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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洁自律承诺书范文8篇 诚信承诺:廉洁自律范本

廉洁自律承诺书范文8篇 诚信承诺:廉洁自律范本

本文提供多种“廉洁自律承诺书范文”,旨在倡导公务员、企业员工及社会公众始终保持廉洁自律,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念和行为准则,促进社会诚信建设。对于签署承诺书的单位和个人,这是一份庄严的承诺,也是一份责任和担当的体现。

廉洁自律承诺书范文8篇 诚信承诺:廉洁自律范本

第1篇

本人郑重承诺,在天山区非在编工作人员纳入事业编制管理民主测评工作中,参加测评的工作人员和服务对象均与本人无直系血亲、姻亲、近姻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和其他利害关系。如有违反上述情形之一,本人自愿按照乌鲁木齐市社区非在编人员相关规定接受组织处理,并承担相应的一切后果。

廉洁自律承诺书范文8篇 诚信承诺:廉洁自律范本 第2张

第2篇

我作为一名公寓管理岗位员工,决心认真履行岗位职责,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做到廉洁自律。在此郑重承诺,遵守《公寓管理人员廉洁自律十项规定》,关心学生、爱护学生,在管理育人和服务育人的岗位上发挥自己的作用。如违反相关规定,接受公寓管理中心及公司的'处罚。

1、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执纪公平,不徇私情;

5、不隐瞒、包庇违纪行为,不编造谎言、提供伪证为违纪学生开脱;

6、本人拾到或学生上缴来的钱物,主动交楼长及时登记,妥善保管,积极配合寻找失主,并及时向中心汇报,不私自截留、据为己有;

7、对没收的违章电器等物品,要做好登记,妥善保管,定期上缴中心,不私自调换、据为己有或给于他人;

8、在毕业生离校、学生调寝期间,协助学校做好安全保卫工作,妥善保管好学生遗忘的物品。未经允许,不进寝室收集学生物品,学生的东西概不动用;

9、保证不将学生遗忘在洗漱间和楼道内的物品据为己有,未经楼长批准,不进入学生房间;

10、协助楼长,做好本楼的廉洁自律工作,树立宿管员工的良好形象,不给公寓管理中心和学校抹黑,赢得学生的尊重与信赖。

第3篇

元旦、春节临近,正值全县开展学习讨论落实活动之际,为积极响应省纪委常委会向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和全体纪检监察干部发出的文明过节、廉洁过节倡议,以实际行动落实省委、省纪委“铁纪、铁军、铁腕”和市纪委”十不准、十必须”要求,坚持做到文明过节,廉洁过节,责己从严,全县纪检监察干部接受监督,向社会公开承诺:

1、带头拒绝违规收送年货节礼、礼品礼金、有价证劵、提货券和电子微信红包、电子礼品预付卡等;

2、带头拒绝参与用公款或管理服务对象、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人员安排的旅游度假、健身娱乐、宴请等活动;

4、带头拒绝利用培训中心、内部食堂等名义搞奢靡享受、吃喝玩乐;

6、带头抵制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和借机敛财等不正之风,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

以上承诺,公开接受社会各界和干部群众监督,如有纪检监察干部违纪,一律按违纪上限问责处理。

2.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条例》。

3.严格执行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

4.坚决治理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和借机敛财行为。

5.不用公款购买、印制、邮寄、赠送贺年卡、明信片、年历、对联等物品。

6.不用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烟酒、花卉、食品等年货节礼(慰问困难群众职工不在此限)。

7.不用公款购买发放各类会员卡、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

9.不用公款大吃大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

10.不以各种名义年终突击花钱和滥发乱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

11.党员领导干部不出入私人会所,不接受和持有私人会所会员卡。

以上承诺,决不弄虚作假,愿意接受社会各界和党员群众监督,如果违反,自愿接受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

第4篇

**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由于工作的特殊,业务开展较多,为了加强财务管理,规范收费行为,提高服务质量,严格财务控制和监督,提升财务管理水平,确保全局事业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财金制度,股、所、室负责人和收费人员作如下承诺:

一、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及本局制定的各项财务规章制度,票据由本部门负责人向财务统一领取,再由部门负责人制定专人领取使用;部门负责人对票据的使用、监督、管理负全责。

二、领取票据后,妥善保管,防止污损和丢失。因主观原因造成损失的,由直接负责人承担责任。发生一次,取消收费资格。发生两次以上的'除承担责任外,作待岗处理(因自然灾害和各种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票据丢失、损坏的,须及时登记、上报)。

三。、收费人员收取的现金当天必须存入指定银行,周末期间或因故无法缴款的,须在下一个工作日将票款上缴,备用金不超过200元。现金收取后不入账或者不上缴财务处的,每次处罚20元,发生两次以上的除承担责任外,作待岗处理,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

四、认真执行《云南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管理规定》,使用收费收款收据时,应当逐项正确填写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日期及金额,做到字迹清晰、计算正确、印章齐全。对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发现一次处罚50—200元,发生两次以上的作待岗处理;1、收费不开单(撕票)的;2、涂改挖补的;3、撕毁或者擅自销毁的;4、转让和相互借用的;5、跳号和拆本使用的(全本票据一次性复写,不准隔页填写,对填写错误的票据应注明:“作废”,全联完整保存);6、票据大小写金额不符(没有作废的以大写金额保存);7、票据不填写日期的。

五、使用票据的部门,每月25至28日向财务部门核对一次,在每本收费收款票据用完后,及时将款单及收款票据报财务部门核销,交旧领新,并在封面上如实填写收费时间、收费金额、起止编号、作废编号、缴销日期、用票人签名,否则,作待岗处理。

六、各岗位收费员离开收费岗位前,由股室负责人安排收费人员及时结清票款、上交票据,归还备用金。否则,一切损失由部门负责人承担。情节严重的,报纪检或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七、我自愿遵守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的一切规章制度,若有违反,我无条件服从一切处理决定。

第5篇

为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现根据县府办《关于推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和“岗位监督制”的通知》和市安委会关于印发《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和“岗位监督制”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制订安全生产工作“一岗双责”责任书。

镇直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工矿企业负责人要负责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抓好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

镇直各单位主要领导、工矿企业主要负责人是镇直各单位及工矿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其安全生产工作,并履行以下职责:

(一)抓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上级政府、政府党委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指示的贯彻落实;

(二)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镇直各单位及工矿企业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三)建立健全并落实镇直各单位及工矿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 (四)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镇直各单位及工矿企业的重要议事日程,及时研究解决其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五)组织和领导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对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督促制定整治措施并加以落实;

(六)及时对镇直各单位及工矿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作出部署并督促检查; (七)落实镇直各单位及工矿企业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并加强考核,建立约束、激励机制。

镇直各单位及工矿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具体负责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履行以下职责:

(一)组织实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镇直各单位及工矿企业党委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指示,主持研究制定安全生产监管的办法和措施。

(二)受镇直各单位及工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委托,主持召开安全生产工作有关会议,研究和协调处理安全生产中的重要问题;

(三)组织并参加镇直各单位及工矿企业安全生产重要工作、重大活动; (四)督促、检查镇直各单位及工矿企业相关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责令有关单位限期整改事故隐患;

(五)监控安全生产专项目标、控制指标运行情况,加强督促检查; (六)督促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安全生产监管能力和水平; (七)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灾难时,按规定启动办事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镇直各单位及工矿企业分管其他工作的负责人应当抓好分管工作范围的安全生产工作,履行以下职责:

(一)负责抓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镇直各单位及工矿企业党委、镇直各单位及工矿企业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指示在分管工作范围内的贯彻落实;

(二)坚持将安全生产工作与分管工作同时安排部署,同时组织实施,同时考核验收;

(三)督促分管部门认真履行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监管职责,适时组织开展并参加安全生产大检查;

(四)组织和领导分管工作范围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对发现的事故隐患,督促制定整治措施并加以落实;

(五)分管工作范围内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灾难时,按规定赶赴事故现场,组织、协调事故抢险救援和善后工作。

(一)将执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的情况列入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一项重要内容。

(二)年底就本年度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的情况写出专题报告,报送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并自觉接受市安委会统一组织的考核。

镇直各单位及工矿企业领导班子成员及相关单位负责人忽视安全生产工作,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导致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事故后隐患不报、谎报、拖延不报,或者不及时组织开展事故救援工作,导致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告诫、责令写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组织处理、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6篇

一、严格遵守宪法、法律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坚决执行局各项规章制度,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的质询与监督。

二、认真履行工作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在工作中玩忽职守,勇于承担责任。加强对日常业务工作的监督与核查,尤其是加强对现金与票据的管理,确保源头上不出事。

三、正确使用职权,增加工作透明度,不利用工作之便为自己、亲友和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不利用职务和工作之便,吃、拿、卡、要;不收受财务代管单位和下属企事业单位馈赠的实物、礼品和有价证券。

四、坚决执行相关财经纪律,秉公办事,不为单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出谋划策、串通作弊。

五、不参加任何有可能影响公正履行职责的宴请、娱乐、旅游等活动。

六、不在财务代管单位和下属企事业单位报销应由个人负担的任何费用。

如有违反,我主动辞职并接受法律、法规及党纪政纪惩处。

第7篇

为切实加强元旦春节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在实际工作中全面落实党员干部廉洁自律要求。根据《州纪委关于元旦春节期间严格遵守“十个严禁”的通知》(州纪发【xx】19号)等文件精神,按照州纪委统一部署,本人现郑重做出以下承诺:

一、严禁超规模或巧立名目举办节日庆典等活动。坚决制止名目繁多、没有实质内容的节日庆典活动,杜绝讲排场、比阔气、奢侈学学浪费等不良风气。

二、严禁以任何名义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资金及实物。

三、严禁以各种名义向基层和企事业单位转嫁、摊派和报销费用。

四、严禁公款大吃大喝,搞相互走访、相互宴请、相互拜年和进行高消费娱乐、健身等活动。

五、严禁公车私用。节假日期间,除执法、执勤、救灾救济、抢险、下基层慰问困难群众等工作需要安排外,公务车辆一律入库封存。

七、严禁参与赌博活动。尤其不准参组织或参加利用赌博变相活动。

九、严禁向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个人收送红包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购物卡、土特产之类的礼品等。

十、严禁以任何借口用公款组织干部职工及家属外出旅游、观光或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下级单位提供的'旅游、观光。

以上承诺我将严格履行,并自愿接受广大干部职工的监督,如有违反,愿接受责任追究。

第8篇

根据区纪委工作要求,为做好工作,本人自愿做出如下承诺:

一、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遵守党的各项纪律,廉洁奉公、忠于职守。

二、坚持自己的人生观、价值观,坚定理想信念,顶得住歪风,经得住考验,抗得住诱惑,从思想上筑牢反腐倡廉、拒腐防变的长城。

三、认真学习并坚决执行纪检监察干部“四个不准”和勤政廉政纪律“30严禁”的要求。

四、全面履行职责,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努力学习业务,提高能力素质,做好本职工作。

五、在生活中严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等,不该干的'事坚决不干,老老实实做事,清清白白做人。

六、服从组织、服从领导,认真完成上级和领导交办的任务,做到“严、勤、细、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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