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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规药品采购合同4篇 "合法药物采购协议:保障选择,确保品质"

正规药品采购合同4篇 "合法药物采购协议:保障选择,确保品质"

本文以“正规药品采购合同”为主题,介绍了药品采购合同的重要性及其应包含的基本要素。通过规范药品采购合同的签订,促进了药品采购市场的规范化与健康发展。本文将从法律角度解读合同的内容与要求,以便读者对药品采购合同有一个全面的了解。

正规药品采购合同4篇

第1篇

需方(甲方):住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联系电话:

供方(乙方):住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卫生部和国务院纠风办等六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意见》和《省药品集中采购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等规定,并按照公正、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同意按照以下条款,签署本合同。

甲方通过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发出订单,乙方确认订单并配送。甲方收到乙方配送药品后在网上进行确认,并按规定时间付款。

(一)乙方提供的药品必须符合国家的质量标准和要求。(二)乙方必须提供其合法的有效证件及所供药品的生产批件或进口药品注册证(复印件)、质量标准等相关文件。

(三)乙方所供药品须提供同批号的药检报告书、随货同行及发票;进口药品应附上质量检验报告书。

(四)乙方向甲方配送药品时必须根据药品的有效期来送货。以药品到货之日起计算,药品的使用效期必须在半年以上(特殊药品除外),并且必须保证药品质量合格才可向甲方送货,否则甲方可拒绝收货或要求乙方退货。

(一)除非对包装另有规定,乙方提供的全部药品应按国家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以防止药品在转运中损坏或变质,确保药品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

(二)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检验报告书或合格证书,如非整件则须附有加盖乙方鲜章的质量检验报告书或合格证书的复印件。包装,、标记和包装箱内外的单据应符合合同的要求。

(一)甲方在接收药品时,应对药品进行验货确认,对不符合合同要求的,甲方有权拒绝接收。乙方应及时更换被拒绝的药品,不得影响甲方的临床用药。

(二)如果甲方确认需要进行药品质量检验,应及时以书面形式

把质量检验的具体要求通知乙方。乙方收到要求药品质量检验书面通知时,应当同意进行药品质量检验。检验在乙方交货的最终目的地进行。

(三)甲乙双方对药品质量存在争议时,应送甲方所在地药检部门检验。如送检药品存在质量问题,检验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据此单方中止该品规药品购销合同的履行;如送检药品无质量问题,合同继续履行,检验费用由双方各负担50%。在药品送检期间,甲方临床用药暂由其他同类挂网品规药品替代。

(四)乙方配送的药品如在临床使用过程中多次(三次及三次以上)出现不良反应时,甲方应及时通报乙方。同时甲方有权单方中止该品规关于药品采购的合同的继续履行,退回剩余药品,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由乙方承担。

(五)为保证药品质量,避免造成药品的浪费,甲方对已购进的药品应妥善储存和管理。如因乙方药品质量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如因甲方库存条件不符合药品正常储存,造成的药品质量问题,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六)加强对药品效期的管理。甲方应定期清查药品库房及各个药房药品的有效期,掌握药品情况,及时对医院药品进行退、换货。甲方应合理采购,合理使用药品,由于甲方管理不善造成的近效期药品,不得向乙方退货。

(一)乙方配送药品的时间和数量必须严格按照甲方发送的订单

执行。急救药品的配送时间不应超过小时,一般药品原则上的配送时间不应超过小时。

(一)结算时间。甲方自收到药品之日起,最长不超过天进行结算。

(二)乙方应向甲方提交对已交易药品的发票和有关单据,以及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已经履行的证明。

发生下列情况,甲方可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书,提出部分或全部终止合同。

1。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或甲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部分或全部药品。

3。乙方在本合同的实施过程中有违法、违规行为。(二)乙方破产终止合同

如果乙方破产,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提出终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

1。甲方根据上述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后,可以购买其它挂网品规的药品。乙方应对甲方购买替代药品时所超出的乙方供应价款部分的费用负责,并在甲乙双方结算时予以承担。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2。如甲方未按集中采购合同的规定按时结算价款,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法定滞纳金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直至终止本合同。

(一)如乙方无正当理由拖延交货,将承担加收向甲方支付误期赔偿费或被终止合同,并按省药品集中采购工作有关文件规定接受处理。

1。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配送药品并提供伴随服务,甲方应从价款中扣除违约金而不影响本合同项下的其它补救办法。误期赔偿的违约金按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办法计算,违约金的最高限额是合同总价的,一旦达到违约金的最高限额,甲方可以终止合同。

2。乙方在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应尽的交货义务。

(一)甲方不按采购合同项目约定,采购非挂网药品替代已确定的乙方网品种。

如甲方存在上述行为,甲方向乙方支付法定滞纳金但最高不超过

(一)由于不可抗力事件,致使一方在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过程中遇到障碍或延误,不能按规定的条款全部或部分履行其义务的,不应视为违反本合同。本合同所指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二)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受影响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签约方。受影响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以及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消除后,双方可通过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三)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如果乙方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能按时配送药品和提供伴随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时间和原因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核实。并由甲方确定是否酌情延长交货时间以及是否收取违约金或终止合同。延期应通过修改合同的方式由双方认可并重新签署。

第十条双方(各方)就履行中产生的任何争议,都应由双方(各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双方通过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确认的订单为本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

三、如果国家有关部门调整药品价格,挂网药品价格按有关规定执行,但因此造成药品积压,甲方有权退回积压药品或修改合同,由此对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一)凡在挂网采购目录中的药品,甲乙双方须按公布的挂网价格通过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进行采购交易,不得以其他方式进行交易。

(二)甲乙双方都负有保密义务,严格为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的相关信息保密。

(三)甲乙双方均认可网上交易采购形式,并认可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的交易数据对双方具有法律效力。

(四)伴随服务。乙方可能被要求提供下列服务中的一项或全部服务:

3对开箱时发现的破损、近失效期药品或其他不合格包装药品及时更换;

4其他乙方应提供的相关服务项目。如果乙方对以上可能发生的伴随服务需要收取费用,应在报价时予以注明。

(五)合同修改。除了双方签署书面修改协议,并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的情况之外,本合同的条款不得有任何变化或修改。

第十二条甲乙双方在网上药品采购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有关反商业贿赂的规定,自觉服从行政管理部门的监

第十三条甲方按采购合同的规定采购药品,按约定时间付款,不得另设附加条件。

第十四条在法律规定的时效期间,任何一方没有行使其权利或没有就对方的违约行为采取任何行动,不应被视为对权利的放弃或对追究违约责任的放弃。任何一方放弃针对对方的任何权利或放弃追究对方的任何责任,应有书面放弃声明

第十五条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三日内,将变更后的地址书面通知另一方,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六条本合同自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双方应在合同上加盖骑缝章。

第十七条本合同自起生效。原件一式份,电子文档合同一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份。

甲方:乙方:签字(盖章):签字(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代表):负责人(授权代表):日期:日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正规药品采购合同4篇

第2篇

为了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医疗器械流通监督管理条例》、《食品安全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相互尊重、平等互利”的原则,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维护共同利益,特签订本协议。

1、合同的实际履行从交易之日起算,双方的权利义务自交易之日发生约束力。

甲方根据销售情况进行药品采购,甲方以“采购订单”的形式向乙方订货,乙方应按甲乙双方确认的“采购订单”交货,如有不符,甲方有权拒收。“采购订单”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乙方提供的药品包装、说明书、标签、标志均应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如:广告法、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规定等),所供药品包装必须完好无损,符合货物运输部门的规定要求和甲方在“采购订单”中的具体要求。药品必须有注册商标。

2、在合作期间,如乙方药品价格或包装变更,应提前天书面通知甲方。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接受该项价格或包装变更的请求。包装变更,必须提供新包装样品并负责原包装的更换。

乙方须提供以下相关有效文件的复印件,并加盖乙方公章(红章),保证其真实性:

2、所供药品应符合政府法定的质量标准和安全标准,标准号为:(□中国药典□sda颁药品标准□进口国药品标准)□其他

3、所供药品如果本身存在质量缺陷,或者在有效期内变质,在正常的运输、储存、交易、使用过程中,有危害身体健康者,或造成甲方损失,其责任由乙方承担。

3、实行有效期规定的药品,要求其规定有效期不得少于个月,药品距出厂(生产)日期不得大于个月。尚未实行有效期规定的药品出厂(生产)日期不得大于个月。

4、每一批药品均应提供合格的检验报告。每个不同批号的进口药品必须提供合格的进口药检报告。

5、药品如因质量问题或滞销等原因,甲方要求退/换的,乙方应积极配合,办理退/换手续。如果甲方发出的退/换通知在30日之内乙方仍未作出任何回应,甲方将视其为放弃权利,甲方有权自行处理该批药品,并有权扣除该部分药品的货款。

7、a.提供合法的《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gsp(gmp)认证书、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复印件并加盖原印章,另应提供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业务员身份证复印件、法人委托书、上岗证、质量保证协议以及样板票据,并签字加盖红章。

8、b.甲方保证提供符合国家相关产品质量标准的商品,并遵循甲方的质量管理制度;其商品具有法定的批准文号、检验报告、产品合格证,商品外包装符合国家标准化对所提供的商品质量负责并承担相应责任,如出现质量问题,将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费用和法律责任。

9、c.乙方提供的商品出厂日期不得超过六个月,提供的包装符合相关规定和货物运输要求购提供进口商品时,同时提供该批号加盖的《进口商品检验报告单》。

10、d.乙方在接收甲方请货计划后,72小时内必须将货物配送至甲方指定门店,并附带电脑销售清单两联;出现运输破损、丢失由乙方负责处理,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的运输事宜。

11、e.甲方保证为乙方提供的商品价格符合市场标准,并不得随意变动商品供货价;如出现国家限价、出厂价格调整等因素,甲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双方协商后作出处理。

13、乙方经销的商品经甲方选择后,均可进入甲方下属的任一门店进行上架销售;甲方新增门店将优先甲方的商品进场地销售,并提供良好的陈列位置。

14、甲方承诺维护好乙方的商品市场,并严格控制商品的销售价格,同时积极扩大乙方商品的销售。

15、甲方保证及时回款,每月日为上月货款的对账时间,在核对账目后十个工作日内将货款汇至乙方账户,如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将提前或顺延,但不得跨月,特殊情况协商处理。

16、甲方实施统一采购,所有门店的商品请货、追踪服务、对账结款均由专人统一负责;甲方将及时向乙方提供接货门店名称、接货人、接货地点、联系电话。

□购销:□批结□隔批结□月结□货到天付款□款到交货

2、乙方凭甲方出具的电脑入库验收单和%的增值税发票,到甲方办理货款支付手续。

3、甲方以□支票□电汇□汇票□现金形式支付给乙方货款。乙方单位名称应与收款单位完全一致,否则,甲方有权拒付款。

4、如乙方要求支付现金,应由乙方单位开出证明,注明收款人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以及申x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概不负责,并加盖公章财务章。

2、检验费用:例行的政府抽检、按规定的例行药检费用及供检样品由乙方承担;或协商提供甲方每年的仓库损耗和检验费用。(考虑是否有该项)

1、乙方在收到甲方采购订单后天内,或在甲乙双方约定的时间

□甲方到机场、火车站、汽车站等地自提,提货费用由乙方承担;

2、甲方在收货后,对药品进行验收。如发现药品质量、数量、品种、价格等问题有异议,可在天内通知乙方,乙方应积极配合解决。

3、如果乙方不能如期足数供货,又不及时通知甲方,造成的甲方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1、乙方若有统一促销活动计划应提前天书面通知甲方。

2、甲方策划的促销活动将提前天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积极响应并参与。

4、应甲方要求,乙方有责任对甲方员工作产品销售知识的相关培训。

1、本合同的有效期已包含试销期三个月,试销期以乙方首批送货到甲方仓库第十日开始计算。

2、试销期结束,如该品种的销售情况符合甲方转入正常销售条件则自动成为甲方正常销售品种;反之,对销售情况不符合甲方正常销售条件的品种,甲方有权单方面采取为减少甲方损失的措施,如:停止销售、停止出库、停止采购、或者直至有权终止合同。

3、对于试销期结束后甲方决定退库的品种,乙方予以办理退货手续。

1、对于本合同所做的任何修改或补充说明只能以书面形式表达并经双方签字盖公章后才能生效。

2、甲、乙双方对本合同的各项信息均应保密,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泄露。

3、如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纠纷,双方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应向合同签定地所在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4、本合同一式两联,甲方保留一联,乙方保留一联,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具有法律效力。

5、本合同自年月日起开始执行,至年月日止,有效期为一年。合同到期后,如需继续合作,可续签合同。

第3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甲、乙双方经协商确定,甲方向乙方购买药品。为明确双方责任和权利,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具体条款如下:

1、乙方必须依法领取《药品经营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及到甲方上级有关药品市场监督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并将上述有效证件的复印件和法人委托书原件加盖供方红印章,提供给甲方存档备查。

3、乙方向甲方供应药品的品种数量以甲方每月或每周提供的书面通知为准。乙方在与甲方合作期间,药品供应价格应为市场的最低售价,如遇药品价格政策性下调时,应给予相应下调。如乙方供应给甲方附件外药品,供应价格也应为市场的最低售价。乙方负责运输、装卸及退换货等费用。

①因药品质量问题而造成的一切后果及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②乙方必须及时保证甲方所需药品的供应,药品的批号、有效期不得低于12个月。

①甲方根据药品专业法规及标准查验时,药品外包装及药物外观不合格,拒收入库。

②甲方根据购药计划查验时,发现药品的数量、品牌和规格不一致,无有效期或近有效期及过期的药品时,应当办理退货手续。

③甲方根据本院临床实际需要,对在乙方购进的药品可办理退货或换货。

①甲方以电汇方式支付乙方货款,乙方在收到甲方的货款2日内发货,同时出据合法税票并做到货票同行。

②货款在2万元以内以转账支票或电汇方式支付,货款在2万元以上(含2万元)以三个月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

①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约,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②乙方未能按时交货,每拖延一天,须向甲方支付计划金额的5‰的违约金。

③乙方交付的货物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

④乙方在与甲方合作期间不允许有任何做临床和给医务人员回扣的行为发生,否则甲方有权终止与乙方的合作,并处以壹万元的罚款。

签约双方在履约中发生争执和分歧,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时,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共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一份,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处理。

第4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

1、货物必须符合或优于国家规定的“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的环保标准,以及国家和行业规定的其他质量要求,并提供相应产品质检部门的检验报告和出厂合格证、生产许可证。

2、乙方对其产品保修,保修期为品质量问题,乙方应负责三包(包修、包换、包退),费用由乙方负担,保修期满后甲方享有终身成本价维修服务。

乙方负责将货物运送至约定地点,承担相应运输、保管、装卸费用,并在货物交付给甲方前承担风险责任,甲方在交货地点对产品质量、规格、数量验收,对于产品质量不合格或不符合合同约定的,甲方有权拒收,由乙方承担因此而产生的相关费用。

乙方在货物交付给甲方并验收合格后,凭发票一次付清。

甲方如中途变更产品品种、规格、数量,应提前十五天通知乙方。

产品品种、规格、质量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时,乙方应在24小时内负责保修、保退、保换,并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甲、乙任何一方如确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知不能履行或须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后,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并全部或者部分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或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也可由合同签订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持贰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可由甲乙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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