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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权益日讲话稿精选实用范文三篇

消费者权益日讲话稿精选实用范文三篇

正因为我们每个人都是消费者,所以我们需要维护自己的消费权益,这样也是维护市场经济稳定的好方法,你会写相关的讲话稿吗?下面是本站小编整理的消费者权益日讲话稿精选实用范文三篇,快来看看吧。

消费者权益日讲话稿精选实用范文三篇
消费者权益日讲话稿1

同志们:

3月15日是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纪念日。借此机会,我代表萍乡市人民政府对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的到来表示热烈的祝贺!向全市广大消费者表示诚挚的问候!

中国消费者协会根据我国目前消费者保护工作的现状,把“健康·维权”确定为XX消费年的主题,就是要维护消费者生命健康权益、捍卫消费者生命健康权。这是非常适合民心、顺应民意的,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进一步提高国民生活质量的具体体现。我们要从构建和谐平安萍乡的高度出发,努力做好消费者维权工作。消费者协会要充分发挥《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赋予的职能,积极维护广大消费者的生命健康权益;政府执法部门要竭力保护好人民群众的利益,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行为;社会各界包括消费者本身,要增强生命健康消费意识,积极参与社会监督,捍卫自身利益。

围绕“健康·维权”消费年主题,今年,我们要努力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要大力开展“健康·维权”的消费教育,利用3.15等时机开展一系列的宣传活动,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二是要及时发布有关损害生命健康的产品、服务及不法经营者的信息,向消费者提供警示、提示。

三是要开展关于全市消费者生命安全知识及状况的调查,向政府提供信息,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和意见。

四是要勇于揭露和批评经营者的违法行为,积极协助、参与执法部门的执法活动,及时处理消费者的投诉,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利益。

同志们,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是一项永恒的民心工程,其任务既光荣又艰巨,我希望奋战在消费者维权工作战线上的同志,再接再厉、扎实工作,不断推进我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迈上新台阶。同时,也希望全市广大消费者人人动手,热心参与社会监督,为我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作出更大的贡献。

消费者权益日讲话稿2

3月15日,是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是广大消费者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节日。在此,我向全县广大消费者致以节日的问候。

去年,我局结合全县实际,严格履行职能职责,全面深入地开展了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严厉打击了制假售假及各种违法违章经营行为,同时,还紧紧抓住直接关系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群众反映强烈、对社会危害严重的突出问题进行了集中整治和专项治理。全年开展了打假保春耕、打假保健康、打假保安全、打假保双节等专项整治活动,开展了食品、建材等市场专项检查5次,共查处各类违法违章73起,查处了一批假冒伪劣商品,涉案金额达15万元。受理消费者投诉案155起,申诉案14起,调解成功149起,立案查处12起,支持到法院起诉2起,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45万余元。同时,成功举行了**县消费者协会换届选举,成立了**县第三届消费者协会,于双节前在县城主要街道开展了假冒伪劣商品展示销毁活动。这些活动的开展,较好地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使我县的市场经济秩序明显得到了好转。

今年,我局将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中消协确定的“健康·维权”年主题,扎实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动员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宣传活动,并积极组织开展“千村万户拒假劣”活动,严厉打击假冒伪劣、虚假宣传误导、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引导广大经营者和消费者诚实守信、放心消费。

近年来,打假维权工作在县城力度和声势较大,不少非法经营者将制假售假转向农村边远山区,因此,我们在今年的`工作中采取集中优势,强化措施,城乡结合,上下联动的办法,使打假即有声势又能持久,让制假售假者无立足之地和藏身之处。我们要进一步加强《消法》宣传力度,加强消费者投诉举报网络建设,力争将消费者投诉举报站、点设到村组上,加强3.15申诉举报电话的值班、受理、调解、查处的工作力度,要把查处、调解消费者权益的案件作为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扎实工作,努力把全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提高到新水平,切实保护好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地方经济健康有序发展。

广大消费者也要牢固树立“科学消费”的新理念,要不断提高自我保护意识,自觉抵制假冒伪劣商品的侵蚀,做一个成熟理性的消费者。同时,广大消费者要进一步加强学习,注重用科学知识指导消费,注意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在党的十六大提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将直接关系到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因此,我们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进一步加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宣传力度,逐步提高广大消费者依法维权的自我保护意识,提高他们的识假、辩假能力,为营造放心的消费环境和构建和谐社会而努力奋斗。

让我们携起手来,为我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作出新的贡献。

消费者权益日讲话稿3

今天是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学校给我一个任务:国旗下讲话聊聊这个话题。习惯的我先百度了一下,看看别人是怎么看的。十多篇下来,大同小异,无非就是说这个节日怎么来,然后就是社会诚信缺失,我们需要公平正义,呼吁同学们诚信、服务、责任之类的。言辞颇有煽动性,但是没有煽动到我。因为站在消费者的角度,我更加渴望知道的是该如何来维权。不知道大家的想法是否与我不谋而合。

《史记货殖列传》中有一句话: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不完全对,但起码折射了一部分人性趋利性。在利益的驱动下,某些商人难免不择手段、坑蒙拐骗,某些执法者难免角色错位、贪赃枉法。于是什么毒奶粉、毒大米、黑心棉、苏丹红等等就蜂拥而至、前赴后继啦,直接损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财产权乃至生命健康权。间接的也导致了商家的丑行败露、自吞苦果,同时也损害了政府的权威,抹黑了党和政府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牌匾。可见,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径波及全社会,若不及时妥善处理,后患无穷。问题是如何妥善处理呢?国家和企业的层面今天我们就暂不讨论了,我们主要谈谈作为消费者该怎么办?

1.不要贪小便宜。如果大家学好高一政治就知道影响价格的因素主要有二:一是价值,二是供求关系,两者联动形成价值规律。在价值规律作用之下,某商品的价格不可能远低于行业的平均价格,否则就存在假冒伪劣的嫌疑了,正如xx话说的边有咁大只蛤乸随街跳。

2.买前充分调研,做到心中有数。买支铅笔买本簿等小买卖可以不拘小节,但是买车买房买ipone等大宗交易必须充分了解产品的性能质量、平均价格、售后服务和商家信誉度等情况,切莫做水鱼。你只有掌握了全面的产品信息才能鉴别产品抵唔抵,才能避免上当受骗,还可以帮助你讨价还价,达到物美价廉。特别是网购、团购盛行的当下,大家更应该、更便利的借助网络平台做好调研。

3.保留证据,以便发生纠纷有据可查。当下有些无良商家掉头不认货,你必须保留小票或发票等有力凭据作为维权的武器。当然还可以借用你心爱的手机去拍照、视频。

4.纠纷发生后先凭证据据理协商,不行则投诉消协、工商局等主管单位,直至起诉。

5.处理纠纷过程中务必克制理智,切莫头脑发热做出过激的行为,避免有理变无理的困局发生。这也是我们的底线合法、有序。

以上五点是我的一些个人感悟,希望对大家有一定的帮助。最后送给大家一句话共勉幸福是要靠自己去争取的!希望这个从无到有的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在不久的将来从有到无,因为我的印象中日一般都是弱者的节日。也希望高三的同学把握一模、把握高考、把握自己的幸福人生!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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