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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国交通安全日活动方案全国交通安全日活动策划3篇 "加强交通安全,让出行更安心——全国交通安全日活动策划方案"

关于全国交通安全日活动方案全国交通安全日活动策划3篇 "加强交通安全,让出行更安心——全国交通安全日活动策划方案"

全国交通安全日即将到来,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全国交通安全宣传月的要求,推动全社会交通安全意识的提升和行动的落实,制定了一系列的活动方案和策划,旨在进一步提高全民交通安全意识。本文将重点介绍有关全国交通安全日活动方案和策划。

关于全国交通安全日活动方案全国交通安全日活动策划3篇

第1篇

为深入推进全市“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的实施,进一步增强交通参与者的法治意识、安全意识、文明意识,按照《黑龙江省20__年“122”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宣传活动方案》的要求,黑河市交警支队积极开展了以“拒绝危险驾驶、安全文明出行”为主题的20__年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宣传活动,营造了浓厚的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氛围。

一、筑牢阵地,营造氛围,积极开展预热宣传。一是筑牢窗口单位阵地。在支队及各大队违法处罚室、事故处理中心、车驾管服务大厅考试中心等窗口单位,多形式宣传“122”全国交通安全日,提醒市民遵章守法,树立安全出行理念。

二是筑牢重点区域阵地。根据辖区车流量特点,在客运站、中央商业步行街、江畔广场、中小学校区及主要街道通过展出宣传挂图,发放宣传资料,向群众广泛宣传文明交通、平安出行理念,提高群众交通安全意识。

三是筑牢一线执勤点阵地。充分发挥一线交警路面执勤点作用,开创流动宣传阵地,做好主题宣传活动,广泛宣传交通秩序整治措施及追逐竞驶、酒驾、闯红灯、不礼让斑马线等危险驾驶行为的危害性,提示驾驶人“拒绝危险驾驶、安全文明出行”。

一是采取定点宣传。支队精心策划,通过悬挂“拒绝危险驾驶,安全文明出行”横幅,发放宣传单提醒广大出行群众开车不饮酒、不超速、不强超强会,宣传“三超一疲劳”、闯红灯、违法停车上下客、占用应急车道、不礼让斑马线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性。利用led显示屏滚动播放宣传标语的方式开展宣传教育。

二要采取流动宣传。利用流动宣传车播放文明交通公益广告及交通事故典型案例等形式,全方位、多角度地向公众普及交通安全知识,提升交通安全宣传的社会覆盖面,将宣传触角延伸到社会的方方面面,确保“122”主题宣传活动取得实效。

三要采取集中宣传。中央商业步行街大屏幕及全市led大屏幕循环播放交通安全公益宣传视频、音频及标语口号,活动现场悬挂和展示的条幅、展板吸引市民驻足观看,特别是印制的3d宣传挂图得到了市民的强烈好评。

四是采取媒体宣传。黑河市电视台、爱广之声、黑河日报社等媒体对20__年“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宣传活动进行了全程跟踪采访和报道,“交通平安之声”制作了2期专题节目。交警官方微博、微信及时推出了“122”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宣传活动讨论。

一是联合市文明办。充分动员社会各方面资源,充分发挥共青团、妇联、工会等组织的作用,开展文明交通志愿服务引导等公益活动,组织驾校学员、交通运输从业人员、事故受害者家属、青年学生、离退休人员等不同人群,共同宣传文明交通新风尚,倡导文明交通好习惯。

二是联合教育部门。在全市中小学校开展一系列宣传活动,切实送交通法规、安全知识进校园,推动“小手拉大手”,让学生知危险、会避险,积极营造“教育一个学生,带动一个家庭,辐射整个社会”的交通安全宣传氛围,提升整个社会的文明交通水平。

三是联合职能部门。联合交通、运管、农机、电视台等部门,深入开展宣传,提醒驾驶员出行前务必按规定系好安全带,提醒群众不坐超员车、不坐带病车,自觉遵守各项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引导市民养成安全文明出行的良好习惯。邀请媒体记者一同参战,跟踪报道,曝光危险驾驶违法行为,以典型案例宣传危险驾驶行为的现实危害。

关于全国交通安全日活动方案全国交通安全日活动策划3篇

第2篇

道路交通安全“集中统一宣传日”活动方案为广泛传播文明交通理念,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氛围,经镇政府研究,决定在全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集中统一宣传日”活动,活动实施方案如下。

通过组织每月18日开展“集中统一宣传日”活动,促进线下交通安全定向宣传常态化,逐步构建面向全民的道路交通安全教育体系,强化各单位宣传教育能力建设,普及交通安全自护知识和防御意识,实现道路交通安全宣教工作效果显著增强,全民交通安全、法治和文明意识逐步提升,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为我镇实现跨越式发展创造更安全、更和谐、更文明的道路交通环境。

(一)阵地宣传活动。突出阵地“普及交法、警示教育、提示安全、倡导文明”四大功能作用。

1.建设范围:各村(社区)及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设施设置规范》(ga/t963-20__),加强交管业务窗口、派出所综合窗口,警保合作劝导站、客运站、主要道路沿线行政村、学校等交通安全宣传阵地建设和应用管理,及时更新内容,推动规范化、制度化。有条件的地方,要积极协调楼宇梯视、商场超市led、车站视频播放机、公交车显示屏、各村“村村响”播放等阵地载体通过播放视频、滚动标语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提示,营造浓厚的社会舆论氛围。

2.宣传内容:与阶段性交安宣传工作保持一致,重点围绕“车靠边、快警示、人撤离、即报警”12字警句以及酒驾、超员、超速、分心驾驶、疲劳驾驶、占用应急车道、突发应急处置、二次事故预防等宣传提示。要结合实际以及宣传对象,注重针对性和实效性,按照因地制宜、方便实用、循序渐进的原则,积极筹建、合理布局、充实完善各种宣传设施,包括固定式宣传橱窗、专栏、标语和移动式宣传展板,以及电视、led电子显示屏、多媒体触摸屏等音像播放设备,并放置供群众阅读和取用的交通安全宣传资料等。

3.更新要求:原则上应定期更新,遇特殊情况随时更新。

(3)媒体播放机:播放内容应有3种以上,滚动播出。每半年应更新一次。

(5)条幅标语:每2个月应更新一次,根据当前主要工作随时更新。

(6)宣传品:每季度更新一次。根据上级下发交通安全宣传品,及时更换。

(7)电子显示屏:显示内容应根据需要随时更新,更新周期不超过1个月。

(二)农村宣传活动。充分发挥“两站两员”、农村派出所、村(居)委会等作用,组织开展“美丽乡村行”交通安全巡回宣传活动。

1.按照农村“五有”(有广播、有宣传栏、有墙体标语,有提示牌、有宣传员)的建设标准,在国省道沿线示范路沿线重点村庄创建“交通安全文明村(居)”。

2.镇道安办牵头,公安部门负责提供宣传内容,协调村居干部、派出所和交通劝导员等,通过“发放一份告知、摆放一套展板、播放一段视频、开展一次宣讲”等方式,组织入村入户入校入厂开展交通安全主题宣传。

3.重点宣传不乘坐非法营运车、低速货车、三轮汽车、三轮摩托车和拖拉机出行,坚决杜绝酒驾、超速、面包车超员、人货混装、驾乘摩托车超员或不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

4.结合本地农村地区典型事故案例和突出交通违法,组织编写贴近民生、通俗易懂的广播稿,及时制作成图文和视频资料,利用农村“大喇叭”、县乡村(居)“交安微学群”、农交安app和抖音、快手短视频等平台广泛传播。

5.针对性地向农村地区机动车车主和驾驶人发送交通安全提示信息,重点加强农忙出行、雨雾天气出行、夜间出行等安全提示,提升信息通达率和实效性。

6.路面执勤民警在开展交通违法查纠时,对农村车辆驾驶人主动开展道路隐患警示、安全驾驶等宣传提示工作。

7.结合“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加强对农村私家车、二轮摩托车驾驶人开展宣传提示,督促其规范使用安全带和安全头盔。

8.结合传统节日、庙会集会、婚丧嫁娶等,组织开展群众喜闻乐见、形式多样的交通安全主题宣传活动。有条件的地方,要依托“文艺汇演”“电影下乡”“流动宣传车”等形式,提高宣传覆盖面。

(三)企业宣传活动。以客货运输、快递外卖、驾校培训、机关车队等为重点,集中开展源头宣传警示、安全教育活动。

1.公安部门通过组织客货运输、配送企业、驾校及机关车队等负责人、安全管理员到队部集中(“请进来”),或者上门走访(“走出去”)的形式,通报辖区交通安全形势和重点车辆事故情况,并发放每月新编的交通安全宣传资料。

2.公安部门每月要收集汇编本地典型案例宣传资料,提供给辖区客货运、配送企业、驾校及机关车队等。

3.指导客货运输、配送企业、驾校及机关车队组织本单位驾驶人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组织集中观看交通安全宣传警示片,以案说法,着力提升重点驾驶人交通安全和守法意识。要求以上单位建立交通安全宣传教育、驾驶人警示情况等基础台帐工作,及时提出合理建议及整改要求。

4.指导客货运输、配送企业、驾校及机关车队用好“交安微学群”,精编内容、精准推送。建立每周推文反馈机制,实现动态闭环管理,使交通安全知识真正推送、传递到每一位重点驾驶人。

5.每月组织开展“高危风险企业”“突出违法车辆”“典型事故案例”“终生禁驾人员”等公示曝光和定向通报,发挥震慑效应,确保企业源头宣传到位、警示到位。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社区)及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性,并将此项活动纳入文明村镇、文明企业、文明单位等创建。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方案、明确任务分工,强化督促、考核和通报,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二)加大保障力度。各村(社区)及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保障机制,确保交安宣传经费到位,各村(社区)及有关部门要指定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集中统一宣传日”工作,确保各项措施落实。

(三)加强信息报送。各村(社区)及有关部门地要指定专人负责做好活动文字、影像、视频资料收集及活动总结等材料的收集、整理和报送工作,每月及时上报各类信息特别是典型做法和案例。相关工作图文情况请及时录入农交安app中的“流动宣传”“阵地宣传”等版块。

第3篇

为组织开展好我市今年的“12·2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宣传活动,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交通安全的浓厚氛围,根据省公安厅、文明办、教育厅、司法厅、交通运输厅、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__年“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认真贯彻落实_“遵守交通法规光荣,违反交通法规可耻”的社会氛围。

通过组织开展“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各类媒体进行新闻宣传报道,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关注文明交通,普及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弘扬法治交通精神,在全社会树立通行规则意识、安全自律意识,社会责任意识,形成人人抵制交通违法、人人践行文明交通、全社会共享文明交通环境的良好风尚。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维护良好交通秩序。

此次宣传活动时间为11月25至12月10 日。活动主题为“抵制七类违法 安全文明出行”。(七类违法即:超速、超载、酒驾、毒驾、闯红灯、占用应急车道、不礼让斑马线)。

(一)开展“严查七类交通违法”专项整治行动。公安交管部门要结合百日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行动和 “降事故、保安全、保畅通”百日攻坚行动,进一步加大准确研判违法行为发生的重点时段、重点区域,合理部署警力,针对超速、超载、酒驾、毒驾、闯红灯、占用应急车道、不礼让斑马线等突出违法行为开展集中整治,在城市、国省道路组织违法整治统一行动,在农村地区组织执法小分队巡查纠违。

(二)开展交通安全日现场活动。12月2日,各相关部门要联合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宣传活动,积极主动向政府汇报,邀请政府领导出席,在全社会形成浓厚的“12·2”交通安全宣传氛围;要组织文明交通宣讲队伍深入党政机关、运输企业、学校、驾校开展宣讲,倡导文明交通新风尚,推动文明交通理念内植于心,外践于行;要协调新闻单位积极参与,组织策划“全国交通安全日”推广活动,扩大活动的覆盖面、影响力和传播力。

(三)集中展示“陇原最美驾驶人”活动。公安交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围绕正在开展的“陇原最美驾驶人”评选活动,按照《关于印发陇原最美驾驶人评选活动方案的通知》,除积极推荐当地优秀驾驶人参评全省“最美驾驶人”的评选外,可结合本地实际,开展地方性评选活动,并在12月2日前后进行表彰奖励。积极联系当地媒体,“以陇原最美驾驶人”评选为契机,采取典型人物访谈、各媒体典型宣传等方式进行集中展示,推动交通安全文化深入传播,形成人人争学典型的良好氛围,提高全社会文明出行意识。

(四)开展媒体公益宣传活动。12月2日前后利用广播、电视等媒体推出“全国交通安全日”特别节目,相关领导和专家走进直播间,与群众互动交流;利用媒体通过多种方式,通过电子显示屏、户外led显示屏、移动电视游走字幕、网站弹出框、微信微博、手机短信等方式,密集宣传12月2日“全国交通安全日”;邀请记者随警作战,针对不同交通参与者的交通行为进行现场采访、调查,倡导文明出行,曝光不文明交通行为;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介高密度、高频次刊播文明交通公益广告;利用新型媒体营造宣传氛围,各地要以网站论坛、微博、微信、手机客户端为平台,组织开展“交通文明献言”等活动,展开网友互动,选择话题性强的交通安全常识发起讨论。并动员网友上传曝光交通违法行为、就“法治交通”展开互动交流。及时掌握媒体关注热点,切实强化法规意识和文明礼让的舆论导向,确保良好的社会效果。

(五)开展“安全行车我承诺”活动。交通运输部门要督促运输企业、驾驶培训机构以“遵守交通法规,拒绝七类违法”为主题,开展新驾驶人、客货运驾驶人“安全行车我承诺”活动,签署承诺书,抵制七类交通违法。督促客运企业认真落实道路客运安全告知制度,向乘客普及安全驾驶及应急处置知识,充分发挥社会各界特别是广大乘客监督作用,遏制和减少客货运驾驶人酒驾、超速、超员等交通违法现象。

教育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以“文明交通我践行”为主题开展“四个一”系列宣传活动,看一本交通知识读本、写一篇命题周记、办一次征文、绘画、演讲比赛、举行一次交通安全知识问答等,切实将交通法规、安全知识送进校园,让学生知法、懂法、守法,推动“小手拉大手”活动。司法部门要结合“法律六进”活动,广泛宣传和普及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常识,提升交通参与者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整体素质。

公安交管部门要结合省公安厅交管局印发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曝光制度(试行)》的通知要求,公布一批交通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企业黑名单、交通事故频发的地区和单位,集中组织对重大交通事故追责及典型案例的宣传报道,警示教育全社会提高交通安全法治意识。

鼓励有社会责任感的企业或单位,如汽车销售商、保险公司等,利用优势资源,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品制作、发送,交通安全公益行动等。开展资助事故受害者资助活动,鼓励摩托车企业开展带牌销售摩托,赠送安全帽等活动,鼓励车友会、驾驶员协会等群众团体,以资金赞助、志愿服务等形式参与文明交通宣传实践活动。

(一)加强组织领导,突出宣传主题。公安、文明办、教育、司法、交通运输、安全监管等部门要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通力协作,紧紧围绕“抵制七类违法安全文明出行”主题,开展宣传活动,定制本部门、本单位主题活动方案,彰显系统特点,着力树立交通安全“维护者、践行者、倡导者”的良好公共形象,把遵纪守法的出行准则渗透到日常生活,在全社会树立起鲜明正确的守法、安全、文明价值导向。

(二)创新工作方式,强化宣传效果。公安、文明办、教育、司法、交通运输、安全监管等部门要勇于创新,强化全媒体融合意识,整合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资源,形成内容资源共享、媒体优势互补的局面。发动社会资源,利用社会力量,开展有效宣传。在全社会形成人人抵制交通违法、人人践行文明交通、全社会共建共享文明交通环境的良好风尚。

(三)加强信息报送,巩固宣传成果。各县(区)当日活动后,公安交管部门请认真分析、总结活动成果,12月3日将活动总结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宣教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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