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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后感1000字范文模板6篇

读后感1000字范文模板6篇

通过写读后感,我们可以发现自己的阅读偏好和兴趣,通过写读后感,我们能够提炼出书中的精华,将其运用到自己的生活中,实现知识的转化和应用,以下是本站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读后感1000字范文模板6篇,供大家参考。

读后感1000字范文模板6篇

读后感1000字范文篇1

放假后,我决定再读《幻城》,我仍然保持一种平常的心态去看待这部小说,我一直想不明白的一个问题是,为什么这部小说不以现实的背景来写,反而更像童话,或是说比童话更加离奇。四维(注:《幻城》的作者)给卡索安排了很长的生命,我认为这也是改小说一个很妙的地方,因为岁月将会增加卡索的负担,让他始终徘徊在爱与恨中,使他的心变得沉重。整本小说以爱来贯穿,卡索对樱空释的爱,樱空释对卡索的爱,释知道卡索不想当王,于是就希望并提出自己要当王,然后以自己最大的权力给卡索自由,然而,卡索却误会了自己的弟弟,并亲手杀了他,释被卡索杀害时脸上仍带笑容,在他失去知觉的时候也只说了一个字,“哥!”这是一个很悲惨的事情,被自己最爱的人杀死自己。

再次读完这部小说,似乎有了点体会。《幻城》是一部可以代表人内心的小说。小说中的人物如卡索、樱空释、梨落、星旧、泫榻、岚裳、蝶澈、潮涯、迟墨、片风、皇柝、渊祭、剪瞳、离镜,他们各有各的性格和形象。卡索是个孤独的王,他为了使他弟弟樱空释还有他爱的两个女人梨落、岚裳复活,冒险去找渊祭,最终他成功了。渊祭告诉卡索,复活的那三个人将会实现他们生前最希望自己成为的那种人,并且只有他们在看到卡索之后才会恢复记忆。于是,卡索开始去寻找这三个人,最初找到了他的两个爱人,但名字变了,是剪瞳和离镜,接下去就是找他弟弟了。但是他一直没有找到,直到火族的人攻打下了幻雪城,卡索看不到希望于是选择的结束自己生命的时候,他才发现站在他面前的就是攻打幻雪城的罹天烬就是当年他的弟弟樱空释。最后,该小说以一句话结尾,也是最让人感动的一句话——“释,原谅我,没有等到你。”

真的,这个世界上似乎只有爱才能贯穿一切,无法想象,如果没有爱的存在,这个世界将是怎样的。《幻城》中的故事虚幻而又真实,结局让人悲哀。我们能感觉到的也只是城市的呼吸,而这呼吸是从哪里来的却是一个迷。扑朔迷离,时隐时现,也许就是我们这个世界的本质吧!所有事情的发展都是变幻莫测的,人不可能捉摸透一切,这也是做人悲哀之处。有时候,我们可能遇到一些很完美的人或事物,但是,完美的背后更是一种遗憾,虽然说“知足者常乐”,但人总是不知足的——这是人的本性吧!

再读《幻城》。

很多人说,看四维的《幻城》,是看一遍哭一遍,也许是他们比我更感性吧!说实在的,《幻城》并不能称是一部经典,之所以多人看是因为它的风格比较新。但是,《幻城》还是一部很值得研究的小说,它的深度到底在哪里还是等待大家的评价的!

读后感1000字范文篇2

平凡的世界,是的,我们的生活可能很平凡,我们的世界也可能很平凡。而不平凡,不简单的是人,是我们自己。

读完《平凡的世界》内心百感交集,可当要落笔写读后感时却感觉无从下笔。担心自己拙劣的文字解读不了这么优秀的书。我认为劳动者是幸福的不管是脑力还是体力他们都是依靠着自己过日子。人,无论站在什么位置,无论贫困,只要有一颗时刻保持热血的心只要热爱生活,生活永远是待他平等的。

路遥先生用他深厚的基础,穿插的描绘了多个人物的性格,不主观也不失客观的书写了在那个时代和生活在那个时代中的小人物所闪烁的一种光芒。这本书中最使我震撼的无疑是孙家的两兄弟和他们所爱着的恋人,在农村与城市激烈碰撞的美德。

他的故乡是面朝天背朝土的双水村,他们世世代代都为农名民,少平也不例外,但他却有着比农民更好一层的思想境界,他不甘仅仅成为一个农民,他有自己的最求。在生活的压迫下,他没能上大学,家中艰苦的条件是不会允许的。都说穷人的孩子早当家,少平十分懂事,他要挑起家中的这份担子。在生活中遇到困难是难免的,有的人可能会抱怨命运的不公,有的人可能在荆棘中挣扎了会儿,到最后还是选择了放弃。而少平是属于另一种人,无论遭受多大的打击,困难,仍然选择在这条平凡之路上继续前行。

他离开故乡,踏上一个陌生、无依无靠的地方一黄土高原,刚来到这里时,他是一个不起眼的揽工人,到最后成为一个正式的煤矿工人,其中付出了多少艰辛。少平的工作也许是低层的,他任一丝不苟、卖力地干活。对于职业,无高低贵贱之分,如今,许多人会觉得某某工作很低贱,例如扫大街,自己不应该做那种事,其实并不是那样,任何工作地位都是平等的,从事任何工作都要尽心尽力。少平尝到了爱情的甜果他与晓霞的爱情虽然美好,可是好景不长,他深爱的晓霞在一次采访中牺牲了。晓霞在他心中占据了重要的位置。对他来说,是一种巨大的打击失去自己深爱的人。生活与精神的种种打击也没能将他打跨。而我们又有多少人能勇敢的战胜生活中的暴风雨?我们要好好地去思考思考。我也很佩服晓霞,她是一名出色的记者,不顾世俗的眼光与少平相爱。为了救一个孩子,她奉献出自己宝贵的生命,她与少平的约定还未实现就走了。

少安与少平从小生活在同一个环境下,命运却截然不同。少安从13岁就开始了看起来永无止境的苦力活,而少平却在大哥的帮助下上完了高中而就是因为高中,少平的‘人生与世界观彻底的改变了。

他追求的似乎是一种理想而不是怎样度日为吃喝烦恼。与钱财无关与前途无关只是一种自己所相信的美好的梦想。

少安是一种比较早熟的性格,可能是因为他是大哥的关系吧自己是老大就总觉得身上担着保护弟弟妹妹的责任感。虽然在爱情上退缩但我认为这并不是一个错误的决定反而我觉得这倒是一个明智的选择,虽然有些人感情不分高低贵贱但是我们想象一下润叶她能想秀莲一样帮助少安做那种脏活累活嘛?磨的双手上有一层厚厚的老茧,整天灰头土脸她能做到嘛?这样的婚姻最终也应该会撑不住吧。

平凡的人生,从平凡中自然而然的繁衍生息,你能看到的,就是苦难中的信心,不会被夺走的期望,永不止息的爱,平凡中的苦涩,和今生的骄傲。

我们大多数人选择了平凡的人生,这本书后,我对与于平凡有了新一层的思考。平凡的世界,平凡的少平,平凡的晓霞,愿我们能活出“平凡”的自己。

读后感1000字范文篇3

经常在文献中看到被引用的《物种起源》,时隔100多年的书或其中的观点为何有如此大的影响力?带着好奇,我通篇阅读了达尔文先生所著、苗德岁先生翻译的《物种起源》。该书的核心观点,如物种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缓慢进化的早就被人们所熟知,但在19世纪中期大家都在争论生命是不是由神创造的年代显然是有化时代好处的,怪不得恩格斯说它是19世纪自然科学的三大发现之一了。

以拥有现代科技水平头脑的人来看《物种起源》,你或许会发现它是类似于科普性质的著作,但书中罗列的事实和超多的生动的案例在我看来,即使对此刻的科技工作者依然是有启发的。bbc的纪录片或许继承了达尔文讲故事的传统,透过罗列案例往往也能打动观众。如达尔文在论述食物与气候对生物的影响时引述福布斯的例子:生长在南方浅水区的贝类比生活在北方深水区的颜色要鲜艳的多;同种的鸟,生活在清澈的大气中,其颜色要比生长在海岛上的鲜亮;生长在近海岸的植物叶子多肉质。这些案例在最新的文献均得到了验证。关于生殖与生长的关联,达尔文引用了哥德的话,“为了要在一边消费,大自然不得不在另一边节约”,这就是著名的补偿或平衡法则,则在植物生理上得到了广泛的验证。

达尔文坚信“自然界中无飞跃”,认为变异是缓慢的过程,不是突飞猛进的。他在书中花了超多篇幅来解释为什么变异是缓慢的,他同时也多次坦白人们对自然选取和一些自然现象的无知,如在书中他不厌其烦的说人们对于某些问题“极度无知”、“一无所知”和“知之甚少”,一个谦逊有礼的老学者形象跃然纸上。限于当时的科技水平,达尔文没有过多的纠缠在造成后代与亲代每一个细微差异的原因,但他认为透过自然选取积累的差异使得平衡发生哪怕毫厘之差,而这便会决定哪些个体将生存、哪些个体将死亡(pp372)。此刻来看这样的阐述,即种间差异,是何等的正确啊!

虽然达尔文没有深究某个细节,但基于超多的观察和试验他最终发现了物种的起源和进化的规律。而这些要归功于他的科学精神。如他坚信透过解剖学的手段来解释现象,在对马驹身体比例的分析上他是透过“仔细测量”得出相关结论的,他在论述杂交不育性时反复强调“未经试验,无人知晓(pp211)”,他在疑惑什么使马灭绝的因素时对自己的惊异表示“无根无据(pp253)”。我着实被这些体现达尔文严谨的科学精神的例子所震惊!这或许解释了为何18世纪的世界科学中心是英国!达尔文在对论点论证的同时,会举很多有说服力的小案例,这要得益于他的勤奋,我想他就应是一个随身携带笔和纸随时做记录的人。如他做了苏格兰冷杉幼苗更新的小试验论述生存斗争(pp58),他透过种子萌发的试验论述扩散的方法,类似的小试验或许令现代的研究生都感到汗颜(pp285)。科学精神归科学精神,当我读到达尔文关于骡子和斑马的进化关联时,我丝毫不怀疑灵感在达尔文构成其学术观点中发挥的作用。

达尔文在书中反复强调所有的生物都有高速增殖的倾向,即按照几何比率增加的速度,而恰恰由于生存斗争的存在才不至于使一个物种就占用了地球的全部资源(pp53,54,64,254)。而这或许部分解释了为何自然界的许多生理生态现象均可用幂函数y=a*mb来解释。书中达尔文举了林奈关于植物增长的例子,做为一个增殖最小的边界,植物的更新速度也是惊人的。达尔文同时也坚信种内之间的斗争是最惨烈的,正因种内的个体有相同的资源需求。由于种内生存斗争和外界不利环境致使世界上每种生物均不能按照几何比率无限制的增长,这点难道不能用于解释人类社会的某些现象吗?如果没有战争、瘟疫和地质与气象灾害,人类估计会遍布地球上每个角落,若果真如此,人类这种毫无限制的增殖或许导致其自身的快速灭绝。从这点好处上来讲,战争、瘟疫和地质和气象灾难倒有好的一面了。

达尔文对地质学和生物学的兴趣以及其显赫的家世促使他完成了近5年的环球科考,这样的经历是达尔文完成《物种起源》的基础。书中超多生动的案例几乎严谨地证明了他的论点,这种科学精神是值得称道的,如他在书中不停地论述试验和数据的重要性。限于当时的科学水平,书中没有生物化学方面的数据,也仅采取简单的数理统计分析,对一些“法则”和“规律”不能很好的解释,但书中解剖学、形态学和进化生物学的知识,个性是科学思维和逻辑依然对现代的科学研究有启发好处!

读后感1000字范文篇4

如果五千年的文化成就是各有千秋的伟业,则《红楼梦》必是不赞一词,千秋万代的惊世巨著。

如果色彩斑斓的文化阵地是一代伟人梦想的天堂,则《红楼梦》必是其中最耀眼的一方。

如果历史遗留的文化巨著是大海里的浪涛,一浪高过一浪,则《红楼梦》必是浪涛的波峰,屹立在珠穆朗玛的顶峰,独现其风采,俯视其万物。

?红楼梦》的横空出世,使千篇巨著都甘拜下风,俯首称臣。

走进《红楼梦》,顷刻间大观园的大门为我们打开,使我们认识了温顺世故的袭人,出世孤高的妙玉,怯懦的迎春,忍气吞声的尤二姐,敢于反抗的尤三姐和晴雯,以及泼辣能干的探春。

红楼一梦,写尽了大观园的来历和以往繁盛的景象,也写尽了大观园里豆蔻年华的热烈,但在那个年代,“男尊女卑”的封建传统观念造成了大观园里的重重杯具:跳井而死的金钏,孤守青灯泥佛的惜春,含冤而死的可卿,青春守寡的李纨,被折磨至死的迎春,还有远嫁的探春……在封建社会的残害下,那一个个灵动鲜活的生命,那纯洁如雪善良的心灵,那如天使般的笑脸,无不让人为之叹息。

而晴雯却是这重重杯具的典型代表,她性格倔强,敢怒敢言,敢爱敢恨,她不卑躬屈膝,也绝不向封建势力低头。她说:“难道谁比谁高些……即使冲撞了太太,我也不受这口气。”她谁都不愿奉承,也不想奉承,宁愿得罪别人,也不受窝囊气,可见她是多么的狂傲。

抄检大观园时,在气势汹汹的势力面前,众人无不战战兢兢,俯首帖耳。唯晴雯不然,她“挽着头发,闯了进来,豁锒一声,将箱子打开,手提箱底,往地下一倒,箱里之物都被倒了出来。”这正显示了她对权势的蔑视,但也预示着她悲惨的结局。

然而红楼梦的主旋律在于宝黛之间的感情故事。在大家的心目中,宝玉的形象简直坏透了,他被家长们看成是“不肖的孽障”、“混世魔王”。唯有和他从小一齐长大,从不向他讲那些“混账话”的。在贾府“一年三百六十日,风霜刁剑严相逼”下生活的林黛玉,是她,也仅有她,才是唯一的知己。社会相逼,使他们产生了爱的火花,而他们的感情却是不被支持的,他们爱的越深,当时的社会也就会对他们伤害的越大,他们俩的弱小力量加之黛玉有病在身,怎能和社会力量相较量的。最终,他们的感情被当时封建社会酿成杯具,黛玉离开了大家。

读完了《红楼梦》,仿佛走进了这座深宅大院,使我们把一切美景尽收眼底,开阔了眼界。我不得不拍手惊呼:“此书只应天上有,人间哪得几回。

读后感1000字范文篇5

在还没有读完《台北人》的时候,我就想把这本书吼着对周围的人说,快看看这本书。现在仍然这样想,像个祥林嫂一样,兜售这本书一样。本书作者白先勇,里面是一个个短篇小说,每篇刻画一个人物,讲述一段过往。与其说是一本书,不如说是一个合集,在我来说,失败之处是在最后的最后加入了一篇别人的读后感和分析,典型的学究式分析,是我所不喜欢的。所以,看这本书,或者看任何书之前,不要去看别人的评价,不要去看别人的分析,我喜欢自己去感受,也许你看完还是读不懂,但终究有一天,某一个瞬间,书中的一些情节,一句话会给予你一个解释,也许,这解释并不是作者的初衷,但一部作品的本身,除了传达作者的初衷,伟大之处也正在于给予每个人不同的养分。我个人始终倔强的觉得,那些研究派所分析出来的东西,兴许并不是作者的初衷,一个故事,分析出来各种目的,各种隐喻,其实也许作者就是单单纯纯的想说个故事罢了。所以,如果你读到个故事,但没有感受到深处的震撼,那并没有什么干系,我们不再是高中生,不需要分析文章目的和宗旨,也不需要段落概况,也许刚巧,作者就是告诉了你这么个故事,至于你的所得,谁又能知道它在你的身体里会发生什么化学反应呢?

实在不想把它写成一篇我所讨厌的分析性读后感,也是因为没那个能力去分析人物背景和传达的东西,所以就单纯的觉得很震撼,然后真诚的推荐个周围的人。让每个人自己去认识,结识,书中一个个像是站在你面前一样的各色人等。

读后感1000字范文篇6

我认为《红楼梦》的伟大之处在于它体现了一种败落的趋势,不管是家族的,爱情的,还是仕途的,都是走向没落,在爱好大团圆结尾的中国古典小说中并不多见。

我很感谢续者高鹗,尽管他在很多方面跟不上曹雪芹的思想,但他至少让黛玉死了,让她别了宝玉,我觉得很好。

不是说我天生残忍,喜欢看别人的悲剧,不过不是有句话说:赛翁失马,焉之非福吗?对于黛玉来说,死,是她的解脱。是她所有的悲剧结局,是她的幸福。当她在地下安静地沉睡时,看着宝石仍在凡是寻找出路,不得不说,她还是幸福的。

或许两个人都是浪漫的人,浪漫的人天生就不该相遇,因为生活不是浪漫,生活会将浪漫消磨得一干二净,最终,红玫瑰变成了墙上的蚊子血,白玫瑰成了胸口粘着的白米饭。所以,就让浪漫在最美的是画上句号,在彼此的心中,留下幸福的回忆。

可是也许你会说,黛玉死的很悲惨,一点也不浪漫。关于这点,我也是不赞成的。也许曹雪芹的本意非此,也许黛玉确实应该泪尽证前缘,这样不是更好吗?她牵挂着宝玉,用她全部的热情为这一知己痛哭,怀着深深地思念。这样的死,何尝不是高贵神圣的?然而高颚没有这样写,他最终让黛玉很庸俗地指天愤恨,气极至亡。

尽管如此,她最终是在贾府垮到前离开这是非之地的,否则以她的脆弱,恐怕受不了那么大的刺激。宝玉是个纨绔子弟,他不是一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他能给予黛玉的甚实很少,谈不上保护与安慰。他自己尚且是需要别人保护的弱者,所以在他身边。黛玉是得不到幸福的。

所以能带着回忆离开他,是种幸福。宝玉自己能给予黛玉的只是几句好话,他连痴情都谈不上。看看宝钗的下场,不得不说黛玉是幸福的。当然有人说宝钗需要的只是宝二奶奶的宝座,她并不在乎宝玉,是这样吗?难道有个天生喜欢孤独的女子吗?不管怎么说,寂寞地独守空房总是悲惨的,何况的所谓宝二奶奶的宝座,她是不是坐上了还是问题。

我一直疑心宝玉并不是因为黛玉二离开贾府的,否者他不会娶宝钗。他最终的出世是因为他的世界发生了惊天动地的变化,他的象牙塔坍塌了,他终于明白他的斗争,他的思想其实全部是依附着家庭。他的家倒了,他的一切也完了,什么思想斗争,统统没了。他不得不离家出走,也许是为了避祸。

可以试想一下,你能想象黛玉洗手下厨做羹汤的场景吗?穿着破衣烂裙,甚至是要依靠袭人的救济,然后她当然无法再刻薄人,说闲话,只能独自垂泪,不关爱情,而是生活。当生活给黛玉的爱情画上巨大的问号时,黛玉能如既往地爱着宝玉吗?我想不会,恐怕是要大水狂淹龙王庙的。然后宝玉最终受不了家庭的压力,还是一走了之。这是很有可能的,他没有照顾好宝钗,负担不起生活,同样对于黛玉,他也不过如此。

其实爱情就是很短暂的,至少这横刀截断的爱情给了我们很多美好的幻想和期待,就像杰克之于罗丝,他是她生命中最美好的回忆,却不是唯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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