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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学习《民法典》心得体会范文

党员学习《民法典》心得体会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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熟知掌握、精准运用民法典,提高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水平。纪检监察机关学习民法典,一个重要的着力点、切入点,就是要思考民法典和纪检监察工作有着怎样的联系,对纪检监察工作提出什么新的要求。本站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党员学习《民法典》心得体会范文相关文章,提供参考,欢迎参阅。
 

党员学习《民法典》心得体会范文

 

心得体会一

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广泛开展民法典普法工作,将其作为“十四五”时期普法工作的重点来抓,纳入国民教育体系, 有关政府机关、监察机关、司法机关要依法履行职能、行使职权,保护民事权利不受侵犯、促进民事关系和谐有序。学习实施民法典是纪检监察系统的一项重要任务,要按照党中央统一部署抓好落实,切实提高运用民法典做好工作、维护人民合法权益的能力水平。

深刻认识我国民法典是党领导人民制定法律、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健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成功典范,坚持的是以人民为中心,与西方资本主义国家民法典有本质不同。西方资本主义国家民法典,本质上是以资本为前提,是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和社会关系在法律上的体现。我国民法典系统整合了新中国 70 多年来长期实践形成的民事法律规范,汲取了中华民族 5000 多年优秀法律文化,借鉴了人类法治文明建设有益成果,是一部体现我国社会主义性质、符合人民利益和愿望、顺应时代发展要求的民法典,具有鲜明中国特色、实践特色、时代特色,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具有重要地位,是一部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法律。

纪检监察干部要做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的表率。民法典调整规范的是自然人、法人等民事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涉及经济社会生活方方面面,涵盖生命健康、财产安全、交易便利、生活幸福、人格尊严等,不仅与我们每个人的生产生活密不可分,而且与纪检监察机关执纪执法工作息息相关。无论从我们个人生活角度,还是从更好履职尽责角度,都要学好民法典、用好民法典。纪检监察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带动全系统都学起来、用起来。要把民法典纳入干部培训重要内容,灵活运用传统手段和信息化手段加强培训工作。坚持以集体学习带动个人自学, 既集中发力又长期坚持,紧密联系纪检监察工作实际和高质量发展要求,认真学习、熟悉法条, 深入思考、领会精髓。

熟知掌握、精准运用民法典,提高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水平。纪检监察机关学习民法典,一个重要的着力点、切入点,就是要思考民法典和纪检监察工作有着怎样的联系,对纪检监察工作提出什么新的要求,执纪执法工作中应该注意什么、加强什么、改进什么、防范什么。比如,纪检监察机关处理职务违法、职务犯罪问题时,基本都涉及民事法律问题,要善于把监察法、刑法、民法典等贯通起来执行,既有力惩治腐败犯罪,又保障合法民事权利。比如,执纪执法过程中,大量涉及民事权利,都要用到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比如,制定出台纪检监察法律法规,要同民法典规定和原则做好对接,等等。这些都体现了依规依纪依法开展纪检监察工作的内在要求、迫切要求,一定要从推进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高度来认识学好用好民法典的重要性。

学法用法,关键是树立法治意识法治思维。纪检监察干部要把学习运用民法典同履行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贯通起来,立足职责定位、结合本职工作精准运用。要牢固树立依规依纪依法的理念,以保证民法典有效实施为抓手着力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本领,谋划工作运用法治思维、处理问题运用法治方式,无论是强化监督、执纪审查、调查处置,还是巡视巡察、问责追责,一言一行、一举一动都要合规合纪合法,不断提高治理腐败效能,持续推进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心得体会二

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广泛开展民法典普法工作,将其作为“十四五”时期普法工作的重点来抓,纳入国民教育体系, 有关政府机关、监察机关、司法机关要依法履行职能、行使职权,保护民事权利不受侵犯、促进民事关系和谐有序。学好用好民法典是一项重要任务,要按照党中央统一部署抓好落实,切实提高运用民法典做好工作、维护人民合法权益的能力水平。

民法典共x编加附则、xx章、xxxx款条文、超xx万字,被喻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市场经济的基本法”“人民的权利大厦”,与每个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密切联系,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了法治依据和基础。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当前,关键要把民法典解读好、宣传好、实施好,使其走进群众心里,为群众美好生活保驾护航。

民法典最大的特点就是体现了“人民性”,充分彰显了人民至上的理念。内容涵盖了公民从生老病死到衣食住行、从婚姻家庭到生产生活的各个方面,追求的是“以人为本”的价值认同, 条款都凸显了对人民美好生活的最大化保障。因而,让群众了解弄通用好就成了关键。因此,我们需要向群众解疑释惑,只有精准把握群众的关注点,把理念与案例、内容和形式结合起来,把群众最关注的、有疑问的法律问题解答清楚,才会让民法典从白纸黑字变成群众心中的法治共识、法治信仰。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再完善的法律文本,如果不能有效地实施, 也会有损法律的权威,还会阻碍法治的实现。只有把民法典作为政府行政决策、行政管理、行政监督的重要标尺,只有让群众在每个民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只有形成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完整实践链条,民法典关于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等基本原则才会立体化、具象化,关于坚持主体平等、保护财产权利、便利交易流转、维护人格尊严、促进家庭和谐、追究侵权责任等基本要求才会在群众内心深处扎下根来。同时,民法典要通过法律解释和审判实践,不断完善自身的体系,维护法律的尊严。对同民法典规定和原则不一致的国家有关规定,要抓紧清理,该修改的修改,该废止的废止。要发挥法律解释的作用,及时明确法律规定含义和适用法律依据,保持民法典稳定性和适应性相统一。

民法典的权威,不仅需要被信仰,还需要被敬畏。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高司法公信力, 是维护民法典权威的有效手段。风成于上,俗化于下。各级各部门要以保证民法典有效实施为重要抓手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干部要做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的表率,提高运用民法典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能力和水平。要坚持问题导向,在新的实践基础上推动民法典不断完善发展,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作用。

心得体会三

民法典的颁布实施,是我国法治和文明建设的一个里程碑,有利于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有利于建设法治政府,有利于增进人民福祉。把新中国第一部“法典”宣传好、解释好、执行好,是我们当前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全社会各个层面广泛知法懂法,是民法典得以落实的基本前提。我个人认为,要从立法、司法、社会管理机构的协调推进做起,最终形成全民学习民法典、遵守民法典、维护民法典的良好局面。

一、推动立法与司法更紧密衔接,制度性推进民法典宣传与执行。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民法典要实施好,就必须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法的目的之一是让更少的人犯法,所以传播与解释法律更具有超前意义。一是加强宣传引导。立法部门和司法部门要把民法典宣传作为“十四五”普法的一项重点工作,引导群众认识民法典的意义和重要性,认识到这既是保护自身权益的法典,也是全体社会成员都必须遵循的规范,养成自觉守法的意识,形成遇事找法的习惯,培养解决问题靠法的意识和能力。二是完善宣传机制。在立法机关的牵头和监督下,建立起司法机构、政府执法部门、人民团体、社会组织等共同参与的运行机制,将民法典的宣传、解释、执行、反馈有效协调统一,形成全社会共同宣传民法典、尊崇民法典、维护民法典的浓厚氛围。

二、执法机构与部门积极开展“以案释法”活动,并以此为主要途径宣传民法典、解释民法典。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高司法公信力,是维护民法典权威的有效手段。除了组织“广而告之”的普法宣传活动外,“以案释法”是一个更有针对性、更有效的宣传方式。一个典型的案例,能够引发一个家族、一类群体、一批相关人员的关注与重视,这样结合人们工作、生活实际的宣传最为有效。司法执法部门作为普法责任主体,要结合办理的案件、工作中涉法案例,围绕案件事实、证据程序和法律适用等问题进行释法说理活动,重点选择易发多发、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广泛关注、具有普遍警示教育意义的民法典案例,有针对性地开展“以案释法”工作,走进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农村、社区,把“以案释法”拓展到执法、司法、守法全过程,把司法、执法、纠纷调解、法律服务和涉法工作过程变成普及法治知识、弘扬法治精神、培育法治信仰的过程,教育引导全民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推动法治建设。

三、建立执法机构和部门与乡镇(街道)、村(社区)的释法无障碍沟通机制。

民法典是人民民事权利的保护法典,是一部“社会生活百科全书”,与每一个人都息息相关。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让广大群众学习、熟知、运用、遵守,是普法工作的重要任务。民法典的宣传,必须要下沉到基层、到农村社区、到群众中间。基层政府和居民管理部门最贴近群众,也是基层开展法治宣传和依法治理的实施主体,及时将民法典的典型案例分享到乡镇(街道)、农村(社区),开展专题宣传解读,比贴标语、办板报、网站宣传等更有效率。

        一是健全社会普法工作机制。执法部门要加大沟通协调力度,加强对乡镇街道、农村社区的联系、服务和指导,加强对村“两委”干部的民法典教育培训,开展“民法典服务进基层”活动,推动基层单位、部门履行普法责任。二是结合基层特点特色开展民法典普法宣传。发挥司法所和法治文化大院、法治宣传栏等各类基层普法宣传阵地的作用,发挥人民调解、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等队伍的作用,通过摆摊式普法、互动式讲座等形式,开展群众性民法典普法宣传活动。

四、充分发挥群团组织和社会组织在宣传民法典中的作用,进一步扩大宣传半径、延伸工作手臂。

群团组织是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社会组织是公共关系的主体,联系着各阶层、各类别群众,大力宣传民法典、更好维护群众利益责无旁贷。一是发挥群团组织的作用。群团组织具有组织覆盖范围广、群众工作经验多、联系基层群众密切的优势。近年来,省妇联在全省广大农村建立了村民讲习所,建设了一支2600多人的志愿讲师队伍。省妇联还与省法院、检察院、司法厅等联合建立了“木兰有约”讲师团,深入基层开展普法宣传活动。讲师团要利用农村社区妇女之家、村民讲习所等阵地,广泛开展民法典普法宣传,推动这部法典深入群众心中,成为自己的行为规范。

共青团可以深入学校、联系青少年开展“法治夏令营”活动,法学会可以从专业的角度做好释法工作,其他各类群团组织都可以结合自身实际,在各自所联系的群众中开展多种形式的民法典宣传活动。二是发挥社会组织的作用。要广泛发动各类社会组织,以大众文化为载体,鼓励群众成为宣传形式的创新主体,依托群众喜闻乐见的戏曲、相声、小品和抖音、短视频、微信、微博等,掀起民法典学习宣传新热潮,培养群众的法治思维,提高群众学习宣传民法典的参与度和积极性,提高民法典宣传学习的趣味性和实效性,让民法典入脑入心,真正走到群众身边,走进千家万户,真正实现以良法保民生,为群众的美好生活提供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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