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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课读后感6篇

小说课读后感6篇

读后感是一个感悟的过程,通过它我们可以汲取书中的智慧,应用到自己的生活中,读后感有助于读者更好地理解文学作品中人物的内外在冲突,本站小编今天就为您带来了小说课读后感6篇,相信一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小说课读后感6篇

小说课读后感篇1

白鹿原上分布着白姓和鹿姓两大家族,白姓以白嘉轩为首,鹿姓以鹿子霖家最有财势。故事就以白鹿原为根据地展开了白鹿两家蜿蜒曲折的恩怨纠葛。

在读这本书的过程中,我的心仿佛也融化进了白鹿原的土地上,随白鹿原坡地的起伏而起伏,随白鹿原儿女的兴奋而兴奋,悲伤而悲伤。我惧怕冷先生冷峻的面孔,同时又为他的热心肠和宽容大度而热泪盈眶。我仰慕朱先生的才华,敬佩朱先生的傲骨,常为他的一句“学为好人”而搅得心神不安。我知道,那是因为我爱上白鹿原了,爱她的土地和人民,爱她的繁荣与衰败。然而这本书最让我难以平静的地方仍是白家和鹿家不同的治家方法和结局。

白家从白嘉轩这代讲起,白嘉轩这一辈子也算是行得端做得正,没做什么真正昧着良心的事。闹天灾那会,粮食那么金贵,白嘉轩仍然一点儿也不吝啬粮食,自己吃什么,长工鹿三就吃什么,无论贫富,无论处境优越或艰难。白嘉轩就是这么个人,要么他就不认兄弟,认了就一辈子都认,有他一口吃的,就有他兄弟一口吃的,他要是享福,他兄弟就不能受苦。白嘉轩对于晚辈的教育是很慎重的。对大儿子白孝义的一时糊涂,他没有心软,依然按着族规处置了儿子。儿子日渐堕落,卖房卖地,他心如刀绞,却仍没有帮扶一下,因为他知道,人不自己经历那些羞辱,就永远不知道生活的真谛是什么。就因为他那刚正不阿的模样,白孝义和鹿三的儿子黑娃都恨上了他。孝义发誓不进家门,而黑娃却当上了土匪命兄弟将白嘉轩的腰给打折了。造化弄人,白嘉轩到底有什么错,他不过是在困难面前不低头,秉着“再穷不能穷志气”的原则过活。然而,当黑娃和孝义回头的时候,我们知道,这个可爱的人又张开双臂以一位长者的风度迎接他们。这一刻,任何人也说不出一句话。

白嘉轩做人有自己的底线和原则,他在心里恪守着某种叫做约束规范的东西。尽管以我们现代人的眼光来看,这些东西未见得就都是好东西,有些甚至是糟粕,是封建残余,是不可取的害人东西。然而,抛开那些暂且不论,他恪守原则的精神却是值得赞颂的。就拿他处理鹿三被小娥鬼附身来说,众人都吓怕了,妥协了,心想和鬼计较个啥,她要啥咱给她啥,她要咱做什么,咱就做什么就是了。然而,白嘉轩在儿子来劝说他时仍然不松口,他坚持人只能拜神而不能拜鬼,也就是人只能敬仰一些高尚的东西而不能朝低下的东西跪拜,也就是“士可杀,不可辱”。于是,他找到法师捉鬼,到最后自己跟鬼扛上了,终于盖了一座塔镇压了这场闹事。其实小娥的鬼魂就是人所怯怕的事,当你遇到难事时,那种恐惧感就来缠绕着你,如若你投降,那么你一辈子就会沦为奴隶,如若你奋起反抗,永不认输,有底线,有原则,那么你就会胜利。而白嘉轩,我想他是一条汉子。

与之相反,鹿子霖在为人处事上就缺少像白嘉轩那样的长者风度和稳重。是他暗中指使小娥引孝义走上歪路,存心想看白家的笑话。是他逼着自己的儿子兆鹏娶下冷先生的女儿,从而促就了这一桩没有爱情的婚姻,最终酿成了儿媳妇狼狈死去的结局。而他本人也没有恪守做人的原则,到处拈花惹草,四处蹦跶,对财富和地位太过看重,成天醉心于争财夺权的漩涡当中。

鹿子霖最大的失败就是活了大半辈子也没弄明白这世事到底是个什么东西。对待尘世,他仿似看透了,其实他还是被尘土蒙了眼。人活着到底图个啥,他到死也没弄明白。儿子兆鹏是共产党,他在原上夹着尾巴做人,而到儿子兆海腰里别着把枪时,他又忘乎所以了。人活到这个岁数,对世事变化也应该有一颗平常心了。灾也会过去,荣也会过去,世事不过是浮华,只须认真对待即可。而鹿子霖太拗,太倔,以至于他看不透。除了白家和鹿家,这部作品中一直都有一颗明星在指引着白嘉轩,也牵引着作品中的人物和读者一起向善。那个人就是白嘉轩的姐夫朱先生。朱先生一生公正,宽容待人,具有智者和长者风度。不管在什么时候,我们都能感受到朱先生的气节和对生活的态度。朱先生是一座碑,是警示世人的碑,朱先生又是一座钟,一座敲醒世人的钟。因为他在灾面前与民同苦;因为他对浪子回头宽容大度;因为他对外敌恨之入骨,愿舍身救世;因为无论世事如何变化,朱先生的傲骨还在,朱先生的气节还在,朱先生的国魂还在。他用自己的行动告诉世人,只要灵魂不死,世事总会有清明的时候。白家,基本上算是保全下来了,而鹿子霖却在一个夜晚毫无脸面地死去。朱先生也死了,而他的灵魂却被万世典藏。

小说课读后感篇2

大家好,我叫姜慧颖,今年九岁了,是三年级的学生,你别看我个子不是很高,也有点瘦,但书却读了不少,我可是个小书迷呀!我的书架总共有三层,上面摆满了书,有知识丰富的科普书,有妙趣横生的漫画书,有生动有趣的故事书,还有……

有一天,我在邻居家跟那个小朋友玩游戏,看到一本《红楼梦》我非常想看,于是我就问她借,那时我以为她不会借我,没想到她居然爽快地答应了,我心里顿时开心极了。

一回到家,就拿起《红楼梦》专心致志地看着,到吃晚饭时,妈妈已经喊了好几遍了,我都没有听见,因为书里面的精彩类容太吸引我了,妈妈起的火冒三丈,对我大喊了一声,这声音就像打雷一般,我只好不舍地放下书去吃饭了。我很快吃完了饭,接着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这一看,一直看到晚上七点多钟,这时妈妈叫我去床上睡觉,我不敢不从,只好去床上睡觉,可我躺在床上怎么也睡不着,《红楼梦》总像伸着一只小手骚扰我的心,意识我悄悄地到书桌拿出《红楼梦》随手找了个小手电筒,钻进被窝,头也缩了进去,我打开手电筒,翻开《红楼梦》,借着手电筒那微弱的光,又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了,不知什么时候,妈妈已站在我的床边,她听见有刷刷的翻书声,就掀开我的被子,看见我打开手电筒在看书,便生气地说:”像你这样看书会伤害眼睛,而且还影响睡眠,这样做是不好的习惯,明天做完作业再看吧。“我轻声地说:”对不起,妈妈我错了,下次不敢了。“妈妈见我承认了错误,心平气和地说:”不过话说回来你可真是个小书迷呀!“听到了这话我心里甜滋滋的。

小说课读后感篇3

十一长假,我读了一本书,名字叫做“保姆狗的阴谋”,它是笑猫日记系列的第一本。

这本书主要讲了保姆狗和帅仔的故事:帅仔是一只牧羊犬,保姆狗是一只纯种的德国腊肠狗。在没有帅仔之前,保姆狗特别受宠,是这一家人的骄傲。后来,刚出生的帅仔来到了这个家,保姆狗老头儿就成了帅仔的保姆狗。帅仔越长越漂亮,人人都喜欢他,保姆狗渐渐失宠了,他开始嫉妒帅仔,想置他于死地。保姆狗的阴谋一次次地失败,而帅仔却毫不知情。笑猫一直在帮助帅仔,但他还是依恋着保姆狗,什么都听他的。然而,保姆狗的一次阴谋被主人发现了!主人将他赶出了家门,保姆狗更加地仇恨帅仔,在一次阴谋中,他把自己害死了!没有人知道这到底是怎么回事,除了他自己。临死前,保姆狗把车祸的事情告诉了笑猫,他又良心发现,对帅仔说了一句话:“帅仔,其实我是爱你的,我现在……好后悔……如果还可以从头开始,我一定不会再嫉妒你……仇恨你。”然后含着泪水,倒了过去,帅仔哭得死去活来,笑猫与地包天也泪流直下,停不下来。

我看到最后的时候,不禁鼻子一酸,流了几滴泪水。我认为友情是用金钱买不来的,既然有了那么好的友谊,干嘛不好好珍惜呢?不要被嫉妒冲昏了头脑,好朋友之间应该要互相关心而不是互相伤害,要不然你会一个朋友都没有的。保姆狗应该继续像他以前那样,再说保姆狗已经享受过了被人们宠爱了,他就是太自私了,自己得不到宠爱,也不让别人得到爱,还去伤害别人,大家千万不要像保姆狗一样嫉妒别人,应该要学会赞美别人。但是我们还是要学习保姆狗的知错就改,知道改过自新。

大家可以自己看看这本书,它可以教会你很多大道理的。你看了一定会有许多收获!

小说课读后感篇4

今天,我来给大家推介一本附有哲理的好书:《欧·亨利短篇小说选》。这本书记录这美国社会“小人物”生活的点点滴滴,这之中还有两篇令我受益匪浅的好故事。

第一篇,是《麦琪的礼物》。它主要讲述了圣诞节的前一天,住在公寓里的德拉想给丈夫吉姆一个惊喜,可是她只有一元八角七,于是她把自己长长的头发剪下来,换了20美元买了一条配得上丈夫金表的白金表链;而丈夫也想给德拉一个惊喜,他卖掉了引以为傲的金表,买了德拉渴望已久的全套梳子作为圣诞礼物。

我觉得这个故事很有意思,虽然表面他们极不明智地为对方牺牲了他们最宝贵的东西,但这让我们深深地感受到他们对对方的爱。这使我想到了现代人的婚姻,如果每对夫妻都能像故事中的人物一样,那么社会一定能更加和谐、幸福。

第二篇,是《两位感恩节的绅士》。故事讲两位美国的“绅士”,一个是连顿饱饭都吃不到的穷人,还有一个是年过花甲的老人。每年感恩节,穷人便会坐在联邦广场喷水池对面人行道旁边东入口右面的第三条长凳上,老绅士会让他饱餐一顿。这个“传统”延续了九年,第十年,穷人按照惯例走在去约会地点的路上,可走在半路,便被一幢住宅的管家请进了门,主人让他大吃了一顿。可当他心满意足地走出住宅时,才想起了和老人的约定,可他还是去了。穷人又吃了一顿后,他们在餐馆口道了别,后在各自回家的路上倒下了,被送进了医院。穷人是因为吃得太撑,而老绅士却是因三天三夜没吃东西,身体虚弱,才倒了下来。

这是两位真正的绅士。绅士不是戴着领结,穿着西装,而是讲究诚信,尊重他人的人。

这两篇故事令我印象深刻。但书中当然不只这两个故事,希望大家能去阅读,它将会带给你们更多的成功。

小说课读后感篇5

?活着》主要讲了“我”在年轻时获得了一个游手好闲的职业——去乡间收集民间歌谣。在夏天刚刚来到的季节,遇到那位名叫福贵的老人,听他讲述了自己坎坷的人生经历:地主少爷福贵嗜赌成性,终于赌光了家业一贫如洗,穷困之中福贵因母亲生病前去求医,没想到半路上被国民党部队抓了壮丁,后被解放军所俘虏,回到家乡他才知道母亲已经过世,妻子家珍含辛茹苦带大了一双儿女,但女儿不幸变成了聋哑人。然而,真正的悲剧从此才开始渐次上演。家珍因患有软骨病而干不了重活;儿子因与女校长血型相同,为救女校长,抽血过多而亡;女儿凤霞与队长介绍的城里的偏头二喜喜结良缘,生下一男婴后,因大出血死在手术台上;而凤霞死后三个月家珍也相继去世;二喜是搬运工,因吊车出了差错,被两排水泥板夹死;外孙苦根便随福贵回到乡下,生活十分艰难,就连豆子都很难吃上,福贵心疼便给苦根煮豆吃,不料苦根却因吃豆子撑死……生命里难得的温情将被一次次死亡撕扯得粉碎,只剩得老了的福贵伴随着一头老牛在阳光下回忆。

文中的主人公福贵经历了一生的苦难,家人都先他而去,而他依然友好对待这个世界,没有一句抱怨的话。我认为我们就应该学习老人坚韧的品质,不要被困难所压倒。

无论怎样,生活总要继续,只要活着就好,只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以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

小说课读后感篇6

其实,我不是个爱阅读的孩子。从小到大,我真正能阅读下来的整本书籍少之可怜,我仔细回想了一下,大概不会超过40本。随着年龄的增长,随着在社会中的摸爬滚打,随着整个社会弥漫着的浮躁气氛,我渐渐觉得,能够静下心来学会阅读,或许对自己来说应该是件幸事,也是能够沉静自己的最好方式。于是,我在看到青岛金融团工委推荐的书单后,首先选择了《摆渡人》这本书。

这是一本你想放手却无法放手的书籍,从一开始故事情节的设置,到最后故事的结尾,你总是想知道接下来到底发生了什么,你忍不住跟着这本书的思路在走,你总是在思考这本书的主题到底在给大家讲述着什么。

故事讲述了一个叫迪伦的小女孩在去看往父亲的火车上突遇车祸,全车的人只有她不幸遇难,但她并不知道实情,直到她碰到了自己的灵魂摆渡人崔斯坦,崔斯坦告诉她,她已经不在人世,需要跨越荒原才能达到极乐世界,否则就会被恶魔拖入无底的深渊;于是崔斯坦带领着她冲破种种阻碍和困难,艰难跋涉终于跨越荒原,帮助她安全到达极乐世界;但这期间迪伦与崔斯坦暗生情愫,迪伦爱上了自己的摆渡人,所以已经跨越荒原的迪伦决定再次返回到荒原中寻找崔斯坦;迪伦执着地找到崔斯坦后,她带着崔斯坦穿越荒原折返回到出事地点,当迪伦再次登上火车跌跌撞撞寻找到自己的尸体时,让人惊奇不已的是迪伦竟然活了过来,故事就在此画上了句号。

乍一看像一个魔幻故事,又像一个爱情故事,但是通读全书后,你会发现这是一本以爱为基础的著作,这种爱贯穿全书,也是全文的主线,它支撑着女主角的执着,支撑着女主角在穿越荒原时保持乐观向上的心态,遇到困难不抱怨、不妥协,哪怕明知前途困难重重,哪怕自己要付出一定的代价,自己也勇敢地跟着爱前行;在我看来,这种爱是一种超越爱情的爱,是一种大爱,不仅是爱情,也是对生活的热爱,这种爱指引着我们前行,为我们带来了光明与感动,所以作者设置灵魂摆渡人的意义就在于此。

所以有人会说,不要忽略人生中每一个让你意想不到的时刻,那是你的灵魂摆渡人在向你告密,也正如书的封面上的一句话写的这样,如果我真的存在,也是因为你需要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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