建筑公司买房行为再次予以确认。郭继魁买房是199*年6月7日,尹杰重复买该房合同是二年后的200*年5月,同尹杰算帐“换据”是200*年6月,均在经贸公司200*年7月取得《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之前。但尹杰的购房合同,此前卖房人已声明废止,而对上诉人购房协议,卖房人在取得《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后又予确认。据此应认定初始购房合同有效,此后重复购房合同无效。

被上诉人经贸公司、建筑公司、开发公司对上诉人的上诉请求及理由无异议,经贸公司同意按照规定赔偿第三人的损失。

被上诉人尹杰辩称:原审判决正确,应予维持。上诉人郭继魁与经贸公司、建筑公司、开发公司之间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的利益。尹杰与开发公司签订的商品房销售合同是合法有效的,购房款已按合同约定全部交齐。且被经贸公司以开具购房款收据的形式予以确认,因而尹杰的合法权益应受到保护。

四、对事实和证据的分析及认定

1996年9月四平市计划委员会批准开发建设座落于四平市铁西区英雄大街20号:0204-39的站前批发市场项目。项目开发人是开发公司,投资并组织建筑施工管理人是经贸公司,建筑施工是建筑公司。工程于1998年6月开工。

1999年6月7日郭继魁与建筑公司签订了《购房协议书》(建筑公司对外销售商品房是由经贸公司委托),郭继魁购买中兴在建二期工程一层商网⑥-⑦,建筑面积约86平方米,交付房款30万元,同年9月26日、9月30日又交增面积款13万元,因该商网内部装璜工程未完工,未能交付使用。

200*年4月25日尹杰与开发公司签订了《商品房销(预)售合同》,尹杰购买中兴在建二期工程一层商网 ⑥-⑦ ,2/0 a - b ,轴建筑面积89.5平方米,按合同约定交付房款34.5万元,建筑公司开据了收据,经贸公司又自自己名义予以换据。该建筑面积与郭继魁购买的建筑面积均为商网一层同一处房屋。起诉前,尹杰在未取得进户手续,未经卖方同意的情况下,对该房屋自装防盗门上锁,予以占有和控制。

200*年9月25日,在吉林扬信律师事务所律师胡振儒的见证下,由中兴企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经贸公司、开发公司三家相互关联、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法人代表,对站前批发市场新建楼房的所有权进行了确认。三方协商一致,确认该新建批发市场楼房为经贸公司所有,该公司对此批发市场楼房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200*年7月29日经贸公司取得《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后,对过去委托建筑公司出售的商品房,及建筑公司与郭继魁签订的购房协议再一次进行确认。20xx年9月6日开发公司以无权出售商网房屋为由,向尹杰送达了解除商品房销售合同通知,并要求解决善后事宜。后因尹杰强行占有了合同约定房屋,20xx年10月23日郭继魁向铁西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取得协议约定商品房。

证据:

1、郭继魁与建筑公司签订的购房协议书及建筑公司出具的购房款收据。

2、尹杰与开发公司签订的商品房销售合同及建筑公司出具的购房款收据和经贸公司换据收据。

3、批发市场新建楼所有权确认书。

4、商品房预售申报表和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

5、开发公司给尹杰送达的通知。

6、经贸公司确认书。

7、国有土地使用证。

8、产权确认书及移交收据。

9、施巍证言材料。

10、王金荣的证言材料。

11、其它相关证据材料。

五、解决纠纷的意见和理由

根据原审判决,上诉人上诉请求及理由,被上诉人的答辩,本案争议的焦点问题是:郭继魁与建筑公司签订的房屋买卖协议书和尹杰与开发公司签订的商品房销售合同,哪一个合同有效,买卖关系应受法律保护。

经二审开庭审理合议庭评议认为:

1、郭继魁与建筑公司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协议有效,其买卖关系应受到法律保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又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一条规定:“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依据上述法律规定,当时建筑公司作为施工方,受投资人经贸公司的委托与买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协议,以及经贸公司作为投资方、开发公司作为项目开发方与买方签订的商品房销售合同,均处于未生效或效力待定状态。它需要这一项目明确产权所有人,并由产权所有人申领《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后,对这些合同进行确认,才能生效。因而郭继魁与建筑公司当时签订协议时,其效力并未确定。但后来项目投资人经贸公司成为产权所有人,并取得了《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他对建筑公司与郭继魁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协议再次进行了确认,使该协议由效力待定状态,转变成了发生法律效力的协议,协议双方当事人的买卖关系受法律保护,因而,商品房理应由郭继魁所有。

2、尹杰与开发公司签订的商品房销售合同无效,尹杰受到的损失按规定应得到赔偿。

尹杰与开发公司签订商品房销售合同时,由于产权所有人没有确定,《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尚未取得,因而其合同效力也处于待定状态。但项目投资人经贸公司成为产权所有人,取得《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后,没有对开发公司与尹杰签订的商品房销售合同予以确认,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的规定,这一合同的性质就发生了质的变化,由效力待定状态,成为无效合同。虽然当时签合同时的收款人是建筑公司,后来还由经贸公司予以换据,但由于经贸公司当时既不是产权所有人,也不是《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持有人,其换据行为只能是属于收款行为。所以,经贸公司成为所有权人,取得《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后,开发公司向尹杰下发了解除合同通知。而且,开发公司与尹杰签订的合同,发生在建筑公司与郭继魁签订的协议两年之后,依《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也属侵害了初始买受人郭继魁的合法权益,郭继魁的初始买受权也理应受到法律的保护。

合议庭评议时还认为,造成尹杰与开发公司签订的商品房销售合同无效,其责任完全在于开发公司、经贸公司和建筑公司。开发公司与尹杰签订合同时,购房款由建筑公司收取并出具发票,后来又由经贸公司换发了购房款收据,因而这三家企业对房屋重复出售是明知的。而尹杰对开发公司的重复出售行为当时是不知道的,买受行为是善意的,所以,其所受到的损失理应按照相关规定予以赔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第一款三项规定:“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卖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依据这一规定,开发公司应返还尹杰购房款345,220.78元,并给予购房款一倍的赔偿损失。经贸公司、建筑公司承担连带给付责任。

由于案件牵涉关系复杂合议庭将该案提交审判委员会,其中包括我个人的意见在内的合议庭意见一并提交。审判委员会对合议庭意见大部分予以支持,但由于对于法律条文理解不同以及考虑多方客观因素,对第三人获赔问题经激烈讨论采取了其他观点,即由于尹杰在本案中没有向法院请求返还和赔偿,应另求法律途径予以解决。

综上,二审法院认为,原审判决有误,适用法律不当,上诉人郭继魁上诉有理,应予支持。经四平市中级人民法院200*年第39次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二、三项的规定,判决:

一、撤销四平市铁西区人民法院四西民二初字第349号民事判决;

二、中兴建筑公司与郭继魁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协议有效,买卖关系成立;

三、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与尹杰签订的商品房销售合同无效。

一、二审案件受理费22,220.00元,由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中兴经贸公司、中兴建筑公司负担。

通过对本案的深入研究,我认为四平市中院,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判决公正。但是,其中对于第三人尹杰的赔偿问题我仍坚持在合议庭中我提出的意见:

1、第二审案件的审理应当围绕当事人上诉请求的范围进行,当事人没有提出请求的,不予审查,但判决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侵害社会公共利益或者第三人利益的除外。

2、中兴建筑公司与第三人尹杰签订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对于无效合同依法律规定应恢复原状、返还原物、赔偿损失。基于以上两点原因,我认为,法院应对第三人利益予以保护,即开发公司应返还尹杰购房款345,220.78元,并给予购房款一倍的赔偿损失,经贸公司、建筑公司承担连带给付责任,而不应该使第三人另求法律途径解决。这样,对善意第三人利益没有有效保护,而且增加诉累,浪费司法资源。

本次实习是我大学生活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经历,其收获和意义可见一斑。首先,我可以将自己所学的知识应用于实际的工作中,理论和实际是不可分的,在实践中我的知识得到了巩固,解决问题的能力也受到了锻炼;其次,本次实习开阔了我的视野,使我对法律在现实中的运作有所了解,也对法言法语也有了进一步的掌握;此外,我还结交了许多法官和律师朋友,我们在一起相互交流,相互促进。作为一个南开学生,我竭力成为一名南开文化的使者,向社会各界的朋友们介绍南开,使他们走近南开,了解南开。

羊调查报告篇4

20xx年7月25日 周一 晴

今天由于要去社区进行大学生就业创业的调查报告,所以早上起了个大早!社区居委会的人员到八点才上班,所以我在七点五十准时从家里出发,到地方的时候他们的两个工作人员已经到了。我就把我做这份调查的内容、原因及目的给他们解释了一下,他们听后表示很支持我进行的这份调查,并且给我盖了章。把这一切的前序工作做好的时候已经快九点了,剩下的时间我就开始在我们建蒲小区进行调查。

调查过程不能说有多顺利吧,因为我要一家一家的敲门,有的家里都没人,就算家里有人的家里也不一定有我要调查的对象。如果家里有符合我要调查的对象,我就耐心的给他们讲讲我做这份调查的内容、原因及目的。还好最后他们都欣然的表示愿意配合调查。和他们说好了明天我来收调查报告表。但是这样的速度是比较慢的,一直到中午才找到了五个符合要求的人。于是只好等下午再继续在社区内进行调查。

很快就到了下午,下午的调查比上午快了一些,可能是因为上午已经有了一定的经验吧。我两点半开始工作,到四点半就又找到了五个符合要求的人,和他们或者他们的家人交代好说明天我来取报告表。然后这一天的工作就算是结束了,回家去好好的想了想今天所做的,觉得还算可以,十份的调查报告都发出去了,就等着明天去收表了。

晚上早早的休息了,然后一夜好眠。

20xx年7月26日 周二雨

一大早起床就感觉天气很阴沉。这夏天的天气真的是想娃娃的脸呀,说变就变。还是早上七点五十从家出发,不同的是今天没有往区委会跑,而是直接去各家收我的调查报告了。每收一份都对他们表示感谢他们配合我的工作,他们都会很客气的说没事的,不麻烦!这让我心里觉得热热的,还是我们家乡人可爱可亲呀(嘿嘿,这都属于题外话了)!

收的很快,九点半就收齐到家了。到家之后开始整理收上来的调查问卷,对该做的统计都统计的下,连我爸妈也加入了帮我统计的队伍中了去。所以到了下午五点各种数据都已经出来了,只剩下写调查报告了。而调查报告我则放在了明天再写。

自己表示对今天的工作还算满意,剩下的就是明天写调查报告了,这个是个重点,不能掉以轻心。

20xx年7月27日 周三阴

今天没有起太早,八点才起床。洗漱好之后看是写调查报告,在写之前先在网上查了一下人家的范文格式,知道了格式之后自己才开始写报告。

在写报告的过程中还用到了表格,有的不太会弄还是在百度上搜索了怎么画表格才在最后弄出来了。

这个假期的这份调查报告算是整出来了,接下来的几天可以放松一下了。

羊调查报告篇5

调查时间:

10月22日

调查地点:

万正广场、移民村

调查目的:

使社会用字规范化、让小学生不被错字、错词所误导。有些厂家乱用成语、乱改成语,我们要及时纠正。

调查分析:

我调查了五家面馆、十家饭店、五家商店。面馆中有一家把“羊肉面”写成“肉面”我想,这家面馆一定是为了吸引顾客。饭店中有一家乱用成语:“十全十美”被他们写成了“食全食美”。商店里有一家叫“男得有爱”,正确的成语是:“难得有爱”。还有一家叫“衣衣布舍”,正确的成语应是:“依依不舍”。

原因:

我认为,现在乱用字、乱改成语的社会错字现象很普遍,许多厂家为了吸引顾客就给自己的店名用成语改的很时尚,这样会对我们中国的汉字有很大的影响,会造成不良后果。

调查建议:

一、我们可以给乱用字、词的厂家写出他们的问题,工商部门不予注册。

二、给有关部门提出建议。

三、做一些漂亮的宣传板,张贴在醒目的地方,倡导大家不要乱用成语。

四、作为小学生,我们不仅用学好、写好汉字、而且发现错字、乱用字现象要及时制止。

危害:

这样使社会用字越来越不规范。也使小学生在学习汉字时出现误导,今后会频频出错,对我们的文明成果造成极大的危害。

相信在我们的努力下,社会用字会越来越规范化。汉字的使用也一定会更加规范,更加文明!

羊调查报告篇6

小学生调查报告的写法及范文

调查报告是对某项工作、某个事件、某个问题,经过深入细致的调查后,将调查中收集到的材料加以系统整理,分析研究,以书面形式向组织和领导汇报调查情况的一种文书。其特点是具有写实性、针对性、逻辑性。根据调查报告的要求,对我校学生调查报告格式做如下要求: 一、标题要求 基本格式为“关于××××的调查报告”。 二、列出调查的主要内容,格式如下: 调查时间、 调查地点、调查对象、 调查方法、调 查 人(以小组形式调查的要求,小组人数不得超过3人) 三、报告正文。 正文一般分调查原因、调查方法、调查分析、调查结果和建议五部分。

小学生近视状况调查报告(范文)

一、 研究原因:

据调查,我国现有盲人500多万,低视力近千万人,尤其是在儿童及青少年当中,患病率极高。全国学生体质健康调研最新数据表明,我国小学生近视眼发病率为22.78%,中学生为55.22%,高中生为70.34%。更令人震惊的是,有份调查报告称,国内因高度近视致盲者已达30多万人。因此儿童及青少年近视的防治越来越为学生、家长及社会所关注。为什么患近视的学生越来越多?学生的眼睛到底是怎么近视的?仅仅是不良用眼习惯造成的吗?为了解小学生近视情

况及引起近视的相关因素,我针对我们学校的部分同学作了一次调查。

二、调查问卷

1.你是不是近视

a. 是的 b、 不是

2.你是如何近视的(不近视的可不答)

a、看电视过度 b、坐姿不端 c. 其它

3 你近视多少度

a. 100以下 b. 500以下 c. 更高

三、调查分析:

导致眼睛近视的原因:

大多数人都是平时不注意保护眼睛而导致近视的。研究结果表明,近视眼是人眼对当代环境的适应性改变,它的发生与发展与日益增加的近距离用眼活动的环境密切相关,与摄入营养成分的失衡密切相关。而不正确用眼,不注意用眼卫生(如看电视和上网过长等)是现代儿童近视大增的主因。

1 看电视距离太近

2 看电视的时间太长

3 所看电视的画面浓度太深

4 写作业时的姿势不正确

5 在光线太强的阳光下看书

6 在光线太弱的光下看书

7 长时间的在电脑前

8 不合理饮食

9 看激光

10 在车厢里看书

11 遗传因素

12 不认真做眼保健操

四、调查结果:

通过调查发现,在当今的中学生近视率不断上升,而中学生们对近视这一现象并不加以重视。甚至有人认为近视怎样,戴副眼镜不就得了。还对近视无所谓,错上犯错。许多人常将其归咎于不良的用眼习惯,如看书距离不当、光太暗、持久用眼等。但近年来的医学研究表明,饮食不均衡、睡眠不足、噪音等,也是诱发青少年近视的重要因素。

五、建议

(一)看书时作姿要端正,光线要充足。读写要坐到离课桌一尺,胸离课桌一拳,眼离课本一尺。

(二)不要在坐车或行走的时候看书,不要躺下看书。读写1小时要远眺10分钟或到户外走动,调节眼睛肌肉。

(三)在课间十分钟坚持做眼保健操。

(四)尽可能少上网或看其他辐射性强的东西。注意作息时间的安排,不能让眼睛长期处于疲劳状态。

(五)不偏食,少吃辣的食品,多吃含维生素c和维生素a,d

的食物。

(六)定期到眼科专医作检查,听从医师的指导,逐步矫正视力或防止近视度加深。

六、体会

为有效预防近视等眼病:一要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合理饮食,锻炼身体,保障身心健康;二要纠正不良习惯,养成良好的用眼卫生;三要定期到眼科医院检查眼睛,尤其是高度近视眼患者,及时发现眼病,以便早发现、早治疗。视力关系着我们的一生,我们要爱护我们的眼睛,不让我们将来后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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