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简历谷 >

书信 >申请书 >

撤诉撤诉申请书8篇

撤诉撤诉申请书8篇

通过写申请书我们可以合理表达出自己的诉求,申请书是我们日常中接触比较多的一种应用文体,下面是九九范本网小编为您分享的撤诉撤诉申请书8篇,感谢您的参阅。

撤诉撤诉申请书8篇

撤诉撤诉申请书篇1

申请人:寿光市xxxx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xxx经理

被申请人:中国xxxx股份有限公司山东潍坊分公司负责人:xxx经理

请求事项:撤诉。

事实和理由:

贵院已受理申请人诉被申请人侵害商标权纠纷上诉一案〈(20xx)鲁民三终字第xxx号〉,现因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已达成和解协议,申请人请求撤回对被申请人的上诉,请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准许。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撤诉撤诉申请书篇2

(标题可视情况写为:撤回起诉申请书、撤回反诉申请书或者撤回上诉申请书。)

申请人(申请人是自然人的,写明申请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申请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写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申请人因 一案,于 年 月 日向贵院提出(起诉、反诉或者上诉),贵院现已受理(正在审理中)。现因 ,特申请撤回(起诉、反诉或者上诉),请予准许。

此致

×××××人民法院

申请人:×××

××××年××月××日

相关法规:相关法律规定:

2008040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xx年修订)

第一百三十一条 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

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一百五十六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判决宣告前,上诉人申请撤回上诉的,是否准许,由第二审人民法院裁定。

19920714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66、在诉讼中,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有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义务,判决承担民事责任的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有权提出上诉。但该第三人在一审中无权对案件的管辖权提出异议,无权放弃、变更诉讼请求或者申请撤诉。

160、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诉讼后,原告申请撤诉,人民法院在准许原告撤诉后,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作为另案原告,原案原告、被告作为另案被告,诉讼另行进行。

161、当事人申请撤诉或者依法可以按撤诉处理的案件,如果当事人有违反法律的行为需要依法处理的,人民法院可以不准撤诉或者不按撤诉处理。

190、在第二审程序中,当事人申请撤回上诉,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一审判决确有错误,或者双方当事人串通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及他人合法权益的,不应准许。

191、当事人在二审中达成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对双方达成的和解协议进行审查并制作调解书送达当事人;因和解而申请撤诉,经审查符合撤诉条件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

撤诉撤诉申请书篇3

申请人:xxx,女,xx年x月x日出生,地址:xxxx

被申请人:xxx,男,xx年x月x日出生,地址:xxxx

申请事项:撤回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离婚纠纷一案的起诉。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于年月日向贵院起诉与被申请人因离婚纠纷一案,因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己通过协议离婚,现决定撤回起诉,请求贵院予以准许。

人民法院!

撤诉撤诉申请书篇4

申请人:xx

地址:xx

法定代表人:xx

被申请人:xx女,汉族xx年

申请撤销事项: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因支付经济补偿金争议一案已经由xx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仲裁委)审理并作出劳仲案第仲裁决,该裁决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的情形,因此请求法院依法撤销该仲裁裁决书。

事实与理由:

一、适用法律不当

1、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上面载明的合同期限为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8日,仲裁委裁决时的适用的法律条款为:“当事人双方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适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因此过了试用期”。而事实是该合同约定的固定期限已经超过一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而不是仲裁委认定的不超过一个月,因此仲裁委就当事人双方试用期限显属适用法律不当。

二、违反法定程序

申请人xx有限公司于xx年xx月xx日收到仲裁委的应诉通知书,上面约定仲裁委给予申请人不低于10日的答辩期,因此申请人的答辩期最迟可以到5月30日。但是在仲裁委出具的通知书上却要求申请人xx月xx日去开庭,不到庭视为放弃按缺席处理,申请人没有口头或书面承诺放弃答辩期,但是仲裁委却只给了申请人4天的答辩期,申请人(即原审被申请人)享有当然的答辩权利,这是不容置疑的,有权利就要有实现权利的必要条件,答辩期限是条件之一,必须给予保障,仲裁委这样明显显失公平,没有保证申请人的`答辩权,同时仲裁委在举证通知书中给申请人的举证期限也只给了4天,给申请人调查取证带来了很大的时间限制。

二、仲裁裁决书认定事实不清没有证据支持

本案在仲裁过程中,本案被申请人(原审申请人)xx年入职并做出纳工作这一主张并没有提供相关证据证明这一时间和岗位,其同时向仲裁庭提交关于工作时间的证据只提供了个人银行卡交易明细,本案申请人(即原审被申请人)x有限公司向仲裁庭对被申请人(原审案件申请人)提交的关于的工作时间证据真实性及与本案的关联性均提出异议,但是仲裁委对我方提出的异议未与理睬,并用结论来证明结论(见裁决书第2页第5段前三行)并采用了推定的时间作为本案起始时间,直接影响了本案的裁决结果,对申请人很不公平。

综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对上述裁决予以撤销。

此致

敬礼!

xxx人民法院

申请人:xxx(签名或盖章)

20xx年xx月xx日

撤诉撤诉申请书篇5

海南省澄迈县人民法院:

申请人吴xxx与海南金色海湾产权酒店有限公司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业经贵院开庭审理,现申请人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特向贵院申请撤回上述第1项诉讼请求,即“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逾期交房违约金82080元”。恳请准许。

撤诉撤诉申请书篇6

申请人:_______,男,1953年5月8日生,白族,_______人,居民,现住_______社__号。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被申请人:_______,男,1956年09月16日出生,白族,_______人,居民,现住_______村_________号,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原上诉案由:_______诉________租赁合同纠纷

申请人_______于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向贵院上诉_______诉_______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申请人_______学习了相关法律常识,知道了自己行为的民事违法性,愿意服从_______市人民法院“(20__)民二初字第109号”一审判决,配合_______市人民法院的执行工作,决定撤回起诉。请予批准为盼。

此致

___人民法院

申请人: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撤诉撤诉申请书篇7

申请人:

委托代理人:

被申请人:________

被申请人:________

被申请人:________

被申请人:________

申请事项:撤销申请人对四被申请人的诉讼。

申请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诉被申请人汽油添加剂侵权纠纷一案,起诉后开庭前国家发改委已经下文让全国的石油公司停止在汽油中加入添加剂的行为,四被申请人在开庭前已停止了在汽油中加入添加剂的行为。开庭后,国家发改委进行了税费改革,油价已和市场接轨,目前油价已大幅下降。这样申请人提起该公益诉讼的两大公益目的均已达到。另外,被申请人在起诉后及开庭时就其在汽油中加入添加剂的行为向申请人进行了赔礼道歉,开庭后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了和解协议,被申请人对申请人的损失给予了充分的赔偿和补偿,据此,申请人的全部诉讼目的均已实现,特申请撤回起诉。

诉讼请求:

1、判决被告停止强制搭配销售的侵权行为;

2、判决被告退还强制原告消费汽油添加剂款和多收油款50元(加油卡加油应返还的添加剂款和油款另案诉讼);

3、判决被告向原告赔礼道歉;

4、判决被告停止单独涨价行为,在国际油价大幅下降时将油价作出相应降价调整;

5、判令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事实与理由:

一、被告强制搭配销售汽油添加剂侵权行为的事实。

1、原告单位位于涧西区,原告购买被告石油化工加油卡二张,经常在洛阳市涧西区洛阳石油分公司6号加油站等市区和郊县各个石化加油站加油,没带加油卡时,就用现金在涧西区等市区和郊县的加油站加油。

2、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原告指派张水山、崔瑞国两位律师开车到偃师开庭,途径瀍河区中州东路高速路口加油站时,张水山律师让加150元钱的93#汽油,被告加完油开票时耽误了7、8分钟才开好票,张水山律师接过发票一看,加150元钱汽油所开发票单位升,数量48.828,单价5.07元,金额148.74元,问咋回事?被告工作人员说:“第二行还有添加剂款1.26元,合计150元。”张水山律师一看发票,第二行“品名汽油添加剂,单位升,数量48.828,单价0.05元,金额2.44元。”张水山律师问谁让你们给加添加剂的?被告工作人员说:“添加剂直接加到加油机里了,加油就必须加添加剂,我们的加油机上贴的有告示:油里已加添加剂。原告向被告提出异议,指出被告的行为违反了自愿原则,属于强制交易、搭配销售,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自由选择权。原告要求见被告领导,被告工作人员说领导不在。之后,被告的`14号加油站领导和瀍河区14号加油站附近的片领导和原告打过电话,电话中仅说明他们售添加剂是经过批准的,加油机上有告示。

3、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原告指派张水山、崔瑞国两位律师开车到宜阳县法院开庭,在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河南洛阳宜阳石油分公司加250元钱的93#汽油,发票上第一行品名93#汽油,数量41.876,单价5.92元,金额250元,第二行品名添加剂,数量空白,单价0.05元,第三行品名行写的小计,单价5.97元”原告异议同上,被告的解释同上。

4、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原告在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河南洛阳石油分公司14号加油站加150元钱的93#汽油,发票上第一行品名93#汽油,数量25.126,单价5.92元,金额148.74元,第二行品名汽油添加剂,数量25.126,单价0.05元,金额1.26元。”原告异议同上,被告的解释同上。

5、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原告在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河南洛阳石油分公司6号加油站加240元钱的93#汽油,发票上第一行品名93#汽油,数量39.867,单价5.97元,金额238.01元,第二行品名汽油添加剂,数量39.867,单价0.05元,金额1.99元。”原告异议同上,被告的解释同上。

6、原告还在被告的5号、9号、14号等加油站加油,这些加油站均强制消费添加剂,发票附后。

二、除被告外,原告没有发现其余加油站有强制搭配销售汽油添的情况。

1、原告在__年5月14日之前到任何加油站加油,加油站均仅加汽油,有的加油站备有小瓶的添加剂,原告加油时加油站工作人员曾向原告及其他加油者推荐添加剂,但加不加全凭消费者自愿。

2、__年6月23日,原告在王城大道洛阳市港胜石化加油站加油230元,该加油站加油机内没有添加剂,加油38.53升,单价5.07元,金额230元,原告还在其他多家加油站加油,机内均没有添加剂。

3、原告经过调查,在洛阳市区及郊县,凡是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河南洛阳石油分公司下属加油站,加油站加油机内均在加油机上贴纸声明加油机内已加添加剂。其余加油站原告截至目前没有发现类似现象。

三、被告强制搭配销售汽油添加剂的行为是违法的。

(一)违反的法律及法律条文

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条规定:“经营者与消费者进行交易,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第八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第九条规定:“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种服务。消费者在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时,有权进行比较、鉴别和挑选。”第十条规定:“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的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第二十四条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或者减轻、免除其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

2、《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条规定:“经营者在市场交易中,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遵守公认的商业道德。”第十二条规定:“经营者销售商品,不得违背购买者的意愿搭售商品或者附加其他不合理的条件。”

(二)依据上述法律的规定,结合被告的行为可以看出,被告的行为有以下违法之处:

1、被告的行为违反自愿原则,属于搭配销售、强制交易。

原告仅要求加汽油,不需要添加剂,被告事先在油内加入了添加剂,不管消费者是否愿意加添加剂都必须加添加剂,否则不给加油,这显然违反了自愿原则,属于搭配销售、强制交易。

2、被告的行为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

被告告示说油内已加入添加剂,但消费者并没有见到添加剂,被告是否加入了添加剂?加入了多少添加剂?加入了啥牌子的添加剂?加入的添加剂质量是否合格、比例是否科学等消费者均不知情,被告的行为显然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

3、被告的行为侵犯了消费者的自由选择权。

到被告处加油,就必须加添加剂,并且只能使用被告选择的添加剂,使用添加剂的数量、质量完全由被告决定;消费者没有选择不加添加剂的权利,没有选择加其他牌子添加剂的权利,没有选择加多少添加剂的权利,没有选择加什么质量添加剂的权利。被告的行为显然侵犯了消费者的自由选择权。

4、被告的告示内容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内容无效。

被告的告示内容,是为了获取不正当高额利润,滥用自己的有利地位和经营优势,违背消费者的意愿,采取搭配消费、强迫消费的违法行为,使消费者接受消费者并不需要的商品,侵害消费者的自由选择权和经济利益,在给消费者经济上带来损害的同时,也给消费者精神上带来了损害。

5、被告的发票显示,被告发票开票不统一,发票与实际情况不符,侵占了消费者的油款。

(1)以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发票为例,汽油和汽油添加剂数量分别是48.828升,合计就是97升多,而原告的油箱容积只有55升,加48.828升添加剂是不可能的。

(2)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发票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发票开票明显不统一。

(3)汽油数量和添加剂数量均不属实,以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发票为例,汽油数量和添加剂数量二者总量是25.126升,由于二者均有容积,不可能汽油的数量和总量是同等数量,若二者数量同等,就说明没有添加剂,被告以总量计算汽油金额显然是不对的,侵占了消费者的油款。

四、被告油价只涨不降且单独涨价是不公平、不合理的,在国际油价降价35.01%时,应作出相应降价调整。

原告的律师张水山__年曾打过“汽油卷公益诉讼”,________年的油价每升1.85元,________年油价涨价为每升2.65元,________年6月份油价每升涨到5.07元,________年7月份油价涨价为每升5.92元,加上被告强制消费的添加剂每升0.05元,油价实际已涨价为每升5.97元。

国际油价________年7月11日每桶147.27美元,________年9月3日,每桶油价下降至111美元左右,油价累计下跌约25%,________年9月17日,每桶油价下降至95.71美元(最低94.13美元),但被告利用其垄断的优势地位,国际油价涨时油价飞涨,但国际油价猛跌时却不作出相应降价,尤其不能令人容忍的时,国际油价9月份下跌了35.01%,被告不仅不作相应降价,反而独自一家涨价,每升又涨价0.05元,使油价涨价为每升5.97元,加上被告强制消费的添加剂每升0.05元,油价实际已涨价为每升6.02元。这种涨价没有经过听证,程序不合法,同时这种涨价极不公平、极不合理,在国际油价降价35.01%时,应作出相应降价调整。

为了维护包括原告在内的广大消费者的利益,特提起公益诉讼,请依法判决被告立即停止强制交易、搭配销售汽油添加剂的侵权行为和不正当竞争行为,停止单独涨价行为,在国际油价大幅下降时,作出相应降价调整,返还多收取包括原告在内的广大消费者的油款和强制消费的添加剂款。

________人民法院

申请人: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

申请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撤诉撤诉申请书篇8

阳西县人民法院:

贵院受理原告 诉被告 离婚纠纷一案,案号为(20xx)阳西法儒民初字第116号,现原告与被告在庭外和解,为此,特向贵院申请撤诉,恳请批准。

此致

标签: 撤诉 申请书
  • 文章版权属于文章作者所有,转载请注明 https://jianligu.com/sx/shenqingshu/506lx1.html
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