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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百年孤独有感7篇 百年孤独:时空交错的精神之旅

读百年孤独有感7篇 百年孤独:时空交错的精神之旅

《百年孤独》是哥伦比亚文学家加西亚·马尔克斯的代表作,被誉为拉美文学的巅峰之作。小说通过描绘布恩迪亚家族的历史,探讨了人类命运、人性复杂性和时间命运等主题。读完后,让人深刻反思生命的意义和价值。

读百年孤独有感7篇 百年孤独:时空交错的精神之旅

第1篇

“妄图在虚幻中寻找真实感的人,脑子一定有问题。”

我在网上看到这句话时不禁一笑,右手边是看了一半的《百年孤独》。这本诺奖得主的魔幻现实主义的代表作品声名远扬,但此刻,我只是借翻阅它来消磨一个长长的无聊的下午。亦实亦虚的魔幻故事,庞杂的网络虚拟世界,以及虚拟世界里的一句话,和真实的我凑在永恒的时间里,就发生着奇妙的化学反应。

我看了很多遍《百年孤独》。最初的观感是晦涩痛苦的,因为一长串反复出现的名字、人物癫狂而奇怪的行为、神秘而混乱的环境。作为一个学着“三观端正”现实主义课文长大的学生,这种将与真实生活毫不相干的灵异传说放在极具真实感的现实里的叙述,实在别扭难过。但不可否认,故事非常精彩。当我翻到最后一页,看到这个苟延残喘的家族永远地消失不见,一群啃食着血肉的蚂蚁,一棵被绑着“疯子”的大树,我心中空落落的,意犹不止,也好像“大雪白茫茫真干净”的惘然。我可能自己也没有发现,我正走向一条不那么普通的文学之路。伟大的作家布下隐形的指示,指示着每一个读者,去虚幻中寻找真实。

我曾一度认为自己的阅读是肤浅的,因为富有特色的文学表达相较于它的内核仿佛更能吸引我,这种隐蔽的羞愧在阅读《百年孤独》时尤甚。魔幻现实主义的描写实在太迷人了,幻想现实碰撞,重彩写实融合,争锋相对的矛盾,水到渠成的和谐。而我这才发现,正是这种独特的写法,让虚幻的文字处处体现着真实的张力。比如奥雷良若上校的孤独。他整天埋头于作坊中做小金鱼,他的头发上可以长出蘑菇,口中长满青苔,明明是阳光灿烂的日子,却感觉“空气中浸满雨水的潮湿”。这是上校行将死亡之前的'感受。我知道现实中,一个活着的人不可能头上长着蘑菇口中长着青苔,但是这并不妨碍我感受、触碰他的孤独,一种隔绝与世的荒芜,一种压抑到窒息的孤独,就好像生活在充满雨水的空气中一样。故事是虚假的,但孤独一样沉重。

于是,我越来越热衷于在虚拟故事中去寻觅真实,我不得不去寻找真实。先前我以为真实触手可及,周围的一物一物皆为真实,牛顿三大定律,科学唯物主义。《百年孤独》却告诉我,真实无处不在,但也极难寻觅。人们在真实的物质里狂欢,不知觉将灵魂的真实乱丢一地,要么伪装成虚伪的美丽。于是我们身处热闹人群,依旧如一个百年家族那样孤独。真挚纯粹的孤独,也是人类存在最后的依靠。如果,有一天连孤独都能物化,真实又何处可言?

美丽的姑娘微笑,人们真正动心于一瞬间灵魂的美好,而不是皮囊的功劳。

读百年孤独有感7篇 百年孤独:时空交错的精神之旅 第2张

第2篇

正如马丁在《冰与火之歌》中的一句轻描淡写:“回忆如同用雨水盛接雨水。”可在这背后,又有多少个日与夜的挣扎。哭喊、绝望,以及不甘终被释然,放下。这又何尝不是孤独的样子?那孤独究竟是什么?

这一点在百年孤独中体现得淋漓尽致:七代人始终重复着的两个名字,何不正是隐喻着,生命周而复始的轮回挣扎,出生就看到了死亡,开篇就注定了结局。可我们又何尝不是呢?放眼古今,秦汉吴蜀魏晋隋唐宋元明清……群雄逐鹿、君临天下,王朝更迭,家国延承、此起彼伏,与布恩迪亚家族的兴衰、终结又有何异?“陋室空堂,当年笏满床,衰草枯杨,曾为歌舞场。”

是啊,既然孤独是人生的常态,那么从某种程度上来说,人就是为了孤独而生。你懂得越多,你就越像这个世界的孤儿。时空是一把巨大的枷锁,无论是文明萌芽初起的蛮荒时代,还是滚滚车轮带来的惊喜与忧虑参半,至始至终,都不过是接受了社会挣扎与孤独的考验。

那么在这喜忧参半的生活中,我们又该如何选择和面对孤独?

许多人选择在失意时用酒精麻痹自己,也有许多人选择与世隔绝,只为在被窝里尽情地嚎啕大哭。可我们总忘了——物质是孤独的寄托,精神才是孤独的.栖息地。

对布恩迪亚家族来说,没有什么可以永垂不朽。钱财不过几张纸,风吹了就散;爱情不过几句誓言,青睐的人每天都能换;权利荣耀、青春美貌,这些都太易碎易逝了。当余音消散,人去楼空时,最终只留下孤寂与死亡相伴。从了孤独,没有什么可以与你永久相伴。

物质都是虚假迷人的,只有精神上的解脱才配与孤独较量。

可当余音未散,人山人海时,我们又该如何选择和面对孤独?

我的答案是接纳并挑战孤独。既然人生为孤独,何尝不接受孤独的考验去战胜它呢?这才是孤独存在的意义。许多人畏惧孤独,其实是畏惧失败,可我们越害怕,孤独就越猖狂。这个社会、这个国家亦是如此,如果被孤独威慑到了,它就一定不会强大,整个社会就会被孤独的阴影笼罩着,成了一只井底蛙。

就算是为了孤独后的振奋,为了挣扎后的希望,为了不让自己的人生那么容易通关,我们也要去尝试一番孤独啊!这才是人生为孤独的最真实的意义。

第3篇

十五岁的寒假,坐在火炉边,捧着一本《百年孤独》,第一次进入马尔克斯的神秘造梦术。我并没有被后来在很多地方被反复夸赞的开头所惊艳,也没有被那些圈圈圆圆,绕来绕去的名字触发焦躁的神经,记住各个名字间错综复杂的关系也并没有为难到我。从始至终,我都沉浸在马孔多的幻梦中。在那之后的好几年间,我也没有想明白是什么让我着迷,但那是真真切切的着迷,舍不得放下。

小学时候也作为乖学生在老师的推荐下阅读过一些小说,我印象比较深刻的有被我当睡前故事的《骆驼祥子》,和老师坚持让买的《鲁宾逊漂流记》。但它们没有留下什么印记。我那时怎么能体会到祥子的无奈和鲁滨逊的浪漫呢?现在应该是能体会了,却在打开小说世界的大门之后,不愿看了。因为我终于知道,口味有许多种,而我已经找到我喜欢的那几种。正因为书太多了,所以在看大名鼎鼎的《生死场》,《狂人日记》时体味不出其间厉害,才能放心大胆地承认,真的不喜欢,先放弃好了。就连作为生物专业的自己,第二次鼓起劲翻开《物种起源》从序言开始就难以继续之后,也可以坦然地面对自己,再给自己一些时间好了。然后松一口气般地,把书还到图书馆。

如果我现在回想起高中的语文课有什么美好的回忆的话,其中之一就是把《霍乱时期的爱情》藏在课桌上成堆的资料下,猫着腰忘情地阅读了。一想起那场景,就连高中的教室都不那么沉闷了,仿佛窗外平行射入的每日都一样的天光,都在悄悄跳舞。我清楚地记得我买下它的那一天。中午放学去小吃摊吃午饭的时候路过一家教辅书店,也会在门口摆一些畅销书。我本漫不经心地经过,却被暗红色的封面吸引,猛地停下回身拿起摸了又摸。一般来说,因为网上更便宜,我不会在实体店买书,但在我刚看完《百年孤独》之后,毫不犹豫地买下《霍乱》。那本书后来封皮都被翻到磨损,我那么爱它旧旧的样子,我那么爱它让性子急躁的我一看就平静下来的神奇魔法。为了追求故事体验的完整性,我会强迫地以从头至尾的顺序阅读小说,决不因为好奇而跳跃。这个习惯从我还不懂的欣赏故事情节的时候就养成了。可是,在读完一遍之后再读,我发现,《霍乱》的任何一页翻开,都可以顺利地往下读,仿佛一个随时都能进入的幻境,甚至在没人时我会忍不住念出声来,它近乎是诗了。后来知道马尔克斯是如何在少年时期就对西班牙诗集倒背如流,也就不奇怪了。但还必须要感谢工作扎实负责的翻译,这一点真是救了命了。

我想来想去也说不出为什么被《百年》和《霍乱》勾住。后来好像知道一些了,在我读了《活着为了讲述》之后。

大概是从大学开始,得益于一个苦恼不知怎样为我挑选生日礼物而把我对马尔克斯的迷恋当成靶点的挚友,每年生日我都会收到马尔克斯的小说,这些书渐渐把封皮内部列出的“主要作品”凑起来。《活着为了讲述》一直没有看,是因为觉得不是讲故事的书,想先看他讲故事。当然,事实上,《讲述》不是一本小说,但的确是在讲故事,而且,不知多少人会庆幸马尔克斯自己写了这样一本关于他自己的故事,这将胜却他人执笔为他作传的千言万语。

在看《讲述》之前,我从未好奇过《百年》,《霍乱》这些故事是怎么来的,但《讲述》中对他早年故事创作的缘由回忆,无疑是对包括我在内的众多读者的福利。他如何受到上校外公的影响,如何追溯父母年轻时相爱的旅程,如何将街坊真实发生的让他心惊的凶杀案落到纸上才终肯释怀。对于讲故事的擅长,也许是天赋,但没有哥伦比亚动荡的环境,没有他从小生长于其间的庞大家族,没有家里家外机敏包容的'众多女性,没有和他一同奋斗在艰难的新闻业的一众同仁,就不会有今天我们为之着迷的马尔克斯。

和《没有人给他写信的上校》一样,《讲述》也是一本充满力量的书。是什么样的力量呢?是真诚的力量,是执着的力量,是乐观的力量。真诚是这本书最坚实的基础,他回忆作家生涯萌芽阶段面临的困顿,苦涩,却也伴随精彩的经历。认真描述伴随他事业发展的每一个伙伴,这让关于他的一切更加有迹可循。执着是他对新闻和写作的执着温柔而坚定地敲打着读者的心。乐观,则是他年轻时期面对种种困境的强大心态。这种心态在回首时可以总结为乐观,其实在当时或许也不是刻意的告诉自己要乐观面对什么,而是因为心里有一件除它不做的事情(当作家),所以物质,甚至家人的理解,都不那么重要了,即使没有,也不构成不开心的原因。我想这同样是一本,年轻时和年老时看感觉会很不一样的书,但我很庆幸我现在看到了。

?聪训斋语》中谈到读书时的一段话,我深以为然。“且从来拂意之事,自不读书者见之,似为我所独遭,极其难堪。不知古人拂意之事,有百倍于此者,特不细心体验耳”。后来我每每遇“拂意之事”,想到这段话,会好受一些。虽然我读书少,知道的古人拂意之事少,但道理绝对是这个道理,于是心便放宽了。而《讲述》的整个内容,有一个方面,就是马尔克斯,以及他的家庭经历的“拂意之事”。对他的家庭来说,这个“拂意”是贫穷,对他本人来说,比贫穷更甚的,是年轻的他在朝着作家这条路踏过去的重重未知和阻碍。这阻碍有家人的不理解,他对自己能否成事的怀疑,以及创作过程中本身的纠结。但他绝不是为了讲述这其中的不顺,因为在这个“故事”的结尾,他在朝着更好的前途迈进,是以一个上升的曲调结尾,仿佛是胜利者的姿态。如果童话是为了让小朋友相信生活的美好的话,那他的故事就是我初见生活面貌之后的现实主义童话。

故事的结局,他成功了,这不是以他终于在不惑之年能凭版税过上物质丰富的生活为标志,也不是以他获得诺贝尔奖为标志,甚至也不是以他的魔幻现实主义世界让众多信徒得到心灵的平静与慰藉为标志,这只以他坚持下来了,一直在做那件非它不做的事为标志。这让你不认为只因为他最终获得的这些成就他才是他。他就是他。

第4篇

?百年孤独》是一部众所周知的魔幻现实主义作品,1967年一经出版,便引起世界轰动。到目前为止,《百年孤独》已经被译成四十多种语言,全球销量已超过5000万册。作者是来自哥伦比亚的加西亚·马尔克斯,拉丁美洲魔幻现实主义文学代表人物,1982年凭借这一部作品获得诺贝尔文学奖。

?百年孤独》于我而言是一部晦涩难懂的作品,可能其中原因除了小说本身故事有些无厘头、荒诞以外,还有就是它是外国作品的因素,譬如人名对我来说实在是混乱不清,又长,又是由于一个家族的几代人,所以有几个人都叫同一个名字。再加上小说支线众多、人物关系复杂,所以给我的阅读带来了很大的挑战。

这本小说与一般我们所接触到的小说有很大的不同,它的主角一直在变换,又或者说,我觉得这本书又仿佛没有主角似的。整本书所述的故事繁多而复杂,但主线主要是针对一个家族七代人近百年来的兴衰来描写的。也可以说,主体是分为七个大故事的(但其实并不简单),这七个故事总是没头没尾的开始又结束,好不容易我们看到这个家族发展到这一代,开始有越来越兴旺的势头时,但到了下一代却急转直下。叙事荒诞却又总觉得发生在现实,这个家族让我有一种很强的宿命感,关于布恩迪亚家族,在书中,这个家族的命运早就被人写在羊皮卷上。那个羊皮卷对整个故事有很强的映射作用,羊皮卷是由一位跟这个家族关系很好的吉普赛人魔法师留下的,它上面清楚地记载了这个家族的历史。但是,由于那个羊皮卷是有梵文写的,所以需要破译。到了家族的第六代的一位男性,就致力于破译这个羊皮卷。但是就算破译出来也没有用,因为破译这件事也被写在羊皮卷上,也就是说,羊皮卷上所记载的.事,总会发生,而且无法挽回。这也就是我所感到的强烈宿命感的原因之一。

正如书中的羊皮卷上所描述的:“家族的第一个人被捆在树上,最后一个人正被蚂蚁吃掉。”书中有一个马孔多的小镇,整本书的故事都发生在这个被构建的小镇上,马孔多是由家族的第一代人创建的,也随着最后一代人的死亡而消失。由于故事的复杂性,我在这就不具体的讲述每一代发生的事情了。但讲几个对我来说很不一样的细节。比如人名,为什么我会这么的强调名字呢?除了它的确让人认不清谁是谁、搞不清谁与谁的辈分关系之外,很多名字会反复出现在不同人的身上,而有些相同的名字的人往往有这类似的性格特征以及相似的命运。这仿佛暗示了一个家族带着轮回的似的向着历史前进,正如书中的一句话:“这个家族的历史不过是一系列无可改变的重复,若不是车轴在进程中必不可免地磨损,这旋转的车轮将永远滚动下去。”另一个细节就是,到了家族的第五代,一位女性就跟自己的丈夫说,自己的儿子绝不能叫奥雷里亚诺或阿尔卡蒂奥,女儿不能叫雷梅黛丝。说明家族中的人也有意识对命运的反抗,也试图有所改变。

?百年孤独》是一部可以多读几遍的书,书的内容丰富,也易引人深思。我曾经看过书评,说这本书讲的是整个人类的故事。我觉得很有感触,的确,我们人类不就是在这样一步一步的在抗争与重复中推进历史的吗?

第5篇

说到《百年孤独》这本书,不得不提作者马尔克斯,马尔克斯出生在哥伦比亚阿拉卡嗒卡,他童年时代是在外祖父家度过的,因外祖母博古通今,有一肚子的神话传说和鬼怪故事。所以,在他童年的思泉里,充满着另一个灵幽的世界,至此,铸就了他创作的重要源泉。

除了诺贝尔奖、魔幻现实主义和《百年独孤》,大家好像对马尔克斯一无所知。

大多数没能读完《百年孤独》是因为卡在了第一页一大堆相似的人名上,我也深感疑惑,导致我看到后面内容也要反复翻阅前面内容,才能对得上全文。

?百年独孤》讲述了布恩迪亚七代人的神奇生活,小镇的百年兴衰,以及一张a4纸都列不完的人名(和红楼梦有的一拼),反映拉丁美洲一个世纪以来翻天覆地的历史,被誉为“再现拉丁美洲历史社会图景的鸿篇著作。”

孤独?怎么理解这个词语?尼采说孤独有三个状态:神灵,野兽与哲学家。一个充实自立,一个桀骜不驯,而另一个则是两者的中合体。这三个状态完美的`概述了布恩迪亚一家人在百年间所承受的孤独,如果说乌尔苏拉是神灵般的存在,那么阿尔卡迪奥映射的则是那野兽。布恩迪亚上校一生遭到暗杀13次,73次埋伏和一次枪决。开枪自杀后奇迹生还,戎马一生却在迟暮中失去了信仰,最终与政府签订合约,年老归家,每日守着父亲留着制作小金鱼的工艺,抑郁而终。他一直渴望抛弃孤独,可他永远也离不开注定的孤独。他唯一能做的就是在孤独中保持高傲。

在《百年孤独》这本书内,我最喜欢的人物形象就是乌尔苏拉,从一开始的近亲结婚到“长猪尾巴”的言论,就注定了整个家族孤独的宿命。她一生为了家庭默默付出,年老后失明,靠着独特的能力掌控家庭最后的余地。难道不是一种宿命吗?乌尔苏拉这个鲜活的人物瞬间有了流动性。任劳任怨的性格阻滞她的生长性。

写到一半,我突然卡文了,我在想,天哪,这一部世纪文的读后感竟这么难写,难写的点在于独孤是一抽象的名词,每个人对于孤独的理解不同,感悟不同。读后感——写的就是真实的感受,此刻的真实感受就是想再去把它重温一遍,因为每一遍的感受都不相同。

很喜欢豆瓣那句:“因为年少的无知与浮躁,我差点错过了它,所以当你还未尝试痛苦,当你还未开始看透生命,请你好好收着它,不要读它。”

第6篇

前几天读完了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一直打算写篇读后感,苦于无从下笔。一方面是对作品本身有一知半解之感,一方面想得太凌乱以至于理不出头绪。然后上网找了几篇读后感想找找灵感,但是看完几篇读后感后我发现,我好想看了本假书。原来这些乱七八糟的人际关系里还有这么多深奥的道理,再一次怀疑我看的是本假书。 不过没有像他们那样的深刻感受也未必是件坏事,这样说明我还没有过上类似他们那样的孤独的日子,没有感同身受,我还是幸福的。这样一对比,我生活中的种种自认为的不幸,都是那么的渺小与不过如此。不过即便没有像他们那样深刻的感受,我也有我喜欢的人物,即便他不是这本书的主要人物,不是这个庞大的布恩迪亚家族的其中一员,但我依旧被他吸引。

他就是来自意大利负责安装和调试自动钢琴的琴师皮埃特罗.克雷斯皮。

我不止被他的.金发,他的教养,他的端庄,他的礼貌,他的善良,他的认真吸引,还被他正直可靠,为爱割腕而死所吸引。我大概可以想象出他初来乍到时出于礼貌与主人保持适当距离的彬彬有礼的模样,将自己关在客厅,心无旁骛的装好自动钢琴的认真的模样,还有对待自己未婚妻的绅士模样,即便他曾经在丽贝卡冲动的纠缠中错生激情,但最终找到了真爱,那就是阿玛兰妲。在经历了婚礼因为各种原因一直被推迟,看着亲爱的未婚妻就在眼前但还是要保持绅士风度,没有与她有什么肢体接触,到之后与难以忍受等待的丽贝卡在不在为何熄灭了的烛火里接吻,相拥,在自己衷心不移等待婚期时却接到何塞·阿尔卡蒂送来的一句“我和丽贝卡就要结婚了”这些种种之后,在乌尔苏拉充满歉意的周二聚餐中与阿玛兰妲相爱,并在一个星期二向阿玛兰妲求婚。这一切似乎验证了何塞·阿尔卡蒂说的那句“如果您真喜欢我们家,那还有阿玛兰妲呢”。但最后阿玛兰妲还是拒绝了他,这样的打击与内心的崩溃,他最后选择了割腕自杀,远离了这个带给他一次又一次伤害的布恩迪亚家族。

皮埃特罗.克雷斯皮的一生也是孤独的。在无尽的爱与爱中辗转,受挫,到最后逝命。就像王菲的《我也不想这样》中的反正最后每个人都孤独,在每段感情中,不管是暗恋还是相爱,到最后会发现不管是需求还是被需求,心灵永远都要有自己的空间。所以仍然你是你,我是我,难免孤独。你我都是一条直线,有人与我永远很近但永远不能相交;而相交后的两条线必然愈行愈远。皮埃特罗.克雷斯皮与丽贝卡就是那两条相交后愈行愈远的两条线,而皮埃特罗.克雷斯皮与阿玛兰妲就是那两条永远很近但永远不能相交的线。真爱明明就在眼前却又遥不可及。

反正我们终究会孤独,与其和孤独争个你死我活,不如与孤独为伴。与孤独为伴,未必开心,但也未必悲哀。孤独是一个陪伴人一生的伙伴,是一个既定事实。与其否认,与其抗争,与其无谓的逃避,不如接受它,拥挤的人群里让它保护你回家。不过,对于现如今的我们来说,所谓的孤独不过是对着无情感的屏幕,手指习惯性的上下滑动,看着不痛不痒的内容,无所事事的孤独感罢了。对于这些孤独感,能做到不过于晚上少熬夜,躺在床上了不要来回刷手机,越刷越孤独,胃不好就少吃辣椒冷饮过热食物,容易发胖体质管不住嘴就多运动,一个人待着时就看看书,好东西都值得花时间,所以无论你现在多辛苦也别放弃,想想已经坚持了多久才到这里。再想想那些每天不足六个小时的睡眠,两天用完一支的中性笔,无数杯速溶咖啡下活蹦乱跳继续冲刺的日子,我们不是在透支着生命,只要你想赢,这些都不算什么,有何况区区孤独呢.

其实人的一生,真正合适的对象,真正有幸福感的瞬间,配额该是大体相当,谁也不会更多,谁也不会更少,全在于一念之间。因此,如果恰好有这样一个人,他愿意与你一同挨过这漫长的黑夜,也愿意倾听你的满腹牢骚,而你需要做的,只是拉住她的手,别让她扑个空——那么,为什么不呢.不过在紧紧抓住她的手之前,你需要更努力的让自己变得更加的优秀,更加的有资本可以留住她,同时你也需要更努力的克服在前进时一直围绕在你身边的孤独。到最后你会发现,你所走过的那么多个孤独的夜晚,痛苦的时刻都是值得的,为了更好的。希望以后的你会感谢现在的你的努力与坚持,会惊讶与现在的你的毅力与忍耐力。为了以后的日子,加油。

第7篇

以往全是假的,追忆是一条沒有归路的路,过去的一切初春都无法复原,即便最狂乱且坚毅的感情,说到底也不过是一种转瞬即逝的实际,只有孤独永恒。摘自《百年孤独》。

傍晚時刻,落日将全球蒙上一层若隐若现的色调,纯洁的只归属于朝霞的孤单辉煌映照在每一个生存在这世界的人的身上。大家为活著奔忙,持续反复着出世身亡出世的全过程,在性命的动荡不安中起起落落,过着孤单的人生,追忆着孤单的以往。如同布恩迪亚家族持续发展趋势又持续衰落而最终消退在这个全世界,这好像是人生永恒不变的孤单的循环。月盈则亏,盛极则衰更是这世界上每一样事情转变的必然规律没什么能得到永世,亦没什么能在此生维持不会改变。

书里乌尔苏拉曾封建迷信名叫l阿尔卡蒂奥r和l奥里亚雷洛r的人l虽然与生俱来r拥有 不一样,并例举家族有史以来反复以这两个名字取名的人,觉得叫阿尔卡蒂奥的人都性情欲望,而名叫奥里亚雷洛的人都性格内向。这看上去没什么逻辑性却切切实实变成了这一家族的实际这何尝不是一种循环?布恩迪亚家族在经历六代之后问世的又一个真实的布恩迪亚,而全部家族从马孔多的创始人何塞阿尔卡蒂奥布恩迪亚,到最终结束家族的神话传说一样的'微生物,从一个人刚开始返回了一个人完毕。

大家一丝不挂赶到这个世界,一眨眼,也将一丝不挂地回来(朱自清),每一个人的人生好像都仅仅从生出来就刚开始走向身亡,但大家身临其境,每一个人的人生是何等不一样。沿途的风景仍然多变,即便大家仅仅走向孤单的愚昧游览的游客。

大家终究会孤单确实是不可置否的真知,但假如任何人都由于这一真知而丢弃了自身的理想和理想,人类世界该怎样发展趋势,怎样转变成今日的样子,又怎样能命运般走向最后的孤单。林语堂写过:人世间沒有一个人觉得肯定的考虑理想化仅是一种坚信另一世态的心情,无论那是什么世态,要是和人们如今的局势不一样就得了。由于对自身终究会孤单地去世而觉得不满意,因此 不心甘情愿安守现况,才会抱有活著的期待。

司马迁遭到宫刑,此后缺失了将家族发扬的工作能力,更缺失了以男生的真实身份活著的自尊,若是他从此消沉地走向孤单,那中国史上第一部纪传体通史该由谁撰写?

张海迪五岁时易患脊神经神经纤维瘤造成 半身不遂,但她沒有舍弃,依靠自己的勤奋通过自学完成了中小学、初中和高校的专业知识,并学习针灸,变成不折不挠的楷模。经历过痛苦,假若她此后因存亡的循环坠入黑喑,那她变成伤残人后写成的著作和不计其数被她鼓励的人们将动向何处?

史蒂芬霍金20岁得了卢伽雷氏症,仅有三根手指能够主题活动,基础与活死人无有,假如他确信每一个人终究会孤单地去世而丧失期待,谈何今天《时间简史》的光辉和物理的迅速发展趋势?

甘于运势的人始终不容易被永载史册,是由于她们宁可把自己关入永恒不变的孤单中渡过人生。虽然我们无法防止那样的孤单的结果,但人生优劣是否并不仅参考一个人是不是去世,只是这个人做为宇宙膨胀澎涨的一瞬问世的处在孤单循环的性命,是不是能在他短暂性的几十年间亲身经历最精彩纷呈的小故事,即便追忆是一条沒有归路的路,他的一生也如诗一般的渡过去(林语堂)。

大家人生的结果已定,不过是走向孤单的道上。两者之间怨天尤人荒芜人生,比不上抱有活著的期待一点点向孤单走去。如同丰子恺常说:即然无处躲藏,比不上愉悦。即然沒有净士,比不上静下心。即然沒有如愿以偿,比不上释怀。

看那一天边闪亮的金色太阳,即便它终究会应对黑喑,走向孤单,但不管晚霞還是落日都这般漂亮,撒落在的身上的霞光带著孤单辉煌,这般令人魂牵梦萦,让人无法拒绝。

即便认为自身的情感早已干枯得没法给与,也都会有一个時刻一样物品能转动内心深处的弦;大家终究并不是天生就做真实的自己的。摘自《百年孤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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