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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诉前保全申请书优质6篇

财产诉前保全申请书优质6篇

为争取上级部门的审批通过,写申请书的时候一定要多揣摩其中的用词,申请书的出现大大加快了我们解决个人诉求的速度,以下是本站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财产诉前保全申请书优质6篇,供大家参考。

财产诉前保全申请书优质6篇

财产诉前保全申请书篇1

申请人: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被申请人: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申请请求

一、对被申请人的肇事车辆(车牌号:_____,价__________元)进行查封或扣押。

二、案件受理费由被申请人负担。

事实与理由

__________年月日,被申请人_______________车牌号码为__________的__________车辆与__________在_______________发生交通事故,造成_______________后果,为不使申请人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和使案件审结后能得到顺利执行,申请人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第九十六条的规定,向贵院提出诉前财产保全申请,请求对被申请人的车辆(车牌号:_____现扣押在_______________)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申请人将提供____________________为担保,如申请人有错误,申请人愿意依法赔偿被申请人因财产保全不当所遭受的损失。

此致

_____市_____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财产诉前保全申请书篇2

申请人:xx,女,汉族,xx年1月30日出生,无业,住xx乡某村某号,邮编:******,联系电话:******。

被申请人:xx,男,x族,x年5月6日出生,xx业主,住xx乡某村某号,邮编:******,联系电话:******。

请求事项:请求对北京某美容美发厅的.财产采取冻结、查封等保全措施。

事实与理由:申请人x与被申请人xx系夫妻关系,北京某美容美发厅系个体工商户,业主是郭刚,该店财产系夫妻共同财产。xx与xx(女,19岁,河南人)非法同居,造成夫妻感情破裂,并且没有和好的希望,xx准备向贵院提起诉讼,考虑到郭刚随时都可能转移、出卖财产,从而造成执行困难的情况,申请人特向贵院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以利起诉、审判、执行的顺利进行。

此致

申请人:

年月日

财产诉前保全申请书篇3

异议人:__,男,族,个体工商户。

委托代理人:律师事务所律师。

异议人就昆明市人民法院在受理信用社诉_贷款纠纷一案中,查封扣押了车牌号为:的本田小车一辆提出异议如下:

异议请求:

请求法院解除对的本田车的保全,将车返还异议人。并责令保全申请人承担异议人由此给异议人所造成的元损失。

请求理由:

法院于二〇xx年十月十二日扣押的_的本田小车的产权属异议人所有,该案中原、被告相互勾结图谋非法占有异议人的车,应当解除扣押归还异议人。其理由:

1。从事实上看:__的车在昆明市车管所登记的户主名为__,这是事实。但该车是_(四川宜宾江安县人)于二0xx年八月购买,__是购买该车的实际车主,因为采用的是按揭方式,而_因不是昆明市本地人,无法以自己的名义获得银行按揭,所以和协商,_所购车借_的名义向东风信用社进行按揭贷款。该车以_的名义按揭后,车一直由_控制使用。在_购买使用近三年后的x年三月,实际车主_经与异议人协商后,达成_将该车以255000元的价格出售给异议人的协议,异议人在支付了车款后取得该车。因此该车的所有权从__年三月三日起归异议人所有,现异议人已实际控制使用该车有一年半。该车按异议人与_的购车协议,本应当在x年八月前过户到异议人名下,因_的违约未能及时为异议人过户,直到今年即__年八月,_以要为异议人去昆明办理过户手续为由相诱,叫异议人将车开去昆明过户,结果__指使人采用暴力抢劫了异议人所有的_号,在异议人报警后,西山区东风信用社也向昆明西山区公安局谎报_贷款诈骗,后经公安局对西山区东风信用社的报案审查后认为不成立,公安局撤了案。但是东风信用社即通过贵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扣押了异议人的车。我们有理由怀疑是原告和被告恶意串通,图谋非法占有异议人的车,该车的所有权应当属异议人所有。

2。从法律上看:_车也应当属异议人所有。

根据公安部给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办公室的《关于确定机动车所有权的问题的复函》(__)98号:“根据现行机动车登记法规和有关规定,公安机关办理的机动车登记,是准予不准予上道路行驶的登记,不是机动车所有权的登记。因此,公安机关登记的车主,不宜作为判别机动车所有权的依据。”和公安部给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回复的《关于机动车财产转移时间问题的复函》:“根据现行机动车登记法规和有关规定,公安机关办理的机动车登记,是是准予不准予上道路行驶的登记,不是机动车所有权的登记。因此,将车辆管理部门办理过户登记的时间作为机动车财产转移的时间没有法律依据。”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连环购车未办理过户手续原机动车主是否对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损害承担责任的复函》:“连环购车未办理过户手续,因车辆已交付,原车主不能支配该车的运营,也不能从该车的运营中获得利益,故原车主不应对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承担责任。”而且合同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标的物的所有权自标的物交付时起转移,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因此从法律上来讲,__车的所有权应当属异议人所有。

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异议人的所有的__号车,虽然在公安机关登记的户主是__,但不能因此认定其就是实际的车主;异议人与__于x年三月三订立购车协议后,即将该车交付异议人使用至今。即__号车的所有权在一年半前就已经归异议人所有。因此,法院现在采取保全措施扣押的__号,是属于案外人即异议人的财产,应当予以解除扣押,并责令财产保全申请人赔偿异议人因此所受的5000元的损失。

此呈

人民法院

异议人:

日期:

财产诉前保全申请书篇4

担保人:

被担保人:xxxx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与xxxxxxx有限公司之间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被担保人现向贵院申请诉前保全xxxxxxx有限公司名下价值人民币300万元的财产。

如果贵院受理被担保人的该诉前保全申请,依法保全xxxxxxx有限公司本担保书中注明的财产,担保人愿提供xx作为担保财产,赔偿因该财产保全之错误给被xxxxxxx有限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

xxxx中级人民法院

财产诉前保全申请书篇5

申请人:

身份证号码:

被申请人:

身份证号码:

申请请求:

一、对被申请人的_________进行查封或扣押。

二、保全费由被申请人负担。

事实与理由: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被申请人__________与申请人_________发生______事故,造成申请人_________损坏、申请人受伤的________事故。为不使申请人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和使案件审结后能得到顺利执行,申请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向贵院提出诉前财产保全申请,请求对被申请人的_____________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申请人提供粤房地证字第________号权属粤人为_______房地座落的商品房一套为担保,房地座落_________市_________区_________镇________路_________栋的商品房一套,如申请有错误,申请人愿意依法赔偿被申请人因财产保全不当所遭受的损失。如果被申请人提供价值为_______元的财产作担保,本人同意解除对被申请人_______的查封或扣押。

此致

_________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附:财产线索及相关材料:

被申请人开户行及账号、户名:___________;

被申请人房产地址:___________。

财产诉前保全申请书篇6

一、诉前财产保全的条件

民事诉讼法第93条规定:诉前财产保全应具备的条件:

1、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起诉前向法院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2、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

这与诉讼财产保全不同,诉讼财产保全不是必须提供担保,只有在法院责令提供担保的时候,提供担保才成为必要条件,而且这种担保必须与所保全的财产相适应,不能小于所保全的财产。

3、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4、申请人在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15日内不起诉的,法院应当解除财产保全。

二、诉前财产保全管辖法院

1、保全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纳30元;

2、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3、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交纳的费用最多不超过5000元。

4、申请人提起诉讼时,可以将申请费列入诉讼请求。

5、诉前财产保全与案件管辖

三、诉前财产保全的条件

民事诉讼法第93条规定:诉前财产保全应具备的条件:

1、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起诉前向法院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2、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

这与诉讼财产保全不同,诉讼财产保全不是必须提供担保,只有在法院责令提供担保的时候,提供担保才成为必要条件,而且这种担保必须与所保全的财产相适应,不能小于所保全的财产。

3、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4、申请人在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15日内不起诉的,法院应当解除财产保全。

四、诉前财产保全管辖法院

1、保全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纳30元;

2、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3、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交纳的费用最多不超过5000元。

4、申请人提起诉讼时,可以将申请费列入诉讼请求。

5、诉前财产保全与案件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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