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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安全工作计划2篇 从根源上确保校园安全:完善校园安全工作计划

校园安全工作计划2篇 从根源上确保校园安全:完善校园安全工作计划

校园安全是高校管理工作中的重点之一。为了切实保障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各高校纷纷制定并实施了校园安全工作计划。该计划包括校园安保体系建设、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制定和风险防范策略等方面,旨在全方位提高校园安全管理能力。

校园安全工作计划2篇 从根源上确保校园安全:完善校园安全工作计划

第1篇

随着教育信息化建设工作的不断发展,我市部分学校建设了校园网,但由于在信息安全管理方面经验不足,措施不力,导致各室网络存在一定的信息安全隐患。为认真贯彻教育部以《教育部关于加强教育行业网络与信息安全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教技发〔20xx〕4号精神,充分利用校园网络为教育教学服务,进一步加强校园网络安全管理工作。

一、强化领导,提升校园网络安全防范意识。本着自主防护,明确责任,按照“谁主管、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切实落实网络与信息安全责任,加强工作领导,细化管理分工,落实责任到人,建立有效防范、及时发现、果断处置有害信息的工作机制。学校要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组织机构,校长是网络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主管副校长直接负责,加强校园网上网服务场所和网站信息安全管理工作的领导;要建立、健全和落实相关制度,进一步加强校园网络应用的管理、检查、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整改,要采取一切措施,坚决杜绝各种有害信息、虚假信息在校园网上散布;要明确管理责任,严肃工作纪律,对不履行职责、管理不严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对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将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二、加强管理,保障校园网络安全稳定运行。全面实施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大力提升网络与信息安全技术防护能力,校园内联网计算机要统一分配静态ip地址,建立网络运行维护日志和校园网管理、应用、维护等技术文档,网络日志存档保存;规范校园网管理,落实网络安全技术防范措施,按要求做好各项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及技术措施的建立及落实,对校园网上各类有害信息做到防范得力、删除及时,确保对在校园网上制造和传播色情、反动有害信息嫌疑人的查处;信息须审核后才能发布;要加强对路由器、服务器等网络设备管理员帐号、密码的保密和安全管理,定期更换管理员帐号、密码,管理员帐号、密码须专人使用;定期检查和检测服务器信息及日志文件,发现异常,及时同公安部门联系,尽快解决出现的问题。做到尽早发现,提前防范,及时补救,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三、严格审查,确保网上发布信息规范合法。要建立和落实严格的用户管理和信息发布审核、监督等制度,其所发布的各类信息、资源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政策法规规定,严格执行信息保密工作条例的有关要求;查看学校网站发布的文件类的内部信息要实行用户名、密码登录制度;学校网站发布的教育信息要有分管领导审批,教育教学资源要由学科组长审批;对在网络信息管理不力导致出现问题并情节严重的,将追究有关领导及网络管理员的责任。

四、加强引导,倡导全体师生健康文明上网。加强网络与信息核心技术的使用,实现安全防护监测预警、灾难恢复、安全认证等安全保障与网络信任功能,构建可信、可控、可查的网络与信息安全防护环境,进一步加强网络精神文明建设和青少年学生安全文明上网教育引导工作。要高度重视网络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要充分发掘优秀的中学校网络文化资源对学生开放,丰富中学生文明健康的网络生活;要在学校中广泛开展远离淫秽色情等有害信息宣传教育活动和文明上网活动,增强青少年学生上网的法制意识、自律意识和安全意识;学生上网场所的计算机网络要有网站过滤功能,对不利于学生身心健康的有害信息要进行屏蔽;严禁利用计算机联网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秘密等犯罪活动,不得制作、查阅、复制和传播有敏感信息和有害信息。

五、加强培训,提升网络安全技术防护水平。开展面向全员的普及性培训,加强管理和管理人员的专业培训,做好对校园计算机安全管理员的培训管理工作,提高校园网络系统安全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技术水平,使网络系统安全管理人员掌握互联网安全法律法规、校园网信息保密规定等,具备处理各种突发网络安全事故的能力,并按规定逐步实现校园计算机安全管理员的持证上岗。

六、加强宣传教育,践行“忠诚、担当、创新、廉洁、团结、奉献”的网信精神,将网络与信息安全意识、政治意识、责任意识、保密意识结合起来,学校要定期组织力量对校园网络安全认真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加大校园网络管理力度,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确保校园网络信息安全工作万无一失。培养师生规范的网络行为。

校园安全工作计划2篇 从根源上确保校园安全:完善校园安全工作计划 第2张

第2篇

为切实加强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健全和完善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长效机制,认真解决学校及周边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大治理力度。为学校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计划。

以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遵循标本兼治原则,强化制度和机制建设,加强集中整治与专项治理结合,深化平安校园、文明校园创建,构筑全方位、多层次的综治防范体系,确保师生安全和校园平安。

(一)加强校园周边治安、餐饮、网吧、娱乐场所、出租屋等综合整治,确保校园周边秩序良好。

(二)加强城区和乡镇公路沿线学校(幼儿园)校园门口及周边交通秩序整顿和接送学生上下学车辆监管,确保学生幼儿上下学交通安全。

(三)加强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和家政服务托管机构的综合整治,确保学生幼儿身心健康成长。

(四)健全学生幼儿信息台账,强化校园安全教育管理,确保校园和谐平安。

县、乡两级政府要高度重视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暨安全文明校园创建工作,成为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暨安全文明校园创建工作的组织保障。指导和督促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暨安全文明校园创建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工作计划,并有计划地开展工作,建立相关工作制度,完善工作机制。定期召集相关部门联席会议,研究和安排部署工作,督促相关部门按照县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暨安全文明校园创建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明确**县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暨安全文明校园创建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的通知》(兴校园周边治理[20xx]5号)要求,认真履行各部门职能,落实相关工作制度和工作机制。

县、乡两级校园周边治理领导小组要在春秋每学期开学和高、中考前夕,针对校园周边无证摊点、乡镇街道占道经营、学生上下学乘坐无营运资质和超载车辆、校园门口车辆乱停乱靠、噪声干扰、校外暴力擂肥等问题,组织综治、公安、交通、文化、工商、司法、教育、卫生、食药、环保、城管等成员单位,集中力量开展校园及周边集中整治行动。造大声势,形成社会震慑,防止“死灰复燃”和“问题现象反弹”。

1、开展师生乘车安全专项整治,形成学生(幼儿)上下学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机制和上路巡查机制。每学期开学半月内,由公安、交通、教育联合对全县学生(幼儿)上下学乘车情况进行专项检查。按照不漏一校、不漏一车、不漏一人、不漏一线的.要求,对学生(幼儿)在上下学交通安全中存在的校园门口安全标示标牌设置、道路路况、安全保障设施、乘车等隐患和教育、管理上的问题进行逐一排查。对排查出来的隐患和问题,分部门建立台账,限时整改。对不具备营运资质的接送学生上下学车辆,由公安和交通部门实行严格监管,乡镇要成立学生乘车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每逢学生上下学,组织专班,集中上路巡查。(牵头单位:县、乡学生乘车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2、开展学生放学、放假校园门口秩序专项整治,形成校园门口学生安全日常保障机制。公安部门在校园门口落实“三见”,教育部门负责学生上下学的组织工作,有效解决城区和乡镇公路沿线学校(幼儿园)学生集中上下学时段,校园门口车辆乱停乱靠,秩序混乱问题。(牵头单位:县公安局。配合单位:县教育局)

3、开展食品卫生专项整治,形成校园周边日常巡查机制。坚持在学生集中上下学时段对校园周边日常巡查和对校园周边小饭桌、家政服务托管机构的日常监管机制,进行有效解决校园周边流动商贩多、安全隐患多的问题;保障学生饮食安全。(牵头单位:县城管局、县食药局。配合单位:县教育局、县卫计局和县工商局)

4、开展校园周边治安整治,形成校园周边治安日常巡逻机制。坚持校园周边治安日巡逻制度,有效防止向学生抢劫、敲诈等事故发生。(牵头单位:县公安局)

5、开展校园周边网吧、噪声专项整治,形成校园周边环境净化机制。坚持校园周边环境月检查制度,依法取缔校园周边网吧,清除校园周边噪声,为师生营造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牵头单位:县文体新广局。配合单位:县环保局)

教育部门要指导和督促各学校(幼儿园)认真落实安全教育进课堂、进家庭,对广大师生及家长广泛开展生命安全、心理健康、法制宣传教育和“崇尚科学,反对邪教”主题教育,让广大师生及家长对安全知识入心入脑,全面强化广大师生及家长的安全意识、守法意识,提高师生对安全的防范能力和家长的监管能力。建立健全学校(幼儿园)安全管理制度,完善工作机制,抓住重点时段、重点岗位和重点人群,深入推进学校安全的规范管理,强化日常管理,突出重点管理,推行“两化”管理,坚持“一岗双责”,做到安全人人管,人人管安全格局,确保无安全责任事故发生。认真开展学校(幼儿园)安全防范达标建设工作,加大投入,确保全县校园安防达到《**省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标准》,提高校园安全防范能力。深化平安校园创建工作,落实学期平安校园考核及情况通报制度,在全县选择一至两所安全教育和管理做得好的学校(幼儿园),作为平安校园创建的标杆,通过现场会等形式,进行典型推介,提高全县平安校园创建工作水平。

请各乡镇按时上报工作计划、总结,请各成员单位按时上报工作计划、总结和专项整治方案。上报要求如下:

1、上报方式:工作计划、总结和专项整治方案均以电子稿和纸制(加盖公章)两种方式上报。

2、上报时间:工作计划、总结的上报时间分别是2月底和12月底,高、中考整治方案的上报时间为5月底,其他专项整治方案的上报时间为3月底。

3、上报地点: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暨安全文明校园创建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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