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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满分作文3篇 如何成为高考满分作文的赢家?

高考满分作文3篇 如何成为高考满分作文的赢家?

高考满分作文是指在高考语文科目中,作文得分达到满分的作品。它通常具有思路清晰、表达准确、用词恰当、结构完整等特点。成为高考满分作文的学生往往在语文学科表现突出,不仅在语言表达能力上具备优异的水平,而且在文学素养和写作技巧上也具备较高的水平。

高考满分作文3篇 如何成为高考满分作文的赢家?

第1篇

走过长长的泥泞路,穿过村口幽深的树林,翻越高高的山岭,再横过一条石桥,到达县城,这便是林每天前往学校的过程。

四点起床,打扫好房间,带上装着一些咸菜的饭盒,林拉开门,在万籁俱寂中如往常一般上路了。踩着点点星晖,林眯着眼快速行进着,农村的孩子从小便在山林中摸爬滚打,这使得他的夜视力强于一般人。

前方似乎传来一阵轻微的声响,林竖起耳朵听的同时不由稍稍提高了警惕。“笃……笃……笃……”这声音极慢,轻得就如同棍杖敲在柔软泥土上一般,无声无息,难以捕捉。不需细加搜寻,一个佝偻的人影便落入了林的眼帘。同样背着一个书包,一手拿着饭盒,一手却拄着一根弯曲的树枝。

是学校的学生么?林猜测着,不由有点雀跃地走上前去。“你好”,林打着招呼,挂着和善亲切的笑容,“你也是在县城的学校读书么?”“是……”那人如同有些迟钝般偏了偏头,又抿了抿嘴似乎有些艰涩地开口:“你……可以拉着我么?我晚上看不见……”

林这才注意到他略有些茫然对不上焦距的眼睛,真诚地笑了笑,拉住那只握着树枝的手,扔掉了树枝,向树林走去。“你叫什么名字?”“容……”“我叫林哦!”林此时拉着那只手在树林中穿梭,缓慢地走着。不能太快,因为容会跟不上,林小心翼翼地走着,带着被信任的喜悦,第一次有了想保护什么的想法。

容话不多,静静地任由林拉着在山林间穿梭。日复一日,年复一年,那双手带着他穿过星晖,到达太阳初开的学校。在天边黑暗的夜里,那双手如同神灵一般指引着方向,就连一向畏惧的黑夜,也不过是纸糊的怪兽。

这天,林一如既往地拉着容在山林中穿梭,日月星晖将他们的影子拉地格外长,投影在散发露水气味的泥泞上,与自然融为一体。“你……在黑暗里这样行走,难道不害怕么?”林有些迟疑地开口问道。“不怕。”依然是简短回答,手却不由握紧了容的。“你的手,就是我黑暗中的'光。只要与你并肩而立,再黑我也不怕。”

因为心中有光。容这样想着,不由笑了笑,仿佛他手中正盛开着阳光。

高考满分作文3篇 如何成为高考满分作文的赢家? 第2张

第2篇

面对难以攀登的高山,有多少人望而却步?但是少有人能想起攀登之法并非一种,到达山顶不用脚丈量也可以。所以说,变通能给人生带来许多快乐。

闻说一花名朱瑾,夏秋之交开花,朝开而暮落,开放时间只有几个时辰。这与人生何其相似呢!不同之处在于花在开落之间别无选择,人在生与死之间有多种选择,何苦一条路走到黑,不撞南墙不回头?为何遇到困境不像流水一般懂得变换形态,淌出一路绚烂的生命!?

执拗与变通获得的是不同的结果。执拗的行为,换取的不过是一条鱼骨。他有一双湛蓝色的眼睛,似乎注定了他与大海的缘分。那一夜,桑提亚哥握紧手中的鱼叉与绳,与鲨鱼群苦苦搏斗,直至天明。是的,筋疲力尽的他最终取得了胜利,他始终没有松开手中的绳。可他换来的是什么呢?一条毫无价值的鱼骨,多么执着而又死板的老人啊!反观司马光,若是没有他懂得变通与突破的思维,就不会有快速砸缸救出落水少年的英雄壮举。事实再次证明:懂得变通,才能获得新生;泥古不变,只能把自己带入死胡同。

懂得改变,方能提高人生的价值。马克·吐温是的演说家和作家,然而在他选择演讲和文学领域之前,他一直想当一个商人。他起初投资开发打印机,花了整整3年的功夫,将自己千辛万苦借的5万块美元全部赔了出去。然后,他又投资开发了一家出版公司,很快因经济陷入危机而导致破产。他没有选择继续在经商之路上走下去,而是意识到了自己经商无能,改变了选择,开始了全国的巡回演讲,在演讲的空隙埋头写作。很快,马克·吐温因风趣幽默,著作颇丰而开始名声大噪,他脍炙人口的作品也迅速走红。实践告诉我们:变则通,通则顺,顺则能赢。

懂的改变,方能获取生命之永恒。撷一株红莲在胸口,他以另一种方式解读了人生,获取了生命之永恒。“苟利国家生死以,岂因祸福避趋之。”林则徐,虎门销烟的英雄,却因此造福人民而得罪洋人、得罪朝廷而被贬官,发贬到新疆。他掩藏了不得志的愤闷与被贬的悲凉,有的只是对于国家和百姓的大爱。他兴修水利工程一坎儿井,开渠造田,造福一代又一代百姓。若是他寄情山水,消极避世隐居,走上文人骚客的老路,那人民便会失去了一个好官员。林则徐的经历说明:让心中的大爱发扬光大,让脑筋转个弯,一切都将会获得新生。

纵观当今科技发展,苹果不断更新换代,windows系统也不断升级,只有懂得改变,才能不会被时代的洪冲走。

正如登山之路虽一条,可登山之法却千千万万。面对无法改变的艰难和事实,我们可选择变通的手法,另辟蹊径来实现自我的人生飞跃,何乐而不为呢!

第3篇

这是他第一次到女同学家吃饭,走进她家的大门,他才知道什么叫奢华,这是怎样的一个家呀乳白色的天花板,古铜色的墙壁,青蓝色的地毯“啧啧,北京故宫也不过如此吧!”他在心里暗自赞叹。

上饭时,热情的主人给他盛来了满满一碗雪白的米饭,颗颗雪白的米粒散发着诱人的香气直往他的鼻孔里钻,他咽咽口水告诫自己,“千万别吃得太快,要文雅一点。”他几乎是数着米粒进口的。吃到还剩浅底的时候,他犯难了“是吃得一粒不剩,还是故意留点底儿?”父亲送他上车时的叮咛又在耳边回响了“娃儿,城里人一辈子也没碰过泥土,他们不知道种田的辛苦,不知道米粒的珍贵,你以后吃饭要故意留点底儿,别让人家把咱看扁了,以后吃完之后千万别再舔碗了。”其实,他早就养成舔碗的习惯了,每次吃饭时,父亲总要看着他把米粒吃得干干净净才让他离开。可现在究竟是吃得干干净净还是留点底儿呢?他偷偷抬眼想从主人的碗里得到一点启示,却发现主人早已吃完,正坐在对面的沙发上看着他,碗筷也不知什么时候撤走了。他现在感到自己仿佛是一个正在舞台上表演吃饭的小丑———以前父亲盯着他吃饭,心里是一怀的亲切,可是现在?他也说不出那种奇怪的感觉。

无助的他用筷子无助地在碗里捣腾着,突然那雪白的米饭迸出了一点黄色,那是一粒谷,和父亲那古铜的脸有着一样的颜色。他的心颤抖起来,小时候给父亲送饭的一幕又浮现在眼前,那是一个炎夏的正午,父亲坐在田垄上吃着他送的饭,也是吃到浅底的时候,几粒黄色的谷露了出来,“扔掉吧,阿爸。”“胡扯!”父亲像豹子一样吼了一声,他一辈子也没见父亲如此愤怒过,接下的情形更让他终生难忘父亲将筷子插在田垅上,用那满是泥巴的手将谷粒一粒一粒地拈起来放进嘴里,锁着眉头,然后是艰难的一咽“孩子,那是咱农家的血汗呀!”父亲对满腹委屈的他说。

“是的,这是咱农家的血汗。”他夹起一块豆腐,想将那米粒连同那颗黄色的血汗一同咽下,“也不知怎么搞的,现在米价怎么这么低。”主人有意无意地说了一句。

“农家的血汗不容亵渎。”他心里说着,将碗里的东西畅快地吞了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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