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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幼儿园的安全责任书8篇 "保障幼童安全,必签责任书"

关于幼儿园的安全责任书8篇 "保障幼童安全,必签责任书"

为确保幼儿园内幼儿的安全,幼儿园需要履行相关的安全责任。幼儿园的安全责任书是一份重要的文件,涵盖了幼儿园的安全管理及监管工作。本文将介绍幼儿园安全责任书的相关要点。

关于幼儿园的安全责任书8篇

第1篇

为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管理,预防学校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第六章第十八条规定,按照《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第二十六条规定,要求相关从业人员承担本单位食品卫生管理的职能,特制定本责任状。

第一,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卫生部颁发的《学校食堂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以及学校相关食品卫生管理制度规范工作人员的行为。

第二,严格按程序和卫生要求把好食品的进出关,杜绝过期、变质、有毒、“三无”产品进入食堂和商店,不向学生出售过夜的熟食品、凉拌菜、未熟食品、“三无”产品、腐败变质食品。

第三,加强卫生检查、清扫工作。坚持做到每天冲洗、消毒食品容器和餐饮、加工用具,用后按要求收藏、保洁。坚持做到每天打扫环境卫生,清除卫生死角。保证食堂和商店无垃圾、无赃物、无污水、无污垢,不乱堆乱放,不混放生熟食品,不混放非同类食品。

第四,认真做好防蝇、防尘、防鼠、防霉变等四防工作,及时排放污水和清除、处理好杂物,严防细菌感染,确保食品安全万无一失。

第五,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卫生行为规范管理,坚持以健康的身体,良好的心态从事食品加工、销售工作,督促相关工作人员养成良好个人卫生习惯,从严要求工作人员参加学校食品卫生知识,职业道德和法律教育的`培训和考试。

第六,加强安全保卫,实行封闭管理,增强安全防范意识,禁止非食品从业人员随意进出工作间,从严把守好食堂和商店的门锁,严防投毒事件的发生。

第七、食品储存处要通风、干燥、采光良好。饭菜留样设备齐全,相关制度健全。

对上述要求及相关未尽事宜,从业人员如未能很好的履行职责,而造成不良影响,甚至导致安全事故的,将取消相关从业人员当年评优选好的资格,直至接受罚款、行政处分或法律责任。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安全责任人和学校各执一份。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关于幼儿园的安全责任书8篇

第2篇

为了切实加强幼儿园安全工作,促进幼儿园健康发展,各幼儿园务必履行以下安全工作职责:

一、制订和落实安全工作职责制。幼儿园园长或主办者是安全工作的第一职责人,负责办园的一切安全工作。幼儿园要与班级和其他参与幼儿教育和管理的人员签订安全职责状,做到安全职责人人挑,人人肩上有指标。

1、幼儿园园舍和活动场所务必要设置围墙或栅栏,实行封闭式管理。

2、要组织人员对园舍和大型玩具的安全进行经常性的检查和维护。及时更换和淘汰过时和有安全隐患的玩具。

3、购置和自制玩具,要严格执行国家的安全和卫生标准,要经常清洗桌面玩具。

4、加强用水用电安全,幼儿的饮用水务必清洁安全。园内电线线路要经常检查,防止电线脱皮,防止漏电、触电。

1、要制订和落实食品采购制度。幼儿的食用点心、大米、蔬菜、食用油等要定点采购,要与供货商签订供销合同。严禁采购劣质和过期的食物。

2、要持续食堂的清洁卫生,做到“三防”,即防尘、防蝇、防鼠。炊具和幼儿用的餐具要经常清洗和消毒,防止病从口入。用膳的幼儿园务必办理卫生许可证。

3、幼儿园食品贮藏间务必安全可靠,要专人专管,做到人走上锁,严防无关人员出入,防止人为投毒。

4、要加强对食堂工作人员的管理。食堂人员务必每年至少进行一次的身体检查,并持有健康证件。

1、有接送幼儿任务的幼儿园,要确保交通工具的安全,车况必须贴合客运运营标准,严禁使用报废车辆、三轮车等不贴合条件的'交通工具接送幼儿。

2、接送幼儿的车辆要经过交警部门的安全检测,司机和车辆办了保险,证照齐全才能够用于接送幼儿。

3、严禁超员接送幼儿,车厢内务必有教师随车监护。

4、使用非自家车辆接送的幼儿园,要与接送车辆司机签订安全职责状。

5、严禁接送幼儿车辆进入中小学校园,在校门外清点幼儿人数后上、下车。

1、在没有家长来园接幼儿的状况下,要派专人看管,必要时要送幼儿回家,不得让幼儿自行独自回家。

2、组织户外游戏和外出参观、踏青或其他活动,必须要严密组织,指派专人负责,确保幼儿的安全。

3、要加强对幼儿的安全教育,增强幼儿的安全防范意识和安全自我救助潜力。

4、要制订并执行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幼儿园发生安全隐患和安全事故要根据预案进行紧急处理,并向所在中心小学和有关部门报告。

幼儿园应自觉理解主管部门的安全检查。幼儿园出现安全事故,根据情节轻重,要追究办园者或园长的相应职责,造成严重社会影响和重大伤亡以及经济损失的,要追究法律职责。

第3篇

为增强安全意识,强化安全职责,落实安全措施,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特与负责食堂负责人签订安全职责状。

1、牢固树立“安全第一,职责重于泰山”的意识,时时把安全工作放在第一。

2、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食堂工作重地严禁非工作人员入内。

3、食堂工作人员务必取得健康证后才能从事食堂服务工作。

4、刀、墩、容器务必张贴标签,并分类使用,洗涤食品的容器务必按植物、动物类分开使用。

6、食堂工作人员务必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工作开始前、大小便后,接触初级食品原料或不干净的餐具、容器等之后,务必彻底洗手。

7、食堂工作人员进入食堂之前,务必穿戴整洁的工作服帽,才能工作,工作时不能吸烟、吃零食、挖耳、擤鼻涕,不能带入或存放个人生活用品,不要穿着工作服、鞋进入厕所。

8、幼儿开餐后及时整理餐具,同时对幼儿开餐场地进行消毒。

9、食堂工作人员定期给幼儿烧好预防茶,并送到各教室。

10、为幼儿带给合理的膳食,编制营养平衡的幼儿食谱,定期计算和分析幼儿的进食量和营养素摄取量。

11、食堂工作人员务必具备高度的`职责心,兢兢业业做好本职工作。

12、食堂工作人员务必严把食品准入关,严防“三无”产品、过期食品入园。采购人员要建好台帐,并索取产品检验合格证。

13、食堂工作人员因失职造成幼儿卫生安全事故的,一切费用由当事人承担。

本职责状一式两份,食堂负责人和幼儿园各式执一份。

第4篇

为保证孩子安全,明确家长携带孩子参加活动时应当承担的安全责任,特在以下方面达成共识:

一、外出活动为各位家长个人行为,由家长自发自愿组织,活动时间、活动地点、出行方式、活动内容、费用支出等事项由参加活动的家长协商决定。

二、活动的发起人只是进行活动的.发起与联络,对活动期间发生的意外、事故或产生的纠纷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参加活动的各位家长为活动责任人,对自己及自己的孩子参加活动期间的一切行为及可能发生的意外及事故全面负责。如参加活动的家长、孩子发生意外或安全事故,所有责任由孩子的家长自行承担。

四、家长应将对孩子的安全教育贯穿活动始终,活动期间确保采取必要的、足够的安全措施保证孩子安全。家长应加强对自己孩子交通安全、游戏安全、防水、防火、防电、防绑架等教育,培养和提高孩子自救自护的能力。

五、外出活动期间家长及其孩子因个人原因与他人发生纠纷,相关责任由发生纠纷者自己承担,与活动发起人及参加活动的其他家长无关。

六、本责任书由参加活动的家长签署后交活动发起人保存。责任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第5篇

为确保幼儿在寒假中的人身安全,使幼儿全面、健康的发展,加强安全教育和防范措施,树立“安全第一”意识是十分必要的'。为了更好地发挥学校、家庭、社会三方面教育的作用,我园拟定了××××年寒假安全责任书如下,希望家长积极配合学校教育、督促幼儿遵守各项安全规定。

一、××××年寒假由××××年××月××日(腊月××)开始至××××年××月××日(正月××)结束,××月××日上午8:00返园。(若返园时间更改,将另行通知)

二、注意交通安全:幼儿不准在公路上玩耍、打闹,要靠右行走,不越过白线,横穿马路注意来往车辆,遵守交通法规。

三、严禁到河、湾、水库等地方滑冰或游玩,不准到采沙、采矿等危险的地方逗留、玩耍。

四、幼儿出村须有家长带领,不得单独外出,不私自和陌生人接触。

五、注意饮食卫生,不暴食暴饮,不购买无照商贩的食品;注意安全用电,不乱动电器;不玩刀具,玩具枪等危险物品;不玩火,不燃放烟花爆竹。

六、幼儿在家长的指导下要经常学习一些安全自护知识,提高自我防范意识。

八、在落实安全责任书的过程中,如有意外事故发生,及时互通情况,逐级反映,不可延误。(电话:×××××××××××)

九、幼儿家长是幼儿的法定监护人,要对幼儿寒假离校期间安全进行全面监护,并加强对幼儿的安全教育,强化安全意识,把幼儿寒假期间防交通事故、防触电等作为防范重点,切实担负起监护人的责任。若家长疏于对孩子进行安全教育和监督,在假期期间发生的任何意外事故,均由家长和幼儿承担,幼儿园不负任何责任。

第6篇

一、为加强对幼儿园接送幼儿校车的管理,确保幼儿交通安全,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校车安全管理的紧急通知》文件精神,明确园长做好校车安全管理工作责任。制定本责任书:

三、幼儿园自备、承租用于接送幼儿的车辆,必须是具有合格资质的客运车辆,严禁使用拼装车、报废车、货运车、大小三轮车和个人机动车接送幼儿。

四、校车的安全技术状况必须符合《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规定的国家标准,必须为校车购买第三者责任险和乘座险。在按规定进行年审外,每学期开学前应当进行一次安全技术检验。年检和技术检验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五、校车使用前应当上报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准并备案,办理统一的校车标识、标牌,方可上路使用。未经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许可的车辆,一律不得接送幼儿。

(一)持有相应准驾车型的`驾驶证,且具有3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

七、幼儿园应当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制度,做到校车安全检查、维护保养、驾驶员及跟车管理人员职责明确。要制定应急预案,有效处置突发事故。校车要主动接受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和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八、校车必须保持车辆整洁,车窗不得用金属材料固定封闭。

九、校车接送幼儿,必须有固定的行车路线和站点,并报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认定备案。不得随意更改行车路线,不得随意停靠,不得到有危险的地方行驶。

十、校车接送幼儿,除驾驶员外,必须有专人跟车管理学生。要严格按照车辆核定载客人数乘载幼儿,严禁超载。严禁校车驾驶员酒后驾驶、疲劳驾驶、超速驾驶。

十一、幼儿园组织师生外出参加集体活动必须报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报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备案,租车必须到有资质的客运单位租用安全合格车辆,并对整个活动全过程进行监管,确保安全。

十二、校车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的,应当主动接受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处罚,幼儿园须及时根据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抄送的驾驶人违法情况对驾驶员进行惩处。

十三、幼儿园要开设交通安全教育课,经常对幼儿进行交通安全教育,明确乘坐校车的纪律;主动与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配合,邀请交警进校园宣传交通安全知识,进行警示教育;组织学生开展交通安全知识竞赛活动,增强学生交通安全意识;要教育幼儿并告知家长,不得乘坐货运车、农用车、大小三轮车等非客运车辆上学、放学。

十四、幼儿园应当积极配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对校园周边非法营运车辆进行整治,并配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在幼儿园路段设置交通标志。

十五、幼儿园要与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镇政府签订校车安全管理责任书,并与校车驾驶员和校车跟车管理人员签订安全行车责任书。租用车辆的,须与租赁单位签订安全责任书,逐车逐人明确安全责任。

十六、幼儿园园长是校车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驾驶员和跟车管理员是直接责任人。幼儿园要强化安全意识,确保校车接送幼儿的安全。校车发生安全事故,要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7篇

为扎实落实各级对学校和幼儿园师生财产安全的指示精神,切实做好学校及幼儿园安全工作,维护中小学、幼儿园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维护学校和幼儿园稳定和谐,希望各单位严格门卫管理,确保学校财产和广大师生员工生命安全,确保学校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和校园安全。按照“分级管理”,“一岗双责”的原则,落实学校幼儿园安全工作制度,镇安监所特与各学校签订学校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

一、各学校、幼儿园要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实行领导干部安全责任制。

建立学校、幼儿园安全工作领导责任追究制。按照《中小学校幼儿园安全工作制度》,抓好本单位安全“责任制”、“追究制”的落实,特别要认真落实学校幼儿园安全保卫二十四小时巡查制度,进出校门检查制度,“接送卡”交接制度。确保学校安全万无一失。

1、学校门卫工作是维护学校良好的教学秩序、保障学校安全的重要工作之一,门卫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门卫人员在值勤期间必须坚守岗位,不准擅离职守,脱管失控;要衣着整洁,仪表端庄,说话和气,讲究文明。门卫人员必须时刻提高警惕,严防不法分子混入学校进行犯罪活动,上课期间学校大门要处于关闭落锁状态,当有人因工作需要进出学校时,门卫人员要及时开启和关闭。对到校办事的外来人员实行电话联系并进行登记,否则,不准进入校内。

门卫人员应切实负起登记责任,不得以口头询问代替登记。在上课时间离开学校的学生,必须持有班主任的批准手续,并接受门卫人员的检查。对学生家长所送物品,门卫人员必须认真检查,按时转交学生本人,不准擅自让学生家长进入校内。为确保学校公共财产的安全,门卫人员对携带校内公物离开学校者,有权进行检查、询问,教职工必须配合。外单位车辆进校前,应检查证件、问明事由;车辆出校前,应示意停车接受检查。外单位机动车未经许可,不得在校内停车过夜。

2、学校、幼儿园每天实行领导带班、教师值班制度。值班人员不得擅自脱岗并保持警觉。学生进校、放学时,校长、园长及值班人员必须在校门口值班。上课期间,校门要加强值班,大门上锁,严格门卫查验制度。

教办人员要包学校,做到责任不脱节,工作无漏洞。切实把工作做细、做实,严防危害学生的事故发生。

四、建立健全学校、幼儿园安全预案,加强安全隐患排查。

立即对本学校的安全状况进行一次拉网式大检查,。对发现的突出问题迅速落实整改措施,彻底消除隐患。加强学校安全档案资料的建设,确保学校安全工作有计划、有记录、有检查、有总结。

五、立即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广大学生的法治意识、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加强交通安全教育,防溺水教育,防雷、电教育,食品安全教育,传染病教育,防自然灾害教育,防突发事件教育,防物品、药品安全教育。及时与家长和相关部门取行联系,杜绝学生进“网吧”现象发生。

六、按照《消防法》的要求,定期检查学校的消防设施。

学校的消防设施要经消防部门认定,对不符合要求的要立即采取措施保证合格。要保障教学通道的`畅通和照明,对容易引起火灾的部位和易燃易爆的物品要加强管理。要采取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防火安全用电教育,增强自防自救的能力。

七、要加强校舍的建设和维护管理,加固学校内各种设施,坚决杜绝校舍倒塌和学校设施不牢固而造成伤亡事故的发生。

八、加强校内、校外(包括假期、周末、午休、正常上课作息时间之外等所有时间)活动管理,确保师生生命安全。

明确家长、学校责任,确保学生不出现安全管理真空,学校要与家长签订安全管理责任书。学校组织学生集体外出参加社会实践等活动,要把各个环节的安全工作措施落实到位。严格执行学生集体外出审批制度。

九、认真贯彻《食品卫生法》和《学校体育卫生工作条例》,加强学校卫生工作和学校食堂卫生管理。不得以预防和保健名义自行组织学生集体服用药品和保健品,防止学生食物中毒和药物中毒。

按照《关于对学校安全工作进行年度考核的通知》精神,认真对学校安全工作进行考核,并把此项工作纳入学校量化管理的重要内容,学校、幼儿园安全工作实行“一票否决”制。

十一、凡组织学生外出,不准乘坐“三无”(无证、无技术参数、无安全措施)的不安全车辆、船只。

十二、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在第一时间及时报镇安监所,逐级上报,及时采取措施。

第8篇

学生是祖国的花朵,是国家的未来,教育学生遵守交通安全法规,养成良好的交通行为习惯,最大程度地保障学生的出行安全,学校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一、学校应当开设交通安全教育课程或讲堂,把提高学生交通安全知识、技能和保护意识作为老师的'教学义务。

二、学校应当加强对接送学生车辆的管控,严禁无牌无证车辆运送学生,督促校车、非校车驾驶人做好车辆维修保养,参加足额保险,定期参加年审等。

三、学校应当在日常学生教育和管理中,了解熟记下列交通安全常识:

1、出行时必须遵守“红灯停,绿灯行”的通行原则,不得闯红灯,要自觉听从交通警察的指挥;

2、过马路,左右看,穿越马路要走斑马线,并且不要迂回穿行,要走直线;

3、不要突然间横穿马路,尤其是马路对面有熟人、朋友呼唤时,千万不可突然猛跑;

4、在有过街天桥和过街地下道的路段,应自觉走过街天桥和地下道;

5、不要在马路上学骑自行车,未满十二岁的儿童,不能骑自行车上路;

6、骑车时不要双手撒把,不多人并骑,不互相攀扶,不互相追逐、打闹;

7、骑车时切勿攀扶机动车辆,不载过重的东西,不骑车带人,不在骑车时戴耳机听广播或拨打手机等;

9、乘车时,不要把头、手、胳膊伸出窗外,以免被对面来车或路边树木等刮伤;也不要向车窗外乱扔杂物,以免伤及他人;

10、不要在道路上扒车、追车、强行拦车或抛物击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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