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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合同5篇 《完美保障,房屋合同绝对可靠》

房屋合同5篇 《完美保障,房屋合同绝对可靠》

在房地产交易中,签署一份完备的房屋合同是至关重要的。房屋合同作为买卖双方之间的法律依据,确保双方权益的保护和交易的顺利进行。本文将介绍房屋合同的主要内容和注意事项,帮助读者更好地了解并合理签订房屋合同。

房屋合同5篇 《完美保障,房屋合同绝对可靠》

第1篇

房产证是证明房主对房屋享有所有权的惟一凭证,没有房产证的房屋交易时对买受人来说有得不到房屋的极大风险。房主可能有房产证而将其抵押或转卖,即使现在没有将来办理取得后,房主还可以抵押和转卖。所以最好选择有房产证的房屋进行交易。

有些房屋有好多个共有人,如有继承人共有的、有家庭共有的、还有夫妻共有的,对此买受人应当和全部共有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如果只是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买受人与其签订的买卖合同未在其他共有人同意的情况下一般是无效的。

有些二手房在转让时,存在物上负担,即还被别人租赁。如果买受人只看房产证,只注重过户手续,而不注意是否存在租赁时,买受人极有可能得到一个不能及时入住的或使用的房产。因为我国包括大部分国家均认可“买卖不破租赁”,也就是说房屋买卖合同不能对抗在先成立的租赁合同。这一点在实际中被很多买受人及中介公司忽视,也被许多出卖人利用从而引起较多纠纷。

二手房中买受人应注意土地的使用性质,看是划拨还是出让,划拨的'土地一般是无偿使用,政府可无偿收回,出让是房主已缴纳了土地出让金,买受人对房屋享有较完整的权利;还应注意土地的使用年限,如果一个房屋的土地使用权仅有40年,房主已使用十来年,对于买受人来说是否还应该按同地段土地使用权为70年商品房的价格来衡量时,就有点不划算。

有些房主出售二手房可能是已了解该房屋在5到10年左右要面临拆迁,或者房屋附近要建高层住宅,可能影响采光、价格等市政规划情况,才急于出售,作为买受人在购买时应全面了解详细情况。

房改房、安居工程、经济适用房本身是一种福利性质的政策性住房,在转让时有一定限制,而且这些房屋在土地性质、房屋所有权范围上有一定的国家规定,买受人购买时要避免买卖合同与国家法律冲突。

一般单位的房屋有成本价的职工住房,还有标准价的职工住房,二者土地性质均为划拨,转让时应缴纳土地使用费。再者,对于标准价的住房一般单位享有部分产权,职工在转让时,单位享有优先购买权。买受人如果没有注意这些可能会和房主一起侵犯单位的合法权益。

有些房主在转让房屋时,其物业管理费,电费以及三气(天然气、暖气、煤气)费用长期拖欠,且已欠下数目不小的费用,买受人不知情购买了此房屋,所有费用买受人有可能要全。

房屋合同5篇 《完美保障,房屋合同绝对可靠》 第2张

第2篇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 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基础上,就房地产租赁事宜达成以下协议,供双方遵守执行:

一、甲方将位于 之房地产 ,建筑面积约 平方米及配套设施、设备(详见备注)出租给乙方。甲方保证 对该房产拥有合法所有权。

二、甲方同意将该房地产出租给乙方作 使用,租期为 个月。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甲方应于 月日将该房产交付给乙方使用。

三、每月租金为¥ 元(大写人民币 万 仟 佰 拾 元 整)。

四、租金付款方式:乙方应于签订本合同时交付首期 个月租金 元。 及 履约金 元合计 元给甲方。 年 月 日交付第二期 个月租金,年个月租金,年 四期 个月租金,每期交付 个月租金,并在每期首月 日前交清,以此类推直至合 同期满。履约金可作为最后一期租金冲抵。上述付款由甲方另签收据为凭。

五、租赁期间该房产的水费、电费、管理费、卫生费、有线电视费、电话费、 概由乙方负责缴交。乙方应付给甲方人民币 元作为各项费用及设施设备的押金。 但该房地产交付乙方使用之前的一切费用由甲方负责缴交清楚。

六、乙方如需改变该房地产的内外结构、装修或设置对结构有影响的设备,均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费用由乙方负责。租赁期满或因乙方责任导致中途解除合同, 依附于房地产的固定装修无偿归甲方所有。

七、租赁期间,甲、乙双方如需提前解除合同,必须提前日告知对方,并按如下方式处理:甲方提前收回该房产的,须双倍返还履约金予乙方;如涉及装修或其它费用的赔偿双方另行 协商解决。乙方在已付首期租金期间提前退租的,租金、履约金不予退回,押金按实结算;乙方 在付第二次租金后提前退租的,履约金不予退回,甲方已收的租金、押金按实结算。

八、租赁期间房地产遭到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发生损失或损坏,甲方应负责修缮:导致毁灭的,本合同则自然终止,互不承担责任。甲方退还履约金,押金、租金按实结算。

九、甲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同时甲方应双倍返还履约金予乙方,租金按实结算,因此而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经济损失:

1、不能提供房地产或提供的房地产不符合约定条件,严重影响使用。

2、甲方因房地产权属问题或非法出租房地产而导致本合同无效。

3、甲方如将该房产进行抵押,应告知乙方并保证租期的完整。

十、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收回房地产,乙方已交的`履约、押金不予退还。

2、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改变房地产的主体结构和用途。

4、拖欠租金十日的或逾期未缴交租赁期间的各项费用,给甲方造成严重损失的。

十一、租赁期间,甲、乙双方应按政府部门规定办理有关手续,租赁税费按规定各自负责。 十二、租赁期间房地产发生所有权属变动,甲方应保证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并需提前 二十天通知乙方,乙方享有同等条件下优先购买权。

十三、租赁期满,乙方应如期交还该房产,乙方逾期归还,则应向甲方支付除合同规定的 每日租金额(按超过的天数计)。乙方交清有关费用并办好房地产的交接手续,甲方退回押金。 十四、租赁期满或合同提前终止,乙方无法联系时或未经甲方同意将物品留存超过五天, 将视为乙方留存物品放弃权利,甲方有权处置。

十五、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及附件为本 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六、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按下 述第 种方式解决:1、提交汕头仲裁委员会仲裁,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纪方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 经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备注: 甲方:(被授权人) 乙方:(被授权人) 注册经纪机构:

第3篇

答辩人一:***,男,19**年**月**日出生,汉族,**市人,住福建省****** 答辩人二:**,男,19**年**月**日出生,汉族,**市人,住福建省****** 答辩人三:***,男,9**年**月**日出生,汉族,**市人,住福建省****** 答辩人因上诉人福建****有限公司(下称:****)不服20xx融民初字***判决提出上诉一案,现提出答辩意见如下:

原审认定事实清楚,程序无误,适用法律正确,请求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⑴ 依据一审上诉人提交的证据二融消验字97第074号建设工程竣工消防验收意见书,说明诉争店面所在的**大厦已由消防部门同意交付使用,不存在违反消防法强制性规定的情形,并未发生导致涉案租赁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对于上诉人与被上诉人之间的房屋租赁合同系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也不存在重大误解或显失公平而导致转租合同被撤销的情形。

⑵ 答辩人认为,上诉人与被上诉人之间的房屋租赁合同和上诉人与**之间的租赁合同以及上诉人与***之间的租赁合同,三份合同主体及客体均不相同,三份合同独立存在且合法有效,三者者之间不存在主次合同关系。本案的租赁合同是承租人****与次承租人***等在自愿合法的基础上订立的,内容并没有违反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法定情形,也不存在合同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的可撤销的法定情形。基于合同的相对性规则,即使存在合同终止、可撤销或无效的情形,本案的审理与否也不影响其他各方当事人据各自合同关系向合同相对一方主张权利的救济,因此本案无需以其他案件的审理结果为依据,无需中止诉讼。

2、关于被上诉人二**、被上诉人三***不是本案适格原告的答辩。

被上诉人二**、被上诉人三***是否具有原告资格应适用民诉法及民诉法意见的相关规定。依据《民诉讼法意见》第47条“个人合伙的全体合伙人在诉讼中为共同诉讼人”,在本案中三被上诉人属于合伙人,具体在本案中的身份即应属于共同原告。作为一审法院有权依据当事人的申请或依据职权追加当事人,无需其他当事人的同意。因此一审法院认定被上诉人二**、被上诉人三***为共同原告无论是在事实上或程序上都是正确的。

二、关于一审法院认定事实不清,本案所涉房屋租赁合同应被认定为无效合同的答辩。

依据20xx年福清市公安消防大队向承租人****发出《不同意投入使用、营业决定书》仅仅说明****所承租部分店面的二次消防装修不合格导致其无法投入使用、营业,与诉争店面所在的`**大厦一次消防验收无关也与本案诉争店面能否使用、营业无关。事实上,在合同期内被上诉人的店面一直处于正常营业使用状态,导致本案租赁合同终止,诉争店面无法继续营业使用的根本原因在于房东****对诉争店面停电上锁。而且从上诉人****因自营承租店面未通过消防验收与房东***产生纠纷至原告被迫停止营业,中间时间有11个月,被告其实是有合理、充裕的时间来告知原告存在的风险,但上诉人从未告知实情即使在被上诉人进行二次装修期间也未告知过风险,在房东***将诉争店面停电上锁后,上诉人也一直表示其能够尽快解决纠纷,不会对营业有影响。

上诉人与被上诉人之间签订的租赁合同与上诉人与房东**签订的租赁合同之间不存在主次合同关系,两份合同独立存在且合法有效。退一步而言,即使上诉人与房东**签订的租赁合同因违反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法定情形也只能说明上诉人与房东****签订的租赁合同无效并不必然导致上诉人与被上诉人签订的租赁合同无效。上诉人如丧失转租权的情况下,被上诉人可依据双方之间的租赁合同向上诉人主张权利违约责任,要求赔偿损失。况且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已于20xx年9月因上诉人违约而一终止履行,上诉人再主张双方的租赁合同无效无任何法律及实际意义。

三、关于一审判决认定上诉人应当赔偿的项目,上诉人认为缺乏事实、法律依据的答辩。

1、依据《合同法》第121条规定:“当事人一方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违约的,应当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和第三人之间的纠纷,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约定解决。房东****在本案中属于第三人的身份,诉争店面被其停电上锁导致被上诉人无法经营,仍应由上诉人来承担违约责任。依据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第十五条规定:上诉人逾期未交纳按约定应由上诉人交纳的各项费用,导致被上诉人停业1个月以上的,被上诉人有权终止合同,上诉人应向被上诉人支付30000元的违约金并承担违约给原告造成的一切损失。因此,被上诉人有权向上诉人主张装修损失、装修设计损失、广告费损失以及员工宿舍房租损失在内的一切损失。

2、关于装修损失及装修设计损失部分。诉中一审法院已委托评估公司对装修损失进行评估,评估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中已说明委估的装修具体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等详见《家具装饰施工报价表》,在该份报价表中已明确未包含厨房设备、电器、广告、办公设备、餐具等,事实上对于可移动的桌椅和设备等,被上诉人已在装修损失外另行主张赔偿,并未包含在评估值中。同样装修设计损失也未包含在装修损失范围内,被上诉人有权按实际损失另行向上诉人主张赔偿。

20xx年8月被上诉人因经营需要重新装修诉争店面,同年9月22日房东****以上诉人未按时交纳租金为为由将诉争店面停电上锁。被上诉人为经营诉争店面租赁员工宿舍,进行广告宣传均系实际、必要的费用开支,为证明该项损失,被上诉人并已提供相应的合同及收费收据。因此一审法院判决上诉人承担广告费用、员工宿舍损失事实充分。

依据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第十五条规定,上诉人应向被上诉人支付30000元的违约金并承担违约给被上诉人造成的一切损失。上诉人、被上诉人签订的租赁合同系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上诉人除应当按照约定支付违约金还应当赔偿其他损失。

综上所述,一审判决认定事实证据充分,适用法律正确无误,上诉人提出的上诉理由与事实不符,于法无据,请二审法院依法驳回其上诉,维持原判。此致

代理答辩人:福建融成律师事务所 柳浩律师 20xx年8月6日

第4篇

为了发展区域经济,提高单位或个人的房屋使用率,现根据国家和省市的有关法规,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订立租赁合同,条款如下:

一、甲方将拥有产权或处置权的武汉市________区________的房屋(建筑面积________平方米),出租给乙方作________使用。

二、租期从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即___个月)。

三、该房屋每月租金为人民币__万__仟__佰__拾__元整,乙方每__个月向甲方缴纳租金__万__仟__佰__拾__元整,并于每__个月的__日前交清,甲方须开具(收据或发票)给乙方。

四、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乙方应向甲方交纳__个月的房屋租金作为履约保证金和__万仟__佰__拾__元整的室内财物押金,上述保证金和押金合同期满后退还乙方。

五、租赁期间房屋的房产税、营业税及附加税、个人所得税、土地使用费、出租理费由__方负责交纳;电话费、保安费、水电费、卫生费、电梯费、房屋管理费由__方负责交纳。

六、乙方必须依约交付租金,如有拖欠租金,甲方每天按月租金的5%加收滞约金拖欠租金达 天以上,甲方有权收回房屋,并有权拒绝退还履约保证金。

七、甲方应承担房屋工程质量及维修的责任,乙方也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用途。乙方因故意或过失造成租用房屋及其配套设施、室内财物毁坏,应恢复房屋原状或赔偿经济损失。

八、租赁期间,若甲方要收回房屋,必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乙方。同时退还两倍的履约保证金;若乙方需要退租,也必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同时不得要求退还履约保证金。

九、租赁期间,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房屋转租给第三方。租赁期满或解除合同时,乙方需结清费用后退还房屋给甲方;如需续租须提前一个月与甲方协商,若逾期不还又未续租,甲方有权收回房屋。

十、本合同如在履行中发生纠纷,双方应通过协商解决纠纷,协商不成可请房屋租赁管理部门调解或起拆人民法院处理。

十一、本合同经签字或盖章后即时生效,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纪方一份,如有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出租人): 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 身份证号码: 乙方(承租人): 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诚意就下列房屋租赁事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如下:

(一)甲方自愿将坐落在湖北省武汉市杨汊湖华苑小区红玫苑2号楼 室自有房屋出租给乙方作生活居住使用。 (二)租赁期间为壹年,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甲乙双方议定的上述房屋月租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小写 元,租金按季结算,同时甲方收取乙方壹个月房间为押金。甲方收款付据,乙方不得拖欠或拒交租金。

(四)乙方必须提前 日前向甲方支付下次房租,逾期未付超过十五天,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住房自行处理房内物品。如租赁期未情况下,乙方不愿继续租赁,需提前叁个月通知甲方,并取得甲方同意,否则甲方不退还押金。如特殊原因,在双方同意下,可酌情协商。

(五)甲方如需出卖上述出租房屋或需提前收回房屋自用、抵押上述出租房屋,须提前叁个月通知乙方,因未提前通知到乙方,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承担。若乙方中途交租金不租住,甲方不退租金。若甲方无故将出租房屋不愿租给乙方,乙方已向甲方交付租金时,则甲方不足退回租金外,需另向乙方赔偿壹个月租金,以上因特殊情况,由双方酌情协商解决。

(六)乙方于租赁期满时,除经甲方同意继续租赁外,应将所租房屋按原装腾出交还甲方。

(七)租赁期间,房屋及甲方提供的附属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人为损坏,由乙方负责修缮。乙方保证合理使用并维护承租的房屋及附属设施,甲方进行正常的房屋检查和维修给予协助和支持。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主体结构或对房屋进行改建、增添设施和进行影响房屋使用安全的装修。由此给甲方或第三人造成财产损失或者人身伤害的,由乙方承担修复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除经甲方同意外,乙方不得提前返还承租房屋及附属设施、与他人互换使用承租房屋及附属设施。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

(九)乙方转租或分租上述承租房屋及附属设施,须征得甲方同意。甲乙双方和受转租方按原租赁合同(甲方与乙方)和转租合同(乙方与转租方)的约定承担并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十)房屋不得供非法使用或存放危险物品,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因乙方私自违反该条条约产生的`各种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十一)租赁期间,就乙方关于水、电、煤气、热水器等使用发生事故,均由乙方承担责任。乙方贵重物品自行保管,如有遗失,乙方自行负责。

(十二)甲方保证上述出租房屋符合相关法规规定的出租条件。租赁期限内若发生与甲方有关的权属纠纷或债权债务,概由甲方负责,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十三)本合同在履行中若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采取协商办法解决。协商不一致时,任何一方均可向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也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四)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租赁合同不能继续履行,而变更、解除或终止本合同的,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十五)因国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赁的房屋,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5篇

现经甲乙双方充分了解、协商,一致达成如下租房合同:

一、甲方租给乙方的房屋位于 单元 室。面积约 平米。

二、该房屋租赁期共 个月。即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三、该房屋租金为 元/月。(大写: /月)。押金 元,租金每 个月一次交纳给甲方,先付后用。甲方收款后提供乙方收款凭证。如需开具房租发票税费由乙方支付。

1、甲方提供完好的房屋、设施、设备,乙方应注意爱护,不得擅自改变破坏房屋装修、结构及设施、设备,否则负责修复或经济赔偿。如使用中有非人为损坏,由甲方负责修理。

2、水、电、煤气、电话、网络、有线电视等的使用费及物业、电梯、卫生费等所有费用都由乙方支付。入住日抄见:水 度,电 度。水费按 元/立方。电费 元/度。

3、房屋只限乙方居住使用,居住人数 人。乙方不得私自转租、改变房屋使用性质或供非法用途。租下本房后,乙方应立即办好租赁登记、暂住人口登记等手续。若发生非法事件,乙方自负后果。在租赁期限内,甲方确需提前收回房屋时,应当事先商得乙方同意。

4、乙方入住应保持室内外及周围环境整洁,不能影响他人,并做好防火防盗工作,因乙方原因发生事故造成损失由乙方承担责任。

5、房屋租赁期间存在以下行为的:(1)逾期未交纳按约定应当由乙方交纳的各项费用以及房屋租金。(2)乙方严重影响邻居及他人正常起居生活,且协商调解不成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6、合同一经签订,双方都不得提前解除。租赁期内,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的.,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7、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逾期归还,应赔偿甲方损失。

8、此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并作出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双方如果出现纠纷,先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其他约定事项:双方友好协商解除合同的,租金按天实际结算。

甲乙双方中任一方有违约情况发生的,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50%月租金,损失超过违约金时,须另行追加赔偿。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两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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