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蛙1000字读后感参考8篇

蛙1000字读后感参考8篇

优秀的读后感是探索文学作品中人际关系和情感变化的一种方式,写读后感有助于我们更好地理解历史和社会,思考人类的进步和发展,以下是本站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蛙1000字读后感参考8篇,供大家参考。

蛙1000字读后感参考8篇

蛙1000字读后感篇1

“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每一位读者对于哈姆雷特的形象,都有属于自己的独特见解。以上的文字是他人对哈姆雷特的解读,而我眼中的哈姆雷特也是别具一格的。我认为,我们不能静态的去看待哈姆雷特这个形象,我们应该把他看作是一个动态的,富有生命力的过程。在莎士比亚的笔下,哈姆雷特从一个无知善良的孩子,一步一步的迈向成熟,最终成为一个英勇的战士。当然在这个净化过程中有许多的徘徊与后退,但是站在人性的角度而言,这些都是可以理解的。如果他一有为父报仇想法,就开始为此坚定不移,进行一系列报仇行为,那么我们这个文学上的经典形象将会大打折扣,变得与那些三流小说的人物没有什么区别了。他的经典就是因为他面对复仇,道德,爱情的种种思考,“生或是死,都是一个问题”,他在积极报仇过程中所表现的一些懦弱与退怯,才让这个形象,更加的真实,更加贴近我们读者的内心世界。并且在某些地方让哈姆雷特的矛盾心理与读者产生共鸣。哈姆雷特的经典形象,在中外的文学研究史上都是无人质疑的事实。

“生或是死,这是一个问题”。哈姆雷特最经典的独白。在面对这个残酷的世界,哈路雷特的选择是多么的困难。他如果选择死亡,那么可能是什么责任,报仇都可以抛弃,因为不能要求一个死人去做什么事情,但是哈姆雷特对于死亡充满的恐惧,对于自己父亲的死,还有种种责任,让他连死都不安心。如果选择活着,那他就是要杀死自己的叔叔,要重整国家,政治,亲情,道德,责任把他压迫没有多余的空间呼吸。所以他唯有不断的批判才能让自己振作,尽可能去完成自己的使命。哈姆雷特是英雄,他是人,而不是神,他也有人性和爱情。正因为如此,他能对母亲发出心底的愤怒,面对奥菲利娅的死,他悲痛欲绝,而当他面对自己的仇人、国家的仇人时,善良的本性又使他犹豫不决、迟迟不愿行动。如今读来,我仍能感受到他当时内心的矛盾和痛苦的挣扎。他从“时代脱臼了,真糟糕,天生我要把它板正过来”这句豪言壮语,到“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一个值得考虑的问题”这句话中,我从中体会到了深深地无奈。他一系列的语言表明他是一个纯洁,高尚,有道德,有知识,有决心,欲挽救世界,而又无能为力的人的人,但他却不停地与不平抗争!《哈姆雷特》在思想内容上达到了前所未有的深度和广度,深刻的揭示出封建末期社会的罪恶与本质特征,同时,它还提出了一个关于命运的问题:命运这种东西是怎样的一种存在?它既像影子一样和我们形影不离,又似阳光一样温暖人心,但更多时候,像梦魇一样深邃而可怕。

蛙1000字读后感篇2

当代明月所著的《明朝哪些事儿》,整部小说非常宏大,跨越300多年的时间,通俗易懂,可以把历史当小说看,我推荐这本书,很多人不理解,说是投资书单,为什么读起了历史,看了便会明白,从历史中能学到很多正确的价值观。

今天分享这篇读书感,对书中的精华理解、总结很到位。

这本小说感触最深的只有一条:找到正确的事情,“要么不做,要么做绝”。今天的时代与明朝完全不同,抛开厚黑学的成分,可以理解为“对目标极度明确、对战略乃至战术极度认真、极度一丝不苟、极度精益求精、极度热情及极度自信(坚强)”,就是巴菲特等人推崇的“专注”。

做一件事即使正确,如果目标左摇右摆,总是瞻前顾后,抱着试试看的态度,那么结果一定是普普通通,不会取得大的成功。

土木堡事变后,二十万精兵毁于一旦,天塌了。京城受到蒙古的围攻,且明显强于明军,皇帝被抓,京城不堪一击,大明王朝陷于绝境。很多人倾向南迁或者死守,然而“京城保卫战”主帅于谦认为只有战胜敌人,才能保住帝都,才能挽救国运,除此之外,别无他途!所以他收编整顿军队以后,决战前下达了以下几个命令。

“大军全部开出九门之外,列阵迎敌!”

“锦衣卫巡查城内,但凡查到有盔甲军士不出城作战者,格杀勿论!”

“临阵,将不顾军先退者,立斩!”

“临阵,军不顾将先退者,后队斩前队!”

“大军开战之日,众将率军出城之后,立即关闭九门,有敢擅自放入城者立斩!”

就是这几条,“要么胜、要么死”,让所有人放弃幻想,忘记对蒙古人的恐惧,全力作战,加之有效的战术谋略,最终取得了辉煌的胜利。真正有大智慧的人,不是用他的聪明证明事情难以办到,而是总能从不能中找到解决问题的办法。

“京城保卫战”中,通州的粮食很多,然而很难运到京城,因为没有多余的人保护粮食,为了不让粮食落入敌手大臣甚至主张烧掉。于谦通过一个公告就解决了:“所有受召军队进发时应由通州入京,士卒各自取粮,并运送至京城。”调兵、运粮、安全问题一下都解决了。

当然反例也很多,皇帝朱允炆打燕王朱棣的时候,语重心长地对主帅说:“请你务必不要让我背上杀害叔叔的罪名啊。”结果军士都不知道该何去何从,担心万一打死朱棣落个满门抄斩的结局,朱棣利用这个保命符多次化险为夷,并取得皇位。

“以铜为鉴,可正衣冠;以古为鉴,可知兴替;以人为鉴,可明得失。”读读《明朝那些事儿》这样的书,感觉像是在跌宕起伏的历史中一起历练,与一个个名人对话,了解他们成功和失败的原因,收获很多。

蛙1000字读后感篇3

花了一天的时间读完这本《走到人生边上——自问自答》,对杨绛先生有了更深的了解,也有了更多的钦佩。

首先,该书是在杨绛先生96岁时写成,也许很多人在这个年纪,已经病卧于床,无心学术,抑或是早已命归西天,去了另一个世界。可又正是这个年纪,正是走到人生边上的时候,对人生的感慨也是最多的,杨绛就是在这种情况下,写下这一本书。

人活在世上的价值到底有什么?杨先生在书中不止一次的思考这个问题。杨先生在书的一开头就提到了死的问题,按着中国的抑或是世界其他地方的传统,说死都是不好的,可不提不代表不用面对。人类惧怕死亡,是普遍的规律,所以有很多淡化死亡的说法,有说去往天堂的,有说去往西天的,但天堂和西天在如今的科学下不都不复存在了吗?

对于人生一世到底有何价值,杨绛先生提出,重要的不是一个人在他或她的一生中作出了多大贡献,而是本身身为人、身为万物之灵这件事就很重要。人只有认识到自己真正价值所在,才不会因建功立业而沾沾自喜,也不会因默默无闻而自怨自艾。

书中也提到了对善恶的思考,性善和性恶,两个矛盾的方面,一直被人所争论。现在或许大都相信性恶论,于是出现各种各样的"信任危机",就拿我们来说,好逸恶劳就是我们经常表现出来的恶。不到最后关头绝不完成任务甚至到了最后关头也完不成,这种现象叫"懒癌",在多少人身上,懒癌体现得淋漓尽致。而杨先生在书中则是从人的本性出发,提出人的灵性良心是主宰着人之善恶的关键。灵性良心占上风,人们就可克制住小我,控制住贪逸的本性,灵性良心被弃置,那这个人的良心也就输了,内心的欲望膨胀,往往变成极恶之人诸如希特乐,墨索里尼之类。本性是好的,才改的好,本性就是恶的,怎样也变不回好的,这也是我自己认同的。

让我最有感触的是《人生实苦》、《人需要锻炼》、《修身之道》这几篇文章,真的都是人生的大智慧。这几篇文章,无论什么时候去读,都不会过时,讲的非常精准到位,我记得杨先生在书里不止一次提过,走到人生边上,往前走和往后看,而她写这本书,就是为了把人生的意义用自己的理解和读者分享,能够有幸读到杨先生的这本书,也是一大幸事。

这本书有一个特点,前半部是哲学命题居多,解释了很多哲学问题,后半部收录了杨先生写的小说,散文、议论文。由此可见,杨先生的文学修养之高,无论什么文学体裁都驾驭自如,之前知道钱钟书先生的学识渊博,读了这本书之后,才对杨先生的学识大为赞叹。好多年前看过杨先生的《我们仨》,时隔多年,再次拿起杨先生的书时,先生已经驾鹤西去了,杨先生是一位思想和道德极高的学者,我从内心深处崇敬她。

这本书里我看到一个对我来说蛮有趣的内容,就是杨先生小学的时候,关于星期的描述,是以行星的名字命名的,星期日叫做日曜日,有“月、火、水、木、金、土”这个倒是意外的收获,日本现在的星期描述原来出处是从我们国家传过去的,让我恍然大悟。我真没想到看杨先生的书,能够让我多了这个知识点,也算是意外之举。

我庆幸我还走在人生的中央,很多问题可以从现在开始重新思考。我也相信我们的本性是好的,是可以改过来的,是可以变勤奋的。

蛙1000字读后感篇4

?呼啸山庄》作为一部英国古典文学名著,和其它十九世纪初女作家的作品一样,充满温文尔雅的贵族气派,弥漫着浪漫温馨的庄园气息,带着典雅和小资品位,展示着俊男靓女的谈清说爱。这是一种高尚的生活情趣,传递着绅士和淑女理应准循的爱情原则。象奥斯丁,象夏洛蒂.勃郎特的作品,都是美好而幽雅,但或多或少,我觉得有那么一点乏味。

可是,《呼啸山庄》却完全超出了我的想象,或者说,它不仅超出了那个时代人们的观念和欣赏水平,即使在今天,评论家也将它作为蕴藏着无数谜团,出自天才之手的世纪经典。

它完全不同于十九世纪初的大众文学,在《呼啸山庄》中,你看不到浪漫的品味和高尚的生活,看不到阳光、草坪、洋伞和咖啡,看不到值得效仿的得体举止,也无法领略英国贵族特有的典雅气质。相反,你只看到狂风肆虐下的荒凉原野,只看到因压迫和虐待导致的刻骨仇恨,只看到跨越生死、超越天地的激情,只看到人性的撕裂、堕落和冰冻……。

这就是《呼啸山庄》,爱和恨极端对立,又统一和谐;这就是《呼啸山庄》,象一把利剑,直接刺穿人性的本质。

关于这样一部作品,可以领悟地实在是太多太多,但是,正如一名翻译家所言,许多人在看过第一遍后,就再也没有勇气看第二遍。我也是如此,每次阅读,都会害怕深陷激情而无法自拔,害怕被那源于生命、连死亡都无法宽恕的爱燃烧殆尽。

这就是小说最奇特、最神秘、最激动人心的内核——爱与恨的纠缠反复。克厉夫和凯瑟琳的爱,爱到彼此的灵魂合二为一,感受彼此的痛苦和欢欣,承担彼此的灵魂和生命;克厉夫和凯瑟琳的恨,恨到宁愿死后也不得安宁,在彼此纠缠、彼此折磨中期待团聚。

很难想象一个十九世纪终身未婚,保守、内向、沉默寡言的女性会写下如此惊世骇俗的爱情宣言。难怪自小说问世以来就倍受争议:在女作家活着的时候,恶评如潮、骂声不绝;在二十世纪中后期,却被评论界认为是英国文学史上最重要的十部作品之一。

小说之所以被不断争论的关键,就在于男主人公克厉夫的角色定位。这是一个内心阴暗狂野,耍尽手段报复世界的魔鬼。

他从出场就是个被欧肖家收养的,没有来历的街边叫花子,在老主人去世后受到凯瑟琳兄长亨得利的长期虐待和压迫,性格扭曲变态,仇视人类,甚至仇视世界。在他得知深爱的凯瑟琳嫌弃他而选择嫁给富有贵族林顿后,愤然离家出走,三年后重返呼啸山庄,开始了邪恶的复仇计划。最终,他用龌龊卑鄙的手段毁灭了两个家族,用上一代的恩怨惩罚下一代的生活,在这片野风肆虐的平原上,把所有人的心冰封。

用原著中一句话来形容克厉夫的人格最为贴切:“克厉夫先生他可是个人?如果是人,他可是疯了?如果不是,他可是个魔鬼?”

读后感

蛙1000字读后感篇5

?傲慢与偏见》是很多女孩子喜欢的小说。

女主角伊丽莎白算是我小时候的偶像,虽然她并没有什么惊天动地之举,但是我以往完全未曾接触的一种生活态度。书里说,乍一看,觉得也只是普通平凡的女孩子,但相处一阵子,会慢慢发现她并不是一个平庸无奇的人,而且眼睛很有神采,用中国的说法形容,就是明眸善睐,顾盼生辉吧。可能因为小时候长得丑,所以特别偏爱才女吧,现在也爱看美女帅哥,但最钟意的还是这样眼睛有神采的人,比如20xx年版傲慢与偏见里面的女主角,就让我觉得嚣张,没有了英国那个年代的淑女风范,神采不是左顾右盼,不是挑衅,更不是眼睛多大,而是一种自然流露出的韵味,让人自然而然想起书里的描写,伊丽莎白不是一个多么漂亮的人,但是让人难忘的。

那个时代,结婚是女人的前途和命运,正因为那些下午茶和舞会和闲聊,不仅仅告诉了人们班奈特一家五个女儿如何嫁出去的,还反映了那个时代的社会和现实,在三维背景之下,作者用她熟悉的一切开始描绘,有声有色,确因立意而不流于庸俗,我想,她应该也是非常喜欢伊丽莎白这个角色,甚至这个角色身上应该也有她自己的影子。

两百年前,女孩们就在疯狂把自己嫁出去,就算再美好聪慧如伊丽莎白者,都也不能避免考虑,只不过行为更理智罢了,在今天,竟然又让我依稀感觉到了一丝硝烟弥漫后的悲壮,也对,男大当婚,女大当嫁,如果生活没有婚姻,社会该多混乱。只是,婚姻的基础不是感情么,而感情,又怎么是一个人可以说了算的呢,又是怎么可以通过努力就一定能得到的呢。

顺缘,逆缘,皆是前缘。当人们以为自己什么都可以做到的时候,就容易相信感情也可以。婚姻,可以,但感情,确不可以。每个人都会被迷惑和诱惑,责任变得无关紧要,寻找不变的感情,越来越难。感情当然会变,只是因此不相信感情,不用心去爱的人,是没有机会体验到刹那永恒的转换,但愿我仍然相信和守候,但愿我仍然可以爱得全心全力,若受伤仍然可以痛彻心扉,若落空仍然可以真心祝福,但愿我仍然理智,不理会偏见,认得清傲慢,不被这纷纷扰扰乱了方寸失了自我,不因为到现在还没有幸福就退缩,不因为失败过就胆怯。

这世界,只有很少人可以完完全全看得到另一个人独一无二的美,对每个人来说,都是如此,浮光掠影背后,若没有爱上那种独特,该如何面对花花世界的诱惑,爱上一个人,不需要完美,只是可以不断发现彼此的好,愿意去习惯了不好。要让一辈子都丰富,可以互相扶持,互相倾慕到终老。既然幸福的最后,只是跟那一个人执手白头,于千万人间也无须惶恐了,得之,我幸,不得,我命,每个都独一无二,而这个世界的幸福,并不用速度来衡量,走得快,走得慢,一样赶得上地老天荒。

蛙1000字读后感篇6

世界之大,谁不应该拥有友情?哪怕它只是一只并不起眼的小蜘蛛而已。

在朱克曼家的谷仓里,快乐地生活着一群动物,其中小猪威尔伯和蜘蛛夏洛建立了最真挚的友谊。然而,一个最丑恶的消息打破了谷仓的宁静:威尔伯未来的命运竟是成为熏肉火腿!作为一只猪,悲痛绝望的威尔伯似乎只能接受任人宰割的命运了。然而,看似渺小的夏洛却说:“我救你。”于是,夏洛用自己的丝在猪栏上织出了被人类视为奇迹的网上文字,彻底逆转了小猪威尔伯的命运,终于让它在集市的大赛中赢得了特别奖,以及一个安享天命的未来。但,这时,蜘蛛夏洛的生命却走到了尽头……

夏洛是一只普通的蜘蛛,威尔伯是一只普通的小猪。但是夏洛却能够用生命编织一张爱的大网,来挽救威尔伯的生命,这又是普通的你我所能做到的吗?

其实,就算夏洛不去救威尔伯,让威尔伯成了熏肉火腿,夏洛也不会少任何一块肉。这和夏洛一点关系也没有,夏洛也不会因为丝吐尽了而死去,还可以多活些日子。但是夏洛却选择救威尔伯,只因为,它们是朋友。

夏洛是渺小的,是卑微的,但是世界之大,谁不应该拥有友情?哪怕他像夏洛这样,渺小,卑微。

故事中这样,生活中也如此,我,就听到过一件生活中真实的,发生的事。

一个普通的农民在山中捡到了一只遍体鳞伤的猕猴,并精心照料它,猕猴对农民感激不尽,留在了农民家中,把他当做自己的主人,而且很喜欢他。一天,猕猴看主人杀鸡,以为主人讨厌鸡,便把家中全部的鸡的毛拔光,然后弄死,但它没有吃任何一只鸡。而主人哪里知道这一切,以为猕猴和这群鸡过不去。可是,鸡还是要养的啊!无奈之下主人将猕猴赶出了家。就在几天之后,那只猕猴自己回到了主人家,当它看到自己的偶像主人时,它泪眼婆娑,把自己毛茸茸的“手”放在主人头上,哽咽着,为他“梳头”。一时间,主人明白了这一切,他被这小猕猴感动了,下决心一定要将这只猕猴养下去,也决定不再养鸡。之后的日子里,猕猴和主人过得融洽,只要是主人喜欢的,猕猴也一定喜欢;主人讨厌的,猕猴也一定讨厌。家中的狗崽,猕猴会照料它,把它抱在怀里,轻轻地晃;而老鼠之类的,只要被猕猴抓住,就逃不了上西天的命运。

主人和猕猴,人与动物之间产生了最深厚的友情,他们甚至可以将对方视为亲人。或许有人会说:“猕猴终究是一只猴子,是动物,和它成为朋友有什么好处?”话是没错,终究它是动物,不是人,它无法像人一样说话,不能与你聊天。但是即使这样又有什么关系?不论怎样,它是朋友,是伙伴,是亲人,因为它的存在,彼此之间,都不再孤独。

当然,不止夏洛和威尔伯,不止猕猴和它的主人,在这个世界上,还有许多人像这样,拥有彼此之间所认为的最真挚的情谊。他们或许是人与人,或许是动物与动物,也或许是人与动物;他们或许平平常常,也或许非同一般,这都不重要,因为友谊不分贵贱,重要的是,他们早已不在孤单。

是啊,世界之大,有谁不应该拥有友情?没错,大家,都可以。

蛙1000字读后感篇7

?论语》是儒家学派的经典著作之一,由孔子的弟子及其再传弟子编撰而成。它以语录体和对话文体为主,记录了孔子及其弟子言行,集中体现了孔子的政治主张、道德观念及教育原则等。

寒假里,我读了论语这本书,收益很多,在这本书中,给我印象最深的是孔子的这句话:不患人之不己知,患不知人也。意思是“不担心别人不了解自己,只担心自己不了解别人。”有才有德的君子做人、做事,不是为了讨好别人,因此,当面对别人的毁誉的时候,也就可以泰然处之;因为不为求荣誉,当然也就不怕别人的诋毁。君子以宽恕的心态来对待别人,所以,不求全责备,当自己不被别人了解的时候,希望被了解,却不责怪别人的不了解。君子如果不能了解别人,那也不符合君子的标准了:一方面表明自己的才德修养不够,因此难以宽容地对待别人;另一方面也容易使自己误解别人,由此而产生评价失误。所以,不必因为别人不了解而忧伤埋怨,但是应该学会了解别人。

我想,在我们与同学相处时,也有这样的时候,当别人因为某件事而误解了自己的时候,我们会因此而烦恼,从而责怪对方心胸狭窄,互相批评的结果就是使彼此的误会更深,而使原本十分亲密的好朋友关系逐渐疏远。如果在矛盾发生的时候,进行换位思考,从对方的角度去思考一下,了解他为什么会有这样的想法,设身处地地去体会别人的感受,就可以原谅对方的行为,体谅别人,不埋怨,不抱怨,不担忧,从而改善同学之间的关系,使友谊更进一层。

记得有一次,是我做值日生,好朋友小吉是组长,她分配任务,扫地是最脏最累的任务了,大家都不喜欢做,早上,小吉分配任务时,竟然叫我去扫地,我想那么多同学,为什么让我去呢?当时就十分生气,反驳她说:“我不扫,爱扫你扫!”小吉说:“上次是东东扫的,今天换一下任务,必须服从分配!”我又气又恼,心里想:有什么了不起的,不就是个组长吗?什么好朋友啊!哼!当天,我虽然硬着头皮扫完了地,心里却十分不舒服。后来,我就和老师要求调换值日生组了,到了新的小组,这个小组组长恰好转学了,老师就让我做了组长,这下我可真体会到做小组长的不易了,分配任务,监督卫生,真的很辛苦,还可能得到同学的误解。我彻底地认识到自己错了,于是主动和小吉承认了错误。

孔子的这句话使我联想到这件小事,其实小事中更能体现出一个人的心胸,凡事都不能只从自己的角度去看,要换个角度,不要只担心别人不了解自己,自私地处事,更要想想自己了解别人吗?论语中的人生哲理真值得我们一生去体会啊!

蛙1000字读后感篇8

“陈阵迷茫的目光追随着小狼调皮而生动的舞姿,那是它留在世上不散的外形。那美丽威武的外形里似乎仍然包裹着小狼自由和不屈的灵魂。”这,是狼图腾中的一段话。读到这里已经接近尾声。再从头看起,盯着那句“献给:曾经美丽的内蒙古大草原。”我不禁轻轻叹息。

这本书讲述了陈阵和其他知青,也就是知识青年在草原上的生活。陈阵在这里放羊,掏过一次狼崽,养了一条小狼,生活得不亦乐乎。可却有一群盲流也来到了这里,仗着和领导的关系,杀天鹅,下池塘洗澡,把来自都杀光了。这领导也瞎指挥:杀光了狼,赞同这些盲流胡作非为。尽管草原人和草原狼拼死保护草原,但草原最终还是变成了黄沙。

狼究竟是什么样的一种动物:在许多人眼里,狼是狠毒、狡猾、贪婪、的象征,不然也不会有什么狼心狗肺,狼子野心,狼吞虎咽。而在草原生态系统中,他们却发挥着不可估量的作用。它们吃鼠兔獭牛羊马等食草动物,如果没有狼,草原会被啃食得一塌糊涂。所以说,草原人和草原狼是一种互利共生的关系。而狼的精神也值得我们学习。他们团结,以十当一,以百当一;化悲愤为力量,当狼崽被掏走,母狼们便加入狼群,以生命为代价消灭了一群千里马;不屈,小狼刚出生便离开了狼群,却也有狼的精神性格:宁可被勒死,也不愿被牵着走。而最后。也是因为它的不屈,才会让它永远的离开陈阵,飞上了腾格里。

从古至今,有多少人像狼一样战死沙场,又有多少人像羊一样苟且偷生。有外国人嘲笑我们说,中国人的图腾应该改为熊猫,因为中国人就像熊猫一样软弱。难道真是如此吗?我们华夏民族,中华儿女的龙图腾,明明与熊猫大相径庭。如果我们都有狼一样不屈的精神,外国人还会嘲笑我们吗?让我们行动起来,用行动证明我们中华民族不是熊猫、绵羊一样软弱的民族,我们也有狼一样不屈的灵魂!

文中的小狼在火辣辣的毒日下,给自己挖了个又凉爽又隐蔽的“藏身洞”。同样,只有在绝境中不放弃,才会成为强者。狼敢与天斗,敢于人斗,就是这种斗争精神,才使其能在绝境中生存。在狼的世界中,“适者生存”是它们的王道。在如此险恶的环境中,狼才得以战胜对手,成为陆地上食物链的最高单位之一。困境一般是产生强者的基石,正是这种环境,才使狼成为了强者。同样,正是如此,才让小狼得以躲避烈日的烘烤。

这本书中,最后的结局是悲壮的,凄美的,让人看了心疼。又不免有些疑惑:你说小狼这样糟蹋自己干什么呀?但是,不得不佩服的是:这只小狼哪怕是受到生不如死的折磨,也绝不像狗一样被人牵着走。所以,这就是狼,它们不愧为强者!不愧有狼这个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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