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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合同6篇 "无瑕交易合同"

交易合同6篇 "无瑕交易合同"

交易合同是指当事人就某项交易所达成的协议书,具有法律效力。它是保证交易双方权益的重要法律文件,涵盖交易的商品、金额、交付时间、付款方式、违约责任等内容。在商业和贸易领域,交易合同的签订和执行对于维护合法权益和促进长期合作至关重要。

交易合同6篇

第1篇

出卖人(甲方):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营业执照注册号:法定代表人:企业资质证书号: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销售经纪机构:业务代理人:营业执照注册号:经纪机构备案证明号:代办人身份证号/执业证号:联系电话:

买受人(乙方):身份证号码:邮编编码:联系电话:(出卖人、买受人为多人时,可相应增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房产转让给乙方事宜,双方达成如下合同:

1、甲方所售房地产产权证号为:,坐落于;位于第层共间,房屋登记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平方米)。

2、甲方保证此房产一切情况介绍属实,其系该房产真实产权人,承诺和保证此房产无任何权属或经济纠纷,权属无任何瑕疵,同户籍、相关亲属及房产共有、所有权人同意出售。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所售房地产总金额为人民币元。该价款不含税费。

2、乙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向甲方支付定金人民币元整作为交易定金,该定金于【本合同签订】【交付首付款】时【抵作】房屋价款。

3、除定金之外的剩余房款人民币元整,甲乙双方约定采取以下第种付款方式:

(1)乙方应于甲乙双方完成房屋产权交易过户申请手续之日一次性付清。

(2)分期付款。买受人应当在年月日前分期支付该房屋全部价款,首期房价款人民币(大写)(¥元),应当于年月日前支付。

(3)乙方于给付首付款人民币元,剩余申请贷款,乙方应于向贷款机构递交申请贷款的资料,并配合贷款机构办理审查、审批等手续,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贷款手续,贷款部分的房款应于贷款机构放款当日直接给付甲方。

4、如贷款机构实际审批贷款额不足以支付房款余额或贷款未获批准的,双方约定采取以下第种方式处理:

(1)乙方应于贷款机构明确告知实际审批贷款额日内补足应交款。

(2)合同终止,甲方应于日内返还乙方已付所有款项,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5、乙方保留人民币元尾款作为甲方的履约保证金,约甲方配合办理房屋完毕产权过户、房屋交付、户口迁移等手续后,乙方应及时将该笔尾款支付给甲方。

6、按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应由卖方承担的税费由承担,应由乙方承担的税费由承担。

7、双方约定全部房价款存入以下账户:账户名称为,开户银行为,账号为。

1、甲方双方须在签订本合同起日内,共同向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转移登记手续。

如因甲方的过失或甲方故意不配合,造成乙方不能在日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乙方有权通知甲方解除合同。

甲方应当自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起日内退还乙方已付全部房款(含已付贷款部分),并自乙方付款之日起,按照%(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给付利息。

乙方不解除合同的,自乙方应当完成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完成房屋所有权登记之日止,甲方按日计算向乙方支付全部房价款万分之的违约金。

2、在房屋产权过户未办理完毕前,如遇拆迁,甲方应积极协助乙方办理拆迁手续,有关拆迁安置补偿的权利和义务自本合同生效之日均由乙方享有和承担。

3、如因为国家房产政策调整等非双方过错原因,造成乙方客观上确实无法购买标的房屋并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的,甲方应于日内返还乙方已付所有款项,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4、甲方应于乙方支付全部购房款或者乙方申请的贷款实际发放之日起日内腾出房屋给乙方占有使用,并将房屋门钥匙作为房屋交付的标志,该房屋一切风险责任自房屋转移占有之日起转移给乙方。

5、交付日之前该房屋产生的水、电、气、通讯、物业等费用均由甲方承担,甲方应在房屋交付前结清以上费用,否则乙方有权从尾款中直接予以扣除。交付日后所产生费用由乙方承担。

6、甲方应负责于将落户于该房产内的户籍关系迁出。

7、双方一致同意,房屋所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及共用部位维修基金本息随本买卖合同之主物一并转移给乙方。

买方与毗邻房产共同享有使用住房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如走廊、梯级、通道、供电、供水、排水、共用天线等系统)。

住房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按《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20__年建设部、财政部令第165号)执行。

第四条违约责任及合同解除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应忠实履行合同义务,遵守相关国家法律和法规规定。

违反合同约定的一方,应当依据本合同及《民法典》相关规定,承担包括但不限于继续履行或解除合同、定金罚则、违约金责任、赔偿损失等相关违约责任。

1、除贷款机构的原因外,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期限付款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逾期未付款的向甲方加付违约金,逾期超过日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乙方应按该房产成交总价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承担此次交易中双方的全部交易税费。

甲方应自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起个工作日内退还乙方除违约金和应付税费之外的已付款。

2、除不可抗力影响外,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期限交付房屋或迁出户籍关系的,每逾期一日,甲方应按乙方已付房款的支付违约金,违约金可从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抵扣;逾期交房或迁出户籍超过日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自退房通知送达之日起个工作日内退还乙方全部已付款,并按该房地产成交总价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且承担此次交易中双方的全部交易税费。

3、甲方或乙方未如约履行义务,造成交易过户延期的,每逾期一日,违约方应向对方按已付房款的支付违约金,直至实际履行完毕之日止。

因甲方过错造成乙方不能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天内完全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自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起个工作日内退还乙方全部已付款,并按该房地产成交总价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且承担此次交易中双方的全部交易税费。

4、本合同签订时甲方故意隐瞒该房屋已出卖给第三人或已抵押的事实,或者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又将该房屋出卖或抵押给第三人,导致乙方不能实现本合同目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自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起个工作日内退还乙方全部已付款项,还应按房屋最新成交价格或评估价格与合同价格之间的差额为标准,向买受人赔偿房屋增值损失。

5、本合同自生效之日起,若发生与甲方有关的产权纠纷或债权债务等,由甲方负责清理,并承担民事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甲方因涉及司法强制执行,标的房产被查封、冻结、拍卖的,乙方依据本合同和相应付款凭证,自取得交付之日起,依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取得物权期待权,甲方应予积极配合。

甲方或乙方不履行本合同其它约定或违背诚信原则,导致本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本合同被解除的,参照本条第1、2款执行。

第五条合同的变更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签订书面变更合同。

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2、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选定下列一种方式解决(不选的划除)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身份证:身份证:地址:地址:联系电话:联系电话: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交易合同6篇

第2篇

9.保证金:从合同确认之日起,买卖双方须在5日内向市场财务部交纳基础保证金。

10.手续费:从合同确认之日起,买卖双方须向市场财务部交纳手续费。

①合同经市场确认后生效,如有异议,需经双方协商并经市场同意方能修改有关条文。

②合同有效期间,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终止合同。否则按《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处理。

③如因铁路运输计划的原因未能如期全部交货,剩余部分由买卖双方协商是否延期履行合同。

④双方发生争议或纠纷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⑦本合同的发站、到站、发货单位、收货单位诸内容较多时,可另立附件说明。

买方出市代表:________ (盖章) 卖方出市代表:________ (盖章)

第3篇

为保证本协议标的交易成功,甲、乙双方均愿意以现金方式实行交易责任对保(以下简称责任对保),特订立本协议,以恪遵守。

(三)甲、乙双方全部履行《土地使用权交易合同》规定的所有条款。

(一)甲方以现金人民币壹仟万元(¥1000万元)担保本方应全部履行的责任风险;

(二)乙方以现金人民币壹仟万元(¥1000万元)担保本方应全部履行的责任风险;

甲、乙双方正式订立本协议并完成责任对保金的对押后:

(一)甲方确认按照《土地使用权交易合同》的约定及履行期限,完成全部合同义务。否则,承担违约责任。

(二)乙方确认按照《土地使用权交易合同》的约定及履行期限,完成全部合同义务。否则,承担违约责任。

(三)因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的原因,导致《土地使用权交易合同》无法履行而中止,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四)甲、乙双方自行对本方所提供的且完成本协议项下标的交易所必需的证照、文件、公章、签字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全部责任。否则,承担违约责任。

(五)如发生不可抗力(例如:重大自然灾害、战争等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事件),甲、乙双方均无责任。

(一)甲方须提供贵司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等复印件并加盖甲方公章;不少于人民币 万元的资金证明。

(二)乙方须提供公司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等复印件并加盖乙方公司印章;不少于 万元的资金证明。

(一)甲、乙双方共同指定 银行 支行作为责任对保金的监管人,责任对保金(现金)汇入监管人的专门账户。订立本协议的当日内,甲、乙双方的责任对保金汇入监管人账户。

(二)本协议项下标的交易出现本协议第三条第1款、第2款、第3款、第4款之一种风险时,若是甲方的风险责任过失,则乙方收回本方的责任对保金并全额获得甲方的责任对保金人民币壹仟万元,甲方放弃一切抗辩权和追索权;若是乙方的风险过失,则甲方收回本方的责任对保金并全额获得乙方的责任对保金人民币壹仟万元,乙方放弃一切抗辩权和追索权。

(三)因不可抗力因素风险,导致本协议项下标的交易中止,甲、乙双方收回各自的责任对保金,互不究责。

(四)全部完成本协议第一条的'责任事项,甲乙双方收回各自的责任对保金。

(五)风险责任过失方造成本协议项下标的的交易中止,由风险责任方向责任对保金监管人发出按本合同第五条第2款处置责任对保金的通知书,风险自认过失方物条件履行本合同第五条第2款的义务。如果拒绝履行,则通过人民法院裁定,其责任对保金在原定款项额的基础上双倍支出,甲、乙双方均同意。

因履行本协议发生的监管费用,由风险过失方承担。未发生风险责任过失,则由合同双方各承担监管费用的50%。

(一)本协议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且完成责任对保金对押手续之时起生效。

(二)本协议生效之时起至本协议项下标的的交易各事项完成之日止,为本协议的有效存续期。

(三)全部完成本协议第一条的责任对保事项,本协议自行终止。

(四)因甲方或乙方的责任风险过失导致本协议项下标的交易中止,在按本协议第五条第2款处置后,本协议终止。

(五)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协议项下标的交易中止,本协议自行终止,

(一)本协议正本一式五份(无副本),甲乙双方各执二份,责任对保监管人一份。

(二)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同等法律效力。

(三)本协议执行中产生异议或纠纷,甲乙双方可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4篇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完成二手车交易的相关事项,三方在自愿、平等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2.自然人身份证号码□□□□□□□□□□□□□□□□□□

2.自然人身份证号码□□□□□□□□□□□□□□□□□□

执业经纪人身份证号□□□□□□□□□□□□□□□□□□

车辆年检签证有效期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 排放标准:_________

车船使用税纳税记录卡缴付截止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

车辆养路费交讫截止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证号_________)

本车价款为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元),其中包含车辆、备胎以及_________等款项。

过户手续费约为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元),由_________承担(以实际发生费用为准支付)。

(一)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时,按车价款_________%(≤20%)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元)作为定金支付给甲方。

(二)车辆在过户、转籍手续完成前,选择以下第(_________)项方式使用和保管:

3.交由丙方代为保管(车辆应存放于丙方指定地点_________,并由丙方和甲、乙双方查验认可)。

(三)_____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后_____日内,将本车办理(过户□/转籍□)手续所需的有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交付给_________方(做好签收手续),由_________方负责办理手续。

(四)自过户、转籍手续完成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车价款人民币_____元(大写_____元),同时,____方付清过户手续费。支付方式:(现金□/转帐□)。

(五)自甲方收到全部车价款之日起,_________方应于_________日内将有关证件交给乙方;车辆使用人或保管人应于_____日内将车辆交给乙方(交付地点_________)。

本车成交的佣金为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元),其中:甲方支付_________元(大写______元),乙方支付____元(大写_________元)。

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__日内,甲乙双方各按佣金的_________%支付给丙方;自过户、转籍手续完成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付清余款。

(一)甲方承诺出卖车辆不存在任何权属上的法律问题和尚未处理完毕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或者交通事故;应提供车辆的使用、修理、事故、检验以及是否办理抵押登记、海关监管、交纳税费期限、使用期限等真实情况和信息。

(二)对转出本市的车辆,乙方应了解、确认买受车辆能在转入所在地办理转入手续。

(三)丙方应向甲乙双方出示营业执照、经纪执业证书等有效证件,收取委托方的各项款项后应分别出具收款凭证。

(四)丙方未经甲乙双方同意不得转委托;并为甲乙双方保守商业秘密。丙方不得采取欺诈、胁迫和恶意串通等手段促成交易。

(五)各方应在约定的时间内提供各类证明、证件并确保真实有效。

(一)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第3款,致使车辆不能过户、转籍,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本合同解除。甲方违约的,向乙方双倍返还定金、赔偿乙方相应损失,并向丙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_________元;乙方违约的,无权要求返回定金、赔偿甲方相应损失,并向丙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_________元;丙方违约的,向甲、乙双方各支付违约金人民币_________元。

(二)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第4款,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的,应按延期天数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每天人民币_________元。

(三)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第5款,延期交付的违约方应按延期天数向乙方支付违约金每天人民币_________元。

(四)违反本合同第六条第1款,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应无条件接受退回的车辆并退回乙方全部车价款,双倍返还定金并赔偿乙方相应损失;并向丙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_________元。

(五)违反本合同第六条第2款,致使车辆不能在转入所在地办理转入手续的,本合同解除,定金不予返还,乙方应赔偿甲方相应经济损失,并向丙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_________

(六)违反本合同第六条第4款,守约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丙方返还已收取的佣金,并赔偿相应损失。

(七)违反本合同第六条第5款,致使出让车辆不能过户、转籍的,守约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违约方应支付人民币_________元给守约方,守约方另有损失的,由违约方赔偿损失。

本合同签订后,车辆在过户、转籍手续完成并实际交付前:

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或向有关行业组织及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申请调解。

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协商、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本合同未约定的事项,按照《民法典》、《上海市经纪人条例》、《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以及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2.各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签署的补充协议及提供的其它书面文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经各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由甲、乙、丙三方和二手车交易市场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委托期限 自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 至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委托期限 自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月______日

一、本合同文本是依据《民法典》、《上海市经纪人条例》、《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的示范文本,供当事人约定使用。

二、本合同所称的出卖委托人(以下简称出卖人),是指委托居间人出卖二手车的当事人。

本合同所称的买受委托人(以下简称买受人),是指委托居间人买入二手车的当事人。

本合同所称的居间人,是指为委托人提供居间服务的,依法设立的具有二手车经纪活动资格的组织和依法取得经纪执业证书并在二手车经纪组织中从事经纪活动的执业人员。

接受委托从事二手车居间业务的组织以及提供服务的人员应具备上述资格。不具备上述资格的,不得与委托人订立合同

三、委托人在委托有关二手车事务前,应查验接受委托业务的居间人从事二手车经纪活动的营业执照、有关服务范围以及提供服务的执业经纪人的执业证书,居间人应予以配合。

四、出卖人必须拥有出卖车辆的所有权或处置权。属国有资产的应当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鉴定评估,并持有本单位或上级单位出具的资产处理证明。

五、本合同签订前,委托人应当明确委托事项,充分了解本合同的有关内容、了解与核对合同的条款、履行合同的时间、支付佣金的方式和数额、违约责任的承担、发生争议的解决方法等。

出卖人应向买受人提供车辆的使用、修理、事故、检验以及是否办理抵押登记、海关监管、交纳税费期限、使用期限等真实情况和信息。

买受人在签订本合同前,应当仔细了解、查验二手车的车况、有关车辆的证明文件及了解各项服务内容等。

六、本合同有关二手车买卖的具体条款,应该由委托人协商约定;佣金由居间人与委托人协商约定。

七、本合同有关条款下均有空白项,供当事人自行约定。

八、本合同示范文本自20__年3月15日起使用,今后在未制定新的版本前,本版本延续使用。

第5篇

甲乙双方经过协商,就购买甲方汽车达成一致协议如下:

甲方所交付的车辆如果是新车,甲方保证其所交付的车辆不是返修车、库存车,且应为零公里车(因办理手续、提车而进行的必要移动除外);甲方所交付的车辆如果是二手车,甲方保证:车辆没有被抵押、没有被司法机关查封,里程表上的记录是真实、可信的,没有对其进行任何里程回拨

乙方须向甲方支付的总价款为人民币?,该金额由以下几部分构成:

乙方不再承担任何加急费、手续费、运费、出库费等费用。

四、甲方同意向乙方无偿赠送以下设备、配件和提供如下的免费服务:

五、经乙方的书面委托,甲方可向乙方提供以下服务,乙方打勾选定如下服务项目,同时应按甲方和保险公司、银行、车辆登记机关的要求提供相应所需的文件和证明。

甲方完成上述代办事宜后,应将相应的牌照、发票、保险单等票据凭证完整地交给乙方,乙方按票证据实支付。

因办理上述手续而产生的代办费由双方约定,甲方亦可免收代办费。甲方的代理行为应在乙方的委托授权范围内进行,否则后果自负,如因此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2、代理乙方向有关银行提出并办理汽车贷款;代办费:

1、甲方向乙方出售的汽车,其质量必须符合国家颁布的汽车质量标准和汽车行业标准。如果汽车制造商的企业标准高于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则必须达到企业标准。甲方出售的车辆应当与随车提供的产品说明书或车辆使用书的质量状况相一致。

2、甲方向乙方出售的汽车,必须是在《全国汽车、民用改装车和摩托车生产企业及产品目录》上备案的汽车或合法的进口汽车。

3、甲方向乙方出售汽车时要真实、准确、完整地介绍所销售车辆的基本情况,并提醒乙方注意有关车辆的非缺陷性的瑕疵状况,不得做虚假陈述或隐瞒车辆的真实状况。

4、甲方在向乙方出售车辆时必须向乙方提供以下书面文件:

(1)汽车销售发票;(2)车辆合格证、海关进口证明和商品检验单(进口车);(3)保修卡或保修手册;(4)中文说明书;(5)随车工具及附件清单;(6)车辆行驶证、登记证及以往维修记录或维修单位和所投保的保险公司的名称、地址、电话(二手车)。

5、乙方在购车时应认真检查出卖人所提供的车辆证件、手续是否齐全。

6、乙方在购车时应对所购车辆的使用性能及外观进行认真检查、确认。

7、如乙方使用、保管或保养不当造成的问题,由乙方自行负责。

8、甲方应当在交车时向乙方提供车辆交接单一份(见附件),由乙方对该车的外观、使用性能进行检查、确认。

9、甲方及车辆生产商应保证车辆在正常行驶状况下的安全性,而无安全隐患,《产品说明书》或《产品使用书》应对安全操作方法、安全装置的时效、安全性的.检测等作了详尽说明,并向乙方作了明确的告知。销售方及生产商应保证车辆在有效期内,所有《产品说明书》或《产品使用书》所载明的安全装置都处在有效的使用状态。

10、汽车在购买后,由买受人负责与生产厂家的特约维修站联系、解决,但甲方应提供联络、沟通及协助的便利。甲方及车辆生产商应建立一定数量的特约维修站,并保证车辆能及时获得修理,汽车零部件充足,收费合理。

1、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包括但不限于甲方不按本合同的约定交付车辆,或交付车辆质量不符合本合同条件的,或车辆有潜在的隐蔽瑕疵无法在交接时查验的;乙方不按本合同规定支付车款;不配合对方办理车辆贷款、保险、上牌的;任何一方违反保证、承诺条款或不履行协作配合义务,致使对方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均须承担违约责任。守约方有要求降低价款、无偿修理(七日内修理完成)、支付违约金(以每迟延一日,以车辆总价款的5‰计算)、换车、继续履行本合同、解除本合同的各项权利,上述权利可由守约方根据不同情况合理选择。

2、如属于在汽车交车以前出现的质量问题(包括外观),甲方未向乙方明示的,乙方有权按照本条前款规定追究甲方违约责任。但甲方有证据表明对质量问题没有过错,甲方是不知情的,则甲方可以免责。

甲方虽然已向乙方交车,但在甲方按照本合同第5条提供相关服务如上牌、代办保险时造成车辆损坏的,甲方应当及时免费修理。

第6篇

鉴于乙方申请其发行的债券在甲方上市,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甲方业务规则等的相关规定,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甲方依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以及甲方发布的细则、指引、通知、办法、备忘录等相关规定(以下简称“甲方其他相关规定”)对乙方提交的债券上市申请进行审核,认为符合上市条件的,同意乙方债券在甲方上市。

第二条 乙方承诺按照债券有关募集文件的规定,按时还本付息。

第三条 甲方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及甲方其他相关规定对乙方发行上市的债券实施监管,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监管。

第四条 乙方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承诺并保证严格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及甲方其他相关规定。

第五条 乙方向甲方缴纳的上市费用及其标准,按照甲方的有关规定执行。

经有关主管机关批准,甲方可以对上述收费标准进行调整。乙方应当按照调整后的收费标准交纳上市费用,双方不再另行签订协议。

第六条 乙方应当于上市前五个交易日内在指定媒体上披露上市公告书和甲方要求的其他文件。

第七条 乙方应当披露的信息包括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定期报告包括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其他报告为临时报告。

八条 乙方必须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第九条 甲方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及甲方其他相关规定对乙方披露的信息进行形式审核,对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责任。

第十条 乙方应当及时将债券评级机构对债券信用等级的评定情况以及债券信用跟踪评级的变动情况报告甲方。

第十一条 乙方应当聘请董事会秘书或者相应专职人员一名,负责与甲方联系,并负责信息披露工作。董事会秘书或者专职人员发生变更时,乙方应当及时通知甲方。

第十二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及甲方其他相关规定处理。

第十三条 本协议的执行与解释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十四条 与本协议有关或者因本执行协议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及纠纷,甲乙双方应当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自争议发生日之后的三十日内未能通过协商解决,任何一方均可将该项争议提交华南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当时适用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为最终裁决,对双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第十五条 本协议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可以以书面方式对本协议作出修改或者补充,经双方签字盖章有关本协议的修改协议和补充协议是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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