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简历谷 >

热点 >其他文案 >

学校溺水责任书7篇 学校溺水责任承诺

学校溺水责任书7篇 学校溺水责任承诺

近年来,由于学校溺水事故频发,越来越多的学校开始重视学生的安全问题。为了强化学校管理,减少溺水事故的发生,学校溺水责任书应运而生。该责任书详细规定了学校对学生的安全保障措施和责任。通过签署该责任书,学校与家长共同承担起保护学生安全的责任,有力地保障了学生的生命安全。

学校溺水责任书7篇 学校溺水责任承诺

第1篇

为切实加强安全工作、防止发生溺水死亡事件,我校特与班主任(生活老师、门卫)等签订防溺水安全责任书,希望班主任等互相配合,重视对学生进行防溺水教育工作,提高学生防溺水的自觉性和识别险情、紧急避险、遇险逃生的能力。班主任等应尽的义务与职责如下:

1、加强对学生的防溺水知识教育,上一堂预防溺水专题教育课,建立每日一次安全提醒,课前课后进行安全提醒,放学前1分钟安全提醒。

2、班主任要通过家长微信群等方式告知家长,尤其是外出务工的.学生家长要切实落实对子女的监管。教育孩子按时到校、回家。节假日对孩子的活动去向更要多加关注,不得让孩子参加有安全隐患的活动,发现孩子随意外出,及时寻查去向。

3、教育学生做到“六不”:不私自游泳;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无家长或教师带领不下水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熟悉水性的学生不擅自下水施救。教育学生遇到同伴溺水时避免手拉手盲目施救,要智慧求援,立即寻求成人帮助。

4、布置一篇防溺水安全教育作文,出一期防溺水安全教育黑板报,要将“致全国中小学生家长的一封信”发放到每一个家长并收回回执。

5、学生生病或有其他安全隐患等,班主任和宿管员要及时告知学生家长(或监护人),必须及时协助解决。

6、学生因病或因事外出必须经班主任同意,履行好请假手续,做好家校对接。是住宿学生的宿管员要做好登记。

7、门卫要坚守岗位,关注学生进出情况,防止学生私自外出,发现隐患要及时处置和报告.

安全无小事,请按照以上规定,认真遵守本责任书,严格看管学生,让我们共同携起手来筑起一道安全防线。

学校溺水责任书7篇 学校溺水责任承诺 第2张

第2篇

在每年发生的小学生安全事故中,溺水是造成农村小学生非正常死亡的主要杀手之一。历年全国各地陆续发生多起小学生幼儿园溺水身亡的事故,教训十分惨痛。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精神,为了学生的健康和安全,学校以班为单位与各位学生家长监护人签定防溺水安全责任书,学校和家长必须提高安全意识,增强安全责任意识,共同加强防溺水教育,同时承担相应的教育管理责任。

1、在上学、放学途中要结伴而行,按时到校、回家。

2、不准私自在上学、放学途中、中午休息时段下水游泳、嬉水、玩耍或擅自与同伴下河、下堰、下水库等水域游泳、嬉水、玩耍;严禁到不熟悉的水域或水情险恶的地方游泳、嬉水、玩耍。

3、要去游泳必须有家长陪同,一旦发现有人溺水,应及时呼救,让成年人来抢救,未成年学生切不可盲目下水施救。

二、在下列情形发生的安全事故造成学生伤亡,学校和班主任不承担任何事故责任:

(1)在学生自行上学、放学、返校、离校途中发生的.;

(3)在放学后、节假日或者假期等学校工作时间以外,学生自行滞留学校或者自行到校发生的;

三、家长要尽到监护人的职责。学生在上学放学途中、节假日、以及上级部门教育局、区委区政府通知放假期间的安全责任由学生家长负责。家长或监护人要加强平时的教育和监管,严禁孩子私自下河下堰等水域洗澡游泳、嬉水、玩耍。

四、学生在我校就读期间本责任书均有效。本责任书由家长和班主任各存壹份。

第3篇

随着天气转暖,少年儿童不慎溺水身亡的悲剧时有发生,为了学生安全,我校特制定家长、学生防溺水安全责任书,请家长,协助学校加强安全的监护和教育,教育学生认真遵守学校以下规定,共同做好学生安全防护工作。

一、家长、学生必须保持高度的安全警惕性,严防溺水事件发生。

二、学生不准私自到河、塘,池,渠、水库等地玩要和游泳,不私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准在无家长或老师带队的情况下游泳:不准到水城游冰,不准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的水城游泳;不得借用器划水,不到水边钓鱼、捉虾;不准不会水性的'学生擅自下水施教。学自救报警方法。

三、到校园后不得随意外出,外出必须经班主任同意,必须履行请假手续。不得不请假私自外出。

四、上学,放学途中要结伴而行,按时回家。不准私自在放学路上擅自与同伴下水游泳、嬉水、玩耍:不准到不熟悉的水城或水情险恶地段游泳、嬉水、玩耍.要去游泳必须有家长陪同。

五、一且发现有人溺水,应及时呼救,让成年人来抢救,未成年不可盲目下水施救。

六、同时,家长坚持对学生做好交通安全,防火安全,防雷击、防洪水、防山体滑坡、防泥石流安全,饮食卫生安全,疾病预防等安全监管。

七、家长必须并且时刻对学生进行防溺水等各方面的安全教育,在校外的一切行为,家长要承担学生在校外的一切溺水等安全事件的责任。

八、学校设立私自游泳举报电话( ),鼓励学生积极举报监督。

九、家长要认真学习以上内容,按以上规定教育孩子遵守本责任书、本责任书学生、家长、班主任签字后,家长留存主页,班主任收回执单存档。

第4篇

安全责任重于泰山,安全工作情系万家。夏季,气温炎热,中小学生不慎溺水身亡的悲剧时有发生,加之降雨量剧增,各种自然灾害事故发生平频率增高。为了学生的人身安全,我校特制定家长、学生防溺水、防自然灾害安全责任书,请家长协助学校加强对学生汛期安全的监护和教育,教育学生认真遵守学校以下规定,共同做好学生安全工作。

一、家长、学生必须保持高度的安全警惕性,严防溺水和自然灾害事件的发生。

二、学生不得私自到河、塘、池、沟、渠、水库等地玩耍和游泳。不到河边钓鱼、捉虾等。

三、学生到校后不得随意外出,外出必须经班主任同意,必须履行请假手续,不得不请假私自外出。

四、上学、放学途中要结伴而行,按时回家。有事外出者,必须电话告知家长,经家长同意后方可外出。

五、不准私自在上学、放学途中擅自与同伴下水游泳、嬉水、玩耍;不准到不熟悉的水域或水情险恶的.地方游泳、嬉水、玩耍。要去游泳必须有家长陪同。

六、一旦发现有人溺水,应及时呼救,让成年人来抢救,未成年学生切不可盲目下水施救。

七、学校设立私自游泳举报电话,鼓励学生积极举报,互相监督。

八、家长必须随时对学生进行防溺水安全教育,监护学生在校外的一切安全行为,家长、学生要全部承担学生在校外的一切溺水事件的责任。

九、家长要对孩子进行防自然灾害安全知识教育,内容包括(防山体滑坡、防泥石流、防塌方、防滚石、防雷击)等。

十、学生家长要认真学习以上内容,按以上规定教育孩子认真遵守本责任书。本责任书一式一份,学生、家长签字后,由学校统一收存。

第5篇

在每年发生的中小学安全事故中,溺水是造成中小学生非正常死亡的主要杀手之一。随着夏季的来临,中小学生发生溺水事故又进入高发期,历年全国各地陆续发生多起中小学生溺水身亡的事故,教训十分惨痛。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精神,为了学生的健康和安全,学校以班为单位与各位学生家长签订防溺水安全责任书,学校和家长必须提高安全意识,增强安全责任意识,共同加强防溺水教育,同时承担相应的教育管理责任。

1、在上学、放学途中要结伴而行,按时到校、回家。

2、不准私自在上学、放学途中、周末、假期休息时段到不熟悉的'水域或水情险恶的地方游泳、嬉水、玩耍。

4、一旦发现有人溺水,应及时呼救,让成年人来抢救,未成年学生切不可盲目下水施救。

二、下列情形下发生的造成学生人身损害后果的事故,学校行为并无不当的,不承担事故责任;事故责任应当按有关法律法规或者其它有关规定认可:

(一) 在学生自行上学、放学、返校、离校途中发生的;

(三)在放学后、节假日或者假期等学校工作时间以外,学生自行滞留学校或者自行到校发生的;

三、家长要尽到监护人的职责。学生在上学放学途中、节假日、以及上级部门,通知放假期间的安全责任由学生家长负责。家长或监护人要加强平时的教育和监管,严禁孩子私自下河下堰等水域洗澡游泳、嬉水、玩耍。让孩子健康成长。

第6篇

学生是家庭的希望,祖国的未来,与学校共同教育好自己的孩子是每个家长应尽的责任和义务;让每一个学生都健康成长,早日成为国家栋梁,也是学校和家长共同的愿望。

安全重于泰山,是学校工作的重中之重,为进一步加强学生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使安全防范措施落到实处,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的`生命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为青少年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环境,学校特与家长签订学生人身安全责任书。

1、学校要经常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文明礼貌教育、道德教育、法制教育, 组织学生观看有关安全教育录像带,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一些安全防范急救措施,并进行安全演练,使其具有一定的安全意识和安全防范能力,做到警钟长鸣。

2、做好与学校的联系和沟通,请将联系电话准确无误的告诉班主任,以便和您及时取得联系,以形成学校、社会、家庭相结合的教育网络。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父母或其它监护人应依法履行对子女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

4、对父母外出打工的留守儿童,家长更应妥善安排,委托监护人做好学生的安全、学习、生活等工作。

5、父母或其它监护人要经常对子女进行法律知识教育、安全知识教育、 教育学生注意防火、防电、防食物中毒(不吃零食,不吃三无食品)、防交通事故、防人身伤害、防疾病等教育,禁止学生骑车上学,确保学生的一切人身财产安全。

6、夏天将至,教育学生不到陆浑渠、池塘等有危险的地方玩耍,以防溺水事故的发生;教育学生放学、上学途中不绕道,放学后要及时回家,不到网吧上网(双休日家长更应注意)、不到建筑工地或渠边玩,不单独外出远行。

7、父母或其它监护人应教育学生在校期间遵守校纪,不打架、不骂人、 不攀高爬低、不到危险的地方去玩。不许学生带管制刀具上学,如学生不遵守校纪校规,打架斗殴,或因其它违纪情况造成人身伤害的,一切经济损失由其监护人负责。

8、父母或其它监护人要负责并督促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按时上课、活动,有事要请假,事毕要消假,学生不能请假的由家长代请,如果无履行请假手续学生未到校上课,私自外出购物,校外就餐等,所发生的一切事故,学校不负任何责任,责任有父母或其它监护人承担。

9、放学和上学父母及其它监护人要负责按时接送,学生请假家长需亲自到校请假,否则,在途中发生的一切人身财产安全事故,由家长或其它监护人负责,学校不负任何责任。

要经常和学校保持联系,对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其它生理、心理状况异常的学生要及时通知学校,密切与学校配合,确保学生在校、在家或其它任何场所的人身及财产安全。

第7篇

在每年发生的小学生安全事故中,溺水和交通是危害农村小学生生命安全主要杀手之一。每年都时有发生中小学生因私自骑摩托车、自行车或搭乘不符合安全规范的车辆造成学生死亡的事故。随着夏季的来临,常发现小学生有私自到野外山塘水库游泳戏水的现象,且缺乏自我防范能力。为了学生的人身安全,结合教育部、自治区、南宁市、西乡塘区下发了防溺水工作要求及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的交通安全工作要求,我校在已于20xx年4月24日与家长、学生、班主任签订责任状的基础上,为更能警醒家长的监护责任,强化学生的自护意识,尽好学校、班主任的教育责任,学校特再次制定了《防学生溺水和交通事故等安全工作责任状》。请家长协助学校共同加强对学生的监护和教育,教育学生认真遵守学校以下规定,共同做好学生安全工作。

一、预防溺水事故发生。学生不得挑头组织或私自到江河、池塘、沼泽、沟渠、水库、野外蕉地(地头水柜)等玩耍和游泳。不得借用各种器具当船来划水,不到河边捉鱼,钓虾等。

二、上学、放学途中不准私自或结伴下水游泳、戏水、摸鱼、洗澡,更不能到不熟悉的蕉地深池、深沟或水情险恶的地方游泳、戏水、摸鱼、洗澡。

三、牢记防溺水“六不准”要求。外出游泳必须有家长陪同,并到有救生员看管的游泳场游泳。在游泳入水前要做好充分的准备活动,睡眠不足,身体过于疲劳,或情绪激动,都不宜游泳;游泳时不要冒险跳水,要遵守游泳池规则。

四、一旦发现有人溺水,应及时就近呼救,让成年人来救助,不提倡未成年人下水救人,不会游泳的未成年学生切不可盲目下水施救。

五、上学、放学途中宜尽量结伴而行,方便路远的相互照应,并按时回家。

六、学校禁止任何车辆进入校内接送学生,家长可校门外接送子女。家长不能租请社会上不合法或有安全隐患车辆接送子女。

七、家长在节假日和放学后加强对自己子女的监管工作,不在道路上玩耍、嬉闹,发动广大村(居)民发现学生有不遵守交通规则的`现象,随时劝导、制止。

八、学生要提高交通安全意识。严格遵守交通法规,自觉避让机动车辆,拒乘非法营运车辆、超载车辆。12周岁以下学生不准骑自行车,16周岁以下学生禁止骑电动车。严禁小学生驾驶摩托车,教育学生不乘坐拼装的、报废的或无牌照或超速超载的危险车辆。

九、家长除重点配合学校做好防溺水、防交通事故外,还应根据学生校外生活、活动情况,加强用火、用电、用煤气、食品安全、传染疾病、防拐、防骗、运动损伤等安全教育,学生也要主动配合学习、遵守。

十、学校设立举报电话 ,鼓励学生、家长积极举报,互相监督。

孩子生命高于一切!“生命只有一次,安全伴君一生”。学校希望每一位家长提高认识,尽到第一监护人的责任和义务,加强对子女的监管力度。家长可以陪同子女进行简单的游泳训练和救护技能的训练,切实提高自己子女的自护自救能力,积极配合学校做好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让孩子平安、健康、快乐成长。

本责任状一式二份,学生、家长、班主任签字后,家长留存一份,班主任留存一份。

  • 文章版权属于文章作者所有,转载请注明 https://jianligu.com/redian/qitawenan/r1o3n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