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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的灯读后感2000字7篇

城的灯读后感2000字7篇

想要自己的写作能力得到进步,我们就要认真写读后感,读后感是小伙伴们读完书后都要认真的,以下是本站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城的灯读后感2000字7篇,供大家参考。

城的灯读后感2000字7篇

城的灯读后感2000字篇1

小说主人公的创作灵感来源于法国印象派画家保罗·高更,毛姆用这位画家的生平轮廓(即由一个证券经纪人转行为画家,最后长眠于塔希提岛),创造出一个与之完全不同的,让世人在现实常理中无法理解、厌恶鄙夷,却又在艺术精神世界里敬畏敬佩的,斯特里克兰德。

原本有着幸福生活的斯特里克兰德,放弃自己在伦敦的证券经纪人工作、抛弃与之相伴了17年的妻子、抛下一对可爱的儿女,像是受了神的旨意一般,毅然决然地只身去了巴黎,只为画画。在巴黎流浪期间,他桀骜不驯,为人刻薄,毁了救他性命、视他为天才的斯特罗伊夫的家庭,却毫无愧疚之心,而斯特罗伊夫,面对时常侮辱他的画作,抢走他的妻子布兰奇并导致她最后自杀而亡的斯特里克兰德,仍旧选择原谅,仍想着保护这个他心目中的天才。斯特里克兰德自始至终的冷漠和冷血,让常人简直无法理解,并且抑制不住地厌恶,可他毫不在乎,不在乎任何的谩骂和指责,不在乎穷困潦倒,不在乎别人对他画作的嘲笑,一心只为着画画,并最终找到了适合他包容他的地方——塔希提岛.....

如果不读前言直接从正文读起的话,很多情节反转得出人意料,好奇心让你不得不读下去。其中的很多言辞也让人耳目一新,笔者斗胆摘取其中几段,略微发表一些拙见。

“也许只是我本质里的一种怪癖作祟,就是在那些日子里也十分强烈,我感觉这样生活着,做大多数人中一分子,一些东西却失去了。我认清了它的社会价值。我看到了它的秩序井然的幸福,但是我的血液里有一种狂躁,要求一条更宽阔的通衢。我似乎觉得这样安逸的快乐中有某种警告的东西。我的心灵渴望过更加危险的生活。我已经有所准备,迎着崎岖的岩石,迎着暗礁的海滩,如果我的生活有预料不到的变化的话——无法预见的生活的变化和骚动。”安逸还是挑战,这常让我们难以抉择,有些人选择前者,有些人选择后者,还有人在两者之间徘徊不定,惴惴不安,我们无法评价究竟哪种更能让我们感到幸福或是更有价值,因为万事万物均有意料之外的时刻。也许唯有那条让自己内心充实且坚定的路,才是于自己而言正确的路,它无关安逸或是挑战。

“爱情是一种感情,慈悲是其中的基本成分......爱情有一种软弱的专义,有一种保护的愿望,热衷于做善事,给人以快活——如果算不上无私,那么无论如何也是一种千方百计掩藏起来的自私。爱情有一种羞怯......爱情是引人入胜的;爱情要把施爱的人从自身剥离出来;最聪明的人,哪怕他分明知道,也不能在实践中认识到爱情会停止;爱情很清楚自身是虚幻的,却赋予具象,而且,又很清楚自身什么东西都不是,却爱它胜过爱真实。爱情让一个人膨胀了很多,同时又让人缩小了不少。他不再是他自己了。他不再是个体的人,而是一种东西,一种工具,去追求某种与自我格格不入的目的。爱情从来避免不了感情用事......”爱让人慈悲,让人柔软,它既给人一种坚不可摧的错觉,又给人一种卑微如尘的幻境,它用自己虚无缥缈的影子,吸引无数世人遁入其中,或给予或索取,试图寻求一种专属于自己的具象,却又时刻被人性与世俗的枷锁束缚着,难得其真谛。也是因此,那些能真正驾驭爱的人,才是懂爱的人,才是极富有智慧,极其通透的人。

“紧紧抓住斯特里克兰德的那种激情,是可以创造美的激情。那种激情不会让他平静。它催促他,逼迫他,让他满世界乱走。他这一辈子就是一个上路的香客,附在他身上的那个魔鬼是铁石心肠。有些人渴望真理的劲头太大,他们为了求得真理,最后反会把他们世界的根基动摇了。斯特里克兰德就是这种情况,只是他追求的是美,而不是真理。我只会对他怀有深深的同情。”主人公被绘画的激情支配着,从第一次出走开始,就再也没有停止过颠沛流离,世俗的眼光敲打他,人性的原罪折磨他,生活的苦难侵蚀他,他却从未停止,也从不在乎,却也因而更让人同情和敬佩。也许最后在塔希提的那几年,是他生命中唯一的安慰,他终于被接纳被包容,终于可以毫无顾虑地创作。他一直仰望着悬在头顶的月亮,可现实生活中这样极端地追求真理与美,拥有些许幸运的能有几人呢?

作者给本书取名《月亮与六便士》,更多的说法是”六便士“代表现实与卑微,而”月亮“则象征着崇高,两者都是圆形的,都闪闪发光,本质却完全不同。但还有一种说法是,作者取这个书名带有开玩笑的意味,有一个评论家曾说,《人性的枷锁》的主人公像很多青年人一样,终日仰望月亮,却没有看到脚下的六便士银币,毛姆喜欢这个说法,就用《月亮与六便士》作为书名。

其实无论是哪种说法,在现实世界里,终日仰望月亮向往崇高的人,和终日低头屈服于“六便士”的人只是少数,我们大多数人都是一边仰望崇高的理想,一边拘泥于现实中的“六便士”,努力将两者平衡,让自己不过于失望和卑微。既然如此,那如果能将这“六便士”积淀成通往崇高理想的阶石,何尝不是一种快乐?

城的灯读后感2000字篇2

第一次接触罗素的名著《我为什么而活着》这篇文章是在上高中时。因为列选在语文教科书中,所以还是有意无意的阅读了。不过因为那时年少轻狂不识人间情愫为何物。草草阅过几遍,也许是青春期的判逆吧,那时的我对那些太富有人生哲理的文章不做细读。因而,虽然现在懂得人生的意义所在,但还是与许多哲理精华失之交臂。

前段时间,综英老师给我们随堂放听力进行练习,其取材就是罗素的《我为什么而活着》,那一刻发现这篇文章耐人寻味。另外,因课程需要,马哲老师要求我们写一篇读后感。所以,我带着那份兴致再一次阅读了罗素的《我为什么而活着》。在自己心志渐渐成熟和价值观开始形成的条件下,仔细琢磨了这篇文章。感触颇多。下面,想要就自己对这篇文章的理解和读后的感受以文字呈现。

“我为什么而活着?”古往今来,人们千百次地这样追问过自己。我究竟为什么而活着,这个问题既简单又复杂。有的人碌碌一生,未及思考就已经成为人间的匆匆过客;有的人搜故寻今,苦思冥想,终其一生也未能参透其中玄机。罗素为什么而活着?通过文章,我们可以知道:“对于爱情的渴望,对于知识的追求,以及对于人类苦难痛彻肺腑的怜悯。”没错,这就是罗素生活的全部内容。以三种单纯然而极其强烈的激情支配着他的一生。那么罗素用“纯洁”、“无比强烈”来形容这种激情,到底要表达什么样的含义?通过细读,我认为作者用“纯洁”,说明其一生的追求,除了这三种之外,别无其他;“无比强烈”与“不可遏制”呼应,也说明这

三种激情在自己漫长的一生中始终左右着自己的行为。通过渴望爱情、追求知识、同情困难诠释是他一生为什么活着,同时也显现出了他崇高而伟大的情怀。

通过研读课文,我深入理解了作者的观点,体味到了作者的情感态度。

首先,他写道自己活着的第一种激情是渴望爱情。因为爱情给他带来狂喜,可以帮他解除孤寂以及体会美好的人生境界。没错,爱情是世界上美好的东西。但是,什么是爱情?以及现在的我们需要爱情的理由又是什么?我想这是值得活在当下的人们应该思考的话题。

其次,支配他活着的第二种激情是求知。文章中作者提到自己求知的原因是(1)希望了解人类心灵;在这里我想说“人的心灵”代指有关人本身的知识(2)希望了解星星为什么发光;“星星为什么闪闪发光”代指有关自然的知识(3)试图理解毕达哥拉斯的思想威力,而这代指有关人与社会的知识。作者用诗化的语言形象地表现了渴望了解人类自身、探索自然奥秘、理解社会科学的强烈愿望。这三方面的知识涵盖了人与自我、人与自然、人与社会的全部内容,也就是说作者渴望了解的是一切知识。作为求知的我们,来到大学到底是为了求知还是为了享乐,或者说是挥霍父母的血汗钱乃至自己的青春?现在竞争日益激烈,有多少人为了赶上时代的步伐,日夜兼程。而学习这场激烈竞争的序幕才刚刚拉开,谁能大意的可以高枕无忧呢?更何况以后找份满意的工作

是我们的宿愿!我现在的学习,其实是让自己的心踏实一些,我今天的努力,就是今天的从容为明日的从容甚至为了后日而做的准备,可是谁又知道后天会是什么样子呢?一直被谣传的20xx 年是世界某日,所以一些人趁机鼓吹不趁着现在好好享受,到那末日到来之时,人就无法再享受到美妙的事物了。倘若20xx年真的是世界末日,我相信真正得人是不会因为末日的到来而放下手中的学习,工作的。轻易放下手中学习,工作的是那些心中没有主见的人,是那些没有寄托的人,是那些随波逐流的人

再次,作者提到第三种支配他活着的激情:对于人类苦难痛彻肺腑的怜悯。他同情苦难:饥饿的儿童、被折磨的受害者和无助老人、全球性的孤独、贫穷和痛苦。然而也通过这些表达对人类应有生活的嘲讽。在司空见惯的环境里,人是脆弱的。各种单调重复的信息和符号切割着视觉、听觉以及包括第六感在内的其它种种感觉,没有人能抗拒,麻木成为最经常的结果。如今,和平与发展是当今世界的主题。所以人类应有的生活,应当是充满着爱,充满着人性,平等和谐、有序发展的生活;而社会中却一直存在贫穷、冷漠、孤寂等现象,这体现了人性的丑恶,社会制度的不公,给人类散布了灾难,破坏了人类的正常生活,压抑和毁坏了人性。因此,这是“对人类应有生活的嘲讽”。

罗素在文中提到的三种激情是他在漫长一生中追寻、奋斗的原动力。而“苦海”、“绝望”则表明这三种激情给他带来快乐的同时也带来不安和痛苦。当然,也因为这三种激情,使他永远不

会放弃希望。另外,“冰冷死寂”“深不可测”提示了孤寂的可怕,它犹如黑洞一般吞噬了作者的心。然而作者越是描述孤寂的可怕,越反衬了真挚爱情的可贵,从而表达了对爱情的热烈追求。

在罗素力量的感召下,我为什么而活着?这个问题虽然问的很茫然,在此,我还是想问活在当下的你们为什么而活着。为了亲情而活着?为了友情而活着?为了恩师而活着?为了所有对我们友善的人而活着?为了良知而活着?为了正义而活着?为了美好而活着?为了成就而活着?为了奉献而活着?为了尊严而活着 ?

人生是一条无法选择的路,我们没有权利选择我们的出身,没有理由抱怨我们的家世背景,也没有理由为生活中的跌跌撞撞而怨天尤人。最后,针对自己提问:我究竟为什么而活着呢?我不想为死亡而活着,否则来人世何用? 既然选择我来到这里,我就为体验生活而活着。因为活着是一种修行!

城的灯读后感2000字篇3

白云渐长,马石高突,河流温柔,翠竹悠悠。《边城》这本小说就是浸在这样极美的文字里,绘出这样一幅绚烂而又清新的画卷来。

边城。这样的名字听来就这样动人,而这本书里的故事,才真正地在读者心中刻下动人的记忆。“由四川过湖南去,靠东有一条官路。这官路将近湘西边境到了一个地方名叫‘茶峒’的小山城时,有一条小溪,溪边有座白色小塔,塔下住了一户单独的人家。这人家只有一个老人,一个女孩子,一条黄狗。”词藻并非华丽,气势并非恢弘,故事开头就这样简练而淳朴地娓娓道来,或许正是这样才能叙述这古朴宁静的故事,才能不动声色地扣开我的心门。美丽的湘西古镇里,一对祖孙与一条善解人意的黄狗相依为命,一次端午看龙舟,却改变了他们清贫而宁静的人生。翠翠纯洁的少女之心被船总的次子傩送激起波澜,然而托人来说媒的却是长子天保。这便注定了悲剧,按照习俗,两位少年需在山头唱歌,来赢得翠翠的青睐。深知自己不如弟弟,天保失望之余乘船远去,竟葬身激流;因为父亲不接受害死长子的翠翠为媳,傩送也负气远走;爷爷本一心盼着大喜事,到头来却是这般结局,满心担忧,竟然死在了雷电交加之夜;最后只剩翠翠带着黄狗,守着渡船,忧愁而孤独地等待着思念的未归人。“这个人也许永远不会来,也许明天回来。”结局如此哀伤,也给人以暇想,他会回来吗?她能等到么?

清凉的山风,满眼的翠竹,喧闹的白昼,静谧的夜晚,浓郁纯朴的湘西风情,远离阴暗的世外桃源,上演着这样纯净的爱情。或许一切都是注定,都该发生,那样俊逸优秀的少年傩送,那样纯净爽朗的清脆笑声,初见又是那样美丽的误会,任凭哪个少女能毫不在意?然而命运捉弄。上天注定的兄弟,需要关怀的少女。兄弟“决斗”,大老殉命,二老出走,爷爷离去,但这一切,无辜的翠翠都不知前因后果,仍旧在梦中守候自己那甜美的爱情。淳朴的民风孕育了这些善良的人们,与他们的悲剧。若不是善良,傩送与翠翠便不会相识,天保作为水中能手也不会伤心欲绝溺水而亡,一切也不至于如此遗憾。

整个故事带给人的感觉不言而喻,然而更令我惊讶的是沈从文作为男性,对于情窦初开的少女情怀拿捏地竟然这么细腻到位。如故事前面“(祖父)便不加捡点笑着说:‘翠翠,假若大老耍你做媳妇,请人来做媒,你答应不签应?’翠翠就说:‘爷爷,你疯了!再说我就生你的气。’”这向翠翠的话传神之极,没有一句神态或动作上的笔墨,却让人不禁地想起翠翠清秀的面庞泛起红晕,嘴唇微撅,或许还娇羞地跺着脚。对于长辈有些放肆的语气,既表现祖孙俩的亲昵,也表达出少女被提及婚事的羞恼。又如后来提亲时的一个细节“翠翠明白了人来做媒的是大老,不曾把头抬起,心咚咚的跳着,脸烧得厉害,仍然剥她的豌豆且随把空豆荚抛到水中,望着他们在流水中从从容容的流去,自己俨然了许多。”简单几个动作把她的犹豫,纠结,惊慌失望并试图加以掩饰的内心描写得恰到好处。全篇对于人物内心世界的描写都惟妙惟肖,仿佛就发生在自己身上,无论角色是谁。连本书独特的借助梦境来表达感情的方式也是,一切都是那么地自然而然而应该。也许作者能做到这一切也是合情合理的,谁没有年少,谁不曾动情?沈从文将他在生活中细腻的观察融入笔下。天宝傩送也好,爷爷、翠翠也罢,他们身上所表现的,是一种完全不同于城市情感的淳朴与热情。翠翠爱情上的朦胧,天保与傩送对翠翠的忠诚与真挚,爷爷的为难与怜惜,包括爷爷离去后顺顺对翠翠不计前嫌的照顾,这种纯粹的人性之美,与边城绚丽的风情,迷人的景色,是如此完美地融为一体,一起成就这部动人的经典之作。

作为与女主人公年龄相近的女读者,那段与其说是暇想倒更不如说像是记忆深处埋藏的故事,那发生在两个优秀少年与简单少女之间的纠缠,那纯粹而浓烈的湘西风情,那没有结局的爱情,都依旧不断地在我心中挑起波澜。山冈那样温柔,通过翠竹的天空多蓝啊,蓝得如此令人心痛。

城的灯读后感2000字篇4

有这样一本书,记载了北宋末年以宋江为首的一百零八人在梁山泊起义的故事,它,是中国四大名著之一,是极具史诗特征的作品之一,这本书中的故事脍炙人口,是中国长篇叙事文学鼻祖之一,没错,它就是——《水浒传》。

?水浒》是我国第一部用白话文写成章回小说,是明清小说的典范。由施耐庵于元末明初创作,描写了北宋年间官逼民反,梁山泊英雄聚众起义的故事。在真正开始阅读之前,我一直以为这是本歌颂农民起义的小说,但读过才知道,《水浒》竟是本“反面教材”!它竭力以唯心论的天命论解释宋江的投降主义路线,歪曲农民革命。《毛主席语录》曾指出:“《水浒》这本书,好就好在投降。做反面教材,让人民都知道投降派。”鲁迅也评论道:“一部《水浒》,说的很分明:因为不反对天子,所以大军一到,便受招安,替国家打别的强盗——不‘替天行道’的强盗去了。终于是奴才。”这一番言语,批判的都是以及时雨宋江为首的地主阶级投降派。宋江是封建统治阶级的忠臣孝子,是作者精心塑造的投降派的典型代表。他与高俅之间的斗争只是地主阶级不同派别之间的斗争。他把晁盖的聚义厅改成了忠义堂。“聚义”是团结英雄好汉们造封建地主阶级的反;而“忠义”则重点在“忠”,是按照孔孟之道为巩固封建统治效劳。这样把梁山中的阶级路线脱胎换骨,不仅扩大了梁山,也毁灭了梁山。

这本书有众多版本,也曾被翻拍成电视剧,书中的故事情节曲折动人。宋朝的太尉高逑原本是个无赖,因为会踢球,得到了赏识,从此无恶不作。他的干独生子高衙内横行霸道,为了霸占八十万禁军总教头林冲的妻子,他诬蔑林冲图谋不轨,并把林冲发配充军,还想在野猪林半路把他杀死,幸亏花和尚鲁智深仗义相救。另一边,蔡太师过生日,他的女婿搜刮十万贯金银财宝,送往京城庆贺,派杨志护送。而晁盖、吴用、阮氏三兄弟等人定计智取生辰纲,事后与朝廷激战,最终大伙一块投奔梁山。又有打虎英雄武松杀死勾结嫂子潘金莲而杀害哥哥武大郎的西门庆,被判充军,最终经历一系列波折,他也被逼上梁山。此外还有宋江、鲁智深等众多好汉,共108人,最终都因为种种不同原因而被迫在梁山落草为寇,揭杆起义。他们举起义旗,杀遍大江南北,干出了一番轰轰烈烈的大事业。

从简介中也可看出,《水浒传》中的人物个个善战且极具正义感,这一百零八将的性格各具特色,这也是作者写这本书的特色之一。文中有些人物的性格会有很大的反差,有的世故、机变、怯懦,而有些则爱打抱不平、十分好胜,这一个个人物性格的反差,使这本书让我们读来更是津津有味,也算是一点睛之笔。在这众多人物之中,我最爱的人物是天贵星小旋风柴进。

柴进虽在水浒英雄榜上排第10名,但他是整个梁山泊身份最高、最显赫的一位,他出身显赫,拥有纯正的皇室血统。不过他的性格才是让我最敬重的,他为人仗义,爱结识天下好汉,救助遭配的人,就算是杀了朝廷命官的犯人,他也敢藏在家中。不过这仗义疏财的举动,是伴随社会动荡而产生的特殊现象,当自己落入逆境之中,便有好汉出手相救。另一方面,他毕竟是贵族,不能和其他人真正融合在一起,但又正是因为他的这一切,才能在梁山泊众多好汉中起着他人所不能起的作用。

这本书中讲到,这一百零八人本是不相识,但是因为种种原因而被逼上梁山,反抗朝廷,但是他们心里要反抗的其实这是像高俅这样的贪官污吏,他们还是皇帝的拥戴者,而没有想到其实真正的原因正是他们拥戴的皇帝。最终同意招安,落得那样的下场正是他们没有真正了解事情本质的结果。

?水浒传》成为四大名著之一是有其原因的。这本书记载了好汉起义,最后同意招安,但落得悲催下场的故事,反映了当时贪官污吏的残暴,“官逼民反,民不得不反”的现象。书中的一百零八个人物个个鲜活极具特色,故事情节也是跌宕起伏,实属是一本让人值得去仔细品味的好书。

城的灯读后感2000字篇5

不知为何,“纯情小说”之类的东西已经不能勾起我丝毫的兴趣,也许我会在某个花好月圆之夜,触景生情而冲动地去翻开一本“纯情小说”的第一页,然而,我很难保证我会读到第三页。何为“纯情小说”?在个人看来,就是那些为写爱情而写爱情的矫情之作,通篇下来,只是看到男女主人公尽做些无聊至极之事,而这些情节又常常让人发笑,笑过后只是会让人断定作者和主人公们一样低智商、低趣味。所以,怀着对爱情的美好憧憬,我会在一大堆小说中留意着描写爱情故事的小说,但有怀着它不要让我失望的强烈希冀。毕竟,我一向相信爱情,超过婚姻的相信。

?傲慢与偏见》是奥斯汀的作品,当我还是17岁时我就大概了解了它,而仅仅限于了解,这就是说我只知道它是描写爱情的。想想看,现在我20岁了,直到昨天我才把这部作品看完,不过我也难以断定我从此就读懂了它,和它交上了朋友。这样说来,我仰慕它确实有这么长的时间了。

好比一个景点,入口处能引人入胜的话,那确实能给游客带来无限的遐想和憧憬。“凡是有钱的单身汉,总想娶位太太,这已经成了一条举世公认的真理。这样的单身汉,每逢新搬到一个地方,四邻八舍虽然完全不了解他的性情如何,见解如何,可是,既然这样的一条真理早已在人们心目中根深蒂固,因此人们总是把他看作自己某一个女儿理所应得的一笔财产。”就这样开了个头,一个有着五个单身女儿的家族是如何将女儿们嫁出去的故事就接连着展开了。讽刺而幽默的笔触,营造了整篇的轻松氛围,我想挺适合在这个鸟叫蝉鸣的暑假里来消遣时光,更何况再过几天就是七夕了呢!

就爱情主题来说,女主人公伊丽莎白女士和男主人公达西先生的结合是比较富有故事性的,“首因效应”(人们交往时往往第一印象会给人带来先入为主的效果)使伊丽莎白女士认为达西先生是个自高自大、傲慢无礼的家伙,而这个评价就当时舞会上达西先生的表现来说,也并没有冤枉他。“她还可以,但还没有漂亮到打动我的心,眼前我可没有兴趣去抬举那些受到别人冷眼看待的女士。”换做是任何一个单身女士,听到一个陌生男人这样含沙射影般地评价,都会生厌,何况伊丽莎白女士是个有着明亮眼睛的聪明善良而聪明的女人。自此,“傲慢”便成为达西先生的代名词,当然,至少在伊丽莎白女士前期的心中是这样认为的。而这个标签是否就是合情合理的呢?当然,随着故事的发展,“偏见”也越发冒头了,当伊丽莎白女士拜访了达西先生的庄园起,她就意识到自己对达西先生确实缺乏公正了。可以说,是“偏见”的消解促成了他们的幸福。伊丽莎白女士存在偏见,而达西先生又何尝没有偏见呢?他看不惯她父母亲的行为举止,也看不上她家的地位和财势,尤其是她家还有几个穷亲戚,而除了她和她姐姐吉英外,她的三个妹妹他都有或多或少的不满意。于是,他就越发傲慢了,更做出了妨碍她姐姐吉英和彬格莱先生的爱情的事情。

就社会性来说,小说的讽刺之剑透过几对眷侣的终成击中了社会的某些风尚和流弊,而这也正增加了小说的社会意义,不至于与我先前所说的“纯情小说”同流。虽说伊丽莎白女士和达西先生的爱情婚姻是以美满幸福结束,但他们在交往过程中的傲慢和偏见的形成正反应出社会的一些问题。当班纳特太太一心一意只为财产地位着想而不顾女儿们的真正幸福时的丑态,在让人捧腹之余,又生发出许多心酸。当婚姻成为攀附权贵的阶梯时,爱情的影子在哪里?柯斯牧师和卢卡斯女士的婚姻,想想就不可思议,他们两个都是“聪明人”,在婚姻的路上考虑得“面面俱到”,结果就干成了如此蠢事。如果说他们俩是有思想有见地的成年人,那韦翰先生和莉迪雅女士的婚姻简直就是一场骗局、一场寻欢作乐的游戏。

小说在人物塑造方面采取的是单性描写,并不是多重矛盾性格的复杂描写,“一就永远是一”。吉英女士单纯善良,一个贤良淑德形象,永远不会认为想到某人某事的阴暗面;伊丽莎白聪明活泼又独立,一个智慧女人形象,永远有自己的想法和原则;曼丽虽说描写不多,但其学术才女的形象跃然纸上,一切都是从书上得来的东西来解释生活;吉蒂和莉迪雅女士是未成年,自有一种幼稚的疯狂女生特质。这五个女儿的形象如此,而其他人也是描写得极为成功的,虽然免不了有种单调的感觉,甚至于就整个故事情节来说,也比较直接,没有九曲回肠的曲折美,但这也或许就是奥斯汀本小说的特色吧。

城的灯读后感2000字篇6

余华的《活着》这本书是通过别人介绍才知道的,当时的朋友对我说这样的书的催泪性很强烈,我一直不大相信,我想可能这样的书一般都是为了骗取不太理智的读者的眼泪而使得他们浪费自己的感情和金钱的,所以,我也就一直没有心情看这本书,直到前天自己百无聊赖的时候突然想,我到要看看这个让无数人或者叹服或者痛斥的书到底有多大的魅力。

作者在此书中讲述了,地主少爷富贵嗜赌成性,终于赌光了家业一贫如洗,穷困之中富贵的富贵因为母亲生病前去求医,没想到半路上被国民党部队抓了壮丁,等他再回到家,女儿已经成了哑巴,母亲也病了,家里一点吃的也没有。命运就是这样的作弄人,这样的令人无法琢磨,令人尴尬的无奈着,痛苦着。一次又一次战乱和动荡,这个家庭在生存线上苦苦挣扎。新中国成立,在大跃进运动中,饥荒饿得福贵的妻子家珍驼了背。邻居们为争抢剩余的发了霉的红薯大打出手,福贵的儿子为救学校校长的老婆产后大出血,踊跃献血,忙乱中被抽多了血,死了……然而,真正的悲剧从此才开始渐次上演,每看几页,都有我眼泪湿润的感觉,坏运气总是降临到福贵的头上,在小说的最后,悲剧和失败越来越多,眼泪和痛哭几乎成了家常便饭。

我真的不想继续我的痛苦,我真的不想再折磨自己,想自己也算是个久经考验的读书不少的人了,怎么在这个时候会为了一个并不关乎自己任何前途命运的一本书而浪费自己的感情,我当时真的在心里痛斥大骂这个余华,为什么一定要把人家弄那么悲惨,仗着自己有点才华就那么肆意的折腾读者的感情,真是太没人道了,不过,倔强的自己还是顽强的把这本上看完了,另一个心思却不得不叹服作者的文学艺术造化,我不得不承认,这本书是我看过的书中最有艺术价值的书之一,我也因此想到了美国短篇小说作家艾米丽·卡特对中国着名作家余华的长篇小说《活着》的评价,艾米丽对《活着》的语言、情节,娓娓道来的叙述方法,简朴优美,未曾雕饰的魅力及小说中关于生、死、命运的内涵都给予了高度的评价。艾米丽写道:如果现在要读一些东西,显然你应该读一些永恒的东西。《活着》就是这样一流的作品。

余华在书中说活着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叫喊,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人们的责任。忍受,忍受生活赋予的快乐和痛苦、幸福和不幸、悲伤和高兴以及兴奋和无奈等等……哪怕生命里难得的温情将被一次次死亡撕扯得粉碎,也要坚强的忍受,这个就是书的本意内涵吗?如果从这个意义上理解,我还是可以接受的,这个是我猜测的一种。

老人和牛渐渐远去,我听到老人粗哑的令人感动的嗓音在远处传来,他的歌声在空旷的傍晚像风一样飘扬,老人唱道:

少年去游荡,

中年去掘藏,

老年做和尚。

书的最后似乎没有忘记又留下的讲述者自己在慢慢降临下来的夜幕中说的一句令人回味的话,我知道黄昏正在转瞬即逝,黑夜从天而降了。我看到广阔的土地袒露着结实的胸膛,那是召唤的姿态,就像女人召唤着她们的儿女,土地召唤着黑夜来临。我真的有种不愿意的猜测,余华是不是想告诉读者,生命中其实是没有幸福或者不幸福的,生命只是仅仅活着,仅仅只是一种存在,它和其他万物一样并无任何意义。追寻,探究的本质不过是一个大笑话而已等等,而没有其他任何过多的意义?在表达手法上,他用一种近乎冰冷且似乎没有温度的笔调娓娓叙说一些其实并不正常的故事,人的命运就是如此这般的循环往复,一代又一代的周而复始……

夜深人静的时候,如果想到这些,再想到不久前的友的《祭奠自己》,再想到林语堂《生活的艺术》中说……如果我们在世界里有了知识而不能了解,有了批评而不能欣赏,有了美而没有爱,有了真理而缺少热情,有了公义而缺乏慈悲,有了礼貌而一无温暖的心,这种世界将成为一个多么可怜的世界啊,确实有点令人不寒而栗、毛骨耸然。现实中痛苦和快乐的人们不禁要问,生命的意义难道是真的如此脆弱?

城的灯读后感2000字篇7

读完《围城》给人的一种感觉是,整部小说描绘的社会中根本就没有正派中人,不过短暂出场的唐晓芙除外。其中有慵懒作风、虚浮的留学生们,哗众取宠的哲学家诸慎明,虚伪下流的李梅亭,善于作态的诗人董斜川……甚至主人公方鸿渐也是一个懦弱无能的知识分子形象。看似繁华却空虚的大城市,闭塞肮脏的小乡镇,腐败的教育界和混乱的文坛,虚伪的、低贱的、肮脏的、庸俗的、惺惺作态的……各种情景,各色人物,都活生生的展示在我们面前,浮华的背后总会给我们带来淡淡的悲哀。很明显这种社会给人一种混乱和黑暗无法生存下去的感觉。那么,围城中的社会与我们所在的社会对比如何呢?繁华的都市总是人来人往,车水马龙,川流不息,在我们眼前是这样,在电视里也是这样,毫无差别。这一切给人的感觉是社会很简单,然而我们只看到了生活表面的假象。

平静的湖面下总有暗流涌动,真理的发现总需要贴身体会。现在看看我们周围的人群,有几个你认为是善良且正派的人呢?都市是更繁华了,但是却依然虚空,官场依然腐败,潜规则依然盛行,金钱永远至上……生活中处处充满着明争暗斗。这所有的一切正如一团团的乌云笼罩着我们的天空……对比的结果是——社会的生活复杂的本质是一样的。

社会的复杂的是实实在在存在的,在平静的校园里可能还感觉不到真实而复杂的社会,但生活会在合适的时间,合适的地点为我们上这堂课。

然后,《围城》告诉我们了生活本身是一个悲剧。

在恋爱和婚姻的“围城”中,主人公方鸿渐先后遇到鲍小姐,苏文纨,唐晓芙,孙柔嘉等并与她们发生了一段感情纠葛。仿佛印证了“自古多情空余恨”这句话,方鸿渐不断的渴望摆脱“围城”,然而冲出这个之后又发现陷入另一个“围城”,永远找不到理想的境地,永远在渴望与失望中辗转。在小说结尾那个古老的挂钟钟声突然的敲响似乎宣告了方鸿渐这一悲剧的结束,但有似乎预示着新的悲剧的开始。给读者的感觉是——小说继续写下去,依然是个悲剧。在围城中有这么一段写到,驴子望着眼前的萝卜,以为再走一步就可以吃到,于是一步接着一步往前赶。人何尝不也是一样,总是幻想下一步就可以到达理想的地方,而其实下一步并不是理想的所在,于是又把希望寄托在下一次。而那希望就如同驴子眼前的萝卜一样可望而不可即,就这样被命运牵着鼻子走,永无止境。

我们再回头看看我们的生活,升学、考试、工作…难道不是一座座围城吗?在这些围城中,我们每个人都努力挣扎着摆脱,好不容易冲出了一个,很快又陷入另一个,好像围绕着一个固定的程序运行着。我们追求自由,却发现越来越不自由;我们渴望美好的生活,却永远生活的不美好。就像那句话说的:生活是一张茶几,上面摆满了“杯具”。

总而言之,给人的感觉就是,人生是一座座围城,引导着人们不断追求,不断落寞,辗转不定。

最后,《围城》也告诉我们生存的哲理。

“尽管每个人都是荒谬世界中痛苦而孤独的人,但个人不是任凭摆布和无能为力的。每个人都有独立意志,能够通过行为选择走自己的路,把握自己的命运,创造自己的未来。”

萨特围城中让人觉得懦弱无能的方鸿渐在经历了一次次选择后,他不但没有得到欢乐,反而落入更加痛苦的深渊,这也是他悲剧的所在。但是,从另一种角度来看,面对曲折的感情生活,他遵从了自己的意志,他在不断的追求和失败中做出了自己的努力。用一句话来概括就是:他在为了生存而不断的努力着。

现实生活中,升学压力、恋爱纠葛、婚姻悲剧、事业低谷…这些烦恼的琐事都是现实而不可避免的。然而,有多少人带着“世界荒谬,人生孤单”的思想被生活的失败所击垮;有多少人没有目标的选择,因此卑微而痛苦的活在黑暗之中;又有多少人逃避残酷的现实而碌碌无为的过完自己的一生…

杨绛说过:“城外的人想冲进来,城内的人想冲出去。婚姻也罢,事业也罢,大抵如是。”要在在这些实实在在的现实悲剧面前证明自己的存在,我们就应该退缩吗?这不正是我们每天努力所要做的的吗?这不正是我们每个人的生存意义的所在吗?

存在主义认为“如果我们不去赋予生活某种价值,某种价值得追求的目的,世界的存在就是荒谬的,生活就是毫无意义的。”体现在方鸿渐身上,他竭尽全力一次次地试图摆脱生活的困境。他是一个实实在在的行动者;一个不愿做生活奴隶的不屈服于所谓“命运”安排的勇敢者。所有的努力都是为了使他的理想成为可能,而这正是方鸿渐的使命——使人生成为可能。事实上这也是我们每个人的使命:努力去创造美好的生活,不管结局如何。

这样看来,《围城》深刻深刻揭露生活中存在悲剧的现实,并描绘了现实与理想的冲突。它旨在反映人的生存状态,而更重要的一点就是告诫人们一个道理:要勇于承担自己的生活。

我想这也许就是《围城》的精髓所在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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