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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故事《怪老头儿》读书心得体会高中学生8篇 "怪老头儿":高中生阅读真情感悟与成长启示

关于故事《怪老头儿》读书心得体会高中学生8篇 "怪老头儿":高中生阅读真情感悟与成长启示

本文主要介绍高中学生对于故事《怪老头儿》的读书心得和体会,探讨故事中蕴含的人性深意和社会问题。通过学生的思考和分析,展现故事在传递智慧和启示方面的价值。

关于故事《怪老头儿》读书心得体会高中学生8篇

第1篇

随着毕业典礼最后一句话的落幕,我的眼眶有些湿润了。这三年,每一点每一滴都在我的脑海里重复播放。不管是清晨、午后、还是夜晚,每一个时刻的记忆此刻都很清晰。我舍不得这里,同时我也舍不得同窗三年的同学们,还有那辛勤的老师们,他们都深深的刻在了我的脑海里,但毕业终究是无法抵挡的。不管今后我们会在何方,我都相信我们之间的联系都不会剪断,我会记住这三年,也会把这三年收藏在我的时光胶囊里,好好的珍藏。

还记得当初高一刚进来时,大家一个个进行自我介绍,有的同学开朗,有的同学腼腆,那时候我们就给对方一个很确定的印象。但随着我们慢慢的了解,慢慢的融合,我们仿佛都变得一样起来,我们不再呈现自己更多的特点,同学之间的相处越来越融合,以至于都让我们忘了之前自己的样子。那是我们团结、友爱的象征,也是我们友谊的见证。这三年,最让我怀念的不是奋斗的经历,而是大家在我生命里划过的每一线。我们因为缘分相聚,也因为缘分分别,这一场特别的缘分,让我感慨良多,直至在这结束的末端,都让我感慨到了人生遇友的难得。

我舍不得这份同学情谊,同时也舍不得这份师生之情。如果说毕业注定是伤感的,我也认为没有任何不妥。人都是有情感的动物,我们懂得爱,懂得珍惜,也懂得难舍。老师们就像我们校园之中的父母,平时出现任何问题,老师都是最紧张的那一个。一开始,我认为这是责任,但是到了这三年的尽头,我相信老师对我们的不止是责任,更是一份爱吧。我会记住那些最美好的瞬间,记录每一个人在我这美好时光里留下的痕迹,也时刻的想念着大家给我带来的快乐和感动。

这次我是真的要毕业了,虽不知高考之后我会遇到一个怎样的世界,但现在我只想做的就是珍惜此刻,此刻大家还在我的身边,我也能够感受到大家的温度。以后我们再相聚的日子会越来越少,或许我们分散于天涯,所以现在才是我最应该珍惜的时间。毕业是一场离别,同时也是另一场缘分的开启,我会好好的把握机会,不辜负自己的青春之光,也不辜负这一路上所有的积累和努力。

关于故事《怪老头儿》读书心得体会高中学生8篇

第2篇

你也许知道高尔基这个熟悉的名字,但你也许不知道这个伟大的作家生活经历。那就请你读一读高尔基的《童年、在人间、我的大学》吧。

这本书是高尔基著名的自传体三步由,作者描写了他童年、少年和大学时代的生活经历。从这个被真实记述下来的自传中,我们可以看出青少年时代的高尔基对小市民习气的深恶痛绝,对自由的热烈追求,对美好生活的强烈向往。

?童年》是高尔基以自身经历为原型创作的自传体小说三部曲中的第一部。它讲述的是阿廖沙(高尔基的乳名)三岁到十岁这一时期的童年生活。小说从“我”随母亲去投奔外祖父写起,到外祖父叫“我”去“人间”混饭吃结束。外祖父开了家染坊,但随着家业的逐渐衰落,他变得吝啬、贪婪、专横、残暴,经常毒打外祖母和孩子们,狠心地剥削手下的工人。有一次阿列克谢因为染坏了一匹布,竟被他打得昏死过去。幼小的阿廖沙也曾被他用树枝抽得失去知觉。他还暗地里放高利贷,甚至怂恿帮工去偷东西。两个舅舅也是粗野、自私的市侩,整日为争夺家产争吵斗殴。在这样一个弥漫着残暴和仇恨的家庭里,幼小的阿廖沙过早地体会到了人间的痛苦和丑恶。

舅舅们为争夺家产而争吵斗殴的情景使小阿廖沙饱受惊吓。这一幕真实反映了俄国下层人民沉重的生活状况,批判了小市民的自私残暴。

然而就是在这样一个可怕的环境里,也有温暖与光明。这就是阿廖沙的外祖母和另外一些人,过的另外一种生活。外祖母慈祥善良、聪明能干、热爱生活,对谁都很忍让,有着圣徒一般的宽大胸怀。她如一盏明灯,照亮了阿廖沙敏感而孤独的心,她对阿廖沙的影响,正像高尔基后来写的那样:“在她没有来之前,我仿佛是躲在黑暗中睡觉,但她一出现,就把我叫醒了,把我领到光明的地方,是她那对世界无私的爱丰富了我,使我充满坚强的力量以应付困苦的生活。”外祖母使他在黑暗污浊的环境中仍保持着生活的勇气和信心,并逐渐成长为一个坚强、勇敢、正直和充满爱心的人。

?在人间》是高尔基自传体小说三部曲中的第二部。小说描述的是主人公阿廖沙1871年到1884年的生活。这段时期为了生活,他与外祖母摘野果出卖糊口,当过绘图师的学徒,在一艘船上当过洗碗工,当过圣像作坊徒工。在人生的道路上,他历尽坎坷,与社会底层形形色色的人们打交道,他有机会阅读大量书籍。生活阅历和大量的阅读扩展了阿廖沙的视野。在小说中,描绘了俄国社会一个时代的历史画卷。高尔基自传体小说部,写少年时他正式走上社会,工作阶段的生活。用细致的语言刻画了下层社会人们的悲惨生活,描绘了一个半孤儿(阿廖沙父母双亡)怎样奋斗,在社会上艰苦生存,并追求自己的理想的经历。

15岁以后,高尔基对学习产生了强烈的愿望,便独身一人前往喀山求学,他以为“科学是无代价地教给那些愿意学习的人们的”,他不可能被接受入学,只好在面包店做工。起早贪黑,每个月仅有三个卢布的工钱。高尔基求学的尝试终于失败了。人世间的艰辛激起了高尔基奋斗的决心,他“大口地咀嚼着”各式各样的文学作品,书,这是他在贫困潦倒中最知心的朋友。1892年,他终于当上了尼日尼城著名律师拉宁的文书。这位律师曾给高尔基很多帮助,他的高度文化修养和高尚道德情操深深感染了他。高尔基曾说:“他是我的良师益友,我比任何人都更要感激他。……”

高尔基在他的大学里无情地吸吮着社会发展创造的各种财富。在病态社会里的毒瘤完全没有腐蚀掉他童年岁月里的思考着。

高尔基的生平教会我如何从容镇静地去面对人生的危机与挑战;我受到了一次灵魂的洗礼,心灵如雨后的晴空,清新、明净,一片蔚蓝。

第3篇

?名人传》由法国著名作家罗曼·罗兰的《贝多芬传》、《米开朗琪罗传》和《托尔斯泰传》组成,它们均创作于二十世纪初期,无论在当时是在后世都产生了广泛的影响。在这三部传记中,罗曼·罗兰是紧紧把握住这三位拥有各自领域的艺术家的共同之处,着力刻画了他们为追求真善美而长期忍受苦难的心路历程。

书中写了三个世界上赫赫有名的人物。第一个是德国作曲家:贝多芬;另一个是意大利的天才雕刻家:米开朗基罗;最后一个是俄罗斯名作家:托尔斯泰。

在这本《名人传》中最令我感动的就是贝多芬的故事。贝多芬是个音乐天才,他的天分很早就被他的父亲发现了,不幸的是,贝多芬的父亲并不是一个称职的好父亲,他天天让贝多芬练琴,不顾及他的心情,一个劲儿的培训他,有时甚至把贝多芬和一把小提琴一起放进一个屋子里关起来,一关就是一整天,用暴力逼他学音乐。贝多芬的童年是十分悲惨的,他的母亲在他十六岁时就去世了,他的父亲变成了挥霍的酒鬼。这些不幸一起压到了贝多芬的头上,在他心中刻下了深深的伤痕,也因此导致他的脾气暴躁而古怪。但是贝多芬没有因此而沉沦,他把自己的全部精力,都投入到了自己所热爱的音乐事业中去了。由于他的天分和勤奋,很快地他就成名了。当他沉醉在音乐给他带来的幸福当中时,不幸的事情又发生了:他的耳朵聋了。对于一个音乐家而言,最重要的莫过于耳朵,而像贝多芬这样以音乐为生的大音乐家,却耳朵聋了,这个打击是常人所接受不了的。

贝多芬的一生是悲惨的,也是多灾多难的,但他为什么还能成功呢?为什么正常人做不到的事,他却能做到呢?这引起了我的深思。我认为,贝多芬之所以成功,是因为它有着超与凡人的毅力和奋斗精神,面对困难,丝毫无惧。贝多芬,因为脾气古怪,没有人愿意与他做朋友,所以,他面对困难,只能单枪匹马,奋力应战。虽然很孤独,却学会了别人学不到的东西:只要给自己无限的勇气,再可怕的敌人也可以打败。

罗曼·罗兰称他们为“英雄”,以感人肺腑的笔墨,写出了他们与命运抗争的崇高勇气和担负全人类苦难的伟大情怀.早在二十世纪三四十年代,由我国著名翻译家傅雷先生译成中文,他从《名人传》中得到的启示是:“惟有真实的苦难,才能驱除浪漫底克的幻想的苦难;惟有克服苦难的壮烈的悲剧,才能帮助我们担受残酷的命运;惟有抱着squo;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squo;的精神,才能挽救一个萎靡而自私的民族……”

那么,对于今天的读者来说,《名人传》又能给予我们什么呢?在一个物质生活极度丰富而精神生活

相对贫弱的时代,在一个人们躲避崇高、告别崇高而自甘平庸的社会里,《名人传》给予我们的也许更

多是尴尬,因为这些巨人的生涯就像一面明镜,使我们的卑劣与渺小纤毫毕现。在《米开朗琪罗传》的

结尾,罗曼·罗兰说,伟大的心魂有如崇山峻岭,“我不说普通的人类都能在高峰上生存。但一年一度

他们应上去顶礼。在那里,他们可以变换一下肺中的呼吸,与脉管中的血流。在那里,他们将感到更迫近永恒。以后,他们再回到人生的广原,心中充满了日常战斗的勇气”。对于我们的时代,这实才是真言。《名人传》印证了一句中国人的古训:古今之成大事业者,非惟有超世之才,亦必有坚韧不拔之。

贝多芬的“在伤心隐忍中找栖身”,米开朗琪罗的“愈受苦愈使我喜欢”,托尔斯泰的“我哭泣,我痛

苦,我只是欲求真理”,无不表明伟大的人生就是一场无休无止的战斗。我们的时代千变万化,充满机

遇,我们渴望成功,但我们却不想奋斗。我们要的是一夜成名。浮躁和急功近利或许会使我们取得昙花

一现的成就,但绝不能让我们跻身人类中的不朽者之列。因此,读读《名人传》也许会让我们清醒一些。

我从贝多芬身上学到了许许多多崇高的精神,特别使我佩服的是他那种顽强地与命运抗争的精神. 贝多芬与命运抗争,最终成为名人,同样,我们也要努力学习,做个品学兼优的好学生.贝多芬在写给弟弟们的信中曾说过:“只有道德才能使人幸福,而不是金钱.” 除了这一点外,本书的作者罗曼•罗兰也想告诉我们一些道理:悲惨的命运和痛苦的考验不仅降临在普通人的身上,同样也降临在伟人的身上.当我们遭受挫折的时候,应该想到这些忍受并战胜痛苦的榜样,不再怨天尤人,要坚定自己的信仰。

第4篇

?小王子》是一本可以清澈心灵的童话书,让我深受感动。正如书中所说的:水对心是有益处的。它就如水般澄清透彻,使人安宁并且心生暖意,让人静谧如幽谷的清净。童话也许就是对平淡生活的一种恩赐,给予你生活的纯真与美好,简单与清澈。

小王子住在宇宙中一颗编号为“b612”的只有一间房子那么大的小行星上。他每天勤勉地疏通两座活火山和一座死火山的火山口,认真地拔着猴面包树的幼苗。然而小王子是孤独的,在他心情低落的时候,他会提着凳子追着太阳看日落。只有欣赏日落时那脉脉含情的余晖,才是他唯一的乐趣。

有幸的是一朵玫瑰进入了他的生活,那朵玫瑰有着沉静的柔情,她在谎言被揭穿后会反复咳嗽,她是一朵美丽而且非常骄傲的花。她恋着忧伤的小王子,小王子也真诚地爱着玫瑰。然而一件小事最终却使他们分开,敏感的小王子因为玫瑰的一次恼怒而对爱心生怀疑,他离开了自己的星球,抛下了那朵玫瑰,开始了自己孤独的旅行。

小王子在旅行中接触着新的人和物,比如为了躲避醉酒耻辱而喝酒的酒鬼;占有星星并自认为严肃的商人;喜欢命令人的国王;爱慕虚荣的男子。但是小王子厌恶着他们的生活,他一路上只是感觉到大人的怪异和不可理喻。

直到他来到地球,他碰到了小狐狸,并且在小狐狸的要求下驯养了她。小狐狸认为,如果小王子驯养了她,她的生活一定会是欢快的。她会辨认出小王子那与众不同的脚步声,其它的脚步声则会使她躲到地下去,而小王子的脚步声就会像音乐一样让她从洞里走出来;因为小王子的头发是金黄色的,麦田的颜色就会使她很愉快……小王子与小狐狸在一起的日子里,小王子学会了爱,认识到了他所要追求的东西,开始明白了那朵玫瑰的独一无二,并且承认是那朵玫瑰驯养了他,他必须对玫瑰承担起责任。于是,他要离开小狐狸去承担他的责任。小狐狸送别了小王子,并且告诉他,实质性的东西用眼睛是看不到的,必须用心去体会。

最后小王子发现自己再也无法回到他的星球上去了,他徘徊在他降临地球的地方深深思念着他的花儿。在不能回去的日子里,小王子总是遥望着他自己的星球。最终,忧伤脆弱的小王子无法忍受思念的痛苦,他急切地想要回去,必须要回去。最终他选择了用蛇的毒液结束自己的生命,尽管他很害怕他很痛苦,但是他认为这样才能抛下自己笨重的身体回去。故事的最后小王子像一棵树一样轻轻倒了下去,倒在柔软的沙地上,连一点声音也没有。

这是多么感人,多么忧伤的一个故事。难怪说这也是一本写给大人们的童话书。虽然我现在年纪还太小,无法领会其中太深的感情,但可以感受到纷杂的世界上,如果多一份简单,多一份执着,世界应该会变得更美更好!

第5篇

“爱情不是一种与人的成熟程度无关,只需要投入身心的感情。如果不努力发展自己的全部人格并以此达到一种创造倾向性,那么每种爱的试图都会失败,如果没有爱他们的能力,如果不能真正谦恭地、勇敢地、真诚地和有纪律地爱他人,那么人们在自己的爱情生活中也永远得不到满足。”

“同共生有机体结合相对立的是成熟的爱情,那就是在保留自己完整性和独立性的条件下,也就是保持自己个性的条件下与他们合二为一。人的爱情是一种积极的力量,这种力量可以冲破人与人之间的高墙并使人与人结合。爱情可以使人克服孤寂和与世隔绝感,但同时又使人保持对自己的忠诚,保持自己的完整性和本来的面貌。在爱情中出现了两个生命合为一体,却依然保持两体的怪现象。”

“如果两个人能从自己的生命的本质出发,体验到通过与自己的一致,与对方结为一体,而不是逃离自我,那么在这样的基本事实面前,就连和谐、冲突,欢乐和悲伤这样的东西也就只能退居第二位了。”

这是在《爱的艺术》中我最喜欢的段落。这本书对于我这个不属于心理学领域的人来讲,其实读起来很晦涩难懂,说它对是一本课外书,不如说它是一本心理学领域的专业书籍。经常有种读着读着就读不下去的感觉。它是好书推荐中的其中一本书,我也非常承认它的经典和价值,只是我觉得我以后还是需要很长时间慢慢领悟和消化其中的内容。

我觉得其中的内容更像是爱的规则。书中提到了博爱、母爱、性爱、自爱、深爱。其实我觉得这些爱中,其他的都没有那么的复杂,只有爱情,太具有难以掌控性。爱情本来是两个独立的个体的结合,可是在现实中往往会涉及两个家庭,很对夫妻的感觉毁于和其他家庭成员的矛盾,到现在,我对克服这样的矛盾还是没有太大的信心,虽然我一直尝试用爱去避免,但是还是有几分担心,或许只有爱是不够的。

爱情中最应该做的就是尊重彼此的独立性,只有这样,才不会限制彼此的发展,才不会让对方有窒息的感觉。

总之,我觉得不管怎么经营,怎么去做,只要两个人都感觉幸福,那就是好的爱情。

第6篇

在开始看书前已经看到一篇关于此书的书评,开篇便说书中125个外国人名,不要企图每一个都记清楚。的确如此,三本书包含了如此多的人物,逐一记清楚也是不必要,不过还是有几个支撑整部书的重要人物。所以来做个简要记录,以备日后查阅。(并未按照出场顺序先后罗列)

对于沃尔特的感受,起初就很好,毕竟生活在那样时代里大多男性不赞成女性参与政治。而他,沃尔特,却可以和茉黛侃侃而谈政治家国之事,丝毫没有其他男性对女性见解的偏见。这也为日后他与茉黛共结连理埋下了伏笔。再说战争时期,沃尔特身边也有其他像他抛出橄榄枝的好姑娘,每每想到远在英国的妻子茉黛,变更坚定了要促使国家之间和平相处的决心。战前、战中、战后,无一时刻沃尔特不再为和平而努力。看到文章最后,沃尔特与茉黛有两个孩子,终于可以厮守终生,也不枉费之前的煎熬。

出生于英国贵族,向往自由民主,支持女权主义,为女性获得选举权不懈努力。但终究有些贵族习气,例如后来因为女性选举权虽然获得,但又被限定年龄、地位和交好的艾瑟尔分道扬镳。敢于冲破贵族的禁锢,和沃尔特私定终身。原本就是贵族出身,终究在一些专制和民主的问题上偏向贵族一些。好在最后被沃尔特父亲接受,认可。

前边说到和茉黛因为女权问题最终分道扬镳,也是合乎情理。管家和贵族之间,总有一条无法逾越的鸿沟,只是同样支持女权主义,所以才走到一起。但是看待问题的不同角度,以及处事方式,终究会使二人产生分歧。关于艾瑟尔本人,不做评述。只为她的奋斗点赞。

一个从小看自己父亲被俄国贵族处死、母亲在反抗活动中献身、照顾弟弟的俄国工人阶级。到底是什么塑造了最后的格雷戈里呢?我想除了童年时期经历的家庭变故,推动他为推翻俄国帝王专制努力奋斗的决心,更多的是因为有了自己的孩子。回想自己的成长历程,便不愿让孩子再生活在同样的环境中,所以更积极为信仰而战。所以,格雷戈里是整部书里最为敬佩的人物。

其他还有一些出场很多的人,以上四位是感触最深的。还有非常值得敬佩,是作者严谨的写作态度,对历史史实的完全尊重,才让我们有这样一本近乎历史教科书的小说读物。

第7篇

我有段时间总是那么烦躁,会因父母一句话而暴跳如雷,会因朋友的一个动作而伤心欲绝。后来我渐渐明白,那段时光,叫做青春。霍尔顿就是在那个时候突然闯进我的世界。他剪一个干净的水兵发型,却满头褐色乱发,邪邪的样子,有些迷人。

霍尔顿读书的地方叫潘西,一个私立的贵族学校。在这之前他还上过艾尔敦?希尔斯学校。那儿有一个非常势力的校长名叫哈斯先生。到了星期天,哈斯先生见到开了汽车来接孩子的家长就跑来跑去和他们握手,要是学生的父母穿的粗俗又朴素,那老哈斯就只和他们握一下手,然后假惺惺一笑,接着就和别的父母去讲话。青春的日子里,快乐和痛苦很容易被放大,刺激着我们敏感的神经,我们总是会因为这点或那点而不满或愤怒。霍尔顿受不了这样的环境,于是选择了逃离,戴着自己的猎人帽拎着行李想要去往西部。

在临走前,他想要再见见自己的妹妹菲苾。于是托人送去一张便条,约在博物馆旁边。过了好一会儿,菲苾终于来了,她拖着霍尔顿在胡敦读书时用的旧箱子装满了行李决心与哥哥一同离开。霍尔顿没办法,只好放弃了去西部。青春就是这样,充满了叛逆霸道却一心想要离开,最后在种.种的牵绊下放弃了目的。

文中有一段让人印象深刻的话:“一个不成熟男子的标志是他愿意为某种事业英勇地死去,一个成熟男子的标志是他愿意为诶某种事业卑贱地活着。”我们可能很难相信这句话出自一个老师之口,但的的确确是这样,那时候学校里的老师大部分都是势力的伪君子,他们认为为了苟延残喘地活着不惜一切的人是成熟的,为了某种精神或理想的人是可笑的。就连孩子们读书,也是为了日后能买辆凯迪拉克之类的东西。霍尔顿曾经同妹妹说,他想要当个麦田里的守望者,守护一群小孩子。相信也有很多人拥有过类似的理想,只是那个理想太过遥远,来不及努力就已经长大。长大意味着放弃,放弃掉有过的美好理想,成为所谓的“成熟男人”,为了某种事业卑贱地活着。这是种痛苦的生活方式,但绝大多数人会为了生活背叛心灵。

最后霍尔顿生了场大病进了医院,至于后来的事,无人知晓。于是留在书中的霍尔顿再也没有长大,我想他依然是那个天真的,单纯的“坏”孩子。

成长似乎是个永恒的话题,有时候,懵懂的我们选择把自己的不满和内心的小叛逆藏匿于心中;有时候,为了迎合社会,我们学会了伪装,学会了恭维,学会了欺骗,学会了送给别人一个个假笑;有时候,为了追逐名利,我们麻痹了自己的内心,封锁住心中真实的想法,用一份份赤裸裸的假模假式包裹自己,竭尽全力不让真实的内心显露于外。我们越是这样做,越是会发现——其实别人都在这么做。

“不管怎样,我老是在想象,有那么一群小孩子在一大块麦田里做游戏……我的职务就是在那里守望……我只想当一个麦田里的守望者……”——霍尔顿读完了《麦田里的守望者》一书,一个少年形象出现在我的脑海中——他是大人们眼中的坏孩子,因为他所作的、所想的一切都“不像话”,他的成绩也是那样的糟糕,几乎没有人喜欢他……他就是全书的主人公——霍尔顿。

他的讨厌周围肮脏的世界——他讨厌伪君子,讨厌周围的虚假的人,却又不得不跟他们交往;他讨厌电影,却不得不在无所事事的时候去那里消磨时间……霍尔顿没有真正好的朋友,只有肮脏的“阿克莱”、表里不一的斯特拉德莱塔等室友,但他又不得不跟他们交往,他厌恶他们,却又无奈,他无法改变现状。他不想和他们同流合污,成绩自然会很差。他看不惯周围的世道,所以他苦闷、踌躇、彷徨,自己的心事也只能被自己扛着。

霍尔顿一直都希望自己可以变得很勇敢,但是实际却是他一直都很胆小,被别人欺负后只能在做白日梦的时候幻想着可以把他打败,他连一个瘦弱的女人都制服不了,更何况别人呢?他被学校开除后,都不敢贸然回家,蹑手蹑脚地回去还一定要躲避着父母。他一直都在用一些不切实际的幻想安慰自己,却没有胆量去做真正意义上的叛逆。

他是青春期的少年代表,从他的经历里可以清楚的看到与家长的代沟,家长总希望他像哥哥一样可以成为出人头地的人,可是他的理想也只是做一个麦田里的守望者,站在悬崖上,捉住不断奔跑的孩子。大人总认为霍尔顿是一个败家子,是一个不良少年。但他有自己的思想,在他那半成熟的心中还存留着点点梦想,即使它在那污浊的世道变得那样的细微渺小。

霍尔顿是明智的,是聪明的,他看透了社会的本质。他的朴素和善良,是他所在的年代很少的,虽然他的有些思想还比较幼稚,虽然他有许许多多的缺点,但他反抗现实、向往美好世界的纯洁的一面是不可忽视的。

作者借助笔下的霍尔顿,活灵活现的展现了自己的想法,用一个处于青春期的孩子的口吻讲述了一个关于那所谓“叛逆”的想法,讲述了成熟与不成熟之间的过渡,大人与青春期少年之间的代沟。

霍尔顿的那个只想做一个麦田里的守望者的梦想,那个为了不让小孩子掉下悬崖而站在悬崖边救孩子的形象,那个纯洁无私的想法,天真幼稚却又些许成熟的心事,渐渐放大……

第8篇

二千一零年的夏天,我们在聊大的梧桐树下相识,带着未脱的稚气为高考打拼。辛苦的生活中彼此的支持是那苦中的甘甜,彼此的关心是那夏日的清凉!在单调的大学生活中,遇见你们是最美的迹遇!

周婷你还记得你在宿舍卫生间唱的那些歌吗?那些一直在耳边回响的歌会让我想起你那单纯的笑,是那样的真挚!

王艳花平时我都叫你二姐,现在回家了没机会叫了感觉挺怀念的。总会想起你用文字写下我们内心深处不敢说的话,看到那些文字会让我们感受到一种震撼人心的力量。

单晨莹我最喜欢叫你单了,那是一种别样的亲切,总会在不经意间想起我们每晚一起关灯睡早晨一起进班读书的情形,在无聊的假期中那会是一种别样的快乐!

杨素凤和我家靠的最近,你是活泼开朗的代名词,有你的地方总会充满欢声笑语,有你在我们的大学生活变得多姿多彩!还有关无舍友都知道吧!)的外号后面的故事会值得我们用一生去回忆!

花晓丹你是我们中的范集人,每当我们受点委屈就会抱怨范集,你总会笑着反驳,那时的我们是多么的快乐,你爸妈常去看你那是我们最羡慕的你的地方。董秀你是我后两年的同桌,三年的相处我们彼此都能猜透对方的心思,于是我们的生活不是惊涛骇浪而是山泉,那么的平静。并不是所有的沟通都需要语言,有时无言的交流更令人感动!

杨雪那个爱看韩寒和郭敬明小说书的书的你,深受他们影响,你的语言文字中也透露着淡淡的忧伤,那是我最喜欢的感觉,你是智慧的结晶体,散发着耀眼的光芒!

孙婷婷虽然你后来离开我们宿舍了,但我们这个集体永远有你,你是我们快乐的音符中的不可缺少的一个!

班主任王建泳老师,我们宿舍是班里扣分最多的宿舍,而您每次总会放过我们,实在生气了就让我们拖地,我们从来没有跟您认错,今天我代表我们宿舍的同学和您说句:老师谢谢您,你的宽容让我们在紧张的生活中享受的自由,老师您辛苦了!

写在后面的话:我们的未来还不确定,但要记住彼此都会是彼此伤心时的安慰快乐时的祝福!分别了,但情不断!

心心念叨着毕业,就能结束这苦了三年的高中生涯,能够在这无边的学习压力下解脱开来,而这一天,真的来了。高中三年,吃尽了苦的三年。学习两个字重重的压在了我们这些高中学子的身上。从高一到高三,不知道被家长念叨了多少回,不知道被老师又重复了多少次。很多次都被繁多的作业弄的想要放弃,但想了想还是坚持了下来,毕竟这只是一时的困难,人生路上还有那么的挫折,还有许多未知而美好的风景在等着我去寻访,怎么会被眼前这一块小石头给绊倒。

高一的时候,刚进高中,对很多事情都感到陌生,那段时间有些孤僻,不知道该做些什么,整天就在发呆走神,上课也好,下课也好,思绪总是在神游天际。就像是没有了目标一样,做什么都提不起兴趣。作业完成差,背书也背不下来,英语单词也没记几个,就莫名其妙的颓废了一样。好在老师看出了我的不对劲,和我好好的详谈了一番,我才有所改变,当然的改变是因为认识了很多的朋友。因为有了朋友,所以我开始变的开朗起来,因为有了朋友,我不再是独行的一个人,和他们交谈,让我重新对学习有了兴趣,对生活有了兴趣。很感谢他们,陪伴了我三年的时间,这期间的苦与乐都有他们的身影,给我支持,给我希望。

高二文理分科的时候,我和几个朋友们分开了,因为重新分班的缘故,我们几个人竟是各自被分了一个班,一时间让我很不适应。但我很快就振作起来,毕竟我不再是高一那个孤僻的我了,在高二,我认识了新的朋友,而和老朋友们的关系也没有因此而断开联系,我们互相介绍着新认识的朋友,让这个温馨的小集体长大了几分。

高三是最累的一年,几乎时时刻刻都处在紧绷的状态。晚上熬夜已经成为了日常,每天睡眠时间6个小时,让我有些厌学,甚至一度有了不想读书,而是外出打工的想法,但好在朋友们都劝解了我,和他们的一番交谈,让我渐渐放弃了这个想法,而是咬紧牙关继续苦读,如今高中终于是结束了,我们,也要各自奔赴前方了。

诸多不舍,都在高考结束庆祝会上的快乐里隐藏着,没有人说不开心的话,尽管知道离别就在眼前,但这份朋友之间珍贵的情谊,不会因为我们去了各自的大学,去了不同的城市而断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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