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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协议书8篇 优质保证:卓越质量协议

质量协议书8篇 优质保证:卓越质量协议

质量协议书是一份重要的文件,旨在确保产品或服务的质量满足特定的标准与要求。它明确规定了双方在生产、交付、验收过程中的职责和义务。本文将探讨质量协议书的重要性以及如何制定一个有效的协议,以确保质量管理体系的顺利运行。

质量协议书8篇 优质保证:卓越质量协议

第1篇

甲、乙双方就工程质量保证金事宜,经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1、就项目,乙方作为施工单位,应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之前将质量保证金人民币共计_________元存入甲方账户

3、工程出现质量缺陷问题,经甲方书面通知后,如乙方在接到相关通知后在约定的时间内不履行维修职责,甲方可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维修,实际发生的费用可以从质量保证金中支付;但甲方委托的'单位进行维修后的工程出现的工程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乙方不再承担责任。

4、工程质保期满后3日内,甲方应将已收取的质量保证金扣除合理支付(如有)部分后的余额返还乙方。

5、甲方挪用该质量保证金、管理质量保证金不当,或逾期不返还质量保证金的,甲方承担由此引起的所有法律责任。

6、未尽事宜,另行协商。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存在争议,经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由乙方所在地的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裁决。

7、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质量协议书8篇 优质保证:卓越质量协议 第2张

第2篇

为保证产品质量,明确甲乙双方产品质量责任,确保产品质量合格,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乙方保证向甲方提供最新版本的供应商资料,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并有责任及时更新已经过期、变更的资料,并向甲方提供产品样品,并保证产品质量的稳定和逐步提高。

2、乙方向甲方提供加盖供货单位公章的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复印件。

3、乙方保证所供产品符合甲方的质量标准(牌号:lgfr500全新阻燃abs),并对产品质量负责,需向甲方提供必要的质量资料,如产品原材料检验报告等相关资料。

甲方负责对乙方的产品进行抽查,对问题较多的产品出具《供方整改要求表》通知乙方,乙方要尽快制定质量整改措施并实施,对于《供方整改要求表》,必须在五个工作日内回复。对同一问题多次反馈仍无改善或经抽查产品问题严重合格率极低时,甲方对该批产品进行退货处理;不定期到甲方了解所生产产品的质量情况并就问题进行整改,同时进一步熟悉甲方质量标准。制定严格的生产操作工艺并监督实施,同时建立严格的质量检验制度,对注塑产品常有缺陷,包括表面缩水、水纹线、胶屎、批峰、油污、顶白、粘膜、断镶件、喷油不均、喷油不到位、划伤、碰伤、拖伤等进行有效控制;

4、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要求,及时召回有重大质量隐患和重大不良反应的产品,并给予妥善处理。

5、乙方应积极配合妥善解决因产品质量问题引起的投诉,如确属乙方的.责任,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和费用。

6、质量争议(问题)的处理:乙方应严格按照制订的技术标准对甲方的产品进行检验,保证检验的公正和科学性,对检验不合格的剩余样品应保留一周。

7、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甲、乙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在甲、乙双方业务合作期间均有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第3篇

根据建设部、财政部建质_________号和建设厅、财政厅建管_________号文件精神,为加强_________市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落实工程在质量缺陷责任期的维修保养责任。经三方协商,甲方委托乙方为丙方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时设立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专户。为明确三方责任和义务,由三方共同签署“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协议”如下:

1、甲方委托乙方为丙方开设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专户,丙方按施工合同中保证金约定条款将“质量保证金”,存入乙方,乙方为建设项目设立“质量保证金”专户,并在交款通知单回执上签章。

2、丙方交存的“质量保证金”只能用于工程维修及工程缺陷责任期满后返还工程承包单位,不得挪作他用。

3、建设工程出现质量缺陷问题,如原责任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不能履行维修职责,甲方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维修的,实际发生的费用可以从“质量保证金”中支付,乙方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方可向维修单位支付维修金。

4、工程达到缺陷期满,并确定该工程有关保修项目确实不存在质量缺陷,丙方在承包单位提出的“质量保证金”返还申请上签署同意意见,提交甲方一份。乙方必须接到甲方出具“质量保证金”返还书面通知,才可将“质量保证金”拨付工程承包单位。

5、乙方未接到甲方出具“质量保证金”返还或支付工程维修金书面通知,擅自返还或挪用“质量保证金”的,乙方负责由此引起的所有法律责任。

6、本协议未竟事宜,按_________文件和相关法律法规办理。

7、本协议一式3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经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4篇

发包人、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并参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经协商一致,对(工程名称)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

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2.1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

3.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

3.2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3.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

5.2本工程质量保修书,由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在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

第5篇

本工程租赁的钢管、扣件主要用于施工现场脚手架搭设和建筑物模板支撑系统中排架搭设使用。

1、出租方提供的钢管材质必须符合q235(3号)钢要求,钢管外径为48mm,壁厚为3.0~3.5mm的焊接钢管。

2、扣件是可锻铸铁制成,符合国家标准《钢管脚手架扣件》规定。

1、出租方需提供材料出厂合格证、检验报告、质量证书等相关资料。

1、出租方有义务和责任确保为本工程提供的钢管、扣件质量符合国家规定要求。如出租方提供的钢管、扣件因质量问题而导致发生安全事故,则出租方必须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

2、承租方有义务对钢管和扣件进行日常维护,避免钢管扣件的损坏或丢失,如发生损坏或丢失情况,承租方应进行相应的补偿。

第6篇

为加强对旅行社质量保证金的管理,根据《旅行社条例》规定,旅行社和银行就旅行社质量保证金(以下简称“保证金”)管理事项达成以下协议:

一、该保证金属于旅行社依法缴存、保障旅游者权益的专用资金,除发生《旅行社条例》第十五条、十六条规定的情形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动用保证金。

二、银行对旅行社存入的保证金,按照 年定期、到期自动结息转存方式管理,中途提取的部分按活期结息,全部利息收入归旅行社所有。

三、旅行社不得将保证金存单用于质押,银行应在出具的存单上注明“专用存款不得质押”字样。

(一)旅行社因解散或破产清算、业务变更或撤减分社减交、三年内未因侵害旅游者合法权益受到行政机关罚款以上处罚而降低保证金数额50%等原因,需要支取保证金时,银行根据许可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旅行社质量保证金取款通知书》等有关文件,将保证金直接退还给旅行社。

(二)发生《旅行社条例》第十五条规定的情形,银行应根据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旅行社质量保证金取款通知书》及《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划拨旅行社质量保证金决定书》,经与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核实无误后,在5个工作日内将保证金以现金或转账方式直接向旅游者支付。

(三)发生《旅行社条例》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银行根据人民法院判决、裁定及其他生效法律文书从旅行社保证金账户中扣龋

(四)非以上规定的情形而出现保证金减少,银行应承担补足责任。

按照第(一)、(二)、(三)项规定的方式执行时,对超出旅行社缴存保证金数额的,银行不承担任何支付义务。

五、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人民法院依据《旅行社条例》规定,划拨保证金后3个工作日内,银行应将划拨数额、划拨单位、划拨依据文书等情况通知旅行社和许可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

六、银行应每季度将保证金存款对账单一式两份,分别发送给旅行社和许可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旅行社和开户银行各存一份,复印件送许可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1、新设立( );2、业务变更增存( );3、设立分社增存();4、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划拨补交( )。

附注二:许可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旅行社及开户银行基本信息:

第7篇

甲乙双方为了发挥双方的优势,承接事宜,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协议条款如下:

一、乙方负责联系并落实以为甲方开拓市场名义,承接__—大雄宝殿施工事宜,并负责最终促成甲方与建设单位签订该工程项目的专业承包施工合同。

二、甲方负责按承包合同施工,需按约定支付给乙方工程咨询费。

a)本工程造价约元人民币,甲方需支付给乙方总造价的%咨询费。咨询费部分所涉及的各项税费由甲方承担,与乙方无关。

b)甲方需以现金的方式支付给乙方上述费用,合同签订后即立马报销乙方前期该项目开展所产生的差旅住宿等费用。

c)甲方在签订合同后进场拿到第一笔预付款后,支付给乙方工程总价的'%。

e)甲方在与建设方签订协议后即全权负责该项工程的质量安全,人员安全,工程进度,及材料设备的安全及常规维护,如有意外与乙方无关)

f)甲方在工程建设中应严格按照建设部相关标准来对该工程等项目进行合理施工,不能有偷工减料事情发生,如有违背建设形象的事情所产生的不良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乙方不对此负任何责任)

本协议签字生效后,如果至20__年_月_日,乙方仍未协助甲方与建设单位签订该工程项目的专业承包施工合同,本协议自动终止。

第8篇

供方应遵循本协议的要求,履行本协议中规定的责任义务,同时供方应对其分供方进行控制并保证将相应条款纳入与分供商鉴定的合同条款中。

1、库存期:供方所提交产品的生产日期与该产品提交需方检验的日期之间的时间间隔。

2、生产批:在一个工作日内,供方生产产品所用原材料、操作人员、生产设备、检验设备、工艺参数等未进行任何调整所生产出的同种产品。

3、质量安全问题:产品因加工工艺不良、设计存在缺陷、材料存在缺陷等原因,导致产品具有潜在或明示的对人身、财产安全有危害的问题。

5、三包期:产品自供方交货被需方判定合格之日起3年之内或6万公里。

1)批量供货的零部件产量大于100件,全检后发现因同一失效机理引发质量问题,其比例大于3%时;

2)在产品设计环节出现设计缺陷,经确认其设计缺陷必然导致整机质量问题发生时;

3)因产品设计或制造原因,造成车间或市场上的产品批量(大于100台)返工时;

1、供方提供给需方的货物质量应符合需方给供方的技术质量要求(需方的《企业标准》、《采购技术条件》、《检验标准》、技术条件、需方设计图纸等)及经需方认可的供方《企业标准》中相关产品的技术要求。

2、供方提供给需方的产品包装必须符合相应的国家法律法规要求、相关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需方规定的或经需方认可的供方《企业标准》中相关产品的包装要求。

3、供方提供给需方的产品根据需方要求作产品标识,供方应按需方关于标识的要求在外包装上标明产品名称、型号、供方名称、生产单号等追溯性标识,标识应清晰并保证在有效期内保持。

4、供方提供给需方的每一批产品,原则上应为同一生产批的产品;同一生产批的产品数量达不到合同数量的,可使用相邻生产批的产品,但供方必须在送检单及装箱清单中,逐一列明该批提交产品中的每一生产批的单号和数量。

5、供方每次送货时,应根据需方要求提交该批产品的出厂检验报告给需方质量部。质量报告上检验内容应和需方的要求一致,产品批次号和产品生产一致。若质量报告信息出现错误则视同产品不合格,需方有权予以批退。

6、供方在产品出厂前,必须确认发出产品与需方采购的产品一致,并确保发到需方工厂的货物满足需方采购订单的需求。

1)供方有义务按国际标准iso/ts16949:20xx(推荐)或iso9001:20xx的要求建立一个质量管理体系,并且有责任维持这个体系的零缺陷目标和不断地改进产品和服务质量。

2)在事先通知的情况下,供方允许需方通过审核手段,来检查其质量管理是否达到需方的要求。审核可以是对一个过程、或一个产品进行。在调查期间,供方应给予充分的合作,并就需方认可的变动部分予以落实。每一年度需方至少会实施一次对供方的质量管理的审核。

3)供方应具备符合产品要求的检测设备和手段并应允许需方接近所有的操作设备、试验中心、仓库及邻近区域,并且可以检查与质量有关的文件。在此情况下,供方为保证其商业秘密的安全性所要实施的适当措施将会被需方接受。

4)需方会将审核结果反馈给供方。如果需方认为应采取一些纠正措施,供方应即时拟订措施计划,在约定的期限内执行,并将结果反馈需方。

5)当供方有外包过程或其供应商对产品有重要影响时,供方有责任让其供应商建立和维持质量管理系统来保证供方的供应商的产品质量。必要时,供方应给需方提供对供方供应商进行审核的机会(仅限于需方产品及零部件)。

6)若需方有要求时,供方应提供合格供方清单并经需方认可。供方因故需变更主要原材料供应商,应书面通知需方,经供、需双方认定合格后才能进行有关变更。未经需方认可而擅自变更供应商,并使用其原材料,需方将追究供方的违约责任并有权终止供方的供货资格。

供方应按照需方的要求进行产品过程和设计转换,同时转换的文件要经过需方的审核、验证和批准后才可生效。

供方根据需方的需要配合需方进行过程审核。对于不能按时进行过程审核和没有通过过程审核的供应商,需方有权视问题的严重程度采取延迟付款、扣款、暂停止供货、取消供方供货资格等形式的处罚。

3、通过了需方产品鉴定批准程序并不能免除供方在批量生产中保证产品质量的责任。

4、需方的产品鉴定批准程序纯属技术工作程序,并不能替代供货订单。

5、事先未经需方书面同意,供方不能擅自更改生产过程、生产厂址、指定分供商、零部件及成品的试验设备和方法,否则,需要重新进行产品批准。供方必须以需方可接受的方式保留与其产品及工序流程相关的所有更改记录。

1)供方应加强生产过程的控制管理,制定生产过程控制文件和作业指导书。

2)供方应建立完善的监控体系,在对最终产品质量有影响的关键生产工序上设立专人质控点,严格做好原始记录和数据统计,监控过程质量。

3)供方应及时发现和纠正生产过程的异常状况,确保产品质量的一致性、稳定性,产品质量如有失控应及时查明原因采取纠正措施,若失控产品已流入需方仓库,应立即通知需方采取相应的措施防止误用,否则一切后果由供方承担。

4)供方生产过程的任何重大变化,且足以影响或可能影响供方产品质量的,必须及时书面通知需方。

5)需方有权对供方生产过程质量控制进行监督考察,并进行符合性考核,对供方执行有效性不符合者,应在需方要求的合理期限内进行有效整改,对整改结果不符合要求的,需方有权终止供方的供货资格。

7、(批量可追溯性管理)为使订货物品的批量容易追踪,结合供方的质量记录应可以实现可追溯性。明确区分生产批量并能进行切实管理。

1)依据iso/ts16949:20xx或iso承认的统计过程控制来测定设备和工序能力。要求cpk≥1。

2)供方应运用依据iso/ts16949:20xx或iso承认的统计过程控制证明在正常批量生产状态下与产品功能相关的关键特性的工序能力指数应最少在cpk≥1的范围内(另有明确规定的除外),并保存记录。重要特性的抽样和交付水平要能满足需方的要求。如果供方未达到这一指标,则必须采取相应的检测手段对所提供的产品进行100%检验,或是在提供产品前获得需方的`特许。与此同时要努力改进生产过程,使其工序能力指数至少达到这一指标。

1)供方应按需方要求的性能标准进行生产验证。生产验证试验和检验应顺利完成并在新的零件批量生产开始之前经需方批准该结果。无论何时发生任何影响零件功能或性能的更改,则零件必须重新认证。

2)所有样品应按需方的性能标准中的次序进行试验。若进行生产认证的样品在所有方面都满足其适当的性能标准,则生产认证顺利完成。首次生产的失败将成为认证不合格的原因。

3)如果生产认证不合格并在生产开始前仍没完成该工作,则供方应得到一份由需方技术部和采购部共同签署的书面文件。不合格的零件不得运到需方。供方采取改进措施后,应尽力使生产认证得到需方的满意。为了符合这些条款并保持生产及/或满足需方发运计划,供方应向需方采购部门报告不合格品的情况。

4)用于生产认证的样品应和生产认证记录保存同样期限,除非生产出了新的生产认证样品。生产认证样品必须作标记显示需方批准日期。按需方要求,供方应从所有生产认证试验中得到有用数据。并于完成之日起一周内将结果通知需方。

1)供货批次确认:需方检验部门将按照供方送检单上标注的批次分批进行检测,若发现未按照要求标注批次,出现未标注、遗漏、多标、标注不清等问题,需方将判定供方提供的产品不合格,需方有权拒收该产品,并依据本协议约定追究供方的违约责任。供方送货到需方时,应附有和进货批次相同的检验报告及其它相关质量证明资料(如材质报告、试验报告等);由质量部与供应商约定必须提交检验报告及其它相关质量证明资料(如材质报告、试验报告等)的产品。检验报告及其它相关质量证明资料(如材质报告、试验报告等)不合格均退货处理。

2)需方进行进料检验,验收检查不合格时,需方以《不合格品处理通知单》的形式将结果(电话、邮件、传真等方式)通知供方,供方在需方要求的时间内向需方交纳替代品或按需方要求处理并依据本协议约定追究供方违约责任。

3)供方认可的需方判定不合格的产品,应按需方要求提供详细的质量分析报告,采取有效的整改措施,必要时派技术人员到需方工厂进行协商和解决。同时,针对所出现的质量问题,需方有权终止与供方的合作并追究其违约责任。对后续供方能否继续供货,由需方决定。

1)各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品,需方有权从应付给供方的货款中扣除不合格订货物品的等值金额。

2)需方保管不合格品期间,由于可归责于供方的事由导致不合格品的全部或部分灭失、损坏或变质时,该风险由供方承担。

3)物料在需方进货检验中判为不合格,需方有权作出退货处理。供方作出返工或采取其他手段再经需方检验合格的,需方应办理验收入库手续;检验不合格的,一律予以退货,退货处理由需方责任部门负责。

4)需方在生产正常使用中出现的不合格品,应有供方负责质量分析和三包,并在接到物料三天内向需方反馈分析报告,对出现的较严重不合格情况,需方按本协议质量索赔条款相关规定处理。

1、需方对供方供货验收不合格的,需方应及时通知(电话、邮件、书面等)供方,供方接到通知后在规定的时间内持有效凭证将不合格品取回,需方有权选择要求:

2、对于供方产品检验中出现的质量问题,供方除承担需方所有的损失外,需方有权视不合格的具体情况做出终止与供方合作的决定。

1)需方在生产现场发现供方产品为不良品时,需方将立即通知供方,供方应在需方指定的时间内负责无偿更换,并承担处理费用、搬运费用、检验费用等因此而发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维修费、效率损失费等)。如果因供方产品不良造成需方整机或其它相关产品的损坏、报废等,需方有权按照实际损失要求供方赔偿,供方同意需方直接从供方货款中扣除该部分费用。

2)如供方产品同一质量问题经需方提示后仍然重复发生,视为供方未采取有效措施

预防不良的发生,连续供货三批次存在同一质量问题的或出现连续五批次合格率下降,供方需支付需方人民币20xx元的违约金,该赔偿金不足以弥补需方损失的,供方应给予补足。经需方确认为供方有意将不良品混入需方生产现场的,需方有权取消供方的供货资格,在此情况下供方同意向需方支付不低于人民币5000元的违约金。

3)物料在需方进货检验中判为不合格批,原则上整批退回供方处理。如果是因为基本性能参数以外的微缺陷,经供方申请,需方为不影响生产同意办理让步使用时,需方有权进行折价处罚,需方在原定价格基础上扣除15%后接受供方货物,并通知供方。由需方财务部门直接在货款上扣除。

4)供方未在需方发出的包括但不限于过程审核、产品审核的整改时间节点内完成供

方提交给需方的整改计划或整改失败,在此情况下供方同意向需方支付不低于人民币1000元的违约金。

5)供方提供给需方的产品在生产使用过程中发现不合格,造成需方产品返包或生产

停产、转产的,供方应及时负责返包品的三包或更换合格产品,并赔偿因此给需方造成的损失及承担需方因此发生的费用,由需方直接在供方货款中扣除。造成需方返包的,供方应赔偿因此给需方造成的实际损失及费用(具体数额由需方计算);需方因返包而遭受其他损失的,如需方迟延交货、迟延出口等导致需方被第三方索赔,供方应无条件承担部分费用。

6)本合同涉及到的扣款均由需方书面通知供方。其他条款以及需方与供方另行达成的其他协议与本条约定不一致的,以约定最高者为准。

3、本协议一式三份,供方执一份,需方执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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