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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的从建读后感优质6篇

心的从建读后感优质6篇

我们可以从书中得到很多的感悟通过读后感写出来,在读完一本书之后为了加深大家的印象,大家都是要好好的写一篇读后感,下面是本站小编为您分享的心的从建读后感优质6篇,感谢您的参阅。

心的从建读后感优质6篇

心的从建读后感篇1

?格列佛游记》以辛辣的讽刺与幽默,离奇的想象与夸张,描述了酷爱航海冒险的格列佛,四度周游世界,经历了大大小小惊险而搞笑的奇遇。

游记中小人国,大人国里稀怪离奇的故事深深地吸引了我,然而给我印象最深的是1710年格列佛泛舟北美,巧访了具有仁慈,诚实和友谊美德的慧因。在慧因国的语言中没有”撒谎”和”欺骗”这样的字眼,人们更不了解它的含义。他们不懂什么是怀疑,什么是不信任,在他们的国度里一切都是真实的,透明的。格列佛在慧因国度度过了一段完美的时光,他完全融入这个社会,以致于与暗喻人类的耶胡交往时构成强烈的的反差。因为他们总是怀疑他的诚实。使他感到失落,对人类产生了极大的厌恶。我很羡慕稳重的主人公有幸能到慧因国,它是我所追求的和向往的理想境地,在那里你不用顾虑别人说话的真假,而在现实的世界,有太多我门不原看到的事情发生;有人用花言巧语骗取别人的血汗钱,有人拐卖谋取暴利,有人甚至为了金钱抛弃自己的亲身父母,难怪我们的长辈,在小时候就教育我们要提高警惕,不要上当受骗。这与我们提倡的帮忙他人,爱护他人是很难统一的。当我们遇到有困难的人时,要伸出援助之手,我迟疑;当有人替我解围时,我不敢理解。这些都让我内心感到痛苦,矛盾,无所适从。

我盼望着有一天我们的社会也像慧因国,孩子们的眼中不再有顾虑,教育与现实是统一的。我原为此付出努力,也期望大家从我做起,从此刻做起,让这个世界多一点真诚,少一点虚伪。

心的从建读后感篇2

?城南旧事》的第一章写得是主人公小英子刚到北京发生的故事。

小英子刚到北京对一切都十分感兴趣。一次,她背着家人来到大人们口中说的惠安馆。她认识了秀贞,听她讲了她的故事。她在杂货店帮助了妞儿,与她成为了好朋友。有一天,小英子的爸爸买来新的笔和墨,还有一叠红描字纸。每天晚上,小英子都要描一张。早上小英子去惠安馆找秀贞,下午妞儿到西厢房来找她,晚上描红字,日子就这样过。后来,小英子发现妞儿正是秀贞日思夜想的女儿。于是,这对母女重逢了。

我读了《城南旧事》的第一章觉得小英子是一个活泼可爱,乐于助人,大胆的小女孩。小英子在杂货店帮助了妞儿,让她不受那些大人欺负。她还帮助了秀贞找到了她整天挂在嘴边的女儿。我们在生活中也要经常帮助别人,也许那个受到你帮助的人会和你成为好朋友。在别人需要帮助时,我们要毫不犹豫地伸出援手。这样,当你遇到难题时,别人也会帮助你渡过难关。

小英子还很大胆,这一点是我没有的,所以我更加要向她学习。小英子不像别的小孩远远躲开惠安馆,而是大胆地进去探个究竟。我们也一样,遇到困难,绝不能退缩,而是大胆地前进,克服这个困难。

回忆一下,自己有时不也是像小英子一样帮助别人,大胆吗?在同学遇到不便时,自己伸出援手帮助了他们;在自己遇到难题时,大胆地向老师,同学或爸爸妈妈请教。

童年,是美好的,快乐的。让我们创造一个属于自己的,美好的,快乐的童年。

伤心的事开心不了,开心的事伤心不了。

心的从建读后感篇3

?目送》是著名作家龙应台写的一篇闻明中外的文章,在语文学习中经常会遇到,但我每次阅读时都会产生不一样的感触,仿佛紧绷的心弦被轻轻叩响……

这篇文章中,作者记叙了两次刻骨铭心的目送。

华安是作者的儿子,刚上小学的他是那么得稚嫩而又透着丝丝胆怯。他那时对于妈妈是多么依恋,可能他一辈子都不会明白,但作者却永生难忘。正如她所写:“华安背着一个五颜六色的书包往前走,但是他不断地回头;好像穿越一条无边无际的时空长河,他的视线和我凝望的眼光隔空交会。”21岁的华安有了自己独立的思想,这时的他好像与母亲不在同一个世界,甚至是——存在他人难以理解的代沟。母亲从高楼的窗口往下看,一个高高瘦瘦的青年站在路边,一会儿公交车来了,挡住了他的身影。车子开走,一条空荡荡的街,只立着一只邮筒。这是一种心酸的目送。

对于我来说,同样身为一个女儿,也许感慨更多的是第二次目送。

作者读完博士后回到了台湾教书。一次父亲用一辆送饲料的小货车载她去上班,到了之后父亲把车侧门的窄巷边,对作者说:“女儿,爸爸觉得很对不起你,这种车子实在不是送大学教授的车子。”直到父亲离开后,作者还愣在那儿,千头万绪涌上心头罢。

每当我读到这儿,总会对现实生活中那些嫌弃自己的父母贫穷、怕丢了自己的面子而在别人面前对父母只字不提又或是夸下海口的伪君子们感到羞耻。龙应台当时作为一名大学教授都没有嫌弃自己的父亲,那他们有什么资格?父母把能给我们的都给了,我们还能有什么要求呢?

人年纪大了总会被一些疾病缠身。年老的父亲身体十分不好,黄昏多半时光都是在医院度过的,作者只要一有时间就会去看望他。因为病情,父亲的大小便不能自理。有一次,作者发现父亲的排泄物淋湿了他的裤腿,她便毫不犹豫地用自己的手帕擦净,即便是再脏,她也毫不在意。

那天,天空中闪着细细的雨丝,被风吹斜,飘进了长廊内。作者的眼前是一口巨大而又沉重的棺木,缓缓地往炉门内滑行——她掠开雨湿了前额的头发,深深、深深地凝望,希望记得这最后一次目送。

“我慢慢地、慢慢地了解到,所谓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你站在小路的这一端,看着他逐渐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而且,他用背影默默告诉你:不必追。”

我是家里的老二,有个姐姐比我大11岁。作为一名初中生,我的父母在同龄人的父母中年纪算是比较大的。他们总是对我说,要好好学习,将来找份好工作,让他们过上更幸福的日子。我总是一边微笑,一边点头答应着,但我明白——谁也不知道明天和意外谁来的更快。所以在一起的日子才是最幸福的时光,从生活中的一点一滴来孝顺父母。当然,也要努力学习,因为只有考上理想的大学,他们的辛苦才没有白费,我才能对得起他们。

“有些路啊,只能一个人走。”且行且珍惜。

心的从建读后感篇4

暑假里我去姥姥家,发现了一只被遗弃的小狗,我发现这只小狗非常的聪明,而且求生意识也很强。

我在姥姥家楼下玩,不知道哪来的一只哈巴狗,这只狗一直就跟在我的后面,我走到哪它走到哪,我刚见它的时候也很奇怪,它全身的毛又脏又长,白色的毛变成了灰色的毛,走起路来尾巴一摇一摇的像是在讨好我,怎么撵都撵不走,直到我进了大门它被挡到了门外,后来我又出去的时候它还在门口,我就拿了点吃的东西给它,它就在姥姥家楼下呆了一天,晚上我回家以后就把它给忘了,后来听姥姥说这只小狗一直住在她家楼下,姥姥有空就喂喂它,晚上就住在楼下,它从来不乱叫,也不乱跑,姥姥还打听了一下是谁家丢的狗,听别人说它是被主人赶出来的,原来的主人家里又养了一只小狗,嫌它年龄大了,就把它赶出来了,它已经在外面流浪好几个月了,姥姥说以前不知道是不是也这样跟着人家回家,也不知道它这次为什么选择了跟我回家,反正就觉着它挺聪明的,也挺可怜,于是我就把它待到了自己的家里来养,每次我出门它都会叫个不停,好像怕我不要他了一样,就是带着它出去,它也和我形影不离,怕我再把它丢弃了,平时在家里他从来也不发出一点动静,非常的听话,这真是一只乖巧的小狗。

生命非常有趣,为了生活下去连小狗都会想尽一切办法继续活下去,我们一定要珍惜生命,绝不会让他白白流失,使自己活得更加光彩有力。

心的从建读后感篇5

读完鲁迅先生的《故乡》这篇文章,我最想说说文中的闰土了。

鲁迅在文中回忆闰土是讲了一个活泼能干的少年形象: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下面是海边的沙地,都种着一望无际的西瓜,其间有一个十一二岁的少年,项带银圈,手捏一柄钢叉,向一匹猹尽力地刺去,那猹却将身一扭,凡从他的胯下逃走了。是一个典型的南方英俊少年形象。在家族的一次大祭祀中,闰土和鲁迅认识了,并成为了形影不离的好朋友。那时,闰土的家境虽然不好,但是他见多识广,知道许多事。鲁迅的家境很好,是个地主少爷。却整天被困在四角的天空里。闰土还想他讲了许多稀奇的事:獾猪、刺猬、角鸡、鹁鸪使鲁迅终生难忘。

读了《故乡》这本书,使我印象最深的一段话是这样写的:我在朦胧中,眼前展开一片海边碧绿的沙地来,上面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我想:希望本是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这句话对当时和现在都有着独到的诠释。《故乡》这本书。它主要是想告诉人们空有希望不去奋斗,那希望也就无所谓有,而如果为了希望去奋斗,那希望也就无所谓无。虽然实现希望困难重重,但是只要你去探索了、去实践了,那么就会有实现的可能。希望之路是祖祖辈辈用自己的双脚走出来的路,是祖先们实践出来的路,也是祖先们探索出来的路。

刚开始我读《故乡》时以为太无聊了,常常浪费时间,写作业不认真。匆匆忙忙地写,马虎潦草,效率很差,随着年龄的增长,我才知道原来读书是多么的有趣,也渐渐懂得了珍惜时间。还记得: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这句谚语吗?相信大家不会陌生吧,而这句话的含义就是在告诉我们应当珍惜时间。

鲁迅先生曾经说过:时间就是生命。无端地空耗别人的时间,其实是无异于谋财害命的。瞧,这就是鲁迅先生的名言,让我们把它作为座右铭吧!

心的从建读后感篇6

温了一遍《老人与海》,平添了几分感慨,对人生的真谛多了些追问。

整个故事叙述的就是关于一个遭遇命运捉弄的古巴老渔民-圣地亚哥的故事,故事中还有关爱他的一个男孩。

老渔民年轻过,爱过、出众过、幸运过,岁月带走了主人公饱满健硕的肌肤,却无法带走他英武的体格,带不走他内心的高贵,更带不走他的勇猛顽强。镇上小男孩对他的深情和关爱,这人间宝贵的真情是老渔夫挑战生命极限生存下来的精神支柱。

交上背运的老渔民在近海一直无法捕到鱼,于是他根据自己的经验和判断,决定勇敢地独自一人去更远的海域捕鱼。历经了常人无法容忍的千难万险,老渔民不断地挑战自己身心的极限,终于捕获了一条巨大的登多索鲨-他有生以来见过最大的一条。

他这么喜爱这条鱼,觉得他们之间有那么多的相像。它是靠吃活鱼维持生命。它不是食腐动物,也不像有些鲨鱼那样,只知道游来游去满足食欲。它是美丽而崇高的,见什么都不怕。这些话勾勒出老渔夫所欣赏的为人准则:光明、磊落、英勇和高贵。

正如老渔民所想的:每样东西都杀死别的东西,不过方式不同罢了。捕鱼养活了老渔民,同样也快把他害死了。现在,我们人类大量地开发自然资源,假若我们不带着对自然的爱任意开采,结果会不会也害死我们人类自己呢?

老渔民的所作所为不正代表了人类在自然界的行为吗?他所思所想也不正是我们人类精神经常所至的吗?

虽然,最后人们能看到的只是那登多索鲨鱼的大尾巴直竖在小船船梢的后边,鱼赤露的脊骨像一条白线,还有带着突出的长嘴的黑糊糊的脑袋,而在这头尾之间却一无所有。但是,人们仍能如此真切地感受到这条鱼的伟岸和捕鱼者的力量,令明者震撼!

一个人可以被毁灭,但不能被打败老人最后说的这句话富含哲理。就如音乐大师贝多芬所说我可以被摧毁,但我不能被征服。这些不能被打败的是勇气,这些不能被征服的是高贵。更令人深省的是:那男孩使得老人活得下来!爱是人类生存下去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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