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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安全责任书7篇 安全无忧,租房有保障

房屋租赁安全责任书7篇 安全无忧,租房有保障

本文主要介绍了房屋租赁安全责任书的相关内容。房屋租赁安全责任书是由房东和租客双方签署的一份协议,明确了双方在租赁期间对房屋安全负有的责任。通过签署该责任书,可以确保房屋租赁期间的安全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为双方提供一个良好的租赁环境。

房屋租赁安全责任书7篇 安全无忧,租房有保障

第1篇

为确保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谁承租,谁负责”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签订以下房屋租赁安全责任书:

一、承租方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是本场所安全工作第一负责人,要采取多种形式向从业人员进行防火、防盗、防爆、防投毒、防止自然灾害事故的安全教育,不断增强从业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

二、承租方要遵守国家的各种法律法规,合法经营,照章纳税。自觉接受管理部门及属地公安、城管、安监、消防等有关单位的监督检查,文明经营,诚信经营。

三、承租方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要对本经营场所的安全负全责。严禁经营者在服务场所内从事违法、违纪、违规活动,严禁出售假冒伪劣商品、非法制品。

四、承租方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要将安全生产经营工作应纳入到经营管理工作中去,各经营场所应设安全员一名,每日经营完毕必须对本店进行全面安全检查,实行夜间值班巡查制度,积极消除隐患,督促检查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

五、安全员要定期或不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防火、防盗

防投毒、防爆等安全工作的知识培训,学会报警110、119;

经常提醒住宿人员出入锁门,不要将陌生人,闲杂人员或不熟悉的`人带入宿舍,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贵重物品和钱款,对所经营的场所、居住的宿舍必须经常进行检查,夜间必须清理,不得留宿,发现隐患立即整改,并将整改结果报宾馆保安部备案。

六、承租方所雇佣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严禁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因违反国家法律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所在公共居住场所,由于自身管理不善造成人身和财物损失,均由承租方承担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连带法律和经济责任。

七、承租方的经营场所必须配备足够的消防灭火器,放置在固定位置,保管好消防器村,若发现损坏丢失,应及时维修和补充。承租方所使用的灭火器要经常检查,若有过期或损坏无法使用的,要及时年检更换,所有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严禁在仓储用房内吸烟,对隐患知而不报或瞒报,为此而引起火灾所造成的事故损失,责任完全由承租方自负,宾馆根据情节对承租方进行5000—10000元的经济处罚,并在宾馆范围内进行通报,必要时,宾馆将终止租赁合同。

八、承租方铺面装修需使用电焊、气焊、氧焊,必须到宾馆保安部开具动火申请并由施工方派专人现场督促检查,方可施工,施工完毕后应立即清理现场,检查无火灾隐患方可离开现场。由于检查不到位,由此而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施工方负全部责任。

九、承租方设的安全员每日对经营场所的门窗、电器线

路和使用的天燃气,液化气阀(管)进行检查、关闭,对火炉处理完毕方可离开。坚决禁止使用各种取暖设备、电炉子、电褥子等,一经查出坚决没收,由于使用以上电器而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当事者自负。

十、承租方的场所内不得摆放国家禁止的物品,如:辐射源、污染源、聚能源和爆炸物等,门前实行“三包”(即:负责绿化、环境卫生、清理摆摊设点)

十一、承租方在宾馆院内停放的机动车必领按宾馆门卫

值班人员所指定的地点停泊,服从指挥,保持院内车辆停整齐;非机动车辆(摩托车、自行车等)必须停放在自行车棚内,不得在院子里存放。

十二、承租方租赁的房屋若发生火灾必须立即组织力量扑救,及时报警或报宾馆保安部,保护现场,接受事故调查,对造成人身、财产损失应由承租方全部承担其各类赔偿责任,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连带法律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

十三、承租方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有义务对网络信息、意识形态等方面的管控,严禁发布或转发否定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等错误言论,造成严重影响的后果自负。

十四、承租方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要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做好本店铺或经营场所的贵重物品或现金管理,如发生盗窃、诈骗、抢劫等事件,应当保护好现场及时向公安机关报警。

十五、承租方在租赁期间因违反安全管理的有关要求,造成人员伤亡事故,由承租者依法自行处理和解决,其一切后果和经济损失由承租者负责。

十六、责任书一式贰份,出租方与与承租方各执一份,并由宾馆保安部存档,此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承租者如有变动,继任者继续履行责任。

房屋租赁安全责任书7篇 安全无忧,租房有保障 第2张

第2篇

为了加强房屋管理,规范房屋使用秩序,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创造整洁、文明、安全、方便的环境,按照房屋使用“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经双方共同协商,特签订一下安全责任书。

1.x方无偿提供房间给乙方使用,时间从x年x月x日至x年x月x日。

2.x方应定期检查使用房屋的使用情况,对使用房屋实施安全检查,经检查发现使用房屋存在须有乙方整改的情形时,应向乙方通知整改。

1.乙方负有使使用房屋的整体结构及原貌完好无损的责任。不得私自拆除和改建房屋、不得加大房屋的负载、不得在承租屋内外违法搭建建筑物、构筑物。乙方如需对使用房屋进行装修的,装修方案必须经x方书面批准后实施。

2.乙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配置必要的消防器材和防盗设施,做好防火、防盗、用电、用气的`安全工作。严禁违反规定私自接、拉电线和随意加大用电负荷或改变保险装置。

3.乙方不得擅自占用、移装共用设施、设备。乙方如需对使用房屋内的配电、供水等设备设施进行改造或变更的,必须征得x方书面同意。

4.乙方应保持使用房屋及周围环境的整洁;不得产生本市允许标准外的噪音;严禁在使用房屋内使用和存在不符合安全标准的易燃、易爆、剧毒、放xx等危险物品。

1.如因乙方的下列行为,造成安全事故或财产损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3)乙方未经x方书面许可,对使用房屋进行装修或对设备、设施改造;

(4)乙方未经x方书面许可,将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他人;

(5)其他使用合同或本责任书限制或禁止实施的行为。

2.乙方在接到x方发出的书面整改通知后,应即时进行整改。如因乙方整改不及时或整改措施不到位,造x员安全事故或财产损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3.在乙方使用房屋过程中,由于乙方原因出现人身事故、生老病死或伤亡,安全事故或财产损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1.本责任书于双方签订房屋使用合同同时签订,有效期自使用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乙方腾空使用房屋并交还x方时止。

2.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3篇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上海市消防条例》等法律规定,确保(以下简称“该房屋”)及承租方的人身和财产安全,遵循“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甲、乙双方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以明确甲乙双方消防责任。

1、向乙方传达消防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消防安全注意事项。

2、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巡查工作,经事先通知乙方,甲方工作人员可对该房屋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如发现该房屋存有消防安全隐患,有权及时督促乙方整改。

3、在任何时候,如遇火灾等紧急情况,甲方有权不经通知乙方而进入该房屋内进行灭火,且不承担因灭火过程中应急处置而对乙方所造成的损失。

4、督促乙方在该房屋内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设备和器材,并督促乙方对这些设施、设备和器材进行检查和保养。

5、配合公安机关、消防部门及其他执法机关对发生在该房屋内的消防违法犯罪案件进行调查取证等工作。

1、认真学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上海市消防条例》和其他消防法律、法规。

2、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制定针对该房屋的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将有关消防安全制度交甲方备案。

3、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在该房屋内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并承担相应的费用。

4、定期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自觉接受积极配合、服从各级消防部门对该房屋进行消防监督、检查和管理,自觉接受甲方的消防安全检查,且积极主动落实整改。

5、负责组织乙方雇员进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组织乙方雇员进行有针对性的消防演练。

6、严格遵守各项用电管理规定,严禁超负荷用电及在该房屋内乱拉乱接电线,在该房屋内使用的电器产品线路、管路的.设计、敷设、维护保养、检测,必须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的规定。

7、若租赁该房屋用途为办公、经营、仓储、生产或办学等,则乙方不得在该房屋内使用电炉、电磁炉等高电热器具,禁止在该房屋内使用煤气灶、酒精炉等明火设备。

8、若租赁该房屋用途为居住,厨房(灶间)必须单独设置,不得存放多余的液化气钢瓶,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电气设备,用火、用电时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做到人走火灭、电断。

9、严禁在该房屋内使用和储存易燃、易爆化学物品。

10、必须保持消防疏散通道的畅通,严禁在走道、楼梯和其它与该房屋有联系的公共区域堆放杂物。

11、在该房屋内发生消防安全事故,应迅速组织扑救,立即向甲方报告,并积极协助有关部门进行调查,迟报或隐瞒不报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12、在该房屋内造成的消防安全事故,给甲方或第三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承担全部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2、若在该房屋内发生消防安全事故,或甲方向乙方发出消防安全整改通知,乙方未整改到位,甲方有权提前终止与乙方签订的房屋的租赁协议(合同),并移交消防部门处理,甲方对乙方不予赔偿。

3、此责任书的未尽事宜或因国家及本市有关法规发生变更,甲、乙双方可共同协商修改责任内容。

4、甲、乙双方租赁合约终止,且乙方搬离出租房屋并得到甲方确认后,此责任书自动解除。

5、此责任书一式叁份,由甲、乙各各执一份,交上级部门一份。

第4篇

为了加强对租赁房屋、租赁对象的管理,明确租赁双方的责任和义务,确保安全稳定,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谁承租,谁负责”的原则,特签定以下安全责任书。

1、房屋租赁双方必须签定租赁合同,并同时签订本安全责任书。本责任书与房屋租赁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房主为(电话: ,手机: ),安全负责人为 (电话: ,手机: );租赁人为 (电话: ,手机: ),安全负责人为 (电话: ,手机: ),都应对租赁房屋的安全生产负责。

3、房主应随时检查房屋的使用情况,有无安全和火灾隐患,若因房主监管不力而造成的安全责任事故,房主应承担相应责任。

4、租赁人使用房屋前,应检查所用房屋及附属设施是否安全牢固、房屋的出入口、通道等是否符合治安和消防管理的有关规定,租赁人有权要求房主提供安全完好的房屋,之后发生的一切事故,除不可抗力及房主责任外,租赁人承担所有安全责任。

5、承租期内,租赁人应保持房屋及周围环境整洁,做好防火防盗、用电、用气的安全检查。严禁违反规定私自接、拉电线和随意加大负荷或改变保险装置。严禁违规用火和存放不符合安全标准的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

房主应对房屋的安全检查负责,落实防火、防盗措施,督促和指导租赁人加强对事故隐患的排查和整改,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6、租赁人应负责保护房屋的整体结构,不得私自拆除和改建房屋及影响整体结构,不得破坏房屋外貌。房主应随时检查租赁人是否在承租屋违法搭建建筑物、构筑物、加大房屋的负载,是否擅自占用、移装共用设施、设备,一经发现、应立即责令限期整改,否则,由此出现的安全责任由房主和租赁人共同承担。

7、租赁人如需对房屋内的配电设备,给排水设备进行更改,对房屋进行装修,须向房主提出方案,经批准同意后,租赁人方可进行。并承担由此给任何他方造成的损害责任。

8、租赁人不得将所租房屋擅自转租、不得利用所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不得进行法律和法规、规章禁止的其他行为。否则,租赁人将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房主应加强对出租房的管理,若发现租赁人利用承租房从事违法乱纪活动,应当及时报告有关管理部门进行处理。

房主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 租赁人代表(签字):___________

第5篇

根据大足县人民医院第三幢住房危房拆除,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开、公平的`原则,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二、该房屋总面积㎡,拆除每平方米元,注:若甲方挖掘机挖掘的'面积在总面积金额内减除。

三、乙方在拆房过程中,一切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故意对甲方的材料进行损坏均由乙方负责。

四、付款方式:按工程进度付80%,注乙方拆除该房地圈梁为止。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或盖章生效。

第6篇

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公证、自愿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1、 该房屋租赁期限为一年,即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2、 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仅作为商业用房使用。

3、 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所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要求续租的,则须在租赁期满前一个月与甲方协商,经甲方同意,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租权。

2、 租金按年支付,即次年的`租金须在上年的 月 日前支付,收到租金后,甲方应向乙方开据有效的收款收据。

在门面租赁期间,因门面租赁所产生的一切国家税费均由乙方承担。

租赁期间,乙方应正确使用所租房屋,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连设施、设备的损坏和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如甲方需对房屋进行检修,乙方应积极配合,不得阻挠施工,乙方需对所租房屋进行装修须征得甲方同意,装修费用由乙方自理,如乙方需对房屋所进行的装修改造等,租房期满后无偿交于甲方管理,乙方无权撤走。

房屋租赁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转租、转借、承租房屋给第三人。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终止合同并收回房屋,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租、转让、转借第三人的; 擅自拆改房屋结构或改变租房用途的; 拖欠租金达一个月的; 利用承租房屋从事违法活动的; 故意损坏承租房屋的。

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一份,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第7篇

为了构建和谐平安的社区,保证甲、乙双方在租赁期内经营有序安全,根据安全、消防、治安等法律法规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签订本安全责书。

一、本安全责任书的时效为乙方签订房屋租赁协议起至乙方将房屋归还甲方之时为止。在该有效期内,甲、乙双方各自承担各自应负的责任。

1、甲方对承租的外来人员督促其在规定时间内到辖区派出所中报暂住登记,并根据暂住手续办理房屋租赁一切手续,要求承租人遵守与有关外来人口管理的规定,配合辖区主管部门进行检查工作。

2、甲方要经常检查乙方租住人员及房屋的安全防火情况,发现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整改,督促乙方遵守消防规定,配置必需的消防设施。

1、乙方严禁在房屋内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严禁私自乱接电线,私自改造水管等等,杜绝一切产生安全隐患的行为。

2、乙方在经营中不得违反消防安全的相关规定,并按消防规定配备一定数量的`灭火器材,服从甲方物业管理,不得在楼道及消防通道停放车辆、堆放物品。

3、乙方不得改变承租房屋的结构和使用功能,如需进行合理的装修,需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退房时不得拆除已做装修,以免影响房屋正常使用和安全。

4、乙方所租房屋必须进行合法经营,按规定办理工商、税务、卫生等相关登记手续,否则甲方有权收回房屋并向有关部门举报。

5、乙方应加强安全知识学习,提高安全意识并有安全措施,所租房屋出现火灾,爆炸触电及任何安全伤亡事故和财产损失,由乙方负全部责任(含给其他租户及甲方造成的损失)。

6、乙方应负责其雇佣人员的安全知识教育和相关从业规范教育,并配备相应的

劳动安全用品、护具。乙方与雇员之间发生的劳务、工伤等纠纷由乙方负责。

四、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生效,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协议书,不得违反。

五、本责任书未尽事宜按西安市有关管理规定执行或双方协商补充。 此安全责任书与所签租房协议书同等效力,相互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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