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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的读后感3000字7篇

书的读后感3000字7篇

读后感可以让我们更加注重细节和文学细致的品味,写读后感是一种深度阅读的表现,它要求我们仔细思考和分析文学作品,本站小编今天就为您带来了书的读后感3000字7篇,相信一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书的读后感3000字7篇

书的读后感3000字篇1

在本学期我们重点研读了四大名著之一的《红楼梦》,它被誉为封建社会的百科全书,前八十回由清代作家曹雪芹所著,讲述了四大家族蒋史王薛慢慢因腐败衰落的故事。当然,其中的主线就是脍炙人口的贾宝玉和林黛玉的爱情故事,虽然他们的爱情以悲剧而告终,但在封建社会中,这种并不常见的爱情与他们的相处方式仍值得我们去细细品味。

为了使贾宝玉和林黛玉的故事更富有神话和命中注定的色彩,曹雪芹做了去多铺垫:贾宝玉前世是神瑛侍者救了林黛玉的前世绛珠草,而绛珠草愿意用自己的眼泪来报答神瑛侍者的灌溉之恩而这也就解释了为何此后黛玉为何一见到宝玉就动不动流眼泪。其他的角色曹雪芹在小说的一开始也早就交代了他们的结局,例如探春的判词:才自精明志自高,生于末世运偏消。清明涕送江边望,千里东风一梦遥。中就暗含了探春远嫁的结局。

在红学家的眼中《红楼梦》是一部值得用一生去钻研的传世著作,但其实还没有开始《红楼梦》的时候,我却对红楼梦里面的人物有不少的误解。我认为黛玉是一个奇怪的女子,身体柔弱却动不动爱使小性,对贾宝玉甩脸子,樱桃小嘴里总吐不出好话来。可读了《红楼梦》我才知道黛玉的好:她早慧,初进贾府就牢记母亲生前的嘱咐:"外祖母家与别家不同。他近日所见的这几个三等仆妇,吃穿用度,已是不凡了,何况今至其家。因此步步留心,时时在意,不要多说一句话,不可多行一步路,恐被人耻笑了去。"她总是眼看心想,暗暗审视;然其言行举止,却又那样彬彬有礼。她"心较比干多一窍""因其母名贾敏,"他读书凡‘敏’字他皆念作‘密’字,写字遇着‘敏’字亦减一二笔。"她最与其他女子不同的是,他不受封建传统思想的束缚,当袭人宝钗看到宝玉不学无术,不想参加科举做官时,总要训上宝玉两嘴,而黛玉却从不如此教训宝玉,我想这也就是为何黛玉频频与宝玉吵架,而宝玉从不对黛玉发脾气的原因之一——他们拥有相同的价值观。

黛玉进贾府这一章节,也被选进教材中,所以我就就这一章节,写一写我对其中除黛玉外的几位女性人物的看法。王熙凤,无疑是贾府的实权者,他来自贾史王薛四大家族中的王家,自小被当做男孩子来培养,使得他有能力掌握宁荣两府的起居日常。他性格开朗,能说会道,在这一章节中也有体现,忽然后院一声笑语:“我来晚了,不曾迎接远客。”这就是著名的“先闻其声,后见其人”一下子将所有人的注意全都吸引了过去;当王熙凤拉林黛玉的手说:“天下竟有这样标致的人儿?竞不像老祖宗的外孙女儿,竟是个嫡亲的孙女,怨不得老祖宗天天口头心头一时不忘。只可怜我这妹妹这样命苦,怎么姑妈偏就去世了!”说着就拿手帕试眼泪。他先是夸赞了一番黛玉,接着就考虑到此刻应掉几滴眼泪,便哭了起来,贾母一句话就又喜笑颜开起来,可见其察言观色的能力。他也有狠毒的一面,因贾瑞多次骚扰自己,就狠心要杀掉他。但这在我看来并不应让人厌恶王熙凤,这正是他身上所被赋予的,新时代的女性应有的,维护自身的一种能力和意识。

贾母,贾府里最尊贵的人物,可谓是万人之上。马瑞芳老师曾评他为“史上第一外祖母”,说的就是他对宝玉和黛玉的爱护是史无前例的。可贾母也是这贾府里少有的通透人物,他一步步走上了最高的宝座,通晓了人情世故,处事圆滑,似乎从来没有出错的时候。在刘姥姥进大观园的时候,各个小姐夫人们都怀有嘲弄刘姥姥的意思,刘姥姥也故意笑料百出,而贾母却并没有存心取笑的意思。我不知道贾母是否担得上“史上第一外祖母”的名号,但我知道贾母并非一般的封建小姐。

王夫人,贾宝玉的母亲,将自己所有的希望都放在了衔玉而诞的贾宝玉上,所以无时无刻不注意着宝玉身边的一草一木,在一开始,我很羡慕宝玉有这样的母亲,在父亲要打自己的时候,母亲能舍身来护住自己,所有的东西都想着自己。可王夫人内心并不是想表面一样的可亲,当看到金钏儿和宝玉调笑,便赶走了金钏儿,最后导致了金钏儿跳井自杀;觉得丫头们有勾引宝玉之嫌,一怒之下查抄了大观园,赶走了病重的晴雯。所以这真的算得上一个慈母吗?

假作真时真亦假,无为有处有还无。《红楼梦》所塑造的人物个个鲜明,更是体现了曹雪芹自己对于封建社会的观点。

书的读后感3000字篇2

《乡土中国》一书是社会学巨擘费孝通老先生在二十世纪四十年代后期根据他在西南联大和云南大学期间所讲“乡村社会学”课程内容讲稿整理编写而来。这本书虽然历经七十余年,但栖它的研究却仍然具有现实意义,是中国传统文化特质的重要思路,书里自对我国的很的社会现象进行了深层次剖析。

我对该著作的认识是逐步加深的,我认为这部社会学巨著不应在当今社会受到冷落。反复读了《乡土中国》后我有三点感想:

一是中国人的安土重迁。由于中国传统文化是属于农业文明,中国是以农业为根基的文明古国。整个中原文化都建立在对土地深厚的依赖之上,所以我们和许有外国、游牧民族、水上民族不同。我们每个人都希望拥有属于自己的房子,我们不随意更换自己的住房。如果遇到拆迁这样的事情,我们门会较抗拒,中国人对房子有自己的情结,这也是我们房价居高不下的一个社会除原因。

二是“熟人社会”,由于乡土社会传统,从而着成了一个生于斯,长于斯的社会。

乡土社会发源子村落。在一个村子里,周围的人都是熟悉的,没有陌生人的,大家都依靠着同一块土地生活,彼地相互信任、依赖。也由比形成了一个由私关系引由面出的“差序格局”的人际关系。

就像一块石头投入水中激荡出涟漪一样越靠水波中心的地方关系越紧密;越远的地行关系就越疏远,因此而形成的熟人社会。关系近的风事好商量,工作开绿灯;不属于自已人的,便什么事都很难有真正意义展开和作为。

三是婚烟关系。中国的家好做似事业组织,弱的大以做事业大小决定。它的主轴是在父子之间。婆媳之间:夫妻关系只是配抽。而这恰恰与西方夫妻关系是主轴,夫妻感情主要凝聚力不同。因此在中国社会。夫妻间的感情淡泊是常见的现象。因为乡土社会要求的是稳定,男女之间激烈的情感容易破坏这种稳定,所以中国人不喜欢离婚。因为大多数人对婚烟的就是一种稳定的合作关系,即使没有爱情也不影响彼此方间的合作。

以上是我对《乡上中国》主要的感受,。

?乡土中国》这本书除了增切我们看问题的深度,也让我们更清醒的认识在这片古老的东方土地上存在的一些问题。使我在正视它的同时,也能够积极地用正确的态度去解问题,

书的读后感3000字篇3

有些书友存在一个误解:《西游记》是给小孩看的。其实不然,《西游记》能成为四大名著之一,不仅仅因为其想象力,它还有很多细节值得我们去琢磨。

现在我要说的是第二十四、二十五、二十六回,简称“大闹五庄观”。这是九九八十一难中比较特殊的一难,没有妖怪,没有坏人,有的只是神仙耍心机玩炒作。——题记

却说那一日,唐僧师徒四人途经万寿山五庄观,观里有一尊仙,道号镇元子,混名与世同君。看官们可不要小看镇元子,这个与世同君当真不是吹牛的,他号称地仙之祖,所谓地仙之祖,就是第一个修炼成地仙的人(后文有交代——土地道:“大圣,错怪了小神也。这宝贝乃是地仙之物,小神是个鬼仙,怎么敢拿去?就是闻也无福闻闻。”可见地仙比鬼仙档次高许多),后文又有交代,镇元大仙与三清(玉清元始天尊、上清灵宝天尊、太清太上老君)是朋友,其身份地位与道教三位领袖平起平坐,来头大得不得了,就连玉皇大帝见了他,也不敢摆架子。所以后面悟空悟能悟净三人合斗不过他,也是理所当然的。

这样一个boss级的大神,怎么会故意跟唐僧师徒过不去呢?他是有目的的,这个镇元子,他虽然地位高法力强,声望却远远不及太上老君观音 菩萨等人,所以时常参加一些仙界的社交活动,藉以提高自己的名气——他一直想找个机会自己做主举办一次活动,可别的大神搞活动都是在天上,镇元子在天上又没有地盘,正发愁呢,唐僧师徒四人送上门来了,于是镇元子策划了一场轰轰烈烈的炒作。

原来五庄观有一种仙果,名叫人参果。“三千年一开花,三千年一结果,再三千年才得熟,短头一万年方得吃。似这万年,只结得三十个果子。果子的模样,就如三朝未满的小孩相似,四肢俱全,五官咸备。人若有缘,得那果子闻了一闻,就活三百六十岁;吃一个,就活四万七千年。”镇元子若要举办仙会,必须仰仗这玩意儿,但是光有这玩意儿还不够,没料呀!还得炒作。没错,就是炒作。

书中交代,那一日镇元大仙要去元始天尊处听一场法会,大家都知道,每次领导说“下面我简单的讲几句”,至少都是半个小时,然后还有各种总结性发言,之后便是聚餐,公款吃喝,如果够腐败的话,还可以继续唱k,欣赏仙女们的歌舞,一整套程序下来估计得折腾半天,天上一天地下一年,镇元子担心开完party后整个世界都变了,于是仔细交代了守家的两个小徒弟:“不日有一个故人从此经过,却莫怠慢了他,可将我人参果打两个与他吃,权表旧日之情。”注意,是两个人参果,不是三个四个也不是一个。

清风明月这两个小徒弟也够小的,清风只有一千三百二十岁,明月才一千二百岁。

二童问故人姓名,镇元大仙说是唐三藏,前往西天拜佛求经的和尚。二仙童笑道:“孔子云,道不同,不相为谋。我等是太乙玄门,怎么与那和尚做甚相识!”释儒道三教,二童张嘴就是子曾经曰过,可见是有学识的。

大仙解释了,唐三藏的前世是如来的第二个徒弟金蝉子,他与金蝉子有旧,所以三藏算他的故人。二仙童闻言谨遵师命。那大仙临行又叮咛嘱咐道:“只许与他两个,不得多费。”注意,再次强调是两个,不是三个四个,不得多费。

为什么是两个?“二桃杀三士”的故事大家都听说过,镇元子之心昭然若揭——若是只与唐僧吃,一个便够(最后连观音 菩萨都只吃了一个),况且三藏法师宅心仁厚,就算给他两个吃,他也决计不肯独食的,那么剩下的那个就会引起争议,到底给谁吃呢?

悟空功劳最高,自然是最有资格吃的;而八戒肯定是最想吃的——猴哥大闹天宫时偷吃了那么多仙果蟠桃,导致法力比我这个天蓬元帅都高一大截,这回该轮到我吃了吧!沙僧呢?沙僧肯定也是想吃的,因为后文交代过,当悟空偷来果子时,沙僧认出了人参果,表示这样的仙果必须吃,完全没有“志士不饮盗泉之水”的觉悟。

如此一来,每个人都想吃,就会把事情闹大,这就是镇元子的目的——就算没起争议也不要紧,镇元大仙法力通天,早算到不日唐僧等人会来,自然也知道唐僧有个好吃的徒弟猪八戒,量那呆子如何忍得住腹中馋虫,迟早会起争端的。加上无法无天又脾气暴躁的孙猴子,想不闹起来都难。

果然,一切都如镇元大仙所料,在猪八戒的撺掇下,大圣爷铤而走险,偷了两个,没忘记沙师弟,又偷了个,加上先前掉地里浪费的(人参果不受五行,一掉地面上就钻进去了),总计四个。悟空悟能悟净三人吃得好不欢快。

很快清风明月发现了人参果失窃,仔细一数,少了四个,好家伙,这不是师徒四人么!于是气冲冲的大骂唐三藏,三藏忙把徒弟们叫来,那猴头哪里会认账,一口咬定没偷。三藏是个善良的人,相信了悟空的鬼话,就说阿弥陀佛,两位仙童莫不是数错了吧……清风明月十分生气,觉得自己的智商受到了严重的侮辱,他们两人加起来活了两千五百多岁,难道连个小学二年级的算术题都不会吗!

悟空不忍师父受骂,便承认偷果子一事,要打要杀随你们便,反正俺老孙铜筋铁骨金刚不坏。清风明月听说过齐天大圣的名头,自忖打不过这无法无天的猴头,一腔怒火无处发泄,只得骂几句,嘴巴上讨点便宜。可大圣爷是谁,心高气傲连玉皇大帝都不放在眼里,就是如来佛祖也不能如此教训他,如今被这两个小仙童这般辱骂,心里早已怒火中烧,便一个分身术跳到园中,金箍棒一扫,便将人参果树扫倒,直接了账。

半晌,清风明月发现树已倒,腿都吓软了,因为此树乃天地灵根,人世间仅此一株,乃是镇元子的命根子,如今命根子没了,镇元子岂不是要将他们挫骨扬灰?悲愤之下便将四位犯罪嫌疑人锁在五庄观里,在锁上施了法术,以涉嫌偷盗罪与损害他人财产罪对唐僧四人进行了拘留。可这等雕虫小技如何留得住大圣,大圣表示毫无压力的带领三人离开,又施法让清风明月一阵好睡。

事情发展到这里,皆在镇元子的算计之中。悟空众人走后不久,镇元子便回来了——当真奇怪,我们都知道天上一天地下一年,如今地上只过了一天(后文清风交代,当日别后不久,果有个东土唐僧,可见是一日),镇元子便到家了,我说大仙你是不是略显心急了?

镇元子急不可待的驾云赶上唐僧师徒四人,一个袖里乾坤将四人都兜了回来,用龙皮鞭子抽——当然不会抽唐僧,镇元子是个有分寸的人,把铜筋铁骨的孙悟空抽了一顿,然后故意将他们晾在那里,自称回去睡觉了(就在本回前面,他还笑清风明月,说成仙之人不用睡觉)。

于是孙悟空自以为得计,便施展神通把四棵柳树变作师徒四人,真身逃之夭夭。镇元子法力通天,这么大的动静不可能瞒得过他,那他为什么要故意放走唐僧四人呢?因为还闹得不够大,孙悟空也没见识到他的厉害。

第二天,镇元子再次驾云追上众人,悟空悟能悟净三人抓了武器跳在云端,三英战镇元,镇元子与他们足足斗了一个小时,又一个袖里乾坤,将四人兜了回去。这回孙悟空明白了一个道理,无论逃多少次,始终要被兜回来的。于是孙悟空进行了妥协,答应去寻找仙方救活人参果树。

如此一来,镇元子的目的便达到了,齐天大圣替他当使者,闹得天地皆知,走访了十几个神仙,都是大有来头的人物,家喻户晓的福星、寿星、禄星,与玉皇大帝地位仿佛的东华帝君等等,一个个的都来到了五庄观做客。镇元子知道这些人都医不好树,真正能起死回生的,是唐僧四人的顶头上司,观音 菩萨。

果然,孙悟空来到了落伽山普陀岩,寻到观音 菩萨将情况细细说了。观音听罢,说的第一句话便是她的口头禅:“你这泼猴!”据本人观察,西游记里观音说得最多的一句话不是“阿弥陀佛”,而是“你这泼猴”,每次听完,悟空心里都喜滋滋甜蜜蜜的——观音肯定会帮他。

最后的结局是人参果树复活,皆大欢喜,镇元子更是声望大涨:齐天大圣当使者,邀请了佛道两教十余位神仙驾临五庄观(其中还有如来佛祖的得力助手观音 菩萨)参加人参果会,传出去倍儿有面子!其中不打不相识的故事情节更是传遍天界,让镇元子大大的出了一把风头。到最后,镇元子更是与孙悟空结为义兄弟,为故事增加了一个噱头、一个议论点——他明明与三藏是旧交,却与三藏的徒弟结成兄弟,这辈分乱了,不过无妨,只要能提高声望,镇元大仙不在乎这点名份。

原本平平无奇甚至可以避免的一件小事,在镇元大仙高超的炒作技巧的运作下,无中生有,小事化大,曲折动人,最终沸沸扬扬,其手法当真令人佩服赞叹。

书的读后感3000字篇4

时间和光不是一种东西,这很容易想象。比如在黑夜里虽然没有光,但仍然有时间。光速和时间怎么联系起来我还不清楚。我不用去定义宇宙和时间的概念。宇宙形成之前是一个无穷小的奇点,而且无限紧密,我在这里说成没有,这不是唯心的没有,空间和时间在大爆炸时同时的从无生有。这就会产生两个问题,那个无穷小的产生一切的奇点是什么和它为什么要爆炸。那个奇点什么也不是,不是人类所认识的物质,可以起个随便的名字,比如上帝。它就是一个无穷小无限紧密的点,仅仅是一个点。它之所以要爆炸是因为它想那样,因为现在有了一切所以它爆炸了。这是无法证明的,人类的证明方法必然会引入第三方,为了证明第三方的正确又必须引入第四方,这样的证明会无休止的循环下去。(看到后来,才知道这应该算人择原理。)宇宙论是一门既古老又年轻的学科。

作为宇宙里高等生物的人类不会满足于自身的生存和种族的绵延,还一代代不懈地探索着存在和生命的意义。但是,人类理念的进化是极其缓慢和艰苦的。从亚里士多德——托勒密的地心说到哥白尼——伽利略的曰心说的演化就花了某年的时间。令人吃惊的是,尽管人们知道世间的一切都在运动,只是到了本世纪20年代因哈勃发现了红移定律后,宇宙演化的观念才进入人类的意识。人们甚至从来没有想到过宇宙还会演化。牛顿的万有引力定律表明,宇宙的物质在引力作用下不可能处于稳定的状态。即使在爱因斯坦的广义相对论中,情况也好不到哪儿去,为了得到一个稳定的宇宙模型,他曾将宇宙常数引进理论中。他们都希望在自己的理论中找到稳定的宇宙模型。可见,宇宙演化的观念并不是产生于这些天才的头脑之中。

霍金的生平是非常富有传奇性的,在科学成就上,他是有史以来最杰出的科学家之一,他的贡献是在他20年之久被卢伽雷病禁锢在轮椅上的情况下做出的,这真正是空前的。因为他的贡献对于人类的观念有深远的影响,所以媒介早已有许多关于他如何与全身瘫痪作搏斗的描述。尽管如此,译者之一于某年第一回见到他时的情景至今还历历在目。那是第一次参加剑桥霍金广义相对论小组的讨论班时,门打开后,忽然脑后响起一种非常微弱的电器的声音,回头一看,只见一个骨瘦如柴的人斜躺在电动轮椅上,他自己驱动着电开关。

译者尽量保持礼貌而不显出过分吃惊,但是他对首次见到他的人对其残废程度的吃惊早已习惯。他要用很大努力才能举起头来。在失声之前,只能用非常微弱的变形的语言交谈,这种语言只有在陪他工作、生活几个月后才能通晓。他不能写字,看书必须依赖于一种翻书页的机器,读文献时必须让人将每一页摊平在一张大办公桌上,然后他驱动轮椅如蚕吃桑叶般地逐页阅读。人们不得不对人类中居然有以这般坚强意志追求终极真理的灵魂从内心产生深深的敬意。从他对译者私事的帮助可以体会到,他是一位富有人情味的人。每天他必须驱动轮椅从他的家——剑桥西路5号,经过美丽的剑河、古老的国王学院驶到银街的应用数学和理论物理系的办公室。该系为了他的轮椅行走便利特地修了一段斜坡.

其实时间作为一个坐标轴早就存在于每个人的心里了。我们不论干什么事情,总会看看时间。关键在于,时间并非一个孤立的、自在的直线。时间和空间有同一个出发点,也有同一个终点。这就好比我们的地球,在引力场的作用下空间弯曲,并形成一个球面--没有界限的球面。宇宙的无界也就是指我们生

活在一个四维的时间--空间里,这是一个四维的球体,球面是无界的。可怜我无法想象一个四维的球究竟是什么样子的。按霍金的说法,其实有十维。这让我浮想联翩。我想到古代神话:九重天+时间。另外,佛教说:三十六重天,十八层地狱。似乎与九有关的倍数都有很大的魔力。

霍金,这样一位终年坐在轮椅上的人,依靠一个电脑发声合成器,以正常人十分之一的速度与人“交谈”,但他却同其他科学家一样,用自己的经历告诉他人:执著的探索精神是生命的最大动力。在我心中,除了这本著作所带来的洗涤与震撼外,剩下的只是对这颗伟大心灵的崇拜与敬仰!

书的读后感3000字篇5

煮一壶清茶,捧一本《石头记》,静坐于房檐下,细品书中内涵。世人对它的褒贬不一,各有其感。

有人道,红楼一世界,世界一红楼。鲁迅曾这样评价过,《红楼梦》是中国许多人所知道,至少,是知道这名目的书。

谁是作者和续者姑且勿论,单是命意,就因读者的眼光而有种种:经学家看见《易》,道学家看见淫,才子看见缠绵,革命家看见排满,流言家看见宫闱秘事。

?红楼梦》以贾、史、王、薛四大家族的兴衰为背景,讲述了贾宝玉、林黛玉、薛宝钗之间的爱情故事。

书中描述道“两弯似蹙非蹙笼烟眉,一双似喜非喜含情目。态生两靥之愁,娇袭一身之病。泪光点点,娇喘微微。闲静似娇花照水,行动如弱柳扶风。心较比干多一窍,病如西子胜三分。”他打趣道,这个妹妹他好像哪里见过,还送了“颦颦”二字。

可见,贾宝玉对林黛玉的第一印象极好。而林黛玉对宝玉的第一印象也不错,“面若中秋之月,色如春晓之花,鬓若刀裁,眉如墨画,面如桃瓣,目若秋波。虽怒时而若笑,即嗔视而有情。”

她心想在哪里见到过宝玉,没有想到宝玉先说了出来。这可见两人是一见钟情。

贾宝玉对薛宝钗没多大意思,倒是薛宝钗对宝玉有点意思。在府中,众人偏爱薛宝钗,认为黛玉的容貌和性情都比不上宝钗。

宝钗容貌美丽,品格端庄,深得下人之心;黛玉有些孤高自许,目下无尘。但在宝玉眼里,黛玉是一个柔弱风流,才情甚高的一位知己,灵魂的依靠。

为什么呢?话说宝钗和黛玉的才情不分高低,且宝钗又明事理,得人心,这是黛玉所不及的。并且宝玉也曾对薛宝钗动过情,书中描写“宝钗,生得肌骨莹润,举止娴雅。唇不点而红,眉不画而翠,脸若银盆,眼如水杏。又品格端方,容貌丰美,人多谓黛玉所不及。”可见薛宝钗长得比林黛玉还美。

可惜的是,在生活中,宝钗并不是像黛玉一样真情流露,而是常常深隐心机。她表面上端庄贤淑,完全符合封建淑女风范,但实际上她期望着“好风凭借力,送我上青云”温柔敦厚的仪范中掩盖的是“欲偿白帝”的野心。

她希望宝玉能走仕途,始终无法认同宝玉“平等、自由”,蔑视功名利禄,厌恶八股的观念,也绝不会支持宝玉反封建礼教的言行。这才导致宝玉对宝钗的感情断裂,对她没有了爱情,更多的是尊敬,选择了黛玉作为自己的人生伴侣。

“都道是金玉良姻,俺只念木石前盟。空对着,山中高士晶莹雪,终不忘,世外仙姝寂寞林。叹人间,美中不足今方信:纵然是齐眉举案,到底意难平。”

好一个“金玉良姻”,好一个“木石前盟”,到最后“金玉良姻”还是抵不过“木石前盟”。“金玉良姻”是物质的,“木石前盟”是情感的;“金玉良姻”是后定,“木石前盟”是前定;“金玉良姻”是人为,“木石前盟”是天然。“木石前盟”在那个社会始终是不可能实现的,那只能是人生的一场梦,梦醒了,人生也结束了。

有个人不能忽视,那便是伺候他的丫鬟--袭人,她在《红楼梦》中出场次数比林黛玉、薛宝钗还要多,可谓重要。

袭人,本名珍珠,从小因家贫被卖入贾府,原是贾母的婢女,后又服侍史湘云几年。贾母素喜袭人心地纯良,恪尽职守,将她与了宝玉,王夫人将她作为姨娘的后备人选,后逐渐成为宝玉丫头中的领头人。

宝玉因见她姓花,故取陆游诗句“花气袭人知骤暖”之意为其改名为“袭人”。袭人对人和气,处事稳重,工作认真,富有心机,在大观园里众人是人前人后的夸奖她,是出了名的贤人。

心中亦有些痴处,她服侍谁,心里便唯有谁。她是整部书中唯一一个与宝玉发生了“云雨情”的女人,并且她还曾得到王夫人“准姨娘”的认可。

后来的两人交流仅限于生活上,心理越来越隔膜,以至宝玉在递送旧手帕给黛玉时,都特意支开她,让晴雯去送。在晴雯死后,宝玉甚至怀疑起袭人来。在“金玉良缘”成功逆袭后,袭人也很快被宝钗逐出,临别留下“好歹留下麝月”的话。

最后,袭人嫁与了戏子蒋玉菡,留下了耐人回味的判词——“枉自温柔和顺,空云似桂如兰。堪羡优伶有福,谁知公子无缘。”

书中给我印象最深的片段莫过于黛玉葬花。黛玉葬花应是贾宝玉和林黛玉爱情的高潮部分,从两人再续前缘在贾府相遇后一见钟情,再到两人的爱情终结,一路磕磕绊绊颇多。

从情侣间的小打小闹,到林黛玉的内心由稚嫩转向成熟,葬花这部分是一个极其重要的转折点。在这之前有一个小背景,林黛玉担心贾宝玉是否被贾政责骂,便心揣不安去寻贾宝玉。

不巧,贾宝玉屋里的丫鬟正在闹情绪,叫了两次也没能等到人来开门,转眼就看到贾宝玉送薛宝钗出来,还有说有笑。林黛玉本不是个能够容忍封建制度下男性三妻四妾的女子,自然气不打一处来,回到潇湘馆后也是哭了一夜,正巧次日又是他们约定的“葬花期”。

进而就是贾宝玉听到的《葬花吟》:“花谢花飞飞满天,红消香断有谁怜?游丝软系飘春榭,落絮轻沾扑绣帘。闺中女儿惜春暮,愁绪满怀无处诉。手把花锄出绣帘,忍踏落花来复去?柳丝榆荚自芳菲,不管桃飘与李飞。桃李明年能再发,明岁闺中知有谁?三月香巢已垒成,梁间燕子太无情!明年花发虽可啄,却不道人去梁空巢也倾。

一年三百六十日,风刀霜剑严相逼。明媚鲜妍能几时?一朝飘泊难寻觅。花开易见落难寻,阶前闷杀葬花人。独把香锄泪暗洒,洒上空枝见血痕。杜鹃无语正黄昏,荷锄归去掩重门。青灯照壁人初睡,冷雨敲窗被未温。怪奴底事倍伤神?半为怜春半恼春。

怜春忽至恼忽去,至又无言去不闻。昨宵庭外悲歌发,知是花魂与鸟魂。花魂鸟魂总难留,鸟自无言花自羞。愿奴胁下生双翼,随花飞落天尽头。天尽头,何处有香丘?未若锦囊收艳骨,一抔净土掩风流。质本洁来还洁去,强于污淖陷渠沟。尔今死去奴收葬,未卜奴身何日丧?奴今葬花人笑痴,他年葬奴知是谁?试看春残花渐落,便是红颜老死时。一朝春尽红颜老,花落人亡两不知!”

黛玉葬花这部分内容,也是林黛玉和贾宝玉感情的一个极大的转折点,贾宝玉对林黛玉是更近一步,林黛玉对贾宝玉却开始逐渐有了嫌隙。同时,也为薛宝钗的不幸人生埋下伏笔。

?红楼梦》中人物个性鲜明,其最后的结局大都是个悲剧。王熙凤最后落得个“机关算尽太聪明,反算了卿卿性命”的下场。

贾元春被幽闭在皇家深宫内,省亲之后,元妃再无出宫的机会,后暴病而亡。

探春对贾府面临的大厦将倾的危局颇有感触,她想用“兴利除弊”的微小改革来挽救,但无济于事,最后远嫁他乡。

贾宝玉被迫娶薛宝钗为妻,终因无法忘怀精神上的伴侣林黛玉,婚后不久,就出家当和尚去了。

薛宝钗只好独守空闺,抱恨终身。林黛玉在贾宝玉婚礼时含恨去世。贾、史、王、薛四家纷纷败落。

贾家无权无势却参与宫闱之争、皇权争夺,拉帮结派却无能力,只能被利用,最后成为替死鬼;

史家在贾母、父亲死后,子孙自销,子孙分散后有能力的勉强维持不消失,但也逐渐退出了权利层;

王家在王子腾死后,也随即消散;

薛家在薛宝钗父亲死后就消散了,只能依附其他家族。

至此,四大家族不复往昔。

?红楼梦》让我时而高兴时而忧伤,时而愤怒时而感慨万千,也让我想到了很多,收获了很多。或许吧,事事不能完美,而不完美亦成就这完美。“可叹停机德,堪怜咏絮才。玉带林中挂,金簪雪里埋。”一个个痴情的女子,一个个多才的人被无情地埋没了。唉!这吃人的礼教!这吃人的社会!

“苦绛珠魂归离恨天,病神瑛泪洒相思地。香魂一缕随风散,愁绪三更入梦遥。”

书的读后感3000字篇6

初读《红楼梦》之时,仅为小学六年级,那个时候仅仅是被小说的内容而吸引。我喜欢一系列有趣的情节,喜欢黛玉葬花的唯美场景,我喜欢宝玉顽皮自由的样子,喜欢黛玉楚楚可怜、清高的姿态,但我不喜欢的是永不知趣总是和黛玉抢宝玉的宝钗,不喜欢精明能干却中饱私囊的王熙凤,也不喜欢没有见过世面的刘姥姥进大观园时对什么都无比好奇的样子。当时的我一直都以为所有的故事中男女主才是故事的核心,一个好的故事也只需要男女主就够了。后来啊,看的书多了,知识层面也丰富了,才发现那时的自己也真的是孤陋寡闻了。

后来,我又读了一遍这个故事,这个如同于宫廷剧的故事,一个家族的从兴昌到灭亡的故事,再读时带给我的感受,与初读时相比,却已截然不同。

这个故事如同神话一样奇幻地向我们展开而来,故事中的主人公是在京城大户中含玉出生,因此取名为贾宝玉,宝玉天性顽皮,不爱读书,因有众多的姐妹,虽说并不都是亲血脉,但她们一起跟宝玉读书写字,倒也关系处的很不错。贾母有个女儿,嫁出去后生了个女孩,唤作林黛玉,她从小体弱多病,但却聪明秀丽,父母视她如珍宝般抚养,岂料黛玉的母亲早年因病去世,父亲怕照管不周,黛玉便被接到了贾府,由此开始了和宝玉的一段感情故事。话说宝玉黛玉第一次相见时都互相感觉对方眼熟,这里便也为下文两人的爱情做下了铺垫。不久后,宝玉生母王夫人的同母姐妹薛姨妈也带着她的儿女入住贾府与王夫人叙旧,她的女儿薛宝钗,生得肌肤润泽,举止娴雅,悟性十分高,与宝玉黛玉这些人便也很快地玩在了一起。林黛玉进了贾府后,贾母疼爱她,众姐妹与她交好,宝玉对她自是更加关怀备至,她倒也是舒心。这样的地方,知己陪伴左右,欢声笑语,我想我也是羡慕的吧。

事情没有永远的平静,一切的沉默不是爆发,就是灭亡。不久后,贾府也倒发生了一件大事,便是大小姐元春入宫为元妃娘娘,初得此消息时,所有人都因此而高兴不已,但没有人知道这也是悲剧的开始。宝玉和黛玉日日相处,情义愈深,后来也便难舍难分,起初认为这是正常的兄妹情,倒也无什么。后来黛玉听说到宝钗小时候有个和尚说她是金命,必须要嫁个有玉的男子,黛玉一想到宝玉有玉,心中便不快。自此后,宝玉只要和宝钗有交往,黛玉知道后便不想理睬宝玉,常常心中不开心,加上初来时,贾母对她关怀备至,她与宝玉迎春探春一行人十分交好,日子过得也是称心如意,可偏偏又来了个宝钗,长得美若天仙,论起吟诗作画,一点也不逊于林黛玉,而且宝钗善解人意,不比黛玉这般总耍小脾气,因此贾母和众姐妹自然会分一些关心给宝钗,这就另黛玉闷闷不乐,再想起金玉良缘便更加不开心,日子久了,便日日以泪洗面。后来经过一番相处沟通后,两人都互相明白了彼此对自己的心意,倒也给了黛玉心中一些慰藉,可是贾母却丝毫没有让两人在一起的意思,黛玉晚上睡了后做梦梦见贾母让她嫁给别人,宝玉为了证明自己对黛玉的爱,便掏心证明,梦醒后发现宝玉这一晚上睡觉时大哭心疼,这让黛玉心中也久久不能平静,本就体弱多病,一咳竟然咳出了血。后来偶然有听到丫鬟说宝玉定了亲,本来她就一腔心事,这下更是千愁万恨,涌上心头,一想到自己的爹娘都去世了自己孤苦一人,就想着与宝玉为伴,可曾料想,宝玉也定亲了,便一心想着求死,之后便眼不见心不烦了,从此就开始折磨着自己的身体,宝玉来看望她两人相互寒暄,却是亲极反疏了。贾母王夫人以为她是旧病复发,又不知她的心病,黛玉后来吃饭也愈来愈少,不肯吃药,身子果真虚弱之甚。后来黛玉听着宝玉成亲之事有假,病竟好了,贾母等人对宝玉黛玉的情意也猜出了,但她们最终商讨还是认为将宝钗许配给宝玉最妥。

一段安静日子后,祸不单行的日子也真正来到了,元春忽然暴病去世,宝玉突然丢失了玉而神魂失散,像个呆子,大老爷王子腾赶着进京,路上遇病而亡,寻玉无果后,王夫人因担心宝玉也倒在床上,在接二连三的事情下,贾政也被皇上派去做江西道台,家中事情繁多,却又不敢延期上任。此时贾母最终做了决定,将宝钗许配给宝玉,为宝玉冲喜,却将这件事彻底保密,为了让宝玉服从安排,欺骗他娶的人是他心心念念的林妹妹,人算不如天算,黛玉最终还是知道了这件事,她这次也真的是非死不可了,她已经没有了活下去的期盼了,最终在宝玉拜堂的那一晚,黛玉也含恨走了,在她最爱的人娶了别人的时候她离开了这个世界。宝玉最终也知道了自己娶的人是宝钗,他也知道了黛玉死了,他也清醒了过了,前所未有的清醒。后来,贾府被抄,贾母也没熬过去世了,凤姐自知罪孽深重,也撒手人寰。可能宝玉仍旧放不下他的林妹妹,他也不想在留在这个已经没有他值得留恋的家里,他也走了,正如他说的“走了走了,不用胡闹,完事了!”

黛玉走了,因为她仅仅拥有的宝玉已经不是她的,她却已无力挽回,所以她含恨走了。宝玉走了,因为他一直心心念念的林妹妹已不在了,他应该很痛恨大家的谎言,可他却不能怪罪于他们,所以他就让自己也走了,也不用再计较胡闹什么了。

第一次看到黛玉死的那晚上,我哭的泪流不止,我对黛玉感到同情,明明在自己都要死了的时候,说爱她的姥姥也还再误解她,只是想让她遵循自己的安排。我也感觉这样的故事真是可笑,在黛玉死的时候恰好却是她最爱的宝玉娶了别人的时候,而宝玉还不知道。我也心疼宝钗,因为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她嫁给了并不喜欢自己的人,最后落下孤身一人的结果,以前恨她是因为有她所以宝玉黛玉不能在一起,可是她也是最可怜的那个人,就算没有她,还会出现第二个宝钗,第四个宝钗,她不过是个牺牲品罢了。

宝玉他厌恶读圣贤的经典,拒绝走封建时代的路,可以说他是封建家庭的反叛分子,可能他有一丝毫的能力让所有的事都可以不同,但他还是输了,他的爱情甚至他的灵魂却在封建迷信的摧残下夭折了。

黛玉她是宝玉的知己,同宝玉一样,对封建教条有天生的反感,可是她无力对抗,只能含泪而终。宝钗她是封建淑女的典范,谈吐不俗,善于处理人际关系,博得赞颂,可她却也是封建迷信的牺牲品,她将自己的一生都搭在了里面。

我喜欢作者曹雪芹对这篇文章最开始的写法,也喜欢续写者高鹗后来对这些人最终命运的安排,我也明白了所有的故事结局不一定都是好的,所有的故事也不能仅仅只有男女主人公,也许是前面欢声笑语中的明示与暗示让我记忆这么深刻,也许是这种悲剧式的结尾给了我这么深刻的影响,总之从书中明白的一些道理,我却是永远也不会忘了。

他们的爱情是伟大的,也是卑微的,他们没有了彼此就根本没有了灵魂,这样的感情值得我们感动,值得我们赞颂。可我不明白的是,黛玉为什么不反抗,为什么要让自己的爱成为所有人思想的牺牲品,为什么就想早早结束自己的生命而不去做努力,以前感到她可怜,现在仍旧觉得她可怜,无非还加了一些痛恨罢了。对于宝玉,我认为他是有能力做抗争的,可是恰好他病了,所以也失去了机会,当他真正意识过来时,他却已经失去了最爱的人,所以,我也痛恨命运的不公。

最终黛玉因病而逝,宝玉尘缘已尽,贾府不复存在,从前的吟诗作对,其乐融融,欢声笑语,包括痛苦与灰暗也都消失了。也许这个故事正如它的名字一样,不过是“红楼”这个地方的一场梦罢了,一群人在这里经历了欢声笑语,生死离别,直到最后终究曲终人散,该在的人都不在了,那个地方也不是曾经的地方了,以前发生的种种事情,不过就是一场梦而已,梦醒了,就什么都没有了。

生活又岂不是这样,复复杂杂的人生不过就是一场场简单的梦,一场美好的梦,需要梦的参与者的努力,这份美好才能更加持久。一场坏的梦,需要梦中人的去坚持解决梦中的问题,才会让这场梦变成一场好梦,不管好梦坏梦,人生就是需要我们去敢于努力,敢于坚持,敢于反抗的,那样我们的人生才会更加持久地美好。

书的读后感3000字篇7

?我们仨》读完有些日子了,很有些感触,却迟迟没有动笔,我想等自己静下来,走出世俗的琐碎与烦恼,在一个澄澈清明的境界里,来解读我所看到的《我们仨》。可是,我竟然不能够。或者说,年近不惑的我,其实还“惑”着,而且,“惑”得还不轻,“惑”到找不见了支撑。如果说,还有那么一点支撑的话,那么,就是白发高堂,就是膝下稚子了。

可是杨绛她有什么?她什么也没有了。他们仨,一路走来,失散了,丢了一个,又丢了一个,只剩下了她自己,住在曾经被他们称作“家”的三里河寓所,用自己的笔,怀想他们仨曾经拥有的岁月。

我总是忍不住要想,每一个清晨,从残破的梦里醒来,窗外,晨曦尚薄,屋里,黑暗像推不开的帐幔,一个人,静静地躺着,她,一个耄耋老人,是不是用独自呓语的方式,在呼唤着熟睡的亲人?永无止息的诉说,诉说给无边的寂寞。每一个夜晚,那种真正的、静得如同死亡的夜晚,放下笔,摘下老花镜,一个人,走到水池边洗脸,看到面前的镜里,有着她清瘦的容颜,她会不会伸出枯瘦的手,捋一捋日渐稀疏的花白的头发,说,头发又长了,钟书,替我剪剪?一回头,哑然失笑,笑出眼窝里一汪抹不去的泪。永无止息的思念,思念着走远了的亲人。

也许我是错的,杨绛她不寂寞。思念是一定的,但她不会是一个把痛苦当做日常功课的人,最起码,她不是石评梅,没有“把剩下的泪水,都洒在你的坟头”,直到“再也不能来看你的时候”。她从石评梅黄庐隐的时代走来,一路上有她的钟书相伴,没有生活的困顿,没有情感被遗弃被背负的伤痛,她的心里,满满当当的,装着他们一起走过的岁月,每一个日子,都可以让她长久地咀嚼,品咂,回味,咬烂了,嚼碎了,吐出来,是《我们仨》,是《走在人生的边上》,是《我们的钱媛》,这样,在她终于回到亲人身边以后,我们还可以继续咀嚼她,咀嚼他们曾经拥有的岁月。

想起了上周六在沙龙上,大家关于死亡的一系列见解。一个人,从出生的那一瞬间起,就注定了死亡的必然,也就是说,一个人从出生的那一刻起,就开始了漫长的准备死亡的过程。这话是乔忠延老师说的。他还说,一个人,走出了别人的记忆,那么,对于这个淡忘了他的人来说,他已经死了。不管是谁,走到了生命中新的阶段,就等于亲手埋葬了自己的过去,那个旧他,死了。死亡时最寻常的,寻常的好像是日出月落,花谢草荣,石出水落,秋去冬来。

那么,杨绛之所以是杨绛,之所以在走到人生尽头的时候,还能以顽强的声音证明自己和亲人的存在或者存在过,不仅仅是勇者,更是超脱,是悟透了生死禅机之后的平静。惟其如此,她才可以在书的最后这样写到:

“一九九七年早春,阿媛去世。一九九八年岁末,钟书去世。我们三人就此失散了。就这么轻易地失散了。‘世间好物不坚牢,彩云易散琉璃脆’。现在,只剩下我一人。”

这一声长叹,是谢幕吗?不,是思索。因为,她接着写到:

“我清醒地看到以前当作‘我们家’的寓所,只是旅途上的客栈而已。家在哪里,我不知道。我还在寻觅归途。”

一个珍藏着丈夫随手写的纸条的妻子,一个珍藏着女儿的信手涂鸦的画片的母亲,这样说。家,曾经是她倾注了全部情感的地方,现在,她找不到了。我却丝毫也不为她悲戚。在这样一个清晨,在爱人浓稠的酣梦里,在儿子朦胧的呼唤里,我品味着一个女人的伤痛与豁达,白天困扰着我的一些烦恼,一下子都消失了。

一扇窗户被推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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