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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写强制执行申请书借鉴3篇 "精准撰写强制执行申请书:实用指南"

怎么写强制执行申请书借鉴3篇 "精准撰写强制执行申请书:实用指南"

强制执行申请书是司法机关执行裁定、判决的重要手段之一,是维护法律尊严、维护社会公正的必备程序。在撰写强制执行申请书时,需要掌握相关法律知识和写作要求,参考优秀申请书,做好语言表述和事实陈述,确保申请的顺利通过。

怎么写强制执行申请书借鉴3篇

第1篇

1.强制被执行人履行北京市顺义人民法院__年九月三日作出的(__)顺民初字第67__号民事判决书,立即给付申请人货款五万九千八百元并支付利息损失(__年七月一日至__年七月三十日的利息为二百九十一元五角三分,自__年七月三十一日至付清之日止的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企业流动资金贷款利率标准计算),并承担案件受理费六百五十四元;

2.由被执行人加倍支付迟延履行该判决确定义务期间的债务利息;

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贵院已经作出(__)顺民初字第67__号民事判决,根据该判决,被执行人应于该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申请执行人货款五万九千八百元并支付利息损失(__年七月一日至__年七月三十日的利息为二百九十一元五角三分,自__年七月三十一日至付清之日止的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企业流动资金贷款利率标准计算),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执行。案件受理费六百五十四元,由被执行人负担,于判决书生效后七日内交纳。现该判决已经生效,但被执行人并未履行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

根据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被执行人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现依据第207条之规定提出以上请求,请人民法院依法强制被执行人履行生效的判决所确定的义务。

怎么写强制执行申请书借鉴3篇

第2篇

申请人:张某,男,汉族,1963年3月19日出生,住址:上海市______

被申请人:沈阳某工程有限公司,地址:沈阳市皇姑区______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劳务雇佣合同纠纷一案,经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民事判决书,现被申请人拒不遵照生效判决履行。为此,特申请贵院给予强制执行。

1、请求法院执行被申请人应支付申请人的劳务费50000元;

2、请求法院执行被申请人应支付申请人的劳务费50000元的银行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付的银行利息(自20_年6月_日至20_年8月26日的);

3、请求法院执行被申请人应支付申请人的劳务费50000元的延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即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付的银行利息的双倍(自20_年9月6日至执行完毕当日)

4、请求法院执行被申请人应支付申请人的诉讼费988元;

20_年被申请人承建上海某工程,为了能按期完工,被申请人雇佣申请人带领的安装队帮助安装,20_年6月_日经结算被申请人应付申请人的劳务费为50000元,由于被申请人一直未支付故申请人向沈阳皇姑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该院作(20_)皇民初字第__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为一、被告沈阳某工程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张某劳务费50000元;二、被告沈阳某工程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张某劳务费元的利息(利息自20_年6月_日至本判决生效之日止,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付);如果未按照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九条之规定,加倍支付延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三、驳回原、被告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988元,由被告沈阳某工程有限公司负担。

判决后被申请人提起上诉,20_年8月26日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20_】沈民(1)终字第___号民事判决书,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诉讼费由上诉人负担。

至此被申请人于终审判决生效后_日内未按照判决履行,特申请贵院执行,以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第3篇

申请执行人:依玛士(上海)标码技术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住所地:北京市朝阳区惠新南里6号天建大厦1015-1016室

1.强制被执行人履行北京市顺义人民法院20__年九月三日作出的(20__)顺民初字第6797号民事判决书,立即给付申请人货款五万九千八百元并支付利息损失(20__年七月一日至20__年七月三十日的利息为二百九十一元五角三分,自20__年七月三十一日至付清之日止的.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企业流动资金贷款利率标准计算),并承担案件受理费六百五十四元;

2.由被执行人加倍支付迟延履行该判决确定义务期间的债务利息;

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贵院已经作出(20__)顺民初字第6797号民事判决,根据该判决,被执行人应于该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申请执行人货款五万九千八百元并支付利息损失(20__年七月一日至20__年七月三十日的利息为二百九十一元五角三分,自20__年七月三十一日至付清之日止的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企业流动资金贷款利率标准计算),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执行。案件受理费六百五十四元,由被执行人负担,于判决书生效后七日内交纳。现该判决已经生效,但被执行人并未履行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被执行人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依据《民事诉讼法》第207条之规定提出以上请求,请人民法院依法强制被执行人履行生效的判决所确定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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