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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安全教育心得体会4篇 安全护航,共建安全生产之道

生产安全教育心得体会4篇 安全护航,共建安全生产之道

在工作生产中,安全教育是保障员工工作安全的必要措施。通过生产安全教育,员工们能够更深入地了解工作场所的潜在危险,并掌握相应的应急处理知识和技能。本文将分享一些生产安全教育后的心得体会,希望能够引起读者对于生产安全的重视和关注。

生产安全教育心得体会4篇 安全护航,共建安全生产之道

第1篇

人是万物之灵,是社会发展之本,社会的发展离不开社会的生产,安全是生产的基石,是企业获取经济效益的根本保证。人作为安全生产的主体,是具体工作的执行者,社会上各样的工作都必须围绕人来开展,离开人什么事情都将无所事事。当今社会提出了许多发展的新理念,要构筑和谐的社会,和谐企业,作为xxx人深感身上责任重大,应主动去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和意志风格,搞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安全生产中坚持以人为先。"9.4"事故可谓惨痛,我们将从这次事故中,化悲痛为力量。找出工作中的不足,以指挥部20xx年9月15日召开的《安全专题》会为指导思想,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重在落实”的方针为安全口号,近期展开了一系列的安全教育及培训。从这些培训及教育中我深深感受到安全所带来的深刻含义。安全就意味着责任,一个人的安全不仅是对自己负责,更多地要对别人负责。我们不管从学习、生活、工作中都要务必提高认识,加强防范。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

安全生产的难点在我们自己,所以安全意识要从头开始,从学习相应的法律法规开始,增强安全知识,提高安全意识。要做到“严、实、细、快”。作为职工的我们,在工作中应树立起“要我安全,我要安全,我安全、人人安全”的`工作理念。在以后的工作中杜绝安全情况发生,切实要把安全工作落到实处。对此,我认为做好安全生产必须要严格要求自己,以安全规章制度为铺路石。首先要做到三点。

一、我们要认真学习国家、集团公司及公司的各项法规、规定、制度,提高对安全工作的认识,并在日常的工作中严格遵照执行。做到安全生产无漏洞,监督到位,措施到位,各种监护到位,对于运行中设备我们要谨慎后行,应做到心思缜密,不要盲目的以己之力独自完成。

二、加深学习深度,加大管理打击违章现象的力度,使每个人感到生命可贵的意识,从而杜绝此类的现象发生。

三、工作前应深入了解危险点分析,避免人身安全受到危险点的伤害。做任何工作一定要做到“自家事”的精神,不要有任何马虎之心,对工作认真负责,才能做到对生命负责。“爱企业、爱工作、爱生活”是我们每一个职工的心声!企业的兴旺发达,离不开每位职工的奉献和努力。“保证安全生产,防患于未然”是为了我们的明天更美好!让我们都行动起来,为了“平安”这个共同的目标,将安全工作时时抓、事事抓、长期抓,永不放松!时刻铭记安全在我心中,安全在你心中,安全在我们大家心中。

生产安全教育心得体会4篇 安全护航,共建安全生产之道 第2张

第2篇

12月1日,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下简称新安法)正式施行。

新安法亮点颇多,如树立了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理念,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条红线,贯彻“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要求,增加、完善了包括安全生产方针和安全生产工作机制等在内的15项法律规定,建立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等10项法律制度,强化了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等10项法律规定。

良法已备,善治何行?要使这些新规定、新要求落地,就必须建立完善安全生产方针和工作机制。新安法确立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工作“十二字方针”,按照这一要求,各级负有安全监管职能的部门需要不断创新执法体制,完善执法计划等制度和执法程序。同时,按照四中全会精神,推进安全生产领域综合执法的探索,加大对非法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坚持“十二字方针”,就是要总结实践经验,新法明确要求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机制,进一步明确各方安全生产职责。做好安全生产工作,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是根本,职工参与是基础,政府监管是关键,行业自律是发展方向,社会监督是实现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目标的保障。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新安法进一步明确了安监部门的执法地位和监管职责,并赋予了安监部门采取查封、扣押、停止供电供民爆物品、停产停业等必要强制性措施的权力。按照“三个必须”(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新法一是规定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协调机制,及时协调、解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重大问题。二是明确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实施综合监督管理,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并将其统称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三是明确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作为执法部门,依法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对生产经营单位执行法律、法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落实“三个必须”,就必须明确安全监管部门执法地位。

镇街是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基础,基础不牢,地动山摇。新安法从立法层面明确了镇街安全生产职责,同时,针对开发区、园区的安全监管体制不顺、监管人员配备不足、事故隐患集中、事故多发等突出问题,新法明确:镇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等地方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应当按照职责,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的监督检查,协助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做好安全生产工作,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是根本。新法把明确安全责任、发挥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作用作为一项重要内容,作出四个方面的重要规定:一是明确委托规定的.机构提供安全生产技术、管理服务的,保证安全生产的责任仍然由本单位负责;二是明确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内容,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相应的机制,加强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考核;三是明确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行的七项职责。四是规定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竣工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前,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对安全设施进行验收。

四中全会确立了“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新法颁布三个多月来,各单位宣传活动精彩纷呈,知识竞赛、演讲座谈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活动广泛开展。但是,不可否认的是,普法的过程任重道远,普法宣传须持续加力,要在公民心中树立起崇尚敬畏法律之心,建立依法办事的良好秩序。

第3篇

安全是人类最重要、最基本的需求,是人的生命与健康的基本保证,“三违”是造成不安全事故的主要原因,是煤矿安全生产的第一天敌。安全心理学是运用心理学的原理、规律和方法解决劳动生产过程中与人的心理活动有关的安全问题,减少生产过程中的伤亡事故。安全心理学能够掌握“三违”人员违章心理现象,做好“三违”人员帮教工作,避免和克服不安全行为,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消除隐患、预防事故的发生。

一是侥幸心理。明知安全的操作规程,也具备相应的知识水平和技术能力,但由于不愿意付出必要的劳动,怀着侥幸心理,采用自以为巧妙的方法来达到“省力”“方便”的目的,心存侥幸是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一种常见心理。

二是冒险心理。由于曾经有过冒险尝试却未出事的经历,而形成的貌似危险、敢于冒险的心理定式,并逐渐对蛮干产生一种自我肯定和自豪的心情,有了这种心理的职工,在关键时刻往往容易感情冲动,不假思索地采取冒险行动。

三是逆反心理。某种特定情况下,人在好奇心、好胜心、求知欲、偏见、对抗情绪等心理状态影响下,会做出与常态心理相反的对抗行为,偏偏去做不该做的事情。

一些盲从而无主见的人,由于看到其他人员不遵守安全规程,并未发生事故,而出于从众心理仿效他人,或者是迫于精神上的压力而不能坚持遵章守纪,导致盲目从众的违章行为发生。

一是违章人的个性特征。人的个性心理特征是一个人在心理活动中表现出来的,比较稳定和经常的特征。每个人的心理特征,正如每个人的面容各不相同,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心理特征,例如:有人善于学习,掌握科学技术和生产技能很迅速;有人对工作细心、认真、一丝不苟,有人干活粗枝大叶、马马虎虎;有人沉着、稳重,有人轻浮、急躁冒失等等,都是影响安全的因素。

如操作者由于是经常干的工作,所以习以为常,并不感到有什么危险,在这样的心理状态的支配下,操作人员就凭印象,好不怀疑地根据过去的经验开始了作业,但结果是发生了事故,有时候由于操作人员没有进行日常的检查,或在麻痹思想指导下,检查不够详细,出现了与预料相反的情况,由于事发突然,就会因惊慌失措、手忙脚乱,而酿成事故。

?操作人员有特别高兴或忧虑的事情,使情绪受到了大波动而发生事故,例如操作人员和同事、家属发生过争执,夫妻不和睦而心里不痛快,受批评而又有情绪,或遇到特别高兴的事,感情冲动,思想不能集中,或忘记了按照操作程序进行作业,结果导致事故的`发生。

四是违章人技术生疏。这种情况的心理状态通常是由于技术不熟练,遇事应变、应急能力差而造成的。有些操作者能力不强,但又很自负,他们没有足够的经验,却又过分自信,不忘初心求教,主动学习,存在着怕损害了自己自尊心的心理状态。结果在这种思想的支配下,最终导致了事故。另一种心理状态:虽然注意到了反常情况,但自信以往经验,尽管在这种情况下,操作人员本身注意到了反常状态,但由于骄傲自满情绪,相信自己考虑的方法是正确的,结果也就造成了事故。

五是违章人过分依赖他人。这类情况,多数是操作人员在与他人共同作业时,自己不积极主动,不严格按照自己应承担的操作项目和操作规程进行,而总是图省事、省力,想依赖他人,侥幸取胜,结果导致了事故的发生。

操作人员由于某些原因使心情紧张,对外界情况没有正确的反映,在急急忙忙地操作中发生的事故,因为在心情紧张时,操作人员注意力分配上会产生偏差,顾此失彼,忙中出错。

一是心理辅导帮教法。针对当前职工家庭或自身存在问题,造成个人压力不断增大、心理负担严重影响安全等现象,聘任具有资质的心理咨询师或者挑选政治素质高、安全意识强、心理素质好的管理人员担任心理辅导师,运用心理疏导法为职工进行心理教育和疏导,帮教人员根据“三违”者不同的性质和次数,在进行强化教育的同时,注重针对从“三违”人员的心理疏导入手,让“三违”人员多讲自己在“三违”中的心理过程,从而掌握“三违”人员在“三违”过程中不忘初心理变化所导致的行为表现。针对习惯型“三违”、侥幸心理型“三违”、重复型“三违”、疏忽大意型“三违”、冒险型“三违”、情绪型“三违”等不同类型的“三违”现象,仔细了解分析后对症下药,进行结对帮教,及时引导职工将个人心理和精神状态调整到最佳位置,从根源上彻底纠正“三违”职工的不正确安全心理和不安全行为。

二是关心体贴帮扶法。人的行为是受心理意识支配的,有什么样的心理行为,就会出现什么样的安全工作状态,在劳动过程中,对不少人来说,很难把不良的社会关系、家庭冲突和生活事件等造成的复杂的心理冲突、挫折、沮丧、兴奋等各种复杂的心理冲突和各种杂念全部排除在工作之外,以致造成分心或反应迟钝等现象,从而使作业失误增加,不安全行为增多,导致事故的发生,经常深入职工的生活和工作,倾听职工呼声,关心职工疾苦,热心听取职工对安全生产的意见和建议,从保证职工安全生产的角度出发,关心职工的工作和生活,为职工排忧解难,化解矛盾,解决后顾之忧,全身心投入到安全生产之中。

三是亲情教育感化法。开展亲情关爱教育,大力营造尊重人、关心人、爱护人的浓厚氛围,使职工能在亲情关爱的良好氛围中增强安全意识,提升安全理念,自觉遵章守纪,确保安全生产。一旦职工出现了“三违”现象,首先请出他的亲戚、老乡、朋友来对其违章的性质、原因、后果及今后怎样避免类似的违章进行分析,面对面交流,使“三违”人员感到既在众人面前丢了面子,又担心把事情传到家中,使家中人操心,使“三违”人员从思想深处真正受到教育,重塑自尊心,使他们在今后的工作中时时处处都能自觉遵章守纪。让违章职工讲述自己在险境的所思所想,对职工起到警示教育作用。通过事故案例,让当事人讲述自己在生命受到了威胁时想父母、老婆和孩子的心理波动,和“三违”职工产生共鸣,起到警示作用。扎实开展“巾帼话安全”、“职工话安全”等活动,把“安全为天”的大道理,用家人的朴素亲情讲出来,让职工从家庭的角度考虑为了家庭幸福、为了生命健康,精心作业避免事故。

四是家庭互助联保法。注重发挥“父母情、夫妻爱、儿女盼”等情感优势,在夫妻之间、父子之间、母子之间签订“夫妻安全公约”、“家庭安全公约”,采取“父母一声叮嘱”、“妻子一句期盼”、“孩子稚语心愿”等形式和载体,开展“一条安全寄语”、“一次温馨祝福”、“一次童心呼唤安全”、“一次送安全知识进班组”、“一份联责互保书”等安全活动,让职工清醒认识到自身安全对家庭幸福的重要意义,从内心深处自觉做到上标准岗、干标准活。

五是安全形势宣讲法。扎实开展“家庭平安、亲情嘱托”安全主题宣讲活动,定期组织宣传员进区队、入班组、到井口进行安全亲情宣讲,宣讲内容主要有:传达上级安全工作指示精神,宣讲安全形势,贯彻安全生产的新措施、新要求、新指令,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知识,学习分析事故案例等。宣讲内容根据形势需要、时节需要、生产需要和职工思想行为表现需要各有侧重,增强职工安全意识,提高职工自主保安能力,让职工在参与中共同提高。在节假日为职工送安全祝福、安全知识和安全文化节目等,让职工时刻牢记平平安安是最大的幸福。

第4篇

虽然企业在落实责任方面主流是好的,经过近年来的努力,面上的工作有很大改观,但仍有部分企业想方设法逃避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主体作用,想方设法减少安全投入,压低生产成本,致使作业场所条件恶劣,设备和工艺陈旧落后、从业人员安全素质低下;部分企业安全管理制度执行不严,落实不力、不硬,培训教育跟不上,作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现象时有发生,安全生产形势仍然很严峻。

一、新《安全生产法》把加强事故应急救援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建立应急救援的制度

一是建立全国统一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信息系统。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全国统一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信息系统,国务院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相关专业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信息系统。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或者确定本行政区域统一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信息系统。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信息系统应当与各级人民政府建立的突发事件信息系统实现互联互通、信息共享。

二是国家加强应急能力建设。国家建立矿山、危险物品、公路交通、铁路运输、水上搜救、油气田事故应急救援基地和应急救援队伍。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地区安全生产的特点,建立或者确定相应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并配备必要的设备、设施和器材。

三是政府应当储备必要的应急救援物资。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安排一定数量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资金,储备必要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物资,用于重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四是生产经营单位制定应急预案和演练。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并定期进行演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应当根据安全生产实际情况适时修订。

五是应急救援费用的承担。因事故救援发生的费用,由事故发生单位承担;事故发生单位无力承担的,由所在地人民政府解决。

六是加强联动机制。参与事故抢救的部门和单位应当服从统一指挥,加强协同联动,采取有效的应急救援措施,并根据事故救援的需要组织采取警戒、疏散等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和次生灾害的发生。

新法确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确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安全理念,表明了党和政府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健康的高度关注,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视有加,同时给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也为今后一段时间内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指明了方向。

把应急预案管理作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评审、备案制度,严格落实应急预案备案审查工作;加强对高危行业企业应急预案编制、评审和备案的监督指导,确保应急预案编制率达到100%,并逐步拓展覆盖到各行业领域。应急预案的制定、修订,结合本地、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和应急演练中暴露出的问题,突出企业预案与政府预案的衔接,要探索应急预案“简明化、程序化、图表化”的方法,切实提高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可操作性。

针对目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力量分散,调度指挥、资源整合不畅的现状,进一步深化和完善部门之间、部门与企业之间、市级与区县之间的应急联动机制。定期组织研究应急管理工作的对策和措施,分析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形势,及时通报有关应急管理和事故救援工作的信息,加强协调与沟通,有效发挥各部门及企业在应急处置方面的作用,提高处置安全生产事故的快速协同响应的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灾难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构建应急救援区域联动工作制度,努力形成资源共享、装备互补、运转高效的应急协作体制。

督促企业加强重点岗位人员的应急知识培训,使其掌握本岗位相应的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处置程序,提高安全意识和应对事故灾难的能力。加强对企业应急预案演练的指导、监督,尤其是督促高危行业企业、有重大危险源的'企业要定期开展应急预案演练,演练的重点是企业全体员工的逃生疏散演练和重点部位、岗位的应急处置演练。充分利用微博、微信等信息平台,面向社会公众开展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宣传教育,普及应急救援知识,提高应急救援意识。

全省安全生产应急响应平台建设已进入实施阶段。平台建设坚持做好顶层设计的原则,注重与其它系统的融合互通,避免形成信息孤岛。一期项目的主要任务是搭好平台,实现核心功能的正常运转。软件基于地理信息系统开发友好的操作界面,可实现应急资源的快速直观查找、移动值班、按需要自动统计有关事故信息和应急资源信息,实现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的功能需求,同时可将安监人员从繁琐的事故报告、统计中解放出来。

推进各级应急管理机构建设,大力加强县(区)级应急管理机构和人员队伍建设,进一步明确职能,充实人员,完善相关制度,实现机构、编制、职责、人员、经费、培训“六落实”, 推动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向基层和企业延伸,保障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有人干、有人会干,而且能够干好积极。督促、指导大型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等高危行业企业建立应急管理机构,加强应急管理基础建设。培育和扶持省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专业骨干队伍建设,加强培训、考核、应急演练,提高应急救援能力,建设梯次配备、灵敏响应、高效运作的应急救援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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