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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尔摩斯》读后感通用6篇

《福尔摩斯》读后感通用6篇

读后感是我们对作品中的语言和叙事风格的思考和欣赏,在写读后感时,我们应该注意语言的准确性和表达的清晰度,避免模糊和含糊不清的表述,下面是本站小编为您分享的《福尔摩斯》读后感通用6篇,感谢您的参阅。

《福尔摩斯》读后感通用6篇

《福尔摩斯》读后感篇1

这个暑假,老师要求我们阅读三本自己喜欢的课外书,而从小喜欢推理小说的我被《福尔摩斯探案集》吸引了,早就听闻福尔摩斯的大名,这次要去书里一探究竟。

?福尔摩斯探案集》是由英国著名推理小说家柯南道尔所著。全书以华生医生为第一视角展开,故事的逻辑思维缜密、描写生动,虽然年份离我们十分久远,但是在阅读的过程中我完全沉浸其中,似乎这些故事就发生在我们身边一样。

绿王皇冠案讲述了银行家霍尔德先生帮一位赫赫有名的英国皇室贵族办理贷款业务后,不巧把他的抵押品——一件价值连城的绿宝石皇冠弄丢的案件。霍尔德先生拿到这件皇冠后担心放进保险柜里不安全,于是时时刻刻带在身边。睡觉前,他把皇冠锁在自己的衣柜里,当天夜晚他突然听到响声,于是立刻惊醒,看见自己的儿子正拿着那个一处被掰弯的皇冠,皇冠上还丢失了三颗宝石,霍尔德先生大惊失色,立刻报案逮捕了自己的儿子。为了找回丢失的宝石,他找来了家喻户晓的侦探福尔摩斯先生,并且坚信一定是自己那个花钱大手大脚、经常出入各种娱乐场所的儿子偷的。剧霍尔德先生称,他家里除了他儿子以外还有他的侄女和三个女佣,福尔摩斯了解了事情的大概经过后火速赶到案发现场。

了解福尔摩斯的人都知道,他是一个足迹观察大师,他可以从一堆看似杂乱无章的脚印中寻找蛛丝马迹,分析出当时案发现场的整个经过,于是他从别墅外的脚印开始调查。因为是冬天,前不久下过雪,案发后也没有人打扫过,这无疑给福尔摩斯带来很大的便利,他可以清晰地发现,当时有两个人在别墅外扭打在一起,一个是赤脚的脚印,另一个是皮靴的印记,据了解,霍尔德的儿子经常带一个叫乔治伯恩韦尔的朋友来家中做客,于是他照着这条线索继续调查。原来,是霍尔德的侄女与伯恩韦尔有私情,半夜,她蹑手蹑脚地帮他偷了皇冠,而这一幕恰巧被霍尔德的儿子看到,他毫不犹豫地冲出窗外,原本想拿回皇冠,可是就在他与盗贼扭打的过程中不小心打掉了三颗宝石。

最后,宝石被福尔摩斯找回来了,银行家的名声保住了,罪犯也会受到严厉的惩罚。这个案件告诉我们,眼见不一定为实,很多事情比表面看到的更复杂,我们应该理性的思考逻辑上是否有漏洞,而不是急于寻找真相,更要提防我们身边最亲近的人,不要毫无证据的冤枉一个人,也不要被某些表面现象所迷惑。

《福尔摩斯》读后感篇2

说起福尔摩斯,人们的脑海中就会映出这样一个形象:他叼着烟斗,缕缕轻烟飘散在空中;他眉头紧锁,脑中映着的是数不清的线索,数不清的谜团;他不苟小节,却能在关键时刻找准每一个细节并准确地推断出凶手。这样的一个人,可亲又可敬。

或许有人会说他骄傲自负、狂傲不羁,可我更觉得,他是那么的真实,和虚张浮华的人不同,他本分,做着自己的事,有着追求真理的狂热的心。有人说他很难接近,其实不然——只要用心去和这个大侦探相处,你会发现,这是一个十分平易近人的人。

当遇到一起起离奇的案件,人们被眼前的假象难倒,并且被蒙蔽的时候,是他那样成熟稳重,不去在乎眼前的假象,而是用心去感受事实,这时候,智慧与勇气同在。他或许很自满,可他也的确尽到了自己的本能,破解了一起起重大的.案件,让人不禁生出一分敬佩之情。

?福尔摩斯探案集》,尽管我看的是探案,可我却看出了另外一种情感——对福尔摩斯美好品质的称颂,以及对这个世界的评价。福尔摩斯是这个世界上为数不多的一个懂得什么叫真理的人,我对这样的人感到深深的敬佩!《福尔摩斯探案集》对我的感触很大,我强烈推荐这本书!

《福尔摩斯》读后感篇3

亲爱的少年朋友们,你们读过曲折离奇的《福尔摩斯探案故事》吗?如果没有阅览过的话,那就请你赶紧饱览这悬念重重但最后都快竹劈毛竹——迎刃而解、令你茅塞顿开的传奇小说吧!我相信,当你“一睹芳容”后,一定会被福尔摩斯那惊人的判断能力和非凡的观察能力所震撼,使自己对一切事物也有了更深刻更详细的理解。

书中的主人翁可想而知就是“咱地球人都知道”的侦探福尔摩斯,就拿其中一个最为恐怖、线索复杂的惨案——《血字的研究》来述说吧。

一天,福尔摩斯接到一封来自花园街的电报,说是花园街发生了命案。福尔摩斯立马赶到事发现场,经过对现场的勘察,发现死者没有留下搏斗的痕迹,也没有自杀的迹象,所以他快刀斩乱麻确定一定是被毒死的。接着他又仔细检查了每一个角落,又根据事实作出相应的判断,因而产生了许多重要线索,案情渐渐明晰。最终,他确认了凶手就是霍伯,霍伯知道铁证如山,再辩驳,承认了自己作案过程,花园街命案宣布告破。

看完,如纤纤细手拂过平滑的琴弦,心久久不能平静。仔细观察、认真分析、善于思考往往能使费解的事物的真相水落石出,一切变得简单、思路清晰。“仔细观察”就是细心周密地察看或了解;“认真分析”是指慎重地将一个事物、一个现象、一个概念等分成若干部分,以了解其实质或确定其主要特征等;“善于思考”的意思是在为了形成一种意见或得出一种结论而进行仔细地考虑这方面很有才能。伟大发明家爱迪生说过这样一句话:“如果你年轻时不学会思考,那就永远学不会了。”是啊,我们这个阶段大脑思想正逐渐转化得成熟,正在生长,如果你经常反复琢磨、思考、推敲,那么你的头脑思考能力、理解能力就变得很灵活,或许能像福尔摩斯一样,总能思考出别人思考不出的答案。

读完这一则则扣人心弦的故事,你一定有很特别的感受,就把自己的读书心得记叙成文字,与我切磋切磋,有兴趣者请拨打电话:1234567中国&教 育文 摘。

《福尔摩斯》读后感篇4

读了英国早期作家,柯南道尔的《福尔摩斯探案集》后,我才懂得了什么是无微不至的观察和超越常人的思维。

这本书里面有福尔摩斯著名的经典探案故事《血字的研究》、《巴斯克维尔的猎犬》、《最后的一案》、《空屋》等著名的故事。

在合租房间的时候,华生医生认识了福尔摩斯,那时的福尔摩斯只是一个热爱化学的人,也是一个“咨询侦探”。这本书讲了华生医生从不认识福尔摩斯到尊敬福尔摩斯的全过程。以下是福尔摩斯探的一个案件《血字的研究》。

案发现场是一间好久没有人住的房子,凶手在杀人的同时也在墙上写下“rache”(复仇),福尔摩斯被叫到案发现场后,就开始观察起来,三天内福尔摩斯就抓到了凶手。大家都很想知道福尔摩斯是怎么推断出凶手在什么地方。他慢慢解说:我能根据这个人鞋子的尺码和跨一步的间距以及脚印的深浅得知此人的身高、体重、年龄。现场在尸体旁边掉下了一个结婚时用的男性戒指,凶手据对会回来取,排除警方人员,在房屋附近出现的人就是凶手。目击警官声称罪犯是一个脸红的大高个。不仅如此,罪犯期初和被害者是做着同一辆马车来的,罪犯是驾驶员,被害者是乘客。因为道路前有马车印,房屋前有马蹄乱走的景象。我就叫我手下的一些流浪儿童去车站寻找一个红脸的人。接下来,众所周知,他就被逮捕了。

看到这儿,我十分佩服福尔摩斯的严密的逻辑思维和观察能力,很多侦探都说过一句很经典的话,福尔摩斯也不例外:一些最难发现的东西,往往都是有力的证据。

我佩服福尔摩斯的才能和智慧,让我学会了思考。这让我一生受益。思考和观察不仅是侦探所要具备的能力,也是每个人都学习的。比如我们要写一篇好作文,也要在生活中细心观察和总结。你要去说服一个人,你一定要有足够的理由,这也需要逻辑性。

一本好书,一曲渗入生命的华彩乐章。

《福尔摩斯》读后感篇5

有句名言,“一本理想的书是开启智慧的钥匙。”是托尔斯泰写的。小时候,我不太喜欢读书。后来到了学校,开始慢慢看书。我的书柜里现在有很多书,《怪物大师》,《查理九世》,《福尔摩斯》.

我最喜欢看的是。因为是关于破案的,看完第一页,你就知道案件的内容了,你会想知道接下来会发生什么。你等不及要翻到第二页了。这本书讲了三个故事:一个是《血字的研究》,一个是《四签字》,一个是《巴斯克维尔的猎犬》。

我在《血字的研究》见过夏洛克福尔摩斯先生和沃森博士。福尔摩斯一见到华生,就知道他是阿富汗人,是军医,这让我很吃惊。原来福尔摩斯看华生就像看医生,但他有军人的气质,显然是军医。沃森黝黑的脸和受伤的手臂表明他去过阿富汗。

看了《血字的研究》,更佩服福尔摩斯了。在这个故事中,福尔摩斯在犯罪现场的泥浆中发现了一串相同的脚印。当他看到这些脚印时,他知道这个人大约20岁,他的脸是红色的,他的`右指甲太长了,他是一个马车夫,抽着印度雪茄。福尔摩斯利用这一信息找到了凶手。

从《血字的研究》和《四签字》,我知道福尔摩斯是个观察力敏锐的侦探。他经常能抓住别人不注意的小细节,找到破案的关键线索,使他一次又一次神奇地破案。

这只是《福尔摩斯》的第一章《血字的研究》,后面几章很精彩。有兴趣可以看看。看完你会被《福尔摩斯》迷住。

《福尔摩斯》读后感篇6

我从图书室借来了《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今天,我读完了这本书,便在心里产生了一些对于这本书的感想。

首先,我觉得福尔摩斯真是料事如神。无论什么案件,只要在福尔摩斯手上,不出5天,他都保证给你查得清清楚楚,把犯人说得服服帖帖的。这样就使世界上与他接触过的人或听说过他的事迹的人对他佩服得五体投地。我也被他“善于观察细节、敢于大胆想像”的`特点深深地吸引住了,比如在《第二块血迹》中,福尔摩斯观察细节、大胆想像,终于查出是首相夫人藏的关系到“没有就只能爆发战争”的信;再比如在《黑彼得》中、《修道院公学》中……相信你看了也很喜欢他。

其次,我觉得歇洛克.福尔摩斯侦探的探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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