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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盟连锁合同5篇 《深入解析加盟连锁合同:如何保障加盟商的权益》

加盟连锁合同5篇 《深入解析加盟连锁合同:如何保障加盟商的权益》

本文主题为加盟连锁合同。加盟连锁是商业模式中的一种,包括加盟企业和被加盟商,签订合同规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是保障双方合法权益的重要法律文件。本文将探讨加盟连锁合同的相关知识,旨在帮助企业清楚了解加盟连锁合同的重要性和注意事项。

加盟连锁合同5篇 《深入解析加盟连锁合同:如何保障加盟商的权益》

第1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

等互利,诚信合作”的原则,于合作期内就在 省 市开设加盟连锁店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应共同遵守。

1.1 倡导经营“聚浪”连锁专营事业,并拥有“聚浪”注册商标的所有权;

1.2 甲方有权根据市场需求,在各个城市设立连锁店;

1.4 在产品计划方面可以结合乙方所在地的条件,对产品供应计划进行综合性调整。

2.1 保证产品质量,如因产品的质量问题(如霉变、过期等),负责调换同类合格产品;

2.2 不得无故拖延发货,否则,因此所造成的后果由甲方负责;

2.3 在适当的时候,将提供800全国统一售后服务热线:

2.4 乙方会议条件成熟,甲方有义务到乙方扶植市场(专家讲座等)。

1.1经甲方授权方可拥有 “聚浪”商标和“聚浪公司”名称的使用权;

1.2 乙方享有本区域内各区县级连锁店市场开发权和管理权;

1.3依照甲方策划的会员促销、广告宣传、集体活动以及其它策划方案进行共同活动;

1.4 乙方及从业人员有权接受甲方的各项专门职能培训;

1.7购进标有“聚浪”商标的商品,才能使用“聚浪公司”的商标进行经营活动;

2. 乙方作为“聚浪”品牌连锁店的经营者,必须恪守以下义务,诚实地从事经营活动。

2.1 乙方认同“聚浪公司”倡导的连锁经营理念,遵守甲方关于“聚浪”品牌连锁经营的

2.2 乙方负责经营管理其申请开设的区县级连锁店和产品的推广、市场开发工作;

2.3 依照甲方的标准维持本区域内连锁店和区县以下连锁店的结构及形象;

2.4 连锁店必须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实体,专门从事经营活动 ;

2.7 执行“聚浪公司”连锁经营“聚浪”品牌的社会使命,忠实地为顾客服务,建设一个以

2.10 严格按照甲方制定的销售计划购货,确定产品结构;

2.11乙方经营的产品一律从甲方处进货,不准销售未经甲方书面同意的产品或仿制产品;

2.13 乙方有责任指导本区域内区县级以下连锁店的业务拓展、指标考核,传达“聚浪公司”

有关业务精神,对本区域内区县级以下连锁店进行定时或不定时的业务培训。

2.1 在连锁店及其它地方使用的商标,仅限于由甲方提供指定的“聚浪”商标,其使用方法要按照甲方的vi设计统一形象制作。

2.2 凡带有“聚浪”商标的商品,未经甲方授权,不得对商标进行加工、制作、使用。

2.3 在广告方面,必须使用由甲方提供或授权可以使用的资料,并按甲方的规定运作。

1.2乙方首期进货按零售价的5折价格购货【不含产品配套资料,详见《展业资料报价表》】,

购货金额不得少于1.9万元人民币,以此给乙方作为市场周转支持,但不计业绩,二次

进货享受五折,当有两个(含两个)以上的连锁店时,上级店永远享受下级店进货款的5% .

1.3 乙方及时并按要求将货款汇入甲方指定的帐户,同时向甲方提交销售汇总表,无故拖

1.4乙方应及时提交购货计划书并将该购货款汇入甲方指定的帐户,甲方收到货款后3至7

1.5所有连锁店的市场销售必须按照公司规定的全国统一的零售价格销售。

2.2货物送达地点是按距离乙方注册地最近的城市(即 省市),到达

乙方城市的运输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市内的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并且乙方往本辖

2.3 如因运输途中所造成的原因,应及时通过公司予以解决。

2.4 乙方收到货物后,在二日内验收并书面传真回复甲方,如未回复,则视为合格验收。

1. 乙方及其所聘用的业务人员在销售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甲方统一零售价进行销售,不

得任意降价或涨价销售,否则,甲方有权单方中止本协议并追究乙方责任。

2. 乙方必须在前三个月按以下计划完成月销售业绩,销售业绩额每月不能累计计算。

3. 如果乙方连续三个月未完成业绩额的指标,甲方有权在该区域内开设第二家连锁店,同时如果是有物流配送经营权的,取消其物流配送经营的资格和其享有的物流津贴;物流配送经营由新设的连锁店管理,此后乙方不得有任何异议。

4. 所有各区县连锁店的物流配送由该市连锁店或甲方指定的连锁店配送,物流送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每市只设一家市级连锁店,以保证各连锁店物流周转和运输。

5. 乙方享有的物流津贴按业绩额的120元/套计算(两项物流津贴不能重复计算)。

6. 物流津贴以自然月每月结算一次,次月七日前汇入乙方指定帐户(如次月五日为节假日,则顺延)。

1.1 房屋选址由乙方负责,连锁店总面积必须不得少于20平方米的标准。

1.2 房屋租赁协议书以乙方名义签订;连锁店的房屋租赁开办及经营管理等所产生的一切

费用由乙方承担(包括税收),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

2.1 乙方根据自身经济条件参照甲方的vi标准装饰,装修费用乙方自理;

2.2连锁店的装修统一由甲方验收许可后,方可开始营业。

3.3乙方办理合法执照所需的证明文件由甲方负责提供。

1. 在本协议签订六个月后(含六个月),乙方如因各种原因不能继续经营下去时,由乙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并办理移交给甲方有关证照和其它资料的手续,同时取消其连锁店的资格。

2. 已购进的货物由乙方自行处理,乙方在进货时间的两个月内可按照进货额的50%换货(具体的换货条件和要求详见《退、换货制度》),因换货产生的运输费及其他费用由乙方承担责。甲方不负责退货、退款。

1.1 立即停止使用“聚浪”商标及带有“聚浪”的标识;

1.2 立即撤掉或取消甲方指定连锁店的内外装修、招牌标志、 广告物等,(还要将甲方提供或许可的徽记、标志、广告物、资料等上交甲方),所需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当乙方未自觉撤掉时,甲方可自行执行,因此造成的损失及相关费用由乙方负担;

1.3 立即返还由甲方配备的设备,文件及授权牌及执照等物品;

2. 乙方即使在解除合同以后也要严守本合同第八条款规定的保密义务,并保证不作出对“聚浪公司”不利的言行。

1. 合同的期限以签字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合同期满后,如需续签,乙方需提前二个月向甲方书面申请续签,续签后的合同最低期限为一年。

2. 本合同未尽事宜部分,双方应协商解决并制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同等法律效力。若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异,以补充协议的条款为准。

3. 本合同一式四份,乙方执一份,公司入档一份,教育部及市场部各执一份。

1. 乙方自愿加入“聚浪公司”连锁店的申请一经甲方审核批准后不得随意退出;如果申请退出,甲方不负责退货、退款,由此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2. 因甲方的产品出现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其他原因,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的,可向郑州市人民法院依法诉讼。

3. 如果由于乙方夸大产品功效的宣传,给消费者造成损失的,乙方自行承担责任,与甲方无关。

3. 本合同必须附甲方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方可有效。

6. 凡20xx年4月10日以前签订的有关开设各连锁店合同与本合同有异议的,以本合同的

加盟连锁合同5篇 《深入解析加盟连锁合同:如何保障加盟商的权益》 第2张

第2篇

经乙方申请,甲方审核批准同意,就乙方以连锁经营形式加盟“_________”专卖店/柜事宜,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条款,以便共同遵守。

“公司经营技术资产”:由甲方开发、完善成型,用于“_________”加盟连锁专卖店/柜经营的具有统一性的独自的经营技术,是甲方的注册商号、商标、标志和与服务标志、模式、样式、加盟连锁专卖店/柜管理方式、商品陈列设备设施、商品陈列技术、会计系统、专业教育研修程序及有关营运的不可分的统一系统。

“加盟连锁专卖店/柜”:指使用属于甲方所有的经营技术资产及商标的专卖店/柜。

“公司商标”:指称为甲方的商标和服务标志及表示甲方的标记、记号、招牌、标签、样式及其他一切营业象征。

“公司形象”:乙方因使用公司经营技术资产和商标,而使其统一性被公众广泛认识,获得了信誉,并在定型的统一形象下营运。

1.合同当事双方为各自独立的事业者,双方之间不存在任何共同投资、代理、雇佣、承包关系。

2.乙方不具有代行甲方而发生任何行为的权力。乙方员工不是甲方的员工,也不是甲方的代理人。甲方对其劳动关系及员工行为不承担任何责任。

3.加盟连锁专卖店/柜的经营由加盟连锁专卖店/柜自立,独立承担责任,经营决策是加盟连锁专卖店/柜自行判断,自主运作的行为。

1.甲方书面授权乙方,在 ________省________ 市(县)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街/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商场________层以“_________” 加盟连锁专卖店/柜形式进行经营。

2.本合同授权使用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1、甲方承诺在本合同执行期间,加盟连锁专卖店/柜可以使用甲方商标、服务标志及表示这些标志、记号、样式、标签、招牌。

3.乙方不得在本合同规定以外的场所使用甲方商号、商标、标志、记号、样式、标签和招牌等,同时严禁使用与甲方商标相同或相似的作为乙方公司名的全部或一部分,或作其它用途。

4.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再使用甲方商标、标志、样式、招牌等。

1.乙方只能按甲方承诺的范围和方法使用甲方商标及经营技术资产,按甲方统一形象经营加盟连锁专卖店/柜。

(2) 除为加盟连锁专卖店/柜所经营而向加盟连锁专卖店/柜员工传授公司经营技术及甲方有书面指示外,不得向第三者泄密、传递公司经营技术资产;

(3)加盟连锁专卖店/柜为第三者模仿公司商标和经营技术资产,或帮助第三者模仿。

2.设备、设施由甲方统一策划、统一提供。甲方有各种店面设备、设施标准效果图及预算可供乙方选择。

3.标准加盟连锁专卖店/柜的设备、设施,甲方按实际成本价_________折收取费用,名称、报价见合同附件一,超出标准的设备按实际成本价收费。

4.统一服装:必须使用“_________”导购服,特殊原因必须以书面形式申请征得甲方同意后可以使用商场规定的服装。

1.加盟连锁专卖店/柜经营产品和其他物品必须由甲方提供、配备。

2.加盟连锁专卖店/柜每次订货,应以书面形式发出订货清单,并列明所订货品的名称、编号、规格、数量、运输方式及收货地址、收货人、联系电话等。

3.加盟连锁专卖店/柜根据甲方销售合同的金额将款汇至甲方指定账号。

4.甲方在收到乙方货款后七日内发货。 5.甲方代办托运,甲方办理完托运手续即视为交货,运费及保险费用由乙方负责。如在运输过程发生货损时,由乙方接货时向承运人索赔。

2. 免费提供加盟连锁专卖店/柜面形象设计,装修方案。

4.培训相关销售人员及销售技巧,传授经营理念、管理理念,提供市场信息等。

5.为加盟连锁专卖店/柜提供充足合格的货品,如遇部分品种短缺,为乙方推荐其它对路适销的产品。

7. 加盟连锁专卖店/柜对在第一次配备的货品中,不适销对路的货品,乙方要求换货时,在包装完好、保质期不低于六个月且不影响销售的原则下,经甲方书面同意后,可以调换其它品种,所发生的运费双方各负担_________%。

8.甲方原因造成货品有质量问题,乙方在收到货物_________日之内,书面提出退换要求,方可退换,运费由甲方负责。

1、必须经营甲方所提供的货品,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经营非甲方货品。

2.因经营环境变化及其他原因,乙方希望变更本合同第三条的第1条授权的加盟连锁专卖店/柜的经营地点及位置时,必须向甲方提出书面变更申请,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变更。

3.除第三条的第1条授权加盟连锁专卖店/柜外,乙方另新增开加盟连锁专卖店/柜时,必须与甲方另签订加盟连锁合同书后方可经营。

4.加盟连锁专卖店/柜必须每月______日前按时向甲方递交上月营业报告书,并保证所递交营业报告书情况属实。

5.乙方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认可,不得将本合同规定的任何权利、加盟连锁专卖店/柜营业的全部或一部分转让给予第三者。

6.乙方在经营期间因自己的经营、管理等问题损害了他人利益时,由乙方自行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7.因乙方行为造成甲方被索赔责任时,乙方负担因此而产生的全部费用。

8.乙方在经营期间,如因不可抗拒的困难可能发生营业中断或不能再继续营业时,必须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申请协商。

9.乙方无论在何情况下不想再继续经营加盟连锁专卖店/柜时,甲方拥有第一接任者的权利,同时乙方有责任配合甲方做好相关转接工作。

10.合同无论在何种情况下终止,乙方必须立即自行拆除公司招牌,并从设备、设施、用品等上消除公司商标、服务标志、和特定名称等一切营业象征。如乙方不主动拆除,甲方可以自行拆除作业,乙方必须负担为之产生的一切费用。

11.乙方必须保证,在遇前第9项情况时,不再使用相同的或类似的,或容易引起混淆的商标、服务标志、特定名称等营业象征和甲方经营技术资产,不发生有损于甲方名誉、信誉、妨碍甲方和甲方其他加盟连锁专卖店/柜的业务。

12.乙方不得向第三者泄漏甲方按合同规定提供的加盟连锁专卖店/柜的经营技术资产、秘密及有损甲方利益的情报,并有责任保证其员工不向第三者泄漏及传递,此项在合同终止后仍然有效。

13.乙方在本合同执行期间,必须全力以赴提高加盟连锁专卖店/柜的营业成绩。

14.甲方提供给乙方的特许经营授权牌、报价单、培训资料等相关文件在合同终止之日,乙方必须全部退还给甲方。

1.加盟连锁专卖店/柜开业时,甲方派员指导,乙方负责甲方指导开业人员的交通费、住宿费及相关生活费等。其它收费标准为:

(1)经理级人员按______元/天计收; (2)其他人员按______元/天计收; (3)时间______至______天,最长不超过______天,费用结算时间按出发日到返回日计算。 2.乙方须在指导人员返回日结清费用,由指导人员带回公司。

1、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乙方须向甲方交纳每一家加盟连锁专卖店/柜捌仟元保证金,作为乙方忠实执行合同的担保,从第四家(含第四家)加盟专卖店/柜开始,甲方不再收取加盟连锁专卖店/柜保证金,已收取的三家加盟连锁专卖店/柜保证金作为乙方在加盟期内的所有加盟连锁专卖店/柜的保证金。

2.乙方用甲方公司名义或甲方增值税发票与加盟连锁专卖店/柜所在的经营场所的单位签订合同和财务结算,须交纳 的风险金,作为乙方在本合同期内信用的保证。

3.如乙方需甲方开出增值税发票与加盟连锁专卖店/柜所在的经营场所的单位进行销售货款的结算,则乙方需支付增值税发票总额_____%的税项,即增值税发票税额_____%中,甲方负责_____%,乙方负责_____%。增值税发票总额_____%的税项在甲方给乙方开税票时支付,否则不予开具。

4.乙方必须保证将所开税票款及时返回甲方账户,如未及时返款到甲方账户,甲方停止提供税票给乙方。

5.甲方在收到乙方返款后,一部分作为预留进货款,一部分_____日内将款返给乙方。

7.乙方未按合同第四条、第五条和第九条中的1、2、3项规定执行的,甲方扣除乙方保证金充抵违约金。

8.除前第7条和第十二条的第1、2、3项解约外,合同期满或解除合同后,在乙方撤除公司的全部招牌、标志等其他营业象征后且无其他纠纷,甲方于三个月后返还保证金。风险金在所开税票全款到帐三月后返还。

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乙方须向甲方交纳一次性加盟费: (1)单店:________万元(________万元); (2)市级:________万元(________万元); (3)省级:________万元(________万元);

本合同距到期日______天时,由乙方书面提出申请,经双方协商续签或终止合同。

1.本合同期内,加盟连锁专卖店/柜连续______天未从甲方进货,或加盟连锁专卖店/柜购货款(以销售单为准且购货款到账)连续______天累计不足______万元,视为违约,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2.本合同期内,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加盟连锁专卖店/柜的形象、服务质量等进行监督,对不符合标准的,甲方要求乙方限期进行整改,如乙方仍未达到要求标准,本合同自动终止。

3.本合同期内终止或期满不再续签,乙方均须提前______天提出书面申请,否则视为违约。

4.本合同期满终止合同时,乙方在甲方办理好一切相关手续,______个月后由甲方返还风险金、保证金(凭原始收据)。

5.乙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本合同第四、六、九条和第十二条的第1、2、3项的均视为违约,违约造成的合同终止时须付壹万元违约金,用保证金、风险金的款项充抵。

1.乙方经甲方书面同意,用甲方名义开设加盟连锁专卖店/柜,并进行相关财务结算,应提交经营场所签订合同的正本,经甲方审定同意盖章后方可实施;所签署的合同正本须存放于甲方。

2.乙方以个人名义加盟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薄复印件;以公司名义加盟的,需提供相关证件的复印件(营业执照、国税和地税登记证、卫生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法人身份证等)给甲方作为本合同之附件。

3.加盟连锁专卖店/柜销售单作为购货凭证,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当事者双方本着发展事业的愿望,坦诚地协商解决。本合同发生纠纷交付法律审理时,甲方所在地法院为专属受理法院。

第十七条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3篇

根据国内贸易部《连锁店经营管理规范意见》,经友好协商,甲方同意乙成为甲方的加盟连锁店。现就加盟具体事宜,协商如下:

1、甲方授权乙方座落于 市(县) 区(乡、镇) 路(街) 号的门店以“h超市”为悬挂招牌,并将以甲的指导与提供事项,经营该超市加盟连锁店。

2、甲方对于凡使用“h超市”名字的门店拥有对其处理:门店位置、商标制作法、销售技术、门店管理、专职培训、经营决策等事项。乙广的发展计划必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其目的是为了保证乙能取得正常的发展。

3、乙方店铺的内外装饰及门店招牌须与甲方统一。乙使用的各种设备与甲方统一,如有更改须征得甲方同意。

4、乙每季度初当月5日必须向甲方支付季度含税销售额的2%为特许权使用费。逾期须按每日万分之一支付滞纳金。逾期三个月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5、乙方门店装修、设备、商品流动资金及其辅助材料费用由乙承担。

1、甲方将负责对乙方下属门店理货员、收银员进行基础培训,对管理人员进行择优录用(淘汰制)培训。培训人员必须具备当地执法部门认可的有效健康证,乙方需自行解决住宿、就餐、往返车费、体检等费用。

为有效扩展销售,乙方对甲方统一办理的门店促销活动应完全了解其重要性,并竭力配合。如甲方为扩展销售所指定的信用卡、赠券、会员优惠卡等,乙方应与甲方直营门店同等使用,无条件接受,并就折扣差额由乙方自行负担,如乙方需自知自行刊登广告,应预先将拟定刊登的广告媒体文案送甲方核准,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实施刊登。

1、甲方提供商品,乙方必须每批结算,并承担商品发货地至加盟店的运费和力支费。乙方自行采购的商品,需到甲方业务部门办理报验手续,经批准后方可销售。

2、甲方提供的商品,乙方必须参照甲提供的零售价格执行。

乙方享有与甲方直营连锁店相同的商品供应价格和促销活动的权利。

1、甲方提供各种企业标准、超市操作规范、超市工作规范、超市管理技术规范和其它规章制度,乙方须无条件地执行。

2、乙方的营业时间必须与甲方相一致,如有特殊情况要理发须征得甲方同意。

3、乙必须按甲方的要求做好各种财务报表,并如实提供各种财务报表。

5、在经营活动中乙方发生残损商品,必须按甲方规定办理退调。

6、乙方必须服从甲方派遣督导人员的监督、指导乙方所开设的店铺的经营管理。

7、乙方的工作人员应穿着甲方统一制服,佩带统一胸卡,印制统一名片,用以维护与甲方相同的企业形象。

8、乙不准在本加盟店之外的其它场所,实放与h超市制度相同或类似的营业活动或其它行为,不参加其它超市公司的事业。

甲方应提供乙方所有的管理技术,运作规范和营销策略。

1、签约双方应严格遵守合约规定,如任何一方违反上述条款均作违约处理。违约方应付违约金人民币 万元整。

2、乙方如在合同期限内,严重损害甲方利益、名誉和泄漏甲方提供的经营管理秘密,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保留追诉要求赔偿的权利。

1、本合同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共计 年(每三年修改合同内容一次)。期限届满前 天经双方同意应办一续约手续,尚未办理续约手续者,期限届满本约自然失去其效力。

2、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若无意继续经营,应于三个月前书面通知甲方并支付违约金,待甲方认可后办理结帐解约手续。

3、在协议期满或解除之日起七天内,乙方必须拆除“h超市”的标章、图形及与此有关的文字、图案设计、招牌或其它营业标记,并不得再使用“h超市”的字样及其它属于甲方所有的营业标记,管理技术、商业秘密等。

如本合同有争议时,概以合同内容为主,并以甲方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法院为管辖法院。

本合同壹式捌份,经双方签署后生效,双方各执肆份为凭。

6、甲方需了解的其它财务资料,乙方必须如实提供。

2、乙方进货应指派熟悉商品的人员,为收化验收员。

3、乙方进货交接执行地点在h公司配送中心,清单当面交接清楚,严格验货,如发现破损、超临界保质期、瘪听等有问题的商品有权拒收,并当场调换合格商品;离开交接地点,概不负责。

4、乙进货造成积压、过期或在经营中人为造成损坏、变质的商品,则涂退调处理。

5、乙方在销售过程中,发现厂方质量问题的商品,交甲方质检确认后,由质检直接找厂方协商,妥善处理并答复乙方,凭质检科书面通知退甲方配送中心。

6、乙方接甲方统一退调通知后,按时执行,逾期不办,自行解决。

7、乙方退货,须接甲方业务部门书面通知,乙方按指定时间退甲方配送中心,配送中心答收的退货清单转甲方退调组,统一与厂方结算,并由开单组冲还红单。

第4篇

1.c公司(以下称“总部”)主导本事业,并所有“c公司”登记商标。

2.总部适应需要,可在每个加盟者的地区集团设“地区总部”或直辖的“分部”(与前款一样,统称“总部”)。

3.总部在没有设地区总部或直辖分部的地区,可将总部事业的一部分委托给第三者,并称作委托业务的“支部”(以下称“支部”)。

1.加盟金。每个店铺为___________元,在缔结加盟自由连锁加盟合同时向总部支付。并自双方在相互确认书上签字时起,此加盟金即充作委托保管的加盟申请保证金。此加盟金不返还。

2.加盟者是位于 (商店住所)的商店“c公司________________店”的经营者,本商店作为c公司连锁的加盟店,具备以下条件,并决心遵守本自由连锁加盟合同,诚实地从事经营。

(3)加盟者是由自身或适合法律规定资格的代理者专门从事经营,或者要使从业者具有统一的连锁意识;

(4)在积极地协助连锁活动的同时,努力提高改善经营;

(5)要认识作为c公司连锁商店的社会使命,忠实地为顾客服务,作一个永远提供便宜商品的商店。

(1)依靠使用“c公司”徽记进行营业,能享受“c公司”的知名度和信用;

(2)进货“c公司”商标的商品,才能使用“c公司”的商标进行经营活动;

(3)在商店的新设或装修方面,按照总部(支部)规定的标准化计划,争取商店的现代化;

(4)加盟店的商品计划,按照总部(支部)制定的标准化计划,可以接受适合商店店址条件的商品供应计划的综合性援助;

(5)被选定的商品,能以较稳定的价格进货,因此可以获取进货的合理化、精简化,另外,还可得到适时的特价商品;

(6)可以参加总部(支部)策划并进行的特卖促销、广告宣传、集会活动以及其他共同活动;

(7)有关加盟店的全面经营,可利用总部(支部)的各专门职能,接受正确的指导援助;

(8)经理业务,依靠对总部(支部)的委托,可以得到正确的经营诊断建议;

1.总部承认加盟者使用“c公司”的徽记,以及为销售商品和作为促销、广告手段使用“c公司”徽记及商标;

(1)在加盟店的店头及其他地方使用徽记,公限于由总部提供或指定的徽记。其使用方法,要按照总部(支部)的指定进行。

(2)带有商标商品及徽记的物品类,均由总部进货。若在加盟店制作、使用或揭示时,事先必须征得总部的承认。

(3)欲做有关“c公司”的对外广告时,要使用由总部提供,或承认的资料,并按总部的指定进行。

3.登记的商标,公限本自由连锁加盟合同以内使用,不得在自由连锁加盟合同以外使用。

1.加盟店按照总部(支部)规定的标准化计划,确定商品结构。加盟店经营的商品,原则上由总部(支部)进货。

2.加盟店在经营前款以外的商品时,要征得总部(支部)的承认。

3.依据本条款进货的商品所有权在总部(支部),当加盟店结算完货款(即有关票据、支票结算完了)时,转为加盟店所有。但是,在加盟店货款未结算完之前,也可以卖给其他人。在这种情况,必须在规定的日期将每天卖掉的商品内容(依据c公司连锁运营规章第二十七条第1款的营业日报)向总部(支部)报告。

第六条 销售数据的处理、管理手续费、经理业务手续费

有关c公司连锁运营的规章第二十七条营业日报提出的义务及该规章中的第二十八条经理业务的委托,由加盟者负担手续费。其规定如下:

(1)销售数据的处理、管理手续费:月额为15000元;延迟呈报营业日报的违约金:每天为1000元。

(2)经理业务手续费(包括销售数据的处理、管理手续费):个人经营的情况,月额为xx0元,结算处理费每件为30000元;法人经营的情况,月额为xx0元,结算处理费每件为40000元。

加盟店为了连锁的利益,在将总部(支部)分析加工的单品及不同部门销售数据灵活用于其他方面时,必须事先得到承诺。

作为对总部(支部)的技术指导费,加盟者依照以下计算方式,向总部(支部)交付每一商店每月总销售额的一定比率:

有关总部(支部)进货的特定商品,加盟者必须支付《自由连锁加盟合同缔约书》中规定费用比率的手续费。

对总部(支部)开展的共同宣传费用,加盟者必须负担每月总销售额的0.2%。

作为加盟店与总部(支部)之间的订发货及其他信息传递手段,在设置由总部指定的连接计算机终转机的同时,加盟者必须负担《连续性交易自由连锁加盟合同书》中规定的使用费。

总部(支部)在原则上,是将其所在地区作为单位,对所有加盟店以同等的条件进货商品。但是,当对因距离远、金额少(或数量少)等进货增大了总部(支部)的负担时,加盟店必须以额外用途为由,负担特别配送费。

总部(支部)为了加盟店而开展共同活动,或进行指导援助时,加盟店要负担以下费用或手续费。其负担金额是按以下基准由总部决定:

(1)特卖促销、广告宣传、集会活动、教育培训以及其他共同活动的实际费用,或分担金额;

(2)在土地建筑物的买卖或租赁时,对有关物件的调查选定、交涉、自由连锁加盟合同等的手续费为:交易额的2%,或租赁费的1个月份额;

①商店选址的市场调查费,每调查一个选址费用为20元;

②商店的设计以及制订商店计划书的手续费,每计划一项费用为20元;

③有关建筑物的设计工程以及内外装修施工的交涉指导手续费为:施工额的2%;

④设备器材交涉指导手续费为:搬运、设置安装、施工额的3%;

⑤开业准备以及在开店实施期间的商店作业费用为:销售场地面积每平(译者注:折合3.3平方米)10000元,但最低总金额应足30元。

⑥交涉委托业者时的交涉费为:保证金的3%或租赁费的1个月金额。要收取两者中的最高者;

⑦金融交涉或有关筹措资金的援助费用为:实际费用或定额;

⑧其他进行特别指导援助的费用为:实际费用或定额。

加盟者对于与总部(支部)交易中所发生的债务,必须保证公司连锁运营规章第二十五条规定的债务。

当本自由连锁加盟合同结束时,加盟者对一切债务已失去期限权益,必须立即清算之。

当加盟者对债务失去了期限的权益时,总部(支部)可将其预约委托金等用来充偿,或可立即实行担保权。

实行担保权,除拍卖手续外,总部(支部)在任意处理的基础上,可将扣除诸费用后的剩余额充偿债权。

加盟者不得随意将有关c公司连锁的计划及运营活动等内容向第三者泄漏。尤其对以下事项要作为重要的机密加以保守,若有违反,并给总部(支部)以及有关者造成损害时,必须根据其要求予以赔偿。

(1)有关交易商品及物品类的品种、价格、条件以及进货对象的事项;

(2)有关加盟店经营的计划以及实际业绩和进货、销售、盈亏、资金等的具体计算及内容;

加盟者不得有以下行为。若认为有必要时,必须以书面形式,征得总部(支部)的承认。

(2)向他人转让或转用配发的物品、文件以及情报等,或复制复印;

(3)不管以本人名义还是以他人名义,加入实质性的同业种的其他连锁,或有连锁关系;

(4)向他人转让或担保抵押只有缔结本自由连锁加盟合同才享有权利及加盟店的营业权、租借权和与营业有关系的动产、不动产或债权等;

当加盟者没有充分实行本自由连锁加盟合同的条文及总部(支部)的指示,或缺少诚意时,或者因加盟者自身经营管理不妥,或被认为不热心时,总部(支部0要以书面形式劝告更改。加盟者对此劝告必须予以确实的答复并加以实行。

在由于天灾,灾害及没有任何争议的原因给商品进货及其他总部(支部)活动造成障碍时,加盟者应承认是不可抵抗的,不得提出异议。

加盟者根据自己的意愿,可以随时解除本自由连锁加盟合同。在此情况下,应在6个月前以书面形式向总部(支部)提出预告。但在接近规定的事业年度中旬已向总部(支部0交付了6个月的技术指导费时,可将预告期缩短为30日前。

1.当加盟者适合以下各项之一时,总部(支部)有权解除本自由连锁加盟合同:

(1)缺少本自由连锁加盟合同第二条规定的加盟条件时,或者对本自由连锁加盟合同、运营规章因故意或过失而出现重大违反时;

(2)不坚持向总部(支部)集中进货的原则,在规定外进货,或者不遵照总部(支部)的指导与其他业者进行连续性的交易时;

(3)不遵照总部(支部)的更改劝告,或不予以确实的答复时;

(4)滞付商品货款、技术指导费、手续费、负担金以及其他债务返还,或不遵守支付期限及规定的支付方法时;

(5)当总部(支部)判断商店的全部或部分不能使用,或财务状况明显恶化,或营业陷入不景气等不能继续进行正常的经营时;

(6)接受破产禁治产的通告、准禁治产的申述或抵押、临时抵押,或者与犯罪有关系等,总部9支部判断其作为连锁店不合格时;

(8)有损害作为连锁信用的言行,或者妨碍了连锁活动及欲妨碍时;

(9)因法人的组织、代表者、干部、股东、社员等的变更或合并,使法人实体发生变更,总部(支部)认为其内容不合适时,或者因继承给财产状况带来变化,总部(支部)认为不合适时;或者继承人不是亲自经营在没有得到总部(支部)的承诺将经营委托给第三者的情况时;

(10)延迟呈报营业日报、或总部(支部)指定的财务资料等,使总部(支部)不能掌握经营状况时。

2.当加盟者适合前款第(4)项或第(9)项时,总部不须任何予告就可以解除本自由连锁加盟合同。

1.解除本自由连锁加盟合同时,加盟者必须履行以下事项:

(1)立即停止使用“c公司”的徽记以及因自由连锁加盟合同所行使的权利;

(2)立即撤掉或取消总部指定的商店的内外装修、招牌标志、广告特等,还要将总部提供或许可的徽记、标志、广告特等上交总部(支部),所需费用由加盟者负担。另外,不得索要其购买设备时所需的费用等;

(3)立即返还订货簿、商品目录、价格表,以及其他由总部(支部)配备的文件及一切物品类等;

(4)返还接受总部(支部)指定的商标商品等,其交换价格由总部(支部)审定;

(5)立即清算对总部(支部)及其他关系者的债务。

2.当加盟者未撤掉取消“c公司”的徽记及标志等时,总部可自行执行,在此情况下,撤掉、取消这些所需要的费用由加盟者负担。另外,对建筑物等损伤补修等由加盟者进行并负担费用。

3.加盟者即使在解除自由连锁加盟合同以后,也要严守本自由连锁加盟合同第十六条规定的保密义务的条款。另外,要保证不得有对c公司不利的言行。

本自由连锁加盟合同的期限为缔结之日起的2年。以后在期满时两者都没有表示任何反对意见时,本自由连锁加盟合同就视为再连续一年而自动延长,以后也是同样。

有关本自由连锁加盟合同发生纠纷时的诉讼,要将管辖总部(支部)所在地的法院作为第一审法院。

依据上述加盟自由连锁加盟合同书的内容,需正式签订如下加盟缔约书: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___日 (以下称“甲方”或“总部”)和 (以下称“乙方”或“加盟店”)依据c公司连锁加盟自由连锁加盟合同书,缔结以下自由连锁加盟合同:

加盟店的运营管理归属c公司连锁(总部名称) (支部名称) 。甲方依据自由连锁加盟合同规则开展商品进货以及指导援助等业务。

乙方于______ 年_______月________日向甲方支付加盟金150元,甲方收到150元。

甲方规定施工设备的设备预定金额为________元,乙方于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以前止支付。此预定金不附带利息。

乙方以下列方式作为偿不定期对甲方发生债务的保证:

债权范围:a.因商品买卖交易、借贷交易、租赁交易、保证交易所发生的债权。b. 票据债权、支票债权。抵押用不动产的名称:

乙方承诺:没有甲方的允许,不得有向他人转让、租借担保物或以此物再提供担保。或变更担保物现状等给甲方造成损害的行为;

当担保物不管什么原因,出现变更、消除或减少其价值时,乙方要立即向甲方通知其情况,以增加担保或提供代担保;

制作担保抵押证书以及此登记所需的费用,由乙方负担;

当乙方不遵守以上承诺时,甲方可取消其以后的商品进货及其他一切交易。

乙方对甲方的抵押保证金额为__________元,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以前支付。

乙方于_____ 年_____月_____日以前止向甲方提交下列有从证券:

乙方向甲方支付加盟自由连锁加盟合同第八条的技术指导费。

依据加盟自由连锁加盟合同第十条,总部实施年计划的共同宣传。乙方作为此宣传的分担金,按甲方的计算,每月交付总销售额的0.2%。

根据运营章程第十七条第(2)项,主要商品的订货要依靠受发货联机系统进行。乙方向甲方借用并安装指定的计算机终端,并负担以下系统的使用费及机器使用费。另外,乙方要负担安装所需要的费用:

有关此机器及使用费,根据系统变更及机器性能的提高等有变更。

(1)依据运营章程第二十七条,乙方每月向甲方支付数据处理、管理手续费,月额为 __________元。

(2)依据运营章程第二十八条,乙方向甲方委托加盟店的经理业务。此业务手续费月额定为 __________元,每月向甲方支付。除此之外,需要制作决算书时,作为其手续费,每件向甲方支付 __________元。

依据加盟自由连锁加盟合同第十二条的规定,作为特别配送费,乙主负担月额 __________元。

对加盟自由连锁加盟合同第九条规定的甲方进货商品经营手续费的费率,暂时规定如下:

乙方根据以下内容负担加盟自由连锁加盟合同第十三条规定的特定费用:

甲方依照加盟自由连锁加盟合同第五条向乙方发送商品,但对以下商品根据运营章程第十九条,临时委托乙方进货。

甲方根据运营章程第二十条,承认加盟店在以下商品部门设立委托销售场地。

根据运营章程第二十一条,就有关支付方法规定如下:

依据运营章程第三十条,就乙方的交易银行规定如下:

以上作为c公司连锁加明自由连锁加盟合同以及依据加盟自由连锁加盟合同签订的缔约书的证件,制作成由加盟者及其连带保证人和总部署名、盖章的正本2套,由甲乙双方各持一套。

(乙):盖章__________________加盟者的连带保证人:__________

保证限度金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第5篇

被授权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协商,就乙方为其在特定区域内独家经营甲方的“******”专卖店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本合同加盟期限为________年__月__日至________年__月__日止。

1、甲方特此授权乙方为 区域内成为“******”的特许经销商。经此授权后,甲方在该区域内将不再授予任何其它企业、个人以同类经销权。

2、在授权期内,甲方在向乙方提供“******”品牌产品时,甲方应保证所提供的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品级与实物相符,并保证货源供应。

3、乙方保证在签订本合同7日内需向甲方支付加盟费人民币贰万元/店。每个加盟店首次从甲方购进“******”品牌的产品,按供货价不少于 万元。

4、甲方保证向中国大陆内各加盟方交付的产品保持统一的零售标价。

5、甲方将“******”品牌产品按零售标价的4―4.5折售予乙方(详细见配货单),不论首次购货还是后续购货乙方应在提货时一次性支付货款。

6、如果出现乙方采用以假汇票、假支票的方式骗取货物的情况,甲方除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外,将依法请求司法机关追究相关人员、单位的刑事责任。

7、乙方从甲方购进产品后,如因质量问题或货物品种组合问题,可在自进货之日起五天内,向甲方调换产品,但不得退货。调换时乙方须保持原产品完好、包装齐备、标签没有损坏。

8、合同到期后,若乙方决定不再销售“******”品牌产品,在乙方保证产品完好、包装齐备、标签无损坏、未超过保质期的前提下,可将现存的“******”产品退还给甲方。甲方按供货价的6折回收退还的产品。

1、乙方应在双方共同商定的区域内开展经营和促销活动。乙方不得在未经甲方许可的情况下擅自将自己的经营活动和促销活动扩大到区域之外。

2、加盟店店铺设在乙方处,或由乙方自行选定其它场所并报甲方批准。

3、为维护公司品牌形象的统一性,加盟店由甲方免费进行装饰设计,装修工程由甲方工程部报价并施工,乙方应按工程预算支付装修工程款并协助办理在当地施工的相关手续。甲方收到工程款项后 日内将店铺交付乙方使用。

4、加盟店内的营业所需(包括:设备、装置、用具、招牌等)由总部统一进行设计制作。对于营运必需的包装材料、促销礼品、提货袋及其它附属材料、消耗品,加盟店需使用总部配备的产品。上述所涉及的费用由加盟商承当。

1、甲方在授权期内,将协助乙方进行“******”品牌的形象设计,并向乙方适时提供相应的产品宣传资料、标识、招贴物品等。甲方可根据乙方的经营状况和要求,帮助乙方进行特定时间和区域的产品促销和推广活动。(具体事宜可另议)

2、甲方进行 “******”品牌的整体宣传活动乙方必须配合,相关的“******”品牌的产品进行促销、推广计划和广告设计由甲方提供,乙方遵照执行。甲方对于促销活动所涉产品在供货价基础上按照促销折让的比例给与优惠。

3、乙方单独进行“******”品牌有关的宣传、广告活动时,应事先告知甲方,取得甲方同意后方可进行。相关广告形象设计须经过甲方审核或由甲方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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