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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信(举报狗肉店范文)作文

举报信(举报狗肉店范文)作文

举报信(举报狗肉店范文)

xx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举报信(举报狗肉店范文)作文

为了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现向你单位举报位于xx市107xx与xx路交叉口往xxxxx东大约300米左右路南“xx狗肉店”违法经营贩卖、加工、制作来源不明的狗肉食品的违法经营行为。对于该狗肉馆我们在今年初多次打电话向xx区食药监举报,但不知何原因该狗肉馆至今仍在正常经营,并未见有任何政府部门给回复

《食品安全法》第四条规定: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保证食品安全。而狗肉至今没有检疫规程,何来安全之说?而食药监相关执法人员是以何种举措来应对违反食品安全行为的?

为此,特向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举报该举报对象的违法经营行为,希望贵单位依法去现场进行查处、取缔。

一、举报对象:

  xx市107xx与xx路交叉口往xxxxx东大约300米左右路南“xx狗肉店”

二、举报事由:

上述举报对象加工制作和出售没有合法购货发票和凭证的狗肉食品;并且没有任何动物检疫证明,明显违反《关于餐饮业食品原料索证索票制度管理规定》和《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

三、执法依据: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1年4月发布国食药监【2O11第178号】文件《关于餐饮业食品原料索证索票制度管理规定》:第五条 餐饮服务提供者不得采购没有相关许可证、营业执照、产品合格证明和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等合法材料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第十二条 从食品流通经营单位(商场、超市、批发零售市场)和农贸市场釆购畜禽肉类的应查验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原件。从屠宰企业直接采购的应该索取并留存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原件。

《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 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七)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及其制品;(八)未按规定进行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或者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制品。第四十二条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保证食品可追溯。

四、举报诉求:

1、根据《食品安全法》和《关于餐饮业食品原料索证索票制度管理规定》法律条款给予罚款的行政处罚;

2、依法没收和销毁狗肉食品和原料;

3、撤销所有狗肉招牌和菜单。

请求你单位依法去现场取缔。请根据《国务院信访条例》第22条的规定,在15天内给予举报人关于被举报狗肉馆处理意见的书面答复。举报人将会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10条第11项的规定,向你单位申请公开查处结果。同时举报人保留要求政府信息公开和行政复议的权利。

书面回复邮寄地址:

举报人:

电话:

20xx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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