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赢读后感800字参考6篇

赢读后感800字参考6篇

读后感是我与作者之间的一种心灵对话,这样能感受到作者的思想和情感,通过读后感的写作,我们可以对书中的情节和结局进行评价和思考,提出自己的观点和见解,以下是本站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赢读后感800字参考6篇,供大家参考。

赢读后感800字参考6篇

赢读后感800字篇1

张艺谋拍了这部电影,很有名气但是没有看过,只知道这是大背景下的小说。读之前我准备了很多,准备成为时代下渺小的一只,站在岸边被滚滚而来的潮水打湿鞋子,去触碰历史的马车扬长而去掀起的灰尘。但读完之后却是意外的平静,有一点点的无奈,只是人生本就具有的无奈。没有拧巴,没有怨恨,仿佛小说里人物的命运都与时代无关。

余华的笔触细腻而有抓力,我好像也和小说中的人物一样穿着布衫,一同经历着这一生。印象很深的是文中有一处描写饿了一段时间的男主人公和儿子把作为家里唯一财产的羊卖了,换回来米,在回家的路上,月光洒在路上,像洒满了盐。读到这的时候,嘴里也咸了一下,没有经历过挨饿,就想象着连续吃了很多天的大米粥,今天突然加个冒油的咸鸭蛋,夹出一点放到粥里,有点滋味了,剩下的还要留着以后吃,我想就是这种感觉吧。书中讲羊是性价比很高的财产,能产奶能卖羊毛只吃草,男主人公的儿子每天喂羊,感情很深,但我想回来的路上,男主人公更多一点的是能吃上一段时间米的欣喜,能不被饿死的欣喜。书中像这样简单自然的描写有很多,也是在表达了对生活的态度,去承受生活中的一切。

作者余华在自叙中写道“这篇《活着》,写人对苦难的承受能力,对世界乐观的态度。写作过程让我明白,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我感到自己写下了高尚的作品。”在小说中,看到了时代,看到了被时代拉扯着的命运,更看到了一份简单的意志,是希望,是无论在什么时候都有的人性的善良。

很感恩自己生活在这样的时代里,在一定的范围内想做什么就做什么,努力做什么就能成为什么。不用担心是否有明天,而是去想怎样让明天更好。深处其中可能不会觉得,与书中的时代相比,现在这个时代真的给了我们很多。我想无论在怎样的时代里,我们都可以作出选择,选择做个善的人,选择努力的生活。曾经想过,下辈子要做什么。想过当一棵高高的大树,骄傲的立着,看世界变迁。想过做一只国宝大熊猫,过着吃吃喝喝卖萌的生活。现在更想做人类,去接受世界,接受命运的安排,有思想有性格,去感受一切好的、不好的情感,去渡过每一天。

赢读后感800字篇2

撷一株思想的蒹葭,让淡若烟罗的墨香氤氲指尖。——题记

小说主要讲了一个孩童到悬崖上采花,掉进了峡谷。她出现在一个叫根鸟的少年的梦里,根鸟出发了,一飞冲天,去寻找属于自己的梦。荒漠,草原,大山,村落,峡谷,小镇……一个个场景奇异而玄妙。根鸟成长在现实与梦幻之间,他决定以梦为马,度过他的成长阶段。恍惚,迷乱,摇摆,清醒,执着,一往无前,他在痛苦中品尝着快乐。越挫越勇,终于看到另一片春暖花开。

小说共分五个章节,每一个章节的生动刻画,使我仿佛置身其中。我似乎采到了那片“菊坡”地,秋风吹过,山野显得一派枯瘦与苍茫。我看到根鸟背着枪,拖着显然已经很沉重的双腿,摆出一副猎人的的架势,转悠着、寻觅着、脸上充满这稚气。我仿佛置身“青塔”镇,看见根鸟正帮着老奶奶将一箩米从水磨坊往家里抬,看见他在伐木场挥汗如雨的身影。我又去了“莺店”,是我看错了吗?不然我怎么会看到一群白莺从峡谷深处升腾起来,身上洒满阳光,纯洁的羽毛闪闪发亮,在长空下优美地盘旋。是我看错了吗?不然,我怎么会看到根鸟让整个身子伏在地上,将脸埋在百合花丛中,嚎啕大哭……

根鸟在成长,他不再稚气,渐渐多了一份成熟与担当、冷静和执着。正如书中所讲的“当一个人对一个处于逆境中的人产生扶持、援助之欲望,并实施了自己的高尚行为之后,他的心里一定会感到有一种温热的暖流富有快感的流过,从而使自己的灵魂得到了净化。”的确,根鸟通过自己的努力,不断奋进,完成了人生的蜕变、人生的洗礼。

读完《根鸟》我想起了撑起一个家的11岁的男孩——陈财东,他柔弱的肩膀,承担着家的重任,悉心地照料、呵护着爸爸健康的希望。总是把家放在第一位,无论自己有多么的孤独,他都无怨无悔。陈财东的担当和责任意识难道不像成熟后乐于援助他人的根鸟吗?

是的,我们也应把担当与责任放在心中的重要位置,这应成为我们人生的指向标。

王国维说:“读书有三种境界,独上高楼,望尽天涯路,此乃第一境界;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此乃第二境界;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此乃第三境界。”读书让人明理,精神得到充实。

读完《根鸟》,我闭眼,嘴角微微上扬……

赢读后感800字篇3

一开始看这本书,总觉着很奇怪。为什么书信能够编成一本书?但越读到后面,就越感激这本书。

傅雷是一位翻译家,大儿子傅聪是闻名世界的钢琴家。这本书,便是傅雷写给傅聪的书信合集。从一九五四到一九六六,从傅聪刚去国外到傅聪结婚生子。从书中,我看出了傅雷这位父亲的唠叨,他的“唠叨”,大到关心孩子的世界巡演,小到关心孩子在国外的食物合不合胃口,饱含着对儿子深深的爱意。

其中最最让我难忘的,便是傅雷与儿子谈终身大事与小孩起名这两件事,比起其他的事件,这两者很贴近生活的。傅雷信中对儿子说到对自己的终生伴侣要一心一意,要善于交流,不可以当唐璜。我想,要让傅聪做到这一点,傅雷大概是付出蛮多的。首先他要以身作则,以行动告诉后代应当如何做;其次他要有头脑,有方法,才能让儿子信服,我想这是蛮难的。第二个是给小孩起名这一事件,信中写到,男孩名为凌霄,女孩名为凌云。后来,傅聪生了个男孩,便取名为凌霄。给一个从未谋面的小孙子起名,这一行为不正好体现了傅雷对于后代深深的爱吗?傅聪听从父亲的意见,这也恰恰说明了傅聪对父亲的爱也是多么深刻。

不由得想起我与我的父亲,我们二人不似傅雷父子相隔几千里,我们朝夕相处,爸爸给我的爱虽然不像母亲的细腻,但很让我回味。

我爸爸个子不高,但他在我的心中,永远是最高大的。从很小的时候,我就很崇拜我的爸爸,可以这么说,我爸爸是我人生中的第一个偶像,他有一身的才艺,说单口相声、演小品、诵读、写诗、玩乐器……他无不在行,他是我心中永远的“super star”。我常常有机会跟着爸爸到各个地方演出,爸爸在上边表演,我就在下边做观众,为他鼓掌。每次主持人念到我爸爸名字的时候,我对爸爸的敬佩就油然而生,爸爸真的很厉害啊!每当爸爸表演结束,观众席总是响起热烈的掌声,我心里甭提有多骄傲了!那时的我想,有一个这么厉害的爸爸是一件多么幸福的事!之后爸爸高大威武的形象一直在我心中,成为我的榜样。

我不知道我是否将“傅雷家书”读透了,但我可以肯定,傅雷家书带给我的,绝不只是傅雷父子的故事这么简单,还有对父爱的深深思索。

赢读后感800字篇4

我们是家庭的希望,是祖国的花朵。未来,中国要靠我们建设,我们要为其添砖加瓦。现在,几乎每个家庭都只有一个孩子,因此如何教育我们这些独身子女,使我们长大以后成为对社会有用的人,是爸爸妈妈们经常关心和讨论的话题。

爸爸妈妈看了《我们给孩子什么才是最好的?》这本书,开始更加关注我习惯养成的问题,而不是一直问我要成绩。要求我养成一个习惯:见到老人要问好。我也意识到了,我们应该更加孝顺长辈,长辈们是很不容易的,俗话说"百善孝为先",我们应该尊敬、关心他们。

我的爷爷奶奶家住的很远,在迈皋桥。当我在力小上学,接送成问题时,爷爷主动站了出来。当时爷爷的腿骨折才好,身体很虚弱,小时候我和爷爷没有经常在一起,关系也很生疏。

亲戚们都奉劝他不要接我,免得身体又出毛病,而爷爷坚决要接我,怕我一个人在路上遇到麻烦。每天爷爷在家帮奶奶把午饭烧好,吃好午饭后就到我们家,再帮妈妈烧好晚上的菜饭,看看报纸,快放学的时候就到学校来接我,每天下午四点半左右再回到迈皋桥的家。

爸爸知道爷爷很不容易,说:"不学礼,无以立。有礼貌是人生莫大的帮助。"对爷爷一定要有礼貌、要孝顺。要求我有好吃的首先要想到爷爷,有好的开心的事情也要和爷爷分享。爸爸自己也身体力行,给我做了很好的榜样——每周都要抽空去看望爷爷奶奶,捎上一些好吃的东西,陪他们说说话、聊聊天,关心关心他们的身体状况。

爷爷因为现在常运动,要赶车子,身体倍儿棒,可以追着汽车跑。要知道当初来接我的第一天,走路都走不稳,上下楼梯都要我扶。现在我和爷爷的关系也越来越好,爷爷已经成了我的一个知心朋友了。

读了这本《我们给孩子什么才是最好的?》,我懂得了,培养良好的习惯,形成良好的品德习惯是我们一生中最重要的事,我们应该从小事做起,养成自主的习惯。

蔡礼旭老师说的好:"接触地《弟子规》后,越学越感受到它对孩子的一生至关重要。"我的爸爸妈妈现在也在研读《弟子规》,希望能从中能取得一些教育我的经验。

赢读后感800字篇5

?卖油翁》讲述的是陈康肃公常常以善射而自夸,有一次,他在花园射箭,有个卖油的老者,却对他的箭术不以为然,令陈康肃公很生气,于是卖油的老人拿出一个葫芦,上面放一个铜钱,用勺子把油往葫芦里倒,油从钱孔穿过,而钱不湿。这让陈康肃公对卖油翁敬佩起来,改掉了自夸的坏毛病。这篇文言文告诉我的,也正是熟能生巧的道理。

我是一个酷爱篮球的人,每当看见球星,或是别人打篮球时在球场上帅气潇洒的动作,随心所欲的技巧,我就心动,觉得我也会,自己也能那样帅气,没有啥了不起的。当我上场后,结果却令我很失望,做的动作也很别扭,篮球在自己手里不听话了,做一些篮球的技巧也漏洞百出,去和别人一起打团队赛事,让队友质疑自己,会不会打球?甚至连球都碰不到几次。

现在回过头来想一想,自己很多次都是认为自己了不起。觉得会了,不再练习,可是一打,却输得很惨。而那些大牌球星就行,本来基本功就扎实,而且他们还坚持练习投篮,例如科比当时每天早上四五点钟就起来,到篮球馆去训练,每天至少得投篮一千多个,难怪他们那么出色,手感那么好,投篮那么准。这样一比自己就差的远,不是别人厉害,而是人家努力啊,熟练呀。只有不断努力,做得更好,最后才会有所回报。

学习也是一个熟能生巧的例子,不是人家优秀,而是人家勤于苦练。上学期,有的`人数学练习科辅也许两本都做完了,而我上学期连一本也没做完,就这还十分嚣张,不虚心。别人做了两本遇到多种多样的题,见得多,做得多了,自然考试时候,就能够得心应手。而我遇到的题少,考试时候,很可能就会遇到不会做的题,上学期的数学考得不是很理想,人家考得好是因为做了一本又一本,熟能生巧,自然就考得也好。

最近疫情防控期间,呆在家里,和妈妈学做包子。妈妈包的包子很漂亮,我包的却不怎么样,不好看。《卖油翁》让我明白,妈妈以前包的肯定也难看,只不过啊,练习得多了,熟练了才包得这样好。

?卖油翁》故事虽然短小,但是蕴含的道理却让人受益匪浅,那就是——熟能生巧。

赢读后感800字篇6

大概是在上高中的时候,我跟从老师学过这篇课文。那时候,读完文章后总感觉:一个写宰牛人的故事,还收取课本里,又被老师说的好了又好。不过有什么可好的啊?还不如那些写古时候刺客的文章过瘾。

现在,能有空闲时间偶尔翻阅了这篇文章。每每读过,却总能由衷的感叹,文章传千古啊。有时竟然在临睡之时,这篇文章里的句子又一下一下的窜了出来。故意让我再三品味,而后才能昏昏睡去。在昏昏之际又仿佛时而能听那种牛皮被刀子割开时的霍霍的声响,或是体会手持牛刀,视为止,行为迟的超出感官的解剖境界。

或许每个人读后的感受不同。但这个小文章却能如此轻易的就向读者传达了庖丁解牛时的感受,而且感同身受。堪称生动。

自己总结了一下,这个文章比较有力的一点就是整个文章中拟声词的使用。开篇就使整个文章充满了音乐的动感。不仅在暗地用拟声词,更在文章明面上写出了合于桑林之舞。试想,如果真的有听过《桑林》这个曲子,那这篇文章阅读起來能听的声音不是更丰富么。

而且,文章中每次语义的过渡时候,又采用拟近的联想手法,使整个文章浑然一体。也就是说,每次语意转移的时候,都承接上一个描写的现象,转移人们最容易联想的另一个现象。比如,开篇描写动作,从手,肩足,膝,都是从相近的位置间逐渐转化,而后再用触,倚,履,这些动词,把各个部位衔接在一起。好像一个人的具体动作从最开始的一部分一部分的被观察,最后再将这些动作连贯起來给你一个动画般的印象。

而后的说理部分更是这样,从牛的身体结构写刀,再从刀又写回牛的身体结构。这些都是最容易联想的想象过程。也就是说,通过人们最容易联想的事物之间的交叉转换,完成了文章各个部分的过渡。更进一步,如果这些想像中的事物如果有逻辑上的必然联系,那么,就会出现动画般的连贯想像效果。让人难以忘记。

而更为高的一招,就是把整个文章的说理过程都隐藏起來了。在文章的最后一句,突然來了个文惠君曰:“善哉!吾闻庖丁之言,得养生焉。”。使人从沉醉在具体的感官感受中猛然醒悟,原來这是个说理的文章。于是,又重新从另一个高度,再次的进行阅读,而后挖掘其中深刻的道理。

这样的文章,或者是笔法,或者是道理,都会深深的留在读者的脑海里。所以,《庖丁解牛》无论从描写手法,说理形式,都很值得把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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