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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条例心得体会6篇

部条例心得体会6篇

如果你在生活有了特别的感受,就可以写进自己的心得体会中,想要避免我们在写心得体会的时候出现思绪不清的情况,下面是本站小编为您分享的部条例心得体会6篇,感谢您的参阅。

部条例心得体会6篇

部条例心得体会篇1

?条例》分则政治纪律部分共23条,新增5条,修改12条,新增和修改条款数在六项纪律中居于首位。例如,增加在重大原则问题上不同党中央保持一致且有实际言论、行为或者造成不良后果的给予处分规定;加对搞山头主义、拒不执行党中央确定的大政方针、落实中央决策部署不坚决,打折扣、搞变通的给予处分;对党不忠诚不老实,表里不一,阳奉阴违,欺上嘴下,搞两面派给予处分,等等新修订《纪律处分条例》学习心得体会新修订《纪律处分条例》学习心得体会。

在党的纪律中,政治纪律最重要、最根本、最关键。党的十八大以来发现的管党治党的所有问题,从本质上看都是政治问题,都是“四个意识”不强的问题,对党不忠诚不老实的问题。此次修订《条例》,紧紧围绕党中央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将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突出出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始终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不断巩固党执政的政治基础。许多铸成大错的党员干部,在反省自己一步步走向堕落罪恶的过程时,普遍反映出一点,就是从一些不起眼的小便宜、小动作、小利益开始,诱发他们私欲膨胀,不顾党员领导干部的基本原则,心存侥幸,降低了标准,放松了的要求,逐步陷入不可自拔的境地,造成对国家、对社会、对人民无法弥补的巨大损失。

古人云“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作为党员干部就要警钟长鸣,时刻用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严格遵守党的纪律,防微杜渐,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一切能够做的事情做起,永葆共产党员的先进性,不断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文章。

作为一名基层党员干部要严格执行党章,全面贯彻党内处分条例和党内监督条例,自觉接受来自各方面的监督,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树立正确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始终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

部条例心得体会篇2

学前教育是国民教育体系的组成部分,是重要的社会公益事业。学前教育事关儿童的健康成长,事关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事关国家民族的未来。通过参加学校组织的《江苏省学前教育条例》的学习,我的感触很深,以下几点让我印象深刻:

?条例》中第十六条提到幼儿园应当加强与家庭、社区的合作,充分利用各类教育资源,扩展学龄前儿童的生活和活动空间,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学前教育宣传、指导等服务。

家庭是幼儿的第一生活场所,第一所学校,父母是幼儿的第一任教师。随着年龄的增加接受到了幼儿园的教育,但入园后的教育效果也离不开家庭的配合。因此家园结合已经成为必然。作为幼儿园我们必须牢固树立家园合作的思想,争取家长的理解支持,主动参与。如定期举办家长会、家长开放日、成立家长委员会等。

2.幼儿园与社区的合作。幼儿园周围的社区是幼儿十分熟悉的地方。社区的自然环境和人文环境,在幼儿的成长中,特别是精神的成长中有着特殊的意义。幼儿园在与社区的合作中,可直接利用社区丰富的资源,让幼儿走进社会的大课堂,如利用社区的各种机构(社区办事处、敬老院等)、设施(健身器材等)达到资源共享。还可邀请或参观社区内的劳动模范,解放军战士、医务人员、警察叔叔,听听、他的先进事迹和各种知识、小常识。开阔幼儿的视野和知识面,可以带领幼儿参观敬老院帮助老人干一些力所能及的事,从小培养敬老尊老的好风尚、好品质。

?条例》第二十七条提出园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强安全管理。幼儿园的头等大事就是安全工作,做好安全工作是保证入园幼儿身心健康发展的首要任务,关系到家庭和社会的稳定。所以必须抓好幼儿园的安全工作。首先增强教职工的安全意识把安全工作列入工作的议事日程,使广大教师牢牢树立“安全第一”的教育观念,把幼儿的安全工作放到首位,只有在保证幼儿人身安全的前提下,才能进行各方面的教育。其次全工作的正常进行,还应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如把晨检关,午睡值班、户外活动环节检查等;最后要帮助幼儿树立安全意识学会注意保护自己等。

作为刚入职半年的学前教育工作者,我们更应认真学习《江苏省学前教育条例》,严格按照条例精神,在幼儿园教育的各项活动安排中,既要符合学前幼儿学习和发展的特点和需要,又要与家庭、社区紧密合作,让幼儿有充足的时间、场地来开展各种活动,同时也要加强安全工作,保证幼儿的身心健康。相信孩子们一定会在园中愉悦身心,体验生活,积累经验,得到真正的快乐。

部条例心得体会篇3

通过这十几天对于消防安全的学习,虽然时间较短,但是也掌握了一些消防安全工作的基本理论知识,譬如:消防工作的方针、目的和意义,燃烧与灭火的常识,常见灭火器材的维护和管理,消防控制室及消防设施的使用和维护,安全疏散设施的设置,消防安全培训的重要性等等。对此,主要有以下几点体会:

一、消防安全管理应做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把消防安全作为头等大事来抓。

火灾带来的危害,人人都懂,但在日常工作中往往被忽视,被麻痹,侥幸心理代替,往往要等到确实发生了事故,造成了损失,才会回过头来警醒。

这就是因为没有把防范火灾工作放在第一位所导致的。做好预防工作的关键就在于提高对这项工作的重视程度,在日常生活学习工作中应该以消除火灾隐患、提高防火意识为目的,不作口头文章,以实际行动和措施来切实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二、加强消防安全知识培训,提高防范意识

由于有些工作涉及到高危险物质,单位内部对火灾隐患已经有了一定的防范意识,但通过这次培训,发现现有防范意识程度还是不够的。不论是一线工作人员管理人员,都应对岗位和部门可能涉及到的火灾风险和消防通道等消防相关设施有充分的了解。

不论是火灾高危险岗位人员还是其他人员,都应该定期接受相关专家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内容包括: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各部门各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各种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和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等。

三、消防工作要有自己的着重点,做到三个抓住。

1、抓重点消防设施

2、抓重点消防人员

3、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当真正火灾到来时,我们一定要记住以下的原则:

1、“报警早,损失少”这是人们在同火灾做斗争中出来的一条宝贵的经验。

2、“边报警,边扑救”在报警的同时要及时扑灭初起之火。

3、“先控制,后灭火”在扑救可燃气体、液体火灾时,应首先切断可燃物的来源,然后争取灭火一次成功。

4、“先救人,后救物”在发生火灾时,如果人员受到火灾的威胁,人和物相比,人是主要的,我们应贯彻执行救人第一,救人与灭火同步进行的原则,先救人后疏散物资。

“听指挥,莫惊慌”发生火灾时不能随便动用周围的物质进行灭火,因为慌乱中可能会把可燃物质当作灭火的水来使用,反面会造成火势迅速扩大;发生火灾时一定要保持镇静,采取迅速正确的措施扑灭初起火。

这就要求大家平时加强防火灭火知识学习,积极参加消防训练,制定周密的灭火,才能做到一旦发生火灾时不会惊慌失措。

只要我们了解消防安全知识,在遇到火灾时不慌张,我们便能在火灾中安全撤离,保住生命。

以上这些就是我在这次学习中总结出的心得体会。

部条例心得体会篇4

在认真参加了市局,县委开展的“两个条例”学教活动中,使我进一步对中央颁布实施“两个条例”有了更深层次的认识和了解。

1、对《党内监督条例》的认识党内监督不是一个新问题,党内制定一个党内监督的规范性文件,是党的建设的迫切需要,也是党内外强烈的呼声。首先,制定这个条例是全面推进党建工作的需要。十六大精神指出,要把我们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有机结合起来,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这个条例的制定,表明我们党在制度建设上有了新的进展和新的成果。其次,制定这个条例是我们严肃党的纪律、强化监督制约体制的需要。在我们党的建设中,要提高全党的整体素质,要规范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领导行为,要保持党的先进性,最重要的一条就是要实现党的自觉性和组织的监督制约相统一,要在全党提高自身自觉性的基础上,依法治党。第三,制定党内监督条例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的迫切需要。目前,我们党内党风建设和廉政建设的形势还很严峻,党风不正和腐败现象的蔓延,原因不外乎体制上的弊端、监督不力和纪律松弛这些方面。这个文件的出台,是我们党风建设的需要,是制度建设的需要,是反腐倡廉的需要。

2、对《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认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经过修订以后,内容更加全面和具体,本着“三个代表”思想与时俱进的精神,结合了新的形势,坚决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把我们党以往纪律处分方面的一些规定进一步条例化、规范化、具体化。新的条例经过实践并修改以后,对违纪的界限更加清晰,违纪的定性更加准确。明确指出了作为一个党员,一个党员领导干部,应该知道什么是可做的,什么是不能做的,如果做了不该做的,将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罚。新条例中,很多条款注意了和法律法规的衔接,避免在操作中出现矛盾和抵触。如涉及到“巨额财产来源不明”、对失职、渎职人员的认定,都考虑到国家法律的规定,并具体明确了违反党纪后接受处分的流程以及纪律处分和法律制裁之间的界限和操作规程,使纪律处分条例条例在实践中有很强的可操作性。《党内监督条例》的颁布实施对于我们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发展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保持党的先进性,始终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党纪处分条例》的颁布实施也同样是加强党的建设的一个重要举措,对一严肃党纪,纯洁党的组织,保障党员民主权利,教育党员遵纪守法,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推动反腐介廉工作的深入开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两个条例”是中国共产党在建党83年,执政55年,共产主义运动100多年来所不断探索经验所提出来的,它对推进党的建设具有重要作用。在以后的工作中我要严格依据《党内监督条全(试行)》及贯彻《党纪处分条例》认真开展督促检查,及时纠正违反《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的行为。

部条例心得体会篇5

我校是一所寄宿制初级中学,学生来自四面八方,多是富裕家庭,生活较优越,到校食宿很不习惯。生活上不适应,心理感到孤独,这就需要班主任一定要善于协调好与学生的情感沟通关系。班主任必须坚持“三要”,做到“三多”。

一、坚持“三要”

一要让班委成员兼权兼责,班主任要做到管放结合,分工授权,管大放小,管主放次。自主教育是最好的教育也是我们学校极力倡导的教育方式。学校制定了“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保护”教育思路,着重培养学生的自治、自理能力,因此我在班主任工作中,力求做到管大放小,管主放次。具体而言,管大就是负责指导制定本班级的长期目标,把握班级工作中的整体思路,培养一支得力的班干部,做好个别学生的工作;放小就是班委所做的,学生能干的让他们去做。例如:选换班委放到班会上,让学生自己选干部。班上课桌椅、门窗等,责任到人,宿舍的卫生由舍长负责,由卫生委员实行周量化评价。宿舍、餐厅、校园文化由学生自创,学生由被动地接受教育,变为日常管理和教育活动的主体。真正让学生做到了自主管理,这样,班委成为了我的副班主任。

二要给学生真诚的帮助。学生在生活困难,学习受挫感情波动时,班主任要给予真诚的帮助,如:我班张雪梅同学,来自田横岛,远离家庭,每天往家里打好几个电话,早晚都哭,父母的心都被哭碎了。我做为班主任,及时了解情况后,做了大量的工作。首先,我找到她,对她说:“经过这一段时间的观察,你很懂事,很上进,对班级很有责任心,但有些方面我想跟你探讨一下,如想家,想家好不好呢,我觉得好,好在哪里呢?我的观点是你们的父母在你们的身上花了这么多的心血,父母为你们创造了最好的学习条件,你们应该珍惜、感激父母,你说,你们应该以怎样的实际行动来回报父母呢?”她沉思了好长时间,不好意思的对我说:“栾老师,我长这么大,这是第一次远离父母,真的好想他们,忍不住了就想哭,听了您的这一番话,我觉得真的对不起他们,以后还望老师及时的提醒我,我会很快的融入到我们的集体生活中。”经过几次谈话、鼓励后,现在成了我的得力助手,班里有什么事情,她都及时地向我汇报,让我对班级的工作也有了更深地了解,在班级管理中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三要与学生等距交往。要一碗水端平,不能忽视后进生。只要对所有学生在学习上、生活上平等对待,在心理感情上同样体贴,才会受到全体同学的爱戴,班上同学才会形成一个团结友爱的氛围,良好的班风才能形成。

二、做到“三多”

一是多与学生接触。这样才能了解他们的个性、兴趣爱好,学习和生活上的困难,只有对这些情况了如指掌,班主任的工作才能有的放矢。聊天是班主任与学生感情交流的最好方法。要真诚,学生远离自己的父母,很孤独,多鼓励、多谈话,都可能使他们信心百倍。

二是多与家长联系。家校联合,及时了解学生在家里生活、学习状况,准确把握学生的思想动态,给予及时的指导、帮助。

三是多给学生在学习、生活上的肯定。马克·吐温说:“人是永远需要赞美的”。每个学生都希望自己得到老师的表扬,这正是精神需求的重要内容。如王政刚来校,时不时的找各种借口回家,但老师布置的活每样都干得不错,在班会上受到表扬后,现在比以前做得更好,也不找借口回家了。

部条例心得体会篇6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颁布实施是中国共产党历史上一部十分重要的党内法规,标志着中国共产党的党内监督从此进入规范化、制度化的新阶段。

6600余字的党内监督条例在总结历史经验的基础上,根据党内监督的现实需要,着眼于解决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了比较完整的党内监督制度体系,形成了便利管用、科学规范、有约束力的党内监督机制,解决了中国共产党开展党内监督的基础问题。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通篇贯穿“发展党内民主,维护党的团结统一”这根主线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也是党内监督的基础。中央纪委有关负责人指出,重视发展党内民主,重视在党内建立一个健康、规范的权力运行机制,对人民民主起重要的示范和带动作用,是条例的一个突出亮点,也是贯穿整个条例的思想主线。

根据党情、国情,条例规定了发展党内民主的具体措施和要求。民主生活会是党长期坚持、被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一项制度,但有的地方和部门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针对这一情况,条例专门单列“民主生活会”一节,明确要求:民主生活会情况和整改措施要及时在一定范围通报;党员有权了解本人所提意见和建议的处理结果;上级党组织认为下级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不符合规定要求,可以责令重新召开等。

为确保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条例明确规定,凡属方针政策性的大事,凡属全局性的问题,凡属重要干部的推荐、任免和奖惩,都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党的委员会集体讨论作出决定。专家表示,这一民主程序的规定意味着,对于应当经集体讨论决定的事项而未经集体讨论,也未征求其他成员意见,由个人或少数人决定的,除遇紧急情况外,应当区别情况追究主要责任人的责任。

?党纪处分条例》是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试行)》基础上修订而成的。1997年2月中共中央颁布的“试行条例”,对于维护党的章程、严肃党的纪律、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试行条例”试行近7年来,形势发生了很大变化,《党纪处分条例》也必须不断调整、充实、完善,进行制度创新,做到与时俱进。:

首先,党中央对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提出了一系列新的要求。党的十五届六中全会对于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加强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人事纪律提出了许多新的明确、具体的要求。党的十六大进一步提出要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

其次,国家政治、经济、文化建设和社会形势有了新的变化。“试行条例”的主要精神和主要内容是我们在1995年以前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认识和研究成果。“试行条例”发布实施近七年来,我们国家的政治、经济、文化建设和社会形势发生了很大变化。在这种情况下,为了更好地贯彻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保证我们党努力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和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有必要及时对“试行条例”进行修订。

再次,新世纪新阶段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有了新的进展。适应新形势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需要,既要从严治标,又要着力治本,逐步加大治本力度,形成用制度规范从政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机制,使广大党员干部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必须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党的纪律和纪律处分方面的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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